Ⅰ 长辈称呼的英语说法
没什么句型。
首先,如果是父母,自然就是father和mother了
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那一辈的,统称grandfather和grandmother
叔叔是uncle,阿姨是aunt,但是值得说一句的是,在英国美国叫叔叔阿姨很多都是直呼其名,再亲近一点也就是uncle或者aunt后面加称呼(比如山姆大叔,uncle
sam)
公公婆婆都是in-laws
(例如,father-in-law,mother-in-law)
Ⅱ 在英语中怎么称呼非血缘关系的长辈
可以直接用Mrs.和Mr.加姓氏来称呼
Ⅲ 英语中对长辈的称呼
说MrXX,如果是个教授的话可以说Professor XX
XX是姓,不是名,比如Tom Smith, 就是Mr Smith
Ⅳ 为什么西方男性长辈亲属的称呼统一叫uncle,而中国有叔叔、伯父、舅舅、姨夫
这在语言学上有专门的研究。
人类的语言很多种,不仅仅只有英文和汉语。目前发现的各种语言中,对于长辈的称呼有六种,分别是夏威夷式,苏丹式,爱基斯摩式,易洛魁式,克劳式,奥马哈式。
中国是苏丹式,各种称呼一清二楚,英美是夏威夷式,统一用一个词表示。
我们看看奥马哈式:
父亲的兄弟同样被称为父亲。
各种称呼都是在各自不同的生活习惯和文化背景中形成的。
Ⅳ 西方人称呼长辈都直呼名字吗
对直系的亲人(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是不直呼姓名的。但是,其他的,像舅舅、叔叔,阿姨,姑姑(当然他们不分那么多叫法,只有uncle和aunt),甚至教父教母,还有哥哥姐姐,他们都是直呼其名,当然他们的名字也都是有昵称的,比如: Jonathan,他们会喊 Jonny, 亲人喊的都是昵称(当然亲密的朋友也是如此),可以拉近距离(其实国外的家庭真的是像朋友一样~~),显得很亲近。不过对于中国人来讲,第一次见到外国朋友的家人是很不习惯的~~~怪怪的,怎么能直接喊名字?我要是喊我舅舅名字,他不得气坏了!
其实你看很多美国或英国电影或电视剧就会发现这一点,他们都是直呼名字。比如《哈利波特》里,哈利都是直呼小天狼星的名字~~很多例子啦~~~
Ⅵ 中国人和英国人称呼晚辈,长辈,同级,上司的区别(英文最好)
给你中国版的吧
称呼习俗 在中国,汉族传统的辈分观念长期存在,以本身为中心,上有四代长辈,下有四代晚辈,形成了“高祖、曾祖、祖、父、本人、子、孙、曾孙、玄孙”的“九族”血亲关系,这就是九个层次。如果把旁系的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联系起来,便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亲属系统。这里仅选其中的一部分,以显示其层次关系。 第一层: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长二辈) 第二层:父亲、母亲、伯父、伯母、叔父、婶母、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姑父、姑母、岳父、岳母(长一辈) 第三层:(本身)哥哥、嫂嫂、姐姐、姐夫、妹妹、妹夫、堂兄、堂嫂、表兄、表嫂、内兄、妻妹、襟兄(同辈) 第四层:儿子、女儿、侄儿、外甥、内侄、侄婿(晚一辈) 第五层: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侄孙、侄孙女、孙媳、外孙媳(晚二辈) 亲属称谓是以辈分划分的,不受年龄限制,哥哥比弟弟大几岁,哥哥的孩子又比弟弟的孩子大几岁,几代之后,大门的后代与小门的后代相比,同辈人可能差上几十岁,并不因此而影响辈分关系,常常会有长胡子的孙子或怀抱着的爷爷。所以,汉族常“大门转小辈”之说。 亲属称呼也用于社会上邻里之间或素不相识的人之间,以表示亲切和尊敬。例如:邻里间同龄人常以兄、弟、姐、妹相称,年轻人称父辈同龄人为大伯(大爷)、叔叔、大妈(大娘)、婶婶、姑姑、姨等,称祖父辈的同龄人为爷爷、奶奶、姥姥、老爷等。