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历史上盛产暴君的英国是如何走向民主专政的
17世纪之前,全世界只有英国才有议会,议会是英国“特产”,起源于13世纪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朝堂,所以英国有“议会之母”之称。但那时的英国议会性质是封建政治等级会议。基本被封建贵族把持。贵族与国王,就像中国的相权与皇权一样,一直处于博弈中,没中产阶级、也没平民什么事。17世纪,“海上生意做大”的英国经济基础发生变化,商人、中产阶层迅速崛起,以他们为主体的新模范军虽然在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被解散,但新生力量仍在“光荣革命”中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推翻老国王、出台《权利法案》,使英国的国家统治机构和权力运行方式发生了根本改变,完成了人类历史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民众政治革命。从此,英国的一切大政方针都要符合民众利益而不是为国王个人利益而服务
⑵ 英国君主立宪制是怎样建立并完善的
13世纪中期是萌芽时期。
1688年“光荣革命”事实上确立君主立宪制。
1689《权利法案》颁布是正式确立的标志。
1832年第一次议会改革是其发展时期。
19世纪中期以来是逐渐保守、定型时期。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英国君主立宪制度是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融为一
体的混合物。
国王是国家元首,但由议会掌权,国王实际上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而作为国家的象征地位更突出。
英国资产阶级代议制是君主立宪制,以议会内阁为核心。国家的权力中心在议会,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19世纪中期以来,逐渐转移到内阁和首相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