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英国资讯 > 为什么英国在往香港派法官

为什么英国在往香港派法官

发布时间:2022-03-04 09:29:09

㈠ 为什么英国和香港法官开庭都要带假发

因为法官都是秃头的呀

㈡ 为啥英国、香港的法官律师要戴假发

NHK : 在法庭上打官司...只有法官和大律师...还有1997年前的 御用大律师...即是现在的 资深大律师...需要带上西方的假发...及穿上长袍...意思是将本来的真面目和身体...掩盖~...象征法律公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年龄...性别...职业...也不分种族...大律师 (= Barrister)的正式身份...是 法庭人员 (= Officer of the Court)...所以...他有责任去维护法律公正...要在控 / 辨的时候...只论证据和法律...不论其他...他也要带上假发及穿上黑袍...将本来的面目遮去...因为 事务律师 (= Solicitor)在香港高等法院...没有发言权的...所以...他们上庭...不用带上假发及穿长袍...在香港...大律师袍是全黑色的...而法官袍...除了是全黑色...上面也有红纹...紫纹等...不同的纹案颜色...代表不同职级的法官...平时的审讯...法官只会带银白色的小假发...而长度及肩的大假发...只在隆重的场合才会用上...大律师的假发...也是银白色的...但旁边会有2条小辫...香港回归以后...区域法院...高等法院...以及终审法院的法官及大律师...在审讯中...仍然要带上假发及穿上法袍...只有特别的情况除外...例如...以视像形式盘问儿童证人...那是避免...吓倒小孩~...嘿嘿....如果在内庭研讯...他们也不用带上假发...还有...在1般的裁判法院...审判长的角色...只是 裁判官 (= Magistrate)...而不是 法官 (= Judge)...所以...裁判官工作的时候...也不需要带上假发.......

㈢ 如果英国不再向香港派遣法官,那对香港有什么影响

英籍法官是对香港习惯法地位的确认象征,没有他们国际资本会有怀疑,资金安全不那么有利(模糊的空间更少),融资就没那么便利。就是跳板功能削弱。里德发表了所谓的“英国法官在香港终审法院中的作用”声明。他称英国法官为香港终审法院的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参与民事、商业,及所谓的“抗议和言论自由”案件。

欠的,早晚会让他们还得。从一八四零算起,瓜分走了多少,必须加倍偿还。他不派人来是好事,我们正好要赶他走呢?香港是中国的,要他做什么呢、留下的火跟总有一天会燃烧起来的,就这机会一个不留。大家理智看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另外,他说不派没有用,有很多私人自由大法官。来去自由当然也要看钱数的。这个不影响。看看《寒战》就知道大法官的威力啦。一个日薄西山的“日不落帝国”,还活在过去的幻想中了。

㈣ 香港已经四归祖国了怎么还有英国人在香港当法官呢

香港基本法第九十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同时第九十一条又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官以外的其他司法人员原有的任免制度继续保持”。
因此,他可以担任法官,其实这个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
这些是制度的缺失!!

㈤ 英国国籍的杜大卫为什么有资格在香港当法官

因为他已经在香港取得了律师资格,经过香港有关法律委员会的推荐,得到香港特首的允许,在香港担任法官。
其实香港有很多外籍法官,在基本法起草的时候早就讨论过,这里转载香港学者的在电台节目里被问及有关问题的说法
其实早在《基本法》草拟时法官的国籍问题已曾作深入讨论,一来香港保留普通法制度,须要深谙普通法的人才,二来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城市,一直是百川汇聚,唯才任命,三来香港的司法界原来也有不少外籍法官,故当时《基本法》规定,除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外,其他法官皆没有国籍的限制,法官的任命由一独立委员会推荐,法院仍可继续参考其他普通法地区的司法判例。终审法院设有外籍非常任法官,这些法官皆是普通法地区最顶尖的法官,包括有英国,澳洲和和新西兰等地最高法院的法官,他们精通普通法,享誉海内外。在过去十五年,他们丰富了香港终审法院的判词,对提高香港终审法院的声望与素质均有极大贡献,这制度行之有效,能够邀请这批优秀的法官出任香港终审法院的法官其实乃香港之福!
提出国籍限制的理由主要基于天真的民粹主义:美国联邦法院法官也有国籍限制,为何香港终审法院没有?但美国没有一国两制,它有大量熟悉普通法的法律人才,香港则首两任的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皆要放弃英国国籍才能出任,中国十三亿人口中有多少人有资历又愿意出任终审法院的法官?
诚然,法官多瞭解中国事务未尝不是好事,但毕竟终审法院主要处理的是来自普通法地区的案件,我们需要独立能干的法官,法官的责任是依法判案,而非依据国情投当权者所好而判案。在一国两制中,香港的司法制度可说是两制的最重大区别,一旦拆毁司法制度,两制也荡然无存,梁爱诗提到2047年香港法制也可改变,法律与法制截然不同,法律条文可以随社会转变而作出修改,但法律制度是建基于法治、人权、公义这些价值之上,若整个法律制度也改变,那还何来一国两制?
不管是民事诉讼,刑事检控或是司法覆核,我们深庆这些争端乃由公正无私不偏不倚的法官作出独立裁决,不管我们是否同意最后判决,但我们还是信任和尊重我们的法官,因为我们相信他们是独立无私,以法律为依归地作出客观判决。这是我们的制度,也是我们的人权自由和繁荣安定的基石。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教授

