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英国政府是如何抑制北美殖民地经济发展的
英国政府总是千方百计阻碍北美经济的正常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禁止北美与别国直接通商,严格限制在北美发展工业,以保证英国商品在北美市场的倾销。久而久之,在对母国依恋的感情下,一股分离主义情绪的暗流在北美悄然滋生起来。
Ⅱ 殖民北美:欧洲列强管理各自殖民地方式有何
西班牙、法国和英国先后成为殖民时代里北美洲大陆上的主角。由于自身的文化和制度的区别,他们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形成了截然不同的管理模式和人文景观。这其中,三大势力在土地(特别是农业土地)的管理和规划方面的差别是最引人注目的。
三种不同土地管理模式的示意图,从左到右为英国的MBS模式、西班牙的大农场模式、法国的长格法模式。来源:北伊利诺伊大学
18世纪中前期的北美洲形势示意图
爱当大地主的西班牙殖民者
西班牙是以征服者的姿态来到北美洲大陆的,这在他们的土地管理方式中也有所体现。最初,西班牙殖民者是军事化的。每到一处并击败原住民之后,他们就要建设据点(后来是城镇)。一旦据点或城镇建成,国王就会把周围的土地划给这支军队的将军以示奖励。这些土地的边缘部分则会被将军进一步划分给自己的士兵,其中骑兵能比步兵得到更多的土地。这是早期西班牙殖民者的划地方式。
到了后来,随着西班牙所占领的土地越来越多,他们根本来不及也没必要修建更多的城镇了。那些远离城镇的土地,就由殖民地的贵族们前去瓜分。于是便形成了一种更直接的划地方式:我看得到的地方都是我的,我看不到的地方,只要有用,那也是我的。这条河两岸是我的,那条路两侧也是我的。
1780年左右西属佛罗里达的一片大型领地的地图,来源:北佛罗里达大学
由此,西班牙地主们的土地就有了一个特点:面积大。其中,最大的私人领地面积可达数百英亩。西班牙人用“hacienda”一词来描述这种面积广大的私有土地,而英语则借用了“latifundium”这个本来只用于古罗马历史的拉丁词汇,来代指新西班牙的地主们的土地。在拉丁语里,“lati”意思是“广大的”,而“funs”的意思是“农庄”。Latifundium这里就是特别用来形容西班牙殖民者拥有的那些面积广大、划分方式十分霸道的私人土地。
这些面积最大的私人领地,有一部分被用作农业,成为了超大型的农场。其它的则成了矿场或工厂,以开发新西班牙地区所出产的各种金属矿产。这种超大型领地的主人一般是 “半岛贵族”(peninsulares)。这些人在新西班牙的地位非常高,在五个社会等级(总督、半岛贵族、克里奥尔人、混血人和原住民)中排第二。半岛贵族是来自西班牙本土伊比利亚半岛的殖民者,受过良好的教育,也有雄厚的经济基础,这样的身份背景能帮助他们优先圈到最好、最大的土地,而这些广大的私人领地则反过来可以帮助他们保住自己在经济上的优势,从而巩固自己的社会地位。
不少殖民时代的latifundium到现在还是大型农场
比latifundium稍小一些的西班牙私人领地被称作“ranchos”。这种ranchos的面积赶不上latifundium,但仍旧十分巨大。大多数的ranchos都被建成了农场,用作种植业或畜牧业。直到今天,在美国西部各州(尤其是怀俄明州、蒙大拿州和爱达荷州),很多大型农场都还被称作ranch。拥有这些ranchos的殖民者大多数是克里奥尔人(creoles),即出生在北美洲但拥有纯正血统的西班牙人。他们的地位虽然比不上半岛贵族,但仍旧属于社会上层,凌驾于广大人民群众以及原住民之上。
新墨西哥的ranchos
19世纪加利福尼亚南部圣迭戈附近的ranchos分布图
那么,为什么西班牙人热衷于霸占面积如此广大的土地呢?首先,这当然和西班牙人的征服者天性有关。西班牙人是征服者,靠枪炮说话。谁肌肉发达、拳头硬,谁土地就多。当然,除此之外,这还和新西班牙殖民地的经济状况有关。
最初,西班牙人到北美洲是为了寻找黄金和财富。但随着黄金梦的破碎,西班牙人不得不面对现实,寻找其它出路。在圣塔菲等据点的先后建立、地盘逐渐稳固之后,西班牙人发现,最好的经营方式还是农业,因为毕竟食物才是永远不会过时的资源。于是,越来越多的西班牙人开始从事农业。到后来,这群以军人和传教士身份起家的殖民者,九成以上都变成了农民。
可是西班牙殖民者在农业上,最初也遇到了不少困难。新西班牙殖民地地处今天美国的西南地区,那里要么是干旱的山间盆地,要么是炎热的沙漠。总之,非常缺水。于是,河流和湖泊等水源地就成了非常宝贵的土地资源。幸运的是,新西班牙地广人稀。西班牙殖民者们因此都毫不客气地沿着河流或重要道路两侧大规模圈地,把目之所及的地方都毫不客气地笑纳,开发为自己的地盘。因此,这才形成了latifundium和ranchos这类面积广大、划界霸道的私人领地。
然而,这些面积巨大的私人农场,大多数都没有被彻底地利用起来。由于面积过大,西班牙人发现自己根本没有精力去开发领地内的每一寸土地。同时,他们发现,只要经营得当,他们只需要开发靠近水源地的一小部分领地,所出产的粮食就足够让自己过上富裕的生活了。正因为如此,这些地主们一般都自己住在城里,雇佣少量的原住民或社会底层的普通人去打理一小部分土地。就算如此,一些农场也能有很高的产量,甚至还有粮食(主要是玉米)可以出口。因此,在这些大型领地内,实际上绝大多数的土地是被闲置的,利用率极其低下。
“法式长格法”:最有效的土地利用方式?
