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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议会大选在哪里举办

发布时间:2022-03-02 11:20:32

‘壹’ 现代英国的议会、内阁到底是怎么进行选举的

英国是议会内阁制。内阁由议会下议院产生。议会下议院由选举产生,下议院代表人民行使主权。因此内阁是必须得到下议院多数支持的。从这里出发,内阁是由下议院多数党或者党派联盟组阁。女王的职责是象征性的和荣誉性的。女王必须召见多数党领袖,然后授权他组阁。
如果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首相或者宣布内阁总辞职,或者要求英王解散议会,而对于首相解散议会的要求,英王必须接受。解散议会,重新大选意味着对内阁的全民投票。如果新议会支持内阁,内阁保留,如果新议会再次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内阁必须总辞职。
当然了,英国等这些议会内阁制国家,党的领袖对本党议员控制力是很强的,所以除非是党首的重大失误造成本党陷入分裂、党内大佬造反,几乎是不可能通过对本党的不信任案的。

‘贰’ 英国议会的选举

下院是民主的代议机关,议员是选举产生的。
英国下院议员通过普选、平等、直接、秘密的方式进行选举。这是英国劳动人民经过100多年斗争的结果。从1832年选举改革开始以后,先后通过了1867年、1884年、1918年3个人民代表法,最终取消了选举财产资格的限制。选民开始不以财产所有人的资格而以国家公民的资格参加选举。1872年取消举手投票采用秘密投票方式。1918年30岁以上的妇女获得了选举权。1928年21岁以上的妇女获得了选举权。1948年才取消了给予大学12个席位,实行了一人投一票的平等选举制。1969年通过的人民代表制法规定选举权的年龄由21岁降为18岁。
在英国凡年满18岁没有被法律取消投票资格的英国公民都有选举权。但居住期限的资格仍保留,选民必须在某一选区中居住3-4个月以上才能在该选区选民册上登记。凡年满21岁的公民都有被选举权。在选区获得2名选民推荐和8名选民联署同意都可成为议员的候选人,但贵族、主教、法官、高级文官、现役军人、宣布破产者、重罪犯人、受权办理选举事务的负责人等没有被选举权。
下院议员选举采用小选举区相对多数选举制。即每一选区产生一名议员,议员候选人只要取得相对多数就能当选。2010年,全国总共659个选区,选出650名议员。议席的分配苏格兰不少于71席,威尔士不少于35席,北爱尔兰不少于12席,其他就属于英格兰的席位。
英国的竞选费用很高,1983年英国各大党的竞选费用:保守党因为得到大企业主的支持,花费了1500万英镑,工党为250万英镑,社会民主党自由党联盟为100万英镑。
英国下议院议员的成员比较复杂,特别在工党获得大选胜利以来议员中议员有大地主、董事长、银行界、工商企业界、律师、教员、新闻记者、农民、工人、工会职员等,在各方面的人都有代表,议员每年要开会8个月左右,长时间的出席会议他们是职业议会人。平民院法定任期为5年。但首相有权选择合适时机,请求英王下令解散议会,提前大选,或者执政党的重大决策、提案受下院多数议员的否决而被解散议会,征求民意,提前大选,因而下院实际任期比5年短。平均任期不到4年。1987年英国议会大选时比规定日期提前11个月零28天。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主要在战争时期,议会任期可以延长,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平民院任期自1910年到1918年才改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平民院任期自1935年到1945年才改选,任期为10年。 英国在1949年制定了人民代表法,1969年又对该法进行了某些修改。例如,将选民的年龄由21岁降低到18岁。下院议员的选举主要根据该法进行。在英国,有几类人不享有选举权。第一是贵族,但1963年的选举法规定:凡放弃贵族身份者即有权选举议员,1999年又规定被排除出上议院的世袭贵族可以在大选中投票或参选,这是历史上的首次。第二是服刑中的罪犯。第三是接受精神医院治疗中的住院患者。第四是选举中犯有腐败行为者,5年内不得选举议员。第五是选举前未登记为选民者。另外,很多人认为王室成员不准投票,但是事实并非如此。英国女王可以投票,其他王室成员也可以投票,但是他们一般不会投票,因为这样做会被视为有悖于君主立宪制度。
