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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教育由什么监督

发布时间:2023-09-17 09:01:54

㈠ 英国的教育体系

英国的教育体系

英国是世界排名前位的教育强国,因为英国有着世界上最着名最古老的学府,所以每年吸引了众多留学生前往英国留学,下面我就和大家来说说英国的教育体系吧!

一、英国教育体系

英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教育传统的国家。它的教育体系经过几百年的沿革,相当的完善和复杂,且具有非常大的灵活性。

总体来说,英国教育分为三个阶段: 义务教育(Compulsory Ecation),延续教育(Further Ecation)和高等教育(Higher Ecation)。

英国教育体系一般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3岁到5岁的幼儿园教育;

第二阶段

5-11岁的小学教育;

第三阶段

11岁-16岁的中学教育;

5岁-16岁为法律规定的强制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必须入学,由国家负责必须的学费、书籍和必要的供应。

第四阶段

16岁-18岁是中学高级班(或大学预备班),为中学至大学的过渡期,也称继续教育阶段,主要是学术方向和职业方向学习。

完成预科的学生主要参加普通教育高级考试(general certificate of ecation,advanced level,简称GCE-A level),而职业技校的学生除了要参加GCE-A level考试外,还要参加普通国家职业资格考试(General 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简称GNVQ);

第五阶段

大学教育。

一般从18岁开始,读本科需要3年-4年(医科为5年),可取得学士学位。硕士通常为1年-2年,博士为3年-5年。

二、英国教学质量

英国的教育体系得到了世界各地的认可

为了能继续保持高标准,英国教育实行的是一套独特的质量保证体系,每所学校、延续教育和高等教育机构都得接受教育质量监管部门严格的监督检查。

许多独立组织也会定期对英国的院校及课程进行督察和认证。

按照统一的标准对每门课程进行评估,让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各所学校在同一专业上的教学质量如何。目前,许多国家也纷纷效仿英国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

(一)英国的英语语言中心

英国的英语语言课程,从听、说、读、写四个方面入手,重视全面培养语言能力。

在英国学习,你有大把地机会练习口语。而英国的多种方言和口音也能帮助你拓展英语技能。

英国的语言学校有很多,找到好的、适合自己的语言中心也很不容易,在英国共有超过430家经过认证的英语语言中心。

你在英国英语认证的“院校查询”中所找到的所有英语教学中心,都通过了英国英语认证(Accreditation UK)。

这是针对英语课程的认证项目,由英国文化协会和英国英语协会(由全国通过认证的英语中心组成的协会)联合实施。

英语课程,每四年接受一次审查,并要求进行年度汇报。

由独立审查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针对以下四项标准进行检查:

1.教学管理和课程提供

2.学生和老师的学习资源和环境

3. 教学标准

4.为学生提供的福利、支持和服务

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英语语言课程会被列入“课程查询”当中。

(二)英国的高等院校

英国的每一所高等院校都负责各自项目的标准和质量,但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局(QAA)仍会定期对此进行独立审查。

他们确保了英国的每一所院校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能得到承认的奖项及文凭、以及适当的学术标准。

英国院校的许多院系也都通过了专业机构的认证,他们会对课程安排提出建议,并进行参观检查。

苏格兰的各大院校也要接受督学署(HMIe)的检查。

同时,在英国,政府严格控制学位及资格证书的授予权。

学位授予,根据皇家宪法或议会法案审批,而申请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必须证明该学校重视保障教学质量,并具有保障学术标准的完善体制。

三、英国的本科

与绝大多数国家的教育体系一样,英国本科是学士学位所对应的课程,也是英国最流行的学位资格。

英国现有90多所大学和150多所学院提供本科及本科以上课程的教育和培训。

严格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使英国的学历受到全世界的接受与推崇。

英国本科教育有数百个学科大约23000门学位课程可供学生选择。

中国的在校本科生或已经拿到大专文凭的学生,可以通过一种特别设计的衔接课程(Access To Higher Ecation Programme 或 Higher Ecation Foundation Course) 达到进入英国大学本科学士学位课程的水平。

(一)英国本科学制

英国的本科学制和学位体系,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大学的教学方式也可能不一样。

但是,一般来说,在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完成本科学位并最终获得荣誉学位需三年时间。

而在苏格兰,学生需要用三年的时间来攻读一个普通的学位,四年的时间拿一个荣誉学位。

不过,有些大学的某些特殊专业要求读四年或以上,如医科。在英国人眼里,医科和法律专业是最难考取也是最难读的专业。

在学士学位中,还有一种“荣誉学士学位(Honors)”,这是一种比普通学士学位更高一等的学位。

多数大学的荣誉学位只要求读三年,只是在深度和难度上略高于普通学士学位。而有些大学的某些专业规定读三年取得学士学位,再加一年取得荣誉学位。

1.学位类型:

