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英国选举权经历了哪几个阶段,这一变化历程表现出哪些特点
1832年议会改革
1832年议会改革是19 世纪英国议会选举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它是英国新兴工业资产阶级进行的争取同土地贵族重新分配政治统治权及扩大选举权的改良运动。
这次议会改革只是一次小小的变动,并没有造成重大的体制改革。掌权的仍然是贵族;选举资格的限制也仅仅从身份资格转为财产资格,身份歧视变为财产歧视。工人和贫困农民等社会绝大多数成员仍然在受歧视之列。
意义:
它是向旧制度的公开挑战,向土地贵族和金融寡头盘踞了几百年的地盘进攻。改变了几百年的选举议员的做法,这意味着土地贵族和金融寡头不得不作出让步。26个有两个议员的城市全是新兴的工业城市;21个中等城市也不乏工业城市。因此,工业资产阶级无疑绝对是这次改革的绝对获益者,很大程度上满足了资产阶级的要求,迫使土地贵族、金融寡头让出部分权力。这样,中产阶级在议会中取得了强大的地位,成为了有权的阶级。虽然他们并不掌权,但在此后数十年间,虽代表土地贵族的议员在下院仍占优势,但一切决定都不得不考虑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资产阶级与土地贵族、金融寡头达成妥协,结成同盟,共同统治英国。
1867年议会改革
1867年议会改革是英国工业资产阶级反对贵族寡头统治,争取扩大资产阶级民主的政治改良运动。
1832年议会改革虽然为工业资产阶级开辟了执掌政权的道路,但英国选举制度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不民主现象仍然很突出。人民群众的绝大多数仍然没有选举权,“腐败选区”仅仅缩小了数目,仍然存在部分工业资产阶级也被排斥在选举权之外。
1867年7月15日,议会下院通过第二次议会改革法案。8月15日,法案正式成为法律。
1867年改革法案规定:重新调整选区,取消四十六个“腐败选区”的议会席位,分配给新兴城市。进一步降低了选举资格限制,扩大了选民范围。在城市中凡缴纳贫困救济金的房主和年缴纳十镑以上房租和居住期不少于一年的房客享有选举权;乡村居民凡每年有无镑以上收入的土地所有者和年付十二镑地租的佃户均享有选举权。这次改革,使选举人数由135万增加到250万。但英国广大劳动人民仍被剥夺了选举权,广大妇女都没有选举权。
意义:
(一)工业资产阶级从此具有主宰地位,进一步消除了英国议会制度中的积弊和腐败之风,彻底打破了以前贵族在议会中一统天下的局面。基本上实现了资产阶级民主。
(二)由于选民扩大,政党要站住脚,必须成为群众习惯的党,极大地推动了政党政治的发展,使争取选民成为政党活动发核心。
(三)保守党已转变为代表资产阶级的党。
(四)工人暂时被笼络,但从长远看来,也给工人政党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1884年议会改革
1884年议会改革是英国资产阶级为巩固资产主义议会民主而进行的政治改良运动。
从1868年起,自由党和保守党轮流执政。1880年,自由党在国会选举中击败保守党而获胜,组成第二届格拉斯顿内阁。1884年,自由党为了在农村争夺选票,缓和农村居民要求政治权利的斗争,进行了第三次国会选举改革,颁布了“人民代表法”,该法案规定: 再次扩大公民权, 把1867 年曾授予自治市的公民权扩大到郡的工人(房客及其家庭);重新规定选民的财产资格,无论是在郡和自治市,每年只要有10 英镑价值的任何土地或住房的人即有选举权;建立一种新的内部服务资格,主要是给在郡的工人(男),尤其是农业工人的选举权。
1885年在格莱斯顿的推动下, 又通过了“重新分配席位法案”。新法案规定: 取消人口不足115 万人的城市在下院中的席位, 而把这样的城市分别并入所属各州;人口在115~5 万的城市只留一个席位。空出来的席位分配给英格兰(64) 、威尔士(4) 和部分新兴城市;除了22 个城市外,其他各城市和各州一律实行单一代表选区制, 大体上每514 万人选出一个代表, 从而接近于平等代表制原则。以上两个法案的通过,习惯上称为19 世纪英国的第三次议会改革,即1884 年改革。这次议会改革虽然使选举权扩大了,但仍然受到财产资格的限制。另外妇女仍没有选举权。
意义:第三次议会改革中,统治阶级在面对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斗争剧烈变化时,能适时而变,主动调适社会中不相适应的环节。由被动改革转变为主动改革。社会政治发展取得了长足发展,虽然最终完成英国议会改革,全面实现普选,但为以后的议会改革扫清了障碍。
