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英国文官是如何分级的
内容摘要:英国是品位分类制度的典型国家,其文官品位分类制度的形成经过了渐进和有效的积累过程。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英国行政改革的推动和薪酬管理制度的变革,宽带制度逐渐成为英国文官分类管理的制度形式和发展方向。英国宽带管理制度包括宽带管理对象、定薪权力配置、薪酬宽带设计、薪酬与绩效的关系等几个方面,它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文官的绩效水平与人力的利用效率,也有利于降低人事费用。但是,这种新型的分类制度必须具备一定的组织基础、制度保障、指导理念和政策驱动力,它也分化着文官的统一性、动摇着文官制度的传统、改变着文官的精神特质,其有效运行面临着确立合理有度的评估体系和公共责任这两个基本挑战。
一
英文“Civil Servant”(复数为“Civil Service”)来源于“Crown’s Servant”,原意为“国王的仆人”,随着资产阶级民主运动的发展,公民权利得到普遍承认和尊重,它逐渐变成“公民的仆人”,译成中文,有的称为“公务员”,有的称为“文官”。英国的文官包括两个部分,即政务官和事务官。政务官指中央政府的组成人员,包括首相、内阁大臣等选举产生或政治任命产生的高级官员,这批人与政党执政共进退,需要承担政治责任。事务官一般指不与内阁共进退,经过公开考试录用,无违法与重大违纪过失,即可职业常任的政府公职人员。通常文官管理制度主要针对的是事务官,包括这些人的权利与义务、选拔、录用、考核、培训、晋升、奖惩、交流、回避、工资福利、退休等环节。
英国一直是实行品位分类制度的典型国家。1853年的《麦克莱报告》和1854年的《诺斯科特-屈威廉报告》是英国文官制度得以建立的两个里程碑文件,这两个报告的核心精神是强调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原则。1870年英国枢密院颁布法令,将全部文官分为高级文官和低级文官两个等级。高级文官必须具备大学学历,低级文官虽无学历限制,但永不能升入高级文官序列。1876年又将低级文官划分为成年级和学童级,成年级文官在任职相当时间后,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程序,有可能升入高级文官。此外,在高级文官、低级文官之外增设了一种抄写文书类文官,这便是后来的助理文书级文官的前身。1906年,英国财政部发布命令,在高级文官和低级文官之间增设一个中间级,这便是后来的执行级文官的前身。这样,英国文官的4种品位分类制度初步形成。1920年,英国惠特利委员会将文官分为两大类四品级:第一类是帮助制定政策,对政府进行组织和指导的高级文官;第二类是从事事务性或日常机械性工作的低级文官。第一类文官包含两个级别:行政级,笑帆其中包括政府次官、主管等6等官职;执行级,其中包括主管执行官、主任执行官等7等官职。第二类也包含两个级别:书记级,主要有高级书记官与书记官两种;助理书记级。
进入20世纪后,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政府工作人员的职能范围也日益扩大,许多专业性、技术性工作进入了政府工作领域,必须吸收各学科的专家参加政府管理。为适应这种需要,品位分类增加了横向划分。英国在1945年至1968年间将文官散升仔分为一般行政人员与专业人员两大类。一般行政人员共分行政、执行、事务、助理事务四个等级。专业人员与普通行政人员在工作性质、选拔标准与方法上均有不同。专业人员包括法律人员、统计人员、科研人员、工程专业人员、医务人员、会计专业人员、邮政人员等七类。1968年以罗德•富尔顿为首的文官改革委员会又建议,取消原有的以职类为基础的文官结构,把一般行政人员的几个职类合并为一个统一的行政职组,建立以部类和职组为基础的新的文官结构,当时的英国首相哈罗尔德•威尔逊采纳了这个建议并于1971年开始实施。这一新的文官结构包括一个四部分:大约1000名最高层的文官组成的一个开放群体,包括常务次长、次长、次官三个等级;大约75%文官组成的一个统一招聘、统一分类归级、统一薪金标准的一般文官部类;单一部门部类文官;跨部门部类文官。自富尔顿改革以来,英国文官结构的品位分类特征已有所消弱 。
“自从1979年保守党赢得大选起,英国政府的公务员体制正在经历一场与传统决裂的转型。政府对文职机关的规章、人事、结构、功能、过程等各个方面都冲汪进行了改革”。 其实,从1980年代早期开始,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国家公共部门的薪资水平就面临三种主要压力:其一,劳动力市场的压力,公共部门高阶薪水低于私人部门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造成许多国家公共部门征募人才和留住人才方面的问题。其二,改进管理效率的压力,政府要用成本效益最大的方式提供顾客服务品质,就要靠更有效的薪资制度作为管理工具。其三,个体经济方面的考虑,产生了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应该改进薪资弹性的压力。 尤其在公共部门方面,必须要压低薪资成本,以便降低公共支出和政府赤字。由此,包括英国在内的经合组织国家都试图用薪资作为改变公共服务运作的方法。