本科生毕业后取得学士学位(Bachelor Degree),英国的学士学位有很多种,以下是常见的几种类型:

BA(文科学士)、BBA(工商管理学士)、BEd(教育学学士)、BSc(理科学士)、BEng(工程学学士)、LLB(法学学士)、MB(医学士)。

2.入读途径:

进入英国本科的路线有多条,最常见的是凭着三门A-Level成绩通过UCAS申请进入本科。申请英国大学的本科学位课程,都要通过UCAS进行申请。

UCAS 是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Admissions Service 的缩写,即“大学和学院招生服务中心”,它是一个公共服务机构,统一为英国所有大学提供招生服务。

原则上,所有英国大学的所有本科学位课程,包括专升本,都要通过UCAS申请。UCAS既可以申请英格兰本土的大学,又可以申请苏格兰以及威尔士地区的大学,一般用于学士学位(Undergraate)的申请。

四、英国的硕士

英国的研究生课程只需要一年时间,这与中国和美国都不同。

在这一年里,学生主要是写论文和做课题研究,课堂教学较少。

进入研究生课程的要求是已经取得学士学位,如果有一段时间的相关工作经验也非常有帮助。

其他国家的留学生,如果没有在英国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或语言不过关,很难完成这一年的课程。

有一些学院为此专门设计了一种研究生预备课程(Pre-master Programme),以帮助留学生能够顺利进入研究生课程并成功取得学位。

英国现有140多所从事高等教育的大学和学院,均提供优良的学习环境和多种专业课程,并颁发国际公认的文凭。几乎所有的学科,都可以在不同的水平开始学习研究生文凭课程、硕士学位课程和博士学位。

(一)英国研究生课程分类

英国的研究生课程分为两类,讲授式课程( Taught Course )和研究式课程 (Research Degrees)

第一类: 讲授式课程( Taught Course )

讲授式研究生课程主要有两种:一是硕士学位课程,通常为期12个月。包括课堂讲授,专题讨论,考试及连续性评估,学位论文等。

另一类为研究生文凭或证书课程,通常为期9个月,包括硕士课程的授课内容,但不包括期末论文。有些文凭课程结束后可转为硕士学位课程。

第二类: 研究式课程 (Research Degrees)

研究式课程分为研究式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研究式课程为那些想发展自己专业和兴趣的学生提供了最佳机会。学生通常在一位导师的指导下,自己选定研究课题并开展研究。因此,独立的钻研能力对于攻读研究式课程的同学非常重要。

(二)常见的硕士学位种类:

MA 文科硕士

MBA 工商管理硕士

MEd 教育学硕士

MSc 理科硕士

MChem 化学硕士

LLM 法学硕士

MEng 工程硕士

(三)英国研究生课程的特点

英国的研究生课程只需要一年时间,这与中国和美国都不同。

课程紧凑和学制较短是受到普遍欢迎的原因之一。学制时间普遍为1-2年,其中授课式硕士学位学制一般为1年。

学生和导师紧密联系,是英国研究生教育的另一个独特优势。

通过小班授课、辅导小组、研讨小组和各式各样的教学方法,英式教育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导师的充分支持,从而及时检查自己的学习进度,并与导师讨论相关的学习问题。

同时,英国所有的研究生课程都要求学生自主进行大量工作。

如果是授课式课程,研究生导师和讲师只在课堂上讲授该课程的框架,学生可在此框架中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领域进行研究。

而研究型课程的主要教学方法则是在学术指导下完成原创性研究,根据研究完成毕业论文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英国研究生课程的优势

与国内的研究生课程相比,英国的研究生课程有许多优势。甚至与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常见的留学目的国的研究生课程相比,英国也有自己独特的优势。

1.学制时间短:

最常见的英国研究生课程Taught Course一般只需一年时间,相较于国内或是美国的硕士课程,学制时间更短,课程更为紧凑。

对于一部分暂时中断工作进行研究生深造的学生而言,学制时间短意味着他们因无法工作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将降到更低。

2.所需费用较低:

其实,这一点与第一点密切相关。单独计算英国研究生课程每年的学费与生活费,与其他国家留学相比,并无太大优势。但由于时间短,总体计算其成本,要远远低于其他留学目的地。

3.国际认可度高:

英国是老牌教育强国,英国的硕士学位在各国各地区都受到广泛承认。

其中,包括美国、欧洲各国、以澳大利亚加拿大为首的英联邦国家,甚至包括香港地区。

有意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工作、继续深造的同学,一个英国的硕士学位还是非常有帮助的。

五、英国语言课程

英国的语言课程有好多种类,针对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而开设。但是,对于申请英国大学的学生而言,关系最为密切的当属Pre-sessional,也就是学前语言课程。

随着近年来英国大学普遍提高语言成绩要求,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学生需要接触到这一语言课程。

在英国,有超过一千多所私立的语言学校,而其中将近三百所为英国文化委员会针对其英语教学的评鉴下所认可的。

这就保证了国际学生享有高品质的教学内容。被认可的语言学校至少已成立二年,且每隔三年将会被审核一次。

(一)语言课程的种类

英国的语言课程一般分为8类,包括:

普通英语课程 (General English)、学术英语课程 (English for Academic Purposes)、专业英语课程 (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学前英语课程 (Pre-sessional Courses)等等。

其中,与留学生最为相关的无疑是学前英语课程 (Pre-sessional Courses)。

Pre-sessional Courses是母语非英语的学生在不满足学位课程语言要求的情况下学习该课程,主要教授作笔记,听课,阅读,论文写作技能。

(二)语言课程的作用

参加Pre-sessional Courses课程的目的是为你进入在某一特定的大学或学院学习做准备。它们通常在你的专业第一学期开始之前不久进行。

如果你的英语语言能力还没有达到规定的水平,你准备入读的英国院校就有可能会要求你参加它的大学入学前英语课程的学习,作为录取你入读该校的条件。

学习开始之前,你可以参加正式的考试,以确定你的英文水平,这类考试的结果不是用来决定让你通过或不通过,而是为了对你的语言能力和学习需要做出正确的估计。

两种主要的考试是:雅思(IELTS)考试与托福(TOFEL)考试。IELTS 考试成绩 5.5 至 7.0 分或托福成绩 65 至 95 分即达到了大多数英国高等院校的.录取标准。

即使你没有达到规定的 IELTS 或托福考试的分数,许多英国院校也会录取你,条件是你要参加入学前的英语语言的培训课程。

六、英国预科课程

预科即大学基础课程(University Foundation Year)或桥梁课程(Bridging course),属大学前的预备教育,一般都要求海外高中毕业生读1年左右的预科,以适应国外的学习方式。

国外大学一般都有预科课程或指定学院教授预科课程,留学生完成1年预科后,根据成绩决定能否升入原先选择的院校,也可根据成绩转入其它更好的大学。

英国的预科课程分为本科预科与硕士预科,一般时间在1年之内。

(一)本科预科课程

本科预科是为了弥补中英教育学制上一年的差距而设立的。

英国的教育体系是由5岁到18岁完成小学至中学的课程,因此,在他们进入大学之前就已经完成了13年的学业课程;

大学的学分大约花费三年的时间来完成以取得学士学位,一共是16年的时间完成整个学业课程。

而中国学生只需要花费12年的时间完成小学至中学的教育,高中毕业后就读4年的大学课程以完成16年的完整学业。

对于想要前往英国就读大学的中国高中毕业生,为了弥补中英教育一年的不足,学生应在大学课程开学前至英国就读为期一年的预备/衔接课程。

(二)硕士预科课程

英国大部分硕士课程仅有1年的时间,因此,课程设置和学习进度非常紧凑。

对于中国学生来说,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既要全面投入紧张的学习生活,又要全力去适应不同文化背景的全新社会生活,并且在一年之内获得高质量的硕士学位,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难度非常大。

这就需要申请人除了在理论方面有充分的整合,更需要在心理素质上有所准备。因此,根据硕士课程所需合理设计的预科课程应运而生。

七、英国的博士

英国大学的博士课程周期相对较短,全日制,一般在3-5年可以获得博士学位。

另外,英国大学博士除了学制短,且含金量高,毕业生就业率及起薪都非常高。

(一)英国大学博士学位分类:

英国的博士学位有很多种,比如:

Doctor of Philosophy (Ph.D), Ecation (Ed.D),Medicine (M.D),Theology(Th.D),Divinity(D.D),Laws(L.D),Science(D.Sc),Dentistry(D.S)and Doctor of theUniversity(D.Univ)等。

一般来说,攻读英国大学的博士学位分为三种形式:

(1)融合研究和一定授课的专业博士;

(2)以最终的博士大论文和答辩为评判标准的纯研究型博士;

