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英国国王如何命名
詹姆士一世的儿子叫查理一世,说明查理一世的名字中有查理这两个字。而詹姆士二世之所以叫詹姆士二世,是因为他名字中有詹姆士,而他的爷爷是詹姆士一世,所以他就叫二世。但是如果詹姆士二世的儿子的名字中没有和父亲、爷爷、太爷爷一样的名字的话,他可以根据自己的名字再另外用个称号。
英国国王都喜欢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一连串的称号。比如,现为英国君主伊丽莎白二世的全称是“托上帝洪福,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以及其他领土和领地的女王,英联邦首脑,信仰的保护者伊丽莎白二世”。
这些长长的称号主要是用来宣示英王至高无上的权威,也表明当朝者所统治的疆域范围。历史上,英国国王的称号曾有多次更改,这在某种程度上折射了英国所走过的兴衰历程。
我们知道,大不列颠由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三部分组成。最早时,英国国王其实只是指英格兰国王。
1066年,英王爱德华(1042—1066年在位)死,因无子嗣,其表外甥、法国大封建主诺曼底公爵威廉声称爱德华生前曾经答应让他继承英国王位,纠集诺曼底贵族和来自法国各地的骑士,在教皇的支持下渡海征服了英国。
随后他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冕为英国国王,称威廉一世(1066—1087年在位),建立了英国第一个封建王朝——诺曼王朝(1066—1154),并同时以法王附庸的身份领有诺曼底。他的称号为:“蒙上帝恩赐的英格兰国王,诺曼底公爵威廉一世”。
1154年,亨利二世(1154—1189年在位)加冕为英王,建立“安茹王朝”(1154—1399),又称“金雀花王朝”。在此前的1150年,亨利已是诺曼底公爵;他的父亲是法国安茹伯爵,1151年他继承了其父的爵位;1152年通过联姻,他又领有阿奎丹等地。
因此,在他继承英国王位后,他的称号中加入了阿奎丹公爵和安茹伯爵两个爵位。至亨利的儿子约翰成为英王时,爱尔兰也在英国控制之下,所以约翰的称号中又增加了“爱尔兰领主”一项,其全称为“蒙上帝恩赐的英格兰国王、爱尔兰领主、诺曼底和阿奎丹公爵、安茹伯爵”。
1327年,爱德华三世(1327—1377年在位)即位。此后,他一直想以法王外甥的身份继承法国王位,于是把自己的称号定为“蒙上帝恩赐的英格兰、法兰西国王,爱尔兰领主爱德华三世”。
为了争夺阿奎丹地区,英法两国进行了持续100多年的战争,史称“百年战争”(1337—1453)。尽管这场战争以英国失败而告终,但在爱德华三世之后的三个多世纪中,英王在自己的称号中一直保留着“法兰西国王”的头衔。
16世纪初,亨利八世(1509—1547年在位)即位。他于1543年促使国会通过《至尊法案》,进行了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创立英国国教。从他开始,英王称号增加了一个头衔——“信仰的保护者”。
1603年,英女王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死,因无子嗣,由其远亲,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继承王位(英格兰国王,称詹姆士一世,1603—1625年在位),开始了英国的斯图亚特王朝统治时期。他的称号为“蒙上帝恩赐的大不列颠、法兰西和爱尔兰国王,信仰的保护者”。
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1649年英王查理一世被处死,英国宣布成立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专政的共和国,君主制一度被取消。到1660年,流亡法国的查理二世被迎立为英王,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查理二世为了取得法国的援助,取消了国王称号中“法兰西国王”的头衔。