人民代表法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作了两种规定:基本资格条件是凡年满21岁以上的英国男女公民,有选区的两名选民提名和8名选民同意,便可登记为该区的下院议员候选人;职业资格条件是上院议员、英格兰教会、苏格兰教会、爱尔兰教会的牧师和罗马天主教的神父、法官、文官、正规武装部队的警察部队的成员以及在企业中担任由政府指定的董事等,均不得成为候选人。但担任有报酬的国家职务者辞去原来职务和贵族放弃爵位后,仍享有被选举权。这一规定是发生了托尼·本事件以后所做出的修改。
1960年,工党候选人托尼·本世袭了上议院议员职位,又参与了下议院议员选举并胜出,所以当局下令举行补选,但这位本先生依然在下议院议员补选中“获胜”。为此,英国选举法庭做出裁决,由补选中排名第二位的保守党候选人担任议员职务。这个案例的出现令英国在1963年修改有关法案,允许拥有世袭头衔的上议院议员放弃其头衔,以便能在英国下议院担任议员。
英国议会下院选举从1918年开始实行选举保证金制度。按规定,议员候选人必须交纳150英镑保证金(按今天的折算大约相当于4500英镑),如果该候选人在选举中所得选票不足选区全部选票的1/8,则保证金收归国家所有。1985年,保证金数额标准修改为500万英镑,如果候选人在选举后获得5%的基本选票,这笔钱就退还给候选人。
英国议会下院选举实行秘密投票、一人一票的原则。1872年颁布的秘密投票法,其目的是要消除选举中的贿赂和高压手段,改进选民登记的机构,进一步简化、扩大公民权。秘密投票法阻止了选举中的腐败行为,使选举制向合理化的方向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现行的计票制度:英国基本实行小选区制。如1992年的大选将全国分成642个选区,选举产生651个下院议员。全国划分为650个选区,每逢议会大选时,英国工党、保守党以及自由民主党三个主要政党便在650个选区逐个争夺每一个议席。与小选区制相匹配,英国实行的是相对多数代表制的计票制度。即在选举中,某个候选人虽未得到过半数票,但只要比其他候选人得票都多,哪怕只多得一票,就能获得议席,而得票第二的政党没有任何议席。虽然说像绿党一样的较小的政党在全国的得票总数可以数以万计,但是却不足以赢得某一特定选区的议席。因此,这种计票制度不能如实地从议席中反映出政党斗争的力量对比,对于小党尤其不利。
尽管英国议会选举实行的相对多数代表制在不少人眼里看起来不公平,但是,这种选举制度却在英国始终实施并有一批坚定的支持者。不可否认,相对多数代表制具有一些重要的优点,比如说简单易行,能相对节省普选的时间和费用;议员和选区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议员更能在议院中代表其选区的利益发出声音;可以让一个政党赢得绝对多数的席位,成为执政党,而不需要与其他政党组织联合政府,首相、政府和议会之间会有更好的合作关系,更能有效地工作,因此更能保持政局的稳定,有利于政府高效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英国的相对多数选举制度注重的是稳定性和延续性。
海曼女男爵当选上院议长具有很大的历史意义,因为这意味着拥有1400年历史的大法官一职的终结。在英国历史上,大法官曾是英伦三岛上仅次于国王的职务。这个职位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605年,它最初是王室的书记员,后来一度集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于一身。在英国历史上,担任大法官这一职位的名人很多,其中既有贤人圣徒,也不乏奸诈之徒。但到了现代,大法官一职的重要性越来越弱,只是在上议院和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开会时担任主持人的工作,不过在名义上,大法官仍是最高法院的院长、上议院的议长,另外还兼任内阁的法务大臣(因而也是执政党的要员,须与政府共同进退)。 布莱尔上台之后,一直致力于宪政改革,大法官一职成为改革的主要目标。随着海曼女男爵的当选,大法官这一存在了1401年的职位“寿终正寝”了。
从宏观视野看,这次上议院议长产生方式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变革,不过是英国议会从“议会主权”到“行政集权”变迁规律的一个佐证而已。这种变迁,从长远来看,对于实现英国国家机构权力行使的制约和平衡是有利的。

