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鸦片战争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陪了多少黄金和土地
第一次鸦片战争的《南京条约》:
中英《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史称“五口通商”),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割地。割香港岛给英国,英军撤出南京、定海等处江面和岛屿。
废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自主贸易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需与英国商定;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开始丧失。
以口头协议决定中英民间“诉讼之事”,“英商归英国自理”;中国的司法主权开始受到侵害。
中英两国各自释放对方军民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了《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中俄《瑷珲条约》等和约,太多了不方便表述
㈡ 《南京条约》中赔偿英国2100万元的元相当于多少银子
不一样,《南京条约》中赔偿英国2100万银元
清末中国自铸银币的通称。清代,把外国流入的银铸币称为洋钱,把中国自铸的银币称为银圆(元)。
1911-20年间,上海的米价恒定为每旧石(178斤)6银圆,也就是每斤米3.4分钱;1银圆可以买 30斤大米;猪肉每斤1角2分-1角3分钱;1银圆可以买8斤猪肉;这时“一块钱”大约折合20世纪90年代中期人民币45-50元;折合今(2007年)人民币60—70元。
㈢ 从鸦片战争起清政府一共赔款多少
清政府一共赔偿了列强多少钱?
1841年中英《广州和约》,赔偿英国630万银元,约404万两白银。
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赔偿英国2100万银元,约等于1470万两白银。
1843年中英《南京条约续约》,赔偿英国670万两白银。
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赔偿英国400万两白银。
1858年中法《天津条约》,赔偿法国200万两白银。
1860年中英《北京条约》,赔偿英国1300万两白银。
1860年中法《北京条约》,赔偿法国800万两白银。
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赔偿英国20万两白银
1881年中俄《伊犁条约》,赔偿俄国900万卢布,509万两白银
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
1895年中日《辽南条约》,赔偿日本3000万两白银
1901年中八国联军《辛丑条约》,赔偿4.5亿两白银。赔款年息为四厘(4%),分三十九年还清,本息共计九亿八千二百二十三万八千一百五十两(9亿8223万8150两)。
以上加上利息共计近13亿两白银,这也仅是这几个着名条约的赔款数据,如果全部的不平等条约赔款加起来,数目惊人。这些巨额赔款让大清王朝财力亏空,不得不向列强银行贷款。这些钱扩充了列强的队伍,这些钱加重了国民的负担。日本凭借着从清政府拿到的2.3亿两白银作为军费,迅速的成为军事强国。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国对德、奥宣战后,停止支付对这两国的庚子赔款。同时沙俄宣布暂停“赔款”缓付5年。1924年5月,苏联宣布放弃庚子赔款。1924年底,美国政府宣布第二次退还庚子赔款,把余下的所有对美赔款全数退还。1925年法、日、英、比、意、荷等国都声明退回赔款余额,并订立协议,充作办理对华教育文化事业,或充作外国银行营业费用和发行内债基金之用。这种退回庚款的实际使用,除苏联外都由中外合组的管理委员会主持。实际上中国政府仍必须征收对美、英、日、法、比、意、荷、挪威等国的赔款,支付给这些国家把持的管理委员会。直至赔款支付到1938年时终止,实际共支付赔款六亿五千二百三十七万(6亿5237万)余两,折合银元则约为十亿元。