英国在1980年到1985年间,人事成本主要是透过减少用人的方式来加以控制。 但是在这一期间,虽然严格控制用人数量和人事成本,实际用人费用还是逐年增加。1985年开始引进营运成本控制办法,1986年到1987年间对每一个部门设定营运成本上限 。所有部门都必须订定三年计划,计划中明确反映如何透过效率提升抵消掉薪水和物价上涨的效果。各个部门占其营运成本一半以上的用人成本部分,必须取得财政部同意。各部门每年必须将其营运成本结算帐目公布,并且详列所有变动细目以及和上限不符合之处。超过营运成本上限部分,必须在第二年预算里扣除。除了营运成本审查和控制之外,获得授权订定薪资的各单位,也必须就其薪资协商策略和薪资制度改变,取得财政部同意。从1988年开始又重新逐步研拟“绩效薪酬制度”。1992年制定“文官管理功能法”,强化各机关首长人事权责、实施人事分权化、绩效薪酬等,同年,13个政署开始实施团体绩效薪酬制度。1994年发表《文官制度永续与改革》政策白皮书,强化薪酬授权各部门及政署自行管理。1996年制订《文官服务法》,并依《1995年枢密院令》新订《文官管理法规》。《文官管理法规》明订薪酬分权化、弹性化政策;全面授权各部门政署自订薪表;实施新“高级文官”制(包含新薪表)。2002年又开始实施新的“高级文官”薪酬制。
这种运用财政控管各个部门机关包括人力成本在内的营运成本的方法,容许给予下级更大的权力,容许各个部门机关实行各种薪资制度,其核心理念就是将传统官僚组织所采用的以年资为基础的职等和固定的薪级结构,改为纳入绩效因素的薪给宽带(broad pay band),然后再进一步采用更为个人化的绩效薪酬制。这种薪酬制度改革的结果,不仅建立了一套表现为个人化和以绩效为取向的弹性文官薪酬制度,也产生了一种新的文官分类制度,即宽带管理制度。
二
宽带制(Broad banding)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人事管理方式,它事实上是几种管理方法的折中:既保留了工作评估的优点,同时又力图保证对工作管理的灵活性。 它的主要做法是:在一个拥有十数个薪等及上百个职业分类组织中,将职务安置在宽幅的职业分类表和少数的薪资带中,在此宽泛的区分区域内,管理者拥有自主处置权,不必就无休止的重新分类等要求获得人事部门的批准。同时,它还减少了雇员的职业流动层阶,从而使其职业发展更为清晰 。宽带制最大的特点是压缩级别,将原来十几甚至二十、三十个级别压缩成几个级别,并将每个级别对应的薪酬范围拉大,从而形成一个新的薪酬管理系统及操作流程,以便适应新的竞争环境和管理发展需要。如果说品位分类管理是以人为中心,职位分类管理是以职位为中心,则宽带分类是以薪酬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它将人和职位纳入到薪酬分类下进行重新安排。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宽带制既是一种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也是一种薪酬管理制度,应该说它正是从薪酬管理改革中产生出来的。
由文官薪酬管理改革形成的英国文官宽带管理制度,主要针对的是高级文官。英国高级文官居于政务官之下,是常任文官体系中的精英,为文官体系的中流砥柱。英国现行高级文官薪酬新制自1996年4月1日起实施,又可区分为适用“常务次长”者及之下之高级文官两种。常务次长以下的高级文官薪酬制度,从2002年4月1日起,又有所变革。
常务次长级薪酬由“常务次长薪酬委员会”( Permanent Secretaries Remuneration Committee, PSRC)订定,该委员会成员由国内文官长、财政部常次及“高阶薪酬评鉴委员会”(Review Body on Senior Salaries, SSRB)主席、二名委员等五人组成,独立负责常次级文官薪酬的审议工作,并将结果提交首相核定。2002年4月1日起,新的常务次长级薪酬宽带订定原则,除参酌私人部门高阶主管的薪资水平外,并与常次级之下高级文官薪酬宽带新制中“第三薪酬宽带”(pay band 3)相连结。
常务次长之下的高级文官薪酬,由独立的“高阶薪酬评鉴委员会”负责审议订定。该委员会由民间企业经营者、大学教授、律师等10∼11 人组成,就高级文官、高级将官、司法人员及国会议员的薪酬进行独立审议,并向首相、首席大法官及国防大臣提出具体建议。英国中央政府高级文官以上职位的定薪机制因此分为两种,第一种常务次长薪酬委员会只主管常务次长的薪酬,而第二种高阶薪酬评鉴委员会则负责审定常务次长以下的高级文官及常务次长以上的首相、部门首长、议员、将官、高级司法官等人的薪酬。
三
