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高中历史:关于英国的议会的多数党
席位指的是国会中的人数。英国的国会议员叫MP是直选的,也就是说多数党是日内各国人民选出来的。然后由议会中的多数党组阁,多数党领袖成为首相。在下次选举之前,多数党可以更换领袖。像托尼布莱尔退休后,戈登布朗被选为工党领袖和并成为首相。
这点与美国不同,与日本相似,美国是直选总统的。
目前执政党是工党,第二大党是保守党。英国共产党一般有0到2个席位。
⑵ 英国政党制发展的过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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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是当代社会政治生活的核心,在当代各种政治体制中都处于重要地位。英国是现代政党政治的发源地,又是实行两党制的典型国家,现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政党制度和政党自身建设都和英国有着渊源关系。深入了解英国的政党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对研究英国民主制度乃至整个现代西方政党与政党制度都有很大的补益。
科佩尔•平森说:“政党只有在一个国家的政体中建立起立法议会时产生。”也就是说政党产生于议会。英国政党制度也不例外。1641年长期国会通过《大抗议书》时,议会分成赞成和反对的两大阵营。投反对票的议员形成骑士党,而赞成《大抗议书》的议员构成圆颅党,但他们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只是不同的政治派别。议会在1679年讨论《排斥法案》时,又分裂成两派,坚持维护王位继承正统性而支持詹姆士继位的一派为托利党,主张取消詹姆士王位继承权从而保护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益的一派称辉格党,一般认为它们是英国两党的雏形。但从组织系统和领导机构这些指标来衡量,它们与骑士党和圆颅党区别并不大,以阎照祥为代表的国内学者认为它们还只是议会中的两大政治派别,而不是正规的政党组织。1688年,托利党和辉格党共同发动“光荣革命”,推翻了詹姆士二世的统治,在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
一、第一次议会改革前的政党政治及其特点
阎照祥先生以英国第一次议会改革为界,认为从光荣革命到1830年,英国政党组织发展曲折,呈现出若干阶段性特点。
第一阶段:立宪君主制初建时期,这时议会中下院议员不是简单地划分为两个政党。就组合方式来看,基本可分为三类:第一类由海陆空军军官和政府官员组成。第二类体现为一个或几个贵族为核心的家族式小集团。其中部分集团属于辉格党或托利党。第三类主要是未参加任何党派的乡绅。他们分别被笼统地称为“宫廷党”或“地方党”。
第二阶段:18世纪前期,具体为1714-1760年间,部分辉格党人大权独揽,实行寡头统治。此时出现了一些反对派。但反对派的组织情况相当复杂,缺少众望所归的领导者。
第三阶段:乔治三世在位前期,辉格党分裂为4个派别:纽卡斯尔派、坦普尔派、格兰尔派和“布鲁茨伯里帮”。出现“有组织的反对党”——罗金厄姆派。
第四阶段: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的爆发,辉格党分裂,导致托利党人占了优势地位,造成了数十年的托利党寡头统治。
第五阶段:19世纪初,政党组织工作加强,督导员制度形成。
在这个发展过程中,英国政党呈现出4个特点:
1、局限性,即各党派主要在议会中活动;
2、分散性。表现为党派林立,派系庞杂。
3、断续性,或称非连续性。政党分裂、重组,导致这一时期没有两条前后一贯的、平行的政党发展沿袭线;
4、不稳定性。政党产生消失或规模变化,都很频繁。但不可否认,这一时期政党在组织方面也显露出由封闭向开放、由分散向集中、由断续性向连续性、由不稳定向稳定发展的趋势。
二、第一次议会改革后的政党制度及其发展
1832年,英国实行了议会改革,初步改变了英国下院的成分,但是并没有动摇土地贵族在议会中的优势地位。尽管如此,1832年议会改革仍然是英国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阎照祥先生将之视为英国政党政治的转折点。这次改革暂时调整了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为工业资产阶级代表打开了议会大门。
从“光荣革命”到第一次议会改革之前,英国政治制度的变化是缓慢的、轻微的。最突出的是产生于中世纪的议会选举制度不仅毫无触动,反因工业革命所引起的人口快速增长和工业布局的变化而显得更加腐败。为此,这将近一个半世纪的落后过时的政治制度被英国后世学者称为“未经改革的制度”。