㈥ 如果英国不派律师去香港,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香港皇家律师行的说法并不普遍,说到大律师和事务律师的区别,事务律师在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无发言权。如需要在上述法院诉讼,需由事务律师转聘讼务律师(大律师)进行。
常常有人搞不清楚大律师和事务律师的区别?其实国内是没有这个分类的,这是英美法特别是英国的称呼。事务律师被认为是“假律师”,相当于国内做非诉业务的律师,指没有资格代理诉讼的律师。大律师很多时候只是荣誉称号,但是在特定的时期指为皇室服务的律师。
什么是御用大律师?
问:什么是御用大律师?其与事务律师有何区别?
答:御用大律师(中国大陆译皇室法律顾问,英文:Queen's Counsel、简称QC)是英国皇室的法律顾问。御用大律师不单单只在英国,它亦是一种对奉英王为元首的英联邦国家中资深大律师的一种封号。英国皇室每年都会有两次为英联邦国家的资深大律师册封为御用大律师的机会。
御用大律师并不是大律师的一个阶级,但他们在法庭内会得到特别的待遇,例如:可以穿着特别设计的丝质外衣。
香港主权移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前亦有御用大律师,主权移交后改称为资深大律师。不少前英国殖民地亦有把御用大律师改称为资深大律师的习惯。
为什么香港律师叫大状?
香港的大状其实确切的名称是“大律师”,而在香港有些市民会俗称大律师为大状,但是这个大律师并非我们大陆这边对一些知名律师的通俗叫法。
香港律师分为两种,一种是“大律师”一种是“事务律师”。而大律师在法律术语上也称之为“诉讼人”。
分辨大律师和事务律师最简单的方法是,大律师出庭要带假发的,事务律师是不带假发的。而且大律师的律师袍和事务律师袍也不同。在香港只有大律师才可以在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开庭,事务律师不能在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发言。
但是大律师不能自己接案子,大律师的案件全部是由事务律师转接的。当事人请大律师,必须先请事务律师,再由事务律师转接大律师。
香港大律师带假发的原因是从英国方面保留的制度。在以前,英国皇室成员和社会最上层的贵族出席公开场合都必须头戴假发,身穿华服,以区别于普通平民。而作为律师和法官是属于贵族阶层的,因此审判时都要带假发,而且英国皇室也册封了很多大律师为伯爵、男爵或者子爵使其成为世袭皇室成员。香港以前是英国殖民地,因此将这一制度一直流传下来律师、法官开庭都会带假发的。

㈦ 没有英籍法官后香港法院会瘫痪吗

英国法院向香港派送法官是香港回归的遗留问题,其实香港是中国的香港,港人治港,没有英籍法官香港法院也会正常运行。

㈧ 现在香港的法院法官还是外国人

香港法院允许有外籍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仍旧实施普通法制度,在判决时可以引用其他地区国家的法律,也可以聘请其他地区的法官。

现任香港终审法院的常任法官包致金法官就是巴基斯坦裔法官,但是首席大法官的出生地在香港。

(8)为什么英国在往香港派法官扩展阅读:

法官的委任

根据香港法例第484章《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12条《法官的专业资格》,任何以下人士均有资格获委任为首席法官:

1、任何以下人士均有资格获委任为常任法官: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上诉法庭法官或原香港终审法院讼法庭法官;在香港以大律师或律师身份执业最少10年的大律师。

2、任何以下人士均有资格获委任为非常任香港法官,不论他是否通常居住于香港:已退休的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已退休的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已退休的终审法院常任法官;现职或已退休的上诉法庭法官;在香港以大律师或律师身份执业最少10年的大律师。

3、任何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士均有资格获委任为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属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民事或刑事司法管辖权不设限的法院的现职或已退休法官者;通常居住于香港以外地方;从未在香港担任过高等法院法官、区域法院法官或常任裁判官。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香港终审法院

㈨ 为什么在香港或英国,法官在法庭上都要带假发

提起英国的法官或律师,脑海里自然而然的浮现出那灰白的稍带卷曲的假发。对于英联邦的法制传统之外的人,虽然假发已成为英联邦法律人符号特征,但这样的装扮并不会油然生出庄严肃穆的威风,相反,常常是一种怪怪的感觉,让观者不时的替他们捏着一把汗,担心会不会随着大律师颇有风度的鞠躬而滑脱下来,当庭出个洋相。美国第三任总统托玛斯?杰斐逊就曾说,“(英国法官)像躲在棉絮下面向外窥视的老鼠”。这个仪表还吓得一个出庭作证的孩子大哭不止,导致英国专门审理涉及青少年案件的特别法庭完全取消了假发。

假发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古埃及和古罗马帝国的文献就有相关记载。然而在欧洲上层社会的流行,一般认为是1620年前后,路易十三为了掩盖自己的秃顶而戴假发,引起经常出入宫廷的贵族效仿,随后风靡欧洲,以至于连妇女都戴着各式的假发出席社交场合。到十七世纪六十年代,这一时髦又由英王查理二世传到英伦三岛。十七世纪的英国人萨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的日记,真实的记录了假发在英国流行的历史。1663年11月2日,佩皮斯得知国王和公爵都将戴假发的传闻,第二天就急不可耐的将头发剃光,定作了假发。佩皮斯写道:“告别自己头发还是有些许伤感,但一切结束了,我就要戴假发了”。由此可见,假发在英国流行,榜样起了很大的力量。

榜样之外,假发的流行还有一个原因。据垄断英联邦假发行业的埃德和拉芬斯克洛夫工厂(Ede & Ravenscroft)介绍,由于十七世纪的欧洲缺乏供暖系统,人们不便洗热水澡,为了防止寄生虫的滋生,最好的办法就是留短发而以长长的假发替代。

早期的假发使用人的头发制作,如债务人用头发抵债、甚至是死人的头发。那时的法庭上,各种假发的气味混合简直令人窒息,使得法官们出庭有时不得不自带一束鲜花来稍稍化解一下。这种状况直到1822年汉弗莱?拉芬斯克洛夫(Humphrey Ravenscroft)发明了利用马尾制作假发的工艺才结束。

英联邦法律人出庭或者参加重大典礼活动都佩带假发,完全是当时的流行使然,并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数百年过去了,假发不再时髦,却成了法律人遵循传统的守旧形象。而且假发不卫生、太热、扎人、甚至有些滑稽可笑。然而要说改变也很难。人们习惯性的将假发与地位、身份乃至正义联系起来。事务律师获得出庭权以后,就因为没有戴假发的资格而向上议院提出了好几次不成功的陈情,而不少被告人也优先选择可以佩带假发的出庭大律师为他们辩护,据说是否戴假发还直接关系到对陪审团的说服能力呢!

查理二世的时代虽然早已过去,但看起来当初的时尚--至少在假发这一点上--仍然从坟墓中伸出手来牢牢的束缚着当代的英联邦法律人。澳大利亚在70年代为了顺应家事法庭(Family Court)减少形式,增进和谐的潮流,取消了假发。但到1987年,据说是由于发生了多次针对司法人员的袭击,于是又恢复了假发。笔者以为,澳大利亚的这一做法,更多的是传统心理作怪,或者说是传统论者为了保住头上的假发,拿这些袭击说事儿而已,绝对难说是对症下药。因为在英国,1992年取消青少年特别法庭中司法人员佩戴假发的惯例后,似乎并没有类似澳大利亚的恶果发生。2003年,英国又进行了一次是否取消假发的调查,发现多数资深法官和事务律师希望取消假发,而下级法官和出庭大律师则坚持传统。更有68%的公众希望法官---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佩戴假发,说明假发在英国民众代表司法正义的符号作用仍然很强。