英国过去二十年的薪酬改革,尤其是1996年以来的薪酬新制,已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文官分类管理效果。“英国文官之薪酬已不再采用职等与薪级结合的制度,又因英国取消职等之规定,目前有关职务等别,也就是‘高级文官’除外之各职务等别,例如六、七级专员、高级科员、科员、办事员、助理员等名词在实务上亦仅有参照之作用,而不再具有法定意义。事实上,目前英国文官统计在分析文官人数时,已采用年薪数额为多少英镑到多少英镑之阶层有多少人,作为文官人数之计算基础。” “总体来看,宽带制度带来了一些令人欣喜的结果:减少了对重新分类的要求,减少了用于重新分类目的的工作分析时间,降低了组织内等级层次的重要性,增强了管理者运用加薪等方式刺激生产力的能力,以及提高了雇员职业流动性程度等。在更宽泛的意义上,宽带制度巩固了人事管理者的形象,使其更象组织人事活动之引导者,而非问题的制造者。宽带制度还重建了工作分类与工作评估制度与当前人事管理制度的目标之间的关系:即提高了雇员的绩效水平与人力的利用效率。” 另外,英国的实践表明,它有利于降低人事费用 。
但也应该看到,这种宽带管理制度的推行是建立在英国行政改革如下四个成果的基础之上的:第一,行政组织内部结构的重组和分离,决策与执行分开,组建执行局。这些执行机构实行经理负责制,在政府确定的目标和绩效指标的框架内拥有自治权。“截至1993年4月,92个这样的执行机构雇佣了达62%的公务员,两年后,100多个执行机构雇佣了70%的公务员,而且政府宣布将90%的公务员转到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力为宽带薪酬制的推行提供了前提性条件。第二,独立的薪酬制定机制。宽带制主要是运用薪酬进行管理,在推行订薪权限下放和实行分权式集体协议后,英国建立了专门的高阶薪酬评鉴委员会、常务次长薪酬委员会和一般文官的薪酬谈判组织,它们由私人部门领导人、社会主流职业知名人士和专业学者等构成,定期比较政府与社会其他部门之间的薪酬,以确定政府的合理薪酬水平,使其保持相对竞争力以吸引和留住人才。第三,鼓励并强行引进竞争,以选择特定公共服务的最佳提供者,确保公共资金取得最大价值。第四,主要政策实践是有系统地提高质量和扩大选择。1991年的《公民宪章》即明确定义:强调需要公布明确的服务标准,提供完整而准确的信息,扩大消费者的选择,提供礼貌服务,完善投诉受理机制,提高效率。“这些政策无异于一场革命,这场革命改变了公务员队伍的文化、角色、结构以及精神特质,使他们为消费者提供公共利益时更加富有效率,对消费者的要求也更加敏感。” 这四个行政改革的成果,为英国公务员的宽带制推行提供了组织基础、制度保障、指导理念和政策驱动力,如果没有这四个方面的改革成果作为条件,宽带管理制度无法推行。
另外,宽带制度的推行也带来其他一些影响:首先,录用方式和付酬方式的变化,不断地划分公共服务的购买者和供给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官队伍的统一性。其次,文官队伍内部组织受到振动,一些基本原则被动摇。如强制性裁员和日益增多的短期合同侵犯了永业制原则;以谈判确定工资以及由工作结果确定奖励代替了原来的级别一样则待遇平等;等级制被合同制和成本制取代;任命私营组织的管理者已经动摇了原有的排外原则等等。最后,文官的部分精神特质也被改变。提供公共服务时的普遍和统一原则让位于选择性和针对性,效率、成本意识和消费者权利为基础的管理主义已深深扎根于文官的头脑。
还应看到,英国文官宽带制的有效运行存在两个难点:第一,确定合理、客观、有度的评估体系。宽带制度是一套与绩效紧密结合的管理制度,对于成本、核算、目标、绩效示标等均要有合理的规范,这些成体系的评估指标非常难以确定,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同时,过多过滥的评估体系与评估行为,反而会加大行政成本,导致对文官行为的过度干涉,因此形成合理、客观和有度的评估体系一直是面临的难题。第二,公共责任的确定。由于实行弹性化的文官组织结构,决策与执行组织分离,半自治非政府组织急剧增长,决策与执行之间的对应关系变得相对模糊,权力的转移是否意味着责任的转移就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另外,在宽带制下,部门长官对于同一个宽带中的文官队伍拥有定薪的权力,从而导致其对属员的行政行为予以干涉,此种条件下的公共责任问题的认定也成为必须正视的问题。
⑵ 英国的最高级官员是什么
首相为“首席宰相”的缩写,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中内阁首脑
⑶ 西方爵位等级
西方爵位等级可以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1、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
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着,也难获此殊荣。
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
2、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3、伯爵: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