1832年议会改革后,两大新型政党——保守党和自由党——随之出现。保守党由托利党转化而来,但和托利党有着明显的区别:托利党代表的主要是旧贵族利益,而保守党不仅代表土地贵族的利益,而且开始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自由党由辉格党转化而来,但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区别:辉格党主要代表新贵族的利益,而自由党主要代表新兴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保守党主要从国教徒中寻求支持,自由党则是主依靠非国教徒的投票。
英国两党制度采用轮渡执政的方法实行统治,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执政党,下院多数党的领袖担任首相,首相再从本政党中挑选成员组织内阁,并依靠多数优势以保证执政党政策和法令的顺利实行,直接行使国家权力;在议会中占次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在野党,行使“反对”和监督职能;并起着“后备政府”的作用。由此可知,英国两党制度实为两党根据议会多数轮流组织责任内阁制政府的制度。
这一时期,英国政党制度发展迅速:
1、两党内部组织结构更加系统化、制度化。首先,党魁制度建立起来。两党的领袖在野时是下院反对党的领袖,执政时成为内阁首相,负责政党内外政策的制定和政党及政府领导人员的任免,成为“无冕之王”。其次,督导制度的完善化。再次,正常中央总部的重建以及正常附属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使政党的组织结构更加完善。
2、政党与政治体制的相互关系更加规则化、制度化。首先是执政党与反对党在政治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宪法惯例的形式确定下来。其次,政党体制内外组织的相互关系日益规则化。
3、旧的政党纷纷改组或改革,新的政党纷纷建立,从而逐渐改变了原有的政党制度及格局。首先,工党的崛起以及取代自由党而与保守党轮流执政。其次,其它各种政党纷纷改组或建立,并开展一系列的政治活动。
总之,两党执政的英国政党制度是英国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得以长久存在和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和机制,是英国资产阶级维持其统治地位的一种有效的手段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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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什么是英国议会选举中的多数党,怎么进行议会选举“多数”是什么意思
1、多数党是下议院多数党的意思,即如果在下议院如果哪个政党占多数,则这个政党可以组织政府(内阁),例如工党占多数,则工党有权组织内阁,现在是卡梅伦的保守党。
2、议会选举是分区选举,选举代表
⑷ 跪求:英国政党产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越详细越好!谢谢!
英国是“议会制”国家,权力集中在议会;议会包括国王、上院和下院,在这个组合中,国王代表王权,上院由贵族组成,下院由选举产生,是所谓的“平民院”。三个部分在不同历史时期曾发挥不同的作用,重要性也在发生变化。
在专制主义时代,国王曾经是权力的重心,但光荣革命后丢掉实权,19世纪中叶成为“虚君”。英国王位保留至今,其基本原因就在于君主不再行使实权。从理论上说,国王仍保有立法功能,议会法案须经国王批准,国王拥有否决权。但在事实上,国王自1708年以后就再没有行使过这种权力,一切法案只要送给国王,国王一定批准。如今,作为议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国王所发挥的实际作用只是主持议会开幕式,并宣读政府的施政报告。
上院也叫“贵族院”,由贵族组成。贵族的特点是世袭,他们有进入上院的天生权利。光荣革命后王权式微,上院成为权力的重心,贵族统治整个国家。但是从19世纪开始,英国向民主化方向转变,贵族的权力日益削弱,下院的权力则日渐增长,但上院仍可以节制下院,它可以否决下院法案,并且首相和各部大臣经常也由贵族出任。到20世纪,人们对这种情况已经不能接受了,他们认为上院不符合民主的潮流,因此需要改革。这样,英国在1911年和1949年两次制定《议会法》削减上院权力。此后,上院的权限已所剩无几。现在,如果一项法案连续三次在下院通过,而时间又在一年之内,上院就不可以否决了,将直接送交国王签字。
