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英国在北美十三州的每个州设立总督吗
都有总督,不过不都是英国政府设立的
十三个州,有的是当地议会选举产生总督 ,如 康涅狄格
有的是业主任命,比如宾夕法尼亚
只有八个是英国政府派遣设立,如佛吉尼亚
‘贰’ 76年以前英国在美的殖民地上的Governor不叫州长吧当时还没独立,称不上州。那叫什么管理者统治者总督
独立各州政治体制并不完全相同,有的州实行首长独任,有的州孝掘实行委员会制度,有的州议会权力悔慎帆大,有的州首脑权力大,首脑一般叫碧雹做总督
‘叁’ 英国到底有没有总督总督不是设在英国的殖民地国家吗
总督(Governor-General),英国国王在尊其为国家元首的英联邦(除联合王国以外的)各成员国的代表。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总督是英王在中央或国家一级的代表;在加拿大各省还有省督,在澳大利亚各州,还有州总督。总督职位随英联邦国家的宪法地位的演变而变化。1926年的帝国会议决定,总督在供职国家的作用和英王对联合王国政府所起的作用完全一样,这就意味着总督不再是联合王国政府及其利益的象征。总督任命的程式也发生了变化。最初,是根据联合王国政府的建议(事先和当地政府进行过蹉商)而得到任命的;但1930年帝国会议通过协定,确认总督应经过同国王的非正式协商、根据英联邦有关国家政府的建议而委任。
在某些英联邦国家的现代宪法中,有专门条款对总督选举作出规定。在早期,总督通常来自英国。现代习惯作法是任命一个“当地”人为总督。现代总督是实权总督,他们行使职能而无需将他代表的国王置于优先地位;不过,总督通常像英王在联合王国一样,行使其宪法及礼仪职能。
历史上英国在印度殖民地的统治者称viceroy,中文也多译为“总督”。Viceroy是拉丁文“vice”(来自宫廷的)和法文“roi”(国王)的组合。从职权范围上来说,这一类的总督更近似中国清朝的总督。一些文献中也将viceroy翻译为“副王”。
总督亦是英文中Governor及Governor-General的翻译。Governor一词可用作一些殖民地、部分国家的州或省的州长或省长,如香港总督、华盛顿州州长,但一般只有殖民地首长才会翻译成总督。部分殖民地,及英国的自治领(Dominion)的英国国王或女王代表叫作Governor-General,如加拿大总督、澳大利亚总督。
‘肆’ 澳大利亚作为英国殖民地时期,英国对其的统治是什么
1768年,英国海军部委任航海家詹姆斯·库克以观摩金星凌日为名,到位于“南方大陆”以东的塔希提岛,然后探寻南方大陆。库克在塔希提岛完成观察任务后,越过该岛继续西航。1769年,他的船只到达了新西兰,环绕新西兰一周,并穿过新西兰南北两岛之间的海峡(今库克海峡),判定该岛由两岛组成。库克决定经由爪哇、好望角返回英国,因而不停地西航。这样便碰上了澳大利亚东海岸。与他同行的还有植物学家约瑟夫·班克斯和博士索兰德等。这些英国人沿澳大利亚东海岸北航,1770年4月到达了一个巨大的海湾。他们登陆上岸,花了8天时间进行探察,见到了许多奇观。因植物茂密繁多,便给这个巨大的海湾命名为植物湾,他们还给见到的各种地形取了名字。离开植物湾后,库克一行沿岸继续北航达1,800英里,途中曾三次登陆勘察,最后到达了澳大利亚最北角,在今占领岛登陆。他们以英王乔治三世的名义宣布澳大利亚东部为英国领土,并取名为新南威尔士。
库克在航海日记里详细地描述了他们在澳大利亚东部的见闻。他写道,在这里“景色愉快宜人,旖旎多变,有崇山峻岭、平原峡谷,还有小片草地”;“我们在好几处望见袅袅炊烟,肯定有人居住”。他在谈到那个巨大的海湾时说:“在这个地方发现大量𫛟鱼,使我想到要把它命名为𫛟鱼湾”,但是“在这个地方,班克斯先生和索兰德博士发现大量植物,使我想到要把它命名为植物湾”。