法国人在北美洲拥有从加拿大到墨西哥湾的广大土地。在土地的经营上,他们也有自己独特的方式,这在北美洲大地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很多最初由法国人规划、建设的城市和农村,其空间布局往往显得与众不同。在城市布局上,有一北一南两个最典型的例子。北边的典型是密歇根的底特律。现在的底特律以汽车城着称,但最初的底特律,是法国人于1701年在圣克莱尔湖畔的水道边设立的一个据点,用于控制水路,同时和印第安人进行毛皮交易。从最初的底特律规划图中,我们可以发现这座城市是沿着河流两侧布局的,城市本身呈条带状;而城市里的每一个社区都是由河流的岸边向内陆发展的长条形。
底特律的早期规划。图片来源:The Making of the American Landscape
南边的典型是路易斯安那的巴吞鲁日。法国人最初于1699年来到此处,以在当地看到的印第安部落围猎用的红标签(le baton rouge)为名,将此地命名为巴吞鲁日。由于此地位于密西西比河下游,战略位置重要,法国人于1719年重返此地并建立了这座城市,以拱卫新奥尔良,对抗西班牙人。从巴吞鲁日的城市规划图中,我们也能看到像底特律一样的长条状社区。由于密西西比河在城中拐了几个弯,因此这些条状社区的排布也相当地复杂。
巴吞鲁日的早期规划。图片来源:The Making of the American Landscape
如果我们仔细分析,就能找到底特律和巴吞鲁日的共同点:第一,它们都有可以通航的河流从城市中间穿过;第二,土地划分的方式大多是互相紧挨、比例夸张的长条形。这种布局的形成,与法国人对土地管理和划分的理念有关。
法国人比较讲求公平和效率。他们的划分方法被称为“法式长格法”(French Long Logs)。具体来说,就是以河流或道路两侧为准,每家每户,或每个农场,都有一小块宽度差不多的区域,紧挨着河流或道路,然后每家所拥有的土地向河流或道路的外侧延伸。
法国这种方法的初衷,是为了公平和便利。所谓公平,就是每家每户都拥有一段河岸(或道路);而所谓便利,则是农庄的建筑就修筑在河边或路边,大家都可以很方便地利用河流(或道路)。在建筑后面,河流外侧,是狭长型的农田。虽然农田形状狭窄,但由于长度不小,因此面积也不一定小。同时,在理想状态下,各家各户所拥有的土地的面积也差不多大。
然而,由于没有考虑到河流(或道路)拐弯的情况,所以在实施起来的时候,各家的面积实际上并不相等,有时候还差得很多,公平更是无从谈起。当然,这一方法的一大优点就是尽最大可能地利用了土地、河流和道路资源,为殖民者的生产生活提供了方便。这一方式究竟是不是当时最有效、最先进的土地规划方式,一直被后世所争论。
法国长格法的示意图。黑色方块儿为农场的主楼,粉色为果园和花园,紫灰色为农田,偏红的为树林。来源:密歇根州立大学
殖民时期法式长格法划出的空间分布,保留至今。图为加拿大圣劳伦斯河岸边的农田
向往田园牧歌的英国人
在北美洲,英国人对土地的管理方式和西班牙人及法国人都不一样。为追求自由而来到新大陆的英国人,划分地界的时候也体现出了对自由的向往。他们是根据简单的自然地形,比如山丘、河湖,甚至树木和岩石等,来划分土地。这一“因地制宜”的划分方法,被称为“分配边界划地法”(Metes and Bounds Survey),简称MBS。由于按照这样的方式划地,经常会利用小溪作为边界,因此MBS又被人们戏称为“沿小溪测界”(Measured by Streams)。
维蒙特州的一处MBS示意图,图中的边界参考物包括河流、黑橡树、松树和栗子树等。
由于使用的都是自然地形或自然事物来划分土地,因此在划地文件或契约中,划分方式就要说得非常清楚明白,才能尽量减少日后的纠纷。在分配边界法的划地文件中,我们经常会看到类似这样的边界描述:“从老鹰溪上的木板桥下游的第一处湍流的东岸开始,向东偏南30°方向开始划界,到达第三块黑色大岩石,转向东偏北45°,到达泥土路边的橡树,沿路向正南,到达野鸭池岸边的第二棵苹果树,折向正西方…”
实际上,这种分配边界法并非是来到北美洲的英国殖民者新创造的。在他们的老家英格兰,这样的分配边界法已经流行了很久。在英国崛起成为日不落帝国之前,那里的很多居民向往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方式,自由散漫、无拘无束、过快乐的生活。在这种心态下,农场之间的界限当然也就不那么机械了。这种全靠自然地形来自由划界的方式,广泛地分布在英格兰各地的乡村里,也深深地注入了英国人的血液。在殖民北美洲之后,这种在短期内可以形成清晰边界线的划地方法就被带到了13个英国殖民地。
然而,虽然英国的划地方法简单而自由,但也容易出问题。第一,这样的划地方法,会把土地割裂成非常不规则的形状,各家各户的土地之间犬牙交错,纠缠在一起,不利于管理。第二,自然地理是会变化的。例如,如果河流改道了怎么办?如果树被砍掉了怎么办?如果石头被挖走了怎么办?因此,这种方法容易产生纠纷。
弗吉尼亚的一处MBS规划土地
MBS系统下的土地
虽然有一些不足,但这种划地方式却是对目前的美国地理影响最大的一种。如果我们看一张表明了郡级(county,或称县级)行政区轮廓的美国地图,我们就会明显地发现一种有趣的现象。
郡级单位的美国地图
在美国东部各州,从大西洋沿岸一直到阿巴拉契亚山,甚至中西部的部分区域,郡级行政区的边界大多数是不规则的形状。这都是当年的英国殖民者所遗留下来的。美国独立之后不断西进,最初也是采用了类似的自然边界法来规划新的土地。
然而,当美国扩张到了一望无际的中部大平原上,可以用来作为参照物的自然地形变得越来越少,到最后就很难再以这种方式进行下去。同时,美国人也意识到了英国的MBS方法的一些弊端。于是,美国便采取了全新的“公共测地系统”(Public Land Survey System,简称PLSS,也叫Township and Range System)来管理并规划新的土地。这种PLSS方法是以township(乡)为单位,将土地分为边长为6英里的小方格,进行系统化的划分,每个township下辖36个1平方英里的小方格土地,而每个小方格又可以分为4份或16份更小的正方形土地,原则上只有特殊的政府用地才会划成不规则的形状。而当township累计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可以建立郡级行政单位。因此,在美国中部大平原上,郡级单位的轮廓大部分都是正方形的。
美国用这种高效而系统化的方法,将中部和西部广大区域的土地进行了重新的测量。曾经是西班牙殖民地的地区,大部分都被美国的township公共测地系统重新规划过了,但也保留了一些西班牙殖民时期的特色,即:面积大、形状也不太规则。这是因为西部地区的人口密度小,用不着设置如此多的郡。而中部地区那些城市较为密集的区域,法式长格法的痕迹则被保留了下来,成为当地的主流划地方式。今日美国的行政区划,也正是混杂着西班牙、法国和英国殖民者的印记。
Ⅲ 英国对美国的殖民统治时期的历史,要非常详细的
殖民地时代(1493年—1779年)
《五月花号公约》主条目:北美殖民地时代
“在从前无人来到的地方,我们希望移植一个民族。”
