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求英国各部门官职的名称
1、财政大臣
财政大臣是英国内阁中,主管经济与金融事务之官员职称,通常简称财相。
财政大臣负责管理国王陛下财政部,职位相当于其他国家的财政部长。财政大臣一般被认为是四大国务大臣之一,在近年来,地位更是仅次于首相。现任财政大臣是菲利普·哈蒙德。
2、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
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Office,通常叫作 Foreign Office或FCO)是英国负责推广海外利益的政府部门,由英国外交部及联邦事务部于1968年合并而被创设。外交和联邦事务部的首长是外交及联邦事务大臣,通常被简称为“外交大臣”。
这个职位与财政大臣和内政大臣一起被看作内阁的三个最有威望的职位。这些职位与首相一起构成重大国务官位。
3、内政大臣
内政大臣(英语: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简称:Home Secretary),英国内政部的部长,掌管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内政、全英国的移民和公民事务。现任内政大臣为贾伟德,服务于特蕾莎·梅内阁。
4、掌玺大臣
这个职位首先就像它字面上讲的掌管英国的国玺,负责保管国玺和起草、颁发各种政府文件,历来就是政府首席大臣,因为他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国玺的掌管人 。
所有重要的政府法令、条约、议会宣召令、国王赏赐令、委任书、特许状,均由大法官拟定和颁行,都必须加盖国玺才能生效。
5、首相
首相为“首席宰相”的缩写,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中内阁首脑的中文通称,如英国、日本的内阁首脑。
首相的产生各国规定不一,英国首相只能由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并由英王任命;日本首相由国会提名经议员选举产生,并经天皇任命,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议会中占多数议席的政党(执政党)的领袖(总裁)是当然的首相。首相享有非常广泛的权力。
B. 英国国务大臣 是多大的官
其实跟我国的国务委员差不多
政府中不专管某一部事务的部长级官员。亦有称为不管部大臣、国务大臣 、无任所相等的。在实行内阁制的国家,不管部长通常是内阁成员,出席内阁会议,参与政府决策,承办内阁会议或政府首脑交办的特殊重要事务。英国是最早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内阁设不管部长也较早,一般由参加内阁而又不专管某一方面政务的枢密院院长和掌玺大臣担任 。他们常常受首相委托,处理某些特殊政务。法国、德国、日本、印度、比利时等国家的政府,以及1972年以前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在实行内阁制时,也设有不管部长职位。
C. 英国政府部门组成
法律分析:政府包括:① 首相。首相按传统兼任财政部首席大臣和文官事务长官。同时负责向英王通报政府的一般活动,主持内阁、大臣们的职责分工等。②阁员大臣。他们通常参加内阁,负责某部的工作。③非阁员大臣。他们负责掌管传统的机构,如枢密大臣、兰开斯特公爵郡大臣、 掌玺大臣、不管部大臣。他们有时受首相的委托完成某项特殊职责。④大法官和检察长。大法官既是拥有政府职能的大臣,又是司法系统的领导。检察长包括负责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检察总长、副检察长,负责苏格兰的检察总长、副检察长。⑤ 国务大臣。国务大臣通常同大臣一道负责特殊职能的政府部门。有的国务大臣还是内阁成员,并领取相应工资。⑥次级大臣。他们多是在本部门大臣的指导下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内阁及其直属机构是英国政府的领导核心,是行政决策机构。其职责是:制定政府或各部的政策并提交议会讨论,在议会通过后,负责政策的执行和监督;协调和确定政府各部的职权范围; 依法行使 “非常权力”;安排女王的政务活动;推动立法等。内阁由下议院选举获胜的执政党领袖组,成员无法定人数,一般20人左右。内阁以会议方式工作。内阁会议秘密举行,其内容和日程均保密。凡重大问题都由内阁会议决定。为了有效地完成内阁管辖的重要工作,许多事务性工作通过内阁的委员会完成。内阁委员会分为常设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两种。常设委员会有时设分支委员会。非内阁大臣有时被邀请参加关系本部门事务的内阁会议,有的参加内阁委员会,内阁委员会成员和所研究的问题均保密。办公厅为内阁的直属机构。办公厅在首相指导下由内阁秘书领导,设有内阁秘书处、中央统计局、管理与人事局和史料组。内阁秘书处为履行内阁职责的特定大臣提供服务,同时也是协调高层次政策的工具。中央统计局,为制定经济与社会政策和实施行政管理提供所需要的统计资料,同时负责其他部门的统计工作。管理与人事局,负责文官的组织和管理,以及文官的录用、培训、重要的任命等。史料组,负责编写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官方历史,并为编写平时特定事件的官方历史作准备。
法律依据:《英国法定条规法》第一条根据该法和该法生效后所制定的法律的授权,指明用枢密院令制定的各种行政法规;第二条部长根据与上款相同的法律的授权,在该法生效后所制定的各种行政规章;第三条根据该法生效前所制定的法律的授权,在该法生效后所制定的各种行政性法规,且在1893年行政规章公布法适用范围内。上述三种称为“法定的条规”。
D. 英国议会和内阁分别是什么分别做什么
英国内阁是一个包括多个由首相任命的政府部门的官方体制。英国议会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是英国政治的中心穗猜舞台。
英国内阁多数成员是凯闹高级的政府大臣,他们大多被冠以政府部门 “大臣”的称号。理论上在内阁会议上讨论政府重要政策以及做出决定。
英国议会的主要职能是立法、监控财政、监督政府。此外,在外交、司法等方面也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4)英国的内阁大臣做什么工作的扩展阅读:
早在13世纪时,势力强大的贵族为了维护自己的特权,限制王权,迫使国王成立了议会,参加者还有贵族、教士、骑士和市民的代表。议会有决定征税、颁布法律等权利。
1258年,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的妹夫西蒙·德·孟福尔男爵武装闯宫,迫使亨利同意召开会议签订限制王权的“牛津条例”。
根据牛津条例,国家权力由贵族操控的十五人委员会掌握。为此引进了新名称——Parliament,此词出自法语,意为“商议”,后在英语中,表示议会。1265年,召开了第一次议会,这标志着英国议会的产生。
参考资猜孙型料来源:网络-英国内阁
E. 英国大臣和官员的区别
大臣是官员之一。
英国政府的官员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务官,包括大臣和政务次官或政务秘书,他们随内阁共进退。
另一类是事务官,即文官,包括常务次官直至以下的一般政府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事务,不受党派影响,长期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