一般地说,注意层次,掌握角度,在称谓的运用中十分重要,年龄层次不同,称谓也不同,特别是信封上的称谓。如儿子给爸爸、妈妈写信,信内应称“父母亲大人”或“爸爸妈妈”,而在信封上的称谓则有角度问题了。称Ⅹ先生或职务为宜。 生活中,为了表示对人的尊敬,也有不注意层次的特殊现象。如:某家有一位受尊敬的长者,家里晚辈称之为爷爷、奶奶、老爷、姥姥等,街坊邻里不分男女老幼,可能都称其为爷爷、奶奶、老爷、姥姥,不过称谓前常常冠以姓名。如“红楼梦”里的刘姥姥,“骆驼祥子”中的刘四爷。有时在称谓前加上“他(她)”字,如:他大伯、她二婶、他姥姥、她李二哥等。类似的称呼,在今天还广泛使用。
Ⅶ 外国人打招呼的方式
1. 日本人见面多以鞠躬为礼。比较熟悉的人见面互相鞠躬以二三秒钟为宜;如果遇见好友,弯腰的时间要稍微长些;在遇到长辈的时候要等长辈抬头以后才可抬头,有时甚至要鞠躬很多次。
2. 澳大利亚人很讲究礼貌,在公共场合从来不大声喧哗。在银行、邮局、公共汽车站等公共场所,都是耐心等待,秩序井然。握手是一种相互打招呼的方式,拥抱亲吻的情况罕见
3.非洲通行的打招呼方式--举起右手,手掌向着对方,目的是表示“我的手并没有握石头。”它是在表示:“没有武器。”是友好的象征。
4.泰国人以(双手合十),男性将双手放置于脸部前方,女性则置于胸前,是对彼此及长辈打招呼的方式。
5.印尼人碰到朋友或熟人的传统礼节是用右手按住胸口互相问好,对一般人则以握手问好)
6. 中国人传统上是以肢体动作和人打招呼的(拱手、鞠躬)。
7. 西班牙说问候话、互贴脸颊一次。(问:抠摸ㄟ诗大师 答:美北伊涅)
8. 马来西亚,两人双手交握(右手掌放入对方双手掌中)一下。双手微触额头一下。 双手微触胸前一下。
9. 美国挥手,点头或握手。
Ⅷ 英语中晚辈对长辈表达敬意怎么表达
英语称呼会在很多人名前面有个称谓
1.Mr. 是Mister的略字,相当于汉语中的"先生",是对男性一般的称呼,区别于有头衔的人们,如Doctor, Professor,Colonel等的敬称. 当然也可以称为sir
1).Mr.用在姓或姓与名前,不能单独用在名字前,如Mr.Smith,
Mr.John Smith.
2).对极熟的朋友,谈话,写信,通常略去Mr.,对没有尊称或头衔的生人必须使用.
3).Mr.也可写在职位前,如Mr. President.
4).英美人习惯,可以自称Mr.,例如在电话中说
This is Mr.Smith's speaking.对陌生人谈话,也可以说I am Mr.Smith.
2.Mrs. Mistress的略写.用于已婚妇女,相当于汉语的"夫人, 太太". Ms是对不知道对方婚姻状况的情况下的女生称呼。
3. Madam
1).对不认识的妇女,不知已婚未婚时常用madam来称呼;又可用于
已婚的所谓上层妇女.
4.Madame简写是Mme.,复数是mesdames(简写是Mmes.).在英国常用
它称呼非英语民族的"上层社会"已婚妇女,及有职业的妇女,相当于Mrs.
5. Miss,复数为misses
1).对未婚妇女用,未知已婚未婚时也可使用.
2).Miss没有简写,也不加句点.
6. Ms.或Mz 美国近来用来称呼婚姻状态不明的妇女,相当于汉语 中的"女士".
7. Master
1).佣人对未成年男少主人的称呼,相当于汉语的"少爷".
8.Sir是英国封建阶级对爵士knight的敬称.
1).用在全姓名或名字之前,如Sir Walter Scott 或Sir Walter
不能说Sir Scott.
2).有时也用于对一般人的尊称,如谈话中的 Yes Sir.和书信的Dear Sir
9. lord
1). 英国封建阶级,Marquis(侯),Earl(伯),Viscount(子),Baron
(男)的尊称.
2)可用全姓名或只用姓.
10. Lady 英国封建阶级从knight的夫人到Marchioness,Countess ,Viscountess, Baroness的尊称,如Lady Craigie.在集会和
活动时对全体妇女称呼,放在Gentlemen前.
11.Honourable(简写Hon.)
