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英国的国家是什么体制
英国属“联邦制”国家,整个国家分为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部分,这四个部分也就是四个联邦(相对独立自治的行政单位),它们各自有自己的议会和行政机构,有自己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公,全面负责本地方的事务,只有外交、国防、总体经济和货币政策、就业政策以及社会保障等仍由中央政府控制。
联邦制国家,因各个地方(联邦)拥有较大的权利,有的权利中央政府不得干涉,所以可以说是“国中有国”。正因为如此,有人说英国“由四个国家组成”。
㈡ 英国在实行君主立宪制时,中国是什么政治制度
1688年,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发动的推翻詹姆斯二世的统治、防止天主教复辟的非暴力政变。这场革命未有流血,因此历史学家将其称之为“光荣革命”。君主立宪制政体即起源于这次光荣革命。同年中国是康熙二十七年。所以自然是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不是这个专业的,可能不是很准确。
㈢ (多选题)英国实行的政治制度包括( )。
A,C,D
英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君主为国家元首,行政机关由首相领导。
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单一制国家,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结构形式也都采用单一制,如英国、法国、日本、意大利、韩国、朝鲜等都是单一制国家。
㈣ 英国是什么制度
英国是一个单一制、君主立宪的民主国家
㈤ 英国是什么体制
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的议会民主国家.
君主立宪制
君主立宪制就是将以前的以国王皇帝手中的立法权行政权过度到以宪法为中心的国会中但国家任然保留君主,世界上最早的立宪国我想因该属于日本国,其天皇在封建时代就已经是国家的象征了(将军可算做首相,武家法度可算做宪法,评定众可算议会)。
君主立宪可分为实君宪政制和虚君宪政制现在世界上大都为后者,实君宪政制度重政府结构来讲君主交出了立法权但保留部分行政权,首相只是辅助君主治理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由议会制订,重体制上看就是议会制订宪法和法律限制君主,君主在制订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治理国家。
虚君宪政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权利(有些国家的纪年由君主指定),首相是国家的主要行政人,立法和实君一样,重体制上来看宪法和法律不是限制君主而是用来限制首相,首相只能在宪法和法律内治理国家。
其缺点在于国家内任成在着特权阶级,优点是不用战争就可实现宪政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制亦称“有限君主制”,是资本主义国家君主权力受宪法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有二元制和议会制两种。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和议会分掌政权,君主任命内阁,内阁对君主负责,君主直接掌握行政权,而议会则行使立法权,但君主有否决权。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明治维新后一段时间的日本。在现代,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只有个别国家实行。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则仍为现代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如英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瑞典、泰国、日本等。是在君主立宪的基础上随着近代政党的形成和议会作用的加强而逐步确立起来的。在这种制度下,议会掌握立法权,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君主的实际权力减弱,其职责大多是礼仪性的
㈥ 关于英国的政治体制
英国实行的是议会民主制,君主是宪法意义上的国家首脑。自从1952年就位以来,伊丽莎白女王二世一直是英国的首脑。英国的民主体制具有悠久的历史,自由选举、言论自由、法律公开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确保英国的民主体制绵延至今。