(3)或者通过各种其他没有考试的方式,比如为了得到某个特定的职位(如:高等法院法官,神父),或者为了感谢某人。

最通常而且能够得到广泛公认的一般是以纯研究型博士学位(即以最终的学位论文和答辩结果为评判标准)。

这种学位的获取所要求的学位论文既可以是普通的大论文,也可以是该博士在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或者着作的结合体。

这种纯研究型博士学位,全职(full-time)博士一般需要3-5年,兼职(part-time)博士一般需要5-7年。

虽然它不像英国本科学位分3等(Third Class Honours)、2:2等 (Second Class Honours, Lowerdivision)、2:1等 (Second Class Honours, Upper division) 和1等 (FirstClassHonours),也不像英国硕士学位分为及格(Pass)、良好(Merit)和优秀(Distinction)。

但是根据最后的论文写作和答辩情况会相应给出四种结果:无需修改的通过(Passwith no corrections)、小范围修改后通过(Pass with minorcorrections)、大范围修改后通过(Pass with majorcorrections)和未通过(Fail)。

如果在答辩之后,研究被认为缺乏足够的原创性,可能只能获得Master ofPhilosophy(M.Phil.)。

当然,也有一部分同学不希望自己的研究过于学术而直接申请一些学校(比如牛津大学)的两年或者两年以上的M.Phil项目。

在读博士期间,如果遇到意外情况或者感觉自己不适合读博士,可以在博士开始1-2年后转成M.Phil。

(二)英国博士学位申请流程:

英国博士的申请流程跟授课式硕士课程申请不一样。

英国大学博士申请第一步应该是到官方的网站上寻找你感兴趣的博士项目,看看这个项目的导师是谁。

有的导师会把自己的研究项目和课题的详细信息放到网上,供申请人了解。有的则需要申请人自己和导师联系,也就是所谓的套磁了。

申请人可以通过邮件,向老师索要该项目的信息,并大致地介绍自己的学历、专业背景、研究计划等,看看两者是否匹配。

当然,申请博士也少不了文书,和硕士相比,博士申请也需要个人陈述,推荐信,简历等。

但博士申请同时需要一份研究计划,即Proposal,一般长度在1000字左右,不同的学校要求也会不同。

博士申请还需要填写报名表,一般在学校的网站上可以下载,也就是一些个人信息的填写,项目的选择之类的。

一般申请人在Online系统上填写提交即可。有的学校需要申请人下载,填写完毕之后通过邮件发送给导师。

大部分的博士项目都会有面试环节,导师会邀请研究计划和他一致的申请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以便更好的考察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

(三)英国博士申请条件及材料

1.雅思6.5-7.0分,根据专业不同要求也略有不同。

2.很多中国学生不是很了解这个情况,即使是硕士毕业,对方也很重视在本科时候的成绩。

个别方面的专业例如管理类,可能可以要求没有硕士学位,但是,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一般情况下,本科毕业生直接申请博士的很少。

32个人陈述(Personal Statement)言简意赅,你的背景、研究方向、申请理由、研究计划。

422-3封推荐信。推荐信的内容要包括对你的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合作精神和学术成就等方面的介绍。并且要求有盖章和专用信签纸。

5.一份研究提案(Research Proposal),字数由学校自行规定,最多不超过1000字。成功的proposal衡量标准:要说明研究内容、目标、现状、研究方法、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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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简述英国的教育制度

英国的教育制度:

第一阶段:幼儿园教育(3-5岁)

第二阶段:小学教育(5-11岁)

第三阶段:中学教育(12-16岁)

5岁-16岁为法律规定的强制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必须入学,由国家负责必须的学费、书籍和必要的供应。

第四阶段:延续教育(16-18岁)

延续教育分为两种体系:学业路线和职业路线。学业路线着重于培养学术研究方面的人才,而职业路线则结合社会各层面的职业需要,培养在各种行业中具有专门技能和知识的人才。

第五阶段:本科教育(19-21岁)

本科课程一般需要3年-4年(医科为5年)。英国大学十分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学习能力,所以学生在本科课程最后一年,通常需要独立完成一项研究工作,并撰写论文,学校以此决定所授予学位的级别。

第六阶段:研究生教育(22岁以后)

授课式硕士学位:以教学为主,多为实用性专业,一般分为三个学期。第一、二学期以授课为主,第三学期撰写学位论文。

研究式硕士学位:以做研究为主,学校将指派一名导师监督研究工作,导师仅给学生提供指导和建议,大部分时间是学生自己进行创新性研究,最后完成一篇3~5万字的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一般需要经过3年的课程学习和研究,并提交学位论文,有时也要书面考试。




