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英国的下议院人员数量
659
整个英国被分为659个选区,每个选区的选民人数约为五万名,每一个选区都要选出一名代表成为下议院中的议员(MP)。所以,下议院共由659名成员组成
B. 英国下院指什么啊
英国议会下议院(House of Commons of the United Kingdom),又称为下院、平民院或庶民院是英国国会的下院。英国国会由三大部份组成,它们分别是君主、作为上院的上议院,以及下议院,当中又以下议院最具影响力。下议院是一个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机构,内面共有650名成员,称为国会议员,常用的英文简写则是“MP”(Members of Parliament)。下院议员是经由‘得票最多者当选投票制’选出,国会每届不可长于5年,每5年之内就要宣布解散,而国会解散之时,也就是下院议员任期的终结。
C. 英国上议院有多少人
英国上议院有1254位议员。除了下议院外,还有上议院,上议院由皇室贵族、还有法官等组成,人数为704人。所以英国议员议员人数=上议院议员人数+下议院议员人数=650+704=1254位议员。
英国上议院是英国议会的两院之一,议员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终身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1999年11月,上议院改革法案获得通过,除92人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议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议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
教会的大主教和主教即为“灵职议员”,王室后裔、世袭贵族、终身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即为“俗职议员”,灵职担任者于其保有神职身份时续任,一般称之为“国会缙绅”(Lords of Parliament);而俗职为终身职。上议院始创于14世纪,并几乎存续至今。
D. 英国下议院相关 下院的人数到底是多少 书上写定数646 定员650 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差的4个人是怎么回事
你可能搞混MP和house of commons了,MP(members of parliament)是650,House of commons 是646
E. 英国议会...
1832年议会改革是19世纪英国议会选举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它是英国新兴工业资产阶级进行的争取同土地贵族重新分配政治统治权及扩大选举权的改良运动。当时的背景是:在英国下议院全体658位议员当中,有467席是市镇代议士,186席是郡区代议士,以及5席大学代表。工业革命以后,英国人口大量由传统聚居的东南地区北移,使得一些如曼彻斯特、利物浦等新兴工业城市崛起,人口大量增加。但英国下议院1688年后再没有新的市镇取得议会代表权,而一些衰败选区(Rotten Boroughs),仅有数户居住、无人居住甚至在地理上消失的地方(如Dunwich己陆沉于北海)竟拥有在下议院市镇代议士;反之新工业城市往往聚居数以万计人口却无代议士代表。而且议席代表市民数亦失衡,康沃尔在议会有44席,而苏格兰有45席,但苏格兰人口却有康沃尔8倍之多。除议会议席分配失衡外,议员的民意代表性也不充分,在英格兰及爱尔兰只有百分之五的成年男性有选举权,苏格兰200万人口中更仅有3000人有选举权。而且选举方式上采取公开投票法,选民无法对自己的投票取向保密,很多时候屈服于有势力人士的威迫利诱,被迫投票给他们。
