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英国君主立宪制有什么特点和作用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君主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君主名义上是世袭国家元首、联合王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国教的世袭领袖。就法律地位而言,君主可以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和各属地的总督,拥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和公布法律,统帅军队、宣战和媾和等权力。实际上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议会成为国家权力中心议会君主制政体的权力重心在议会,议会拥有立法权、财政权和对行政的监督权。表面上,议会通过的法案要经过国王批准,实际上这只是一种形式。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作用:为英国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把政治斗争规定在一个相对有序的状态中,避免了不必要的暴力冲突;为世界上很多国家树立了君主立宪制的模式。
(1)英国政府的君主制是什么扩展阅读:
议会的财政权由下院行使,实际上议会对财政起不了监督作用,财政大权为内阁一手把持。
议会对行政的监督权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议员有权对政府大臣的工作提出质询;有权对政府的政策进行辩论;批准或否决政府缔结的条约。最后,议会有权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这是对政府监督的最重要手段。在如果不信任案通过,根据责任内阁制的原则,内阁必须辞职,或提请国王解散下院,提前大选。
议会君主制所确定的议会至上原则,在19世纪中期确曾一度成为政治生活的现实。从19世纪末叶以来,随英国政治制度渐趋保守,议会在国家机构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下降。国家权力的重心逐渐转移到内阁和首相手中。
❷ 英国的制度是什么
英国政体制度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
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
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发展历史
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英国是最早实行议会君主制的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实行这一政体的国家除英国外,还有西班牙、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瑞典、摩纳哥、安道尔、挪威、日本、丹麦、马来西亚、柬埔寨等。
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中,国王是被议会请来的,国王的权利来源不再是神而是议会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用当时的有利形势,尽量扩大自己的政治,经济实力,利用他们所控制的议会,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来限制王权。
1689年十月,议会通过了《权利法案》。法案规定:国王无权废止法律,不得侵犯议会的的征税权,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组织常备军,国王不得干涉议会言论自由,未按法律程序,不得拘捕臣民,必须定期召开议会。
这些法令的意义在于限制王权,扩大议会的权力。其结果是把实际权力转移到了议会手中,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司法权独立于王权的原则,从而奠定了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础。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英国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❸ 英国政治体制是怎样的
英国国王,内阁,首相,议会之间的关系图:
英国是采用君主立宪制为管治国家的制度,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是英国和其他15个英联邦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在名义上,这些君主领地不是联合王国的一部分,但也是由联合王国政府来管理其国防和外交事务,包括由联合王国议会为这些领地立唤猛升法。
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高级神职人员等。
并有召集、停止、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
(3)英国政府的君主制是什么扩展阅读:
英国主要政党有:
1、保守党(Conservative Party):议会第一大党。领袖鲍里斯·约翰逊,2019年7月当选。保守党前身为1679年成立的托利党,1833年改称现知亮名。1979—1997年间曾4次连续执政18年。2010年5月英国大选后,保守党重获执政地位,与自民党组成联合政府。
支持者一般来自企业界和富裕阶层。主张自由市场经济,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减少公共开支,压低通货膨胀,限制工会权利,加强“法律”和“秩序”等。
2、工党(Labour Party):议会第二大党。1900年成立,原名劳工代表委员会,1906年改用现名。1997年至2010年连续执政13年。2010年、2015年大选失利成为反对党。2015年9月,杰里米·科尔宾当选新领袖。近和老年来,工党更多倾向关注中产阶级利益,与工会关系一定程度上有所疏远。
3、其他政党:苏格兰民族党、自由民主党、威尔士民族党、绿党,北爱尔兰一些政党如:北爱尔兰统一党、民主统一党、社会民主工党、新芬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