(2)英国教育由什么监督扩展阅读

依据地区的不同,英国教育可以划分为:英格兰教育、威尔士教育、苏格兰教育、北爱尔兰教育。

英国教育是权力下放的,在联合王国各个组成国家中,教育系统各不相同,也由不同政府监管:英国政府负责英格兰地区的教育,威尔士政府负责威尔士地区的教育,苏格兰政府负责苏格兰地区的教育,北爱尔兰行政局负责北爱尔兰地区的教育。

18世纪60年代, 英国开始工业革命,要求广大劳动群众子女接受一定的教育与训练,成为合格的劳动力,促进了教育的发展。

1839年,政府成立枢密院教育委员会,此为第一个监督和管理教育的国家机构。教育拨款法的通过及中央教育机构的建立是英国教育由教会控制向国家化方向发展的转折点,亦是国家干预公共教育事业的开始。

1870年,教育署长福斯特提出初等教育法案,奠定了整个教育制度的基础。

1902年,议会通过首相巴尔福提出的教育法案,建立公立中等教育制度,但并未建立一套完全相互衔接的公共教育制度。

1944年,教育大臣巴特勒在议会上提出教育法案(称《1944年教育法》或《巴特勒教育法》),确立了从初等、中等直到继续教育的公共教育体系,对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体制进行重大改革,为当代教育制度的建立奠定基础,但并未完全改变历史遗留的双轨制,公学未被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自实施《1944年教育法》至20世纪80年代初的40年间,教育有很大变化。1981年开始实行“公助学额计划”,为公立学校学生转读独立学校提供机会。进入20世纪80年代,尤其是《1988年教育改革法》颁布后,教育又进行了改革。

㈢ 英国教育体制的目的

英国教育是权力下放的。在联合王国各个组成国家中,教育系统各不相同,也由不同政府监管:英国政府负责英格兰地区的教育,威尔士政府负责威尔士地区的教育,苏格兰政府负责苏格兰地区的教育,北爱尔兰行政局(Northern Ireland Executive)负责北爱尔兰地区的教育。

尽管权力下放,但各构成国之间的教育系统还是有许多相似之处的。它们都是五级教育:早期、小学、中学、高中、继续教育(FE)和高等教育(HE)。

除北爱尔兰是4岁之外,所有地区的儿童在5岁至16岁之间都要接受义务教育, 在此之前可以在幼儿园读书。FE和HE不属于义务教育,如果想要接受HE则需要参加GCE A levels(或得到同等证书),全日制学生一般在大学或学院中接受这些教育。

“国民教育课程”(National Curriculum)自1988年开展,为英格兰和威尔士5至18岁学生的教育构建总框架。苏格兰和北爱尔兰也有类似的项目。

作为传统上国际教育排名靠前的国家,英国展开了国际学生能力评估计划。苏格兰在此计划中的表现一般强过英格兰,其次是北爱尔兰和威尔士。

(3)英国教育由什么监督扩展阅读:

各项阶段

在英格兰、威尔士及北爱尔兰等地皆有五种教育阶段:早期教育(early years),小学(primary),中学(secondary),扩展教育(further ecation)(FE) 以及高等教育(higher ecation)(HE)。

法律规定于5岁(北爱尔兰为4岁)到16岁为全日制的义务教育年龄。在英格兰义务教育或是训练延长到18岁(1997年9月1日后出生适用)。这项全日制的义务教育并非一定得在学校,也有部分家长选择在家教育。

在接受义务教育年龄到达之前,家长也可以让幼儿去幼儿园学习。 扩展教育非义务教育,并且包含非高等教育的进修(或是专科)学校以及高等教育技术学院(Higher Ecation institutions)(HEIs)。

第五阶段为高等教育(Higher Ecation),则是通过A levels或者是BTECs以及其他同等测验后,前往大学或是高等技术学院或是学院就读。

英国国家课纲(National Curriculum)(NC),于 1988 年开始制定,为英格兰以及威尔士的5~18岁间的教育大纲。

虽然这个课纲并非强制性,并大多由公立学校遵循,而某些私立学校,私立学院(academies),自由学校(free schools)以及家庭教育(home ecators) 可以设计自己的课程。

在苏格兰,制定“卓越教育课纲”(Curriculum for Excellence programme),而北爱尔兰,则使用“通用课纲”(common curriculum)。

