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国的政体和美国的政体有什么不同
一、 英美政体的不同:
英国:君主立宪制
(1)议会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的权力
(2)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数是礼仪性的
(3)政府(内阁)掌握行政大权,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
美国:民主共和制
(1)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总揽行政权力,统率陆海空三军
(2)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互相独立。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其议员不能兼任行政职务;而行政机关的政府官员也不能兼任议员
(3)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府。各政党能否上台执政的关键,不在于是否获得议会中的多数席位,而在于总统选举中能否获胜
不同点:1、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互相妥协的产物。而民主共和制是资产阶级革命比较彻底的结果。
2、君主立宪制设君主为国家元首,世袭继承,没有任期限制,是终身制。而民主共和制不设君主,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有一定的任期。
3、 君主立宪制的国王(或王后)无实权,而民主共和制的国家元首掌握大权。
二、产生过程
英国议会和王室的关系是历史形成的。早期贵族领主势力壮大,向国王讨权,要求明确权力和义务,订立《大宪章》。到后来资产阶级逐渐壮大,和贵族进行拉锯,两方实力不相上下,不得不找国王这个权力平衡的中心。直到一场红白玫瑰战争,英国两大盘踞已久的贵族势力几乎消灭殆尽,封建势力一下垮台。资产阶级的力量得到长足的巩固。英国的传统一向是延续渐进的改革,所以后来资产阶级代表的议会和国王一直相互制衡,权力开始划分,契约和承诺成为王室和民众之间双向的义务。
及至最近两百年,实权已经大半到了议会下议院,也就是民选代表的手里,王室大权已经旁落。之所以还养着王室,和英国“绅士”以及崇尚贵族的历史传统分不开,这是一种文化的象征。
这方面的内容国内比较好的着作是钱乘旦教授的《英国通史》和阎照祥教授的《英国政治制度史》。
至于美国,它是由移民开创的,特别是很大一部分在自己国内受到迫害的清教徒。所以它一开始代表的就是自由、勇敢、探索、创新的精神。
它原来就是十三个殖民地凑起来的联合体,就像正在筹备中的欧盟,其实是非常松散的。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开创了在一个幅员辽阔而分散的大国建立联邦制共和国的先例,这也是美国的第一块制度基石。所以美国从一开始出现政党的时候,就已经遵循现代政党的概念了。而美国的政党,也产生与议会制度建立之后,而不是之前。
南北战争之后,美国通过宪法第十三和第十四修正案,这是个转折,美国就此完成古典共和政治到现代民主政治的转变。
这两国的政体产生过程都是蛮典型的,有其偶然因素、历史传统和地理环境的原因在里面,分析起来一篇论文都不够写,你可以去阅读这方面的相关书籍,通俗一点的有旅美学者林达写的走遍美国系列,非常睿智深刻。
2. 英国和美国的政体区别
一、总述:
英国与美国是当今世界上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也是近代最早一批进行资本主义改革或革命的国家,英美无论在政治方面还是在经济方面都有极高的话语权,政治制度成熟,经济发达,在世界上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总体来看,两国政治体制上都贯彻了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政治模式上也存在一些联系,但在政体、历史传统、政治实践、文化习俗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两国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下的具体制度安排和实践存在较大的差别。
二、具体差别:
(一)权力分立
美国的权力分立事实上是更为彻底的,美国先行者们在建国之初就利用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进行了全面的架构;而英国的权力分立是循序渐进的,通过政治传统与历史事件来形成的分立格局,因此并没有绝对的三权分立,而是有差别的权力分立。
(1)权力构成:美国的权力分立具体表现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分立,分别由国会、总统、联邦最高法院来行使,每个联邦权力机构都有自己的专属权力,三方权力相对均衡;英国的权力构成虽然也有此三种权力构成,但三权地位不同,法理上议会所代表的立法权属于最高权力(立法机关优越模式),而脱胎于议会的内阁掌握国家大权,事实上,这也表明了英国立法权与行政权的紧密联系,难以分割开来,至于掌管英国司法权的最高法院则相对“弱势”,难以对权力运行造成深刻的影响。
(2)立法权:美国立法权由国会(参议院、众议院)行使。由国会议员提出法案或总统提出立法建议,经各级委员会特别是常务委员会的审理,再通过三读程序后,即进入议员投票环节,最终立法。英国的立法权由议会(上议院、下议院)行使。具体立法程序有别于美国的议员提案制,一般是由政府提出,然后根据公众反馈将法案详情提供给国会,再经“三读一审”进行投票表决。因此,美国的立法权更具独立性,英国立法权对行政提案的依赖性较强。
(3)行政权:美国行政权由总统行使,总统通过提名内阁成员并由国会同意后组建政府。总统由选民选出,因此无需对议会负责,享有相对独立的行政权。英国行政权由首相行使,首相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首相自行组织内阁,政府与首相对政府事务集体负责,在政治上共进退。因此二者的行政首脑产生方式不同,运行模式也有所差别。
