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某公司向英国商人出口一批箱装货,对外报价每箱50美元CFR伦敦。求高手指点迷津~~不甚感激。
CFR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简单说就是由《某公司》即卖方负担运费等费用并承担风险,与CIF有点类似,不同点就是可以不投保险。
FOB 也称“离岸价”,实践中的使用通常为“……港(出发地) FOB ……港(指定目的地)”。按FOB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简单来说就是由《英国商人》即买方负担运费及承担风险。
不考虑保险费的情况下,将每箱CRF价中含的运费剔除就是FOB价:
FOB价=50-35*(120*(1+20%+10%)/1000)=44.54美元
㈡ 我某公司出口箱装货物一批,报价为CFR利物浦每箱35美元,英国商人要求改报FOB价。
货物每箱的体积为45×40×25(厘米)=0.045立方米,而每箱毛重为35公斤=0.035公吨,所以,运费要按体积计算,则运费=0.045x120x(1+20%+10%)=7.02美元/箱,那么,FOB=CFR-运费=35-7.02=27.98美元/箱,即应报价FOB(装运港)27.98美元/箱。
拓展资料:
成本加运费(Cost and Freight)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况。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按CFR术语订立合同,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在CFR术语下,一定要注意装船通知问题。因为在CFR术语下,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而买方自行办理保险,因此在货物装上船前,即风险转移至买方前,买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妥保险,是CFR合同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INCOTERMS强调卖方必须毫不迟延地通知买方货物已装上船。否则,卖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2.CFR术语中有关卸货费用负担情形,通常采用CFR术语的变形,例如:
3.CFR班轮条件(CFR liner terms),指卸货费用按班轮条件处理,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即卖方)负担;
4.CFR舱底交货(CFR ex ship's hold),指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至船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
5.CFR吊钩交货(CFR ex tackle)指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起吊卸到码头的费用;
6.CFR卸到岸上(CFR landed),指卖方负担将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费用。
㈢ 美国公司产品出口英国,价值50万英镑, 三个月后收到英镑货款
借入英镑50万,兑换为美元677000,存入银行。
同时对英镑借款以及利息锁定远期汇率1.3440.
三个月后,以远期汇率1.3440将美元67.7万×(1+8%/4)/ 1.3440 兑换为513794.6英镑。偿还贷款及利息512500英镑后盈利计1294.64英镑。收到汇款,再将货款同1294.64英镑换回美元为676747.8美元。
比三个月后即期兑换成美元675000美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