十七世纪初,英国开始向北美殖民。最初的北美移民主要是一些失去土地的农民,生活艰苦的工人以及受宗教迫害的清教徒。1620年,他们乘“五月花号(mayflower)”到北美并在船上制定《五月花号公约》。在11月21日于普利茅斯上岸,清教徒与41名自由的成年男人签署共同遵守《五月花号公约》。内容为组织公民团体;拟订法规等。奠定自治政府的基础。
在殖民地时代,伴随着与北美洲原住民印第安人的长期战争,严重的劳力缺乏产生了像奴隶和契约奴役这类的非自由劳力,而英国政府的放任政策则让特有的美利坚精神与文化得以发展出其独特性。万恶的黑奴贸易在美国盛行起来。从1607年到1733年,英国殖民者先后在北美洲东岸(大西洋沿岸)建立了十三个殖民地。由于一、英国移民移民北美是为了追求自由和财富,如被迫害的清教徒和贫农。二、地方政府享受自治权。三、殖民地居民有比英人更广泛参与政治的机会和权利,培养了自治的意识和能力,所以他们相信社会契约中,政府是人民需要保护而得人民支持才组成的。
在十八世纪中期,殖民地的经济,文化,政治相对成熟,殖民地议会仍信奉英王乔治三世,不过他们追求与英国国会同等的地位,并不想成为英国的次等公民,但是此时英法的七年战争结束,急于巩固领土,使向北美殖民地人民征租重税及英王乔治三世一改放任政策,主张高压手段。因此引发殖民地人民反抗,如“没有代表就不纳税”宣言、“波士顿惨案”、“不可容忍的法案”等。于1775年4月在列克星顿和康科特打响“列克星顿的枪声”揭开美国独立战争的前奏。后来,这些殖民地便成为美国北美独立十三州最初的十三个州。
[编辑] 重要历史事件
1619年7月,在弗吉尼亚州詹姆斯敦召开了弗吉尼亚议会,这是世界最早的代议制机构。
1620年11月,一批受英国迫害的清教徒乘着五月花号抵达普利茅斯的港口,共同签署五月花号公约,决定按照多数人的意愿进行管理,建立民治的政府。
1763年,乔治三世禁止北美人民向西拓展,因为避免与印第安人冲突而增加军费。但此时北美人口和地价激增,农民、商人等是希望积极向西拓展。其中反对最力的是乔治华盛顿与富兰克林。
1764-1765年,1764年英国国会通过很多条款来向北美征税及设立海关负责是为弥补七年战争的债;1765年的《印花税法》更为过份,甚至报纸也征税。发表“没有代表就不纳税”宣言,声言殖没有殖民地代表出席英国国会就不会纳税。从此殖民地人民与英国的拉锯不限经济利益,事态升华至政治问题-政府的权力的界定。
1767年英国国会无视北美人民要求,通过“唐申德法案”由北美人民补贴英国本土地税的减免,波士顿和纽约的商人抵制英货,英人出兵波士顿,最后发生波士顿惨案(Boston Massacre)。事情引起反英情绪,英方撤销大部分税款,只保留茶叶税。英方保留茶叶税是为帮助英国东印度公司廉价倾销茶叶。
1773年波士顿茶叶事件
1774年第一次大陆会议,殖民地代表决定终止对美贸易,不接纳“唐申德法案,号召殖民地人民加强武装,准备作战。
1775年列克星顿和康科特战役为八年的美国独立战争作前奏。
1775年第二次大陆会议于费城召开,乔治华盛顿为大陆军队的总司令
1776《常识》(Common Sence)一书出版。作者汤马斯‧培恩(Thomas Paine),在这本小册子中提出殖民地必须独立,原因首先英国剥削殖民地利益;其次,北美洲不是大不列颠的,美洲上是有法国人,德国人等在这新世界追求自由及财富的。这本书在北美洲十分流行,其有很大影响。
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通过《独立宣言》,宣言新国家是独立的,完全脱离英国,目的是为‘图生存、求自由、谋幸福’,实现启蒙运动的理想。
Ⅳ 1763年英国对北美殖民地实行了哪些打压经济的政策
1763年,英国加强厂制裁北美走私业的措施,派出大量军舰到北美海岸游走,缉查走私,从而使北美的对外贸易受到沉重打击,沿海港口城市的经济迅速陷于萧条。
同年,英国政府又颁布法令、禁止殖民地居民向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移民,以保护英国毛皮商人的利益。这一措施使殖民地的各个阶层都受到打击,因为,农民们期望到西部去谋生,种植园主和资产阶级则希望去西部发展种植园经济和进行上地投机。华盛顿早年当测量员时就对西部土地的状况有所了解,深知西部土地的巨大潜在价值,渴望去西部发展自己的事业,因此,这一法令对他也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英国当局似乎仍嫌不足,1764年以后又按在颁布了一系列新税法,例如,1764年的《糖税法》、1765年的《印花税法》和1767年的《唐森德税法》等,强行向北美人民征税,巧取豪夺,以满足英国国内的需要。
Ⅳ 英国殖民为了阻挠北美殖民地独立发展资本主义做了什么
北美殖民地独立发展资本主义的强烈愿望遭到了英国当局高压政策的阻挠。英国殖民当局为了使北美殖民地永远充当其廉价的原料基地和商品倾销市场,极力遏制殖民地经济的自由发展。英国殖民当局接连颁布一系列法令,禁止向阿巴拉契山以西迁移,禁止殖民地发行纸币,解散殖民地议会,对殖民地课以重税,加紧军事控制等等。英政府的这种作为,激起了殖民地各阶层人民的强烈反抗。群众纷纷走上街头,举行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
Ⅵ 英国的殖民是如何在北美洲开始的过程是怎样的
1607年,伦敦公司依据英王的“特许状”来到北美詹姆士河口,建立了仅有一个炮台、一所教堂、几间薄板房的詹姆士城,奠定了英国在北美的第一个殖民地──弗吉尼亚的基础。1620年,英国的一群政治避难者,乘一艘名叫“五月花”号的船,在北美的马萨诸塞登陆,建立普利茅斯城,奠定了新英格兰殖民地的基础。“五月花”号是英国移民驶往北美的第一艘船,这艘船载重大约只有180吨,长90英尺(1英尺等于30.48厘米)。本课引语中选用了插图《“五月花”号》,图中展示的正是根据记载后人画的一幅“五月花”号船的想象图。这艘船最早离开英国的时间是1608年8月,船上主要是一些受英国国教迫害的英国清教徒,离开英国后,首先来到荷兰,当时有些人决定前往北美,他们与弗吉尼亚公司签订移民合同。1620年9月23日,在牧师布莱斯特的率领下,“五月花号”前往北美,船上的乘客共有102名,其中,清教徒35名,其他的有工匠、渔民、贫苦农民,还有14人是契约奴。11月21日,“五月花号”到达科德角,即今天的马萨诸塞州普罗文斯顿;登陆前,船上的清教徒领袖主持制定了一个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五月花号”公约》,当时,41名自由的成年男子在上面签字。其中内容包括:组织公民团体,拟定公正的法律、法令、规章和条例。圣诞节后的第一天,他们在普利茅斯上岸,建立殖民地。之后建立了马萨诸塞、罗德艾兰、康涅狄格和新罕布什尔等殖民地。17世纪中期英国建立马里兰殖民地,从荷兰手中夺取特拉华,又夺取荷兰的新尼德兰,并将其分割为二,建立纽约和新泽西两个殖民地。1682年,英王查理二世将宾西法尼亚赐给业主威廉·宾,以抵偿王室欠他的债务,同年建立费城,建立宾西法尼亚殖民地。英王查理二世把卡罗来纳赐给其宠臣们,后又将卡罗来纳分为两部,即北卡罗来纳和南卡罗来纳两个殖民地。