1).成美国用于部长,大使,参议员,法官,市长;英国用于宫中女官,高等法院推事,下院议长,议员及贵族子弟.
2).可以和其他尊称并用,如: The Honourable Dr. Edwards.
12. Reverend(Rev.)
1).用于基督教的牧师,如the Rev. Mr.Smith
2).用于天主教的神父如 Revernd Father Williams.教会会长用
Very Rev.Father----;主教用Right Rev.,Monseignor----.
Ⅸ 在英语中什么对他有什么好的昵称,尊称
英语称呼很多用于不同场合,我觉得还是了解每个称呼的特点为好.1.Mr.Mister的略字,相当于汉语中的"先生",是对男性一般的称呼,区别于有头衔的人们,如Doctor,Professor,Colonel等的敬称.1).Mr.用在姓或姓与名前,不能单独用在名字前,如Mr.Smith,Mr.JohnSmith.2).对极熟的朋友,谈话,写信,通常略去Mr.,对没有尊称或头衔的生人必须使用.3).Mr.也可写在职位前,如Mr.President.4).英美人习惯,可以自称Mr.,例如在电话中说ThisisMr.Smith'sspeaking.对陌生人谈话,也可以说IamMr.Smith.2.Esq.Esquire的略写,相当于汉语的"先生".只用于写地址,姓名.称呼不用.1).英国人常用,比更为敬重一些,一般用于"有地位的"人.美国人不常用.2).Esq.不能和Mr.并用.Esq.应在姓名之后,如:JohnSmith,Esq.3.Messrs法语monsieur(先生)的复数,Messieurs的略写,用于姓前做称呼,相待于Mr.,Sir的复数.1).以用于合伙的商店和私人企业为多.2).常用有下列形式:Messrs.Edwards&SmithMessrs.Edwarda&Bro.(=Brothers)Messrs.Edwarda&Co,Ltd.(=Company,Limited)4.Mrs.Mistress的略写.用于已婚妇女,相当于汉语的"夫人,太太".1).通常用在丈夫的姓和姓名之前,如:Mrs.Smith,Mrs.JohnSmith.2).法律文件写本人的名字和丈夫的姓,如:Mrs.MarySmith.3).Mr.andMrs.这一次序不可颠倒.不要照Ladiesandgentlemen类推.4).一家人尊称不同时,用如右例:Colonel,Mrs.andMissesSmith.5.Madam1).对不认识的妇女,不知已婚未婚时常用madam来称呼;又可用于已婚的所谓上层妇女.2).ma'ma用于口语,特别是佣人对主妇或店员对女顾客用.6.Madame简写是Mme.,复数是mesdames(简写是Mmes.).在英国常用它称呼非英语民族的"上层社会"已婚妇女,及有职业的妇女,相当于Mrs.7.Miss,复数为misses1).对未婚妇女用,未知已婚未婚时也可使用.2).Miss没有简写,也不加句点.8.Ms.或Mz美国近来用来称呼婚姻状态不明的妇女,相当于汉语中的"女士".9.Master1).佣人对未成年男少主人的称呼,相当于汉语的"少爷".2).用在名字之前,如:MasterJohn.10.Sir是英国封建阶级对爵士knight的敬称.1).用在全姓名或名字之前,如SirWalterScott或SirWalter不能说SirScott.2).有时也用于对一般人的尊称,如谈话中的YesSir.和书信的DearSir11.lord1).英国封建阶级,Marquis(侯),Earl(伯),Viscount(子),Baron(男)的尊称.2)可用全姓名或只用姓.12.Lady英国封建阶级从knight的夫人到Marchioness,Countess,Viscountess,Baroness的尊称,如LadyCraigie.在集会和活动时对全体妇女称呼,放在Gentlemen前.13.Honourable(简写Hon.)1).成美国用于部长,大使,参议员,法官,市长;英国用于宫中女官,高等法院推事,下院议长,议员及贵族子弟.2).可以和其他尊称并用,如:TheHonourableDr.Edwards.14.Reverend(Rev.)1).用于基督教的牧师,如theRev.Mr.Smith2).用于天主教的神父如ReverndFatherWilliams.教会会长用VeryRev.Father----;主教用RightRev.,Monseignor----.1.