英国民主体制的原则是最长每五年举行一次大选,由人民选举产生设于伦敦的下议院议员(MP)。下议院的每一名议员都代表了英国659个选区中的一个选区,即所谓的“席位”。 通常议员也是主要政党的成员。赢得大多数席位的政党得以组成政府,制定政策。自从1999年以来,苏格兰议会和威尔士及北爱尔兰的议会也逐渐获得了更多的权力。其他的议会成员分属于反对党或其他的政党,也可以是独立的议员,其结果就是议会代表了各种不同的政治见解,每个成员都有权就重要的政府问题和政策通过辩论发表意见。下议院是英国最高的立法机构,比英国的另一个议会机构--上议院的权力更大。英国的上议院是依据完全不同的原则而形成的,上议会也参与立法的进程。
㈦ 英国现在实行的是什么军事制度
一、组织体系。英军自1666年开始设立总军法官办公室,总军法官由国王专门颁发证书予以任命,对英陆军和皇家空军有司法管辖权,皇家海军单独设立海军法官。此外,军法署在伦敦的办公室还设有一个负责保存程序记录的登记处,由一名书记官负责,该书记官同时也是总军法官办公室的主管。总军法官办公室还聘用一些非全日制的具有资格的律师助理来帮助处理一些法律事务,同时进行军队法律事务的研究工作,另外还有一些秘书、行政人员及助理负责提供基本的办公服务。所有这些成员都是文官。根据军队法律事务的需要,总军法官有时也会任命一个军法官临时在一个或多个军事法庭执行职务,但该军法官必须是有资格的律师。
英军法官通常被称作总军法官助理。在总军法官办公室工作的军法官必须是执业律师,并至少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所有军法官都是全日制工作,其审判职责类似于皇家法院中巡回法官的职责,仅在没有能力履行职务或犯有严重过错的情况下才可能被调离。他们均系文职官员,列于审判级第7类,待遇等同于政府部门中相等级别的人员。
总军法官系文职官员,没有军衔,不在军事法院办公,也不以律师的身份出庭,但负责领域广泛的军事法律事务。其职责主要有以下六项:(一)领导陆军和皇家空军的犯罪审判系统,保证该系统有效和正常运作;(二)任命军法官,指导军事法院和简易上诉法院的审判程序,为审理军队案件的常设平民法院指定法官,并可以提名军官审理监禁申请案。军法官、审判军官和被指定的地方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只对总军法官负责;(三)就被告人不服控告或判决,为陆军和皇家空军辩护委员会和军事上诉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提供咨询;(四)为军法检查委员会提供咨询,该委员会负责审查军事法院和常设平民法院的控告和判决。基于审查结果,总军法官为冤案申诉人提供咨询;(五)就被告人要求归还辩护费用的申请,为军事法院和常设平民法院提供咨询;(六)保留军事法院和常设平民法院的监禁和程序记录(不得少于半年)。在需要时向军事上诉法院的记录官提供并保证记录准确公正。此外,总军法官还有如下一些权力:(一)如果军事法院的判决出现法律规定以外的情况,必须根据总军法官的意见,向军事上诉法院提交该案件,由上诉院作出裁决;(二)总军法官可以任命助手,代表他行使法定职责;(三)负责管理本人供职的军法办公室。
驻德英军有一个独立的军法官办公室,由总军法官的代表管理,正常每3年任命一次,直接向总军法官负责。该办公室由军法官和行政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处理所有驻德英国陆军和皇家空军的军事法庭事务。同时,为常设平民法院指定审理军队案件的地方法官,也为部队提供法律咨询。
㈧ 英国是什么党制度
英国是两党制。
目前英国实行的是两党制,即由两个主要的政党轮流组织政府来执掌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公共事务。英国两党制也是动态的。目前英国政坛上比较活跃的政党不止两个。但主要大党有工党和保守党。
英国两党制的雏形是议会中的托利党和辉格党两大派别,前者主张维护君主特权,后者主张议会主权。1832年议会通过《选举改革法》以后,原来的政治派别转型为政党,即托利党转为保守党,辉格党转化自由党,并形成了两党轮流执政的制度。这是世界上最早的政党制度。一战后,工党取代了自由党,与保守党轮流执政,把英国现代两党制推向了新的阶段。
近两届政府组成,英国两党制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即保守党和工党都有衰弱,两党都无法单独获得执政资格,产生了联合政府。联合政府在未来五年的执政过程中,可能改革英国选举制度,从而结束长期以来两党轮流坐庄的局面。
㈨ 你知道现今英国实行的是一种什么政治制度吗
君主立宪制,时间:1688年。标志:光荣革命。
皇室的权力被越削越小,现在只是一种荣誉的象征,国家的象征。
㈩ 历史上英国实行什么制度
政治体制以1689年为分水岭,在此之前为绝对君主制。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的颁布君主立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