1733年,建立佐治亚殖民地。至此,英国在北美大西洋沿岸建立了13个殖民地。763年,英国以财政亏空1.4亿英镑的代价打赢了七年战争。英国统治集团处心积虑要把战费支出转嫁到北美殖民地人民头上,同时企图通过高压加紧对殖民地的控制。1763年10月,为了限制殖民地扩大,以利于英国控制和征税,颁布英王敕令,禁止殖民地人民向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移民。1764年,颁布“食糖条例”,对许多进口商品征收高税,并严格管理糖和糖浆的贸易。同年还颁布“通货条例”,禁止北美殖民地发行纸币和用贬值的殖民地纸币偿还宗主国债权人的债务。为镇压殖民地人民的反抗和保证关税收入,英国在北美殖民地驻扎了正规军1万人。而为了转嫁驻军的开支,1765年又颁布“印花税条例”,规定北美殖民地的一切新闻报纸、小册子、执照、商业文件和合法文书,甚至毕业文凭,都必须加贴印花,也就是都必须付税,违者受罚。北美殖民地人民反抗印花税的高潮,是殖民地人民抗英斗争的转折点。“自由之子”、“通讯委员会”等反英群众组织先后在各地出现,人们抵制征税,捣毁税局,焚烧印花税券,将英国税吏游街示众。英国政府被迫废除了印花税条例。从1766年起,又多次颁布唐森德条例(唐森德是当时英国的财政大臣),规定征课自英国输入殖民地的货物的入口税;规定英国关税税吏有权闯入殖民地任何民房、堆栈、店铺,搜查违禁品及漏税的走私货物;波士顿商人领导了全殖民地性的抵制英货运动,1766年至1769年,英国输入殖民地北部的贸易总额由136.3万镑,降至50.4万镑。英国政府于1770年被迫废除了唐森德条例。英国政府虽于1770年被迫废除了唐森德条例,但其中有的条例,如征收茶叶税则未废除。北美人民对此异常愤怒,视其为英国暴政的象征,于是掀起了不饮茶的抗议运动。垄断茶叶贸易的东印度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濒于破产。英国政府为了帮助东印度公司摆脱困境,卖掉积压的1 700万磅茶叶,于1773年通过一项《茶叶税法》,准许东印度公司享有到北美倾销茶叶的专卖权,让东印度公司每磅茶叶缴纳三便士轻税后,就可以直接卖给零售商,同时禁止殖民地人民走私茶叶。英国政府的目的在于用低廉的茶价引诱北美人民饮用东印度公司的倾销茶。北美人民拒绝饮用东印度公司的倾销茶,费城、纽约、查尔斯顿等港人民反对英国茶船卸货。12月16日,波士顿8 000市民集会,要求运茶船达特摩斯号离开港口。这一要求遭到英国殖民者的拒绝。当晚,波士顿青年组织的波士顿茶党,化装成印第安人,夜间登上茶船,将船上价值1万多英镑的300多箱茶叶倒入海中。英国于1774年下令封闭波士顿港。波士顿倾茶事件是北美人民反对殖民统治暴力行动的开始。1774年,英属北美殖民地的形势日益严峻,各地对英国殖民统治的不满加剧。英国政府决定以武力来镇压殖民地的反抗,这一年的11月,英王乔治三世(1760—1820)宣称,“必须用战斗来决定他们是隶属于国家还是独立”。新英格兰各地的人民也纷纷组织民兵,准备武装反抗。英国驻马萨诸塞总督盖奇听说民兵在距离波士顿只有21英里的康科德有一个军火库,里面藏有大量弹药,1775年4月18日夜,他派斯密斯中校率领800名军人袭击康科德。英军一出动,在附近监视的民兵就发现了,他们立即发出信号,民兵、银匠瑞维尔看到信号,骑上马就去通知民兵。19日清晨5点左右,英军途经来克星顿时,遇到民兵的阻拦,双方发生枪战。英军虽然打退了民兵,但在康科德又遭到民兵的伏击,死伤近百人。这次战斗虽然规模不大,但消息传出后,各殖民地人民群情激愤,纷纷夺取枪支,占领英军军火库,武装斗争开始了。
Ⅶ 两百多年前,当时北美大陆的居民是有哪些人组成地,英国又是怎样统治这片土地的
一、殖民地的性质和北美居民的地位
在世界历史上,大致有3种形式和性质各不相同的殖民地:一是由一国居民向不存在主权实体的地区迁徙而建立的拓殖地,这种拓殖地在一定程度上乃是母国领土和主权的延伸,其居民在理论上仍旧为母国国民;二是由一国政府或居民征服和控制另一主权实体而形成的异族统治殖民地,通常是实行侵略战争的结果,而且需要以武力来加以维持;三是通过政治、经济、文化渗透而逐渐操纵他国主权所造成的殖民地,原来的主权实体名存实亡,因而带有异族统治的色彩。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属于第一种。 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不是一个整体,而是渐次建立的13个具有政治统治和社会整合功能的实体,其政治和法律地位在特许状中有明确的界定:各个殖民地都是由英王创设的“法人和政治实体” 或“永久政治实体和法人团体”。 所谓“法人和政治实体”,是指一些自然人通过法律自愿或强制结合起来,为实现某种经济的、精神的或政治的目标而组成的群体,可以在特定领地范围内行使政治管理权。 在法律上,殖民地是英王分封的“自由索克领”,而非国王“直接占有”的土地。 在中世纪的土地关系中,这是一种依附性最少的形式。根据这种表述,殖民地和英国本土一样,都是英王的下辖领地,而不是全体英国人的属地。这一规定实际上承认了殖民地在法律上和母国是平等的。因此,根据特许状而建立的殖民地,乃是由英国人定居、英国人统治的海外拓殖地,而不是英国人统治其他民族的被征服地。诚然,大西洋沿岸地区存在众多印第安人部落,但英国在处理和部落的关系时,没有采取军事征服,如西班牙在中、南美洲所做的那样, 而是尽可能进行和平的移民,通过“外交”方式购买部落的土地。英属殖民地的建立和扩展固然严重损害了印第安人的权益,但却不是以征服、统治和掠夺他们为目的的。
根据当时的政治惯例,北美殖民地作为英国的海外领地,其政治属性和土地权利均来自英王的授予,英国政府因此对其拥有合法的主权和管辖权。英国政府采用管理海外领地的方式进行统治,尽可能完整地将英国本土的社会结构、政治体制和法律体系移植到北美,按照英国政府自身的模式和功能来设计和建立各殖民地政府,正如纽约的卡德瓦拉德?科尔顿所说:“纽约人民的一个大幸是,他们的政府是尽可能按我们母国的同样方案而形成的。” 因此,殖民地的政治结构和母国具有对应性,每个殖民地近乎半独立的政治实体。总督乃是英王的代表,任职者通常由英国从本土选派,在一些殖民地也有不少为本地人;由本地人组成的参事会相当于母国的枢密院和议会贵族院,民众选举的议会下院则与母国的议会平民院相对,两者共同掌握立法权,可以制定不违背英国法律的地方法令法规。其中议会下院在后来的发展中逐渐掌握了财政权和总督薪俸的拨款权,成为殖民地权力结构的核心。而且,地理阻隔减损了英国对殖民地的控制效力,加以北美居民的自治能力不断增强,对本地事务的控制不断扩大和强化,北美政治精英实际上和母国分享了对殖民地的统治。保守地说,殖民地乃是和英国本土的地方政治单位平行的政治实体,而在政治结构的完整性和自主性方面则有过之。这对独立后美国政治机制的迅速成熟,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既然殖民地是英国人建立、英国人统治的英国海外领地,那么殖民地的英裔居民自然就是英国国民,而非受异族统治的“二等臣民”。