库克等人于1771年回到伦敦,向海军部做了报告。1774年,海军部再次派他出航澳大利亚进一步探险。库克率领“努力号”和“发现号”扬帆西航,1779年在夏威夷岛上被土人杀死。
库克对解开“未知南方大陆”之谜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史家们一般认为,库克是发现澳大利亚大陆的“哥伦布”。从上面的史实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荷兰人扬茨才是真正的“哥伦布”,而库克只不过是“亚美利哥”。这样的评价应当说是实事求是的,公正的。
沦为英国殖民地
英国从1717年开始,一直把本国重罪犯人流放到北美殖民地去。1783年,北美殖民地赢得了独立,英国丧失了北美流放地。这时,英国社会因工业革命和圈地运动大规模地进行而陷于动荡的局面,犯罪率日益升高。拥挤在囚船上和监狱中的犯人发生了瘟疫,并有向农村蔓延之势,而犯人暴动又屡屡发生。如何处置犯人成了当时执政的皮特政府急待解决的问题。
1779年,曾经随同库克发现东澳大利亚的约瑟夫·班克斯向下议院的一个委员会建议,把东澳大利亚的植物湾地区作为流放地。英国政府采纳了班克斯的建议。1786年8月,内务大臣悉尼勋爵宣布东澳大利亚为刑事犯和政治犯的流放地,并指示海军部做准备,以便把第一批犯人运往澳洲。接着,英王任命阿瑟·菲利普上校为新殖民地的第一任总督兼驻地司令官。
1787年5月13日,菲利普总督率领212名海军陆战队员,押送575名流放犯离开英国,于1788年1月到达澳洲的植物湾。从此,澳大利亚沦为英国的殖民地。
英国变澳大利亚为自己的殖民地化费了半个多世纪的时间,经历了流放犯殖民地和公民殖民地两个历史时期。
(1)流放犯殖民地时期(1788-1823年)
从1788年开始,英国把大批犯人陆续流放到澳洲。1788-1795年间,流放来的犯人为5,765人;1795-1810年间为6,525人;1816-1820年间为11,250人。最初30多年,被放逐到澳洲来的犯人总数达33,508人。据统计,在澳大利亚的白人总人口中,犯人、释放犯及其后裔占3/4以上①。
流放来的犯人除少数确有危害社会的罪行外,大多数是无以为生的贫民,被剥夺土地的农民,乞丐,或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爱尔兰人以及政治犯,等等。
英国在这里建立起的殖民政府起初具有浓厚的军事专制性质,以犯人及其后裔为统治对象。在1823年以前,总督拥有赦免罪犯、缓刑、征兵、维持法纪、赐予土地、统率军队、保卫移民等权力。总督对母国政府负责,受殖民大臣遥控。
澳殖民政府利用军队和严刑强迫流放犯在杰克逊港(今悉尼市)建造住所,修筑道路,开荒种地,办起农场和牧场。澳大利亚出现了第一批城市和乡村。初期,一切东西,尤其粮食和生活必需品完全依赖母国的船只运输供应。一旦运输船延误日期或失事,就会给殖民地带来严重饥馑。如1789-1790年的饥馑使菲利普总督深信,只靠流放犯的劳动,不可能使殖民地长期存在下去,因而他制定出发展殖民地的方针:从英国吸引自由移民来澳大利亚,把犯人作为自由移民的劳动力;赐土地予官员,亦由犯人充作劳动力;赐土地予释放犯。这一方针后经格罗斯等总督修改充实,成了英国殖民当局长期在澳的殖民方针。其结果使澳大利亚社会向与流放犯殖民地相反的方向发展。
农业是这一历史时期的主要经济部门。农业经济体制当时出现了四种类型:殖民当局的农场,强迫犯人劳动;军政官员私人农场,指派犯人无偿劳动或雇佣释放犯;自由移民的个体经济;释放犯的个体经济。