㈣ 英国船东互保协会船员意外死亡赔偿多少钱
看当时船东和协会签订的吧。。uk协会的责任上限可以达到2000百万美元,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意外死亡这块他们会按照工作时间,年龄职务等作出分析后给予赔付金额。。说实在的具体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听说有的也就赔个几十万。。
㈤ 《天津条约》规定中国向英国赔款为多少
赔偿英国白银400万两
《中英天津条约》
《中英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 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26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天津签订。共五十六款,附有专条。主要内容:(1)英国公 使得住北京,并在通商各口设领事官;增开牛庄、登州、台湾(台南)、潮州、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后来开端口时,牛庄口 岸设在营口,登州口岸设在烟台,潮州口岸设在汕头);(2)耶稣教、天主教教士得自由传教;(3)英国人得住内地游历、通商;(4)英国商船 可以在长江各口往来;(5)中英两国派员在上海举行会议,修改关税税则;(6)中国给英国赔款银四百万两;(7)确定领事裁判权和片面的最惠 国待遇。
㈥ 南京条约赔款多少人民币
(1)割让香港岛;
(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
(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南京条约》为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其与作为附约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即《虎门条约》),产生重大历史影响。
从社会性质上看,《南京条约》的签订,使得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政治上,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完整遭到破坏,开始丧失了政治上的独立地位。经济上,中国的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经济结构,由于战后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入侵而逐渐解体,中国经济也逐渐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的附庸。
㈦ 鸦片战争赔款
一.历次战争后清政府的对外赔款数额
(1)第一次鸦片战争赔款,含《广州和--约》规定的赎城费600万银元,英国商馆损失费62372银元;中英《南京条约》中规定的鸦片烟价600万银元、商欠300万银元、军费1200万银元。
(2)第二次鸦片战争赔款关平银1600万两,含中英《北京条---约》中规定的英军军费银600万两、商亏银200万两;中法《北京条约》中规定的法军军费银700万两、商亏及抚恤费银100万两。
(3)1874年琉球事件赔款①库平银50万两,含中日《北---京专---条》中规定的日本修道筑房费40万两、抚恤费10万两。
(4)1876年马嘉理事件赔款②关平银20万两,含中英《烟台条约》中规定的军费、商欠、抚恤费。
(5)1881年伊犁事件赔款900万银卢布,含中俄《改订条----约》中规定的军费、商亏、抚恤费。
(6)1895年甲午战争赔款库平银23150万两,含中日《马关条--约》中规定的军费2亿两、威海卫驻军费150万两;《辽南条---约》中规定的赎辽费3000万两。
(7)1901年庚子赔款,含《辛丑各国和----约》中规定的偿付诸国赔款关平银4.5亿两;地方赔款16886708两。
(8)1906年拉---萨事件赔款,含中英《续订藏印条---约》中规定的250万银卢比。
以上共计八大笔。
二.近代中国主要战争赔款的实际支付情况