② 什么是普选
普选general election
凡 达 到 选举 年 龄 的 公 民,除 被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者 外,普 遍 享 有 选 举 权。资 产 阶 级 虽 然 最 早 提 出 “ 普 遍 选 举 ” 的 口 号 , 用 来 动 员 人 民 群 众 参 加 反 封 建 专 制 的 斗 争 , 但 是 在 他 们 夺 取 政 权 后 , 却 严 格 限 制 选 举 权 , 规 定 了 诸 如 居 住 期 限 、 财 产 资 格 、 教 育 程 度 、 性 别 、 种 族 等 选 举 资 格 的 限 制 。 直 到 2 0 世 纪 初 才 成 为 一 些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的 选 举 原 则 , 但 这 一 原 则 在 实 践 中 仍 未 能 得 到 很 好 贯 彻 。 中 国 选 举 法 规 定 , 凡 年 满 1 8 周 岁 的 公 民 , 不 分 民 族 、 种 族 、 性 别 、 职 业 、 家 庭 出 身 、 宗 教 信 仰 、 教 育 程 度 、 财 产 状 况、 居 住 期 限 都 有 选 举 权 , 依 照 法 律 被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的人除外。
普选权是选举权的延伸,就是对一个成年人来说,无论他的性别、年龄、种族、信仰、社会状况,都有参政选举的权利。 19世纪中期,英国有以男性普选权为主要诉求的宪章运动,提倡无论男性的种族、阶级都有参政选举的权利。19世纪的民主运动自由主义者和社会民主主义者,尤其在北欧,使用了口号“均等共有选举权”。普选权运动包括社会、经济和政治运动,目标在于把选举权扩展到所有种族。但对于女性的女性普选权或投票权、选举权等等则要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才被重视。而最早的普选权运动发生在19世纪早期,聚焦于减除选举所要求的财产条件。许多社会原先都对投票权有种族要求。比如,非白种人乱神不能在种族隔 制度的南非投票,这种情况在1994年多党选举后才结束。在民权运动之前,美国南方黑人只是在理论上有投票权,但有很多手段使他们无法实现普选权。3K党在美国内战之后成立,很大程度是要求胁迫阻止黑人投票。有一些普选系统其实还是排除一些人的选举权。比如,拒绝承认犯人投票权和精神上有疾病的人。几乎所有司法系统都拒绝非公民居住者和未成年公民的投票权。
世界各地普选权
某些国家或州认为是第一个普选权地方。美国、纽西兰、澳洲南澳大利亚州、芬兰者前、法国和挪威。某些国家或州不同时期授予和取消公民普选权。
按年代先后列表∶
(美国)纽泽西州 -- 1776年-1807年期间,第一个包括女性和黑人普选权。除有财产要求外,并剥夺已婚女性普选权。新泽西直到1789年是独立国家。
新西兰 -- 1893年,第一个所有公民普选权的国家, 虽然有某些不平等要求和毛利人坚持投票。
澳洲南澳大利亚州 -- 1894年,首先允许女性作为候选人,但仍然没授予澳洲原住民普选权。这个选举系统没有适用于所有澳洲的州。
澳洲西澳大利亚州 -- 1899年,第二个澳洲的州授予所有公民普遍普选权,1902年新南威尔士州,1903年塔斯马尼亚州,哗嫌亏1905年昆士兰省和1908年维多利亚省也先后跟随 。
澳洲 -- 1901年,第一次所有公民在澳洲联邦级别选举中投票; 1967年,所有澳洲原住民获得普选权。
芬兰自治大公国 -- 1906年,首先允许女性作为候选人。1917年芬兰正式独立,授予所有公民普选权。
挪威 -- 1913年开始推行普选权。
加拿大 -- 1918年,魁北克省制定女性的参政普选权;1960年,所有印地安人正式获普选权。
爱沙尼亚 -- 1918年开始推行普选权。
爱尔兰 -- 1918年开始推行普选权。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同盟国战败以后∶
奥地利 -- 1918年
捷克斯洛伐克 -- 1918年
德国 -- 1918年(1935年-1945年期间在纽伦堡法律的命令取消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占领的国家也同样被取消。)
匈牙利 -- 1918年
波兰 -- 1919年
卢森堡 -- 1919年
荷兰 -- 1919年
美国 -- 1920年;但直到1965年,美国南部非裔美国人才有普选权。
瑞典 -- 1909年,授予男性普遍参政普选权;1921年,授予所有公民普遍普选权。