㈣ 工业革命后英国教育的变化

18世纪后期,英国开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工业革命。社会发生巨大变化,人口急剧增加,大工业城市相继出现,工厂制度兴起,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英国一跃而成为高度工业化的国家。随着工厂制的普遍建立和广泛采用大机器生产,英国社会出现了近代工业无产阶级和工业资产阶级。这些变化,对英国近代教育制度的形成起了决定性作用。
在初等教育方面,工业革命使解决普及初等教育的问题更为迫切。这一时期初等教育得到了很大的发展。1780年,热心于平民教育的传教士、出版业者R·雷克斯在英格兰的格洛斯特郡出资创办了星期日学校。这是一种在星期日为在工厂做工的青少年进行宗教教育和识字教育的免费学校。1783年,雷克斯着文论述了这种学校的学习情况和开办宗旨,并把它称为星期日学校(亦称“主日学校”),引起社会的广泛兴趣。这种学校,在星期日把贫民阶层的儿童聚拢起来,既可防范、减少社会秩序的混乱,又可用宗教宣传来麻醉儿童的精神,因此,在统治者的支持下,星期日学校到处设立。1785年成立星期日学校协会。19世纪中期,英国此类学校的学生达250万人。
这一时期,英国工人阶级为争取教育权进行了英勇斗争,成为19世纪英国初等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工人阶级的斗争和一些有远见人士的支持下,议会先后通过工厂法,规定若干保护童工的措施,并附有关童工教育的条款。英国1802年通过的第一个《工厂法》,规定厂主应对童工进行读、写、算的教育。《1833年工厂法》规定,14岁以下在纺织工厂劳动的童工每天须接受2小时的义务教育。历次工厂法中的教育条款并未真正实施,但仍不失其积极意义。
在师范教育方面,18世纪90年代,为了解决初等教育发展中教师短缺的问题,非国教派教徒兰卡斯特和国教派教徒贝尔,分别在本土伦敦和印度的马德拉斯创造了一种新的教学组织形式,即导生制,亦称“兰贝制”、“互教制度”、“相互教学法”。这是一种由教师向导生施教,导生再转教其他学生的办法。在使用导生制的学校中,一个教师在导生(具体又分为“导生”、“助理导生”、“互助导生”)的帮助下可教数百名学生。花钱少,招生多,形式灵活,被誉为“廉价的教育制度”;既解决了缺乏教师和教育经费短缺的困难,又有助于初等教育的发展,故受到广泛欢迎。但这只是为了解决师资不足而收穷苦儿童学习的应急措施,存在着将教学变成呆板、机械训练等缺点,教学质量不高。1840年,凯·沙图华兹等人在英格兰大伦敦的巴特西创办了一所旨在培训贫穷儿童教师的师范学院,亦称“圣约翰学院”。学生年龄在15—42岁,开设园艺、家务和体操课程。1842年国家拨款补助。1844年后转由全国贫民教育促进会管理,主要致力于为制造业和采矿地区培养师资,成为英国师范教育的开端。
在中等学校教育方面,英国工业革命之前中等学校基本上是封建社会流传下来的文法学校和公学。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日益发展,议会于1868年通过了《公学法案》,改革公学的章程,在学校董事会中增加了代表国家利益的代表名额,扩大董事会的办学权限,入学学生的身份也有所放宽。但对家庭财产的限制则有增无减,公学仍然是贵族、大资本家及富人子弟才能进入的学校。文法学校的等级性也十分明显。1869年,专门研究文法学校的汤顿委员会把文法学校分成三种类型,为不同的社会阶层服务。第一类学校实行寄宿制,以升学为目的,为上层资产阶级服务。第二类学校培养军队、医务、法律、文官、工程和商业方面的人才,课程包括拉丁文、英语、政治、经济学、数学、科学,学生离校年龄16岁。第三类学校为下层阶级而设,课程包括拉丁文或一门外语、英语、历史、初等数学、地理和科学,学生离校年龄为14岁。这一制度显然是为上层资产阶级设计的,它保持了贵族的特权,同时为专业人员和富商开辟了新的受教育机会,而不利于工人阶级。
在高等教育方面,17世纪到18世纪末,英国的高等教育仍属于贵族、资产阶级统治。19世纪50年代以后,英国教育处于大变革时期,政府加强了对大学的管理,成立了皇家大学委员会(1850-1852),目的在于改革旧的大学章程和条例,开设新的课程,以适应时代的需要。先后在议会通过了《牛津大学法案》(1854)和《剑桥大学法案》(1856),开始了英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新时期。1833年以后,英国政府虽决定补助宗教和慈善团体办理初等教育,但未能建立公立的初等教育制度。1867年议会通过改革法,近百万工人获得了选举权,普及教育成为政治上的迫切需要。议会改革法提出了“我们必须教育我们的主人”的口号。事实上,工人阶级子女中,6岁至10岁和10岁至12岁儿童的在校注册人数分别仅占五分之二和三分之一,实际接受教育的人更少。这种状况不能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引起英国各界的关注。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870年教育署长W·F·福斯特提出了初等教育法案,并获得通过。该法案亦称为《福斯特教育法》。
该法案的主要内容为:(1)国家继续拨款补助教育,并在缺少学校的地区设初等学校。(2)全国划分学区,由选举产生的学务委员会监督本区的教育。学务委员会有权征收地方教育税。(3)各学区有权实施5—12岁儿童的强迫义务教育。(4)各派教会兴办或管理的学校可作为国家教育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从地方财政中得到补助。(5)学校的普通教育与宗教分离。凡接受公款补助的学校,一律不得强迫学生上宗教教义课程。《福斯特法案》的颁布宣告了初等义务教育的实施,形成英国教育史上公立学校与教会学校并存的初等教育制度,由此奠定了整个英国教育制度的基础。同时也应看到,这一法案主要是一个折衷方法,并非要建立一个义务的、免费的新国民教育制度,而是补教会学校的不足。
