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英国国会是干什么的
英国国会(The Parlia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是英国和英国海外领土(独自享有议会主权,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的最高立法机关。英国国会的首领为英国君主;它还包括上议院(The House of Lords)和下议院(The House of Commons)。上议院议员分为两种∶上议院神职议员(Lords Spiritual)[即英国国教(Church of England)中的高级神职人员]和上议院世俗议员(Lords Temporal)(即贵族成员)。上议院议员大部分是以指派方式产生。下议院则恰恰相反,是由民主选举产生。上议院和下议院位于大伦敦威斯敏斯特市威斯敏斯特宫(Palace of Westminster,即国会大厦,Houses of Parliament)不同的房间内。国会是由早期为君主提出治国建议的政务会发展而来。理论上国会的权力并不归属于国会,而属于“君临国会”(Queen-in-Parliament,或国王∶King-in-Parliament)。尽管有争议,国会中的女王仍常被认为是完整的君主主权。现代的国会权力属于通过民主选举而产生的下议院;君主仅作为象征意义的领袖,而由非选举产生的上议院,其权力也十分有限。由于以英联邦国家为代表的许多国家,其立法机腹以英国国会为原型,英国国会通常被称作“国会之母”。但这却是对约翰·布赖特(John Bright)的错误引用。实际上,他是在1865年1月18日一篇支持建立国会政府的先锋国家扩大投票权利的文章中谈到“英格兰是国会之母”。 历史 在中世纪时期,联合王国是分成三个王国,分别为英格兰、苏格兰与爱尔兰,其三个王国也分别有自己的议会。根据1707年的联合法案将英格兰议会与苏格兰议会合并成为大不列颠议会,在1800年所通过的联合法案再将爱尔兰议会合并,成立了联合王国议会。英格兰议会英格兰国会的起源可追寻到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盎格鲁撒克逊国王通常由一个被称为谘议院(Witenagemot)的议会辅佐,谘议院通常由国王的儿子和兄弟组成。郡守(Earldormen),或各郡的行政司法长官,以及高级神职人员在谘议院同样拥有席位。国王仍拥有最终权力,但法律却只能通过寻求谘议院的建议(以及后期的谘议院同意)而制定。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国家(Body politic)在1066年被来自诺曼底的征服者威廉彻底改革。威廉将其祖国法国的封建制度(Feudal system)带到英格兰。随后他便将土地赐予其重要的军事支持者,这些人又将土地赠与他们的支持者,从而形成一套封建等级制度。那些直接从国王手中得到土地的人被称为领主(Tenants-in-chief),而他们的领地被称为采邑(Manors)。威廉一世是一位专制君主,但理所当然的是,他在制定法律之前也要向由领主和神职人员组成的议会寻求咨询。在1215年制定的大宪章中,确立了国王不能随意课徵任何税赋。 组成 英国国会最高首脑是英国君主。然而,君主的角色仅仅是礼节性。实际上,英国君主的行动往往都是根据首相及其它大臣的建议。上议院主要由委任议员组成。整个议院主要是由英国圣公会神职人员及世俗议员组成。 神职人员及贵族被认为分开阶级,但他们都一起辩论和投票。神职人员以前包括英国大主教、主教和大小修道院院长。 在亨利八世解散修道院时,所有大小修道院院长都丢失了他们在议会中的位置。 而所有教区的主教则继续保持他们在议会中的位置, 但在1847年的曼彻斯特教区法案中,只为资深神职人员最多提供26个席位。这26个席位包括坎特伯雷大主教、约克大主教、伦敦主教、达拉谟主教及温彻斯特主教。世俗议员则是所有贵族,以前, 他们包括世袭贵族及终身贵族。在下议院里, 议院有646名成员。从前,下议院有了659名成员, 但由于2004年的苏格兰议会选区法案,苏格兰在下议院的议席被减少了。而下议院的议员的任期取决于议会的期限。
B. 英国的议会政治有什么特点急额!
特点是其政府首脑的权利来自议会(即国会)的支持,而这种芹虚支持通过两种途径落实:第一是国会改选后多数议席的支持,第二是差歼行嫌庆燃政首长赢得国会的信任投票.