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4、子爵:子爵是贵族的第四等级。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本意为副伯爵,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5、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第五等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
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乍得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⑷ 英国的四个政区(英格兰、苏格兰、北爱尔兰、威尔士)的最高长官的官名是什么,都是什么级别的
英国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简称。从地理上看,它主要由大不列颠岛和爱尔兰岛东北部一角组成。英格兰、苏格兰与威尔士同在大不列颠岛上,苏格兰在最北部,面积7.88万平方公里;威尔士在西部,2.08万平方公里;英格兰最大,13.04万平方公里。从行政区划上,英国是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4个独立的行政区组成。历史上,英格兰与苏格兰各自有独立的王国,还经常发生战争。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1997年英国工党政府上台后,对国家体制、行政机构等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改变了英国传统上高度中央集权的体制。1999年5月,苏格兰和威尔士相继选举成立了地方议会。苏格兰议会在地方政务、司法、卫生、教育、经济发展等方面享有一定的立法和行政权。英国的足球运动十分发达,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各有自己独立的俱乐部体系,也各有自己的“国家”队,可分别参加世界杯的角逐。这些名字出现的频率很高,可能也是造成很多人迷惑的主要原因。在英国,这是历史形成的现象,属于独立文化传统范畴,虽然使用“国家”一词,但并不完全等同于中文“国家”的含义。
⑸ 求英国各部门官职的名称
1、财政大臣
财政大臣是英国内阁中,主管经济与金融事务之官员职称,通常简称财相。
财政大臣负责管理国王陛下财政部,职位相当于其他国家的财政部长。财政大臣一般被认为是四大国务大臣之一,在近年来,地位更是仅次于首相。现任财政大臣是菲利普·哈蒙德。
2、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
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Office,通常叫作 Foreign Office或FCO)是英国负责推广海外利益的政府部门,由英国外交部及联邦事务部于1968年合并而被创设。外交和联邦事务部的首长是外交及联邦事务大臣,通常被简称为“外交大臣”。
这个职位与财政大臣和内政大臣一起被看作内阁的三个最有威望的职位。这些职位与首相一起构成重大国务官位。
3、内政大臣
内政大臣(英语: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简称:Home Secretary),英国内政部的部长,掌管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内政、全英国的移民和公民事务。现任内政大臣为贾伟德,服务于特蕾莎·梅内阁。
4、掌玺大臣
这个职位首先就像它字面上讲的掌管英国的国玺,负责保管国玺和起草、颁发各种政府文件,历来就是政府首席大臣,因为他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国玺的掌管人 。
所有重要的政府法令、条约、议会宣召令、国王赏赐令、委任书、特许状,均由大法官拟定和颁行,都必须加盖国玺才能生效。
5、首相
首相为“首席宰相”的缩写,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中内阁首脑的中文通称,如英国、日本的内阁首脑。
首相的产生各国规定不一,英国首相只能由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并由英王任命;日本首相由国会提名经议员选举产生,并经天皇任命,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议会中占多数议席的政党(执政党)的领袖(总裁)是当然的首相。首相享有非常广泛的权力。
⑹ 英国古代的爵位等级排列是什么
传统世袭贵族为“公、侯、伯、子、男”五爵。
公爵作为世袭贵族的第一等,其词源原意是“领袖、统帅”,早在罗马帝国时期,这一封号常常被授予开疆拓土的功勋统帅。
侯爵最早来自德文,原意是藩侯、方伯, 即我们所谓的封疆大吏,在英国历史上,侯爵最早指的是威尔士地区的边疆领地主,大约到了15世纪,侯爵慢慢演变为了英国贵族阶层的第二级爵位。
