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西方爵位等级
西方爵位等级可以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1、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
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着,也难获此殊荣。
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
2、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3、伯爵: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
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4、子爵:子爵是贵族的第四等级。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本意为副伯爵,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5、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第五等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
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乍得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㈡ 英国古代爵位排名是怎样的
分五等,依次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1、公爵
欧洲国家贵族爵位中,从最低级贵族爵位以上的第五级一般在中文里译作“公爵”,在王或亲王之下,在侯爵之上。是爵位中最高一级。
欧洲诸国近代的“公爵”称号比较统一,大多可以归为三类:从拉丁文x衍生出的爵位名,此词源原义是“领袖”。
与德语Herzog同源的称号,词源是日耳曼语,“领军”的意思;此外部分斯拉夫国家有Voivode称号,是相似的“战士领袖”的意思。一般欧洲国王死后大部分是近亲的公爵即位。
2、侯爵
欧洲国家贵族爵位中,从最低级贵族爵位以上的第四级一般在中文里译作“侯爵”,在公爵之下,在伯爵之上。
近代欧洲各国的“侯爵”名称相对统一,多数与法语的Marquis同源(例如英语Marquis或Marquess),一部分国家保留了与德语Markgraf同源的名称(但在德国也通用与第一组同源的Marquis)。
法语Marquis等称号来自拉丁文marca(边疆),原意为封于边疆的诸侯。欧洲中世纪边疆与内陆的概念区别源自于古罗马帝国时期对帝国行省管理的划分,比较稳定的内陆省份归于元老院管理,而不稳定的边疆省份归于皇帝管理。
中世纪以后,则把封疆贵族按照相似的概念分作最受君主信赖、管理边疆的“侯爵”,和管理内地的“伯爵”。
3、伯爵
欧洲国家贵族爵位中,从最低级以上的第三级一般在中文里译作“伯爵”,在侯爵之下,在子爵之上。
欧洲大陆部分国家的伯爵爵位名称出自拉丁文的comes,意为“侍从”。例如,法语“伯爵”为Comte,出自拉丁文comitem,即comes的宾格。
而在北欧国家,则有不同源的爵位名称Jarl,原意是“部落首领”,与此同源的是英国的“伯爵”:Earl。
德国的伯爵则称为Graf,使用这一名称的还有奥地利、匈牙利等其他曾经受神圣罗马帝国和奥匈帝国直接统治的国家。
4、子爵
子爵是欧洲贵族爵位之一,一般高于男爵,低于伯爵。这一爵位在英国出现于1387年。
英文的viscount来自古法文的visconte(现代法文为vicomte)。而这一词来自中世纪拉丁文vicecomitem,即vicecomes的宾格,vicecomes本意为“副(vice)侍从(comes)”。
而“侍从”(comes)则在中世纪也发展成爵位(一般译作伯爵)。同源的爵位称号还有法文vicomte和意大利文visconte等。
另外一组也称作“子爵”的欧洲爵位称号是德语的burggraf,以及同源的荷兰语Burggraaf,英语burgrave等。
5、男爵
欧洲各国贵族爵位中的最末一等一般在中文里称作“男爵”。多数国家在男爵以下还有其他世袭称号、职位,但此类身份一般不被认为属于贵族。
西南欧诸国的“男爵”一般来源于拉丁语的“per baroniam”,是欧洲封建制度下土地权的一种,意思是由国王直接分封的土地使用权,使用者对国王负有相应的义务。
例如英国英格兰的男爵称为“baron”,最早是指1066年诺曼征服以后由国王直接授予土地的贵族。
因为这一身份是进入议会贵族院的最低资格,男爵被视为贵族中的最低一级。以后,此爵位逐渐发展成为纯粹的头衔,与封地性质没有一定的联系。
需要注意的是,西欧一些国家同源的称号有时不被认为是贵族头衔,而是贵族以外的世袭平民头衔,例如苏格兰和法国的“baron”。
所以苏格兰的男爵称号不是“baron”,而是“Lord of Parliament”,意即“入议会的勋爵”。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英国爵位