他们和英国本土居民享有同样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这在特许状中也有明确的规定。1584年英王授予沃尔特?罗利的特许状指出,移居殖民地的人以及在那里出生的人仍然是英王臣民,享有英国的一切特权和豁免,而且可以自由返回本土。 类似的行文此后反复出现在其他殖民地的特许状中。如1632年的马里兰特许状用一大段文字特意说明:移居马里兰的英国人及其子女、已经在那里出生或将来出生的人,乃是英国的“土生居民的和忠实臣民”,他们应和英国本土出生的臣民得到同样的待遇和尊重,同样享有英国本土臣民的全部特权、公民权和自由权。 不独英裔居民在理论上拥有和英国本土居民平等的政治和法律地位,即使是进入英属殖民地的非英裔移民,也可以通过适当的入籍程序而成为英国国民。1740年英国议会第一次制定了殖民地的入籍法,允许在英国境外出生的人经过一定的程序而归化为臣民。 在各殖民地,除犹太人和天主教徒外,非英裔居民和英裔居民享有同样的权利和同等的法律保护。这样,在白人居民中间就没有出现西属美洲那种“半岛人”和“土生白人”之类的身份等级差别。
在现实生活中,北美居民的权利和利益确实受到了法律的保障。弗吉尼亚在1619年废除了军法统治,开始实行英国式的法治,居民的权利得到承认。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1641年制定了《自由权法典》,在1648年又编成《法律与自由权》,确立了基本的法治与保障人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原则。 马里兰议会在1639年制定了一项关于人民自由权利的法案,明确宣布保护自由民的权利和特权,非经法律程序不得剥夺其财产和将其放逐。 另外,在英国实行的陪审团制和人身保护制也被引进,并被赋予特别的意义。尤有进者,殖民地居民享有比英国本土居民更为广泛的选举权。据美国史学家杰克?格林所论,在新英格兰的多数村镇,享有公民权利的自由民,在成年男性人口中的比例高达60-70%; 英国学者R?C?西蒙斯谈到,18世纪中期北美成年白人男子中有50-80%的人拥有选举权。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1763年以前,英国在和平时期没有在北美驻扎常备军,殖民地居民对英国主权的承认与服从,并非出自武力威慑和暴力强制,而是基于国家认同和利益需要的一种自愿选择。北美居民自认是英国人,并且以此为荣。他们感到,能够受到英国宪法的保护,享有“英国人的权利”,实在是一件幸运之极的事情。即便是激进的反英人士詹姆斯?奥蒂斯也曾承认:“我们作为人和生而自由的英国臣民所拥有的权利,足以使所有殖民地居民在和任何其他君主治下的臣民相比,显得生活十分幸福。” 固然不能否认,英国本土居民在观念上对殖民地居民带有歧视倾向,他们认为殖民地就是母国的臣属,应当无条件地服从母国的意志,为母国的利益服务。在殖民地反英情绪高涨以后,这种看法在英国更加流行。 另外,1696年英国关于殖民地海事审判的决定,剥夺了北美居民在海事案件中的陪审权,也是一项歧视性的措施。但是,这些并未从整体上改变殖民地居民的实际地位和权利状况。
总之,北美13个殖民地和欧洲国家在亚非地区的殖民地完全不同,甚至也有别于西属美洲,不存在异族统治的问题。印第安人虽然受到白人的驱赶和虐待,但从法律上来说,土着部落是独立于英国管辖之外的主权实体。英属殖民地乃是英国主权范围的延伸,它们是英国人、特别是居住在北美的英国人自己统治的海外拓殖地,其政治和经济的控制权主要掌握在北美居民自己手中。殖民地居民并非受到英国人奴役的劣等臣民,而是享有充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英国国民。所以,英国对北美殖民地的统治谈不上是“民族压迫”,北美独立运动也不是“民族解放运动”,而是日益成熟的英国海外领地脱离母国的政治分离运动。约翰?迪金森在1774年大陆会议以后说过,殖民地居民认为,如果母国不做出让步,“就难免卷入一场内战”。 正是出于这种考虑,独立运动领导人在武装冲突爆发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对于脱离母国的正当性仍然没有充分的信心,在独立的问题上表现得犹豫迟疑,希望通过联盟或联邦的方式来重新界定殖民地和母国的关系。
二、英国对北美的统治及其后果
英国在北美建立殖民地的初衷,在于扩大和其他欧洲国家竞争的实力,传播基督教,安置国内过剩人口,发展贸易和增加财富。 至于那些自愿移居北美的普通移民, 其意图不外是摆脱在母国的不如意境况,寻求更好的生存发展条件。政府和民间这两方面的要求,在殖民运动中达成了统一。在殖民地的发展扩张中,这两种利益并行不悖,至少都得到了部分满足:英国通过殖民地而扩大了其战略和经济利益,移民及其后代的境遇则逐步获得了改善。
从整体上看,英国对北美殖民地的政策具有一个长期性的特征:政治管理比较宽松,经济控制则相对严厉。历史学家查尔斯?安德鲁斯在比较英、法两国对待殖民地的不同策略时写道,“英国对殖民地贸易施加更严格的限制,在国内各港口征收更重的关税,但她很少干预各殖民地的内部事务,对于人口流动、政府援助及维护等方面的事情也很少关心”;这样就使英属美洲殖民地变成“自我依靠、自我治理和自我维持”的群体,具备独立的精神,对自己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充满信心。 也就是说,英国的殖民地政策在整体上是消极的,其主旨在于防止殖民地摆脱对母国的忠诚和依附,保护殖民地不受欧洲其他殖民国家及印第安人的攻击,而不是主动地规范其社会发展道路。这对北美殖民地自主性和自治体制的发展,是一件十分幸运的事情。
而且,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英国政府的政策意图和实际效果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英国管辖殖民地的方式包括选派总督、任命参事会、设立海关、实施《海上贸易条例》、审查殖民地议会制定的法令等。除由于管理机构相互摩擦、官员素质低下和腐败所造成的效力损耗之外,遥远的地理阻隔也一直是一个难以摆脱的限制。更有甚者,英国派去的总督有时对母国的指示阳奉阴违,乃至公然抵制。因此,殖民地所受英国的政治控制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严重。英国对殖民地议会通过的法令的审查情况,就是一个有说服力的例子。在1691-1776年间,北美殖民地提交英国审查的法律共有8,563项,其中只有469项被废止,仅占5.5%。 而且,殖民地议会通常运用各种技巧来规避英国政府的审查,许多法令在英国政府开始审查时即已经期满失效,有的殖民地则将被否决的法令以另一种方式再度通过,有时英国政府的废止决议在殖民地得不到及时而认真的执行。