立陶宛 -- 1922年
罗马尼亚 -- 1923年
英国 -- 1928年
(英国)北爱尔兰 -- 1968年
斯里兰卡 -- 1931年;1949年斯里兰卡剥夺泰米尔人普选权。
西班牙 -- 1931年,23岁以上男性有普选权,1933年23岁或以上所有公民有普选权。但在佛朗哥时代1939年-1975年期间被取消。
土耳其 -- 1934年
意大利 -- 1945年
日本 -- 1945年;1926年普遍男性有普选权。
法国 -- 1948年;1792年和1848年制定了普遍男性普选权;1852年-1870年期间在公民投票使用。
以色列 -- 1948年独立,普遍所有公民有普选权。
比利时 -- 1948年
印度 -- 1950年
阿根廷 -- 1951年
希腊 -- 1952年;1864年,普遍男性有普选权;1930年,女性被允许在地方选举投票。
马来西亚 -- 1955年
哥伦比亚 -- 1956年
瑞士 -- 1971年,联邦级别选举,女性有普选权;但直到1990年,女性仍然没有州级别选举的普选权。
葡萄牙 -- 1976年
列支敦士登 -- 1984年
南非 -- 1930年,白人女性有普选权。
科威特 --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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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英国选举制度的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英国的选举制度源于中世纪英国国会中下院即平民院议员的选举。1295年英王爱德华一世邀请僧俗贵族、骑士和市民三个等级参加国会。1343年国会分为上、下两院。上院称为贵族院,下院称为平民院。贵族院议员由直接从国王那里领有土地的贵族担任,而平民院议员则由全部自由土地占有者投票选举产生。红白玫瑰战争后登上英国王位的都铎王朝实行专制统治,平民院议员的选举制度受到干扰和破坏。国王常常指示负责各郡选举工作的郡守,要求他们遵国王嘱托选举谁入平民院。同时,国王又以“特惠权”的形式赐予一些城市以派出代表参见平民院的权利。整个都铎王朝时期由于国会很少召开,平民院议员的选举自然也就名存实亡。可见,作为近代英国资产阶级选举制定历史渊源的中世纪议会选举制度,起初是限制王权的一种制度安排,而到专制君主制时已成为专制君主用于控制和利用臣民,巩固封建制度的一种工具。
自18世纪中叶工业革命蓬勃开展以来,特别到19世纪初英国工业革命初步完成之后,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随着地主制经济被最终挤出历史舞台,英国社会的阶级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贵族地主阶级衰落了,资产阶级(特别是工业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日益壮大。后者强烈要求参与政治,使本阶级对工业化进程中增长的社会资源拥有更多的分配份额。这种要求最集中的表现是争取普选权运动的开展。在此背景下,1830年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辉格党在人民要求普选权的声浪中提出了第一个选举制度改革法。1832年经英王批准实施,这就是着名的1832年选举改革法。该法着重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重新分配议会议员的席位,56个“衰败城镇”或人口少于2000的小城市的议员议席被取消,归并到邻近的郡区,另有30个人口在2000~4000的市镇减少一个议席,将空出来的143个议席分配给人口众多的新兴工业城市和工业发达的郡。二是降低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扩大选民队伍。该法实施后,城市和乡村共新增选民约20万人,比改革前选民人数增加45%左右。当然,此次改革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各地区和各选区间选民人数与人口的比例差别还很大;议员人数与人口的比例各地区差别还很大;贵族在议会中仍占有绝对多数议席。