‘叁’ 材料一:英国是实行君主立宪制政体的国家。按照惯例,议会大选后,即由国王召见多数党领袖,任命其为首相

(1)国王只是一个“虚位元首”,真正的国家权力掌握在议会和内阁手中;(1分)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是行政权力的最高来源;(1分)内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从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2分)
(2)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2分)英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实行君主立宪制政体。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2分)联合政府的出现反映出英国政体的运行方式发生了一定改变,但这种变化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其国体和政体,目的在于更好地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2分)

‘肆’ 英国大选是什么

英国大选(General elections of the United Kingdom)是指英国选举最高立法机构英国国会议员的选举,英国的国会议员(Members of Parliament,MP)通常指下议院议员。国会议员最长任期为5年,但可因为解散国会而提前结束。

参选资格

大选的基本制度是简单多数选举制(First-past-the-post election system),即根据一党所占有的议员数量。如果一党拥有绝对多数的议员,则此党将组成下届政府,该党党魁则成为首相。如果没有任何党派拥有绝对多数席位,则合计拥有绝对多数席位的两个或多个政党将组成联合政府(Coalition government),基本上其中最大党党魁将成为首相;或者单独一党成立政府,并通过与其他党派非正式的联盟和协议而得以延续。在缺乏多数席位的下议院中通过政府制定的法规,如其最后的数月中约翰·梅杰政府所面对的,则是非常困难。

这项制度并不是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的一种。在全国拥有20%选票的政党一样可以以得到区区数个席位而收场。这使此选举制度屡遭诟病,那些在比例代表制下将表现地更好的政党如自由民主党对此抨击地更为猛烈。而另一方面,此制度的支持者则认为现有制度使得英国政治主流之外的极端党派式微、联合政府很少出现,并且选区同其议员有着较为直接的联系。








‘伍’ 英国议会选举为什么在2010年举行

英国首相有权解散议会,提前重新选举。布朗的支持率已经很低根据英国的政治体制,这种做法能使是他继续留任的方法中最靠谱的一个。

‘陆’ 英国议会怎样罢免首相

根据英国的责任内阁制的运行机制来看:首相与内阁在政治上共进退,对政府事务集体负责。议会要想罢免首相,必须得通过行使行政监督权,对政府不信任案;当然还涉及到议会的两党选举问题的

‘柒’ 英国议会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国会为两院制,由上院和下院组成。自有议会以来,通常在伦敦的一座古老的建筑——威斯敏斯特宫(议会大厦)举行会议。每年开会两次,第一会期从3月末开始,到8月初结束,第二会期从10月底开始,到12月圣诞节前结束。

一、上院——贵族院

上院的议员不是选举产生的,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法律贵族、家权贵族、终身贵族、苏格兰贵族、爱尔兰贵族、离任首相组成。由于女王可以临时增封爵位,而议员死亡无需增补,所以贵族院议员人数不定。1986年贵族院共有1196名议员,其中有64名女议员,有349名终身贵族,其余全部是世袭贵族。贵族多数是保守党人,而且老人占多数,贵族院平均年龄为63岁,80岁以上的有95人。这些贵族不拿薪金,但上一天班可拿一定的车马费。所以恩格斯讽刺地称上院为“退休政界人物的养老院”。

上院议长不是选举产生,他由贵族院中大法官兼任。开会时议长担任主席。

上院开会时间与下院相同。开会法定人数仅3人,通过法案的人数为30人,经常出席会议的人只有100多人。只有当议案的内容涉及到议员切实利益时参加的人才多些。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工党执政,在推行福利和社会改革政策时,又经常遭到上院用二年延搁否决权加以阻挠,于是1949年4月议会通过“议会法”,规定“公共法案若经平民院连续二个会议通过,虽经贵族院的否决,也可成为法律”,所以贵族院的延搁否决权从以前两年减为一年,上院权力被进一步削弱了。

上院的另一职权,是行使英国的最高的司法权,它是英国本土各级法院的最高上诉法院,有权审理除苏格兰刑事案件以外的所有民、刑事案件。1870年自由党执政时,以上院不是司法人才为由,打算取消上院的司法权,后来双方妥协,保留了上院的司法权,而以加封法律贵族的方法来弥补缺乏法律知识的缺陷。

上院的权力虽一再被削弱,但它在英国政治生活中仍然不能忽视,这是因为:

第一,它还保留财政法的讨论权。由于贵族院有不少人担任过国家的重要职务,富有经验,他们对财政法案的意见仍然产生重大影响。

第二,它还保留对法案的一年延搁否决权,这对平民院的法案仍起阻碍作用,特别是对带有时间性的议案拖延一年,就可使它实质性失效。

第三,它掌握着英国的最高司法权。

第四,对下院通过的法案经上院审查后可以纠正法案中存在的缺点和流弊,使法案更加完备,更有利于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

对于这个“养老院”的存废问题,自19世纪以来一直成为英国政治生活中争论的问题,争论的中心是废除还是改造?保守党始终主张改造而不废除。工党对这一问题先后主张不一致。1958年保守党执政后制定了终身贵族法,其中规定首相可以把公共事务、文艺、科学、企业家、军人、工会官僚等各阶层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提请英王封为终身贵族,取得男爵的封号,进入上院。资产阶级希望在保留上院的基础上,通过扩大贵族范围、增加贵族种类的办法,在贵族院身上涂上几笔民主的色彩,以缓和群众反对情绪。

当然,英国人民的保守的爱惜国家传统的性格也是上院得以存在的社会基础。

二、下院——平民院

(一)平民院议员的产生和任期

下院是民主的代议机关,议员是选举产生的。

目前英国下院议员通过普选、平等、直接、秘密的方式进行选举。这是英国劳动人民经过100多年斗争的结果。从1832年选举改革开始以后,先后通过了1867年、1884年、1918年3个人民代表法,最终取消了选举财产资格的限制。选民开始不以财产所有人的资格而以国家公民的资格参加选举。1872年取消举手投票采用秘密投票方式。1918年30岁以上的妇女获得了选举权。1928年21岁以上的妇女获得了选举权。1948年才取消了给予大学12个席位,实行了一人投一票的平等选举制。1969年通过的人民代表制法规定选举权的年龄由21岁降为18岁。

目前在英国凡年满18岁没有被法律取消投票资格的英国公民都有选举权。但居住期限的资格仍保留,选民必须在某一选区中居住3-4个月以上才能在该选区选民册上登记。凡年满21岁的公民都有被选举权。在选区获得2名选民推荐和8名选民联署同意都可成为议员的候选人,但贵族、主教、法官、高级文官、现役军人、宣布破产者、重罪犯人、受权办理选举事务的负责人等没有被选举权。

下院议员选举采用小选举区相对多数选举制。即每一选区产生一名议员,议员候选人只要取得相对多数就能当选。目前全国总共650个选区,选出650名议员。议席的分配苏格兰不少于71席,威尔士不少于35席,北爱尔兰不少于12席,其他就属于英格兰的席位。

英国的竞选费用很高,1983年英国各大党的竞选费用:保守党因为得到大企业主的支持,花费了1500万英镑,工党为250万英镑,社会民主党自由党联盟为100万英镑。

英国下议院议员的成员比较复杂,特别在工党得势以来议员中议员有大地主、董事长、银行界、工商企业界、律师、教员、新闻记者、农民、工人、工会职员等,在形式上似乎各方面的人都有代表,实际上要当选议员需要金钱和时间,议员每年要开会8个月左右,长时间的出席会议,伦敦生活费用高,没有相当的资财很难承担,因而议员中多数是有钱者,很少是真正的劳动人民。平民院法定任期为5年。但首相有权选择合适时机,请求英王下令解散议会,提前大选,或者执政党的重大决策、提案受下院多数议员的否决而被解散议会,征求民意,提前大选,因而下院实际任期比5年短。平均任期不到4年。1987年英国议会大选时比规定日期提前11个月零28天。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主要在战争时期,议会任期可以延长,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平民院任期自1910年到1918年才改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平民院任期自1935年到1945年才改选,任期为10年。

(二)平民院的职权

平民院的职权主要是立法、财政和监督政府这三种权力。

立法权是指有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之权。英国议会的立法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1提案;2讨论决议;3送请国家元首批准公布。

第一阶段是议案提出。全国议案分为公议案和私议案两种。公议案是指涉及全国性并与政府有关的议案。它绝大多数由内阁提出,议员个人也可以提,但他们提的议案必须经议会特别委员会挑选后才能列入议程。