(1)第一次鸦片战争赔款。在中英《南京条----约》中,规定全部赔款于4年内分做7次全部偿清,“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元加息五元”。结果,清政府在1842―1845年如期偿付了这笔赔款。
(2)甲午战争赔款。在中日《马关条---约》中,规定2亿两军费分8次交清,第1次5000万两于批约后6个月内交清,第二次5000万两于批约后12个月内交清,其余分6次交清,自第2年起每年交一次。条---约还规定,“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如从条约批准互换之日起,3年之内,能全数清还,除将已付利息或两年半,或不及两年半,于应付本银扣还外,余仍全数免息”。条---约并规定,第一、二次赔款付清之前,日--本军队暂行驻守山东省-威--海-卫。中国每年支付其军费50万两。为了筹集偿付日本的赔款,也出于免交利息,并尽早撤除驻威海卫日军的考虑,财政困窘的清政府被迫先后于1895年、1896年和1898年订立俄法借款、英-德借款和英-德续-借款合同,共借债约库平银3亿两。
(3)庚子赔款。在1901年《辛丑各国和--约》中,规定中国偿付诸国赔款关平银4.5亿两,以“保票”的形式,按比例数字,交给各国收执。年息4厘,摊还期39年。条--约规定的赔款值与分期摊还本息之和为关平银982238150两。因赔款的支付时间长,过程复杂,庚子赔款的实际支付值与应付本息值出入很大。据江海关档案和旧海关“债赔各款专帐”,以及《辛丑各国和--约》“附件十三·还本息表”(1905年7月至1911年)等资料逐年核算,庚子赔款的实际支付值为关平银668661220两。内含赔款原额、实际补息数额、镑亏数额等项。不少文章将按条约推算出的应付本息值作为庚子赔款值,夸大了许多。
综上所述,近代中国战争赔款总值约为库平银956814007两,合关银941375451两,合1326323847银元。相当于1901年清政府财政收入的11倍。
㈧ 《南京条约》一共赔了多少款,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五口通商。根据条约第二条规定,将中国沿海城市广洲、福州、厦门、宁波、上海 开辟为通商口岸,满足了英国侵略者蓄谋已久的欲望。
(二)强占香港。根据条约第三条规定,把中国香港割让给英国,使得香港成为英国侵略 中国的桥头堡。
(三)勒所赔款。根据条约第七条规定,中国赔偿英国款项总计2100万元,分四年付清, 包括赔偿鸦片费600万元,商欠费300万元,水陆军费1200万元。这笔巨款严重地削弱了清政 府的财政收入,而这一费用必然转嫁到广大劳动人民身上,从而进一步加重了人民的灾难。
(四)协定关税。根据条约第十条规定,中国向英国商人征收进出口货物税,必须同英 国政府商议。协定关税是近代中国工业不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其它问题。英国可以在通商口岸派设邻事、管事等官;废除广东公行制度;释放卖国汉奸;英国管员与中国官员平等往来;英军占据中国的地区,直至清政府付清赔偿款项后才撤离等。
㈨ 英国的惩罚性赔偿适用于什么范围
在英国,第一个关于惩罚性赔偿的重要案例是1763年结案的Wilkes诉Wood案。惩罚性赔偿被施加于一个出版商。大法官解释到,惩罚性赔偿满足了受害者,惩罚有过错的一方,防止该行为在将来的发生,并且体现了陪审团对不当行为的厌恶。在当时,法官一般对侵权案件施以惩罚性赔偿,包括袭击、错误囚禁、诽谤、引诱、恶意诉讼、以及过失。当时,这时候的惩罚性赔偿并没有在合同违约案件中适用。
在1964年,英国上议院在Rookes诉Barnard案件中大大地限制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在该案件中,原告声称一个贸易委员会的错误地导致了他被雇主解雇。陪审团判决了7500英镑的惩罚性赔偿给予原告,当时上诉法院改变了判决,认为该委员会没有进行任何的侵权行为。英国上议院认为该判决关于责任的内容是合适的,但对于赔偿的问题另外进行了审批。
对于惩罚性赔偿的问题,Devlin大法官认为,只有在三大类的案件中,惩罚性赔偿才是适当的:
(1)政府工作人员而为的压制性的、武断的、或者不合宪的行为导致的案件;
(2)被告的行为经计算可以盈利,从而超过了对原告的补偿;
(3)法律明确规定的惩罚性赔偿。
