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求英国各部门官职的名称
1、财政大臣
财政大臣是英国内阁中,主管经济与金融事务之官员职称,通常简称财相。
财政大臣负责管理国王陛下财政部,职位相当于其他国家的财政部长。财政大臣一般被认为是四大国务大臣之一,在近年来,地位更是仅次于首相。现任财政大臣是菲利普·哈蒙德。
2、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
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Office,通常叫作 Foreign Office或FCO)是英国负责推广海外利益的政府部门,由英国外交部及联邦事务部于1968年合并而被创设。外交和联邦事务部的首长是外交及联邦事务大臣,通常被简称为“外交大臣”。
这个职位与财政大臣和内政大臣一起被看作内阁的三个最有威望的职位。这些职位与首相一起构成重大国务官位。
3、内政大臣
内政大臣(英语: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简称:Home Secretary),英国内政部的部长,掌管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内政、全英国的移民和公民事务。现任内政大臣为贾伟德,服务于特蕾莎·梅内阁。
4、掌玺大臣
这个职位首先就像它字面上讲的掌管英国的国玺,负责保管国玺和起草、颁发各种政府文件,历来就是政府首席大臣,因为他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国玺的掌管人 。
所有重要的政府法令、条约、议会宣召令、国王赏赐令、委任书、特许状,均由大法官拟定和颁行,都必须加盖国玺才能生效。
5、首相
首相为“首席宰相”的缩写,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中内阁首脑的中文通称,如英国、日本的内阁首脑。
首相的产生各国规定不一,英国首相只能由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并由英王任命;日本首相由国会提名经议员选举产生,并经天皇任命,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议会中占多数议席的政党(执政党)的领袖(总裁)是当然的首相。首相享有非常广泛的权力。
② 中、美、日、英、法、德、俄、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印度的主管外交事务的机构名称及其最高负责人职位称呼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务院组成部门,部长为内阁成员。
美国: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国务院(不是中国的国务院(中央政府),而可以理解为“国际事务院”,比其他国家外交部权力大(外交部只负责政治外交,而美国国务院负责任何与外交和国际事务有关的工作(包含了其他国家对外贸易部、宣传部等职能),类似于清朝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领导为国务卿,内阁成员,美国政府名义上第3位,实际上的第2领导人(美国联邦政府内政权力小,各州自治,联邦政府主要负责外交、军事和各州协调)
日本:日本国外务省,外务大臣为内阁成员。
英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外交及联邦事务大臣为内阁成员。
法国: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外交部,外交部长为内阁成员(法国的内阁现在只在名义上存在)
德国:德意志联邦外交部,外交部长为内阁成员(德国会有一名内阁成员出任副总理,现任外交部长兼任副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