与此同时,上院的成分也发生改变,一批“终身贵族”进入上院,冲淡上院的世袭性质。“终身贵族”是不可以世袭的,由政府在党派政要和社会名流中提升,为政党政治服务。现在的上院共有1000多人,其中多数是“终身贵族”,世袭贵族只剩下四五百人。1999年又出现新的情况,世袭贵族不再自动获得表决权了,他们需要坐下来选举,在自己内部选出92位“投票贵族”与“终身贵族”共同投票,形成上院的表决意见。由此,世袭贵族的权力再次被削弱。
二、下院选举
20世纪以后下院是权力的中心,集中了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诸权。英国并不是“三权分立”,而是“议会制”国家,“议会制”的意思是:“三权”不分立,权力在议会集中;而20世纪,权力在下院集中。
下院由选举产生,在大选中,选民投票选举议员,然后由取得多数席位的某个党或政党联盟组成政府,由它执政、领导国家,这就是当代英国“民主制”。这个制度最终形成的时间很晚,一直到20世纪20年代才基本完成,至今不到100年。但在西方国家中这已经很早了,比法国、德国、美国都要早;其中美国是最晚完成民主化改造的,要到20世纪60—70年代黑人获得选举权时,民主化过程才告一段落。
从理论上说,英国下院选举制看起来很“完美”。按照规定:年满18岁的英国公民,不分种族、性别、贫富、职业,不受资格限制,都有选举下院议员的权利,选举实行一人一票,匿名投票,因此从形式上看,下院选举表达了平等、普遍、公正的原则,所有国民都参加到国家的政治进程中来了,体现着民主的特征。
但理论与实践却会脱节,英国选举是个极好的案例。民主制要求少数服从多数,恰恰在这一点上,形式与事实脱钩了。问题出在运作过程中。选举实行单一选区制,依照这个制度全英国划分为600多选区,每个选区选一名议员,由这些人组成下院。从理论上说,任何人符合法律规定都可参与竞选。可是在一个选区中如果有几个候选人同时参选,如何决定选举结果?英国采用“领先者获胜”的办法,也就是得票多的人当选。但“得票多”不意味着必须超过半数,而是只要超过其他候选人就可以:假设一个选区有5位候选人,总共有100个选民,投票结果是:候选人A得20票,B得20票,C得20票,D得21票,E得19票,结果就是D当选,因为他得票最多。这当然也是一种“多数当选”,但并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这种选举方式最大的好处是简便,一次投票就产生结果,不会出现反复投票而投不出来的情况;并且,通过一次全国性大选一般都会产生一个“多数党”,由这个党组建政府,地位一般比较稳固,不像其他一些西方国家议会中小党林立,席位分散,很难产生稳定的政府。
尽管有这些好处,“领先者获胜”却违背了民主制度的基本要求,即少数服从多数。上述例子中,我们看到多数服从了少数。当选者在100个选民中只得到21票,有79个选民不支持他,可是他却以“多数”的名义当选了,并且声称代表多数人的意愿。如果这种情况只出现在一个选区,问题并不大;但如果一次全国大选中有相当一批选区出现同样的情况,问题就很大了,因为这些在本选区并没有拿到多数票的获胜者组成了议会,在这个议会中形成政府,而政府又以“多数”自诩,声称代表人民的多数。可是,这个“多数派”政府只是由少数人选出来的,是“少数派”政府,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被彻底扭曲了。
这种情况在英国是有人知道的——学者、政治学家、历史学家知道,政客们也都明白,一些聪明人也看出来了,但更多的人不知道,以为“民主”的原则被完美地执行。事实上,从1945年到现在的英国历次大选中,除一两次外,没有一届政府得到50%以上选票的支持,多数情况下只得到40%多,甚至30%多,而它们组成的仍然是“多数党”政府。有时还出现这种情况:某一个政党得到的选票多,但在议会中的席位反而少;得票少的党却组建政府。比如,1974年2月大选保守党得到37.9%的选票,比工党多了0.8个百分点,得到的议席却比工党少4个,所以工党组建了“多数党”政府。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在于“领先者获胜”。工党得票虽少,但在更多的选区拿到了比其他候选人更多的票,因而“领先”了;保守党得到更多选民支持,但不能在许多选区“领先”,只好变成了“少数党”。类似的情况,在20世纪时有发生。
还有一个因素使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受到更大影响,那就是投票率。1979年撒切尔夫人以43.9%的选票当选,当年的投票率是76%,也就是说她只得到了全体选民中33.3%(约1/3)的支持。这个比例已经很高了,多数大选结果还达不到这个数字。所以,表面上看英国选举制度似乎很“完美”,但操作中却背离“民主原则”,英国政府经常建立在“少数”的基础上。我们在理解英国选举制度时,不能只停留在文本上,而要看其实际效果——听起来完美的东西,做起来会走样。
三、政党政治
