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19世纪英国文学兴盛的原因是什么
十九世纪的英国处于维多利亚时期,也称为维多利亚文学时代.由于工业上的全盛,以及英国国力增强,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也日益突出.这一时期文学主流是小说,尤其是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也是整个欧洲现实主义的繁荣时期。有矛盾的地方就会有文学,特别是矛盾越激发的时候,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百家争鸣的现象,近代中国革命又是各种大文豪层出不穷,而维多利亚时期正是英国内部时代变革的期间,所以不仅经济强大,矛盾激发,文学也也昌盛。
② 小说为什么成为18世纪英国重要文学体裁
英国18世纪文学
18世纪前半叶,英国社会安定,文学上崇尚新古典主义,其代表者是诗人蒲柏。他运用英雄偶句体极为纯熟,擅长写讽刺诗,但以发泄私怨居多。表现出启蒙主义精神的主要是散文作家,他们推进了散文艺术,还开拓了两个文学新领域,即期刊随笔和现实主义小说。
期刊文学是应广大读者的要求而兴起。斯梯尔与艾迪生两人有首创之功。前者创办《闲谈者》报(1709~1711) ,后者继出《旁观者》报(1711~1712),将街谈巷议和俱乐部里的风趣幽默写上了期刊。艾迪生的文笔尤见典雅。后来笛福、斯威夫特、菲尔丁、约翰逊、哥尔德斯密斯等名家都曾主编期刊或为期刊撰稿,可见此风之盛。由于他们的努力,英国式的随笔得到进一步的提高,题材更广泛,文笔也更灵活。
更具英国特色而又对欧洲大陆产生重大影响的则是散文小说。笛福的《鲁滨孙飘流记》(1719)、《摩尔·弗兰德斯》(1722)等书把水手和女仆当做英雄人物来介绍,细节写得十分逼真,虽然书的结构松散,作者却有娓娓动听的说故事的本领,使读者始终保持兴趣。他的文字口语化,善于绘声绘形,而又迅捷有力。这些特点,加上笛福对英国城乡诸色人等的深刻了解,使他奠定了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基础。斯威夫特的《格利佛游记》(1726)是以讽刺朝政、表现人类的丑恶为目的的寓言,然而作为故事,也是十分引人入胜。他把现实细节放在十分奇特的幻想的情景之中,而幻想也是正在发展中的英国小说所需要的。世纪中叶,理查逊用书信体小说细致地描写遭遇不幸的少女的内心,以《克拉丽莎》(1747~1748)等大部头小说感动了一整代英国和西欧的读者,法国启蒙思想家狄德罗称之为伟大创造力的表现。但在菲尔丁的眼里,理查逊只是市侩哲学的代表,于是他起而用仿作去讽刺之,其结果却掌握了写小说的艺术,于是有了他自己的创作,其中最受称道的是《弃婴托姆·琼斯的故事》(1749),它的人物、风景、场面都是典型的英国式的。作者歌颂真诚、热心、忠实而又不受传统束缚的青年男女,全书有一种爽朗、清新的空气,而又结构完整,把现实主义小说推进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当时及稍后还有斯摩莱特、哥尔德斯密斯、斯特恩等人的小说,或扩充了题材,或实验了新写法,都有建树,因此虽然世纪末出现了渲染神秘恐怖的“哥特小说”,但是现实主义已经成为英国小说中的主流,继续向前发展。
摘自《中国大网络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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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急求 英国小说的发展史 谢谢
毋庸置疑,英国小说是世界艺术之林中的一大景观。它如同促使其滋生与进化的社会土壤一样,在历史的洪流中不断改弦易辙,急剧演变。自文艺复兴时期以来,英国小说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充满活力和魅力的艺术工具,对社会生活和历史变迁进行了生动的描述。像英语一样,自它形成的那一天起,英国小说便建立了自己的规则和体系,虽东学一点,西借一点,却以坚定的步伐向前发展。引人注目的是,尽管英国小说起步较晚,其历史比诗歌和戏剧短得多,但它却发展迅猛,变化巨大,流传甚广,其影响和作用早已大大地超过了诗歌和戏剧。究其原因,英国小说不仅具有内容丰富、情节曲折和人物形象生动等特征,而且还因其篇幅灵活、形式多样,语言通俗和艺术精湛而备受广大读者的青睐。经过无数作家的认真探索和反复实践,当代英国小说在艺术形式和创作技巧上与它早期的雏形已不可同日而语。如果说,英国小说的崛起完全符合文学发展的客观规律;那么,其小说艺术的发展既是社会进化的一个显着标志,也是文学现代化的必然结果。
应当指出,英国小说艺术,像其他艺术形式一样,不可避免地经历了一个从原始到成熟的发展过程。事实上,它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同英国当时的社会、历史、政治、文化和经济状况息息相关。就此而论,英国小说艺术的发展不是一种孤立或自发的文学现象,而是与英国的社会变化以及异域(尤其是欧洲各国)文化的繁荣昌盛彼此交融的。当然,英国小说艺术的发展与演变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秩序。这种规律和秩序不能通过抽象的、主观的或形而上学的方法来解释,而只能通过对历代小说文本的考察与研究来加以揭示和验证。然而,在深入探讨英国小说艺术的具体特征与美学价值之前,很有必要对其历史概貌和演化过程作一番简要的概述。
作为一种公认的叙事性散文文学体裁,英国小说已经具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从理论上讲,英国小说形成之日,便是其艺术问世之时。当然,小说艺术被作家接受并得到读者的理解和评论家的认可需要一个过程。但迄今为止,西方评论家对英国的第一部小说究竟始于何年及出于何人之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是塞缪尔·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 1689-1761)的书信体小说《帕梅拉》(Pamela, 1740),有人说是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 1660-1731)的冒险小说《鲁滨逊漂流记》(Robinson Crusoe, 1719),也有人说是约翰·班扬(John Bunyan, 1628-1688)的宗教寓言小说《天路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上集1678,下集1685)。其实,早上16世纪末的文艺复兴时期,英国小说已端倪可察。当时,约翰·黎里(John Lyly, 1554?-1606)、菲利普·锡德尼(Philip Sidney, 1554-1586)、罗伯特·格林(Robert Greene, 1558-1592)和托马斯·纳什尔(Thomas Nashe, 1567-1601)等一群毕业于牛津和剑桥的才华溢的“大学才子”(University Wits)对诗歌一统天下的局面进行反驳。在文艺复兴运动的鼓舞下,他们对小说这种新的文化体裁进行了大胆的实践和探索,并开始采用风格典雅和雕琢华丽的散文语言创作叙事性作品,从而翻开了英国小说历史的第一页。黎里的《尤弗伊斯》(Euphues, The Anatomy of Wit, 1579)、锡德尼的《阿卡锹亚》(Arcadia, 1590)、格林的《潘朵斯托》(Pandosto: The Triumph of Time, 1588)、纳什尔的《不幸的旅行者》(The Unfortunate Traveler, 1594)和托马斯·迪罗尼的《纽伯雷的杰克》(Jack of Newbury, The Famous and Worthy Clothier of England, 1597)等作品都体现了小说的艺术特征。它们不仅在题材上变化显着,而且在形式、结构和语言上同当时的诗歌和戏剧大相径庭,已经成为一种新兴的、颇有发展潜力和备受读者青睐的文学体裁。这些作品大致可分为罗曼司和现实小说两大类,从各个侧面反映了伊丽莎白时代的社会生活。当时英国的散文叙事作品似乎获得了一种崭新而又绚丽的文体,尽管它作为叙事文学还显得不够成熟。然而,“这类作品在当时与那些适应飘忽不定的语言和读者见面时肯定具有近似于魔术般的效果,因为它不受音步的限制。”②显然,16世纪末的“大学才子”是英国小说的开拓者和创始人。尽管16世纪末在英国文坛勃然兴起的“小说热”只延续了大约二十年时间,但“大学才子”们的创作实践为英国小说艺术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17世纪是英国多事之秋,政局动荡,社会混乱,民不聊生。英国小说的发展势头受到了极大的遏制。随着“大学才子”们的相继去世,曾经风行一时的英国小说开始峰回路转,步履维艰。那些不喜欢或不擅长写散文故事的作家便热衷于撰写具有说教意义或喻世内容的散文。“他们放弃叙事文学并随后转向撰写一系列具有说教性质的文章,这表明了他们的自我封闭和缺乏传递任何戏剧效果的能力。”③在沉寂了半个多世纪之后,英国小说在约翰·班扬的努力下东山再起。然而,班扬似乎是17世纪英国文坛的一位孤独的长跑者。他的《天路历程》虽然在当时颇有影响,但这并没有造就一批新的小说家,也没有使小说取代诗歌的地位。尽管如此,班扬对小说艺术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巧妙地采用梦境来反映现实,并使一个看来纯属虚构的宗教寓言折射出广泛的象征意义。虽然,在英国小说尚未告别雏形期之际,班扬的艺术构思及其对小说篇章结构的驾驭能力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并且对英国小说的全面崛起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此外,17世纪的英国文坛上还出现了不少所谓的“性格特写”。这些用散文写成的作品不仅生动地描绘了当时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而且还详细地剖析了各种人物的性格特征。“性格特写”是17世纪的英国小说艺术的发展处于低潮时期的一种独特的文学体裁,其描写手法十分巧妙,且入木三分,常常令读者回味无穷。尽管“性格特写”还不能被归在小说之列,但它们对英国小说艺术的发展曾产生过一定的影响。毫无疑问,班扬的小说创作及其同时代作家的“性格特写”使步履维艰的英国小说面临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18世纪是英国小说全面崛起的时代,也是小说艺术取得长足进步的时代。享有“英国现实主义小说之父”称号的丹尼尔·笛福在他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中生动地表现了英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创业意识和冒险精神,并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当时中小资产阶级理想中的英雄人物的形象。“笛福的哲学观念与17世纪的英国经验主义者们十分吻合,他比以往的作家更加完整地表现了各种个人主义的东西。