1801年,英国与爱尔兰签订同盟条约,成立“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当时英王乔治三世(1760—1820年在位)的头衔为“蒙上帝恩赐的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国王,信仰的保护者”。
维多利亚女王(1837—1901年在位)统治时期,英国建立了庞大的殖民体系,其中包括整个印度;1876年,维多利亚女王加冕为“印度女皇”。
至1902年,其子爱德华七世(1901—1910年在位)加冕为英王时,他的称号为“蒙上帝恩赐的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和所有大不列颠海外自治领的国王 ,信仰的保护者,印度皇帝爱德华七世”。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大英帝国衰落,其殖民体系开始动摇。英国政府被迫在1921年12月与爱尔兰签订条约:允许爱尔兰南部26个郡成立“自治邦”,享有自治权;北部6个郡划归英国。这样,英国国名改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王的称号也相应改变。
1931年“英联邦”成立,英国海外自治领成为联邦内独立成员,与英国具有平等地位,英王称号中“海外自治领的国王”头衔只好除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亚、非、拉民族独立运动蓬勃发展,1947年印度宣布独立,英王称号又取消了“印度皇帝”的头衔。
给皇家宝宝取名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比如说,取个“苹果公主”、“狐狸王子”之类的肯定不合适吧。一般来说,取名无非是三项原则:向合适的人致敬、紧跟潮流还有遵循传统。
英国王室给宝宝取名恐怕要先翻族谱。对于这一点,剑桥公主的名字已经体现得淋漓尽致。她哥哥剑桥王子的名字“乔治·亚历山大·路易斯”亦是如此:“路易斯”就是为了纪念威尔士亲王最爱戴的叔父——路易斯·蒙巴顿公爵。
“夏洛特”这个来源于法语的名字,是“柔弱”、“自由人”的意思。这个名字在英国很受欢迎,在2013年的调查中,“夏洛特”在英国最受欢迎的名字排名中位居第21位,它曾在2000年一度攀升到第4位。
“紧跟潮流”这一点很好理解,1930年玛格丽特公主出生的时候,玛格丽特这个名字是当时第5流行的名字。至于安妮公主的名字,至今还是英国最受欢迎的女孩名字前100位呢。
据《每日邮报》报道,女王曾否决爱德华王子要给他儿子取名为“西奥多”的建议,因为女王喜欢更传统一些的名字。
虽然很多现代英国人都“听音”起名,其实每个名字背后都有不同的社会阶级意义。比如,“泰勒”经常让人想起酒馆的守门人,“史密斯”代表铁匠,“乔治”在十字军东征时开始流行起来,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这就是为什么英国历史上有6位国王取名“乔治”,却没有一位国王叫“泰勒”的原因了。
正因为王室成员取名讲究很多,历代王室成员重名度高。比如,英国王室颇为有趣的一个现象就是“爱德华”和“乔治”轮流掌权。
② 为什么英国的什么东西都冠以皇家名号
英国的国家政体是君主立宪制,它名义上仍然是在女皇的统治下,重大事件、名称都应被冠以皇家的名义,这是一种荣誉,也是他的传统。女皇是国家的象征,全国都是皇家的天下和臣民,当然没有不是皇家的了(因为她是国家的象征)。但现在实际上的政府机构是内阁,最大的官员是首相,处理全国的行政、国际的外交事务等,女皇只有名义上的最高地位
(日本虽也有天皇,但不常冠以皇家的名号。二战时投降书是天皇宣布的)
③ 英国王室中的“世”是怎样排列的
这很简单.
一个名字,如果这个国王或女王是第一个叫的,那么这个人就叫××一世;第二个有同样叫此名的,就称二世,以后以此类推.
比如,现任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是因为在他之前还有位女王也叫伊丽莎白,即在英国历史上大大有名的伊丽莎白一世.
伊丽莎白一世的老爸叫爱德华八世,那是因为在此他之前有八位国王也叫爱德华.
当然爱德华一世至爱德华八世他们也不一定是父子关系.可能隔好几代,甚至不是同一王朝的.