为了符合第一大类的要求,一个案件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必须存在压制性的、武断的、或者不合宪的行为。上诉法院认为,这些词应该被分离地来理解。即时一项行为既不是压制性的,也不是武断的,但如果是不合宪的,仍然可以满足第一大类案件的要求。其次,该行为必须是由正在行使的政府权力所为。上诉法院详细地解释了这个要求,其认为第一大类的行为可以被解释为包括警察、地方政府官员及其他官员的行为。
至于第二大类的案件,行为计算的结果是盈利。Devlin大法官解释到,该类并不是限定在严格的赚钱的意义上。它扩展至任何被告试图以原告之物为成本获取利益的行为,而不管实际上他是否能够得到。如果仅依据侵权进行补救不充分,惩罚性赔偿可以在任何必要的时候对错误行为者进行教育。
第三大类指的是惩罚性赔偿在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是被允许的。由于很少有法律包括这样的授权,所以这样的惩罚性赔偿主张是极少见的。
在1993年,AB诉South West Water Services案件中,上诉法院极大地限制了惩罚性赔偿的案件类型。他们认为公共损害行为不能支持惩罚性损害赔偿。他们分析,一项侵权行为为了满足Rookes案件中要求的前两项条件,必须是在Rookes案件之前,便可以施加惩罚性赔偿。而公共损害在1964年以前并没有被施以惩罚性赔偿,所以不能提出这样的主张。
AB案把第一大类的案件限制成仅包括恶意追诉、非法监禁、袭击和殴打。此外,把第二大类的案件限制为仅包括诽谤、侵入土地、对业务的侵权性干扰。因此,惩罚性赔偿在一些案件中便不能适用,比如疏忽、公共损害、欺诈、专利侵权,以及基于性别、种族、能力的非法歧视。
2001年,英国上议院在Kuds案件中否认了这些限制。该案件中,原告控告一治安巡警,理由是不当的职务行为,并且提出了惩罚性赔偿的要求。初审法院认为,该不当职务行为并不是1964年以前可以施加惩罚性赔偿的行为,所以拒绝了原告的诉求。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原告于是上诉到上议院。
英国上议院认为,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并不应该仅限制在1964年以前便存在的行为种类之内。上议院认为这样的要求是非理性的。Slynn大法官解释,在旧的制度下,一项惩罚性赔偿的请求能否被支持,并不是基于一定的原则,而是基于诉讼的具体情况。他还补充到,这样一项严格的规则会限制法律将来的发展。上议院的结论是,决定一个案子是否可以支持惩罚性赔偿,其重点不是行为的原因,而是侵权行为当时的情况是否符合惩罚性赔偿的三大类要求。
Kuds案件的决定很大程度上扩展了惩罚性赔偿可能适用的范围。一般而言,原告可以在任何侵权案件中要求惩罚性赔偿,只要当时的事实显示该案件符合三类要求的任何一种。这些侵权案件包括疏忽、以及因性别、种族、能力引起的不法歧视。但是,合同违约案件仍然排除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在英国,关于惩罚性赔偿还存在六项限制性规定。第一项是“当且仅当”测试。法官可以在“当且仅当”补偿性赔偿不能完全惩罚被告方、阻止他人类似行为、以及表现法庭对该行为的厌恶时,判决惩罚性赔偿。第二,原告必须是被告不当行为的受害者。第三,如果被告方已经因其错误行为受到处罚,则再施加惩罚性赔偿便不再适当。这项原则建立在一个人不应因同一行为受两次处罚的理念之上。第四,共同原告人的存在可能会限制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规定这项限制是因为,在存在共同原告的情况下,可能有些原告不知情,或者他们没有到法院起诉,或者他们不是压制性、武断或不合宪行为的受害者,所以,法庭无法在他们当中进行一个合适的赔偿金的划分。第五,如果被告是依诚信而行使,则再施加惩罚性赔偿便不正当。第六,如果原告的行为导致了或者部分导致了不当行为的发生,则他的行为可能排除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至于惩罚性赔偿的额度,法院曾考虑过各种因素来决定赔偿数额,包括被告的财产状况、是否有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参与、是否原告的行为加剧了行为的发生,等等。在英国,陪审团评估惩罚性赔偿的数额时,传统的做法是,仅提供一个合适的赔偿数额的一般原则。但在1997年,上诉法院在Thompson案中,指导法官在帮助陪审团决定惩罚性赔偿数额时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上诉法院认为,审理法官应该向陪审团解释:
(1)原告已经就其所受损害得到了补偿,而且任何补偿性的或者额外的赔偿都是对被告的一种惩罚方法。
(2)陪审团应当仅在基本的或者额外的赔偿不足以惩罚被告压制性、武断或违宪行为的情况下,才处以惩罚性赔偿。
(3)惩罚性赔偿对于原告方是一笔额外之财,而且应该考虑到该数额将无法再由警方用于公共利益。
(4)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应该不比对被告行为处以刑罚的数额更大。
上诉法院同时列出一些框架,指导陪审团用以决定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的合适数额。法院认为惩罚性赔偿在这些案件中的数额不应少于5000英镑。事实上,法院注意到如果数额小于这个数的话,惩罚性赔偿便不恰当了。它补充到被告的行为尤其应受到谴责,可以施以多大25,000英镑的惩罚性赔偿金,同时50,000英镑是该赔偿金的上限。此外,上诉法院认为如果惩罚性赔偿超过了基本损害赔偿的三倍,则不太适当,除非损害赔偿的数额相当有限。
在英国,极端的惩罚性赔偿金是被禁止的。因为英国法院传统上对陪审团的决定表现出极大的尊重,他们极少会因过分的惩罚性赔偿金而取消陪审团的决定。一项惩罚性赔偿一般不能被撤销,除非它的数额过于巨大,以致12个理性的人不应该合理做出这样的决定,或者在该数额和案件的事实之间无法实现合理的比例。但是,在1990年的法院和法律服务法案中,上诉法院被赋予一项权力,可以撤销陪审团决定的数额,并另外决定一个数额,只要上诉法院发现陪审团的数额过于巨大。在这项变化之后,在大量和不适当高额赔偿金有关的案件中,上诉法院对赔偿数额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很多案件中大大减少了惩罚性赔偿金的数额。
总的来说,应该体现出一种趋势,即扩大惩罚性赔偿适用的范围,但对其数额进行限制。为了减少决定数额的任意性,法院也在努力指导评估赔偿金数额的陪审团和法官。
㈩ 庚子赔款,各国最终拿到了多少
赔偿各国关平银4.5亿两,年息4厘,分39年还清,本息合计982238150两,以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抵押,通商口岸的常关也归海关管理。这项巨额赔款使中国社会经济进一步半殖民地化。各国的分配率以俄国最多,计28.97%,德20.02%,法15.75%,英11.25%,日7.73%,美7.32%,意5.91%,比1.89%,其余都不足1%。还本付息定在上海办理,先由汇丰、德华、道胜、汇理、正金五银行经收。次年美国花旗银行在上海设行,参加组成银行委员会,所收本息摊交各国所定银行。清政府以关税收入仅能抵偿旧借外债,为筹还赔款计,将年额2121万余两摊派各省、关,从而引起田赋、丁漕、粮捐、契税、当税、盐斤加价、关税、厘金、统税和各种苛捐杂税的不断增加。在偿还该赔款时银价跌落,各国坚持按“应还日期之市价易金付给”,到1905年,镑亏积欠120万英镑(合银800万两)。4月26日清政府为支付这项差额,向汇丰银行借款100万英镑,年息5厘,20年还清,本息合计1525000镑。以关税及山西省烟酒税厘金作抵,债票按97%在伦敦发行,市价 99%~103%。这项借款实际是庚子赔款的追加负担。
1909年起,美国将所摊浮溢部分本利退回,充作留美学习基金,到1924年6月退回余款本利1250余万美元,作为中国教育文化基金。1917年12月起,大部庚款缓付5年,德奥部分因战败取消,和俄国缓付部分,都拨作国内公债基金。1924年5月底苏联政府声明放弃俄国部分庚款,于清偿所担保债务后,完全充作提倡中国教育款项。1925年法、日、英、比、意、荷等国都先后声明退回赔款余额,并订立协议,充作办理对华教育文化事业,或充作外国银行营业费用和发行内债基金之用。这种退回庚款的实际使用,大都由中外合组的管理委员会主持。
1911年初,利用庚款而专门为培养赴美留学生的清华留美预备学校正式成立。在清亡以后继续利用庚子赔款选拔留学生。1924年,美国国会通过决议,将其余的庚子赔款用于中国,成立“中国文教促进基金会”(或称“中国基金会”),掌管的金额为1254·5万美金,北洋政府任命了由10名 中国人和5名美国人组成的托管董事会。其中的相当部分金额以奖学金的方式提供给清华大学。1949年掌管“清华基金”的杰出教育家梅贻琦先生到台湾后,又利用这笔款项创办了新竹清华大学。