1832年改革之后,英国相继于1867年、1872年、1883年、1884年、1885年又进行了几次大的选举制度改革。其中,1867年的改革进一步降低了选民资格,重新调整了某些议席的分配,该法规定,各郡凡年收入5镑者均拥有选举权,城市中租用不带家具的住房在12个月内付租金达10镑者也拥有选举权,这就使一些工人贵族拥有了选举权。1872年选举改革的内容主要是把公开投票改为秘密投票。1883年颁布了取缔选举舞弊法,规定了选举费用限额和选举舞弊的刑罚。1884年改革统一了城市与乡村选民的财产资格标准,城市工人也有了选举权。1885年选举改革了原来以郡、城市为选举单位产生议员的选区划分法为以人口的数量为标准产生议员的新选区划分法。19世纪后期的这几次选举制度改革私人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财产资格限制、选区的划分和议员名额的分配方面均作了重大改进,但仍存在四个没有解决或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一是妇女的选举权问题;二是居住和收入限制问题;三是选举区选民人数与议员人数的平等划分问题;四是平等选举权问题即解决投票中的复票权问题。为此,20世纪初直至二战后,英国人民为争取合理的平等选举权进行了不懈的斗争,终于使上述四个主要问题逐步得到了解决。
1918年议会通过《人民代表选举法》规定,男性公民从21岁起,妇女从30岁起,享有普选权,此外还降低了居住资格及收入限制,同时还建立了平等的选举区,但仍规定了部分人可以享有复票权。1926年选民居住资格由6个月减为3个月。1928年妇女取得了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1948年的《人民代表选举法》废除了营业处所、伦敦市和大学选区的“复票制”,实行“一人一票、一票一价”的平等选举权制。1969年的《人民代表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岁的公民,依法均享有选举权。至此,英国现代选举制度中的核心精神――自由、平等和普遍的选举才真正较为完整的确立起来。
④ 19世纪后期英国政治民主扩大的过程(1832年和1867年就不用了),还有,就是欧洲各国实现普选权的时间谢
1.1872年,格莱斯顿推动议会通过《投票法案》,将口头表决改为秘密投票,保护了选民的投票自由 2.1884年,格莱斯顿促使议会通过了《人民代表法案》,将选举权扩大到农业工人。 3.1885年。英国议会通过了《重新分配席位法案》,是以前不公平的席位分配制,接近于平等代表制原则 4.英国于1883年通过《取缔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法》,规定了选举费用的最高限额和使用范围,限制了选举舞弊行为的发生。 5,1911年,英国议会实行改革:(1),将议会期限由7年缩短到了5年,缩小了议员与选民的距离。(2),在下院实行议员薪金制,接触了工人议员的后顾之忧 6。1911年8月18日,阿斯奎斯法案通过成为法律:规定下院的财政法案提交上院后一个月,自动成为法律。其他法案由下院通过3次,无论上院意见如何,自动成为法律,这就限制了贵族组成的上院的权力 各国实现普选的时间:奥地利1907 意大利1912 希腊1864 瑞士1874 法国1875 保加利亚1879 西班牙1890 荷兰1896 挪威1898 比利时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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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英国选举制度是如何演变的
1688年光荣革命后,土地贵族操纵着议会议员的选举.
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英国通过了第一次议会选举改革法案,降低选民和候选人的财产资格限制,取消一些衰败选区,给予一些新兴的工业城镇代表名额.标志着工业资产阶级首次进入议会.这是英国向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卖出的重要一步.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通过第二次改革法案,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城市工人获得选举权.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通过第三次改革法案,农业工人获得选举权.英国基本上实现了男性户主的选举权,代议制民主在英国取得长足进展.