他的作品独特地展示了各种形式的个人主义同小说的兴起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在他的第一部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中得到了明显而又完全的显示。”④笛福的其他几部小说不仅涉及一系列现实问题,而且也展示了现实主义的艺术特征,他笔下的人物大都是处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英国小资产阶级的化身。引人注目的是,笛福在《鲁滨逊飘流记》中成功地采用了“自传性回忆”(autobiographical memoir)的手法来表现主人公的冒险经历。这种创作手法不仅是对当时在英国较为流行的忏悔性自传的一种挑战,而且也超越了以往的小说形式,因而对英国小说艺术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在18世纪的英国文坛上,“第二种建立在‘老式栎木柜子’上的小说是书信小说或书信体小说(the epistolary novel),其作者仿佛是一位不知怎么被他弄到手的一大堆书信的编辑。”⑤早在1683年,英国女作家阿弗拉·班恩(Aphra Behn, 1640-1689)便创作了第一部英语书信体小说《一名贵族与他妹妹之间的情书》(Love-letters Between a Nobleman and His Sister)。然而,真正使书信体小说发展成为一种文学样式并使其广为流传的无疑是塞缪尔·理查逊。他的三部书信体小说《帕梅拉》(Pamela, 1740)、《克拉丽莎》(Clarissa, 1748)和《格兰狄森》(Grandison, 1754)在当时几乎家喻户晓。书信体小说的问世对英国小说艺术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它不但进一步丰富了小说的叙述形式,而且也使作者的角色发生了变化。不仅如此,书信体小说使人物更加贴近读者,真实地展示人物的心理活动与情感变化,给人一种前所未有的即时感与现实感。正如一位英国批评家指出:“人们觉得这种小说形式具有两个潜在的作用,即令人印象深刻的即时性和对心理现实乃至意识流的探索。”⑥毫无疑问,理查逊的创作实践在英国小说艺术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给后来那些致力于小说实验与革新的作家留下了极大的想象空间。
18世纪,英国现实主义小说发展迅猛。当时,英国的“大多数图书馆收藏各种文学作品,但小说通常被认为是主要收藏对象。毫无疑问,这便导致了阅读该世纪中出版的小说的人数显着增加。”⑦英国文坛相继涌现了乔纳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 1667-1745)、亨利·菲尔丁(Henry Fielding, 1707-1745)、劳伦斯·斯特恩(Laurence Sterne, 1713-1768)和简·奥斯丁(Jane Austen, 1775-1817)等优秀作家。作为一种生动、全面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样式,小说在英国人民的日常生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地位和影响首次超过了诗歌和戏剧。与此同时,英国的小说艺术也日趋成熟。“我们对‘小说’这个术语的使用直到18世纪末才算真正确立。”⑧斯威夫特别出心裁地创作了一部令人捧腹却又引人深思的《格列佛游记》(Gulliver’s Travels, 1726)来针砭时事,嘲讽现实,开创了英国小说讽刺艺术的先例。菲尔丁所创作的一系列反映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不仅体现了较为熟练的谋篇布局的能力,而且还反映出他对传统史诗艺术的巧妙运用。菲尔丁既模仿古典史诗的叙事手法,又刻意改变史诗通常具有的严肃性和悲剧色彩,在其小说中不时掺入富于喜剧色彩的成分,从而使其小说成为所谓的“散文式喜剧史诗”(comic epic in prose)。难怪“理查逊和菲尔丁两人都认为自己是一种新的文学样式的倡导者,他们都将自己的作品看作是对陈旧的传奇小说的一种决裂。”⑨通常被称为感伤主义作家的劳伦斯·斯特恩无疑是18世纪英国小说最杰出的革新家。当英国小说还只是像一棵嫩绿的幼苗企盼呵护的时候,斯特恩似乎已经对小说的现存模式感到不满。他义无反顾地对小说形式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在《项狄传》(Tristram Shandy, 1759-1767)中,他首次打破了传统小说的框架结构,摒弃以钟表时间为顺序的创作方法,以一种全新的小说文本来描述主人的内心世界。不言而喻,斯特恩的文学实验为英国小说艺术增添了新的活力,并且使小说形式进一步朝着多样性与灵活性的方向发展。值得一提的是,在18世纪的英国文坛上还涌现了一位出类拔萃的女作家简·奥斯丁。她的小说在质量上与同时代的任何男性作家相比都毫不逊色。她不仅善于运用讽刺手法和机智的对话来表现主题,而且还能巧妙地利用少量的人物和有限的地域背景来展示广阔的生活图景。“在简·奥斯丁的艺术中有些东西是具有永恒价值的。”⑩就总体而言,18世纪的小说家大都从英国的现实社会中摄取创作素材,展示了一幅幅生动逼真的生活画面,塑造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通过他们的大胆探索与实践,英国小说不仅更加生机勃勃,而且在艺术上也日趋成熟。
19世纪,英国小说步入了繁荣昌盛的时代,其艺术形式和创作手法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与发展。19世纪初,随着浪漫主义文学思潮席卷整个欧洲大陆,英国文坛出现了一批优秀的历史小说和冒险小说,其代表人物是沃尔特·司格特(Walter Scott, 1771-1832)。他一生创作了三十多部长篇小说,塑造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展示了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尽管司格特对小说艺术革新的贡献十分有限,且被当今不少学者视为一名过时的“历史人物”,但他洋洋洒洒的历史小说和传奇作品已经成为英国文坛的一个不可忽略的文学景观,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英国小说的地位,使之变得更加体面,更加可敬。
自19世纪中叶起,英国小说在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1812-1870)等优秀作家的共同努力下,呈现出空间繁荣的景象。据史料记载,从1837年到1900年,大约有六万部供成人或青少年阅读的小说在英国各地出版。也许有七千个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有理由自称为小说家。当然,在艺术上取得成就并且载入史册的人为数不多。狄更斯和萨克雷(William M. Thackeray, 1811-1863)在小说的情节安排和语言艺术方面均体现出很高的造诣,使长篇小说更具可读性和趣味性。勃朗特姐妹(Charlotte Bronte, 1816-1855; Emily Bronte, 1819-1848)对人物形象的刻画有独到之处,而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 1819-1880)则将人物的心理现实描绘得淋漓尽致。19世纪下半叶是英国殖民主义统治由盛转衰的时期,也是英国社会矛盾重重,政局动荡、道德沉沦、贫富冲突严重以及劳资纠纷加剧的时期。所有这些自然在小说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狄更斯与其同时代的作家参及后来的托马斯·哈代(Thomas Hardy, 1840-1928)怀 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以现实主义为创作原则,对英国社会的种种弊端和邪恶进行了无情的暴露。这便是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批判现实主义。应当指出,19世纪的现实主义小说不仅在题材上具有极强的现实性,而且在人物塑造方面也体现了平民化的倾向。通常,19世纪的现实主义小说在时间与空间上遵循唯理主义的原则,在故事情节上注重趣味性与可读性,并且在形式结构上讲究精裁密缝,严谨合理。就此而言,19世纪的现实主义小说不仅代表了16世纪末以来英国小说艺术的精华,而且也是历代小说家集体智慧的结晶。马克思曾对狄更斯等现实主义作家给予高度的评价:“他们以明白晓畅和极为动人的描写向世界提示了政治的和社会的真理,比起所有的政治家、理论家和道德家合起来所做的还要多。”⑾
20世纪是英国小说艺术变化最大、创作技巧发展最快的时期。随着世界经济、科技与文化的飞速发展和资本主义社会各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整个西方文坛发生了一场惊世骇俗的文学大地震。20世纪初,由于威尔斯(Herbert George Wells, 1866-1946)、高尔斯华绥(John Galsworthy, 1867-1933)和贝内特和新的现实面前依然竭力效仿传统小说的模式,因此他们对表现日趋复杂的现代经验和急剧变化的社会现实已经力不从心。显然,当时的英国小说步履维艰,其形式的改革和艺术的更新已经势在必行。一些思想前卫、崇尚革新的青年作家似乎意识到了英国小说所面临的困境与考验,并试图捕捉能导致英国小说实现重大突破的良机。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 1843-1916)和约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 1857-1924)等早期现实主义作家在追求小说艺术革新的过程中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他们向世人推出了一系列令维多利亚时期的艺术前辈刮目相看的新型小说,这使一部分崇尚现代主义精神的青年作家备受鼓舞。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现代主义思潮席卷英国,几乎颠覆了其固有的文化基础,并使整个文学传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怀疑和冲击。当时,英国百姓随时都能听到“立方主义”、“非洲雕塑”、“新戏剧”、“后印象主义绘画”和“维也纳心理学”等时新名词。着名意识流小说家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 1882-1941)曾撰文指出:“1910年12月左右,人性变了……人的一切关系都在变化——主仆关系、夫妻关系、父母同子女的关系。当人际关系发生变化时,宗教、行律响彻整个爱德华时代之际,英国小说也对现代经验和现代意识作出了积极的反应与相应的自我调整。正当不少恪守传统的现实主义作家在纷乱复杂的现实面前显得无所适从时,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 1882-1941)、D. H.劳伦斯(David Herbert Lawrence, 1885-1930)和弗吉尼亚·伍尔夫等一批主张走文学改革道路的青年作家则看到了未来小说文本不断走向开放与多元的发展趋势。他们勇敢地面对挑战,及时抓住机遇,积极投身于小说形式的革新和艺术的改造,从而使英国小说发生了质的变化。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小说在现代化的道路上急速地跑了一阵子,其艺术形式也显得琳琅满目,精彩纷呈。1922年,乔伊斯的意识流小说《尤利西斯》(Ulysses)问世,从而将英国小说的革新运动推向了高潮。西方不少评论家认为,《尤里西斯》不仅包含了几乎所有的新潮手法,而且代表了英国现代主义小说艺术的最高成就。像乔伊斯一样,伍尔夫也致力于小说形式的实验与革新,对如何处理现代小说的框架结构和时间问题以及如何表现人物意识均作了大胆的尝试,成为英语意识流小说的另一位重要代表。劳伦斯是自亨利·詹姆斯之后的又一位重要的心理小说家。尽管他的创作风格同乔伊斯和伍尔夫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别,但他独特的审美意识、对人类的性经验和心灵的黑暗王国的探索以及他那充满肉体感的语体使其成为一名与众不同的现代主义小说家。不言而喻,英国现代主义小说的全面崛起不仅为世界文学历史增添了极其辉煌的一页,而且也极大地丰富了英国小说的艺术表现力,并有力地促进了小说艺术的发展。