怎样称呼陌生人为表示尊敬,对成年男性称sir(对两位以上的称gentlemen),对中年以上的妇女称madam,对青年妇女称miss,也可用lady或ladies作为对女性的客气的称呼。年长者对青年小孩,可用youngman,man,son,boy,kid等。2.怎样称呼长辈、上级、或不十分熟悉的人对成年男性用“Mr+姓氏”;对已婚妇女用“Mrs+姓氏(丈夫姓氏)”;对未婚妇女用“Miss+姓氏”;对婚姻状况不明的妇女或不喜欢别人用Miss/Mrs相称呼的,用Ms。3.朋友之间怎样称呼朋友之间常互以“名字”相称,以示亲密无间,如:Hi,Bill.(你好,比尔。)有时用名字的昵称,则显得更加亲密,如:Hi,Sue.(Sue是Susan的昵称)。4.学生怎样称呼老师对男老师称sir或“Mr+姓氏”,对青年女老师称miss或“Miss+姓氏”,对已婚女老师称“Mrs+姓氏”。顺便说一句,“Goodmorning,TeacherWu。”之类的说法是不符合英美人的表达习惯的。5.亲人之间怎样称呼儿女对父亲称father,dad,daddy,pa,poppa等;对母亲称mother,mum,mummy,mom,mommy,ma,mama等;父母对子女用myboy,mygirl,children,kids,dear,mylove,darling或直呼其名,兄弟姐妹之间多直呼其名;夫妻之间常用(my)dear,(my)love,sweetie,honey,darling等,或直呼其名。英语国家人们相互间的称呼,和我国的习惯相差很大,值得我们研究一下,以免在交往接触中使用不当。对于几个或的成年男子,可尊称他们为gentlemen,意为“先生们”。对于一位不知名的男子,可称为gentleman或sir,但不宜单独用mister这个字称呼他,因为这是小孩子或较低微的人的口吻。对于已知其姓氏的男子,可在他的姓(familyname)前冠以Mr.,如Mr.Smith,但不要在他的名前冠以Mr.,如Mr.Jack。Mr.为Mister的略语,也读为/'misto/。用在姓前时,不要全部拼写出来。比如说GregoryWood和MiloWeaver两个人.在初认识时可互称Mr.Weaver和Mr.Wood,在比较熟识后,可互称对方的名(firstname),即Gregory(或Greg)和Milo.按英语国家的习惯,妇女结婚后都使用丈夫的姓。一个已婚妇女的全名是以自己的firstname加上丈夫的familyname。比如说JaneBrown与GregWood结婚后,她便称为JaneWood,而JaneBrown便成为她“未嫁时的名字”(maidenname),而很少使用。她在未嫁时被称为MissBrown,嫁后便被称为Mrs.Wood。Mrs.读为/'misiz/,由来于mistress,但后者现有别的意思.不再当“夫人,太太”讲了。Mrs.从不脱离姓名单独使用;问别人的夫人好,说Howisthemissis?是故作诙谐、不登大雅的。对于熟悉的人.JaneBrown不论婚前婚后都只称Jane就可以了。Jane和Greg在一起可称为theWoods,意为”伍德两口子”。由于妇女结婚后有改随夫姓的问题,故当一个女子说:“.”她的意思是还不想结婚。一般情况下,夫妻互相以名字相称;互称darling、dear、dearie的也不少.还有夫称妻为honey或sweetheart的。在对第三者谈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时.视和第三者熟悉的程度,可以说Mr.Wood、(Mrs.Wood)、Myhusband(Mywife)或Greg(Jane);前两种说法比较正式,用于较不熟悉的人。我们的“孩子他妈”、“小康他爸爸”这类说法在英语中是没有的,但某些地区(如美国某些地方)老年夫妻“跟着孩子称呼”.互相中叫Mom、Pop。此外.在某些阶层中称自己丈夫为myoldman,称自己妻子为myoldwoman,也是有的。如果妻子对丈夫忽然严肃地叫Mr.Wood,或甚至说MydearMr.Wood,这就说明她生气了,或者她要认真地谈清什么问题.气氛就比较紧张了。父母常以爱称来叫自己的孩子,亲友互相称呼其孩子时也一样.这有如我国孩子的小名,但这种爱称是有规律的。如John—Johnny—Jack,William—Will—Bill,Robert—Bob,Ronald—Ron,Reginald——Reggie——Reg,Simon——Sim,Samuel——Sam,Margaret——Mag,Patricia——Pat,Judith——Judy,Elizabeth——Lizzy—Liz等等。