(4)司法权:美国立法权由联邦最高法院行使。法院由九位大法官组成,均由总统任命、参议院确认后就职,拥有司法审查权,独立于立法权与行政权之外,行使的职能更多是违宪审查,并以此发挥制衡作用。英国2005年设立最高法院,2009年方才正式与上议院脱钩独立运作,因此长期依附于议会的司法权并未有成熟的独立机制;且英国由于历史原因没有成文宪法,故议会通过的任何法案皆是最高的法案,并不受任何宪法章程或司法机关规范,英国司法机关只能按照现有的法例及普通法内的案例对案件作出判决,在司法解释与审查领域对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进行有限的制约。因此相对于美国的司法分权来说,英国最高法院更加“弱势”,达不到权力的平等。
(二)权力制衡
权力分立的本质目的就是权力制衡,权力制衡极大程度上避免了暴政与独裁现象的出现,有利于稳定政体,平衡多方利益,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英美两国的分权体制不同也导致权力制衡的方式不同,美国的权力制衡是建立在三权分立基础之上的,存在严密的相互制衡机制。英国行政、立法合一,无总统制式的制衡机制,且二者是“统一下的制衡”,即首相内阁与议会本质上是利益共同体,议会的多数党受首相“领导”。
(1)美国
美国权力制衡体现在国会、总统、最高法院之间的牵制;首先是国会,总统通过对法案的签署或否定对国会予以制衡,最高法院以违宪理由可以否决国会法案。其次是总统,对于总统否决的法案,国会复议时有三分之二通过则该法就可正常施行,同时国会还掌握财政拨款权、监督权、弹劾权等,对政府有完整的制衡机制。最高法院对于总统的行政行为也有违宪性审查的权力。最后是最高法院,行政权对其制衡体现在任命上,大法官是由总统任命的,国会对其制约体现在审核总统提名大法官的任命上,同时国会也掌握着大法官的薪资待遇,对其违宪审判也有修宪的解决办法。
(2)英国
英国的权力制衡主要集中在行政权与立法权上;在政府的行政权上,由于首相及内阁产生于议会(下议院),故受议会监督,对议会负责。下议院可以通过立法权审查、修改和否决政府议案,立法领域予以限制,通过财政控制实现对政府的财政监督,同时也能够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进行倒阁。在议会的立法权上,首相是议会多数党的领袖,因此政府很大程度上能形成对议会的“主导”,同时针对议会的倒阁权,内阁可以提请英王解散议会,提前进行大选。而对于英国的最高法院,其对行政权、立法权的制约体现在司法解释、司法审查上,遵守习惯法或议会已制定的法案条例,制止议会或政府的非法行为。大法官由行政首脑任命,大法官可以利用自己的多重身份来制约行政与立法权。
(3)小结
由此可以看出,英美的制衡机制是存在较大差别的。美国的司法权作为独立的一部分,独享宪法解释权,对立法与行政机关有强制渠道进行制衡;而从英国上议院分离出来的最高法院受限较多,制衡作用有限。在行政权的制约方面,美国受限较大,尤其是国会的政党占比情况更是深刻影响了政府的效率与总统职能的发挥;而英国首相与议会存在利益趋同性,即首相所代表政党占有议会多数席位,首相职能发挥会更加顺利,且解散议会的权力也更成熟。
三、总结
综上所述,两种权力分立模式各有千秋,无论是怎样的权力分立或制衡模式,都是适合本国国情的探索,都维护了资产阶级统治,促进了资本主义发展,对于民主模式具有极大参考意义。
3. 英国和美国的政治体制有什么区别
英国的政治体制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美国的政治体制是总统共和制,区别如下:
一、概念不同
1、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简称议会君主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不仅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组织政府,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是礼仪性的。
2、美国总统共和制
指国家最高权力由总统和议会按不同职能分别执掌和行使的一种政体形式。总统共和制下,总统和议会分别由选举产生,任期限定,内阁由总统组织并对总统负责(又称之为组阁),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与议会之间有权力制约关系。
总统共和制是指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由总统直接领导政府,政府不对议会负责而对总统负责的国家政体形式。
二、实行国家不同
1、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英国是最早实行议会君主制的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实行这一政体的国家除英国外,还有西班牙、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瑞典、摩纳哥、安道尔、挪威、日本、丹麦、马来西亚、柬埔寨等。
2、美国总统共和制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总统共和制的国家。目前美国、巴西、墨西哥、智利、菲律宾、埃及、刚果民主共和国、土耳其等国采用总统共和制。
三、特点不同
1、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权力(有些国家的纪年由君主指定),首相是国家的主要行政首脑,其缺点在于国家内仍存在着特权阶级,优点是不用战争就可实现宪政。
2、美国总统共和制
总统由全民选举产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又是三军总司令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政府由总统组织和领导,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实行比较严格的三权分立原则,议会和总统都由全民普选产生。议会与政府完全分立,政府成员不能兼任议员,也不能参与议会立法的讨论和表决。
4. 英国代议制和美国有什么不同
英国实行的是君主立宪制,美国实行的是总统共和制。具体区别:
一、产物不同
1、君主立宪制
君主立宪制保留了君主,如英国女王、日本天皇,是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的产物。
2、总统制共和制
而总统制共和制属于民主共和制,革命比较彻底。
二、制度不同