私议案是指涉及到地方法人、地方当局、某些集体或个人利益的议案,它由地方法团的代理人向下院私议案办公室提出。私议案并不都在下院讨论,大约有一半在上院讨论。

第二阶段是讨论决定。英国议会对立法案的讨论决定的程序是要经过三读,一读是宣读议案名称,说明目的,确定二读的日期,将议案分发给议员;二读淡化对议案逐条朗读,进行原则的讨论、表决,如通过便交给专门委员会审查,审查不能通过,法案就认为已被否决。委员会对议案作逐条详细讨论,进行修改后向院会作报告;第三读对议案进行表决,这时只讨论整个法案可否成立,不许逐条讨论,除文句外,不得修改内容。三读通过后交领域院通过,另一院也以三读程序加以审议。

第三阶段是把两院通过的法案,呈请英王批准,并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后生效。

财政权是议会的主要权力之一。人们把这种权力称为“管理国库的权力”或“掌握钱包的权力”。财政法案主要包括国家预算中的支出、收入、征税、动用国家基金、发行公债等,这种权力属于下院专有,财政法案只能向下院提出和通过。上院只有讨论和提出建议之权。财政法案都由内阁提出,由于财政法案讨论的时间有限,加上财政法案的否决会引起内阁的辞职和重新大选,所以多数情况下下院往往按内阁提出的数字通过,最多提一些批评和质问。

监督政府权是议会内阁制之下议会的重要权力,内阁要向议会负责,受议会的监督。议会监督政府的方式主要是对政府的质询、对政府政策的辩论、批准条约、议会对政府投不信任票等方式。

对政府的质询是指议员可以对政府各大臣职权范围内的事提出质询,要求答复。口头质询,议员每人每天最多提3个,书面质询不限。议员的质询和回答转瞬就通过新闻媒介公之于众,从而对政府造成压力。

对政府政策的辩论时,在答复国王的议会开幕词和讨论国家预算时都要进行辩论。除此以外,则要得到政府的同意。质询不能直接转为辩论,如果这一问题需要辩论,需提出休会动议,要有40位议员同意或者有10位议员同意经议会表决赞成后,议会才能休会,休会后第二天用3小时进行辩论。据说,英国议会开会,怕议员们吵起来,特地备茶,以改善气氛。这大概是中国茶道中庸、平和、包容精神的延伸。

议会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是资产阶级认为内阁接受议会监督的有效手段。根据责任内阁制的原则,内阁必须得到议会多数的支持和信任,如果议会否决政府提出的重要议案、财政法案或对内阁通过不信任案,内阁应该辞职或提请英王解散下院,提前大选。如果大选后,原执政党仍占多数议席,内阁可以继续执政,否则内阁必须辞职。在两党制的英国这种情况并不多,除非发生了执政党内部的分裂或者执政党只掌握微弱的多数而反对党和小党联合起来才能发生这种情况。

(三)下院内部的组织

下院机构有两类:一类为委员会,另一类是管理机构。

下院中设议长、副议长。

在新的议会召集之处,就要选举议长,议长由议会中多数党提名争得反对党同意后选出。为表示议长的公正,议员当选议长后就要退出原属政党。在英国形成了一个习惯,即他在议会中抱超然态度,在两党中不能袒护一方压另一方。议长主持会议进程、解释议事日程时按照一套机械的原则,所以议长是一个有尊严而无实权的职位。副议长协助议长进行工作。