美国前总统JohnKennedy习称Jack,现总统JamesCarter自己署名JimmyCarter,均属此。我国称别人的孩子为“小弟弟.小妹妹”,英语中无此习惯。孩子很小时,称父母为Daddy、Mummy,到稍大,改为Dad和Mum(Mom).再大时,也有改口叫Father、Mother的。过去有用Papa、Mama的,现在较少了。同辈孩子间一般是互相直呼其名.并用爱称,不像我国,弟妹不能称兄姐之名,或互相在名下缀以“哥、姐、弟、妹”之类,更没有用号码来代替人名的。英语中的bigbrother只有“哥哥”的意思,不是说排行第一。把三哥、四嫂直译为thirdelderbrother、fourthsister-in-law之类,即使是故意渲染本地风光、增加色彩,也并不可取。孩子称呼别的孩子的父母.一般客气地称为Mr.Wood、Mrs.Wood等等。如很熟悉时,可学自己父母的样称呼Jane、Greg,尤其是孩子已长大而叔叔阿姨还不显得老时,更是如此。两家关系极密切,交往年代又较长远时,称UncleGreg、AuntJane的可能性也存在。但对于长辈人通称为叔叔阿姨,不是英语国家的习惯。什么UnclePoliceman、AuntConctor,更是“莫名其妙”了。美国有个习惯,就是年纪稍大的男子称年轻的男子为son,以表示亲切。这常见于长辈与晚辈,职务上高一级与低一级者(如军队里、铁路上等),以及老手与新手之间。有时不免有点“倚老卖老”的味道,但决无骂人之意,因为在英语国家.并不以当人家老子为占便宜。最后,我国那种“王工程师”、“李书记”、“刘老师”的说法,不能直译成英语。只有医生以及有军衔的人,可以说DoctorThurber,ColonelBates等。此外,PresidentFord、SenatorWagner、MayorPhillips、ProfessorHood等,也常有这样说的,以示尊敬。例如我们有一位美国教师,名叫WilliamAtkins,不太熟悉时叫他Mr.Atkins,熟悉后叫他William或甚至于Bill。千万不要叫他Atkins,那是至少半个世纪以前英美富豪对待男仆的称谓。至于我们中国人,学生可以称老师为ComradeWang、ComradeLiu等。老师对学生,在大学可以称Comrade…,在小学则可直呼其名。
Ⅹ 英语称呼大全
英语称呼很多用于不同场合,我觉得还是了解每个称呼的特点为好.
1.Mr. Mister的略字,相当于汉语中的"先生",是对男性一般的称呼,区别于有头衔的人们,如Doctor, Professor,Colonel等的敬称.
1).Mr.用在姓或姓与名前,不能单独用在名字前,如Mr.Smith,
Mr.John Smith.
2).对极熟的朋友,谈话,写信,通常略去Mr.,对没有尊称或头衔的生人必须使用.
3).Mr.也可写在职位前,如Mr. President.
4).英美人习惯,可以自称Mr.,例如在电话中说 This is
Mr.Smith's speaking.对陌生人谈话,也可以说I am Mr.Smith.
2.Esq. Esquire的略写,相当于汉语的"先生".只用于写地址,姓名.称呼不用.
1).英国人常用,比更为敬重一些,一般用于"有地位的"人.美国人
不常用.
2).Esq.不能和Mr.并用. Esq.应在姓名之后,如:John Smith,Esq.
3.Messrs 法语monsieur(先生)的复数, Messieurs的略写,用于姓前做称呼,相待于Mr.,Sir的复数.
1).以用于合伙的商店和私人企业为多.
2).常用有下列形式:
Messrs.Edwards & Smith
Messrs.Edwarda & Bro.(=Brothers)
Messrs.Edwarda & Co,Ltd. (= Company,Limited)
4.Mrs. Mistress的略写.用于已婚妇女,相当于汉语的"夫人,
太太".
1).通常用在丈夫的姓和姓名之前,如:Mrs. Smith, Mrs. John
Smith.
2).法律文件写本人的名字和丈夫的姓,如:Mrs.Mary Smith.
3).Mr. and Mrs.这一次序不可颠倒.不要照Ladies and
gentlemen类推.
4).一家人尊称不同时,用如右例:Colonel,Mrs.and Misses
Smith.
5. Madam
1).对不认识的妇女,不知已婚未婚时常用madam来称呼;又可用于
已婚的所谓上层妇女.
