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英国人美国人的的姓名怎样表示 姓的英文是什么 名的英文是什么
姓的英文是 family name / second name ; 名的英文是 name / first name
② 英国和美国在汉语中的意思
在汉语中,英文“English”被译作“英吉利”,这个名称来源于古英语时代,当时的英格兰人被称为“Angle”,即英吉利人。在13世纪后,随着英国语言和文化的传播,英吉利逐渐成为了英国的别称。而英文“American”则被翻译为“美利坚”。这个名称源自于美国独立战争中的英雄人物,美利坚合众国的创始人之一——本杰明·富兰克林。富兰克林的英文名字Benjamin Franklin,后来被译为“美利坚”,象征着美国的独立与自由。
至于“France”,在汉语中则称为“法兰西”,这个名称最早源于中世纪的法兰克王国。法兰克王国是日耳曼民族在西欧建立的封建王国之一,后来分裂成多个王国,其中最着名的就是法国。而“African”在汉语中则被译为“非洲”,这个名称源于阿拉伯语,最初指的是一片遥远的大陆,后来逐渐成为了整个非洲地区的统称。
“Russian”,在汉语中称为“俄国”,这个名称来源于17世纪的俄罗斯帝国。1917年,俄国爆发了十月革命,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后来苏联解体,俄罗斯成为了独立的国家。因此,在中文中,人们有时会将“Russian”与“俄国”或“俄罗斯”混用。
至于“German”,汉语中则译为“德国”,这个名称来源于日耳曼民族在中世纪建立的多个王国和帝国,其中最着名的就是神圣罗马帝国。随着历史的发展,日耳曼民族逐渐分化为多个国家,其中德国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工业和科技强国。
总的来说,汉语中的英文翻译不仅仅是一种语言上的转换,更是对历史、文化、政治和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反映。通过这些名称,我们可以了解到各个国家和民族的背景、发展和文化特点,从而更好地理解和欣赏世界多样性的魅力。
③ 英国人和美国人的姓名有什么区别
西方人的姓氏真可以说是千奇百怪、五花八门,尤其是美国人,堪称全球之冠。比如说有人姓Apple,Orange;有人姓Rice, Wheat(麦子);有人姓Ham(火腿),Wolf;还有人姓Armstrong(胳膊粗壮),Coward(懦夫);有人明明是白人,却偏偏姓Black(黑);也有金发碧眼的“白雪公主”,却姓Blackman(黑男人);有的教授满腹经纶竟姓Farmer(农夫),而识字不多的农夫竟姓Wiseman(聪明人)。
为什么这样呢?这是因为他们的姓氏来源比较特殊。有人以社会地位作姓:像King金(国王),Pope波普(教皇);有人以祖先职业为姓:Farmer法莫(农夫),Smith史密斯(铁匠);也有人以长相特点为姓:像Strong斯特朗(健壮的),Long朗(高个的),Short肖特(矮子);还有人以颜色为姓:Black布莱克(黑色的),White怀特(白色),Brown布朗(棕色)。另外还有以祖先居住的地方为姓,以鸟兽名为姓,以景物为姓的等等。
据《美利坚掠影》介绍,美国人的名字很简单,虽号称3500多个,但实际常用的,女孩不过500个,男孩约800个,这些名字绝大多数是从《圣经》上抄下来的,不外约翰、彼得、约瑟、玛丽等。美国父母为孩子取名,不像中国父母那样绞尽脑汁,大做文章,只要照着《圣经》选一个满意的就行了。
相形之下,倒是美国人的姓极其复杂。美国是“民族大拼盘”,世界各色人种混居杂处,带来各自的文化、语言、血统,也带来各自的姓氏,稀奇古怪、五花八门,美国姓氏之杂必居全球之冠。五大洲各色移民且不论,仅来自英伦三岛的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移民姓氏之怪,就让人大开眼界。