现代主义小说艺术充分展示了现代派作家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巨大的创作潜力,同时也体现了小说现代化和多元化的特征。它代表了一种新的审美意识和价值观念,反映了一种逆传统而动的求变心理。在题材上,现代主义小说注重提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反映人物的孤独感、异化感乃至病态心理。在形式上,现代主义小说充分体现了多样性和灵活性的特点。现代派作家淡化小说的情节,不再试图叙述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而是在作品中追求一种艺术上完美和谐的“图式”和耐人寻味的深层结构。在这种“图式”里,有序的时间、空间、因果关系和逻辑原理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飘忽不定的意识、纷繁复杂的形象和支离破碎的生活镜头。在技巧上,现代主义小说追求标新立异。现代派热衷于采用熟经叛道的艺术手法来表现瞬息万变的精神世界和混乱无序的现实生活,如视角转换、内心独白、自由联想,时空跳跃、蒙太奇、梦境与幻觉以及看上去杂乱无章的表层结构和朦胧晦涩的叙述笔法等等。所有这些都构成了现代主义小说艺术革新的重要标志。总之,现代主义小说艺术既是离经叛道的艺术,又是生机勃勃的艺术,同时也是富于极强表现力的艺术。这种艺术在英国小说艺术史上不但是前所未有的,而且也是无与伦比的。它拓宽了英国小说的发展空间,促进了小说文本现代化和多元化的进程,并且使这一文学样式达到了更加成熟与完美的境地。
引人注目的是,英国现代主义小说在20年代达到巅峰期之后由盛转衰,开始退潮,而被冷落了多年的现实主义小说则卷土重来,并再次成为英国文坛的主流。30年代至50年代是现实主义小说全面回潮的时期。显然,这次回潮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和特殊的历史背景。30年代至50年代是一个危机四伏、动荡不安的时期。30年代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动乱、40年代的二次大战和兵荒马乱以及50年代的社会矛盾和精神危机不仅是现实主义小说东山再起的外部原因,而且也在这些小说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就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有两类作品较为引人注目:一是社会讽刺小说,二是由多卷组成的系列小说或“长河小说”(river novel)。应当指出,30年代至50年代的现实主义小说与世纪初高尔斯华绥等作家的小说相比,在艺术上更加成熟,在形式上也更加完善。尽管这一时期的现实主义作家不像现代派作家那样关注小说艺术的改革和创作技巧的翻新,但他们却十分乐意借助某些富有生命力的现代主义手法来反映主题。此举不仅取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而且也为现实主义与现代主义小说在艺术上取长补短、相得益彰找到了一条途径,从而使小说艺术更加丰富与完善。引人注目的是,赫胥黎(Aldous Huxley, 1894-1963)等讽刺作家不约而同地继承和发扬了由18世纪大文豪乔纳森·斯威夫特开创的讽刺文学的传统。他们的小说以冷嘲热讽乃至黑色幽默般的笔解描绘了两次大战期间英国社会的动荡不安和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30年代至50年代在英国文坛较为流行的另一种小说样式便是安东尼·鲍威尔(Anthony Powell, 1905- )等作家创作的“长河小说”。它与传统的长篇历史小说或高尔斯华绥的世系小说具有很大的区别。它虽然由多部小说组成,但往往描写一个故事而不是多个故事;它提示的不是一个家庭或地区的变化,而是一个中心人物的经历与情感生活。就总体而言,30年代至50年代的现代主义小说不仅是这个时代的必然产物,而且也在英国小说艺术史上拥有一席之地。
自20世纪下半叶起,英国小说在艺术形式上呈现出兼容并蓄和多元发展的趋势。在英国文坛上,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包括后现代主义)两股文学潮流分庭抗礼,此起彼伏,但又不时互相融合,交错重叠。正当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 1904-1991)等现实主义作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反映当代英国社会的种种矛盾与弊端时,塞缪尔·贝克特(Samuel Beckett, 1906-1989)继承了乔伊斯等作家开创的现代主义事业,对小说艺术作了进一步的探索与实验。贝克特成功地推出了一系列具有“反小说”(antinovel)特征的“荒诞小说”,为后现代主义小说艺术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自60年代起,具有后现代主义艺术倾向的小说在英国文坛竞相问世,其代表作家有劳伦斯·达雷尔(Lawrence Durell, 1912-1990)、约翰·福尔斯(John Fowles, 1926- )和B. S. 约翰逊(Bryan Stanley William Johnson, 1933-1973)等。这些作家大都试图采用新的语言体系来创造一个小说世界,并使自己的小说成为一个独立的反身文本。他们往往藐视因果关系,反对逻辑原则和艺术形式的统一,而是强调文本结构的无序性和混沌性以及意义的不确定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的小说体现的不是认识论或反映论而是本体论的哲学观念,同时也反映了当代一部分作家用于质疑并试图解释包括文学在内的人类本体状况的一种文化观和艺术观。
引人注目的是,当代英国文坛上涌现了一批才华横溢而又精力充沛的年轻作家。他们乐于进取、博采众长、不落俗套、推陈出新,显得异常活跃。他们虽然还未能被载入史册,但已经锋芒毕露,令人刮目相看。在英国小说艺术不断走向现代化和多元化的时代,当代英国作家正在努力探索,大胆实践,决心为21世纪英国小说艺术的可持续发展添砖加瓦。然而,在当代英国文坛上,不少文化人正在对后现代主义之后的小说艺术和文本模式争论不休。他们急切地想知道新世纪的英国小说究竟何去何从。与此同时,不少“无纸传播”时代的写手们在网上信笔涂鸦,随心所欲乃至胡闹式地制作新兴文学快餐来满足成千上万衣着新潮、充满活力的“新人类”的胃口。当然,其中也有一些思想前卫的作家试图在信息时代尚未消失之前创作具有长久和稳定价值的“网络小说”。显然,这种多极联动和多元并存的现象将成为21世纪英国小说艺术发展的基本态势。
纵观英国小说艺术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它始终处于变化之中,并对种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现实和读者趣味作出了及时的反应。四百年来,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英国小说从内部结构到外部形式均发生了显着的变化,其艺术也一再得到优化与升华。英国小说艺术体现了极强的生命力。它从文艺复兴时期的襁褓中发育成长,经过了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学浪潮的洗礼或冲击,以坚定自信的步伐跨入了新世纪和新千年。时至今日,英国的小说艺术已经发展到了高度成熟和相当完美的阶段,与其四百年前的雏形相比有着天壤之别。从某种意义上说,英国小说艺术的变化与发展同诗歌或戏剧艺术相比更加引人注目,更加令人赞叹。它虽起步较晚,但它不仅能与历史和社会的发展同步,而且还体现出强烈的时代气息,并生动地反映了英国社会的动荡与变迁。纵观英国小说艺术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英国小说艺术在其四百多年的发展道路上体现了一种自信而又自得的单独走向。自16世纪末以来,它不但经历了从雏形、崛起、成熟、繁荣、革新到多元的演变过程,而且还充分展示了它的英国特色、英国特点、时代特征和作家特长。尽管文学艺术没有国界,且难免要受到邻国和异域文化思潮的影响,但随着英国殖民统治的不断强化和英语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英国小说家们逐渐变得更加自信与自得。自18世纪起,英国小说已经摆脱了欧洲邻国各种文学样式的影响,呈现出独善其身、独领风骚且又加剧进化与演变的发展态势。正如一位西方评论家所说:“法国征服者在一件事情上完全失败了;他们在中世纪未能成功地使在法国已经十分流行的短篇散文故事根植于英国的土壤。”⒀不言而喻,英国小说既是本国社会演变的必然产物,又体现了自身的发展规律和艺术特征。而这种规律与特征在别国小说史上是难以寻觅的。平心而论,在别国的小说史上既很难找到像笛福、理查逊、斯特恩、斯威夫特、狄更斯、詹姆斯、劳伦斯、乔伊斯、伍尔夫和贝克特这样独具一格的小说家,也难以见到像《鲁宾逊漂流记》、《帕梅拉》、《项狄传》、《格列佛游记》、《荒凉山庄》、《淑女画像》、《虹》、《尤利西斯》、《达罗卫夫人》和《莫洛伊》(三部曲)那样的小说。这些作家和作品不仅具有明显的英国特色,而且体现了与众不同的小说艺术。显然,英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现实、生活气息、文化氛围和语言特征对其小说艺术的单独走向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第二,英国的小说样式精彩纷呈,艺术门类丰富齐全。作为一种反映生活的艺术工具,小说在英国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原始到成熟的发展过程,其作品样式也随之日益增
④ 哥特小说为什么会流行.