2).ma'ma用于口语,特别是佣人对主妇或店员对女顾客用.
6.Madame简写是Mme.,复数是mesdames(简写是Mmes.).在英国常用
它称呼非英语民族的"上层社会"已婚妇女,及有职业的妇女,相
当于Mrs.
7. Miss,复数为misses
1).对未婚妇女用,未知已婚未婚时也可使用.
2).Miss没有简写,也不加句点.
8. Ms.或Mz 美国近来用来称呼婚姻状态不明的妇女,相当于汉语
中的"女士".
9. Master
1).佣人对未成年男少主人的称呼,相当于汉语的"少爷".
2).用在名字之前,如:Master John.
10.Sir是英国封建阶级对爵士knight的敬称.
1).用在全姓名或名字之前,如Sir Walter Scott 或Sir Walter
不能说Sir Scott.
2).有时也用于对一般人的尊称,如谈话中的 Yes Sir.和书信的
Dear Sir
11. lord
1). 英国封建阶级,Marquis(侯),Earl(伯),Viscount(子),Baron
(男)的尊称.
2)可用全姓名或只用姓.
12. Lady 英国封建阶级从knight的夫人到Marchioness,Countess
,Viscountess, Baroness的尊称,如Lady Craigie.在集会和
活动时对全体妇女称呼,放在Gentlemen前.
13.Honourable(简写Hon.)
1).成美国用于部长,大使,参议员,法官,市长;英国用于宫中女官,高等法院推事,下院议长,议员及贵族子弟.
2).可以和其他尊称并用,如: The Honourable Dr. Edwards.
14. Reverend(Rev.)
1).用于基督教的牧师,如the Rev. Mr.Smith
2).用于天主教的神父如 Revernd Father Williams.教会会长用
Very Rev.Father----;主教用Right Rev.,Monseignor----.
1. 怎样称呼陌生人
为表示尊敬,对成年男性称sir(对两位以上的称gentlemen ),对中年以上的妇女称madam,对青年妇女称miss,也可用lady 或ladies 作为对女性的客气的称呼。年长者对青年小孩,可用young man, man, son, boy, kid等。
2. 怎样称呼长辈、 上级、或不十分熟悉的人
对成年男性用“Mr +姓氏”;对已婚妇女用“Mrs +姓氏(丈夫姓氏)”;对未婚妇女用“Miss +姓氏”;对婚姻状况不明的妇女或不喜欢别人用Miss /Mrs 相称呼的,用Ms。
3. 朋友之间怎样称呼
朋友之间常互以“名字”相称,以示亲密无间,如:Hi,Bill.(你好,比尔。)有时用名字的昵称,则显得更加亲密,如:Hi,Sue. (Sue 是Susan 的昵称)。
4. 学生怎样称呼老师
对男老师称sir 或“Mr +姓氏”,对青年女老师称miss 或“Miss +姓氏”,对已婚女老师称“Mrs +姓氏”。顺便说一句,“Good morning,Teacher Wu。”之类的说法是不符合英美人的表达习惯的。
5. 亲人之间怎样称呼
儿女对父亲称father, dad,daddy, pa,poppa等;对母亲称mother, mum, mummy, mom,mommy, ma, mama等;父母对子女用my boy, my girl, children, kids, dear, my love, darling 或直呼其名,兄弟姐妹之间多直呼其名;夫妻之间常用(my)dear, (my )love, sweetie, honey, darling 等,或直呼其名。
英语国家人们相互间的称呼,和我国的习惯相差很大,值得我们研究一下,以免在交往接触中使用不当。
对于几个或更多的成年男子,可尊称他们为gentlemen,意为“先生们”。对于一位不知名的男子,可称为gentleman或sir,但不宜单独用mister这个字称呼他,因为这是小孩子或较低微的人的口吻。对于已知其姓氏的男子,可在他的姓(family name)前冠以Mr.,如Mr.Smith,但不要在他的名前冠以Mr.,如Mr.Jack。Mr.为Mister的略语,也读为/'misto/。用在姓前时,不要全部拼写出来。比如说Gregory Wood和Milo Weaver两个人.在初认识时可互称Mr.Weaver和Mr.Wood,在比较熟识后,可互称对方的名(first name),即Gregory(或Greg)和Milo.