在英国这种宽松的控制下,殖民地的自治不断强化。在日常的政治生活中,殖民地事务大部分掌握在北美居民自己手中。参事会和总督在理论上都是英王权威的代表,但两者不时发生冲突。各殖民地议会下院的权力和作用不断扩大,逐步演化为总督和参事会的制衡力量,殖民地的许多重大政治斗争,乃是在议会和总督之间展开的,而且大多涉及权力之争。一般说来,总督无法遏止议会的权势扩张。这就严重限制和削弱英国的统治能力。为了摆脱这种不利局面,英国政府曾谋求削弱殖民地的立法权,并力图将王家官员的薪俸固定化。但所有的尝试都遭到殖民地议会的强烈抵制,没有产生效果。另外,英国政府还试图改变各殖民地各自为政的状况,想在北美建立一个统一的殖民地政府,也无果而终。显然,北美社会力量的成长和自主意识的增强,使自治成为一种不可扼制的取向,在某种意义上,独立运动正是这样自治倾向发展到极点的结果。
在经济上,英国对殖民地施加了更多、更严格的限制。如果说北美居民在政治上、法律上和英国本土居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和地位,而在经济上则很少受到平等的对待。英国对于殖民地经济的基本政策,一是要维持其对母国的依赖,二是使之对母国经济具有互补性。英国奉行重商主义政策,鼓励国内制造业发展,对殖民地的制造业予以限制,以使之成为国内制成品的市场。但以往史学界对于英国的限制作了过分的强调。实际上,英国限制殖民地制造业的法令很少得到严格执行,其中仅1732年6月的《制帽条例》略有收效。在一些殖民地居民看来,制造业弱小并非一件坏事,人们觉得耕种土地和从事捕鱼业,比制造业对他们更有利。本杰明?富兰克林认为,只有土地少而人口密度大的国家,才必须以制造业来养活其居民;像美洲这样土地充足的地方,“决不会出现什么有规模和有价值的制造业”。 亚当?斯密也谈到,重商主义对殖民地并无多大的损害,因为土地始终很廉价,而劳动力一直昂贵,殖民地居民从英国进口货物,不仅质量较好,而且价格比自己制造要便宜得多。 直到革命前夕,北美居民才开始对英国限制殖民地制造业的政策提出质疑。
重商主义的影响更多地反映在殖民地的贸易格局方面。英国政府制定《海上贸易条例》的本意,在于谋取和维持贸易垄断地位,增强殖民地居民对母国的依赖性,推进英国的商业利益。 这些措施对殖民地经济有何影响,在史学界长期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传统的看法认为,它们严重制约了殖民地经济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史学界对这个问题作出了重新解释。一方面,由于缺乏足够的海上缉私能力,海关官员低效腐败,使《海上贸易条例》未能得到切实执行,殖民地走私盛行,贸易和关税体制漏洞百出;另一方面,母国的政策对殖民地经济还具有积极意义,刺激了南部造船物资和靛蓝的生产,使烟草、稻米等产品获得了可靠的市场保障,使北部船运业主得到了保护,得免于法国、荷兰和西班牙等国船运的冲击。正因为如此,除新英格兰的走私商人外,北美居民直到独立运动兴起时才开始谴责《海上贸易条例》。另外,过去学者们曾认为,殖民地贸易存在极大的入超;据近期的研究,殖民地通过各种途径对入超进行补偿,大大减少了贸易逆差。
货币问题在殖民地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英国对殖民地发行纸币的限制,被认为是殖民压迫的一个重要体现。各殖民地缺少硬通货,货币的流通量不足,使交换手段受到很大的限制。解决的办法自然是自铸钱币或发行纸币。至18世纪中叶,每个殖民地都有了某种形式的纸币。但纸币的价值很不稳定,经常发生贬值,逐渐在债权人中失去了信用。英国议会于1764年通过货币条例,规定各殖民地自是年9月1日起不得再发行纸币;流通中的纸币到期后自行废止,不得延长使用期限;不准用纸币偿还私人债务和支付公共收费。 许多殖民地对此表示抗议和抵制,有的并不理会英国政府的限制,仍旧允许纸币流通。英国政府后来逐步放松了限制。
有一种理论认为,母国对殖民地的经济政策通常是以掠夺为特征的。在运用这种理论评估北美殖民地和英国的经济关系时,需要做具体的分析。英国当然需要殖民地为它提供自己不能生产的原料和产品,同时大量购买母国的制成品,从而为母国创造财富。从这种利益需求出发,以种植业为主的海岛殖民地和北美南部,被认为是对母国最有益的地区。然则正是这些殖民地乃是英属美洲的富庶之区,那里的种植园主大多富甲一方。可见,虽然殖民地经济对母国具有依附性,但两者之间同时也存在一种互惠的关系。如果成千上万渴望致富的英国人千里迢迢地迁居美洲,不过是自投罗网地接受母国的“掠夺”,这实在是难以想象的事情。另一方面,殖民地和母国的经济关系中也确有一些恶性因素。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殖民地债务的持续增长。1757年切萨皮克地区居民向英国商人负债100万镑(英币),1776年他们的债务更达到200万英镑以上。 1760年,殖民地的总债务为200万英镑;1772年英国发生信用危机,导致北美债务激增,一跃而至400万英镑。
殖民地经济的确为英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但同时北美社会自身的财富在不断增长。到1775年,在英属美洲所有殖民地中,以北美13个殖民地社会发展程度最高,人烟最为阜盛。城市中的富裕人口不断增加:1730年以前,北部城市中财产在5,000英镑(英币)以上者甚为少见,而到1750年,财产达到20,000英镑的人并不罕见,多者可达50,000英镑以上。 因此,北美社会在整体上是繁荣而富足的。据当时人描述,新英格兰“显示出一种富裕和满足的气象”,“这里所有的居民看起来都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在其他任何地方根本见不到比这程度更高的独立和自由”; 那里到处可见“相当好的城市,富足的村庄,宽广的田野”,“这种美好的光景必定给人带来一连串愉快的想法;这种景象必定会在一个良好公民的内心激起由衷的极大快乐”。 总之,“美洲的这些殖民地”已不再是荒野, 而是一个“希望之乡”,一个“牛奶与蜂蜜之乡”。
由此可见,英国对北美殖民地的统治不是以压迫和掠夺为主要特征的,并没有造成普遍的贫困。相反,在英国的羽翼之下,北美获得了政治自主性的成长空间和发展经济的机会,在资源和财富上与当日欧洲最发达之国无分轩轾,而且社会更为稳定和有序。可见,“辉格学派”指斥英国对殖民地的政策从一开始就是“压迫”,乃是于史无征的。在一定意义上说,1763年以后北美居民所反对的并不是英国的“压迫”和“掠夺”,而是“殖民地”这种地位所固有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要求以独立自主的身份立足于世界。甚至那些避祸于英国的“效忠派”,听到英国人称北美为“我们的殖民地”,也感到十分刺耳。
```````
Ⅷ 美国历史问题!-美国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英国当初有那些方法和手段可以继续去统治美国
先声明一点,最初的美国成立时范围只是北美的13块殖民地,其领土是后来才逐步扩大的.