畜牧业、小型作坊和商业也陆续建立起来,其中以养羊业的出现和发展,对后来澳大利亚社会的发展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澳大利亚养羊业的鼻祖是前军官麦卡阿瑟。1802年,他在伦敦说服了国务大臣卡登姆伯爵,允许他在澳发展养羊业。他带着卡登姆给新南威尔士总督金的命令回到悉尼。命令要求金给麦卡阿瑟1万英亩土地来饲养西班牙的美利奴细毛羊,澳大利亚的养羊业从此发展起来。
农牧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客观上要求扩大土地面积,从而加紧了对澳洲内陆的探察,并取得了一些成就。其中最重大的成就是1813年越过蓝山山垭和1815年越过利物浦山脉的通道,进而发现两山山麓以西的肥沃的大平原。新南威尔士殖民政府当即派出探险人员对大平原及其河流进行勘察,不久便开始大规模向这里移民。这就为澳大利亚农牧业,尤其是养羊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必需的前提条件。
在各个经济部门中,流放犯和释放犯是社会生产的主要劳动力。最初的几任总督都能正确地对待释放犯。犯人刑满释放后,一般给予30-50英亩土地,如有专门技能,务使尽其才,并给予较高的社会地位。因而进入十九世纪后涌现出一批有名的释放犯,如西米恩·洛德、查尔斯·威廉、汤普森等人。在这方面,澳大利亚历史上着名的政治家麦夸里总督(1809-1821年任职)是比较突出的。
在麦夸里总督时期,在如何对待释放犯方面,澳大利亚出现了相互对立的两派:凡拥护正确对待释放犯的人,称之为“解放论”派;凡反对给释放犯以应有的社会地位的人,称之为“排斥论”派。早在1816年,一批反对麦夸里的人写了一份请愿书交维尔牧师转呈英国下议院。请愿书控告麦夸里总督改变陪审团的决定、鞭打自由人、出卖赦免证和重用释放犯等。1819年英国下议院任命了一个“调查监狱委员会”。殖民大臣巴瑟斯特任命约·托·比格为调查委员,去澳大利亚调查,双方的斗争达到高潮。
比格从1819年10月至1821年2月在新南威尔士和范迪门两殖民区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并在1822和1823年先后向英国政府提交了三个报告,就有关犯人和释放犯提出了如下建议:大力发展牧羊业,用流放犯牧羊;把最顽固的犯人流放到莫尔顿湾、克斯提港和博恩港去,对一般犯人亦“宁严勿宽”;废除授土地予释放犯的政策;禁止任命释放犯担任社会公职和由释放犯参加陪审团。英国政府接受了比格的这些建议。
1821年12月,布里斯班取代麦夸里任总督。布里斯班奉命改变了对犯人和释放犯的政策,完全按照比格的建议行事,把犯人从市镇迁到乡村,指派给自由移民去从事农牧业劳动;把所谓不堪改造的犯人送往麦夸里港和莫尔顿湾,后又改迁到诺福克岛;同时废止了授土地予释放犯的政策。
(2)公民殖民地时期(1823-1850年)
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开始的英国工业革命,到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已基本完成。母国工业的巨大发展,迫切要求殖民地提供更多的原料和销售更多的商品。在工业革命中,英国毛纺织工业高速度地发展起来,大幅度地增加了对羊毛的需求量,迫切要求澳大利亚养羊业迅速发展,以适应母国毛纺织工业高速度发展的要求。英国因此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后改变了对澳大利亚的殖民政策。
英国政府在澳推行了新的土地政策,建立起新的授予、租让和出售土地的制度。1825年,英国颁发给澳大利亚农业公司特许状,在新南威尔士东海岸的纽卡斯尔地区授予该公司100万英亩土地。后来又允许亨利·丹加尔家族在亨特河流域占用30万英亩土地。在1820-1850年间,仅塔斯马尼亚一个殖民区就租让土地达425万英亩。新南威尔士共出租土地高达7,300万英亩。这样,澳大利亚出现了畜牧业大发展的局面。1847年,英国枢密院为了适应这一局面而颁布了有关土地租借的法令。此法令的颁布导致租借土地高达1亿8千万英亩。