1、君主立宪制(英语:Constitutional monarchy),亦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对于君主专制的一种国家体制。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务上的共和主义理想但不采共和政体。可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2、总统共和制是指国家最高权力由总统和议会按不同职能分别执掌和行使的一种政体形式。总统共和制下,总统和议会分别由选举产生,任期限定,内阁由总统组织并对总统负责(又称之为组阁),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与议会之间有权力制约关系。
三、主要特点不同
1、君主立宪制
英国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同时代表英国的形象、素质。
2、总统制共和制
1)总统由全民选举产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又是三军总司令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政府由总统组织和领导,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2)实行比较严格的三权分立原则,议会和总统都由全民普选产生。议会与政府完全分立,政府成员不能兼任议员,也不能参与议会立法的讨论和表决。
5. 美英两国政体有那些重要的不同
一、相同点
1、国体相同,都是资产阶级专政;
2、政体性质相同,都是资产阶级代议制,体现分权与制衡原则;
3、确立方式相同,都通过法律文件确立,从人治到法治。
4、立法权都由国会或议会掌握。
二、不同
1、政体形式不同: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君主世袭,统而不治。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实行责任制内阁,内阁和首相对议会负责。
美国史总统共和制,实行三权分立,总统由选民选出,对宪法负责,掌握行政权。国会掌握立法权,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三者独立平等,互相制约。
2、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关系不同:英国行政机关首相和内阁对立法机关议会负责,议会监督内阁,但首相有权解散议会。首相、内阁与议会互相制约。
美国行政机关总统对宪法负责,有权否决国会议案,但无权解散国会。国会可三分之二复议通过总统否决的议案。 国会与总统地位平等互相牵制。
3、国家首相地位不同:英国君主是国家首相,统而不治,是国家的象征。
美国总统集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军队总司令于一身,握有实权。相同:都有议会,且议会拥有立法权
不同:英国是君主立宪制,美国是民主共和制 英国的国家元首是国王,没有实权;美国是总统 拥有最高行政权
一、原因:
1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主要矛盾是资产阶级同封建统治阶级的矛盾,而美国是资产阶级同殖民统治者的矛盾。
2 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稳定的外部环境,英国利用了君主而美国由于前身是殖民地所,建国初期战乱不断所以需要一个相对集中的统治形式,因此,英国采用君主立宪而美国用总统共和制。
3 客观上,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较早,资产阶级的力量有限,实行君主立宪其实是资产阶级对封建势力的妥协;而美国资产阶级革命时资本主义又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力量壮大,假如美国有国王也归被推翻的。
二、英美政体不同之处
(1)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互相妥协的产物。而民主共和制是资产阶级革命比较彻底的结果。
(2)君主立宪制设君主为国家元首,世袭继承,没有任期限制,是终身制。而民主共和制不设君主,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有一定的任期。
(3) 君主立宪制的国王(或王后)无实权,
而民主共和制的国家元首掌握大权关于美国总统制共和国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1)相同点:都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同属于资本主义国家政体,本质上均为三权分立的近代国家政治体制。
(2)不同点:
英国君主立宪制,世袭君主只是象征性国家元首,权利受宪法限制,是统而不治的虚君。议会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内阁与首相均对议会负责。
美国总统制民主共和国,总统由选民选出,他与他组成的政府只对选民负责而不必对议会负责。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和武装力量总司令。总统有任免官吏与缔约权,但在财政与立法上受到议会监督与制约。
6. 英国和美国政治制度的异同
英国和美国政治制度的异同如下:
它代表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历史的一大进步。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这一制度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不仅对巩固资产阶级在英国的统治起了巨大的作用,而且对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建立新的制度,也有着巨大影响。
三、总统共和制:
国家最高权力由总统和议会按不同职能分别执掌和行使的一种政体形式。总统共和制下,总统和议会分别由选举产生,任期限定,内阁由总统组织并对总统负责(又称之为组阁),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与议会之间有权力制约关系。总统共和制是指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由总统直接领导政府,政府不对议会负责而对总统负责的国家政体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