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英国的法律是如何的
宪法的外延,从广义和狭义上来说,包括两种:
狭义上的宪法是指成文的宪法典,从这个意义上讲,英国显然是没有宪法的;
广义上的宪法则包括: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带有宪法内容的行政规章制度、习惯法,这样看,英国的宪法精神体现在除成文宪法典外的广义宪法中。
由于英国是最早实行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宪法所主张的自由、民主、平等等基本精神在公民的思想中根深蒂固,所以,英国不需要一个成文宪法典的约束,而宪法精神就能够得以很好地实施。
英国的法律体制:法律、行政规章、习惯法为主
⑵ 英国的什么法律是民主国家制定法的代表
你去了解一下应够的基本法律,英国的国王多大的权力,英国的海军与空军只能效忠于王室,而不是效忠国家;法律规定国王拥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对外宣战媾和等权力。
英国的上议院至今不是选举产生,而是由贵族世袭、国王册封产生,而这个贵族议会却有权阻止下议院(人民议会)法案的实施!
英国至今还在向殖民地委派和册封总督,这些直接由国王册封的总督权力甚至会大于所在地方的法律。
⑶ 英国法与中国法的区别
(一)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为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罗马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在欧洲大陆,后扩大到拉丁族和日耳曼族各国。历史上的罗马法以民法为主要内容。法国和德国是该法系的两个典型代表,此外还包括过去曾是法、西、荷、葡四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以及日本、泰国、土耳其等国。旧中国国民党政府的法律,大陆法系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形成了两个支流。
(一)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为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罗马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在欧洲大陆,后扩大到拉丁族和日耳曼族各国。历史上的罗马法以民法为主要内容。法国和德国是该法系的两个典型代表,此外还包括过去曾是法、西、荷、葡四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以及日本、泰国、土耳其等国。旧中国国民党政府的法律,大陆法系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形成了两个支流。
①.西方自由观念:逻辑、理性与外在自由 从西方文明的历史中看,西方哲学关注的是自然的本原,而这种本原的核心就是数学-逻辑式的理性,西方文化中的共在自由和内在自由则都是对这种数学 -逻辑思维的内模仿。 体现在法律上的自由即:人生而自由,自由界限以不妨碍他人自由为标准,达到每个人的自由并行不悖。②.中国自由观念:情感、道德与内在自由 儒家最核心的概念是“仁”,是以亲情为中心的情感道德,他不是外在强加的,而是本身具有的。 本心(仁)、习性(遮蔽):三字经
⑷ 英国法的介绍
英国的法学领域一直群星汇缀,法学家对英国法制发展的主导作用也得到世人公认。正是一代代法学家的智慧维护了普通法 的独立,延续了普通法的风格,并塑造了英国法在世界法系中的 重要地位。
⑸ 英国法律
宪法的外延,从广义和狭义上来说,包括两种:
狭义上的宪法是指成文的宪法典,从这个意义上讲,英国显然是没有宪法的;
广义上的宪法则包括: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带有宪法内容的行政规章制度、习惯法,这样看,英国的宪法精神体现在除成文宪法典外的广义宪法中。
由于英国是最早实行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宪法所主张的自由、民主、平等等基本精神在公民的思想中根深蒂固,所以,英国不需要一个成文宪法典的约束,而宪法精神就能够得以很好地实施。
英国的法律体制:法律、行政规章、习惯法为主
⑹ 英国法律分哪三种
宪法、实体法、程序法
⑺ 中世纪发源于英国的普通法是指什么
英国最早出现的一部普通法着作是格兰威尔的《英国的法律与习惯论》(1186年);
第二部是布拉克顿的《英国的法律与习惯》(1250年);
第三部是利特尔顿的《土地法论》。
在中世纪形成了英吉利法的三种基本形式――普通法、衡平法、制定法。
(普通法是英吉利法的基础和主要构成部分,体现英国法的基本特点――故称英国法为普通法)
(一)形成了通行全国的普通法:
英国最早出现的一部普通法着作是格兰威尔的《英国的法律与习惯论》(1186年);
第二部是布拉克顿的《英国的法律与习惯》(1250年);
第三部是利特尔顿的《土地法论》。
上述权威着作被视为英国法的渊源之一,具有约束力成为法院办案的依据。
(二)产生了英国特有的法律形式-----衡平法:
衡平法产生的原因:
a、普通法的诉讼程式刻板僵化。
b、普通法内容不适应客观需求。
在英国法中,形成了普通法与衡平法两种法律,两种法院和两种诉讼程序并存的法律体制。
衡平法是弥补普通法的空缺陈旧。
衡平法效力优先原则――公元17世纪确立;
衡平法院和普通法院一起纳入“最高法院”-―公元18世纪末――结束两者对立和冲突。
(三)制定法:
爱德华一世――立法很多――人称英国的查士丁尼。
《大宪章》(1215年)――是英国中世纪最重要的一部制定法。
英国制定法的特点:
a.在英国法的整个体系中,制定法只居于次要地位,它只起补充、解释或重申判例法的作用。
b.制定法的效力优先于判例法。
c.制定法只有通过法官在审判实践中适用才能成为英国法的组成部分之一。英国法将财产分为“物的财产”和“人的财产”两类。
(三)信托制
信托制是英国法中所特有的一种法律制度。 P104
英国法中的信托制产生于13世纪中叶。1284年第一次《威斯敏斯特条例》才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违约诉讼可以用于约束任何协议或诺言。
英国封建时期的签约形式主要有两种:
1、正式契约――无对价也有法律效力;
2、非正式契约/或称简式契约――无对价无法律效力。(一)家庭法
婚姻被认为是一种宗教上的圣典,一般不允许离婚。到14世纪,英国刑法中逐渐形成了叛逆、重罪、轻罪的犯罪体系――直到资本主义时期仍在沿用。(二)亨利二世对司法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
将王室法院分为:
a.王座法院――审理刑事案件
b.普通诉讼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c.棋盘法院(或称国库法院)――审理有关国王财政的案件。
(三)大小陪审团的创立
(四)14世纪爱德华三世时建立了治安法官制度
⑻ 什么是英国普通法
看过周星驰的算死草吗?就是用的普通法,现在香港还是。与我们的大陆法不同的是普通法是请N个陪审员,把犯罪的经过告诉陪审员,陪审员的想法就是百姓的想法,代表了民间的想法,如果陪审员一至认为有罪就有,没就没。拿个典型的例子吧,比如以前有个人在银行ATM机取钱时由于机器有问题取了1块出来1000块的例子,相信我们百姓都认为就是无罪的,是银行自己的问题,只要陪审员一至认为无罪就没事了,但中国的大陆法不行。还有就是中国的股票市场为什么这么乱就是很多内幕交易无法用法律来判,因为还没有相关法律,但如果是英国或美国,只要陪审员认为你有罪你就跑不了。
普通法的最大好处就是代表了民间的想法,是很伟大的法律,还有就是很犯罪都是走在法律前的,导致无法判案,普通不会有这个情况。目前只有英国和美国是取用普通法。
⑼ 英国法律的主要来源是什么
判例(Precedents),议会立法(Statutes/Legislation),欧盟法及其最高法庭的判例(因为Brexit马上要废除)
⑽ 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什么
有以下三个法律渊源:
1、普通法:指12世纪前后发展起来、由普通法院创制的通行于全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
2、衡平法:是根据大法官的审判实践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范,因其号称以“公平”、“正义”为基础,故被称为“衡平法”。
3、制定法。指享有立法权分的国家机关或个人(国王)制定并实施的法律规范。如:《大宪章》、《权利法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