㈢ 英国的男爵是什么级别
在英国的贵族制度当中,有公爵(ke)、侯爵(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男爵(baron)五级世袭贵族(Hereditary Peers)。依照等级从小到大分为: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男爵之下还有从男爵,是世袭爵位中最低级者。
其等级划分原则如下: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
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
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
(3)古代英国男爵有多少兵力扩展阅读:
英国爵位特点: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
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
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
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
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着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
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
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㈣ 关于英国的爵位
英国的贵族男爵,头戴六颗珍珠的帽子。
子爵以上应该戴冕。
子爵所戴的珠冕,珍珠的数目并不限制。伯爵所戴之冕,珍珠应缀在
冕顶,中间饰莓叶,毒叶应在珍珠之下。侯爵所戴之冕,珍珠应与毒叶并列。普通公爵戴花形冕,无珠饰。皇族公爵戴十字冠,饰以百合花。威尔士亲王所戴之冠与国王同,唯中间应留一缝。
公爵是“最高最有权威的亲王”。侯爵与伯爵是“最尊贵最有权威的老爷”。子爵是“尊贵的有权威的老爷”。男爵是“真正的老爷”。
对公爵应称“殿下”。对其他爵士应称“阁下”。
爵士的人身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贵族院与法院(concilium et curia)悉由爵士组成,掌理立法与司法事宜。
“最可敬的①”比“可
①原文是英文most honourable,系对侯爵或巴斯爵士的尊称。
敬的①”地位高。
①原文是英文right honourable,系对伯爵以下的贵族的尊称。
对爵士称老爷,是“正统的老爷”。对没有爵位的贵族称老爷,只是尊称;只有爵士才是老爷。
对国王与法院,爵士不须起誓,只说“凭我的人格”就够了。
众议员自人民中选出,众议员被传到贵族院时,应脱帽,态度谦恭,爵士不应脱帽。
众议院如有议案交贵族院,应由众议员四十人送去,交议案时应深深三鞠躬。
贵族院如有议案交众议院,可派书记一人送交。
两院意见不同时,同在彩色大厅协商,贵族院议员们坐着,不脱帽,众议院议员应脱帽侍立。
根据爱德华六世颁布的法律规定,爵爷有无故杀人的特权,爵爷只要不预谋杀人,即不问罪。
男爵与主教的地位相同。
要做一个英国贵族男爵,必须从国王那儿得到一块采地,per baroni am integram,也就是说,完整的男爵采地。
完整的男爵采地包括十三又四分之一块贵族领地,每一块贵族领地值二十镑,折合四百马克。
男爵采地的中心,caput baronie,是一个像英国本身一样的世袭宫堡;也就是说,没有儿子才能传给女儿,在这种情况下,传给大女儿,coeter is filiabus aliunde satisfactis①。
①拉丁文:尽可能照顾到其他女儿。(于苏斯注,在墙边。)——原注
男爵称爵爷,撒克逊话叫作“拉福尔”,纯粹的拉丁话叫作dominus
①,拉丁土话叫作“拉尔都斯”。
①拉丁文:主人。
子爵和男爵的儿子是帝国第一流的绅士。
爵士的长于有优先获得嘉德骑士勋爵的权利,幼子不得享受。
子爵的长子的地位,在男爵和准男爵之间。
爵士的女儿称“夫人”,其它的姑娘称“小姐”。
所有的审判官都比爵士的地位低。执达吏穿羔皮披肩;审判官穿“千张子”de minuto vario,也就是说是用各种白色的小皮拼起来的,但不能用银鼠皮。
只有爵士和国王能用银鼠皮。
对爵士不得签发supplicavit①。
①拉丁文:拘捕状。
不得拘束爵士的人身自由。除非犯了蹲伦敦塔的案子。
被国王召见的爵士有权在御园里杀一两只鹿。
爵士可以在自己的城堡设立爵士法庭。
爵士不得只穿大氅,带两个跟班上街。必须有大群家丁卫护。
贵族院议员列队乘车赴议会;众议院议员不得乘用。有几个爵士可以乘四轮轿车入西敏寺。轿车和大马车饰着纹章和冠饰。这种式样的车子只有有爵位的人可以使用,表示他们的尊贵。
只有爵士可以对爵士罚款,罚款水远不得超过五先令,只有对公爵可以罚十先令。
爵士家里可以收留六个外国人,普通的英国人只能收留四个。
爵士可以有八桶酒不纳税,普通英国人只有四桶。
只有爵士可以不受出逃的州长的传唤。
爵士不纳民兵税。