④ 英国国王的来历和含义是什么
诺曼王朝
1、威廉一世(征服王)(法文:Guillaume le Conquérant; 英
威乎做岁廉一世
语胡纯:King William I The Conqueror; 拉丁文:Willielmus Rex Anglorum,1028年9月-1087年9月9日)诺曼底公爵(1035年-1087年)、英格兰国王(1066年-1087年在位)。
2、威廉二世·鲁弗斯(英文名William II Rufus,约1056年~1100年8月2日),英格兰国王,由1087年到1100年在位。
3、亨利一世Henry I (1068年—1135年12月1日),英格兰诺岁睁曼底王朝国王(1100年—1135年在位)。
4、斯蒂芬(英文名Stephen,1096年~1154年10月25日),英格兰国王,由1135年到1154年在位。
安茹王朝
1、亨利二世(短斗篷)Henry II Curmantle(1133年3月25日—1189年7月6日)是英格兰国王(1154年—1189年在位),他也是法国的诺曼底公爵(1150年起)、安茹伯爵(1151年起)和阿基坦公爵(1152年起)。
2、理查一世(Richard I,1157年9月8日-1199年4月6日),又名狮心王理查(Richard the Lionheart),是英国金雀花王朝的第二位国王,他在位期为1189年至1199年。
3、约翰(英文名John,1166年或1167年12月24日~1216年10月18日或19日),英格兰国王,由1199年到1216年在位。
4、亨利三世(英文名Henry III,1207年10月1日~1272年11月16日),英格兰国王,由1216年到1272年在位。虽然他的在位时间相当长,他是英格兰历史上最无名的国王之一。
5、爱德华一世(英文名Edward I,1239年6月17日~1307年7月7日),英格兰国王,由1272年到1307年在位。
6、爱德华二世(英文名Edward II,1284年4月25日~1327年9月21日),英格兰国王,由1307年到1327年在位。
7、爱德华三世(英文名Edward III,1312年11月13日~1377年6月21日),英格兰国王,1327年到1377年在位。
8、理查二世(英文名Richard II,1367年约1月6日~1400年2月14日),英格兰国王,由1377年到1399年在位。
兰开斯特王朝
1、亨利四世(英文名Henry IV,1367年4月3日~1413年3月20日),英格兰国王,由1399年到1413年在位。
2、亨利五世Henry V(1387年8月9日或9月16日—1422年8月31日)英格兰兰卡斯特王朝国王(1413年—1422年在位)。
3、亨利六世Henry VI (1421年12月6日—1471年5月21日或5月22日)兰卡斯特王朝的最后一位英格兰国王(1422年—1461年;1470年—1471年)。
亨利三世像
约克王朝
1、爱德华四世(英文名Edward IV,1442年4月28日~1483年4月9日),英格兰国王,由1461年3月4日到1483年4月9日在位。
2、爱德华五世(英文名Edward V,1470年11月4日~约1483年),英格兰国王,1483年在位。
3、理查三世(英文名Richard III,1452年10月2日~1485年8月22日),英格兰国王,1483年到1485年在位。
都铎王朝
1、亨利七世(英文名Henry VlI ,1457年1月28日~1509年4月21日),英格兰国王,1485年8月22日到1509年4月21日在位。
2、亨利八世(生于1491年6月28日–卒于1547年1月28日)是英国都铎王朝的第二位国王,亨利七世次子。他自1509年4月22日开始在位。
3、爱德华六世(英文名Edward VI,1537年10月12日~1553年7月6日),英国国王,1547年1月28日到1553年7月6日在位。
4、琴·格蕾或者简·格雷(可能1537年10月12日出生,1554年2月12日逝世)是一位英格兰女王。她在位仅于1553年内数日。但她的女王地位有争论(在位只有九天,一般不正式算作英国女王)。
5、玛丽一世,(Mary I, 1516年2月18日-1558年11月17日)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理论上她是从1553年7月6日, 实际上从7月19日在位一直到1558年11月17日她去世时)。
6、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I,1533年9月7日出生于格林尼治,即今日伦敦的格林尼治,1603年3月24日逝世于萨里),于1558年11月17日至1603年3月24日任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是都铎王朝的第五位也是最后一位君主。
3大·联合王国
斯图亚特王朝
1、詹姆士一世(英文名James I,1566年6月19日~1625年3月27日),英国国王,1603年3月24日到1625年3月27日在位,并成为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英文名James VI),1567年7月24日到1625年3月27日在位。
2、查理一世,英国斯图亚特王朝的国王(Charles I,无头查理,1600~1649,1625~1649在位)。詹姆斯一世之子。他与议会的矛盾激化,在与议会的战争中失败被砍头。
3、查理二世(King Chales II,复辟,1630~1685,1660~1685在位)
4、詹姆斯二世(KING JAMES II,1633~1701,1685~1688在位)
5、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King William III,1650~1702,1689~1702在位, Queen Mary II,1662~1694,1689~1694在位)
6、安妮女王(Queen Ann,1665~1714,1702~1714年在位)
汉诺威王朝
1、乔治一世(King George I,1660~1727,1714~1727在位)
2、乔治二世(1683~1760,1727~1760在位, George II)
3、乔治三世(King George III,1738年6月4日-1820年1月29日,1760年~1820年在位)是英国及爱尔兰的国王,汉诺威王朝的第三任君主。乔治二世的孙子,1760年即位,直到1820年去世,终年81岁。
4、乔治四世( King George IV,1762~1830,1820~1830在位)
5、威廉四世(King William IV1765~1837,1830~1837在位)
6、维多利亚女王(Alexandrina Victoria 1819年5月24日 - 1901年1月22日,1837年~1901年在位) 是英国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也是第一个以“大不列颠和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和“印度女皇”名号称呼的英国君主。
哥达王朝
爱德华七世(King Edward VII,1841~1910,1901~1910在位)
