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么在线上办理离婚
网上申请离婚有四步。如下办理:
1、打开登陆民政局的网上预约网站进行预约;
2、点击要办理的业务,备注姓名和信息;
3、把相关证件的照片上传到指定位置,还有离婚的原因写详细;
4、最后,提交认证,等待审核通过,下发面签时间。
起诉离婚网上立案有两种方式:用手机立案和用电脑立案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诉讼与管辖。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3、审理与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② 跨境离婚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跨国离婚如果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凡要求在国内办理的,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还有如果双方均为华侨,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居住在国外,双方需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等等情况。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③ 英国离婚证结婚证使馆认证办理步骤是
第一步:把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委托英国当地的国际公证律师对英国结婚证或者离婚证进行公证,公证律师主要是文件的真实性、规范性、合法性等进行核查,核实之后并在文件上盖章和签字确认
第二步:把公证好之后的结婚证或离婚真送往英国外交部办理认证,外交部官员将会对文件上公证律师的签字和盖章的属实性进行核查,并再次在文件上盖章和签字确认
第三步:最后把英国结婚证或者离婚证送往中国驻英国使馆办理领事认证,领事官员只受理经过上两级机构确认过之后的文件,领事官员不对文件的内容负责,只是核实文件上公证律师和外交部官员签字和盖章的真实性,并再次在文件上盖章和签字确认。
④ 英国离婚需要经过哪些步骤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下列程序: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下法院会判离。
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⑤ 网上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怎么办理涉外离婚)
一、什么是涉外离婚纠纷?
涉外离婚纠纷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解除。这里的涉外因素是指:
(一)离婚纠纷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为具有外国国籍、港澳台籍者或定居在外国的本国人;或者
(二)原婚姻关系是在国外缔结的。
但根据目前的现实情况,还有一种“涉外离婚”是更为常见的,即离婚纠纷双方均为中国籍,且在中国登记结婚,但是因为疫情或者工作的原因一方或者双方均无法回国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委托国内律师代为办理。
本文列举以下几点涉外离婚诉讼的关键性问题,介绍如何通过委托律师办理涉外离婚的诉讼程序,来解除涉外婚姻关系。
二、如何选择起诉法院?——管辖权
如果涉外婚姻的双方不能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或者即使达成一致意见因客观原因无法前往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就会选择诉讼程序解决,这样不仅省去路途的成本,也会节省非常多的时间。涉外婚姻在确定具体法院进行地域管辖时主要考虑的因素为结婚双方的国籍与居住地,本文结合司法实践按照如下三种情形进行归纳:
(一)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但居住地在国外
序号
情形
管辖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1
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
任一方均可在国内法院起诉,一般由国内一方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2
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
任一方均可在国内法院起诉,由夫妻任一方的户籍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双方均为定居国外的华侨,但在国内结婚
优先由定居国法院管辖,如不予受理,可向国内法院起诉。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和一方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 华侨 ,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双方均为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国外结婚
优先由定居国法院管辖,如不予受理,可向国内法院起诉。一方原住所地或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 华侨 ,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备注:并非所有居住在国外的公民都属于华侨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
一、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双方均为外籍人士,但居住地在国内
序号
情形
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
1
双方均在国内,或者被告在国内
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是被告”,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
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
在国内的一方可以在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国外的一方如在国内起诉,可在国内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一方为中国公民,但另一方为外国人
序号
情形
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
1
双方均在国内,或者被告在国内
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
