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英国贵族是怎样炼成的
不列颠贵族是一个相当复杂系统的等级制群体,其类别、名号和级别屡经变化。从封建贵族出现至今,英国贵族主要包括两类:教会贵族(LordsSpiritual)和世俗贵族(LordsTemporal)。
教会贵族大约出现于公元7世纪,是基督教传播和教会势力扩张的结果。那时,在列国纷争的环境下,求存图霸的国王为获取上帝的庇佑和宗教界的支持,乐意把特权和地产送给教会和修道院,使上层教士同样成为封建领主。而后经过大约一个世纪,英国形成了包括两个大主教区、若干主教区和众多基层教区的宗教管理体系,定下了以后一千多年英格兰教区划分的大致格局,形成了以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长和中下级贵族为序列的教会贵族等级制。同世俗贵族相比较,教会贵族的划分即“教阶制”一直比较清晰。艾特尔雷德在位时(978—1016)的法律规定:除了大主教和主教外,其他各类教士划分为四个等级。而且,这种教阶制一直比较完整地保持到16世纪,后因宗教改革和修道院的解散而变得日益简化。
按照中古大陆各国通行的社会等级制,宗教贵族作为上帝福音的传播者,应为社会第一等级,享有最多的权势。但在英国却不然。例如,当威廉一世在不列颠建立封建君主制时,高级教士和大贵族都是以国王直属封臣、而不是以等级代表的身份由国王召集参加大会议或议会的。原因之一是教会贵族人数较少,总体力量难与世俗贵族相匹敌。
世俗贵族名号和等级制的变化则相当复杂。其一,英国“贵族”的涵义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贵族包括为数较多的中小贵族,而狭义的贵族则主要指能够进入贤人会议、御前会议和上院的高级贵族。其二,英国世俗贵族体制和名号也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大致看来,一千多年间的较大变化有五次。
第一次是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主要是“哥塞特”、“塞恩”的出现。在列国纷争之际,贵族名号曾有种种差异,起初他们被泛称为“贵人”(ealdorman),而后“哥塞特”(gesith)成为流行称谓。他们平时出入宫廷,帮助管理国家,战时聚集国王麾下,筹措谋划,率兵厮杀。可见,他们原是一种类似王室亲兵的军事贵族。就词义来看,“哥塞特”除包含着地位显赫重要的意思之外,还说明他们与国王关系密切,是“首领的扈从”、“国王的友伴”。
大约在9世纪,英格兰贵族的称呼渐渐被“塞恩”(thegn)代替。据考证,塞恩和哥塞特一样,最初的意思也是“伴侣”,即它表明的首先是一种私人关系,而非一种社会名分。但有的学者认为,塞恩的原意是“为他人服役者”,这指明了塞恩的从属地位,并由此可以看出它与哥塞特原意的微妙差别。塞恩服务的对象,可以是国王,也可能是贵族,这意味
着塞恩群体有着等级区别。高级塞恩可以拥有自己的塞恩,数目多少不等。高级塞恩的塞恩在发生政治和军事危机时,可能会“不事二主”,直接反对“主人的主人”——国王。故而,1051年信士爱德华国王在镇压戈德温家族的叛乱时,就要求哈罗德伯爵的塞恩寻找担保人,保证站在国王一边。
在塞恩的称呼流行一段时间后,大约10世纪,越来越多的高级塞恩也被称作ealdormen。其中部分大贵族出身高贵并得到王室重用,常被国王任命为管辖一郡或数郡的封疆大吏,拥有固定封地。于是ealdormen又渐渐具备了“方伯”或“诸侯”的涵义,意为“地方统治者”。克努特在位末年,斯堪底纳维亚的转借词eorl替代了古英语的ealdormen,成为当时地方上统治者的称呼。以后eorl演变为earl,他们的领地或势力管辖范围也由原来的ealdormanties改为earldom。
随着earl使用的增多,诺曼征服前的不列颠世俗贵族在名号上大致被分为两类:其一,以earl称之的大贵族,人数甚少;其二,以塞恩称之的中小贵族。11世纪前期,earl的称号和领地需经国王亲自赐予。
第二次变化是在“诺曼征服”之后。它包含两个方面:盎格鲁-撒克逊贵族体制的毁坏和盎格鲁2诺曼贵族体制的建立。它是通过军事征服和封建主义分封制的建立实现的。
“诺曼征服”之前,诺曼底已有较完善的封建分封制,最高领主威廉公爵把公国全部土地划分为1200个骑士采邑,分给各级封臣,由此形成了一个颇为典型的骑士贵族群体。他们从领主大公那里得到封地,必须为其服役。“诺曼征服”加快了英国新型贵族制度的发展,开创了封建贵族制度的新的兴盛期。威廉一世通过一系列的征讨,全部没收了戈
德温家族和支持哈罗德反抗他的英吉利人的地产。据学者估计,原盎格鲁-撒克逊各级贵族约四千余人,在征服过程中有不少死亡,侥幸未死的也大多逃至大陆或苏格兰。截至1070年,仅有两名英吉利伯爵——沃索夫和高斯帕特利克——继续担任官职。到了1086年,仅有两名英吉利大贵族,即阿登郡的图尔基尔和科尔斯维恩继续侥幸保留了较多的土地①。他们必须向新君表示效忠,尊威廉为最高领主,承认自己的土地名义上是重新受新主封赐的。
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后期,英国封建领有制已有所发展,部分塞恩已经成为高级僧侣和大贵族的附庸。而诺曼王朝又在军事征服的基础上,将“古英国”的政治遗产与诺曼底的封建领主租地制加以结合和调整,取缔了原有贵族体制中的塞恩阶层,代之以骑士为贵族底层的领有制。每个封臣获取封地(连同土地的农奴)后,可以获得相关的收益权,但最高领有权仍属国王。
⑵ 英国的贵族的特征有哪些啊
英国贵族的特征最明显的是对传统的重视吧。正如英国的判例法中还而已找到日耳曼法的痕迹一样,英国是一个注重传统的国家,而他们的贵族表现得尤为明显。观察英国法会发现,他们从来不改变过去的规定,而只是在过去的规定之上增加新的规定,这也表现在英国人的性格上。
⑶ 英国的国旗怎么画
方法如下:
工具/原料:纸、笔、颜料
1、首先画出一个长方形,这是国旗的形状,大家担心画不好的话可以借鉴尺子来画。
⑷ 英国国旗怎么画
画英国的国旗,首先在纸的中间画一个十字,再画十字后面的两条斜线,然后把多余的涂掉,最后再上色。
英国国旗如下图所示:
⑸ 为什么英国中世纪贵族 把脸涂很白 画巨大的痣
英国是学法国人的,当时法国是欧洲的时尚中心,流行浮华的巴洛克风格,衣服使用大量的缎带、复杂的花边;戴假发,女子在面部贴黑痣以增加容貌的魅力成为时尚。
(5)怎么画一个英国贵族扩展阅读
巴洛克(Baroque),是一种代表欧洲文化的典型艺术风格。