下面是详细的说明:
北美殖民地的建立
1.3.1.英属北美殖民地的建立
1492年,哥伦布首先发现了美洲,到达西印度群岛。随后,西欧各国的探险家、航海家先后登上这块富饶辽阔的新大陆,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把他们的注意力放在南美洲,而法国人,然后有荷兰人、北欧人,则把目光指向了北美。在16世纪向新大陆探险的竞争中,英国人显得有点迟钝。虽然为英国国王效劳的意大利热那亚人约翰·卡伯特早在1497年就到了北美的纽芬兰,但当时的英国人并没有把这块新土地放在眼里,亨王七世只不过赏给了卡伯特10个英镑和年薪20英镑的俸禄。[1] 16世纪后半叶,在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英国的国力日渐强盛,终于加入了殖民北美的行列。从1607年到1732年,在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先后在北美大陆的大西洋沿岸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的狭长地带建立了13块英属殖民地,这就是:弗吉尼亚、马萨诸塞、马里兰、康涅狄格、罗得岛、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新泽西、纽约、宾夕法尼亚、新罕布什尔、特拉华、佐治亚。
1.3.2.北美殖民地的几种主权形式
根据英国对殖民地的主权的体现形式、英王对各殖民地的控制和总督的权力来源及授予方式,到独立战争前,存在过公司殖民地、契约殖民地、王家殖民地、业主殖民地和特许自治殖民地等几种形式。
【特许公司殖民地】 1606年,伦敦弗吉尼亚公司经英王特许成立,获准在北美大陆北纬34度至41度之间进行开发和殖民事业。1607年,该公司的三艘大船载着120多名殖民者到达詹姆斯河河口,建立了詹姆斯敦定居点, 这就是英国在北美大陆的第一个永久移民点,随后发展成为弗吉尼亚殖民地。1628年,一些英国清教徒建立了新英格兰公司,并于次年改组为马萨诸塞海湾公司,一年后,他们为逃避宗教迫害将公司迁往新大陆,建立了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
【契约殖民地与特许自治殖民地】 1620年,一批在荷兰逃避宗教迫害的英国分离派教徒乘“五月花号”船来到今马萨诸塞州的普利茅斯,他们在抵达美洲大陆之前,由成年男子共同签署了一份契约,奠定了未来殖民地的政治基础,宣布将制定“公正而平等”的法律来治理他们联结而成的“公民政治团体”,据此他们建立了普利茅斯殖民地。1636年,另一批清教徒来到康涅狄格河谷,建立了定居点并根据他们自定的章程进行管理。1639年,康涅狄格河沿岸的三个城镇的殖民者共同制定了一个称为“康涅狄格基本法”的文件,“依照股份公司的组织模式”建立了殖民地政府,并废除了选举权的宗教资格限制,因此,康涅狄格基本法被认为是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2]当时,类似的契约殖民地还有普罗维登斯、纽波特、 朴茨茅斯、纽黑文等。但是,这些殖民地的居民因担心日后生变,仍希望得到英国政府的正式承认,乃向英国政府申请特许状。于是,以上述契约殖民地为基础,先后于1662年和1663年合并形成了康涅狄格和罗得岛两个特许自治殖民地。
【业主殖民地】 在向北美殖民的过程中,英王也把那里的一些土地赐给他的宠臣或贵族,让他们根据特许状进行统治,这就是业主殖民地。1632年,英王将马里兰封给巴尔的摩爵士,授予他“完全控制当地的行政、立法和军事事务”的权力,他对英王则只有轻微的义务:承认英王的最高权力并奉献某些贡物,使得巴尔的摩“俨如一个国王,只是没有王冠。”[3] 这种殖民地实际上就是业主向英王获取的封地,业主拥有统治的全权。后来建立的业主殖民又有:纽约(1664年)、南卡罗来纳和北卡罗来纳(1663年)、宾夕法尼亚(1681年)、佐治亚(1733 年 ) 以及新泽西(1674年)。
【王家殖民地】 起初,北美的13个殖民地都不是王家殖民地。1624年,英王借口弗吉尼亚伦敦公司财政失败和内部混乱,吊销了其特许状,宣布由英王政府直接统治,由英王直接任命的总督进行管辖。1679年,英王将马萨诸塞殖民地超出特许状规定的边界的部分夺走,设立了王家政府,建立了新罕布什尔殖民地。1684年又将马萨诸塞公司的特许状吊销。至此,公司殖民地已不复存在。纽约、新泽西、南卡罗来纳和北卡罗来纳也先后转变成王家殖民地,到1752年,佐治亚因特许状期满而成为王家殖民地。这样,13个殖民地中有8个为王家殖民地, 前述两个特许自治殖民地,另3个仍为业主殖民地,即马里兰、 宾夕法尼亚和由宾夕法尼亚业主统治的特拉华。
总之,这些殖民地的建立无论形式如何,名义上都要承认英国国王的最高统治权并通过英国任命的总督进行统治。从这个意义上说,北美殖民地就是英国君主开疆拓土的结果,是由以英国人为主的欧洲移民所开拓的一块新大陆。一方面,它们虽然同样接受英王王冠的灵光,处在它的环照之下,“同等地”附属于宗主国;但它们各自拥有自己的领土和疆域,是相互独立、互不依赖、互不干涉的政治实体。在经济上,各个殖民地彼此相互分立,各具经济特点,具有各自独立的利益。
1.3.3.北美殖民地的一般政治体制
从经济和文化上看,这些英属殖民地不是为英国人所建就是英国人从荷兰人或法国人手里夺得的,其居民也以逃避宗教和政治迫害、来到美洲寻找机会的英国移民为主。从詹姆斯敦建立到独立前的一个半世纪多一点的时间里,北美殖民地的人口增加了一万倍,即从210人增加到220万余人。整个殖民过程中,虽然差不多所有的西欧国家都有人移居北美,但大多数是英国人,非英国人的移民仅占移民总人数的20-40%。根据1790年的调查,在十三个最早的殖民地的人口中,80%是白人,而且四分之三以上的白人来自英伦三岛。[4]因此, 各殖民地的居民以英语为共同语言,具有相同的欧洲文化背景,这个背景就是当时欧洲已经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制度,移民们关于企业制度、利润制度、商业经营,关于财产、工资和收入的分配,关于政府的职能和作用,关于由一个管制的使用货币的市场,关于技术和资源的概念以及他们的劳动技巧和工作意愿,都是来自欧洲的。总之,“殖民地的各种欲望就是欧洲文化的一个反映”,“殖民地经济基本上是欧洲经济移植于一个新的环境之中”。[5]
尽管各个殖民地体现英国主权的形式不同,但由于上述大体相同的经济、文化背景,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大体相似的政治体制构架。弗吉尼亚殖民地政府的发展大概可以作为这一发展过程的代表。弗吉尼亚初民在1607年到达詹姆斯河口后,即在一个七人委员会的指导下建筑了一个要塞和城镇,准备了社会生活的一般条件。当初,由于工具缺乏,环境恶劣,需要有强有力的领导,不久就将一切管理权力集中到由殖民公司挑选的一位总督手里。后来,公司里的一批自由主义者相信自治更有利于殖民地的繁荣和发展,就使公司采纳了让殖民者在一定程度上管理自己事务的政府计划。这样,1619年建立了一个由人们选出的代表所组成的议会,另外有一个参事会与总督共同行使行政职能,并由参事会和总督充当殖民地的高等法院。这几乎就是北美殖民地的政府的雏形,各个殖民地的政府大体上也都经过了这样的发展过程。
在每个殖民地内部,都有一个代表英国国王的总督,他体现英国对殖民地的主权,各殖民地先后都建立了议会,由总督和议会共同治理。议会有权制定法律、法令,但不得与英国的法律相抵触。王家殖民地的总督由英王直接任命;特许自治殖民地的总督由殖民地议会产生,业主殖民地的总督由业主任命,但也都须经英王批准。总督代表英王,掌握殖民地的行政权,并监督议会的立法,代表英国政府行使对殖民地议会立法的否决权。除宾夕法尼亚外,殖民地议会均实行两院制。除特许自治殖民地议会两院皆由选举产生外(选民有财产等资格限制),其他殖民地的议会下议院由选举产生,上议院通常在12-18人左右,由英王或业主任命。上议院充当总督的参事会,并可以否决下议院的立法。总督和参事会共同掌握殖民地的最高司法审判权,但没有终审权,所有案件都可以上诉到英国枢密院。