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
在国内的一方可以在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国外的一方如在国内起诉,可在国内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如何委托律师?——授权委托书的公证、认证
如果外籍人士想要在国内法院起诉、应诉,在国外居住的华侨、中国人不方便回国起诉、应诉,就会涉及到委托国内的律师帮助他们处理离婚纠纷的案件。是直接签字寄回国内给律师即可?还是需要由境外中国使领馆做签字公证后寄给国内律师呢?根据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做区分处理:
(一)外国人、无国籍人
序号
情形
委托手续
《民事诉讼法》
1
在国内没有住所且在国外
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二百六十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2
在中国境内的
在人民法院法官见证下签署,或者经国内公证机构公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二十五条 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代表人在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
第五百二十六条 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代表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机构公证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
(二)华侨
序号
情形
委托手续
《民事诉讼法》
1
在国外居住的华侨
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
没有使领馆的,经第三国使领馆证明,在转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五十九条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三)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序号
情形
委托手续
法律法规
1
经常居住地在国外的
(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作为其生活重心)
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
没有使领馆的,经第三国使领馆证明,在转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即经常居所地位于国外的我国内地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2
探亲、出差、疫情等原因无法回国的
法官见证或者国内公证处视频公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在法官视频见证下,跨境诉讼当事人、受委托律师签署有关委托代理文件,无需再办理公证、认证、转递等手续。线上视频见证后,受委托律师可以代为开展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等事项。
备注:公证处视频公证业务
疫情之下,公证机构开展了视频公证授权委托书的业务,并在实践中得到了法院的认可与肯定,更加便利了相关诉讼主体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在我们最近处理的一起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境外的当事人正是通过国内公证机构视频公证的方式,完成了对国内律师的授权委托,此远程视频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⑥ 英国可以在网上办理离婚了吗
离婚时巴不得分手越快越好?英国现在推行网上离婚。
选择网上离婚的配偶将分别在电脑上填写问卷,回答关于婚史、财产和收入以及对孩子安排等问题。如果没有争议,申请者将获离婚暂准判决,并在6周时间内申请永久判决。英国保守党议员露西·弗雷泽说,网上离婚体系不仅能削减浪费,还“更适应现代生活”。她说:“在网上办理离婚申请,能最好支持那些正经历困难和痛苦的人。”
来源:新华网
⑦ 网上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一、网上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1、网上离婚手续的办理如下:
(1)打开登陆民政局的网上预约网站进行预约;
(2)点击要办理的业务,备注姓名和信息;
(3)把相关证件的照片上传到指定位置,还有离婚的原因写详细;
(4)最后,提交认证,等待审核通过,下发面签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民法院不受理,说明理由;
受理,进行开庭调解,审理;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
⑧ 在英国离婚,我该怎么办
去他们国家办理就是了
在这里你说了意思没有用的
必须按照人家的法律执行呀
⑨ 英国离婚需要经过哪些步骤
英国的离婚制度主要规定在1973年颁布的《婚姻诉讼法》(the Matrimonial Causes Act,MCA1973)中。1996年7月,英国颁布了《家庭法》(the Family Law. Act,FLA1996),该法取得了英国国王的认可,其中许多内容,取代了MCA1973《婚姻诉讼法》中的很多规定,该法已于1999年1月正式生效。
从MCA1973到FLA1996,英国的离婚制度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革。为了降低离婚率,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英国已趋向“限制离婚”的立法方向。
1973年,英国颁布的《婚姻诉讼法》只规定了五种离婚理由,包括:1、通奸且无法忍受。2、行为。3、遗弃。4、分居两年并同意。5、分居达五年。到了1996年的《家庭法》则进一步规定了离婚的基本原则,包括:(1)维护婚姻制度。(2)鼓励婚姻破裂的双方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无论是依靠婚姻咨询的帮助或其它,以挽救婚姻。(3)已无可挽回的婚姻并已被要求解除的应予解除,但应注意:将婚姻双方及受影响的子女的痛苦减至最少;处理问题应秉持在任何可能情况下维持双方和受影响的子女之间的继续的友好的关系;解除婚姻的程序中不会承担不合理的费用;防止或减少一方或子女遭受来自另一方暴力的威胁等。
对比两部法律均明显体现“离婚慎重”的价值取向,FLA1996中还人本性的规定了离婚时,应将婚姻双方及受影响的子女的痛苦减至最少、维持双方和受影响的子女之间的继续的友好关系等。由此可见,英国离婚法律制度始终贯彻着两个原则:离婚慎重和在离婚时重点保护弱者一方和子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