渊源和特征 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邪恶,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 ·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
查尔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尔斯·布朗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然而,在读书和写作方面,他显示了较大的天赋。儿时,他在费城友人的语法学校上学,即博览古典作品,十岁便给《哥伦比亚杂志》撰稿。十六岁时,他师从亚历山大·韦尔考克斯,学习法律。但是,他的兴趣依然在写作上。1793年,他决定放弃法律,改学文学。同年他到了纽约,参加了由英国着名作家威廉·戈德温 (William Godwin,1756—1836)领衔的友谊会(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温对布朗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说《凯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决心从事哥特式小说创作。一回到费城,布朗即开始写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为改变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大声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说《威兰》也面世。在这之后,他重返纽约,出任《每月杂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国评论》(American Review)的编辑。短短三年,他连续出版了五部小说。它们是:《奥蒙德;或,秘密见证》(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尔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华德》(Clara Howard,1801)。其后,布朗再次回到费城,编辑《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美国纪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国纪事或综合事录》(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这一时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政治小册子。1804年,他和纽约的伊丽莎白·林(Elizabeth Linn)结婚。长期的艰苦写作毁坏了他本来虚弱的身体。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结核在费城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查尔斯·布朗的声誉主要在于《威兰》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说。《威兰》述说纽约一个名叫威兰的农夫突然看见天空闪现一道亮光。两个天使敦促他“摧毁自己的偶像”。于是,他变得疯狂起来,先是杀死了所有的马,继而杀死了小孩和妻子。接着,他去探望妹妹,想将她也杀死。结果他被逮住,被作为疯子关押。查尔斯·布朗成功地将传统的恐怖哥特式小说技巧同美国的场景结合起来,并出色地描绘了威兰的复杂恐怖心理。威兰幼时,父亲即死于非命,原因是没有遵循冥冥之中神灵的指令。尽管后来威兰同自己的妻子、儿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许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尤其是在他父亲建造的“圣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经常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他一方面诚惶诚恐地揣摩这种声音带来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联想起昔时父亲的惨死。恍惚中,他听到一个声音: “你的祷告听见了。为了证明你的忠诚,把你的妻子献给我。”于是,他杀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杀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题不同于《威兰》。它是展现一种自然的邪恶,即黄热病对人类的肆虐;这部小说于1798年6月开始在《每月杂志》上连载,但只连载了两期,便以《每月杂志》的停刊而告终。翌年,布朗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于布朗本人患过黄热病,书中有关这种瘟疫的描写非常逼真。此外,小说的情节也极为复杂。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个是十九岁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门口,斯蒂文斯大夫发现了染上黄热病的阿瑟·默文。接下来,阿瑟·默文述说了自己令人吃惊的经历。这些经历大部分与韦尔贝克有关。此人出卖、掠夺、杀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 默文属于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当他解救十五岁的少女伊莱扎时,巧妙地战胜了她的残忍的叔叔。
继《阿瑟·默文》之后完稿的《奥蒙德》同样以黄热病为背景。不过,黄热病不再充当串联情节的角色,而是作为一种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坚强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尔兼有普通女人的个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质。她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灾难。即便是面对遗弃自己情人的奥蒙德,她也非常镇静。后来她逐渐对奥蒙德产生兴趣,与其说是为了占有他,不如说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相比之下,奥蒙德的个性就显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凶悍、极端自私的男人,结果未能如愿。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题,即展现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开始,布朗通过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视角,大势渲染了克利西罗梦游时的恐怖情景。与此同时,他以肯定的语气,对克利西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从而在读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悬念。接下来,查尔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罗的负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怀疑克利西罗杀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对克利西罗的调查最后居然走进了死胡同。他已经丧失了对最近事情的记忆。无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梦游者。
总之,查尔斯·布朗的《威兰》等恐怖哥特式小说是早期美国通俗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它们反映了布朗的贵格会教徒家庭背景,体现了威廉·戈德温的社会改革思想。尤其是,书中具有独创性的复杂恐怖心理描写影响了后世的一些着名小说家,如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尽管《威兰》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在艺术上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并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广泛欢迎。真正为美国读者青睐的是另一类哥特式小说,即感伤型哥特式小说。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萨莉·伍德和伊萨克·米契尔。