北美殖民地政府的特征,一方面,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的划分不分明。另一方面,殖民地议会下议院的地位和权力是很弱的,不过,它也掌握了一项重要权力,即财政权。议会控制政府财政,这在英国的议会政治史上就是一个重要发展,移民自然把议会主权的观念带到了北美殖民地。起初,英国政府指示各殖民地的总督强使议会通过永久性的征税法案,不必逐年进行拨款。对此,殖民地议会普遍进行抵制并取得了胜利,尤其是殖民地议会一直坚持审议批准总督的薪俸,这样,殖民地议会就可以逐年详细规定征税项目和数额,限定支出用途,并能撤销政府的任何预算,以此制约总督和其他行政官员。在大多数殖民地,总督的薪金是预算中最大的项目。例如,1738年被任命为宾夕法尼亚殖民地总督的乔治·托马斯,曾与该殖民地业主佩恩家族达成交易,允诺从将来得到的二千英镑的薪金中付给佩恩家族五百英镑。但宾夕法尼亚议会没有批准他的薪金,使得这位总督不得不尴尬地向佩恩家族进行解释,最后只得免除这笔支付。在南卡罗来纳,英国政府最后被迫从西印度群岛的税收中付给总督薪金。[6]又如,1721 年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通过撤销有关拨款和扣发总督的薪俸,迫使总督签署议会通过的法案。[7]
1.4. 从13个殖民地到13个独立的共和国
1.4.1.北美的代议制理论与一个新民族的觉醒
1756-1763年英国与法国的七年战争,最后以英国的胜利而告结束,根据英法两国1763年签定的巴黎条约,法国人被赶出了加拿大,英国人控制了北美大陆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地区。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英国人赢得了战争,夺得了加拿大,取得了在北美的优势地位,最终却使英国人失去了北美。“从巴黎条约签定次日起,殖民地与英国之间的紧张气氛逐渐升级”。[8] 导致这种紧张气氛的根本原因是:七年战争后,英国政府面临由于战争造成的财政困难,便企图把财政负担转嫁到殖民地人民的身上。1763年上台的英国格伦维尔政府以加紧对殖民地的控制和管理为目的,推行了一套所谓帝国整顿计划,试图建立“更加高度集中的军政式的统治”。[9]其主要措施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把英国的常备军派到北美殖民地,并要求殖民地提供给养;二是第一次向殖民地征收直接税。然而,这时的“殖民地已经不再是那些移居海外的英国人居住的地方了,而是不断壮大的美国社会的成员居住的地方,……宗主国和这些殖民地之间过去存在的一切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都逐渐过时了”。[10]从1763年到1776年间,北美殖民地与英国之间的关系一直处于激烈的动荡之中。尤其是围绕英国国会通过的1765年印花税法以及1764年的糖税法、1767年的“汤森条例”、1773和1774年的五项“不可容忍的法令”,爆发了三个回合大规模的、广泛的反英斗争。[11]
英国政府针对殖民地的上述法令,现实目的是要敛取钱财,而政治上的意义则是要显示英国国会对殖民地的权力。殖民地的人们则质疑英国国会是否有权管理殖民地的事务。他们发挥了启蒙时代的代议制理论,认为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议会,是要保护人民的权利,其中最珍贵的就是财产权。征税就意味着剥夺财产。但是,英国国会没有殖民地人民选举的代表,却要向美洲人征税,这就意味着未经殖民地人民本人或他们的代表的同意而夺走他们的财产。格伦维尔就辩解说,英国议会议员“不仅代表选举他的人,而且也代表整个帝国”。[12]这样,围绕征税问题,发生了两种代议制理论的尖锐对立。英国的代议制理论认为,英国的国会下议院议员是代表整个国家,而不是代表选举他的那个选区的。无论国民是否在事实上选举过一位国会议员,只要国会中有一些议员的利益与这些国民的利益相近,就可以说这些国民有效地在国会里有了自己的代表, 这就是所谓“有效代表制” ( virtual representation)。而在北美殖民地,议会是在殖民过程中由各个殖民点(城镇)选出的代表组成的,代表名额一般是公平分配的,因此,人们普遍相信,议会议员首先是他那个地区的人民选到议会里的“代理人”(attorney),而不是代表某种更广泛利益的独自思考的“政治家”(statesman)。因此,人民是现实地选举了代表,代表也是现实地代表当地选民的观点。 这就是所谓“现实代表制”。 ( actual representation)。[13]因此,针对英国国会的那些显示权力的做法,殖民地人民与英国国会针锋相对,提出了“无代表不纳税”的口号。
然而,英国政府的愚蠢行为似乎不可逆转,所采取的压制政策甚至不断升级,无可挽回地导致了殖民地与英国的矛盾日益尖锐和激化,。最终的结果则是来自各殖民地的代表于1776年7月4日通过了由杰斐逊起草的着名的《独立宣言》。《独立宣言》的序言中明确宣告,当时北美各殖民地面临的问题就是“一个民族必须解除使其与另一个民族联在一起的政治纽带”,在世界各国中取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这些联合的殖民地从此成为并名正言顺地成为自由而独立的国家,他们解除对英国国王的一切效忠,这些国家与那个大不列颠国家的一切政治关系亦从此理所当然地完全废止”。[14]这里所谓“独立”,首先意味着对英国独立。在英国,国王是维系民族统一的纽带,是国家统一的人格化象征。北美的大多数移民是从英国来到美洲的,当初,他们自然认为自己是英国人,他们的确就是英国人,在他们的心目中,英国就是他们的祖国,国王则是这个国家的象征。而现在,英国成了“另一个”民族,他们已经不再认为自己是英国人,而是美利坚人了,原有的民族认同感崩溃了。而且,殖民地人民不再把英国政府掠夺殖民地的种种暴行仅仅归咎于英国国会或者内阁,而是直接归咎于英国的国王,于是,这些来自英国的移民终于割断了这根与英国之间的最后的纽带,解除了对英国的最后的感情和忠诚。
Ⅸ 北美是如何成为英国殖民地的
5月花号在到达北美后并非完全脱离了英国,后来17世纪的移民到美洲后也依然服从英王的管理,只是山高皇帝远,再加上英王在18世纪中页以前对北美殖民地并不十分重视,北美才比较宽松自由。
但在美国1776年宣布独立之前,北美一直都在英国的掌控之下。
Ⅹ 英国对北美殖民地的经济政策是怎样的
经济上:英国从法国夺取北美殖民地后,英属北美殖民地的经济发展迅速,北部工商业发达,中部盛产小麦,南部种植园经济繁荣。英国希望北美永远做它的原料产地和商品市场,竭力压制殖民地经济发展,并从殖民地搜刮更多的财富。英国政府不断地向北美各殖民增加税收,并实行高压政策,对殖民地进行蛮横的压榨和残酷的剥削。
政治上:自英国开发海外殖民地以来,为了维护英国本土的垄断利益,颁布了一些限制殖民地经济发展的法令,例如《航海条例》。随着北美殖民地自身发展,殖民地人民越来越希望减低对英国本土的依赖,寻求独立发展其自身的经济。然而,这却引起了英国当局的不满,因为英国当局希望北美殖民地能继续充当其廉价的原材料供应地及商品倾销的市场,因此,英国当局开始采取很多高压政策以阻遏殖民地经挤的自由发展。英国当局首先颁布法令,不准殖民地居民向西开拓(主要是因为1763年的Potia'sRebelion),并禁止其发行自己的纸币,再对其课以重税及解散其议会。60年代,英国在北美殖民地为增加税收,颁布1765年的《印花税条例》和1767年的《唐森德税法》。殖民地居民感到强烈不满,并发动了大规模的游行示威。然而,英国当局不但不作理会,更在1770年3月5日派驻北美英军开枪射杀反抗英国当局暴政的波士顿居民,制造了“波士顿惨案”,使得殖民地民怨沸腾,后于1773年12月16日发生波士顿倾茶事件。1774年英国当局更颁布了5项“不可容忍的法案”,激化了双方的矛盾。
民族意识的觉醒:在长期的交流、融合过程中,英语成为来自各殖民地的共同语言,逐渐产生了共同的文化。在此基础上,美利坚民族开始形成。民族意识逐渐觉醒。18世纪上半期,启蒙思想在英属北美殖民地得到传播,涌现出一些杰出的思想家,如富兰克林和杰斐逊。英属北美殖民地的民族和民主意识日趋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