爵士如果高兴,可以招募一支军队献给国王;亚索尔公爵、汉密登公爵和诺诚勃兰公爵殿下都献过军队。
爵士只受爵士的管辖。
要是陪审官里面连一个骑士也没有的话,爵士可以对民事案件要求停审。
爵士可以指定自己的牧师。
男爵指定三个牧师,子爵四个,伯爵和侯爵五个,公爵六个。
爵士即使犯了叛逆罪,也不能被送上拷问台。
爵士手上不能打烙印。
爵士是一个学者,尽管他不识字。因为在法律上他算是识字的。
只要国王不在场,公爵在任何地方可以用华盖。子爵可以在自己家里用。男爵可以使用一种象征性的华盖,只在喝酒的时候可以放在酒杯底下。
男爵夫人有权在子爵夫人面前用一个男子来给她曳裙据。
八十六位爵士或爵士的长子主持着每天在王宫里举行的八十六桌宴席,每桌有五百人参加,费用由王宫周围的地区负担。
平民打了爵士,就要割掉一只手。
爵士差不多就是国王。
国王差不多就是上帝。
大地是爵士的领土。
怪不得英国人称上帝为“我的爵爷”。
㈤ 英国古代的爵位等级排列是什么
传统世袭贵族为“公、侯、伯、子、男”五爵。
公爵作为世袭贵族的第一等,其词源原意是“领袖、统帅”,早在罗马帝国时期,这一封号常常被授予开疆拓土的功勋统帅。
侯爵最早来自德文,原意是藩侯、方伯, 即我们所谓的封疆大吏,在英国历史上,侯爵最早指的是威尔士地区的边疆领地主,大约到了15世纪,侯爵慢慢演变为了英国贵族阶层的第二级爵位。
伯爵是最为大家所熟知也是英国历史上出现最早的爵位,词源也来自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
子爵这一称号源于法国,原意类似于我们说的“郡守”,子爵处于世袭贵族的第四级,最早是伯爵的副手,不过在历史上,子爵有时也会是权倾一方的诸侯。
男爵是五等贵族阶级里的最末一等,也是进入英国上议院(House of Lords)的最末一等。英国的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把大部分的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
欧洲爵位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几乎每年除夕,英国皇室都公布一份名单,颁布年度荣获英王或女王封勋授爵或颁赠奖章的人员。英国封爵起源于14世纪中叶。始创于1350年的“嘉德勋衔”至今仍是英国历史最悠久、地位最高的勋位。
英国勋衔可以分三大类:一是皇族勋位(royal orders),赐封予皇族或最高级的贵族(安妮公主之类);二是贵族勋位(noble or family orders),赐予一般贵族(该隐那一级的世袭贵族),三是功绩勋位(orders of merit),赐予有重大贡献的人士(英国首相,撒切尔女男爵)。
皇族与贵族的勋衔(peerages)共分五大级,其名称与它们的相对女性称谓如下:公爵Duke(Duchess)、侯爵Marquis(Marchioness)、伯爵Earl(Countess)、子爵Viscount(Viscountess)、男爵Baron(Baroness)。但男爵之下还有从男爵(Baronet),是世袭爵位中最低级者。
一般只有皇室的至亲(如英王之兄弟、英王之丈夫等)才可获公爵勋衔。公爵在世时,其长子尊为侯爵,以次类推,平民是与此等爵位无缘的。
㈥ 公爵、子爵、男爵这些怎么区分谁厉害
可以从服装上进行区分:
1、公爵的服装一般是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
2、子爵的服装一般是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3、男爵的服装一般是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从地位来说,公爵的地位是最高的,子爵次于侯爵和伯爵,男爵的爵位最低。
(6)古代英国男爵有多少兵力扩展阅读:
欧洲爵位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几乎每年除夕,英国皇室都公布一份名单,颁布年度荣获英王或女王封勋授爵或颁赠奖章的人员。英国封爵起源于14世纪中叶。始创于1350年的“嘉德勋衔”至今仍是英国历史最悠久、地位最高的勋位。
英国勋衔可以分三大类:一是皇族勋位(royal orders),赐封予皇族或最高级的贵族(安妮公主之类);二是贵族勋位(noble or family orders),赐予一般贵族(该隐那一级的世袭贵族),三是功绩勋位(orders of merit),赐予有重大贡献的人士(英国首相,撒切尔女男爵)。
㈦ 欧洲宫廷的爵位分配以及主要职能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
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乍得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着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chy;大公国,Arch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着,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