按英语国家的习惯,妇女结婚后都使用丈夫的姓。一个已婚妇女的全名是以自己的first name加上丈夫的family name。比如说Jane Brown与Greg Wood结婚后,她便称为Jane Wood,而Jane Brown便成为她“未嫁时的名字”(maiden name),而很少使用。她在未嫁时被称为Miss Brown,嫁后便被称为Mrs.Wood。 Mrs.读为/'misiz/,由来于mistress,但后者现有别的意思.不再当“夫人,太太”讲了。Mrs.从不脱离姓名单独使用;问别人的夫人好,说How is the miss is?是故作诙谐、不登大雅的。对于熟悉的人. Jane Brown不论婚前婚后都只称Jane就可以了。Jane和Greg在一起可称为the Woods,意为”伍德两口子”。由于妇女结婚后有改随夫姓的问题,故当一个女子说:“I would rather not change my name now.”她的意思是还不想结婚。一般情况下,夫妻互相以名字相称;互称darling、dear、dearie的也不少.还有夫称妻为honey或sweet heart的。在对第三者谈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时.视和第三者熟悉的程度,可以说Mr.Wood、(Mrs.Wood)、My husband(My wife)或Greg(Jane);前两种说法比较正式,用于较不熟悉的人。我们的“孩子他妈”、“小康他爸爸”这类说法在英语中是没有的,但某些地区(如美国某些地方)老年夫妻“跟着孩子称呼”.互相中叫Mom、Pop。此外.在某些阶层中称自己丈夫为my old man,称自己妻子为my old woman,也是有的。如果妻子对丈夫忽然严肃地叫Mr.Wood,或甚至说My dear Mr.Wood,这就说明她生气了,或者她要认真地谈清什么问题.气氛就比较紧张了。
父母常以爱称来叫自己的孩子,亲友互相称呼其孩子时也一样.这有如我国孩子的小名,但这种爱称是有规律的。如John—Johnny—Jack,William—Will—Bill,Robert—Bob,Ronald—Ron,Reginald——Reggie——Reg,Simon——Sim,Samuel——Sam,Margaret——Mag,Patricia——Pat,Judith——Judy,Elizabeth——Lizzy—Liz等等。美国前总统John Kennedy习称Jack,现总统James Carter自己署名Jimmy Carter,均属此。我国称别人的孩子为“小弟弟.小妹妹”,英语中无此习惯。孩子很小时,称父母为Daddy、Mummy,到稍大,改为Dad和Mum(Mom).再大时,也有改口叫Father、Mother的。过去有用Papa、Mama的,现在较少了。
同辈孩子间一般是互相直呼其名.并用爱称,不像我国,弟妹不能称兄姐之名,或互相在名下缀以“哥、姐、弟、妹”之类,更没有用号码来代替人名的。英语中的big brother只有“哥哥”的意思,不是说排行第一。把三哥、四嫂直译为third elder brother、fourth sister-in-law之类,即使是故意渲染本地风光、增加色彩,也并不可取。
孩子称呼别的孩子的父母.一般客气地称为Mr.Wood、Mrs.Wood等等。如很熟悉时,可学自己父母的样称呼Jane、Greg,尤其是孩子已长大而叔叔阿姨还不显得老时,更是如此。两家关系极密切,交往年代又较长远时,称Uncle Greg、Aunt Jane的可能性也存在。但对于长辈人通称为叔叔阿姨,不是英语国家的习惯。什么Uncle Policeman、Aunt Conctor,更是“莫名其妙”了。
美国有个习惯,就是年纪稍大的男子称年轻的男子为son,以表示亲切。这常见于长辈与晚辈,职务上高一级与低一级者(如军队里、铁路上等),以及老手与新手之间。有时不免有点“倚老卖老”的味道,但决无骂人之意,因为在英语国家.并不以当人家老子为占便宜。
最后,我国那种“王工程师”、“李书记”、“刘老师”的说法,不能直译成英语。只有医生以及有军衔的人,可以说Doctor Thurber,Colonel Bates等。此外,President Ford、Senator Wagner、Mayor Phillips、Professor Hood等,也常有这样说的,以示尊敬。
例如我们有一位美国教师,名叫William Atkins,不太熟悉时叫他Mr.Atkins,熟悉后叫他William或甚至于Bill。千万不要叫他Atkins,那是至少半个世纪以前英美富豪对待男仆的称谓。至于我们中国人,学生可以称老师为Comrade Wang、Comrade Liu等。老师对学生,在大学可以称Comrade…,在小学则可直呼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