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英国的三权分立
权威回答:(简明)
英国也是三全分立的国家,可是英国因为历史的缘固,并没有明文的宪法,以致于立法权在三权分立的地位高于其他二权(即行政权及司法权),亦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皆是最高的法案,并不受任何宪法章程规范。英国国会可以通过任何新法案而司法机构是没有权力宣布该新法案为无效的。
另外传统上英国行政的权力是源自二个方面,一是国会通过的法例(Acts),二是英皇特权(Royal Prerogative)。英皇特权是一些源自英皇保有的权力如签署国际公约的权力,宣战权,向国民发出护照的权力,特赦权等。英皇特权也是司法权不能挑战的权力。所以总括的说在英国立法权是最高的权力,这个安排亦是宪法的基石。其次的是行政权而最低的是司法权。在英国,司法部门只是按着现有的法例及普通法内的案例对案件作出判决。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国会是民主选举产生的,但首相(即行政首长)一职是英皇按惯例,委任组成国会的最大党的党首出任的,亦即是说执政党在英国是手执行政权及立法权的政党,政府很容易会运用影响力去通过一些对自已有利的法例,例如1965年的War Damage Act及近期之反恐法。与其说英国有三权分立,不如说英国只有司法独立。
② 英国是典型的三权分立国家吗如果不是请做解释,分析。
基本上英国也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可是英国因为历史的缘故,并没有明文的宪法,以致于立法权在三权分立的地位高于其他二权(即行政权及司法权),亦即议会通过的任何法案皆是最高的法案,并不受任何宪法章程规范。英国议会可以通过任何新法案而司法机构是没有权力宣布该新法案为无效的(案例如Pickin v British Railway Board)。
另外传统上英国行政的权力是源自二个方面,一是议会通过的法例(Acts),二是英王特权(Royal Prerogative)。英王特权是一些源自英王保森游有的权力如签署国际公约的权力,宣战权此宏销,向国民发出护照的权力,特赦权等。英王特权也是司法权不能挑战的权力。所以总括的说在英国立法权是最高的权力,这个安排亦是宪法的基石。其次的是行政权而最低的是司法权。在英国,司法部门只是按着现有的法例及普通法内的案例对案件作出判决
美国最典型在美国宪法之绝配内清楚地把行政、司法、立法分开,而且让它们互相制衡。在当时这种宪制是前所未有的崭新尝试。至今美国联邦政府的三权分立,仍然是众多民主政体中比较彻底的。而美国大部分的州政府亦有相同的宪制架构
③ 司法权的来源
司法权来源于西方现代的三权分立学说,即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的运做分开,由不同国家机关掌控,互相制约,以达到权力的平衡,防止高度集权。英国政治学家洛克在《政府论》中最早系统阐述了它颤野埋
在英美法系国家,掌握司法权的法院拥有独特的地位,主要表现在它对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司法审查权”,不但对这两个权力机关的立法和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有权宣布某一立法因违宪而无效),而且实际上在行政和立法两个机关之间维持了一种微妙的权力平衡。这种法律文化茄蚂背景中的国家公民,对司法权的信赖和尊重超过立法和行政机关。这在民主集权的中国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我国法律也规定法院有“司法审查权”,但但大相径庭,试问,怎么能够相信法院有权宣布最高权利机关人民代表脊悔大会的立法是违宪的,无效的??
④ 英国的司法权全归议会吗
呵庆枝樱呵 我高三的文科生来告诉你誉丛哈
议会只有搭衡立法权 不能说是司法权~~~
司法权在英国归属法院独立行使
⑤ 英国的司法权哪个机构掌握
在英国的司法体制中,各级各类法院是司法权的行使机构。其中上议院是英国最高的司法机构,上议院的议员在理论上都是法官,实际上则只有大法官和常任法官上议院议员(上诉审贵族),构成的不超过11个人有司法审判权。2007年增加了一个司法部,但应该没有上议院权力大。
⑥ 英国政体如何体现司法独立原则
英国的政体是君主立宪制 采用三权分立原则 但出去司法是独立以外其余都集中于议会的下议院 即是首相领导的中央政府(内阁),但英国的首相和美国的一样是普选的 有民众选举的 即是说到了选举时间时成立选举委员会 各大政党争夺各选区的下议院席位 最后胜出者即获得多数选票的政党领袖 由国王 (女王)召见邀请他组阁成立政府 。 不过议会 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 上议院是贵族组成 下议院是有选举产生的 立法是有政府提议案 有下议院讨论 审核 通过后 交上议院第二次审核 一般由于历史上的上下议院的斗争到现代后立法权,。但值得一体的是英国是没有完整的一部宪法的。但是司法权由上院单独行使外,其余职能主要由下院行使 但是英国的司法权是不允许挑战英皇的特权的。
⑦ 18世纪以来英国立法权掌握在哪里为什么有些是议会但有些又是内阁信哪个
1.英国的立法权掌握在议会的手中,司法权掌握在法院手中,行政权掌握在首相手中。这是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典型特点。
2.内阁是议会选举出来的。议会先选举产生首相,首相再自己指定内阁人员,然后提交议会审议,议 会审议通过,内阁才能上任生效。内阁不被议会信任的时候,议会可以罢免它。 议会也有权弹劾内阁成员甚至首相。
3.议会是审议颁布法律的,内阁是行政方面的。 内阁的实际行政权力大,但是受到议会的监督和制约。
4.英国议会是英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立法机关,加之英国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政府对议会负有政治责任,所以英国议会有监督政府行政行为的职能和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