其他作家和作品萨莉·伍德,原名萨莉·巴雷尔,1759年生在美国缅因州约克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她从小和当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岁时,她和理乍得·基廷结婚。但婚后仅五年,理乍得·基廷去世,留给她两个女儿和一个刚出世的儿子。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数年后再嫁,丈夫名叫埃比尔·伍德,系缅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个将军。从1800年起,她接连创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说,起初署名“马萨诸塞州一女士”,后改署“缅因州一女士”。这五部小说中,最重要的是处女作《朱丽亚和受启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该书的场景设置在18世纪的法国,女主人公为美丽善良的少女朱丽亚。经过种种磨难,她和恋人终于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成夫妇。小说里运用了许多传统的哥特式小说的成分,如危险的高原、坟墓、绑架、强奸未遂,等等。其余的四部小说是《多佛尔,或目击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亚,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费迪南德和埃尔米拉:一个俄罗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们的场景均设置在欧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节。
伊萨克·米契尔于1759年生在纽约州奥尔巴尼县。他曾是当地报纸《政治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编辑。1804年,就在这家报纸上,他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创作的哥特式小说《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过,直至1811年,这部小说才由纽约州波基普西的书商约瑟夫·尼尔逊出单行本。同一年,一本署名为丹尼尔·杰克逊的书名类似的剽窃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亲》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问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受到读者青睐、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尔·杰克逊的版本。后来,人们终于辨明真伪。其根据是,盗版本不像原作那样载有一篇内容丰富的序言。《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叙述一个传统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说的场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康涅狄格。女主人公梅莉莎爱上了贫困的革命者阿朗索,结果被父亲关在一个闹鬼的古堡里。后来,阿朗索参加了华盛顿的海军,在独立战争中被英军俘虏。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他逃离了魔掌,并取道法国回到家乡。这是富兰克林在美国哥特式小说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高潮发生在结尾。在查尔斯顿,乡人传说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坟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没死,她设法逃离古堡来和意中人相会。
参考资料:http://www.mysterybbs.com/index.aspx哥特文学及其文化现象
哥特(gothic)这个特定的字汇原先的意思是西欧的日耳曼部族。在18世纪到19世纪的建筑文化与书写层面,所谓“哥特复兴”(GothicRevival)将中古世纪的阴暗情调从历史脉络的墓穴中挖掘出来。同时,从18世纪末以来的一些文学作品,因为具有共同的基调与文体而被归类于“哥特小说”。例如:华尔普(Walpole)的《奥蓝托城堡》(TheCastleofOtranto)、安.拉得克里夫(AnnRadcliff)的《奥多芙的神秘》(TheMysteriesofUdolpho)、路易斯(Lewis)的《僧侣》(TheMonk),当然还有玛丽.雪莱的《科学怪人》。这些作品戮力于处理残酷的激情与超自然的恐怖主题,而小说的背景通常建构于荒凉的古堡或者幽深的修道院,主角(通常是稚嫩的少男少女)身陷于无以摆脱的魔性爱欲,和(通常是阳性的)施虐者展开一段以死亡为终结的际遇......在这些小说中包含的情欲/性别(sexual/gender)的关系,古怪地纠缠于神圣与魔鬼的角力;极度的情色高潮来自于破灭(也就是仪式的“完成”)的那一刻。象征父权的宗教系统与企图超越的的黑暗(阴性)力量,在某种不可明说的层面,其实隐讳而酷异地分享着“爱欲交配死亡”的快感模式。在当代的恐怖小说阵营中,象 AnneRice的作品《吸血鬼纪事》(TheVampireChronicles)就流露出男同性恋情欲与父性机制的复杂互动。
有趣的是,哥特文化这样的现象除了在小说的纸页上展开,也在20世纪的后半期侵入非主流音乐的大花园,成为另类音乐中极为殊异的一个支脉。如果你熟悉新音乐历史脉络的话,就会知道大约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一些乐队分别顶着“后酷朋克(PostPunkCool)”、“新古典(Neo- Classical)”或者是“新嬉皮(Neo-Hippies)”的招牌,并逐渐混融成日后的哥特摇滚乐派。
早期的代表乐队包括“苏西与冥妖(SiouxsieandtheBanshees)”、“苞浩丝(Bauhaus)”、“喜悦割离(JoyDivision)”等等乐队。它们的特色是沉郁厌世的情调、冰冷刺骨的音符既带有精细的美感,但又同时在音域层面上大量使用偏离旋律线的不协调音,穿插着对于传统音乐的反制。在歌词与表演概念层面,处理着生命与爱欲的荒凉,对现实状态的厌弃,进而追求心灵深渊的奇诡乐趣。在舞台上,她/他们以偏锋的狂乱扮装出现,如“苏西与冥妖”略带虐待与被虐情调(SadoMasochistic)的“冰女王”神采,或Bauhaus的主唱 PeterMurphy把自己打扮成美艳的双性吸血鬼。除了性别的颠覆与反转,哥特摇滚乐的强烈质素还表现在对于神学(或恶魔学)概念的执迷。在1981 年成立的“仁慈姐妹(TheSistersofMercy)”是几个爱好中古世纪风格的男子对于音乐意识型态的展现。被形容为“狂笑着注视罗马城烧成一堆瓦砾”的主唱AndrewEldritch一语说穿哥特摇滚的宗教立场——对于我们,犬儒精神就如同天主教徒的圣水一样。
如果说早期的PostPunkCool对生命的诠释是沮丧与绝望(比如IanCurtis——JoyDivision的主唱——的自杀),那么 “仁慈姐妹”以及同道的乐队比如“教会(TheMission)”、“全部的夏娃(AllaboutEve)”、“涅浮林之域(FieldsoftheNephilem)”、“祭仪(TheCult)”等乐团所秉持的,可能是睥睨于现实中的种种烦俗,企图推翻假惺惺的教条,抽取反对与不满的精神,化为音乐的“反面传教(negativepreach)”。在“教会”的专辑《上帝自己的药物》(God'sOwnMedicine)中,开宗明义的第一首歌〈荒原〉(Wasteland)就嘲讽地唱出“我还是相信上帝,但是上帝已经不信仰我了。”这等堪称冒渎的宣言,呈现出骇人的事实:原来长久以来,神与人的权力结构恰如性爱结构的主体与客体。在这张专集中,反复推敲着在推翻信仰的同时,死亡不再是父神用以胁迫的道具,反而是叛徒的情色乌托邦。如同在《爱我爱到死亡》(LoveMetoDeath)一曲,美妙地铺陈情欲的高峰不被僵硬的“主控-屈从”(Dominance- submission)关系所固置;也就是说,在死亡(旷缺)的领域,致命的阴性激情并不受到掌管与压制,发展出自己的美学。
不可否认,“死亡”在哥特摇滚乐的文化层面中,几乎是个关键字。当某些保守的声音或反挫势力,企图以这一点来抨击哥特摇滚乐与其次文化,我们可以看到两种回应:如“基督徒之死(ChristianDeath)”这个经营黑暗、痛苦情愫的乐队,对他们而言,死亡所演绎/延异出来的腐败、末世、毁灭等等情境,都足以让我们逼近“终极高潮”(ultimateorgasm)。在一些专辑如《痛苦剧场》(OnlyTheaterofPain)、《天使的狂怒》(TheRageofAngels)、《铁面具》(TheIronMask)中,“基督徒之死”悉心探索的重心就是这种近乎临界点的痉挛之美。在其中一首歌曲“死欲(DeathWish)”,结尾的歌词近乎狂喜地陈述“撒旦魔王是最仁慈的野兽”,配合凄厉的音乐,不啻狠狠地嘲弄了宗教/父权体系粗暴地规范在各种事物之上的二元对立价值观。
另一种反应,也许可以引述布莱特(PoppyZ.Brite)在吸血鬼情色小说选集《血脉深处的爱》(LoveinVein)前言中所说的话: “哥特次文化(Gothicsubculture)并不是礼赞或者爱慕死亡,只是纯粹地拒绝畏惧它。在探索死亡的过程,慢慢地和它体肤与共,逐渐与它亲近。”这段话正好解释为什麽像“涅浮林之域”、“还有这些树(AndAlsotheTrees)”、“意志(Will)”、“利姬雅(Lycia)”、 “TheMorendoes”等乐队,会不可自拔地沉浸于“与死去的君王交欢”的髑髅式意象(macabreimage),同时又在这般异端的情欲里浮生出细致的张力。此外,死亡不必然是生命的匮乏,顺着这些创作者的脉络、以及在许多异教神话或恶魔学发现的象征与寓言,死亡可能是贴近超自然、非人类领域的出口。
在此际90年代的中后期,哥特次文化不但在文学与音乐创作层面绽放,更影响了这个“混杂族群”(包括女性、酷儿、情欲的边陲份子)的文化生态与身分认同。在情欲与性别的革命,哥特次文化追求所谓的理想典范“阴阳同体”(hermaphrodite)虽然还值得更进一步检验,但也是有助于冲迫禁制的美丽武器让过往被视为妖魔的异类(它者)摆脱单一的天堂,品味自身的欲望与天使的尸体。
如何识别一支歌特乐队?
1、此乐队的音乐气氛怪诞且超现实。
2、此乐队的歌词包含歌特主题。
3、乐队成员的外表十分歌特化,一水儿黑。
4、乐队自称歌特乐队,和其他歌特乐队一起演出,并出现在歌特合辑当中。
5、来自于四大歌特唱片公司Cleopatra、Projekt、Tess、Anubis的乐队。
如何识别一个歌特族?
性格:害羞且不爱交际。
艺术倾向:艺术,特别是音乐、摄影和绘画。人文,特别是文学、历史和哲学。
⑤ 维多利亚时期小说兴起的原因
