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国宪法内容及渊源.
英国不是成文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
渊源及内容:一般认为1215年《大宪章》是英国宪法最早的组成部分,1、成文法:宪法性法律文件
⑴标志着英国宪法产生的宪法性法律:
①《人身保护法》:1679年5月26日查理二世签署批准。全文20条,约4,000字,主要内容是:除叛国犯、重罪犯,以及战时或遇紧急状态外,非经法院签发的写明缘由的逮捕证,不得对任何人实行逮捕和羁押;已依法逮捕者应根据里程远近,定期移送法院审理;法院接到在押人后,应于两日内做出释放、逮捕或取保开释的决定;经被捕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法院可签发人身保护状,着令逮捕机关或人员说明理由;不得以同一罪名再度拘押已准予保释的人犯;英格兰的居民犯罪,不得押送到其他地区拘禁。
②《权利法案》:1689年10月23日威廉三世接受了国会提出的该法案,全文13条,约800字。其内容的核心是限制王权,确立议会至上的资产阶级宪法原则。同时,第5条规定了请愿权;第8、9条规定了议员的权利和自由;第10条规定了免受酷刑的权利等公民权利。
③《王位继承法》:1700年制定,1701年颁布,旨在通过规定王位继承问题,保证资产阶级的权利和自由,实现资产阶级对王权的控制。
⑵英国宪法变迁时期的重要的宪法性法律:
①完善议会制度:1911年《议会法》规定“上议院与下议院关联之职权”,而其实质是通过该法进一步削弱和限制议会上议院的权力,使上议院丧失了对下议院通过的一切决议的否决权,而只有延搁权。而1949年《议会法》又对延搁权进行了进一步的剥削和限制。
②改革选举制度:第一,1918年《国民参政法》,是第一部选举法,全文5章47条25,000字。分别规定了选举权、登记、选举方式及费用、议员名额、通则,放宽了对选民定居期限的限制,第一次赋予部分妇女以选举权。第二,1928年《国民参政(男女平等)法》,对上法修正,使妇女获得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第三,1948年《人民代表法》,废除前两法的有产者和大学生的复数投票权,统一了参加全国选举和地方选举的选民资格。
③规范英国与自治领关系的法律:1931年《威斯敏斯特条例》等。
2、判例法:英国法院特别是高等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某些案例的判决和解释。
3、习惯法:大多数是在立宪政治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经法院承认的宪法性法律规则。如关于国王的“国王统而不治”、“国王不能为非”;关于首相自行组阁等宪法的惯例。
2. 英国的议会制度是什么时候确立的英国的资本主义制度是什么时候确立的
1689年的《权利法案》正式确立了英国的议会制。
议会的前身是大议会和小议会,13世纪后小议会逐渐变为御前议会。
起源于《大宪章》——王在法下;
议会的雏形:牛津议会(公众选举性)——生而自由;
1264年和1265年的西门议会(中产阶级进入议会)
1295年的模范议会(中等阶级被普遍认可,为下院的产生奠定基础)
1322年《约克法令》——王在议会
1689年《权利法案》(议会的权力高过王权,议会主权确立)
新航路开辟以后,世界经济中心由地中海沿岸转移到大西洋沿岸。
英国于1640年爆发议会与国王冲突的资产阶级革命,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标志者君主立宪的资本主义制度最终确立。
1640革命是由资产阶级领导的。那时英国资产阶级力量已经非常强大,早在数十年前,资产阶级已经同英国女王为专卖权归属展开斗争,标志资产阶级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已经再不是王权的附庸。那时资本主义主要集中在城市手工业(比如羊毛纺织业)、船舶运输业等等,经过数个世纪的发展,已经拥有强大的资产和实力。
光荣革命之后的内阁是向议会负责的(尤其是18世纪之后),宪法中明确写着的。因此英国政治并非二元或者封建制,而是披着君主制外衣的三元宪政(立法、行政、司法各相独立)。
光荣革命确立资产阶级的政治领导地位,而工业革命才是真正确立资本主义制度,因为一个制度不仅包括政治方面的成分,而且还囊括经济文化等等很多方面。资本主义制度是在资本主义发展中而逐步确立的。
祝楼主新年快乐。
3. 英国法的制定法是由法官制订的吗
不是。
第一步,英国法案(Bill)是由政府提出,然后根据公众反馈将法案详情提供给国会(Parliament),国会便是法律制定主体(类似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步,由下议院(同上议院一同组成国会)做第一次审查(First Reading);法案的第二次审查是通过国会成员(类似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法案的基本原则的辩论与讨论,然后投票决定该法案是否应该由国会做进一步讨论还是直接否决。
