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国历史上政府和宗教之间的关系
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本来一直坚持天主教正统教义,但一场离婚风波使他和教皇翻了脸,1534年英格兰议会通过了《至尊法案》,规定英王为英格兰教会唯一的,至高无上的首脑,,拥有处理教会事务的一切权利,教皇无权干涉英格兰的教会事务,同时宣布保留天主教的基本教义和仪式,亨利八世下令解散修道院,没收修道院的土地和财产,勒令男女修士还俗。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在位期间,重申《至尊法案》,而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亚特坚持信仰天主教,这是苏格兰天主教与英格兰国教的较量,直到玛丽*斯图亚特悲惨的一生画上句号为止,1586年,刺杀伊丽莎白的巴宾顿阴谋败露后,玛丽斯图亚特被处死,至此,英格兰与苏格兰回到了新教的怀抱,1603年,伊丽莎白一世去世,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继承了两个女人的遗产,英格兰与苏格兰,英国统一为斯图亚特王朝,1598年,法国国王颁布了《南特敕令》标志着在所有基督教国家中赋予了每个人以信仰自由的权利,完了,累死了
2. 英国宗教信仰对英国人的影响
基督教信仰在英格兰的传播最早可以追溯到不列颠时期。随着罗马帝国的入侵,基督教信仰也传入了不列颠。但随着罗马人的离去,基督教信仰也湮没无闻。当英格兰进入“七国时期”,基督教传教士再一次来到英格兰,这一次盎格鲁-撒克逊人没有简单粗暴地排斥或拒绝,而是审慎地予以观察和考验。公元596年,基督教传教士拜访肯特国王埃塞尔伯特时,国王埃塞尔伯特对他们说:“你们所讲的话和所作的许诺十分美好。可是,因为它是陌生的和尚为确知的,我不能鲁莽地表示接受而抛弃长期以来我和所有英吉利人一直遵循的规矩和习惯。但是,因为你们千里迢迢来到这里,而且还因为我似乎觉察得出你们渴望把自己认为是正确、真实和美好的知识传授给我们,所以我们不惹你们的麻烦。相反,我们将很有礼貌地接待你们,并仔细地给你们提供生活必需品。同时,我们也不阻挠你们通过传道为你们的宗教信仰赢得尽可能多的信徒。”[1]经过长期地观察和考验,传教士们的虔诚信仰和严谨作风赢得了英格兰人民的信任,而且当地人们发现,基督教信仰确是上帝赐给人类的祝福,对人类属灵生命的提升确能带来好消息。于是,“在各个地区,教堂一座接一座地建立起来,人们满怀着喜悦的心情成群结队来到了教堂,听讲福音,国王也慷慨地捐出财产,划出土地,用以建造修道院。”[2]这次基督教传教士们成功了,他们使盎格鲁-撒克逊人将自己的原始民主观与基督教的“神爱世人”观结合起来,形成了以后英格兰民族崇尚自由平等的民主观。十八世纪时,孟德斯鸠在长期考察英格兰社会后发现,“这个民族出奇地热爱自由”[3],“在宗教方面,这个国家的每一个公民都有自己的意志。”[4]英格兰人的基督教信仰显然支持了他们这种自由主义倾向,并将他们这种对自由的强烈取向与对上帝的信仰结为一体,使之独异于世界其他民族。
由于受基督教“人皆有罪”观念的长期影响,英格兰国王从来都未被神化,国王虽“被尊崇为其子民的最高宗教领袖——一部盎格鲁-撒克逊的法律文献将其名为‘基督的代表’;不过基督教把国王也看作是人,像其他每一个人一样,他所犯的罪也要受上帝惩罚,唯有蒙上帝之恩方能得救。” 正是因为在世人眼里国王也是一个罪人,所以无形中拉近了两者之间的距离。根据《圣经》中的契约概念,国王的权力乃是来自民众的信托。国王必须按照契约神圣原则,遵守他在享受契约赋予的权力时所承诺的契约给予的义务。历任英王对这种权利义务观念的确认可以在他们的加冕宣誓中得以体现。艾塞尔雷德国王的宣誓内容如下:“我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向王国境内的基督教臣民宣誓,保证做到以下三件事:第一,保证我国境内教会和所有教众享有真正的太平;第二,禁止对任何人(无论什么阶层)有暴力或不公正行为;第三,保证判决公正和仁慈,公正和仁慈的上帝将以他永远的仁德宽恕我们。”征服者威廉的宣誓词为,将“以公正及王室之天意来统治全部民众,我将建立并严格执行良好的法律,完全禁止暴力和不公正的判决。”爱德华一世用过的法文宣誓文本记录如下:“他将以审慎和仁慈保证在判决中实现公平和正义,将遵守、维护和支持民众所选择和制定的王国习惯与法律,取缔一切恶法与陋习。”爱德华二世的宣誓词最能体现国王对所需承担责任的确认,它是通过与大主教的问答方式进行的:
陛下,您愿意授予、维持并向您的英格兰臣民宣誓确认历代您那些公正和神圣的英格兰先王们曾授予他们的法律和习惯吗,尤其是您的先王伟大的圣爱德华国王授予教士及民众的各项法律、习惯和特权?