这个词最早来源于葡萄牙语(BARROCO),意为“不圆的珍珠”,最初特指形状怪异的珍珠。而在意大利语(BAROCCO)中有“奇特,古怪,变形”等解释。在法语中,“Baroque”成为形容词,有“俗丽凌乱”之意。
欧洲人最初用这个词指“缺乏古典主义均衡性的作品”,其原本是18世纪崇尚古典艺术的人们对17世纪不同于文艺复兴风格的一个带贬义的称呼。而现在,这个词已失去原有的贬义,仅指17世纪风行于欧洲的一种艺术风格。
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的称谓,它在16世纪下半叶在意大利发起的,在17 世纪的欧洲普遍盛行,是背离了文艺复兴艺术精神的一种艺术形式。古典主义者认为巴洛克是一种堕落瓦解的艺术,只是到了后来,才对巴洛克艺术有了一个较为公正的评价。
参考资料网络-巴洛克
⑹ 介绍下英国五级贵族
即 公侯伯子男 五爵!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乍得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着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chy;大公国,Arch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着。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着,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侯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着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在政局动荡、战事连绵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封建君主为了使各级贵族在骑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业、效忠国王,除了利用贵族爵位科赐臣下之外,还别出心裁地设立了划分为不同等级名分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
在英格兰,最着名的勋位是创立于4世纪中叶的嘉德勋位(the Order of Garter)。据传,爱德华三世设立这个勋位是为了纪念一次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在一次庆祝攻陷加莱城的舞会上,姿态秀美的索尔兹伯里女伯爵落下一只蓝色袜带,被爱德华三世捡起,缠在自己的腿上,旁观者见了哄堂大笑,爱德华斥责他们说:“凡是认为这是坏事的人可耻”。以后这句话成为国王在1449年建立袜带骑士团和颁发勋位的格言,它同蓝色袜带和圣乔治十字架图形一起出现在勋章上,激励武士们在战争——当时主要是百年战争——中蔑视死亡,奋勇厮杀。爱德华本人也是袜带骑士团的成员。他与宠爱的武士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多次主持武士们的比武演技,使已经衰落的骑士精神有所振作。并使嘉德勋位成为以后英国最诱人的贵族勋章。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就像莱茵—巴拉定选侯自己是行宫伯爵但还是皇帝的骥厩总管。勃兰登堡侯爵还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样,他们的官衔也成了采邑只是拥有的人太少而没能成为爵号而已)。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中间加中缀词。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按照英国传统,女王(或国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每年大约在20名以内。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长子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自1958年以后,才允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个人。
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直接称呼时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 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勋爵)。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 Lordship”。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他们也都不是贵族。
侯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
人(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勋称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⑺ 英国的国宝怎么画(简笔画)
英国的国宝是知更鸟,知中孙更凯培租鸟的画法详细介绍如下:
1、知更鸟整体外形轮廓需用要铅笔勾勒出来,再用蓝色彩笔从知更鸟的头部涂上色彩,另外知更鸟的羽毛要用蓝色一点点的叠上去。知更鸟身体可以用蓝色彩笔来描绘并加深各个地方的轮廓,脖子的地方以及肚子处的羽毛可以用美丽的粉色上色。
3、知更鸟又称欧亚鸲,属鸫科鸟类。是一种小型鸣禽,约有360多种,分布于世界各地。其专指物种“红胸鸲”是英国的国鸟,驯良而不惧人。它常会飞到园丁身边找虫子吃。至于它在欧洲大陆的近亲,比起它来便要野性得多了。英国人无论到那儿定居,心里总怀念着知更鸟,因而把一些盯兆外表大致相仿,其实种属迥异的鸟类,也称为知更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