因为维多利亚时代相信科学进步,对工业革命充满乐观和信心,汽船的出现给运输和贸易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
从时间上讲,维多利亚文学时期恰好与维多利亚女王1836年至1901年执政期相吻合,这一时段是英国历史上最光辉灿烂的时段。
维多利亚文学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自然带有宏大与多样性的特点,它是多侧面而且复杂的从各个角度,包括浪漫的与现实的反映了人民生活中的各种巨大变化。
这个时代也诞生了一大批顶天立地的文学巨人,小说在这个时期广泛流行,繁荣发展,人民整体也追求一种热情、自尊、谦逊、爱国的民族精神,而维多利亚女王也正是这些品格的榜样,这时道德与常理被这些浪漫主义时代遗弃多年的主题,又回到了文学主流中来了。
⑥ 英美小说的主要特征
第一章 18世纪英国小说
一、理论的发轫:贝恩和康格里夫
阿芙拉·贝恩(Aphra Behn)是复辟时期(1660──1688)最重要的女作家,代表作是中篇小说《奥鲁诺克,或王奴:一段信史》(Oroonoko, or The Royal Slave: A True History,1688)。小说首版封面赫然写着:贝恩夫人着。如果考虑到笛福的小说全部为匿名发表,理查逊总以编者身份出现,菲尔丁1742年发表第一部小说也未署名,就不难体会贝恩是何等自信。贝恩在小说开始就申明要讲述实际发生的事:故事大部分是叙述者亲眼所见,而她未见部分则依据主人公的亲口所述。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观点,因为它把叙事着眼点放在了讲述真实故事,而讲述真实故事是现实主义小说区别于传奇的一个基本特点。贝恩还在叙述视角方面作了大胆探索。叙述者通过奥鲁诺克的讲述而了解的故事,没有采用直接叙述,而是经过了叙述者加工的间接叙述,这似乎表明贝恩已经意识到叙述视角对于叙事效果的影响。贝恩在长篇小说《一个贵公子与妻妹之间的情书》(Love letters between a Nobleman and his Sister, 1684)中尝试了书信体,到小说的后半部改为第三人称叙述,似乎她当时就已察觉到书信体的内在矛盾,不得不改为叙述体。可以说,贝恩在她为数不多的小说创作中已经尝试了在18世纪流行的三种基本叙述形式,足以称得上英国小说的先驱。
威廉·康格里夫(William Congreve)是复辟时期的着名剧作家。与贝恩强调“信史”不同,Congreve直接在1692年创作的中篇小说《匿名者》(Incognita)封面上标明这是一部“小说”。他在序言中把他的小说与流行传奇做了清楚区分。他在序言中还提到:“在情节的总体安排、细密结构和最后结局方面向戏剧学习。”他请读者观察“是否每个障碍都在故事发展中起了促进而并非阻碍作用。”显然,他的小说观念深受戏剧理论影响,且在创作中颇具匠心,富有文人小说的特点。他已经在有意识地借鉴戏剧理论探索小说艺术结构问题。在小说叙事过程中,叙述者还不时站出来对人物和故事妙趣横生地加以评论。
二、笛福与同时代作家
从1791年出版《鲁宾逊漂流记》开始,已届花甲之年的笛福(Daniel Defoe)先后发表五部小说,且全以第一人称回忆录形式叙述,叙述模式是流行的清教徒皈依传记和罪囚传记。从Defoe小说序言来看,有两点引人注目。一是真实性。二是道德教化。这两点几乎是所有18世纪小说的共同特点,也是现实主义小说传统的基本特征。身为作家和批评家的Max Byrd指出:“事实上……Defoe建立了所有重要原则。例如,区分与对比,逐渐展示背景,背景必须激发情感。”
玛丽·戴维斯(Mary Davys)在《情场老手》(The Accomplished Rake, or, Modern Fine Gentleman, 1727)的序言中提出了这样的小说定义:“叙述虚构的但可能发生的故事。”与Defoe强调个人讲述的真实故事相比,这可以说是相当激进的小说定义。Davys意识到小说叙事的两大问题,一是使读者处于恐惧与希望中,这是叙事得以发展并紧紧抓住读者的关键。二是统一的情节,其他故事都为这个情节服务。
三、第一个高峰:理查逊和菲尔丁
塞缪尔·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在英国小说史上的地位,曾在相当长时间里受到忽视。自伊恩·瓦特的批评名着《小说的兴起》1957年问世后,Richardson成了“形式现实主义”的典型代表。瓦特根据对于《帕美勒》(Pamela, or, Virtue Rewarded, 1740)的分析,提出Richardson小说区别与Defoe小说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把恋爱结婚作为小说的中心情节,从而开创英国爱情小说的先河,把传统叙事文学中很次要的内容改造成小说的中心。这既涉及小说内容,又涉及叙事形式。使英国小说根本摆脱了欧洲流浪汉小说的影响,或者说至少是开拓了一条与流浪汉小说并行的新路。如果说Defoe的小说在生动故事中不忘提醒道德教化,Richardson则是不折不扣的道德家。但是,他也不忘小说愉悦功能。从叙事理论的角度来看,Richardson在《克拉美莎》序言的观点有两个方面值得重视。一是不同叙述者的不同观点,既增强了小说叙事的复杂性,又调节了小说叙事的节奏和张力。二是对戏剧性叙述的强调。Richardson之所以坚持书信体,拒绝讲述体,其根本原因就是他认为只有这种形式可以保证戏剧性叙述的生动有效。
亨利·菲尔丁(Henry Fielding)开始小说创作与Richardson有很大关系。1740年Richardson发表书信体小说《帕美勒》后,次年Fielding发表了戏仿小说《沙美勒》,对Richardson的小说形式和主题观点进行了讽刺。1742年发表《The adventures of Joseph Andrews and his friend, Mr.Abraham Adams》,Fielding在该书序言中提出了“散文体喜剧史诗”的小说定义。这一小说定义既包括小说描述的范围有史诗的广度,也包括借鉴史诗的叙事形式,如具有权威性的叙述者、插入性的故事和小说叙述的分卷分章体例等。在《The adventures of Joseph》第二卷第一章,Fielding论述了分卷分章的问题。他指出:“以我们作家的诀窍而论,我认为作品的分卷分章算是相当重要的法门。”他列举了三大优点:“一,章与章之间那些小小的空档可以当作客栈或休息的场所看待,可以在那歇歇脚,随意喝上一盅或吃点东西……二,每章开头的标题像是客栈大门口的招牌,告诉了读者他能得到些什么消遣……三,(带有调侃意味)可以防止一本书的美观由于折角而受到损害……”从叙事的角度来说,分卷分章凸显了小说家的作用:卷张结构是小说家刻意安排的。除此之外,《汤姆·琼斯》三部分的对称结构,被Dorothy van Ghent比喻为“Palladian”式宫殿建筑;Robert Alter也十分强调这种对称艺术。体现了Fielding独具匠心的艺术追求。省略是Fielding小说艺术的一个重要方面。第一人称或书信体为了保持叙述的逼真效果,往往有文必录,不能随意省略,第三人称小说中的叙述者则可以根据叙事结构需要而对故事进行裁剪安排。艺术点缀作用:增加叙事的色彩,调节叙事节奏;展示作者的散文才华,也是区别于其他小说的重要标志;在叙述语言与叙述故事之间制造一种张力,从而丰富小说内涵。整体艺术问题:Fielding告诫批评家和读者不要妄下断语,因为有些看似无关情节实际上在全书结构中是至关重要的。Fielding小说最有代表性的特色则是叙述者的形象和作用。小说的叙述者不仅在18篇序章中登场亮相,侃侃而谈,而且在小说故事过程中也不断出现,或为读者指点迷津,或与读者共同探讨人物性格。这种叙述者曾深为James为代表的现实主义小说家所诟病,因为他的介入打破了小说的现实幻觉。但是,如果我们从Fielding所生活于其中的18世纪社会文化来看,这种性格化了的叙述者自有其特殊意义。首先,叙述者不断出现建立起一种作者权威;二,叙述者与读者的关系逐渐亲密,密切交流,这种交流是智者之间的交流,互相关照,互相补充;三,正是这种交流丰富了小说内涵。因此,瓦特称Fielding为“评价的现实主义”,以区别与Defoe和Richardson为代表的“表现的现实主义”。
四、高峰过后:Smollett、Sterne及其他
Tobias Smollett的小说特征近似Fielding的喜剧史诗,但他尝试了第一人称回忆、书信体和第三人称叙述等多种形式。Smollett对小说叙事仍提出了一些有见地的观点,在《The adventures of Rodric Random》序言第一段,他指出:“在各种各样的讽刺中,最能引人入胜、最能普遍使人获得教益的,无过于在讲述一个情节处处生动有趣的故事时信手穿插进去的那种讽刺。”在Smollett的全部小说创作中,讽刺一直是个十分重要的因素。或许正因如此,他的小说人物多为粗线条的漫画式人物。在1753年出版的《The adventures of Ferdinand Count Fathom》献词中,Smollett提出了这样的小说定义:“小说是一幅复杂的大图画……不能缺少一个主要人物,他凭其重要性,吸引读者注意力,把事件连为一体,提供走出迷宫的线索……”这可以说是一个相当完备的小说定义,概括了小说场面广阔,人物众多的特点,又强调了统一计划和中心人物的重要性。18世纪的几乎所有重要小说都是以主人公名字为书名,原因就在于主人公是统领全书故事的中心人物,至少是名义上中心人物。
Laurence Sterne的《The life and Opinions of Tristram Shandy》则是对英国小说规范的全面颠覆。《项狄传》可以定义为“一本关于人的心理活动的史书”,由于人的心理活动并不总是按照严格的逻辑进行,以这样的原则写成的小说自然与传统小说大相径庭。这种观念联想也是现代意识流小说的滥觞。《Shandy》在叙述手法上用不断的离题插曲打乱了线性叙述规范,所谓“曲径通幽”。
Horace Waopole1764年发表《奥特郎托堡》(The Castle of Otranto),则通过发生在中世纪古堡的传奇故事开创了哥特小说的先河。对于浪漫主义的兴起和司各特的历史小说有一定影响。就叙事艺术来看,他似乎也没做太大贡献。