在1832年的改革中,通过《1832年改革法案》(英文名称:Reform Act 1832),是关于扩大下议院选民基础的法案。该议案改变了下议院由保守派独占的状态,加入了中产阶级的势力,是英国议会史的一次重大改革。其主要内容有:一是重新分配议席,下议院议席分配将郡议员人数由188席增加至253席,市代表由465席减至399席,取消“衰败选区”(人口减少、经济落后地区),减少一些选区的议席,人口增加的选区议席增多,新兴工业城市取得较多议席。其具体规定是:人口不足2000人的56个城镇被取消了下院议席,人口在2000~4000人之间的31个城市只能保留一个议席。二是更改选举资格,降低选民的财产和身份要求,扩大选民范围,大大增加选民人数,工业资产阶级和富农得到选举权,以和平的方式削弱了贵族保守势力,工业资产阶级得以更多的分享政权,大约有16%的成年男子得到选举权。但是广大工人、雇农、妇女仍被排斥于政治之外,掌权的仍然是贵族;选举资格的限制也仅仅从身份资格转为财产资格,身份歧视变为财产歧视,工人和贫困农民等社会绝大多数成员仍然在受歧视之列。但是,它是向旧制度的公开挑战,向土地贵族和金融寡头盘踞了几百年的地盘进攻。改变了几百年的选举议员的做法,这意味着土地贵族和金融寡头不得不作出让步。有两个议员的26个城市全是新兴的工业城市。因此,工业资产阶级无疑是这次改革的绝对获益者,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资产阶级的要求,迫使土地贵族、金融寡头让出部分权力。这样,中产阶级在议会中取得了强大的地位,成为有权的阶级。在此后数十年间,虽代表土地贵族的议员在下院仍占优势,但一切决定都不得不考虑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资产阶级与土地贵族、金融寡头达成妥协,结成同盟,共同统治英国。
1832年改革的结果,使英国的选民人数从48.8万增加到了80.8万,有选举权的人口占当时英国总人口的比率也从大约2%增加到3.3%。
三、1867年议会改革
1867年议会改革是英国工业资产阶级反对贵族寡头统治,争取扩大资产阶级民主的政治改良。1832年议会改革虽然为工业资产阶级开辟了执掌政权的道路,但英国选举制度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不民主现象仍然很突出。人民群众多数仍然没有选举权,“衰败选区”仅仅缩小了数目,仍然存在部分工业资产阶级也被排斥在选举权之外。1867年7月15日,议会下院通过第二次议会改革法案。法案规定:重新调整选区,取消46个“衰败选区”的议会席位,分配给新兴城市,空出的52个议席分给曼彻斯特、伯明翰等大城市分别增加1个议席,伦敦增加4个议席,另有9个中等城市各获得1个议席;25个议席分给兰开夏、约克等郡;1个给予伦敦大学;2个给予苏格兰大学;其余5个给予苏格兰各郡。进一步降低了选举资格限制,扩大了选民范围。在城市中凡缴纳贫困救济金的房主和年缴纳10英镑以上房租和居住期不少于1年的房客享有选举权;乡村居民凡每年有5英镑以上收入的土地所有者和年付12英镑地租的佃户均享有选举权。这次改革,使选举人数由135万增加到250万。英国在议会君主制民主化的道路上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1867年改革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业资产阶级从此具有主宰地位,进一步消除了英国议会制度中的积弊和腐败之风,彻底打破了以前贵族在议会中一统天下的局面,基本上实现了资产阶级民主。二是由于选民扩大,政党要站住脚,必须成为群众习惯的党,极大地推动了政党政治的发展,使争取选民成为政党活动的核心。三是保守党已转变为代表资产阶级的党。四是工人暂时被笼络,但从长远来看,也给工人政党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F. 英国议会的组织结构
上院的议员不是选举产生的,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法律贵族、家权贵族、终身贵族、苏格兰贵族、爱尔兰贵族、离任首相组成,共669名议员,无任期限制。由于女王可以临时增封爵位,而议员死亡无需增补,所以贵族院议员人数不定。1986年贵族院共有1196名议员,其中有64名女议员,有349名终身贵族,其余全部是世袭贵族。贵族多数是保守党人,而且老人占多数,贵族院平均年龄为63岁,80岁以上的有95人。这些贵族不拿薪金,但上一天班可拿一定的车马费。所以恩格斯讽刺地称上院为“退休政界人物的养老院”。
上院议长不是选举产生,他由贵族院中大法官兼任。开会时议长担任主席。上院开会时间与下院相同。开会法定人数仅3人,通过法案的人数为30人,经常出席会议的人只有100多人。只有当议案的内容涉及到议员切实利益时参加的人才多些。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工党执政,在推行福利和社会改革政策时,又经常遭到上院用二年延搁否决权加以阻挠,于是1949年4月议会通过“议会法”,规定“公共法案若经平民院连续二个会议通过,虽经贵族院的否决,也可成为法律”,所以贵族院的延搁否决权从以前两年减为一年,上院权力被进一步削弱了。