1870年的《福斯特法案》促使英国的初等教育得到较快的发展。19世纪80年代,全国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0%,大部分儿童能受到6-7年的正规教育。很多学校面临需要为儿童提供高一级的教育的新问题,发展中等教育成为主要问题。有些地方开办了更高一级的学校,但受旧的经费补助条例的限制,新开办的学校进行的教育,不能称为中等教育,这些学校被称为高级学校,造成教育行政管理上的混乱现象。在这种形势下,1902年议会通过了保党政府首相A·J·巴尔福提出的教育法案。该法案史称《1902年教育法》,亦称《巴尔福教育法》。
该法案的主要内容为:(1)废除原来的地方教育委员会和督促就学委员会,由郡议会和郡级市设地方教育局管理学校教育。(2)地方教育局有兴办和资助中等学校、中等专科学校和职业学校,并提供地方税款的职权。(3)地方教育局有否决学校管理委员会选任的不合格校长和教师的权利。(4)地方教育局对私立和几乎所有的教会学校进行资助,以进一步加强控制。(5)地方教育局需调查本地区的教育需要,制定扩大和协调不同类型教育的计划,并考虑本地区初等教育与中等教育的关系。《巴尔福法案》包括英格兰和威尔士教育的全国性合作体系,结束了英国教育的长期混乱状态,促进了英国中等教育的发展,形成英国的以地方教育局为主体,议会、教育委员会(1944年改教育部)和地方教育局相结合的教育行政领导体制,成为英国教育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教育法案。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战争的消耗和战后世界性经济危机的不断打击,英国的经济、军事实力和国际地位不断下降。在这段时间里,为了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继续竞争,同时也由于人民群众争取教育权的斗争和“新教育”思潮的冲击,英国力图不断地提高本国的教育水平。1918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一项以当时文教大臣费舍尔名字命名的教育法案,旨在建立面向所有人的公共教育制度。主要内容有:(1)地方当局为2—5岁儿童开办幼儿学校。(2)义务教育年限延伸至5—14岁,分初等学校为5—7岁和7—11岁两个阶段。主张在初等学校贯彻“新教育”的主张,教学内容注重贯彻“儿童中心”原则,以活动课程和艺术课为主。(3)小学一律实行免费教育。(4)为超龄青少年设立继续教育学校(学生年龄初为14—16岁,后改为14—18岁)。(5)改革考试制度。精简后的校外考试分学校证书考试(16岁)和高级学校证书考试(18岁)两种。(6)禁止雇用不满12岁的儿童做工。《费舍尔法案》初步确立了一个包括幼儿学校、小学、中学和各种职业学校的公共学校系统。然而上述学校的学生多为劳动人民子女。富裕家庭出身的青年仍然经过家庭教育或预备学校升入公学和文法中学,为将来升入大学作准备。这一点,在1926年工党政府发表的《青年教育》报告(亦称《哈多报告》)中进一步得到肯定。显然这一时期的英国教育仍实行双轨制,而在不同的学制轨道上学习的青年和儿童有着明显不同的经济背景,因而这种学制受到多方面的批评。
四、二战后的教育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教育遭到严重破坏。为了恢复教育,重建经济,1943年,政府发表《教育改革》白皮书。它的中心建议是,法定的公共教育体系应该组织成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三个阶段。1944年,教育大臣R.A.巴特勒在议会提出了教育法案,很快得到通过,史称《1944年教育法》,亦称《巴特勒教育法》。
该法案共122款。主要内容有:(1)废除1899年建立的只负责督导的中央教育署,设立教育部为全国教育行政领导机构,以加强国家对教育的控制和领导。(2)废除以往中小学教育不连贯、相互重叠的学制,将法定的公共教育体系分为初等教育(5岁-11岁)、中等教育(11岁-18岁)和继续教育(为离校青少年而设)三个连续的阶段。(3)将义务教育年限从原来的9年(5岁-14岁)延长为10年(5岁-15岁),有条件的地区可再延长1年。(4)公立学校实行免费,并根据学生的年龄、能力和性向提供不同类型的教育。(5)教会学校纳入国家教育体制,并规定在所有公、私立学校进行宗教教育。(6)各类独立学校须在教育部注册、备案,并接受检查。(7)详细规定地方教育当局的职责:为学生提供免费医疗、牛奶、午餐和其他点心,必要时包括衣、食、宿;为缺陷儿童提供特殊教育;为少数考入收费学校的学生支付学费,为公立学校学生提供生活补助费,为接受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生提供奖学金;负责组织青少年的业余文化娱乐活动;为2-5岁的幼儿提供学前教育;设立郡学院,为未满18岁的离校青少年提供非全日制教育,等等。
《巴特勒法案》为英国二战后的教育制度奠定了基础。但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公立学校和教会学校并存的教育制度尚未完全改变,公学还没有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实现法令的规定是一个很艰难的任务。该法案的许多部分,后来被战后的近20个教育法令和议会其他法令所修正。特别重要的有《伦敦政府法》(1963)、《地方政府法》(1972)、《就业和培训法》(1973)等。这些法令的规定并未改变《1944年教育法》的基本教育原则,但在组织安排和财政安排上作了较大的变动。