⑥ 材料中,英国选举权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这一变化历程表现出哪些特点
材料二 1832年,英国选民从人口总数的大约2%增加到3.3%,但工人阶级被排斥在外。1836年后,工人阶级为争取选举权掀起了宪章运动。1866年后,英国通过两次议会改革,至1885年基本实现了成年男子普选权。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妇女为争取选举权展开了斗争。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英国已实现全民普选。 ——摘编自钱乘旦等《英国通史》
(2)材料二中,英国选举权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这一变化历程表现出哪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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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2)阶段:
1832年选民人数增加;1885年基本实现成年男子普选权;二战前夕已实现全民普选。 特点:英国实现全民普选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广大民众为此进行了艰难的斗争。
⑦ 普选的历史
19世纪中期,英国有以男性普选权为主要诉求的宪章运动,提倡无论男性的种族、阶级都有参政选举的权利。19世纪的民主运动自由主义者和社会民主主义者,尤其在北欧,使用了口号“均等共有选举权”。普选权运动包括社会、经济和政治运动,目标在于把选举权扩展到所有种族。但对于女性的女性普选权或投票权、选举权等等则要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才被重视。而最早的普选权运动发生在19世纪早期,聚焦于减除选举所要求的财产条件。许多社会原先都对投票权有种族要求。比如,非白种人不能在种族隔离制度的南非投票,这种情况在1994年多党选举后才结束。在民权运动之前,美国南方黑人只是在理论上有投票权,但有很多手段使他们无法实现普选权。3K党在美国内战之后成立,很大程度是要求胁迫阻止黑人投票。有一些普选系统其实还是排除一些人的选举权。比如,拒绝承认犯人投票权和精神上有疾病的人。几乎所有司法系统都拒绝非公民居住者和未成年公民的投票权。由全民普选历史看来,虽然不同地方的制度或多或少有制度上的问题,人为的黑幕和贪污,但全民普选仍然是最尊重最多数人的,比较公平的方法,文明的象征,也是全球各国的发展趋势。
⑧ 英国无产阶级赢得被选举权是什么时候
应该是1884年以后
1832年的第一次议会改革法是相当保守的,得益的是资产阶级,新增加的选民绝在多数是城市的资产者,工业资产阶级通过这一次改革在议会里取得了席位,但是他们的席位很少,可以说只是分享了一点点的政治统治权,而为改革英勇奋斗的广大的劳动群众依然处于无权的地位。尽管如此,1832年的改革,我们说它在英国近代的历史上仍然不失为是一次有划时代的意义的、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问题在于1832年的改革,它发起了对王权、贵族、盘踞的几百年的一个政治堡垒就是旧的议会制度发起了总攻,打破了贵族们长期垄断的政治权力,从而就为这个英国近代的一系列的改革打开了一条通道,从而成为一个重要的起点。从这以后,英国资产阶级一步步的通过改革排挤贵族在政治上层建筑领域的这个势力,扩大了资产阶级民主,从而把英国社会推上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崭新的时期。十九世纪中叶,英国得以持世界资本主义之牛耳,正是1832年改革为其奠定的政治基础。
1867年改革法案对议席分配再次作了调整,取消了46个“衰败选区”,空出的52个议席分给大工业城市和较大的郡。第二次议会改革基本取消了“衰败选区”,使选民总数由135万增加到225万,小资产阶级和上层工人都获得选举权,完成了工业资产阶级参加政权的斗争,贵族地主的势力进一步降低了,资产阶级在下议院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加强。英国在议会君主制民主化的道路上又向前迈进了一步。但是下层工人和全部农业工人仍未获得选举权。
1884年12月,议会通过《人民代表制法》的改革法案,它把城市中的“房主选举权”原则扩大到各郡区,使部分农业工人也获得了选举权。这样,城市和农村地区的选举资格基本统一起来,英国的选民总数又增加1倍,达到450万人。不过,依靠父母生活没有单独成家立业的男子,以及家庭佣人和全部妇女仍被排斥在选举大门之外。1885年1月议会又通过了《重新分配议席法》。这样基本接近于平均代表制原则,对居住在人口稠密的大城市的工人有一定的好处。这次议会改革虽然使选举权扩大了,但仍然受到财产资格的限制,另外妇女仍没有选举权。以上两个法案的通过,习惯上称为19 世纪英国的第三次议会改革,即1884 年改革。这次议会改革是英国资产阶级为巩固资产主义议会民主而进行的政治改良运动。第三次议会改革中,由被动改革转变为主动改革,社会政治取得了长足发展,最终完成英国议会改革,全面实现普选,为以后的议会改革扫清了障碍。