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以前,出售土地也达到了一定的规模。1820-1831年间,塔斯马尼亚和新南威尔士两个殖民区共发卖土地500万英亩;1837-1842年间又发卖土地200万英亩。伦敦地产公司专门经营出售西澳大利亚的土地,它在18个月内就卖给70个自由移民50万英亩土地。
英国政府还推行了新的移民政策。对自由移民给予旅费津贴。1830年以后从英国移入的公民几乎全是由政府资助的。到澳大利亚后,殖民当局给予妥善安排,给予籽种、土地、工具和牲畜,无偿向他们提供流放犯充作劳动力。从十九世纪二十年代起,自由移民大批涌入澳大利亚。1820-1850年流放来的犯人为10万人左右,而自由移民高达20万人以上。澳大利亚人口结构发生了显着的变化:自由移民数量超过了流放犯和释放犯人数的总和;出现了阶级差别;人口的总数从1820年的33,543人上升到1850年的405,363人,即在30年内增长了近11倍。
英国政府还改变了对澳统治方式。1823年,英国议会通过关于改善新南威尔士和范迪门地区的司法条例。根据条例,新南威尔士和范迪门地区分别建立起5-7人的立法会议。此后,英国被迫一次又一次地进行改革,变换统治方式。总督权力日益削弱,而由当地地主资产阶级控制的议会的力量日益膨胀。
澳大利亚人口结构的变化,英国对澳统治方式的变化,以及采取新的土地政策和移民政策,所有这些表明,澳大利亚已由流放犯殖民地转向公民殖民地。
除原有新南威尔士和范迪门地区外,英国殖民主义者还于1829年建立西澳大利亚殖民区,1836年建立南澳大利亚殖民区。自由移民不仅侵占了蓝山山脉和利物浦山脉以西的大平原,而且向南、向西,向整个澳大利亚扩展,到十九世纪五十年代整个澳大利亚都沦为英国的殖民地。
在这一历史时期内,澳大利亚的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为了适应母国毛纺织业的发展,养羊业已发展成为澳洲的主要经济部门。英国大量投资于细羊毛生产。拥有资本的移民绝大多数成为养羊主,史称“牧地借用人”。他们随着日益增多的羊群逐步向内陆推进,距海岸越来越远。而规模巨大的养羊公司和牧羊场象雨后春笋般地陆续出现。到1849年,澳大利亚已拥有1,600万只绵羊。羊毛成了主要的出口商品,出口数量迅速增长,1810年仅167磅,到1849年就达到了3,500万磅。1850年,澳大利亚的羊毛几乎全部运往英国,占英国全年羊毛进口总数的一半。
羊毛生产和出口的迅猛增长对澳大利亚社会的发展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澳大利亚因此而被称为“骑在羊背上的国家”。
农业经济发展也很快。首先耕地面积逐渐扩大,据不完全统计,1850年,新南威尔士、范迪门地区和南澳大利亚三个殖民区的农田已达43万2千英亩,粮食自给率逐年增加。
农牧业的迅速发展是建立在侵占土着黑人土地和屠杀土着居民的基础之上的。据估计,在1788年时,大陆上黑人约有500个部落,人口总计约30万。此外,在塔斯马尼亚还有4-7千黑人土着。在流放犯殖民地时期,英国人和土着基本上是互不来往,只是有时流放犯逃到土着那里避难。进入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后,尤其大规模养羊业开始后,英国殖民主义者为夺取肥沃土地,大肆屠杀黑人土着。采取的手段极端残暴,如集体驱赶枪杀、在食物中下毒、追逐捕杀……。经过多年屠杀,到1876年,塔斯马尼亚黑人土着被虐杀殆尽,大陆上的黑人85%以上也被虐杀了。