是的,我愿意。
陛下,您能在掌权之后向上帝和教会及教士、民众保证和平并完全遵循上帝的意志吗?
是的,我能。
陛下,您能本着仁慈审慎之心客观地运用权力并在判决中实现公平和正义吗?
是的,我能。
陛下,您会坚持并维持王国民众所选择的法律和正当风俗,并为上帝的荣耀尽您所能守护和增进它们吗?
是的,我能。
基督教信仰能在英格兰而非欧洲大陆发挥增进民主和限制王权的作用,还取决于一个必要条件——特殊的地理位置。由于远处海外,罗马教廷的势力始终鞭长莫及,英格兰教会较之欧洲大陆的教会形成一种更加宽松和自由的氛围。一方面,英格兰教会为了自己的利益与英格兰的贵族和自由民团结起来,为英格兰的民主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另一方面,因为宗教氛围比较宽松,人们在追求信仰的过程中可以公开地、自由独立地思考,孟德斯鸠说“这个国家的人喜欢思考”,而自由地思考必须具备一个自由宽松的社会环境,而这正是欧洲大陆所欠缺的。
正是因为特殊的地理位置,使英格兰民众受到的宗教迫害远较欧洲大陆民众为轻。1376年,牛津大学的神学教授约翰·威克里夫认为《圣经》才是教会的法律,全体信众才是教会的中心,只有基督才是教会的真正元首。如果教皇不能为教会造福,而是专意擭取世俗的财产和权势,这样的教皇就是“敌基督”。“基督是真理,”他写道:“教宗是谎言。基督生于贫困,教宗为世俗的荣华富贵奔忙。基督拒绝世俗的主宰权,教宗追求它。”[5]由于远居海外的英格兰,约翰·威克里夫只受到软禁的处罚(虽然死后四十年被掘骨扬灰,但那只能显明罗马教会的愚蠢和鲁莽)。但是继承约翰·威克里夫思想的布拉格大学校长约翰·胡斯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因为“尊敬的”教皇大人住的离他较近,所以他被送上了火刑架。虽然此后英格兰民众追求真理的道路也并非一帆风顺,但相较宽松的环境使真理之火在英格兰从来就没有熄灭过。从十四世纪约翰•威克里夫提出宗教改革开始,到十五世纪罗拉德派继续约翰•威克里夫的宗教改革,再到十六世纪约翰•诺克斯将宗教改革之火从欧洲大陆重新引回英伦三岛,最后在十七世纪迎来了“清教运动”的高潮。当基督教信仰将理性的火焰在英格兰重新挑亮,英格兰民众追求真理的脚步就没有停下过。“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哥林多后书3:17)体验到生命自由的英格兰人民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不偏信,不盲从,依据上帝赐予的理性之光,不但照亮了自己,还透过重重迷雾照亮了远方。
当基督教信仰回归真道后,英格兰民众在宗教信仰方面的独立自由精神一下子迸发出来,不再满足于已有的宗教改革,主张再进一步清净教会,掀起了“清教运动”。清教徒是态度最为虔敬、生活最为圣洁的新教徒。在属灵方面,他们认为“人人皆祭司,人人有召唤”,每个个体可以直接与上帝交流,反对神甫集团的专横、腐败和繁文缛节、教条主义。他们勤俭节约,过着简单、实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徒生活。在属世方面,他们将神学思想与现实政治制度相结合,将“神爱世人”、“契约神圣”、“律法至上”等神学思想引入到宪政理念、代议制度和法律原则中。如出身于清教徒家庭的约翰•洛克在其《政治论》一书中讲道,“人们生来就享有完全自由的权利,并和世界上其他任何人相等,不受控制地享受自然法所赋予的一切权力和利益。” “人民应该成为判断者,是人民对君主实行的委托……委托人给予了君主委托,当君主辜负委托时,人民有权利把它撤回。” 英格兰民众在上述思想的指引下,经过“清教徒革命”和“光荣革命”,终于在英格兰建立起近代意义上的议会制。