随后,英国、俄国等国也有庚子赔款,也是用于教育,具体多少钱无法准确核实了。
以下是详细资料。
1900年,中国的庚子义和团运动引致八国联军武力干涉。1901年9月7日上午,清廷全权代表奕匡和李鸿章与11国代表签定了《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第六款议定,清政府赔偿俄、德、法、英、美、日、意、奥八国及比、荷、西、葡、瑞典和挪威六“受害国”的军费、损失费4亿5千万两白银,赔款的期限为1902年至1940年,年息4厘,本息合计为9亿8千万两,是为“庚子赔款”。其中俄国以出兵满洲,需费最多,故所得额最大,为1亿3037多万两。中国当时的人口大约45000多万人,庚子赔款每个中国人被摊派大约一两银子。
《辛丑条约》中规定,清政府向西方八国共赔款白银4亿5千万两,美国应得到其中的3200多万两,折合美金2400多万元。
1904年12月上旬,中国驻美公使梁诚就中国的赔款是用黄金还是用白银一事,与美国国务卿海约翰据理力争。谈话间海约翰透露出一句:“庚子赔案实属过多---”这一信息立刻被梁诚捕捉。这说明美政府已发现其有关部门在上报庚子之乱的损失之中,有“浮报冒报”的现象。梁诚非常机敏地放弃了谈判战略,不再去和海约翰纠缠赔款用金还是用银的了,而是“乘其一隙之明,籍归已失之利”。于是他不放过任何机会,在美国国会及议员中四处游说退还不实赔款。
1906年初美国伊利诺大学校长爱德蒙·詹姆士送呈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一份备忘录,要求美国政府加速吸引中国留学生到美国去。同年3月6日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到白宫进谒罗斯福总统。他建议总统将中国清政府的庚子赔款退还一部分,专门开办和津贴在中国的学校。1907年明恩溥发表《今日的中国和美国》一书,他在书中指出,应该多让一些中国知识分子去美国留学。
在明恩溥等人的推动、鼓吹下,罗斯福给国会提出了一个谘文,指出:"我国宜实力帮助中国厉行教育,使此巨数之国民能以渐融洽于近世之境地。援助之法宜招导学生来美,入我国大学及其它高等学社,使修业成器,伟然成才,谅我国教育界必能体此美意,同力合德,赞助国家成斯盛举。"
1908年5月25日,美国国会通过罗斯福的谘文。同年7月11日,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向中国政府正式声明,将美国所得“庚子赔款”的半数退还给中国,作为资助留美学生之用。留下的那部分“实应赔偿”,内容包括美国出兵中国的军费赔偿及美在华商人与传教士的损失赔偿。
当时为什么美国人想用退赔的庚款办学呢?美国伊里诺大学校长詹姆士在1906年给罗斯福的一份备忘录中声称:“哪一个国家能够做到教育这一代中国青年人,哪一个国家就能由于这方面所支付的努力,而在精神和商业上的影响取回最大的收获。”“商业追随精神上的支配,比追随军旗更为可靠。”因此他敦促美国政府采取措施通过吸引中国留学生来造就一批为美国从知识和精神上支配中国的新的领袖。
1908年10月28日,两国政府草拟了派遣留美学生规程:自退款的第一年起,清政府在最初的4年内,每年至少应派留美学生100人。如果到第4年就派足了400人,则自第5年起,每年至少要派50人赴美,直到退款用完为止。被派遣的学生,必须是“身体强壮,性情纯正,相貌完全,身家清白,恰当年龄”,中文程度须能作文及有文学和历史知识,英文程度能直接入美国大学和专门学校听讲,并规定他们之中,应有80%学农业、机械工程、矿业、物理、化学、铁路工程、银行等,其余20%学法律、政治、财经、师范等。
同时,中美双方还商定,在北京由清政府外务部负责建立一所留美训练学校。于是,1909年6月,北京设立了游美学务处,这就是清华大学的雏形。1909年8月,内务府将皇室赐园---清华园,拨给学务处,作为游美肆业馆的馆址,学务处在史家胡同招考了第一批学生,从630名考生中,录取了47人,于10月份赴美。这就是后来庚款留美学生的由来。
1910年8月又举行了第二次招考。400多人应考,最后录取了70人。这第二批庚款留美学生中,后来出了一个大名鼎鼎的胡适,他当年考了个第55名。同榜中还有后来的语言学家赵元任、气象学家竺可桢等。