例如,有人姓苹果(Apple),有人姓桔子(Orange)、大米(Rice)、小麦(Wheat)、玉蜀黍(Corn)一类粮食水果皆有姓之。
有人姓熏猪肉(Bacon)、火腿(Ham)、咳嗽(Cough)、狼(Wolf)、狐狸(Fox)、(灰(Ash)、毒药(Poison)、公鸡(Cock)、公鸭(Duck)、鱼(Fish),未免令人觉得可笑。有人姓鸟(Bird),虽然中国人中不乏姓牛姓马的,但称呼“鸟先生”、“鸟太太”,在中国人听来,总有几分滑稽。
有人姓胳膊粗壮(Armstrong)。祖上必是大汉,壮得可以。有人姓懦夫(Coward),有人姓疯狂(Crazy),姓棺材(Coffin),姓扫帚(Broom),甚至姓扫帚把(Broomstick)。还有人姓死(Death),姓地狱(Hell),这可就有些晦气了,坟墓、死人都是大不吉利之词,在美国亦敢姓之,其余可想而知。
有些人明明是白人,却偏偏姓黑(Black),而黑得发亮的人却姓白(White);不少碧眼金发的“白雪公主”,别人却叫她黑男人(Blackman)、蛋头(Egghead)小姐、秃头(Bald)小姐,阴差阳错。有的教授富五车,满腹经纶,大名竟是农夫(Farmer),而一字不识的农夫,却堂而皇之姓起聪明人(Wiseman)来。
姓富人(Richman)的不一定真有钱,有人姓一辈子银行(Bank)、银行家(Bankman)、金人(Goldman)、金质的(Golden)、珠宝(Jewelry)、戒指(Ring)、银子(Silver)、股票(Stock)、现金(Cash),却依然是一个穷光蛋,一文不名,姓穷人(Poorman)的却可能是一个大富翁;自由人(Freeman)可能犯了法,锒铛入狱,不得自由,而罪人(Sinner)却可能品行优良,一向奉公守法,何罪之有。
当然,成神成圣、光宗耀祖人人向往,东西文化莫不如此,所以在美国,姓基督(Christ)、圣经(Bible)、教皇(Pope)、国王(King)、女王(Queen)、王子(Prince)、公爵(Duke)、伯爵(Lord)……者大有人在。
有人戏称,美国人文化太浅,胡姓一气,美国人连“性”(Sex)都敢姓,连“强奸犯”(Raper)都敢堂而皇之作为家族姓氏代代相传,这些家族的开山老祖必定都是目不识丁,否则怎会开此玩笑。
据美国学者艾尔斯登·史密斯在他的专着《美国姓氏》一书中考察美国姓氏的来龙去脉,英美姓氏大致四种来源:
1、取自父(或祖)的名字,姓由父(或祖)的名字演变而来,例如约翰逊(Johnson),是约翰(John)的儿子,理查森(Richardson),是理乍得(Richard)的儿子。
2、姓以地形、地势而得。例如伍德(Wood)、丘吉尔(Churchill)等。这一类姓氏最多,约占英美总姓氏的40%。
补充:
3、由浑名而成。祖上有人有某些生理特征,家族由此而得姓。例如布朗(Brown,棕色)、布莱克(Black,黑色)、朗(Long,长)等。
4、由祖先职业而成。例如史密斯(Smith,铁匠)、贝克(Baker,面包师)、费舍尔(Fisher,渔夫)、法默(Farmer,农夫)、泰勒(Taylor,Tailor的变体、裁缝)等。
当然,上述这四类都是指盎格鲁一撒克逊血统美国人的姓氏而言,德、法、意、西俄、日本及阿拉伯等移民姓氏不在其内,如果都加在一起,据史密斯估计,全美国大约有150万个不同姓氏。
据“钩子”(赫克,J·N·Hook)先生研究,美国万人以上的大姓有3000多个。美国十大姓氏排名次序是:史密斯(Smith)、约翰逊(Johnson)、威廉斯(Williarms)、布朗(Brown)、琼斯(Jones)、米勒(Miller)、戴维斯(Davis)、马丁森(Martinson)安德森(Anderson)和威尔逊(Wilson)。史密斯名列第一,全美国约有200多万人姓之。
补充:
英国人的姓氏
早期居住在英国本土的人,一生下来就只取一个名,如:John(约翰)、Hilda(希尔达)。当时,人们群居共处,就地扎寨,因人稀寨小,取名John,Hilda的人屈指可数,人们不易混淆。随着岁月的流逝,小村寨扩展成了大村庄,有些大村庄变成了市镇。这样,在同一地方就有好几个人取名相同。那么人们是怎样区别这些同名的人呢?