近代议会制度既解决了普通民众全体执政可能带来的多数人的暴政,又解决了少数“精英阶层”可能带来的少数人的暴政;既代表了全体人民的意志,又杜绝了个人意志凌驾于众人意志之上。这种民众监督体制下的精英政治可以说是人类有史以来最理想、最完美且最得神祝福的政治模式。此后,这种受神祝福的政治模式又由英格兰的清教徒带往新大陆,并在那里发扬光大。
[1] 《英吉利教会史》,第65页。
[2] 《英吉利教会史》,第155页。
[3]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375页。
[4] 《论法的精神》,第378页。
[5] 布鲁斯·雪莱,《基督教会史》,第255页。
3. 详细的英国宗教发展史
英国的前罗马时期宗教形式包括各种形式的祖先崇拜和异教信仰。现在的英国主要占主导地位的宗教为基督信仰。英国基督信仰最早起源于罗马人统治时期,公元7世纪期间,天主教会和爱尔兰 - 苏格兰传教士再次将基督信仰带进了英国 。
中世纪时期到亨利八世创立英国国教(又称圣公宗、盎格鲁宗、安立甘宗)前,英国人主要信仰为罗马教会(天主教会);1534年英格兰宗教改革,英格兰教会成为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地方教会。
苏格兰长老会在十六世纪的苏格兰宗教改革中建立,是苏格兰的国教。它不受英国中央政府控制,英国君主也属于苏格兰长老会成员之一,在就位时需宣誓“维护和保护新教教派和长老教会”。
在英国不同地区,特别是在英国北部和英格兰北部地区,对天主教会的坚持程度各不相同。
十七世纪中叶开始,各个基督新教教派纷纷创立,包括公理会、浸信会、贵格会以及后来的卫理公会。威尔士教会国教的身份于1920年取消,爱尔兰教会于1870年在英国爱尔兰分治之前解散,而现今北爱尔兰没有建立圣公宗地方教会。
犹太人在1290年时被驱逐出境,并且在19世纪才解除这项规定。
伊斯兰教、印度教和锡克教随着近年来移民英国的新移民而出现,而佛教除了被移民带来之外,也有部分英国本地人改信佛教。
与西方世界的其他地方一样,宗教人口统计学已成为多元文化主义的一部分,英国被描述为后基督教社会,称为多信仰或世俗化社会。
宗教人口
在2011年的人口普查中,基督宗教是英国最大的宗教,占总人口的59.5%。2007年Tearfund调查发现基督徒人口为53%,2009年英国社会态度调查基督徒人口为42.9 %,欧盟调查的基督徒的人口则为42.98%。
Ipsos MORI在2008年调查,发现英格兰和威尔士有英国国教信徒47.0%,天主教信徒9.6%,其他基督徒8.7%; 4.8%是穆斯林,3.4%是其他宗教的成员。5.3%是不可知论,6.8%是无神论者,15.0%不确定他们的宗教信仰或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Ceri Peach在2005年估计,62%的英国基督徒属于英国国教会(圣公会),13.5%属于天主教会,6%属于长老会和3.4%属于卫理公会,其他新教教派和正教会信徒人数很少。