C. 在英国的政体中,国王,议会和内阁分别具有怎样的地位
目前英国君主统而不治,不行使实际权力。但山巧竖仍是国逗大家元首,是国家象征。
英宽芦国曾有“议会至上”传统,认为议会直接代表人民,因此掌握国家最高权力。法理上讲,议会决定内阁产生,亦可以通过不信任案令内阁总辞职(即倒阁)。
但是,政党政治兴起改变了议会与内阁关系。由于形成了由议会多数党出面组阁、议会多数党担任首相的惯例(1939年成为法律条文),实际上首相为首的内阁可以通过政党这条纽带反过来控制议会。当代真正的权力中心不是国王,也不是议会,而是首相为首的内阁。
D. 财政权与历史视野中的英国议会是怎么样的
英国国会拥有立法权、财政权、质询权、国事调查等诸多权限,其中财政权是“最古老的权力”。它在国会中有特殊且重要的地位。财政权的主要内容是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方案,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特别预算、预算变更等手蠢裂。所以也叫财政监督权,或叫预决算议决权。
E. 英国的国会和内阁的区别
英国的国会和内阁的区别如下:
1、两者组织性质不同。
国会是指全国性的议会,是实行三权分立制的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内阁是一些国家中央政府的一种组织形式唯尘键,是掌管全国政务的组织。
2、两者的权力不同。
内阁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重大方针政策,主要包涵处理政务的权力。国会的权力有立法权、财政权、监督权、选举权、同意权。
3、两者的组成成员不同。
内阁首相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首相从政见基本相同兄磨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组织内阁。国会的成员称议员,大部分由公民选举产生,有的由国家元首直接任命或按特定身份充任。
F. 英国国会和英国议会有什么不同啊
英国国会又称威斯敏斯特议会,起源于13世纪,是英国的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英国国会的首领为英国君主;它还包括上议院和下议院,行使国家的最高立法权。
英国议会由上院 (贵族院咐厅蚂)、下院(贫民院衡埋)、国王共同组成,行使国家的最高立法权。英伏告国议会创建于13世纪,迄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被称为“议会之母”。
G. 国会改革给英国带来了哪些影响
1867年的国会改革给英国的议会政治带来深远的影响。由于选民比例的变化,工业资产阶级在议会中的势力终于占据了主导地位,1688年建立起来的、在1832年又作了某些调整的贵族寡头政治,最终不得不让位于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选民的扩大,为政党政治的发展开阔了广阔的天地;选民条件的降低,虽然工人中的上层暂时被笼络,但是也为工人政党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19世纪80年代,英国又进行了几项国会改革:
1883年,国会颁布了《取缔选举舞弊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选举费用规定了一个界限,有报酬的选举工作者的数目受到严格限制。并规定对选举中的舞弊现象处以刑罚。
1884年,国会通过改革法案,实行城市和乡村一致的选举权。法案规定,凡占有每年收入不少于10镑田宅者,以及任何房主或寄宿人在投票登记前一年住进他的房屋或公寓时,都有选举权。1884年的改革只不过把1867年改革法案中规定的市民选举资格推广到农村,使农村选民人数由250万扩大到450万人。
最重要的是,1885年议会颁布的《席位重新分配法》,严格按照各区人口的多寡来分配议席,使工业中心和人口繁盛地区的代表在议会中占到了重要地位。法案规定,在15,000人以下的选区,被取消了选举权,成为其所在郡的一部分;15,000—50,000人口的选区,则保留1个议席;50,000—165,000人口的选区,有2个议席;165,000人口以上者,有3个议席;以后每增加5万人口,可增加1个议席。议席总数由658人增到670人,其中英格兰和威尔士495名,苏格兰72名,爱尔兰103名。至此,基本上奠定了今日英国选举制度的基础。
H. 英国议会与美国国会的比较
1、两国议会地位不同。英国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都来源于议会,奉行的是“议会之上”的原则。高于美国国会在美国的地位,美国三权分立,来源不同,相互平行并或数相互制约。
2、美国国会规模较小。英国上下院共1710人,美国两会共535人,不论各院人数还是两会总人数,都比英国要少的多。保持小型的议会是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确定的原则:防止大州操作立法机关;防止众议院削弱其他政府部门权力,防止少数人操纵国会(人数越多感情就越胜于理智,容易被政治家利用)
3、美国国会两院具有平等的宪法权力和地位。在英国,上院只审议来自下院的法案,而无权创制法案。但1911年议会法又剥夺了上院的财政法案否决权,对其他法案也只有两年的搁置权,实际上坦芹,立法权已经完全掌握在下院手中。美国国会两院都有权创制法案和审议来自对方的法案,只是在个别方面有各自的权限。
4、美国国会权力分散。英国由于实行了议会内阁制,政党领袖(首相)通过严格的政党纪律,使议会立法权力高度集中在领袖手中。在美国,政党的全国领袖(总统)不是国会议员,无权直接参与国会立法活动,国会政党又无严格的政党纪律,结果造成立法权力分散于议长、国会政党领袖和各委员会主席手中。
国会立法权力的分散,削弱了政党对立衫信首法的控制,而加强了地方选区和利益集团对立法的影响。
