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英国国家制度的突出特点
1、 传统向现代渐进发展
英国是一个十分注重历史传统的国家,它的政府体制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妥协的产物,是通过不断的改良和渐进的过程建立起来的。
英国资产阶级政府体制在形成的历史过程中最大的特点就是在旧体制上建立新体制,并在新旧体制并存的过程中,把旧体制的权力逐步转移到新体制手中,不断向现代体制的方向演变。对于无法废除的旧体制,英国又十分注意保持在它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使它们在新制度中仍能发挥某些特殊的作用。由此,传统和现代两种因素在矛盾、妥协以及相互利用中共同促进了英国政治的发展。
在上述几大政治主体中,英王、议会贵族院的保留就属于对传统继承,而平民院、内阁、政党则是随着资产阶级力量的不断壮大而逐渐发展起来的现代力量。而政治实权正逐渐由前者转移到后者。以立法权为例,历史上,英国资产阶级取得了议会立法权后,仍然保持“国王在议会中”,允许代表贵族制的上议院和代表共和制的下议院并存。而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立法权逐步从国王手中转到上议院,使国王成为“虚位君主”,尔后再从上议院转到下议院,使上院成为退休政界人物的养老院。时至今日,立法权又从下院转到政府内阁手中。
B. 概括英国政治制度演变的特点 史实加以说明
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首先,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议会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是主要西方国家中唯一以贵族政治为基础的政治机构.[1]在司法权与立法权关系上,议会上院是英国最高法院,具有除苏格兰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上诉管辖权;大法官是上院议长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长,同时还是内阁和执政党成员.政党获得权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赢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即获得下院即众议院议席的多数,同时一般由获得下院相对多数的党领衔组建内阁,并由该党的领袖出任政府首脑.其次,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英国内阁由英王授权在下院中获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组建,成员必须是议员.内阁对下院多数负责,若下院通过对其不信任案,内阁要么辞职,要么提请英王解散下院重新大选.下院中获得次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反对党,受法律保护,平时组成“影子内阁”,对执政党进行监督.内阁不仅拥有行政权力,而且具有立法建议权,由执政党所控制的议会多数保证立法的通过.
C. 英国君主立宪制有什么特点和作用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君主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君主名义上是世袭国家元首、联合王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国教的世袭领袖。就法律地位而言,君主可以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和各属地的总督,拥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和公布法律,统帅军队、宣战和媾和等权力。实际上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议会成为国家权力中心议会君主制政体的权力重心在议会,议会拥有立法权、财政权和对行政的监督权。表面上,议会通过的法案要经过国王批准,实际上这只是一种形式。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作用:为英国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把政治斗争规定在一个相对有序的状态中,避免了不必要的暴力冲突;为世界上很多国家树立了君主立宪制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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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的财政权由下院行使,实际上议会对财政起不了监督作用,财政大权为内阁一手把持。
议会对行政的监督权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议员有权对政府大臣的工作提出质询;有权对政府的政策进行辩论;批准或否决政府缔结的条约。最后,议会有权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这是对政府监督的最重要手段。在如果不信任案通过,根据责任内阁制的原则,内阁必须辞职,或提请国王解散下院,提前大选。
议会君主制所确定的议会至上原则,在19世纪中期确曾一度成为政治生活的现实。从19世纪末叶以来,随英国政治制度渐趋保守,议会在国家机构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下降。国家权力的重心逐渐转移到内阁和首相手中。
D. 光荣革命后英国逐渐建立的政治体制的特点
光荣革命后英国逐渐建立的政治体制的特点:资产阶级统治下的君主立宪。
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实务事实上的共和主义或民主主义理想。可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君主虽然是国家的元首,但君主的权利与产生的方式,会依各个国家的制度而不同;纵使是同一个国家,往往在不同时期,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利范围也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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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1、对英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提供了基础;
2、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
3、开启了资产阶级革命的时代;
4、成为了世界近代史的开端。
光荣革命政变实质上是资产阶级新贵族和部分大土地所有者之间所达成的政治妥协。政变之后,英国逐渐建立起君主立宪制。
E. 英国和美国的政治体制有什么区别
英国的政治体制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美国的政治体制是总统共和制,区别如下:
一、概念不同
1、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简称议会君主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不仅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组织政府,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是礼仪性的。
2、美国总统共和制
指国家最高权力由总统和议会按不同职能分别执掌和行使的一种政体形式。总统共和制下,总统和议会分别由选举产生,任期限定,内阁由总统组织并对总统负责(又称之为组阁),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与议会之间有权力制约关系。
总统共和制是指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由总统直接领导政府,政府不对议会负责而对总统负责的国家政体形式。
二、实行国家不同
1、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英国是最早实行议会君主制的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实行这一政体的国家除英国外,还有西班牙、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瑞典、摩纳哥、安道尔、挪威、日本、丹麦、马来西亚、柬埔寨等。
2、美国总统共和制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总统共和制的国家。目前美国、巴西、墨西哥、智利、菲律宾、埃及、刚果民主共和国、土耳其等国采用总统共和制。
三、特点不同
1、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权力(有些国家的纪年由君主指定),首相是国家的主要行政首脑,其缺点在于国家内仍存在着特权阶级,优点是不用战争就可实现宪政。
2、美国总统共和制
总统由全民选举产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又是三军总司令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政府由总统组织和领导,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实行比较严格的三权分立原则,议会和总统都由全民普选产生。议会与政府完全分立,政府成员不能兼任议员,也不能参与议会立法的讨论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