对于这个“养老院”的存废问题,自19世纪以来一直成为英国政治生活中争论的问题,争论的中心是废除还是改造?保守党始终主张改造而不废除。工党对这一问题先后主张不一致。1958年保守党执政后制定了终身贵族法,其中规定首相可以把公共事务、文艺、科学、企业家、军人、工会官僚等各阶层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提请英王封为终身贵族,取得男爵的封号,进入上院。资产阶级希望在保留上院的基础上,通过扩大贵族范围、增加贵族种类的办法,在贵族院身上涂上几笔民主的色彩,以缓和群众反对情绪。
当然,英国人民的保守的爱惜国家传统的性格也是上院得以存在的社会基础。 诸多社会阶层和利益集团认识到议会尤其是议会下院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他们进入议会下院的期望日益热切。因此,议会下院逐步成为英国社会精英的主要活动场所,在一定程度上,议会下院是英国政治和社会生活的集中体现。
下院机构有两类:一类为委员会,另一类是管理机构。
下院中设议长、副议长。在新的议会召集之处,就要选举议长,议长由议会中多数党提名征得反对党同意后选出。为表示议长的公正,议员当选议长后就要退出原属政党。在英国形成了一个习惯,即他在议会中抱超然态度,在两党中不能袒护一方压另一方。议长主持会议进程、解释议事日程时按照一套机械的原则,所以议长是一个有尊严而无实权的职位。副议长协助议长进行工作。下院还下设常设委员会、全院委员会、特别委员会和联合委员会。此外,议会中还设办公厅、秘书处、图书馆等部门。
G. 英国国会分为上下两院,为什么权力更多在下院
20世纪初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议会职能与权力的变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 议会权力的重心从上院向下院位移。1832年的《选举改革法》,扩大了选举权,取消了上院提名下院议员候选人的权力,从此结束了上院控制下院的局面。1911年通过的《议会法》使议会权力的重心发生了位移,这在上院与下院权力关系的演变史上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该法规定,下院通过的财政法案无须经过上院的赞同,上院在收到财政法案的一个月内,需呈送英王批准。而认证法案是否属财政法案的权力属于下院议长。
下院连续通过的其他公议案 (欲将下院任期延长5年以上的议案除外),若连续三次遭到上院否决,下院可直接将其呈送英王批准,前提是该议案在第一次会期中二读到第三次会期中三读的时间不得少于2年。
换言之,上院至多能将财政议案拖延1个月,将其他议案拖延2年生效。1949年的《议会法》又将上院对下院通过的议案的拖延期由2年改为1年。从此上院丧失了否决下院财政议案和其他议案的绝对权力。另外,上院议员出任内阁大臣的权力受到了近乎毁灭性的打击。
19世纪初,内阁大臣几乎清一色由国王从上院议员中任命,皮特是惟一的下院议员。1911年《议会法》确认了下院的政治优势地位。作为一个惯例,首相必须来自下院,内阁成员也很少由贵族担任。据估计,战后历届政府中任职的贵族只有15名到20名。
第二,宪政体制的重心从议会向行政位移。首先,议会的议事规则向有利于内阁控制的方向发展。1881年议会通过《关于紧急情况的决议》,根据该项决议,首相取得提请下院认定某项问题为紧急问题的权力。这种提案不需任何讨论而交付表决。从1882年起该项规则成为议会议事规则的一条常规。
1887年下院领袖史密斯还提出了一个新的程序规则:如果议员来不及在预定期限以前全部审核法案,则下院议长必须将法案的其余部分不经过讨论而提交表决。其次,原属议会的大部分立法权逐渐以直接或间接的、公开的或隐蔽的形式转移至以首相为核心的内阁。
预算案和其他财政法案的提出权属于内阁。议会还通过对内阁的大量“授权立法”而使立法权实际上落入内阁之手。20世纪30年代以来,英国所有重大的政策都是由与首相关系密切的阁僚商量决定的,且内阁决定政策从不表决。
(7)英国下议院有多少个人扩展阅读:
诸多社会阶层和利益集团认识到议会尤其是议会下院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他们进入议会下院的期望日益热切。因此,议会下院逐步成为英国社会精英的主要活动场所,在一定程度上,议会下院是英国政治和社会生活的集中体现。、英国划分650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一名代表(MP),下院共650个席位。
下院机构有两类:一类为委员会,另一类是管理机构。
下院中设议长、副议长。在新的议会召集之初,就要选举议长,议长由议会中多数党提名征得反对党同意后选出。为表示议长的公正,议员当选议长后就要退出原属政党。
在英国形成了一个习惯,即他在议会中抱超然态度,在两党中不能袒护一方压另一方。议长主持会议进程、解释议事日程时按照一套机械的原则,所以议长是一个有尊严而无实权的职位。
副议长协助议长进行工作。下院还下设全院委员会、遴选委员会、常设委员会、特别委员会和联合委员会。此外,议会中还设办公厅、秘书处、图书馆等部门。
H. 英国议会议员有多少人
这要先说说英国大选的过程。英国按照人口稠密度和行政区域划分成650个选区,每个选区有若干个政党,每个政党又有若干个候选人参加大选。大选前一个月,英国公民按自愿原则就近登记成为选民。一连三日的投票日,选民回各自选区投票,海外人员可邮寄选票。当选区中某一个候选人选票超过该选区登记选民总人数半数以上选票,或在该选区中处于绝对领先票数(即其他候选人计算未投票总选票后仍少于该候选人)时,选区就会宣布该候选人胜出成为英国议会下议院参议议员,同时亦代表该候选人所代表的政党在该选区胜出。 除了下议院外,还有上议院,上议院由皇室贵族、还有法官等组成,人数为704人。 所以英国议员议员人数=上议院议员人数+下议院议员人数=650+704=1254位议员
I. 英国议会参议院和众议院议员的任期分别是
英国没有参议院,只有下议院(也称众议院),众议员的任期是5年。英国的议会是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英国议会制度: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英国的国会为两院制,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上议院又称贵族院,主要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的重要人物组成。上议院议员不由选举产生,部分是世袭贵族。
上议院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议长由大法官兼任。和下议院相比,上议院的权力相对有限,保留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司法权,有权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并通过必要的修正案,还可以要求推迟它不赞成的立法,最长可达一年。
下议院又称平民院或众议院,其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下院的主要职权是立法、监督财政和政府。
英国下议院 内容介绍:
下议院,是英国国会的下院。英国国会由三大部份组成,它们分别是君主、作为上院的上议院,以及下议院,当中又以下议院最具影响力。
下议院是一个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机构,内面共有650名成员,称为国会议员。下院议员是经由‘得票最多者当选投票制’选出,国会每届不可长于5年,每5年之内就要宣布解散,而国会解散之时,也就是下院议员任期的终结。
每一位下院议员都是由一个选区的选民选出,议员当选后,也就在议会代表该选区。现今英国政府的内阁阁臣,绝大部份皆来自下院,而自1902年起,历任的英国首相也同样是下院议员。惟在1963年的时候,来自上院的休姆伯爵获任命为英国首相,不过,他在任命后不久,即放弃了贵族爵位,并成功以亚历克·道格拉斯-休姆爵士之身份选入下院。
下议院大约在14世纪出现,并且一直延续至今。在历史上,下议院的权力曾远逊于上议院,时至今日,下议院在两院中占主导地位。现时下议院的立法权力能够超越上议院,而根据《1911年国会法案》,上院驳回大部份议案的权力被削减为仅仅拖延议案通过。此外,英国政府亦需要向下议院负责,首相若果失去了下院的支持,就要下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