I. 英国议会制的特点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英国的国会为两院制,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上议院又称贵族院,主要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的重要人物组成。上议院议员不由选举产生,部分是世袭贵族。
上议院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议长由大法官兼任。和下议院相比,上议院的权力相对有限,保留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司法权,有权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并通过必要的修正案,还可以要求推迟它不赞成的立法,最长可达一年。
下议院又称平民院或众议院,其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下院的主要职权是立法、监督财政和政府。
英国全国被划分为多个选民人数基本相同的选区(选区的划分由一个独立的委员会决定),每个选区选举一名下议院议员。大多数选区议员是一个政党的成员,但是没有政党背景的人士也可以参加选举。
通常情况下,英国下议院总有一个拥有绝对多数的政党,该党领袖被国王任命为首相。下议院第二大党的领袖则成为反对党领袖。
J. 英国国会的作用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国会为两院制,由上院和下院组成。自有议会以来,通常在伦敦的一座古老的建筑——威斯敏斯特宫(议会大厦)举行会议。每年开会两次,第一会期从3月末开始,到8月初结束,第二会期从10月底开始,到12月圣诞节前结束。 ‘一、上院——贵族院’上院开会时间与下院相同。开会法定人数仅3人,通过法案的人数为30人,经常出席会议的人只有100多人。只有当议案的内容涉及到议员切实利益时参加的人才多些。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工党执政,在推行福利和社会改革政策时,又经常遭到上院用二年延搁否决权加以阻挠,于是1949年4月议会通过“议会法”,规定“公共法案若经平民院连续二个会议通过,虽经贵族院的否决,也可成为法律”,所以贵族院的延搁否决权从以前两年减为一年,上院权力被进一步削弱了。上院的另一职权,是行使英国的最高的司法权,它是英国本土各级法院的最高上诉法院,有权审理除苏格兰刑事案件以外的所有民、刑事案件。1870年自由党执政时,以上院不是司法人才为由,打算取消上院的司法权,后来双方妥协,保留了上院的司法权,而以加封法律贵族的方法来弥补缺乏法律知识的缺陷。 上院的权力虽一再被削弱,但它在英国政治生活中仍然不能忽视,这是因为:第一,它还保留财政法的讨论权。由于贵族院有不少人担任过国家的重要职务,富有经验,他们对财政法案的意见仍然产生重大影响。第二,它还保留对法案的一年延搁否决权,这对平民院的法案仍起阻碍作用,特别是对带有时间性的议案拖延一年,就可使它实质性失效。第三,它掌握着英国的最高司法权。第四,对下院通过的法案经上院审查后可以纠正法案中存在的缺点和流弊,使法案更加完备,更有利于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 ‘二、下院——平民院’平民院的职权主要是立法、财政和监督政府这三种权力。立法权是指有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之权。英国议会的立法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1提案;2讨论决议;3送请国家元首批准公布。第一阶段是议案提出。全国议案分为公议案和私议案两种。公议案是指涉及全国性并与政府有关的议案。它绝大多数由内阁提出,议员个人也可以提,但他们提的议案必须经议会特别委员会挑选后才能列入议程。私议案是指涉及到地方法人、地方当局、某些集体或个人利益的议案,它由地方法团的代理人向下院私议案办公室提出。私议案并不都在下院讨论,大约有一半在上院讨论。第二阶段是讨论决定。英国议会对立法案的讨论决定的程序是要经过三读,一读是宣读议案名称,说明目的,确定二读的日期,将议案分发给议员;二读淡化对议案逐条朗读,进行原则的讨论、表决,如通过便交给专门委员会审查,审查不能通过,法案就认为已被否决。委员会对议案作逐条详细讨论,进行修改后向院会作报告;第三读对议案进行表决,这时只讨论整个法案可否成立,不许逐条讨论,除文句外,不得修改内容。三读通过后交领域院通过,另一院也以三读程序加以审议。 第三阶段是把两院通过的法案,呈请英王批准,并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后生效。财政权是议会的主要权力之一。人们把这种权力称为“管理国库的权力”或“掌握钱包的权力”。财政法案主要包括国家预算中的支出、收入、征税、动用国家基金、发行公债等,这种权力属于下院专有,财政法案只能向下院提出和通过。上院只有讨论和提出建议之权。财政法案都由内阁提出,由于财政法案讨论的时间有限,加上财政法案的否决会引起内阁的辞职和重新大选,所以多数情况下下院往往按内阁提出的数字通过,最多提一些批评和质问。 监督政府权是议会内阁制之下议会的重要权力,内阁要向议会负责,受议会的监督。议会监督政府的方式主要是对政府的质询、对政府政策的辩论、批准条约、议会对政府投不信任票等方式。对政府的质询是指议员可以对政府各大臣职权范围内的事提出质询,要求答复。口头质询,议员每人每天最多提3个,书面质询不限。议员的质询和回答转瞬就通过新闻媒介公之于众,从而对政府造成压力。对政府政策的辩论时,在答复国王的议会开幕词和讨论国家预算时都要进行辩论。除此以外,则要得到政府的同意。质询不能直接转为辩论,如果这一问题需要辩论,需提出休会动议,要有40位议员同意或者有10位议员同意经议会表决赞成后,议会才能休会,休会后第二天用3小时进行辩论。据说,英国议会开会,怕议员们吵起来,特地备茶,以改善气氛。这大概是中国茶道中庸、平和、包容精神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