Fanny Burney是18世纪后半期的重要小说家。1778年匿名发表书信体小说《Evelina》,后来的几部小说改为第三人称,书信体的流行也已接近尾声。Burney放弃了把小说题献给名人恩主的传统,而是题献给The Monthly Review和The Critical Review的作者们。Frank Donoghue指出:“Burney是第一个把小说献给the monthly review的作家,从一定意义上,她这样做使她成为第一个公开而严肃地认可评论杂志在文学领域合法权威地位的作家。”《Evelina》像一个摄像机把形形色色的风俗人情展现在读者面前,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Burney在尝试把Fielding和Richardson两种叙事方式结合起来,为奥斯丁的出现做了准备。
小结:虽然18世纪小说家都不忘道德教诲,但娱乐性显然是第一位的。其次,小说要有中心人物,项狄传对这一传统进行了颠覆,试图颠覆本身就是对传统的承认。Fielding的第三人称叙述体和Richardson书信体的争论,并以19世纪初第三人称叙述占主导而结束。第二章 Scott和Austen
一、司各特对现实主义小说叙事传统的梳理
约翰逊博士认为Fielding塑造的是风俗人物(characters of manners),而Richardson塑造的是自然人物(characters of nature)。两种人物之间的区别就像“一个通晓钟表制造原理的人与一个看钟表刻度读出时间的人”之间的区别那么大。Scott认为约翰逊博士的区分有道理,但不应以此判定二人优劣高下。“Richardson造的钟表显示了表面之下复杂的内部结构,而Fielding造的钟表只给人提供时间,因为那恰恰是大多数人想知道的。”如同自由、潇洒、真实的素描与细致入微的油画之间的区别,后者的细腻有时不免带着艺术精品畅游的某种沉闷。Scott对书信体进行了评说。认为优点是不同视点,可以给读者身临其境的真实感,是其他叙事方式望尘莫及的,但是,多人反复讲述同一故事,必然阻碍故事叙述的进展,形成故事停滞。小说篇幅冗长也是Richardson小说的一个致命弱点。Scott认为Fielding是最具英国特色的小说家,他的作品处处浸透了英国的社会文化特征,几乎不可能完全翻译成别国文字。Scott说:“作家应该趁热打铁,顺风杨帆。涂过一个成功的作家不占据舞台,别人就会抢先占据。如果一个作家用了十年才写出第二本书,他早已被别人取代;如果时代太缺才子而他尚未被取代,那么他自己的名誉就成了最大的障碍。读者会期待新书比前一本好上十倍,作者会期待新书比前一本流行十倍,而十有八九两方面都会失望”。可以说,Scott的叙事观是一种以读者为导向,以自由创作为特征的叙事观。Scott认为Sterne是英格兰产生的最大的剽窃者,最富独创性的天才。这种矛盾评价正展示了Sterne卓尔不群的特性,也表露了Scott对他虽不倾心相与,却也不由自主的崇拜。
二、Scott论哥特小说叙事特点
他对Horace Walpole开创的哥特小说传统有独到见解,一是对诗意描写的肯定,二是对强烈情感的重视,三是对超自然写法的包容。诗人出身的Scott对小说家的诗人气质十分推崇。在Smollett传中,他说:“任何一个成功的小说家都必须多少是个诗人,尽管他可能从未写过一行诗。”诗人气质中他最推崇的是想象力和强烈情感,并强调这一方面Smollett胜过Fielding. 作为一个特别关注读者反应的小说家,Scott很清楚读者要求的复杂多样性。他写到:“……因为好奇心和对神秘的偏爱,还有点迷信,是人类心灵的组成部分,在大众中广为流行,远远超过对喜剧的真正欣赏,或对悲剧的切实感受。”哥特小说最吸引读者的首先就是其所表现的强烈情感。
三、Scott论奥斯丁
他敏锐概括出了奥斯丁小说叙事的鲜明特点:用简洁幽默的对话戏剧性地展示人物形象。跟后面刘易斯主张的“戏剧性呈现”并无二致。
四、奥斯丁论小说叙事
奥斯丁对小说叙事的评论不多,主要见于《诺桑觉寺》和她写给正在进行小说创作的织女安娜的书信。从中可以看出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对小说地位的高度评价,二是对叙事艺术的严肃追求。同时也对流行的哥特小说和感伤小说进行了嘲讽,表现了开拓小说新天地的气概。她要开辟的小说新天地正是给侄女安娜信中所说的“描绘一个村镇上三、四家人正合适”的小天地。在这一点上,她与Scott关注重大事件的历史小说迥然不同。在她眼里,真正重要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人在事件中的举止表现,平凡事件与重大事件一样可以生动地反映生活,塑造人物。奥斯丁关于小说叙事的观点,最主要的是自然简洁的叙述,她对哥特小说和感伤小说的反感也正在于此。作家是为读者写小说,不能因自己喜爱某地就沉醉其中,描写过细,而要从读者的喜好出发考虑繁简取舍。同时,奥斯丁也十分关注小说的整体性和人物性格的一致性。
第三章 英国19世纪中期小说叙事理论
一、第三人称叙述与介入性评论
在《维多利亚小说形式》一书中,米勒把第三人称全知叙述称作“维多利亚时期小说的常规标准”。小说叙述技巧的进一步发展如有限视角、自由间接引语、叙事视角与叙事声音的区别等等多是在第三人称叙述基础上调整探索的。主要原因在于当时的小说家致力于创作深刻复杂而全面的现实主义小说,而要达到这种目的,第一人称与书信体的局限是显而易见的。
维多利亚时期最伟大的小说家Charles Dickens的全部小说除《大卫》和《远大前程》外都是采用第三人称叙述。尽管Fielding创立的全知叙述成了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常规,但他常用的插入式离题故事则引起很多争论。George Eliot在《Middlemarch》中甚至略带调侃地说现在时代变了,我们不能像Fielding那样搬个凳子上台高谈阔论了。“Fielding时代,日子比较长,到了夏天,下午便闲的没事,至于冬天的夜晚,那更是在时钟慢悠悠的滴答声中度过的。”
二、好故事到有机体
故事引人入胜是维多利亚时期小说繁荣的一个重要原因。特罗洛普指出:“我从一开始就确信,作家坐下来写小说是因为有故事要讲,而不是因为要讲故事。”由于三卷一部的小说价格昂贵,主要提供的流通图书馆,维多利亚时期最流行的小说出版形式是分期出版,一般是一月一期,后来还出现了一周一期的出版方式,这更促进了对好故事的关注。针对分歧出版造成的整体缺陷,哈代提出,“故事应该是有机体”。分期出版要求小说每一期都必须有冲突,有高潮,既要保持相对的完整性,又要足够吸引读者期盼下一期。因此,也就造成了维多利亚时期小说的情节剧特征。小说的结尾也是引人关注的问题。George Eliot指出:“结尾是大多数作者的弱点,但有些问题是结尾的本质所决定的,因为结尾再好也不过是一种否定。”
三.刘易斯论小说叙事
他对奥斯丁的创作手法,尤其是他的戏剧性表现手法极为赞赏:“描写是小说家常用又好用的招数,但是她反倒不用,而是采取少用又难用的戏剧表现手法:她部队我们述说人物是何身份,有何心情,而是把人物展示出来,由他们各自亮相。”由此看来,他把“戏剧性表现”作为小说的最高境界是毫不奇怪的。他认为文学的目的有三个:教育、启发和愉悦,并以此提出了文学的三大原则:在智性形式方面是眼光(Vision)原则,在道德形式方面是诚实原则,在美学形式方面是美感原则。他指出,“所有关于风格的条件可以归纳为五条规律:精炼、简洁、连贯、高潮、多变”。前两项是智性需要,后两项是感情需要,中间一项则界乎两者之间。遵循连贯律就能清晰并有节奏美,从而使作品有力,可以事半功倍,并产生音乐感。
第四章 美国19世纪中期小说叙事理论
美国小说家刻意创作发展一种有美国特色的,与维多利亚小说主流迥然不同的新小说。不仅是因美国不同的社会历史地理环境所决定的,而且是刚刚争得政治独立不久的美国社会所要求于作家的,是作家的政治责任。Richard Chase在《美国小说及其传统》中归纳里三个历史地理方面的因素,即美国处于新大陆孤立状态,处于新老两大陆影响的矛盾之中,以及新英格兰清教徒传统。相对于极为物质化的英国社会,美国作家在自己的社会中更致力于探讨精神方面的问题,与重现实的英国小说家相比,美国小说家更重视探讨象征性表现的问题。Chase认为以霍桑、梅尔维尔、詹姆斯、马克吐温、诺里斯、福柯纳和海明威为代表,反应了人性真实的传奇,而另一种则是以《飘》之类通俗作品为代表缺乏心理真实深度的流行传奇。1860年,霍桑在写给好友的信中说道:“……带着牛肉的力量和果酒的激情,真实得就像某个巨人砍下地球的一块放到镜子底下,展示其居民在为日常生活而劳作,而他们并没有想到自己是被用来做展览的。这些书就像烤牛排一样属于英国。”这段绘声绘色的描写生动展示了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特征,而这种小说与霍桑赖以扬名的寓言式浪漫传奇几乎是南辕北辙。另外,在较短的篇幅内创造出给人震撼,发人深思的强烈艺术效果是19世纪美国传奇小说叙事的基本特征,也是区别与同时期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主要特点。
⑦ 10世纪英国文学为什么有那么多流派
英国文学史各个时期中的文学流派
古英语和中古英语时期
古英语时期是指英国国家和英语语言的形成时期.最早的文学形式是诗歌, 以口头形式流传,主要的诗人是吟游诗人.到基督教传入英国之后,一些诗歌才被记录下来.这一时期最重要的文学作品是英国的民族史诗《贝奥武夫》,用头韵体写成.
古英语时期(1066?1500)从1066年诺曼人征服英国,到1500年前后伦敦方言发展成为公认的现代英语.文学作品主要的形式有骑士传奇,民谣和诗歌.在几组骑士传奇中,有关英国题材的是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的冒险故事,其中《高文爵士和绿衣骑士》代表了骑士传奇的最高成就.中世纪文学中涌现了大量的优秀民谣,最具代表性的是收录在一起的唱咏绿林英雄罗宾汉的民谣.
3,最重要的诗人是被称为"英国诗歌之父"的乔叟,代表作是《坎特伯雷故事集》,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他首创了诗歌的双韵体?每两行压韵的五步抑扬格,后被许多英国诗人采用.乔叟用伦敦方言写作,奠定了用英语语言进行文学创作的基础,促进了英语语言文学的发展.
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文学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诗歌,散文和戏剧方面尤其兴盛.
诗歌方面,新的诗体形式如十四行诗,无韵体诗被介绍到英国.重要的诗人有Philip Sidney,他不仅写了许多优美的十四行诗,还创作了最早的诗歌理论作品之一《诗辩》.Edmund Spenser用斯宾塞诗节创作了着名长诗《仙后》.莎士比亚除了戏剧创作之外也是一位伟大诗人,着有两部叙事诗,两部长诗和154首十四行诗.