通过大选产生“多数党”,多数党组成政府,现代英国的政治运作完全建立在大选的基础上,没有大选,英国政治机器就不运转了。但候选人如何产生?从理论上说,任何人都可以出面竞选,争夺下院席位。但这种情况在18世纪还有可能出现,19世纪中期以后就越来越做不到了,原因在于政党政治。现代英国选举是政党选举,政党在选举中发挥了最主要的作用,任何人参选都必须得到某个政党的支持,没有政党支持,“竞选”只是开玩笑。现代政党制度的基本要素是政党推出候选人,并使用种种技巧保证他们当选议员,在大选中拿到“多数”并组建政府,达到掌权的目的。所以,第一步就是推举候选人。
20世纪以后,几乎没有人能够以独立候选人的资格当选议员了,原因很简单:选举需要复杂的政治技巧,需要很多的组织工作、舆论宣传、群众动员等,还要有无数在幕前幕后操作的、看得见和看不见的、能说出来和不能说出来的行为与安排;要挨家挨户拉票、筹集经费、登广告、上电视、安排演说、组织宴会、召开群众集会等。所有这些都需要一个班子来运作,这个班子就是政党,操办者是党的地方组织。每一个选区都有党的地方组织,竞选工作都是在幕后进行的,所以候选人如果真的想当选,就必须依靠政党,这就是政党政治的关键。
因此,所有候选人都必须是由政党提名,而任何党都不会提名那些不属于自己、不接受党的理念、与党离心离德的人参加竞选,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于是,除了因“领先者获胜”而使选举在运作中背离“少数服从多数”外,由于政党政治的原因,“多数”就更加要服从“少数”,因为推举候选人的党的地方组织,只是很少一些人组成。选民没有选择的自主性,只能被动接受,在不同政党推出的候选人当中挑出一个,或者根本不投票。在20世纪,主要政党之间在社会基础和理论纲领上差距一般都很小,投票只是从不同的政党那里选一个比较顺眼的礼包而已。
四、政府运作
一个党在大选中取得“多数”,组织政府,党的领袖成为首相,这个党就成了执政党。政府必须得到议会(其实是下院)多数的支持才能执政,一旦丢失多数,它就要下台。所以,政党政治有一个前提,就是牢牢控制议会多数。前面已经提到,多数议员必定属于执政党,他们是在这个党的支持和帮助下获得竞选胜利的,因此必须接受它的领导,服从它的指挥,为党效劳。党对议员的控制非常严格,无论执政党还是在野党,对本党议员都有严格的纪律约束。这对执政党来说尤为重要,因为关系到本党能不能执政、能不能保住议会多数。一旦有议员不服从领导,就可能使本党丢失议会多数,并且下台。
为执行党的纪律,英国所有政党都在议会设有党团,党团设“党监”,负责执行纪律,对本党议员进行管束。“党监”(whip)这个英文词直译“鞭子”,因此“党监”就是“党鞭”。一旦出现不服从纪律、破坏纪律的情况,党就会对有关议员进行处罚,严重的会被开除党籍,这就意味着议员的政治生命可能结束了,因为离开政党就没有办法竞选。因此,凡是碰到重大问题,特别是两党分歧严重的时候,表决前各党的党监都会通报党的立场,要求本党议员按照党的指示投票。有时还会发生住院的议员被抬上担架去投票的情况。
这就出现另外一个原则性问题:从理论上说,议会民主制要求议会制定法律,政府负责执行,议会是选出来的,政府只是执行机构。可是在运作过程中这个原则又被翻转了,原因是大选产生“多数党”,这个党控制着下院多数,并且组成政府。政府可以在下院提出任何议案,并要求本党议员服从党的指令,保证议案在下院通过。而上院在20世纪已失去实权。因此只要法案在下院通过,它就成为国家的法律,政府必须执行。于是事情就变得很有趣了:法案是政府制定的,拿到议会转一个圈,变成了政府需要的法律,再由它自己去执行。在这个过程中政党是关键,所谓的政党政治就是这个意思。可是,经过这样一种复杂的运作,最后的结果变成了:不是政府服从议会,而是议会服从政府,议会民主的又一个原则被翻转了。
政府的核心人物是首相。首相既是执政党的领袖,又是政府首脑,所以大权在握,是政治运作的关键人物。20世纪中叶以后首相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英国有这么一个说法:专制时期,政府是国王的政府;光荣革命以后,政府是议会的政府;20世纪的政府成为首相大人的政府了——这就是当代英国政治的写照。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不可只看它怎么说,更要看它怎么做,运作比字句更重要,只有了解实际的运作过程,才能有真正深刻的理解。
(作者: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中国英国史研究会会长)
⑸ 什么是英国议会选举中的多数党,怎么进行议会选举“多数”是什么意思
在英国,议会多数党意思就是在议会下议院占多数议会席位的政党。
如何进行议会选举:在英国,有许多地区选区,在选区内的选民通过间接选举选出代表团,由代表团选举出代表本选区的议员。如果该议员是保守党,这代表保守党获得一个下议院席位(以此推类)
多数:多数就是指在议会占多数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