温莎王朝
1、乔治五世( King George V1865~1936,1910~1936在位)
2、爱德华八世(King Edward VIII1894~1972,1936年在位11个月)
3、乔治六世(King George VI,1895年12月14日~1952年2月6日),原名艾伯特·弗雷德里克·阿瑟·乔治·温莎(1)(Albert Frederick Arthur George Windsor)英国国王,1936年12月11日至1952年2月6日在位。他是最后一位印度皇帝(1936-1947)、最后一位爱尔兰国王(1936-1949),以及唯一一位印度自治领国王(1947-1949)。
4、伊丽莎白二世女王陛下(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II,生于1926年4月21日,1952年2月6日即位),全名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Elizabeth Alexandra Mary Windsor),现任英国君主,是英国和英联邦15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同时也是英格兰教会的最高首领。她的头衔全称为“承上帝洪恩,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其国土和领地之女王,英联邦元首,(基督教)信仰的保护者”。她于1953年6月2日加冕,是现今在位时间第三长的国家元首,在她作为国家元首的国度中大约生活着1.25亿人。
⑤ 请问英国的君主如何命名的就像詹姆士一世统治国家,但后来为什么变成了查里一世为什么要更改名号
按照家族中的同名的辈分来排,如 詹姆士一世本来是苏格兰国王时,叫 詹姆士六世,因为在苏格兰中他家历史已有五个人叫詹姆士,所以他是六世.同理在他被任命为英格兰国王时他是第一个人叫詹姆士,所以他叫一世.
PS: 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不是一个人 詹姆士一世是查理一世父亲
⑥ 英国皇室的称谓有哪些
1. 皇帝 :
2. 国王:
3. 大公:
4. 亲王:
5. 公爵;
6. 侯爵:
7. 伯爵,
8. 子爵,
⑦ 英国的爵位是如何分级的
英国是一个讲究头衔和誉称的国家,因此在与英国人的交往中,或在我们的英语实践中,了解一些有关英国爵位的头衔和誉称的知识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按照英国传统,女王(或国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每年大约在20名以内。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长子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自1958年以后,才允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个人。
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直接称呼时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 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勋爵)。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 Lordship”。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他们也都不是贵族。
侯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
人(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勋称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⑧ 英国的勋爵怎样划分又代表什么那个等级最高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现在按照英国传统,女王(或国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每年大约在20名以内。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
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长子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自1958年以后,才允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个人。
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直接称呼时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 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勋爵)。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 Lordship”。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他们也都不是贵族。
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人(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勋称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
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英国的男爵出现于11世纪。
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乍得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着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chy;大公国,Arch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着。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着,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
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着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