第三步,接下来由选出的国会代表(Members of Parliament)组成委员会对法案详情做讨论建议并提出修改意见。然后由委员会向下议院报告讨论结果(Report Stage)由此给国会代表权利提出进一步修改建议。即所谓第三次审查是国会代表最后一次决定是否通过修改。
第四步,一旦下议院同意通过,法案便过渡到上议院获取意见,如果上议院同意,法案就成为了正式法律,如果不同意则作出修改并回到下议院继续讨论,直至上议院下议院都同意。
最后,女王签署法案宣布正式法律(相当于我国主席签署令)(Royal Assent)
具体过程就如上所述,不知我中文表达够不够准确,也是看着英国简介大致说一下。简单说来,就是国会才是制定法律主体,同我国法律制定过程有相似也有不同之处。
http://www.legislation.gov.uk/这个网站可以看英国最新颁布的法律。希望有用。
4. 英国议会因何出台《魁北克法》《魁北克法》包含哪些内容
魁北克法案是英国议会于1774年颁布的一条旨在加强加拿大魁北克省统治的法案。该条约增加了加拿大对英国的忠诚,也有不少人支持英国的君主成为加拿大的君主。
《魁北克法》主要内容是取消在魁北克省建立代议制度的规定,设一名总督和行政委员会,委员会由英王室任命,成员17~23人。总督和行政委员会拥有立法权;魁北克省执行法国民法与英国刑法;天主教会得到官方承认,可以自由传教、征收什一税;承认法语与英语同为官方语言等。根据该法的附加条款,俄亥俄河与密西西比河之间的地区归魁北克省总督管辖,扩大了该省的领土范围。《魁北克法》在政治、法律、宗教各方面都对法裔加拿大人作了妥协,缓和了法裔居民对英国殖民者的敌对情绪,有利于维持英国的殖民统治。
5. 英国议会发展史
早在13世纪时,势力强大的贵族为了维护自己的特权,限制王权,迫使国王成立了议会,参加者还有贵族、教士、骑士和市民的代表。议会有决定征税、颁布法律等权利。
1258年,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的妹夫西蒙·德·孟福尔男爵武装闯宫,迫使亨利同意召开会议签订限制王权的“牛津条例”。根据牛津条例,国家权力由贵族操控的十五人委员会掌握。为此引进了新名称——Parliament,此词出自法语,意为“商议”,后在英语中,表示议会。
1265年,召开了第一次议会,这标志着英国议会的产生。
14世纪上半叶,议会分为上、下两院,上院又称贵族院,下院又称平民院。
1689年为限制英国王权,英国议会通过了《权利法案》。
2019年8月28日,英国女王正式通过首相鲍里斯·约翰逊的请求,议会自9月10日休会至10月14日。2019年9月24日,英国最高法院裁定,议会休会的做法违法,原因是在英国脱离欧洲联盟前的关键时期“阻止议会履行职责”。2019年9月25日,英国议会复会。
2019年10月14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主持英国议会大典并致辞。2019年10月22日,英国议会下院投票否决了首相约翰逊为推动“脱欧”协议尽快在英国议会通过而制定的立法时间表。2019年11月6日(当地时间)凌晨,英国议会宣布正式解散,为大选做好准备。
2020年4月16日英国下议院宣布,英国议会将于4月21日恢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议员将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这是英国议会700多年历史上首次通过远程方式举行。
职权:
上院的立法职权主要是:提出法案;在立法程序中可以拖延法案生效;审判弹劾案;行使国家最高司法权。上院是英国本土各级法院的最高上诉法院,有权审理除苏格兰刑事案件以外的所有民、刑事案件。
1870年自由党执政时,以上院不是司法人才为由,打算取消上院的司法权,后来双方妥协,保留了上院的司法权,而以加封法律贵族的方法来弥补缺乏法律知识的缺陷。
平民院的职权主要是立法、财政和监督政府这三种权力。
立法权是指有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之权。下院的立法职权主要是:提出重要法案;先行讨论、通过法案;提出质询;财政法案只能由下院提出和通过。国王被看成是“一切权力的源泉”、“国家的化身”,在政治生活中处于“临朝而不理政”、“统而不治”的地位,具有国家的象征意义。
在立法职权方面,国王批准并颁布法律;制定文官管理法规;颁布枢密院令和特许状;召集、中止议会会议;解散议会;任免重要官员。 英国议会的立法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提案;
2、讨论决议;
3、送请国家元首批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