随着农牧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澳大利亚内部市场逐步扩大,促进了供本地需要的制造业的产生,出现了造船、酿酒、制粉、农具等工业部门,此外,食盐、服装、制革、家俱、陶器、铁器等小型作坊也纷纷出现。工业中以造船业最为突出。范迪门是澳大利亚造船中心。1840-1850年间该殖民区建造轮船400艘,载重量总计达2万4千吨。与此同时,从事商业和进出口贸易的机构以及金融银行机构也陆续建立起来。
澳大利亚各殖民区土生土长的地主资产阶级、中小资产阶级、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在这一历史时期内逐步成长起来,并开始了激烈的斗争。在1823-1850年间,政治斗争主要是围绕着废除流放制而展开的。澳大利亚各殖民区的中小资产阶级、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主张废除流放制,英国政府坚决反对。1837-1838年,英国下议院被迫建立一个由威廉·莫尔斯沃思爵士主持的委员会调查流放制的问题。1839年,英国政府下令废除新南威尔士和范迪门地区的流放犯指派制。1840年,英国殖民大臣约翰·罗素勋爵在下议院发表演说,不得不承认流放制是奴隶制,并宣布废除向新南威尔士流放犯人的制度。此后,澳大利亚本土的各阶级和一些政治集团不断地对英国政府施加压力,迫使它在其他殖民区也废除流放制,斗争一直持续到1866年。是年英国不得不宣布在整个澳大利亚废除流放制。
废除流放制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之后,澳大利亚民族资本主义迅速发展起来,为澳大利亚民族的形成和1901年澳大利亚联邦的建立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主要还是以英国女王为最高首领,任命总督,然后总督选举总理及议会
‘伍’ 罗马统治英国时期,一共派出了多少罗马总督
罗马控制着英国南部,也就是今英格兰地区,并在之间修筑长墙,北部也就是苏格兰属于原住民,罗马的统治公元43年到408年结束。
‘陆’ 英国、法国等国家驻殖民地的最高统治官员
总督
历史上西班牙在本土各行省、那不勒斯地区和美洲的殖民地,以及英国在印度殖民地的统治者称viceroy,中文也多译为“总督”。Viceroy是拉丁文“vice”(代行,副位)和法文“roi”(国王)的组合,直译为“副王”的意思。从职权范围上来说,这一类的总督更近似中国清朝的总督。
总督也是英文中Governor及Governor-General的翻译。Governor一词可用作一些殖民地、部分国家的州或省的州长或省长,如香港总督和美国属地的民选“总督”,但一般只有殖民地首长才会翻译成总督。部分殖民地,及奉英国君主为国家元首的英联邦国家,英国君主在当地的代表(Governor-General)也称为“总督”,如加拿大总督、澳大利亚总督、新南威尔士总督。
‘柒’ 州权主义的英属北美殖民地时代
英国对北美主权所有是根据当时欧洲各国奉行的神学契约原则所获得的,即任何基督教王室,只要发现了为所谓异教徒和野蛮人占领的土地,即有权宣布对其拥有主权。1496年英国探险家约翰·卡伯特(John Cabot)在北美登陆后,随即宣布北美领地为英王的财产。自1607年第一块北美永久殖民地弗吉尼亚(Virginia)的詹姆斯顿(Jamestown)建立到1735佐治亚(Georgia)的建立,北美十三个殖民地基本定型。其中在早期殖民地制度形成演变的重要时期,因为地理位置遥远、交通和通讯不便,英国无力也无兴趣对殖民地进行严格控制,除纽约是英国动用国家力量从荷兰人手中夺过之外,其余殖民地都是由私人或民间团体筹划和出资建立。再加上英国一直忙于与西班牙、荷兰进行海上争霸,在17世纪又限于内战的泥潭之中,始终没有多少精力加强对北美殖民地的控制,一直到北美独立革命爆发英国都没找到有效控制北美殖民地的方法。各殖民地政治体制基本上是在一个很宽松的环境中形成的。