下院还下设常设委员会、全院委员会、特别委员会和联合委员会。

此外,议会中还设办公厅、秘书处、图书馆等部门。

‘捌’ 英国议会和议员分别如何产生,议会大选又是怎么回事

现代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制国家,是以议会为核心建立起来的国家政权,实行议会内阁制,由议会的多数党组织内阁,内阁对议会负责。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英国的议会由上、下院组成。上院也叫贵族院,主要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的重要人物组成。下议院又称平民院或众议院,其议员由选民按小选区多数代表制直接选举产生。
下院行使立法权、财政权和对行政的监督权。立法的程序一般是提出议案、议会辩论、经三读通过、送交另一院通过,最后呈英王批准颁布。议会的财政权由下院行使,财政大权为内阁一手把持。议会对行政的监督权通过议员对政府大臣的工作提出质问;对政府的政策进行辩论;批准或否决政府缔结的条约;议会有权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出现这种情况,内阁必须辞职,或提请国王解散下院,提前大选。
目前在英国凡年满18岁没有被法律取消投票资格的英国公民都有选举权。但居住期限的资格仍保留,选民必须在某一选区中居住3--4个月以上才能在该选区选民册上登记。凡年满21岁的公民都有被选举权。在选区获得2名选民推荐和8名选民联署同意都可成为议员的候选人,但贵族、主教、法官、高级文官、现役军人、宣布破产者、重罪犯人、受权办理选举事务的负责人等没有被选举权。
下院议员选举采用小选举区相对多数选举制。即每一选区产生一名议员,议员候选人只要取得相对多数就能当选。目前全国总共650个选区,选出650名议员。议席的分配苏格兰不少于71席,威尔士不少于35席,北爱尔兰不少于12席,其他就属于英格兰的席位。选区并不固定,以前以历史郡为选区,人口多少很悬殊。1958年法律规定,选区每10年至15年就调整一次。至于划选区的原则,由平民院确定,这就便于执政党在重新划分选区时采取对本党有利的原则。在两党制的英国,这种选举制对小党非常不利,因为两大党之一只要在选区比别的党多得一票就能当选。因而选举结果往往违背选民的意志,使选票与议席不能成正比例。

‘玖’ 英国议会大选的问题

英国采用的是君主立宪政体,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是英国和其他15个英联邦国家的元首,也对泽西岛,马恩岛和根西岛等君主领地拥有统治权,这些君主领地在名义上不是联合王国的一部分,但是是由联合王国政府来管理其国防和外交事务,并且联合王国议会对这些领地有立法权。
英国的民主制度是渐进缓慢开放而形成,上议院议员由世袭贵族与主教担任,并非选举产生,下议院议员由各地贵族、大地主、富豪操纵指派,平民并无选举权,后来甚至出现已经荒凉的市镇仍有权派出议员,新兴城市如曼彻斯特或伯明罕却无权派出议员的怪现象。1832年执政的民党(Whig)才取消颓废市镇的选举权,让成年男性家境小康者有选举权。1867年执政的保守党进一步降低选民的财产限制,1884年执政的自由党才完全取销选民的财产限制,使成年男性都有选举权。但英国妇女则是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才获得选举权。
联合王国是全世界三个没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之一,英国的宪法由习惯、判例法和国际条约等构成。所以英国的宪法制度和大陆法系不同,理论上,英国议会可以通过法案来进行宪法改革。
英国的议会政体被称为威斯特敏斯特体系,该法令系统由世界很多国家采用。英国议会的办公地点在威斯特敏斯特宫,分为选举产生的下议会(平民院)和指定产生的上议会(贵族院),所有通过的法案草案需要由英国君主批准后成为法律,但是按照英国习惯宪法,君主不能否定议会通过的法律草案,在苏格兰和北爱尔兰设置议会之前,英国议会拥有最高的立法权。
英国的政府首脑是首相,首相是议会的议员,必须取得下议会中多数议员的信任方可就任,所以首相往往是国会获得最多席位的政党的领袖,首相和内阁形式上由君主指派,但是根据习惯宪法君主不能否决当选首相和首相所指派的内阁成员。内阁成员来自议会两院,大部分来自平民院,首相和内阁拥有实际的最高的行政权力,所有的内阁成员均是君主的枢密院的成员。现任首相是戈登·布朗
英国议会下院由英国现有的646个选区选举产生,其中529个选区在英格兰,18个在北爱尔兰,59个在苏格兰,40个在威尔士,下一届大选英国选区数量将提高到650个。任何一个选区选举以简单多数方式产生一个议会议员,君主在首相的建议下可以提前举行大选,英国1911年议会法案规定大选每5年举行一次。
英国最大的三个主要政党为工党、保守党和自由民主党。这三大政党据有现议会下院646个席位中的616席,其余席位由苏格兰国民党、威尔士党、工会民主党、社会民主党和新芬党等瓜分。作为欧洲议会的成员,英国现有78位欧洲议会议员,自英国的12个欧洲议会选区内选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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