英国社会态度调查(BSA)在2009年调查,有50%受访者表示“ 无宗教信仰 ”,19.9%是英国国教会基督徒,9.3%是无教派基督徒, 8.6%公教基督徒,2.2%是长老会/苏格兰教会的基督徒,1.3%是卫理公会的基督徒;
0.53%是浸信会基督徒,1.17%为其他新教基督徒徒,0.23%是联合改革教会 / 公理会的基督徒,0.06%是自由长老会基督徒和0.41%其他宗派基督徒。
在2016年,英国社会态度调查(BSA)再次调查,有53%的受访者表示“无宗教信仰”,41%表示为基督徒,6%表示非基督信仰(伊斯兰教,印度教,犹太教等)。
4. 英国宗教概况
天主教是与东正教、新教并列的基督教三大派别之一。天主教以罗马为中心,故又称罗马公教。16世纪开始传入中国,其信徒将崇奉的神称为“天主”,故在中国称天主教。西罗马帝国于476年灭亡前后,罗马主教逐渐成为整个西派教会的领袖,并逐渐形成教皇体制。1054年,东西两派终于正式分裂。东派自称正教,即东正教。西派自称公教,即天主教。信奉天主和耶稣基督,并尊玛利亚为耶稣之母。主要的基本信仰内容大致包括在《使徒信经》中。天主教教职人员要求保持独身。天主教信徒进教堂望弥撒。
基督教只信主耶稣, 另外基督教的教派也有信三位一体的神(天父、耶稣、圣灵)。 认为玛利亚只是人,而不是神明, 所以基督教不需要把玛利亚敬拜当神明了
天主教敬拜主耶稣,又尊敬圣母玛利亚。也认为玛利亚只是人,但玛利亚是主耶稣的亲生母,而且是永远童贞的女子。 所以天主教应该是尊敬玛利亚也纪念她,其实完全不是信玛利亚的。不要误会哦!
一、 天主教:是凭功德赦罪得救。 基督教:是因信称义,凭恩典得救。
二、圣像 天主教:敬奉偶像的宗教。 基督教:完全拒绝偶像的。
三、圣经 天主教:圣经、天主经、圣母经、圣三光荣经, 玫瑰经是念经时手拿念珠的祈祷文。 基督教:只有圣经。
四、圣餐 天主教:圣餐就是主耶稣的身体、宝血。 基督教:圣餐是纪念主耶稣的受死。
作为基督徒,我们的确应该知道如何回答,如何从圣经真理的认识与实行上来分辨这两者的不同,免得人云亦云--以为犹太教是拥皇上的,天主教是拥皇后的,基督教是拥太子的,不用分彼此,反正大家都是一家人。
先谈谈天主教的源起。初期教会发展到第四世纪时渐渐形成了五个教会中心点:即罗马、君士坦丁堡、安提阿、耶路撒冷,与亚历山大。在每一教会中心有监督一人,治理辖区会务。但到了第六世纪,罗马的监督认为罗马城既是当时世界的政治中心,罗马的教会也该是世界的教会中心,于是就宣布罗马的监督,是“普世之父”-即教皇。天主教之所以称为罗马天主教,是因其在罗马起始,在罗马兴盛,直至今天。全世界的天主教区、教职,及其一切信徒皆听命于罗马的梵蒂岗,而罗马的代表人物就是所谓的教皇。一九二六年,墨索里尼和教皇订了协约,把梵谛冈从义大利国分别出来,成为独立国,有她自己的法庭、警察等等。在倪弟兄的《教会的正统》一书中,就叫她作罗马教,由启示录二、三章中七个教会中的推雅推喇教会所豫表。‘推雅推喇’是‘香的祭祀’的意思,就是充满了许多的祭祀。罗马教的基本就是注重行为,注重祭祀。弥撒就是他们的祭祀。她是教会荒凉、败落、背道、混乱到极点的代表,十六世纪开始了教会的复兴,马丁路德引起的改教运动产生了更正教(由撒狄教会所豫表)从天主教脱离出来,即现在一般人所知道的基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