英文的《圣经钦定本》作成于1611年,不仅具有重大的宗教意义,也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并且对英国的语言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的纯朴,平易,明晰的散文风格奠定了英国散文的传统.一个着名的哲学家兼散文家是Francis Bacon,他的文学着作主要有《随笔》,收录了他在各个时期发表的58篇随笔,思想深刻,文笔简洁,富有警句格言.
戏剧代表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文学的最高成就.主要戏剧家有马洛(Christopher Marlowe), 莎士比亚(W. Shakespeare).
17世纪的英国文学
17世纪是英国社会剧烈动荡的时期之一,由于君主专制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爆发了1642年的内战并导致了1688年的"光荣革命".与政治斗争和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紧密相连的是宗教斗争和清教徒思想.因此这一时期的文学和艺术多展示革命思想的发展与成长,并带有浓厚的清教主义倾向.两个代表作家是弥尔顿和班扬.弥尔顿的代表作〈失乐园〉和班扬的代表作〈天路历程〉都取材于〈圣经〉.〈天路历程〉是一部寓言作品,用"基督徒"到达天国的历程象征人类追求美好未来的进程.
18世纪的英国文学
18世纪产生了一种进步思潮?启蒙运动,这一时期的思想家和作家们崇尚理性,认为启蒙教化是改造社会的基本手段,因此18世纪又被称为"理性的时代".在文学领域体现为18世纪上半期的新古典主义,代表作家有诗人蒲伯(A. Pope)和期刊随笔的创始人斯梯尔(R.Steele)和艾迪生(J.Addison).
18中期兴起了英国现代小说,出现了大批有影响的小说家.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的小说〈帕美拉〉(Pamela)采用书信体形式对人物的心理活动进行细致的描写,大大丰富了小说的创作方法.哥尔德史密斯(Oliver Goldsmith)的〈威克菲牧师传〉(The Vicar of Wakefield)是英国文学史上着名的感伤小说之一.劳伦斯斯特恩(Laurence Sterne)打破传统的叙事方法,创作了〈项迪传〉,而被认为是英国现代派文学的先驱.
迪福(Daniel Defoe)是英国文学史上第一个现实主义小说家,代表作是〈鲁滨逊漂流记〉.讲述故事情节并分析鲁滨逊这一人物形象.
斯威夫特是英国文学史上着名的讽刺小说家,以犀利的文笔对教会和社会的虚伪腐败进行了辛辣的讽刺.代表作是〈格列佛游记〉
菲尔丁是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在理论与实践上都为英国小说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在他的代表作〈汤姆?琼斯〉中,他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展示了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讲述故事情节,分析主题和主要人物形象
19世纪的英国文学
19世纪英国文学主要包括上半期的浪漫主义时期和中后期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
布来克和罗伯特?彭斯属于前浪漫主义诗人.布来克的代表作品有〈天真之歌〉和〈经验之歌〉.彭斯是着名的苏格兰民族诗人,写了很多脍炙人口的歌颂友谊,爱情,自由,平等的诗歌,其中〈一朵红红的玫瑰〉广为流传.
浪漫主义全盛时期以华滋华斯与柯律维治联合发表〈抒情歌谣集〉为开始,到瓦尔特斯各特的逝世为止,主要文学成就为诗歌,涌现了华滋华斯为代表的"湖畔派"诗人和拜伦,雪莱,济慈等富有革命理想,颂扬自由与解放的诗人.
19世纪中后期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真实地描写了英国资产阶级的社会生活,暴露和批判了资产阶级社会的罪恶,对人民群众寄予了深刻的同情.狄更斯是英国最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善于描写社会底层人们的生活和思想,作品题材广泛,思想深刻;萨克雷则善于描写上层社会形形色色的人物.
批判现实主义女性小说家及她们的代表作品:Charlotte Bronte, Emily Bronte, Mrs. Gaskell, George Eliot.分析简?爱这一人物形象并分析小说的主题思想.
托马斯?哈代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最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家,他称自己的作品是"性格与环境的小说".代表作品是〈德伯家的苔丝〉.
20世纪的现代派作家
人们对西方文明的危机感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恶果促成了西方现代派文学的形成.主要表现为意识流小说,代表作家有詹姆斯乔伊斯和弗洁尼亚沃尔夫.乔伊斯的小说〈尤利西斯〉描写的是现代都市居民庸俗,猥琐的精神生活.弗洁尼亚的〈到灯塔去〉则运用了娴熟的象征手法和意识流技巧.
英国文学发展史及每个阶段的特点
毋庸置疑,英国小说是世界艺术之林中的一大景观。
它如同促使其滋生与进化的社会土壤一样,在历史的洪流中不断改弦易辙,急剧演变。
自文艺复兴时期以来,英国小说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充满活力和魅力的艺术工具,对社会生活和历史变迁进行了生动的描述。
像英语一样,自它形成的那一天起,英国小说便建立了自己的规则和体系,虽东学一点,西借一点,却以坚定的步伐向前发展。
引人注目的是,尽管英国小说起步较晚,其历史比诗歌和戏剧短得多,但它却发展迅猛,变化巨大,流传甚广,其影响和作用早已大大地超过了诗歌和戏剧。
究其原因,英国小说不仅具有内容丰富、情节曲折和人物形象生动等特征,而且还因其篇幅灵活、形式多样,语言通俗和艺术精湛而备受广大读者的青睐。
经过无数作家的认真探索和反复实践,当代英国小说在艺术形式和创作技巧上与它早期的雏形已不可同日而语。
如果说,英国小说的崛起完全符合文学发展的客观规律;那么,其小说艺术的发展既是社会进化的一个显着标志,也是文学现代化的必然结果。
应当指出,英国小说艺术,像其他艺术形式一样,不可避免地经历了一个从原始到成熟的发展过程。
事实上,它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同英国当时的社会、历史、政治、文化和经济状况息息相关。
就此而论,英国小说艺术的发展不是一种孤立或自发的文学现象,而是与英国的社会变化以及异域(尤其是欧洲各国)文化的繁荣昌盛彼此交融的。
当然,英国小说艺术的发展与演变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秩序。
这种规律和秩序不能通过抽象的、主观的或形而上学的方法来解释,而只能通过对历代小说文本的考察与研究来加以揭示和验证。
然而,在深入探讨英国小说艺术的具体特征与美学价值之前,很有必要对其历史概貌和演化过程作一番简要的概述。
作为一种公认的叙事性散文文学体裁,英国小说已经具有四百多年的历史。
从理论上讲,英国小说形成之日,便是其艺术问世之时。
当然,小说艺术被作家接受并得到读者的理解和评论家的认可需要一个过程。
但迄今为止,西方评论家对英国的第一部小说究竟始于何年及出于何人之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有人说是塞缪尔·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 1689-1761)的书信体小说《帕梅拉》(Pamela, 1740),有人说是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 1660-1731)的冒险小说《鲁滨逊漂流记》(Robinson Crusoe, 1719),也有人说是约翰·班扬(John Bunyan, 1628-1688)的宗教寓言小说《天路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上集1678,下集1685)。
其实,早上16世纪末的文艺复兴时期,英国小说已端倪可察。
当时,约翰·黎里(John Lyly, 1554?-1606)、菲利普·锡德尼(Philip Sidney, 1554-1586)、罗伯特·格林(Robert Greene, 1558-1592)和托马斯·纳什尔(Thomas Nashe, 1567-1601)等一群毕业于牛津和剑桥的才华溢的“大学才子”(University Wits)对诗歌一统天下的局面进行反驳。
在文艺复兴运动的鼓舞下,他们对小说这种新的文化体裁进行了大胆的实践和探索,并开始采用风格典雅和雕琢华丽的散文语言创作叙事性作品,从而翻开了英国小说历史的第一页。
黎里的《尤弗伊斯》(Euphues, The Anatomy of Wit, 1579)、锡德尼的《阿卡锹亚》(Arcadia, 1590)、格林的《潘朵斯托》(Pandosto: The Triumph of Time, 1588)、纳什尔的《不幸的旅行者》(The Unfortunate Traveler, 1594)和托马斯·迪罗尼的《纽伯雷的杰克》(Jack of Newbury, The Famous and Worthy Clothier of England, 1597)等作品都体现了小说的艺术特征。
它们不仅在题材上变化显着,而且在形式、结构和语言上同当时的诗歌和戏剧大相径庭,已经成为一种新兴的、颇有发展潜力和备受读者青睐的文学体裁。
这些作品大致可分为罗曼司和现实小说两大类,从各个侧面反映了伊丽莎白时代的社会生活。
当时英国的散文叙事作品似乎获得了一种崭新而又绚丽的文体,尽管它作为叙事文学还显得不够成熟。
然而,“这类作品在当时与那些适应飘忽不定的语言和读者见面时肯定具有近似于魔术般的效果,因为它不受音步的限制。
”②显然,16世纪末的“大学才子”是英国小说的开拓者和创始人。
尽管16世纪末在英国文坛勃然兴起的“小说热”只延续了大约二十年时间,但“大学才子”们的创作实践为英国小说艺术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