1911年初,利用庚款而专门为培养赴美留学生的清华留美预备学校正式成立。在此后十多年间,据统计,由清华派出的留美学生就达1000多人。1928年8月17日,清华学校改名为清华大学,罗家伦出任校长。那一年开始公开招考留美公费生。1933年,又开始公开招考第一批庚款留英学生。
美国的退款,产生了很大的国际影响。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北京政府于1917年8月对德奥宣战,并停付庚款。大战平息后,中国也涉足于战胜国的地位,各国都表示愿与中国“友好”,以便用和平的办法维护和扩张其在华利益,所以都紧步美国的后尘,陆续放弃或退回了庚子赔款余额。退款被广泛地应用到中国的教育文化事业和实业中。只有日本分文不退,用这笔钱财发展军备,建立教育,遂速成为20世纪的强盛帝国。
1924年,美国国会通过决议,将其余的庚子赔款用于中国,成立“中国文教促进基金会”(或称“中国基金会”),掌管的金额为1254·5万美金,北洋政府任命了由10名 中国人和5名美国人组成的托管董事会。其中的相当部分金额以奖学金的方式提供给清华大学。由于这样的一种特殊的经费来源和运作模式,清华从创建伊始,在诸多方面就已经具备了自己的一些特别的优势和办学条件,也因此而有别于国内的其他大学。这样的环境也给了梅贻琦治校在客观上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提供了必要的办学条件。国外的历史学家评论道:“清华其成功的一大秘诀是,当其他院校求助于军阀政 权不稳定的施舍时,清华的年度预算是有保障的。”(4)这种观点虽暗含夸大美国所起 的作用之意,但基本还是公允的。
在中国科学院院士中,“清华人”几近三分之一。1949年掌管“清华基金”的杰出教育家梅贻琦先生到台湾后,又利用这笔款项创办了新竹清华大学。
由于清华的经费来源较为充裕,使其办学亦有相当的自主性,这些条件又对治校方面自然产生一些影响,促进了清华在学校的管理制度方面和运行机制上逐渐地形成一套独立的、具有清华自身特点的东西,并由此产生了一些特殊的体制和风格,乃至后来清华校风与学风的逐步形成,都与此有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而这种特征较明显的反映出来的一个例证,即是20-30年代初期,清华大学出现的几次大规模的学校风潮。其中,清华校长多次易人,竟有十几任之多,甚至出现清华几年没有校长,由校务会 议维持的尴尬局面。
美国用心良苦的教育计划,成效卓然。考取庚子赔款(胡适是第二批)而留美的中国学生,在后来的几十年间成了中国学术界最闪亮的明星,而他们的言传身教,又深深地 影响了后来者。
到了30年代,美国已超过日本,成为中国留学生最多的国家。而同时,美国人在中国建立了12所教会大学,这其中包括赫赫有名的燕京大学。教会医院则出现了协和医院,洛克菲勒基金会则资助了中国学者们的农村调查与考古行动。
1926年初,英国国会通过退还中国庚子赔款议案(退款用于向英国选派留学生等教育项目),即派斯科塞尔来华制定该款使用细则。当时,胡适是“中英庚款顾问委员会”中方顾问1917年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和]命成功后,苏俄政府宣布放弃帝俄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包括退还庚子赔款中尚未付给的部分。俄国人在中国的特权也将取消,而所有这些的交换条件只有一个:北洋政府承认新生的苏维埃政权。 1924年5月,两国签订《中俄协定》,其中规定退款用途,除偿付中国政府业经以俄款为抵押品的各项债务外,余数全用于中国教育事业,由中苏两国派员合组一基金委员会(俄国退还庚子赔款委员会)负责处理。
法国庚款退还余额总数为39·158万余法郎,折合美金为7·555万余元。此项余额总数,按照协定自1924年l2月1日起,至1947年止。逐年继续垫借中法实业银行,作为该行发行五厘美金公元担保。而中法实业银行即以此项美金债权,充作四项费用之用:1.换回远东债权人所持之无利债券;2.办理中法间教育及慈善事业;3.代缴中国政府未缴清之股本余额;4.拨还中国政府所欠中法实业银行贷款。
1920年初,李石曾与蔡元培、吴敬恒,利用庚子赔款,创办中法大学于北京。先生任董事长,蔡元培任校长。同年冬,蔡元培与先生再度赴法,与法国里昂市长赫礼欧,里昂大学医学院院长雷宾等,合作设立里昂中法大学协会,决 定在里昂成立中法大学
快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