尽管各个殖民地的形成渊源、建立时间有所不同,但都是通过英王的特许状(Chater)来获得合法性的,(可能契约殖民地是个例外比如普利茅斯、纽黑文、罗得岛,但他们的领土却是来自公司殖民地,而且最终也被王室划归王室殖民地),英王通过向业主(Proprietary) 、公司(Corporation)颁发特许状,来规定殖民地的权利与义务。特许状在其生效的殖民地具有基本法的地位,这种置其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的观念表明人们相信可以依靠一种至高的法律文件成功地进行统治,可以在一种最高权威下保证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不受侵犯,这种信念与态度正是宪政主义的核心内容。王室特许状对殖民地政治自治的发展有着极为关键的意义。从1606年起英王詹姆斯一世向弗吉尼亚公司颁发了三个特许状规定殖民地的管理机构有一个13人的董事会组成,定期换届;允许其保持一个议会机构,制定和实施不违背英国法律和习俗的法令规章;规定凡定居于将来在北美建立的各殖民地的英国臣民及其后代,享有英国人的全部自由、公民权和豁免权(其实这不仅仅是授予弗吉尼亚殖民地的,而是针对当时所有意在在北美进行殖民的所有集团的。)最初的几个殖民地政府脱胎于建立殖民地的商业公司的体制(商业公司设有总督、理事会和股东大会),这种体制被移植到殖民地,并被赋予政治统治的功能,这种体制与英国的政体、惯例相结合,形成了以总督为核心,辅以参事会和民选议会的政府体制,三者组合而称“大议会”(大议会拥有对殖民地所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这种体制在后来逐渐用于其它的后建的殖民地,其中殖民地民选议会是处理殖民地具体事物的不可或缺者,它参与任何关于殖民地事宜的决策。在殖民地初期,总督居于权力结构的中心,但由于任殖民地总督远离母国、前途艰险莫测,而且薪俸微薄,英国上层社会并不看重殖民地总督这个职位,被授予总督也不被看成是多大的荣耀,这样殖民地总督在殖民地总督心目中就很难得到敬重,随着后来政治体制的沿革,殖民地民选议会逐渐居于政治结构的中心地位,连总督的薪水也是有殖民地民选议会支付。在与总督、参事会的斗争中,殖民地民选议会一直是人民的代表,总督及参事会欲推行新政策、征税都必须与殖民地民选议会协商,而且在大多数时候殖民地议会占据上风。殖民地议会桀骜不驯的性格、自治的信仰正是后来联邦各州议会所继承的。再加上英国很少干预北美殖民地内部事务,对于人口流动、政府援助及维护等方面的事情也很少关心,这样就使殖民地的“自我依靠、自我治理和自我维护”的传统得以建立。
随着殖民地经济地位的不断增强,在英法“七年战争”之后,英国开始对北美殖民地实行“新殖民地政策”,发表了《1763年公告》,实行《驻军条例》,并由英国议会通过了一系列征税法案(《糖税法》、《印花税法》、《汤普森法》、《茶叶法》等),激起了北美殖民地的反抗,各殖民地议会依据英国宪政框架内的“无代表不征税原则”,否认新税法的合法性。但英国议会对此不加理睬,又通过四项“不可容忍法令”,加大对北美殖民地自治的侵犯力度。在这种情况下,北美殖民地就超越英国宪政理论,寻求更高、更具普遍意义、更抽象的天赋权利、人民主权说来否定英国殖民统治的合法性。