争论归争论,假发看来不会很快地在英联邦的法庭上消失。唐纳德逊勋爵(Lord Donaldson)的一句话概括了这场争论, “既然假发至少过时一个世纪了,那也不用急着取消。”

正义需要通过仪式体现出来,正是通过这种鲜明而具体的符号意象和强烈的心理暗示,假发唤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正义的希冀。然而,建构现代司法文化乃至法律文化的没有捷径。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德国历史法学派认为人民自身在缓慢的促进法的成熟,法律除了认可这一历史创造的成果之外,不可能有其他的角色。历史法学派不再是主流,但法律现象中少不了历史的积淀。中国律师袍可说是已经夭折了吧?至少在地方上,今年以来着律师袍出庭的现象可说是凤毛麟角,这或许是必然的结果。当初的决定更多的是应景成分,没有顾及到历史、文化的因素。笔者以为,正是使英联邦法律人头顶上的假发挥之不去的那种力量,让中国的律师袍迅速地离去,消失在历史的隧道中。

㈩ 香港法官为什么大多数是外国人

但任用英国远道而来的法官,在当时的香港仍是不得不选择的方法。
其实,培养一个合格的“海洋法系”法律人才是很困难的。
他们需要学习大量散碎的案例,理解前辈对法律和正义的定义,然后做出自己的判断。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但司法却代表着至高无上的公权力。要让这两者调和,就必须让法官们的思维跨越时空地联系起来,理论脉络的传承必不可少,当中可能还有些玄学成分。
所以法律专业群体才得以想要较高的社会地位,法官在其中更是地位崇高,毕竟培养一个太困难
当时香港还只是一个大清帝国南方的偏远小岛。本地居民的文化水平有限,没法直接移植英国的那一套。从本土调人才过来,还是有必要的。
好在此后港英政府终于意识到了兼职法官的恶性影响,开始试图在香港建设一个司法独立的社会。首席大法官晓吾,就离开了立法会,专职做大法官。其他英国法律人才的登陆,也改善了香港普通法人才不足的局面。
不可否认的是,香港能够得到全世界商人的信任,成为世界着名的自由港和金融中心,透明独立的司法是相当出彩的加分项。
而且到了70年代,在经济、教育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的香港,还曾启动过公务员本土化。法律界的本土化也一度轰轰烈烈。尤其是在首席大法官贝理士爵士(Sir Geoffrey Briggs)任期内,这位英国老法官很重视华人法官的培养,在全港75名法官/裁判官中启用了16位华人。
但这还远远不够。
艰难的本土化
由贝理士爵士主导的法官本地化运动在他退休之后就被冷落了。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首先,当时的香港不缺法律精英,但做大律师的收入远高于做法官(可以理解),那些资深的大律师很可能不愿意成为法官。
其次,即使这些律师成为了法官,华人法官的社会公信度也不如白人法官。这是由香港社会的偏见造成的,民众会对他们更苛刻,华人法官的升职也更困难。
第三,港英政府内有人认为,香港作为国际化的大都市,生活着不少来自其他英帝国前殖民地的人士,大量启用华人法官对他们不公平。

阅读全文

与为什么英国在往香港派法官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印度的咖喱怎么样 浏览:104
英国签证补交材料后多久出签 浏览:173
怎么申请英国招生官 浏览:621
美国制裁伊朗凭什么就合法 浏览:747
英国什么时候用大本钟 浏览:348
哪个词典包含意大利语 浏览:65
螺旋状意大利面用番茄酱怎么做 浏览:726
印尼马夫一天收入多少 浏览:619
印度天天吃什么鱼 浏览:377
中国末代清朝皇帝叫什么 浏览:324
伊朗卫生部说什么 浏览:449
印刷洋为什么以印度命名 浏览:656
为什么叫印度辣木 浏览:414
印度城邦之间怎么会有领土冲突 浏览:832
意大利最小的是什么样的 浏览:803
以色列与伊朗地图上有什么矛盾 浏览:839
印度的食物为什么会恶心 浏览:199
印度mala染发剂怎么染 浏览:525
中国隐形富豪有哪些 浏览:546
中国为什么不给英国援助 浏览: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