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英国两党制的特征
两党制在英国绝对不是某些政治家或政治组织的发明创造,也不是经过某一革命运动或政治事变而产生的;英国的两党制是英国议会制度长期发展的产物。英国议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3世纪,而政党在英国直到17世纪末才出现。英国最早出现的两大政党实际上是议会中的两派,当时忠于国王的集团被称为宫廷党,又名托利党;其对立面被称为乡党,又名辉格党。托利党代表议会中的保守势力,是保守党的先驱;辉格党是议会中的激进派,是自由党的前身。当时,两党仅仅是在议会中活动,还不能说已经有了现代意义上的两党制。直到19世纪30年代以后,随着一系列议会改革立法的实现,两大党的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发展。1832年,托利党建立了“卡尔顿俱乐部”,次年改名为保守党。几乎与此同时,辉格党改称为自由党,并于1834年成立了“改革俱乐部”。1867年保守党又建立了“保守党中央选区协会全国联盟”,1877年自由党成立了“全国自由党联盟”。到这时,现代英国两党制的基本特征才具备。这些基本特征是:(1)在合法存在的诸多政党中,只有两个政党具备竞争议会中多数席位的实力;(2)两大党在议会内外,中央和地方都有永久性的组织,这些组织与选民不断地互相影响着;(3)两大党都承认英国宪法并以通过议会选举上台执政为活动目的;(4)反对党得到宪法的承认并成为国家机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英国是现代西方议会制度和政党制度的发源地,同美国的两党制相比,英国的两党制更具有典型性,对世界很多国家特别是对前英属殖民地国家政党制度的影响更深远。由此可见,英国的两党制不是人为产生的,而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两党制同英国的历史和社会以及政治制度的其他方面有着密切的、不可分割的联系。脱离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实际环境来谈两党制必然陷入片面性。
② 为什么英国责任内阁制与两党制度的建立密切相关
责任内阁
内阁制是以议会为基础而形成的。内阁的首脑由议会中通过选举而产生的议员中占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的成员由内阁的首脑从与其政见相近的议员中挑选,或由参加内阁的各党派协调分配名额产生,然后提请国家元首任命。国家元首只是在名义上代表国家,执行些礼仪上的活动,并无实际权力。国家实际权力在内阁,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向议会负责。国家元首颁布法律、法令和发布文告都必须由内阁首脑或有关阁员签署。内阁向议会负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如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内阁就只有向国家元首提出总辞职,由国家元首任命新的首脑重组内阁,或者是由内阁提议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大选,然后,根据大选结果组织内阁。内阁总揽国家政务,其首脑有权任命所有政府高级官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一切重大方针与政策.
两党制度
英国是内阁制国家,两大党靠竞选争夺下议院议员席位,获多数席位的政党为执政党,其领袖担任内阁首相,组织对议会负责的内阁,另一大党作为法定的反对党而存在.以英国为代表的议会内阁制下的两党制,(1)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A:辉格党与托利党先后交替执政时期;B:托利党和辉格党演变成保守党和自由党;C:工党取代自由党的地位;(2)英国议会内阁制中两党制的特点:A:两党的活动围绕议会选举展开,执政党不仅掌握行政权,也掌握立法权;B:两党采取集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