㈤ 【HE.13】英国现代教育的概况(一)

教育史的内容有比较多的法案部分,现阶段无法做更多情境的联系,因此作为复习的作用来写文章。

一、《巴尔福教育法》建立起普遍的中等公立学校。

20世纪初,面对人人都需要中等教育的背景,为了教育补助金的公平发放,英国教育委员会会长巴尔福颁布一系列政策,希望解决中等教育不足的问题,并且加强国家对地方教育的管理。

1.教育行政管理方面:建立地方教育局,管理地方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师范教育,还管理教会学校、私立学校。提高地方教育管理的质量。

2.发展中等教育:普遍建立中等公立学校。

从此形成中央和地方相结合的运做教育管理体制,并且以地方教育局为主体,中央和地方是友好合作的关系。地方统一管理的好处是,地方有能力将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相衔接,为统一的公共教育制度奠定基础,此时建立的一系列中等公立学校面向中下层劳动人民子弟。

二、《费舍教育法》将初等教育免费化。

1.加强地方当局对教育的管理,加强国家教育委员会对地方的监督。这一点实际上是向集权更进一步。

2.延长义务教育。地方当局对2-5岁幼儿开设幼儿园。规定5-14岁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阶段一律免费。

3.地方教育当局建立和维持继续教育学校。向14-16岁的年轻人提供适当的学习课程和教育训练。

《费舍教育法》完善了英国过敏教育制度,调整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但是此时英国的中小学并没有完全公平开放。中下层平民的中等教育选择非常少,只能去公立的现代中学,只有贵族可以进入公学,接受高质量的中等教育。

三、《哈多报告》、《斯宾斯报告》第一次将中等教育向所有学生开放,衔接初等、中等教育。

哈多报告确定11岁以前为初等教育,在11岁时用考试分流的方式决定儿童进入怎样的中等教育。可供选择的有:文法中学、选择性现代中学、非选择性现代中学、公立小学高级班。

而早悄猛斯宾斯充分肯定了哈多的政策,不过将中等教育阶段划分成三类:文法中学、现代中学、技术中学。并且畅想了一种“学园”,即多科性质的学校。

四、《1944年教育改革法》里程碑式的教育改革,加强中小学的衔接,中等教育义务化。

1.加强中央对地方教育的领导,设立教育部统领全国教育。

2.加强地方教育行政权力,建立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继续教育相互衔接的公共教育体制。

3.规定5-15岁为义务教育阶段,向未接受义务教育的超龄者提供全日制或者业余教育。

4.向宗教教育、教师教育、高等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

这个法案形成了现代英国国民教育制度,进一步肯定了中央和地方的友好合陆桥作关系。在此法案之下,基本普及了10年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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