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贷款签字夫妻双方都要签字吗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需要夫妻双方签字。
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双方具有同等的处分权,任何一方都不能代表另一方的意见而擅作主张。所以,要想将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抵押就必须要经过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才行。
申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以上;
2、有稳定的工作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
3、申请的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4、 一般要求房产的房龄不能太高;(20年以上的一般就很少有银行接受了)
5、一般要求房产上不能有抵押(或者没有还完按揭贷款也不行),除非能在放款前先还上上笔贷款。
② 对于英国住宅区不太了解,什么地方的好些啊
我觉得你最好要先确定什么城市再细谈吧。英国住宅区,简单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早期政府廉价房区,二是后期的商品房区。第一种,它一般是有至少二十年以上的房龄了,房屋本身比较旧,但是区域靠近市区,交通便利,区域本身住的人口也比较密集,区域成熟。弊端就是,房屋旧,而且,它们当中有些被私人从政府手中购买变成了市场里的商品房,可是小区里还有不少没有被人购买的,它们还是政府的廉租房,这些廉租房里住的人比较杂。我没有瞧不起他们的意思,但是事实他们就是吃政府福利的人居多。这种区域里的房子买了之后,不会有什么增值的空间。而且英国的公立中小学都是就近入学,这些区域的学校都不太好。第二种,就是商品房,有两种,一种是终身拥有权,包括房屋和土地,一种是有年限的。区域新,一般都要自己有车才比较方便,邻居都是有自己工作和稳定收入的。毕竟大家都要供房,没有一定收入买不起这些房。政府也有推出一些有利政策鼓励年轻人、收入还不太高、不太稳定、但是自己买房欲望强烈的人买这些新房。但是房价摆在那,这些人无业游民是没有的。这些区域的学校也比较好。
③ 为什么英国的房子能有130年的使用寿命,中国的却只有30年难道中国人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英国的不清楚,中国的不难理解。
中国的风气就这样,只要有钱赚,没什么不敢做的。能用70年的,30年就垮了,这不难理解吧?说明里面贪下了40年房龄的材料,这是一笔怎样的财富?“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这中间又岂止100%的利润?
从来只有听说民居建筑出了问题,又何曾听说过政府的行政单位,富豪的别墅出了问题?看看故宫经历了多少风雨,它又岂止屹立130年?中国的建筑经验不行?我第一个不相信。
楼主还年轻吧,你在中国生活多几年就明白了。
在我们有生之年,是别指望国家解决这个问题了,因为为了拉动经济,国家把房地产树立为中国的支柱经济,指望国家主动打压它?
哎,都不晓得会不会被、和
④ 纳闷,为啥租界里的房子都是铺木地板的
西洋建筑在近代也不是用钢筋结构的,在20世纪上半叶,水泥还是十分新兴的建筑材料。上海的老房子(当然说的是原来租界里的)有相当一部分是砖木结构的,一般房龄在七八十年以上的都是如此,当然也有很多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像最典型的外滩沿线的房子绝大多都是此类。至于铺木地板似乎是西洋建筑内部装修惯用的伎俩吧,在上海的西洋建筑似乎都没有例外的,无论是民居石库门,还是花园洋房,室内都是木地板(石库门的底楼大多不铺地板),由于年代久远和保养不善,大多数都已经难现当年的风采了。
不知这样回复您是否满意。
⑤ 房屋产权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期限实际上是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据土地性质不同,一般有40年、50年以及70年,其起算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为永久性权利,无时效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就要及时去办理续期,办续期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