由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独立革命爆发前,北美13个殖民地,各自都有很悠久的自治历史,每个殖民地都有相当独立完备的殖民地机构;每个殖民地都有相当数量的享有与英国公民一样权利的有着深刻自治习惯的自由人;每个殖民地都有两个基本对立的机构——总督及参事会与殖民地民选议会,其中民选议会管理着各个殖民地的实际事务,并握有实权。每个殖民地人民都深深地把殖民地民选议会当作自己权力的维护者、代言人,民选议会就是其所在殖民地人民自由、权力的化身,因为它是殖民地人民维护自己权利,抵抗英王以及总督压迫的有力工具;同时,它是由殖民地够资格的自由人选举产生,任何决议都要经过它进行广泛、自由的讨论,这实际上说明了殖民地民选议会在实际上最大程度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在独立革命前期及革命的过程中,殖民地民选议会处于宣传自由、独立自治思想,否定英国殖民统治合法性,组织民兵的中心地位。这些殖民地民选议会随着独立革命的胜利、联邦的建立也演变成了各州的议会,但它们的思想习惯、传统经验是一脉相承的,它们对上级政府具有天然的忧惧、天然的对抗同时,也时刻保留着否定上级政府合法性的权利。这些都是州权主义合法性的源泉,州权主义正是依靠这些惯例才大行其道。
‘捌’ 英国对美国的殖民统治时期的历史,要非常详细的
殖民地时代(1493年—1779年)
《五月花号公约》主条目:北美殖民地时代
“在从前无人来到的地方,我们希望移植一个民族。”
十七世纪初,英国开始向北美殖民。最初的北美移民主要是一些失去土地的农民,生活艰苦的工人以及受宗教迫害的清教徒。1620年,他们乘“五月花号(mayflower)”到北美并在船上制定《五月花号公约》。在11月21日于普利茅斯上岸,清教徒与41名自由的成年男人签署共同遵守《五月花号公约》。内容为组织公民团体;拟订法规等。奠定自治政府的基础。
在殖民地时代,伴随着与北美洲原住民印第安人的长期战争,严重的劳力缺乏产生了像奴隶和契约奴役这类的非自由劳力,而英国政府的放任政策则让特有的美利坚精神与文化得以发展出其独特性。万恶的黑奴贸易在美国盛行起来。从1607年到1733年,英国殖民者先后在北美洲东岸(大西洋沿岸)建立了十三个殖民地。由于一、英国移民移民北美是为了追求自由和财富,如被迫害的清教徒和贫农。二、地方政府享受自治权。三、殖民地居民有比英人更广泛参与政治的机会和权利,培养了自治的意识和能力,所以他们相信社会契约中,政府是人民需要保护而得人民支持才组成的。
在十八世纪中期,殖民地的经济,文化,政治相对成熟,殖民地议会仍信奉英王乔治三世,不过他们追求与英国国会同等的地位,并不想成为英国的次等公民,但是此时英法的七年战争结束,急于巩固领土,使向北美殖民地人民征租重税及英王乔治三世一改放任政策,主张高压手段。因此引发殖民地人民反抗,如“没有代表就不纳税”宣言、“波士顿惨案”、“不可容忍的法案”等。于1775年4月在列克星顿和康科特打响“列克星顿的枪声”揭开美国独立战争的前奏。后来,这些殖民地便成为美国北美独立十三州最初的十三个州。
[编辑] 重要历史事件
1619年7月,在弗吉尼亚州詹姆斯敦召开了弗吉尼亚议会,这是世界最早的代议制机构。
1620年11月,一批受英国迫害的清教徒乘着五月花号抵达普利茅斯的港口,共同签署五月花号公约,决定按照多数人的意愿进行管理,建立民治的政府。
1763年,乔治三世禁止北美人民向西拓展,因为避免与印第安人冲突而增加军费。但此时北美人口和地价激增,农民、商人等是希望积极向西拓展。其中反对最力的是乔治华盛顿与富兰克林。
1764-1765年,1764年英国国会通过很多条款来向北美征税及设立海关负责是为弥补七年战争的债;1765年的《印花税法》更为过份,甚至报纸也征税。发表“没有代表就不纳税”宣言,声言殖没有殖民地代表出席英国国会就不会纳税。从此殖民地人民与英国的拉锯不限经济利益,事态升华至政治问题-政府的权力的界定。