在1918年的法案中,授予年满30岁的妇女以选举权。1928年又将妇女选举权的年龄限制降低为21岁。成年公民普选权终于得以实现。
今天在英国,年满18周岁者都有选举权,选民人数占全国成年人口的97%。
⑨ 选举制度的演变
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发祥地,英国是世界上较早实行普选制的国家之一,其选举制度不仅仅对英国的民主政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也对像美国等这样的西方国家有非常深远的影响。当然,对于正在进行现代民主政治建设的中国,其更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英国是最早实行代议制的国家,但其初衷并非是为了人民的民主,它的产生还要归功于英国中古时期的君王和贵族们。具体说来,代议制政府向上可以追溯到当时英国国王和贵族们为了解决国家的一些问题譬如税收、战争等所召集的议事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来自各个阶层,代表他们的利益。正是在这些会议上,代表的产生导致了选举制度的萌芽,选举代表和协商国是的形式也成为代议制的历史来源。
在英国历史上,除了早期的贵族政治时期的选举制度,其选举制度从一八三二年到现在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也进行了近十次的改革。这些改革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期的扩大普选权的改革,第二阶段是二战后以建立普遍平等原则为核心的选举制度的改革,目前这一改革仍在进行中。
英国选举制度的最早可以追溯到从部落社会到中世纪末这段时期,这时期的选举制度可以称为贵族政治时期的选举制度。顾名思义,贵族政治对这一时期的选举制度有着很大的影响,而对贵族政治的传统有影响的因素可以分为两类:经济因素和政治社会因素。经济因素指土地、商贸和税收对选举制度的影响,政治社会因素则包括四个方面:部落民主传统、血亲复仇传统、法治传统和贵族政治传统。总之,选举萌芽于英国封建政治发展的历史背景下,是贵族政治斗争的直接产物。这种部落民主和法在王上的政治传统持续地提供制衡王权的民主思想,也为选举的产生铺垫了理论基础。
从十八世纪中期的工业革命开始,英国的选举制度随着经济的变化也开始改变。在这个时期英国的工人阶级参与政治和获得更多社会资源的愿望逐步增强,这种要求集中的表现是争取普选权运动的开展。以此为背景,第一个选举制度改革法于一八三二开始实施,该法注重于两个问题:重新分配议会议员的席位和降低选民的财产资格。但是,这次改革也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比如议员人数与人口的比例各地区差别还很大;贵族在议会中仍占有绝对多数议席等。一八三二年改革之后,英国到二十世纪初和二战前相继又进行一系列的改革,相继解决了四个问题:一是妇女的选举权问题;二是居住和收入限制问题;三是选举区选民人数与议员人数的平等划分问题;四是平等选举权问题即解决投票中的复票权问题。
二战结束以后,英国开始了民主政治的重建工作。比如废除了复票制和对“简单多数当选”进行改革。在工党的主持下,英国对“简单多数当选”进行了以下改革:一是英国下院选举和地方议会选举仍然按照简单多数选举的方式进行。第二,在苏格兰议会和威尔士国民会议选举中,引入“额外议员制”,实行混合选举制度。第三,创立被爱尔兰议会,并在其选举中引进单一可转移投票制。第四,在欧洲议会选举中实行记名比例代表制。
综上,英国现代选举制度形成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人们主权理论,确定于各种选举制度和理论的比较以及具体的英国国情因素,发展于精英民主理论的模式。选举制度是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和精华所在,其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总结,从而为我国的现代化政治民主建设提供借鉴。
⑩ 英国宪章运动的起止时间,主要内容和性质
英国宪章运动
起始时间: 公元1837年
结束时间: 公元1848年
主要内容:在这次运动中,无产阶级以《人民宪章》的形式提出了本阶级的政治经济要求:
政治上,取消参加选举和选举议员的财产限制,实行普选权,使无产阶级也能参加国家政治生活;
经济上,在第二次请愿中提出了取消资产阶级对机器和土地的独占权,这实际上包含了实行公有制的要求。
性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