伯爵是最为大家所熟知也是英国历史上出现最早的爵位,词源也来自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
子爵这一称号源于法国,原意类似于我们说的“郡守”,子爵处于世袭贵族的第四级,最早是伯爵的副手,不过在历史上,子爵有时也会是权倾一方的诸侯。
男爵是五等贵族阶级里的最末一等,也是进入英国上议院(House of Lords)的最末一等。英国的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把大部分的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
欧洲爵位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几乎每年除夕,英国皇室都公布一份名单,颁布年度荣获英王或女王封勋授爵或颁赠奖章的人员。英国封爵起源于14世纪中叶。始创于1350年的“嘉德勋衔”至今仍是英国历史最悠久、地位最高的勋位。
英国勋衔可以分三大类:一是皇族勋位(royal orders),赐封予皇族或最高级的贵族(安妮公主之类);二是贵族勋位(noble or family orders),赐予一般贵族(该隐那一级的世袭贵族),三是功绩勋位(orders of merit),赐予有重大贡献的人士(英国首相,撒切尔女男爵)。
皇族与贵族的勋衔(peerages)共分五大级,其名称与它们的相对女性称谓如下:公爵Duke(Duchess)、侯爵Marquis(Marchioness)、伯爵Earl(Countess)、子爵Viscount(Viscountess)、男爵Baron(Baroness)。但男爵之下还有从男爵(Baronet),是世袭爵位中最低级者。
一般只有皇室的至亲(如英王之兄弟、英王之丈夫等)才可获公爵勋衔。公爵在世时,其长子尊为侯爵,以次类推,平民是与此等爵位无缘的。
⑺ 欧洲古代官职等级划分都是什么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局绝春,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桐耐,死后其子不能承袭。英国的诗人拜伦的伯父是世袭宏答贵族,他去世后,侄子拜伦获得了世袭的爵位
⑻ 英国等级制度有几级名称
英国政体为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高级神职人员等,
并有召集、停止、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
(8)英国长官是什么级别扩展阅读;
英国人注重生活质量,追求精神享受。重要场合穿着正规,平时追求简单、舒适的服饰。饮食式样简单,但注重营养。由于气候原因,英国人特别喜爱阳光,喜欢日光浴、在日光下读书等活动。平时喜欢自己动手做家务和园艺,酷爱运动,也喜欢外出旅游度假。
另外英国人非常爱好文化活动,如阅读书刊、写作、听音乐会、看戏等,还喜欢养宠物。英国人一直顶着个绅士的头衔,他们也确实很注重礼仪和仪表。不过英国人最引以为豪的是他们的幽默感,泡酒吧是家常便饭,聊天气则是人们见面时不可或缺的话题。
⑼ 英国官职表
= = 中世纪的欧洲国家是没有像中国那样,划分一大堆的官职的。也没有说具体哪个官负责哪些事。
他们的官僚系统很简单。首先,国王会指定一个首席大臣,他类似宰相,负责整个宫廷的运作。一般来说,这个职位会由红衣主教担任,因为他也要负责税务和外交。国王也会指任几个贵族担任一些类似军事官或者外交官之类的。比如说,要和法国打仗了,他就找某某公爵当指挥官;要和谈了,就找某某侯爵当外交官所有的官职由国王自己任命。当然就算是要修桥补路啥的,也是国王指定一个贵族去处理。所以贵族们要经常去去皇家舞会之类的,和国王打交道,以求获得任命。当然了,判案的法官也是国王去任命的。所以,英明的国王会找些有对口专业的贵族去担任适合他们的工作。差的国王可能就会找些虾米他情妇的屠夫父亲去当法官了。
至于平民几乎不能当官,因为他们也没有科举制度,平民更加不会读书,有读过书的平民一般会担任贵族的书记官或者秘书之类的。要是想当官的话,他就必须得到国王的封诰,成为某某爵士之类的才可以。
在英国这些欧洲国家,重要的不是官职而是他们的贵族身份。有贵族身份,又和国王关系好的话,就可以当官。
⑽ 国外爵位等级怎么细分
国外爵位等级排序:
1:公爵
2:侯爵
3:伯爵
4:子爵
5: 勋爵
6:男爵
7: 骑士
欧洲大陆贵族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
(10)英国长官是什么级别扩展阅读:
中国爵位等级
秦自商鞅变法后,逐渐实行二十等爵制度,称号是公士、上造、簪鸟、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
秦实行的是军功爵制,把在战争中立下的军功同爵位、享受的待遇联系起来,并且主要面向军队战士和立有战功的平民。这同此前的封爵制度相比,有了很大的区别:一是改为了以血缘亲疏定爵位高低的做法,二是这种爵位享有的仅仅是衣食租税,而不掌握食邑和封地内的政权和兵权,而且爵位也不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