1767年英国国会无视北美人民要求,通过“唐申德法案”由北美人民补贴英国本土地税的减免,波士顿和纽约的商人抵制英货,英人出兵波士顿,最后发生波士顿惨案(Boston Massacre)。事情引起反英情绪,英方撤销大部分税款,只保留茶叶税。英方保留茶叶税是为帮助英国东印度公司廉价倾销茶叶。
1773年波士顿茶叶事件
1774年第一次大陆会议,殖民地代表决定终止对美贸易,不接纳“唐申德法案,号召殖民地人民加强武装,准备作战。
1775年列克星顿和康科特战役为八年的美国独立战争作前奏。
1775年第二次大陆会议于费城召开,乔治华盛顿为大陆军队的总司令
1776《常识》(Common Sence)一书出版。作者汤马斯‧培恩(Thomas Paine),在这本小册子中提出殖民地必须独立,原因首先英国剥削殖民地利益;其次,北美洲不是大不列颠的,美洲上是有法国人,德国人等在这新世界追求自由及财富的。这本书在北美洲十分流行,其有很大影响。
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通过《独立宣言》,宣言新国家是独立的,完全脱离英国,目的是为‘图生存、求自由、谋幸福’,实现启蒙运动的理想。
‘玖’ 英国女王究竟是多少个国家的总督
英国女王不是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总督。
因为总督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实际或者名义上的最高的行政长官。
在我国的封建历史上,总督的地位肯定是低于皇帝的。它是由皇帝任命,负责一个地方或者区域具体事务的最高领导人。也许会有名义上的,但地位,肯定是在皇帝之下。
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伊丽莎白二世真的是一个勤奋自信的君主。她用她的方式努力地维持着这个世界的平衡。
‘拾’ 英国统治时期香港特首怎么产生的
英国统治时期,香港那时候没有特首,最高统治代表是香港总督(简称港督),由英国派驻香港的英王代表,共历28任。
香港总督的由来: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将香港割让给英国。1843年,《英王制诰》颁布,宣布设置香港殖民地。
英王是香港的最高统治者,总督则是英王的全权代表,兼任香港三军司令。港督的权力很大,主持香港的行政机关行政局和立法机关立法局,两局的议员都是由港督任命。
直至1991年才有第一次立法会直选选出部分议员。早期的港督都是由英国殖民地部官员出任,1971年以后港督大多是外交官出身(麦理浩勋爵是第一位);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则是政治家,曾任英国保守党党魁。
(10)殖民统治时期英国有多少总督扩展阅读:
香港总督拥有很大的权力,掌管军政大权。
第一,港督兼任香港三军司令,是驻港英军的总司令,而驻港三军(陆、海、空)英军司令通常由英国陆军中将或少将担任,一般也都由港督推荐。这就意味着港督掌握着香港所有的军事权。至于警察,更是掌握港督手中。
第二,港督主持香港行政机关的行政局和立法机关的立法局,并委任两局的议员。出席之外,两局所讨论的一切议案或法案最终需要得到港督同意并签署才可通过(1985年废止)。换句话说,港督在所有议案上有“最终否决权”。
这使得两局在港督施政上,只会担任顾问及辅助角色。
除此之外,港督也是两局(行政局和立法局)的最高长官(1993年废止)。这意味着香港总督同时拥有行政权和立法权,可以随心所欲的做自己所做的事,且不会受到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