第一个办法就是在原来的名词后面加上本人的职业名称。譬如两个人都叫John,一个的职业是织布工(the weaver),另一个的职业是厨师(the cook)。人们就分别叫他们John the Weaver(织布工约翰),John the Cook(厨师约翰)。类似的例子还有:John the Miller(磨坊工约翰),John the Shepherd(羊倌约翰),John the Thatcher(盖屋匠约翰)。不久这些叫法就成了:John Weaver(约翰·威弗尔),John Cook(约翰&·库克),John Miller(约翰·米勒),John Shepherd(约翰•谢泼德),John Thatcher(约翰•撒切尔)。这样英语中的第二个名字即英国人现在用的姓便产生了,而且很快用在小孩的身上。如:约翰·威弗尔的孩子可能叫做:Hilda Weaver(希尔达·威弗尔),Charles Weaver(查尔斯·威弗尔)等。
古英语中有个名字叫Wright,原意是工人或制造者。制造两轮马车的人叫cartwright,造车轮子的叫wheelwright、造船的叫shipwright。英国人至今还使用许多类似Wright(赖特),Cartwright(卡特赖特)和Wainwright(韦恩赖特)的姓。
更为常见的姓是Smith(史密斯)。英语中的smith一字原意是用金属材料制造东西的人,如:goldsmith(金匠),blacksmith(铁匠),tinsmith(锡匠),coppersmith(铜匠)。历史上有很长一段时期smith一直是个重要的职业。现在虽很少提到它,但在英国人的姓氏中却仍被使用。
补充:
第二个办法是在原名字后加上住处名称。这样,同一村庄里名叫Tom(汤姆)的人,可根据他们住处区别开来,如:居住在山崖下的汤姆,紧挨林边居住的汤姆和家舍坐落在田野里的汤姆,从而出现了一系列以处所命名的姓:
英文姓氏 英文字意 汉译
Wood 树林 伍德
Field 田地 弗尔德
Ford 小津 福特
Street 街道 斯特里特
Cliff 悬崖 克利夫
Tree 树 特里
Lane 小巷 莱恩
Bush 灌木丛 布什
Brook 小溪 布鲁克
Pond 池塘 庞德
Lake 湖 莱克
Forest 森林 福雷斯特
有些姓是通过区别同名人的外表得来的:
英文姓氏英文字意汉译
Short矮的 肖特
Brown 棕色的布朗
Long长的朗
第三个办法是用某某人之子的说法。用此种方法可以把三个同叫亨利的人称为:
Henry son of John. (亨利·约翰之子)
Henry son of Robin. (亨利·罗宾之子)
Henry son of William.(亨利·威廉之子)
最后这些名字就演变成了Johnson(约翰逊),Robinson(罗宾逊),Williamson(威廉逊)。
④ 英国、美国人的姓名如何组成
英美人姓名
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如John Wilson译为约翰·维尔逊,John是名,Wilson 是姓。又如Edward Adam Davis译为爱德华·亚当·戴维斯, 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名,Davis为姓。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在西方,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Junio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Wilson, Junior, 译为小约翰·维廉,George Smith, Ⅲ, 译为乔治·史密斯第三。
妇女的姓名,在结婚前都有自己的姓名,结婚后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玛丽·怀特(Marie White)女士与约翰·戴维斯(John Davis)先生结婚,婚后女方姓名为玛丽·戴维斯(Marie Davis)。
书写时常把名字缩写为一个字头,但姓不能缩写,如G. W. Thomson, D. C. Sullivan等。
口头称呼一般称姓,如“怀特先生”、“史密斯先生”。正式场合一般要全称,但关系密切的常称本人名。家里人,亲友之间除称本人名外,还常用昵称(爱称)。
以英文为本国文字的国家,姓名组成称呼基本与英、美人一样。
⑤ 外国人名字怎么起
外国人部分名字:
1、英美人姓名
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如John Wilson译为约翰.维尔逊,John是名掘团亏,Wilson 是姓。又如Edward Adam Davis译为爱德华.亚当.戴维斯, 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名,Davis为姓。
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在西方,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Junio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Wilson, Junior, 译为小约翰.维廉,George Smith, Ⅲ, 译判神为乔治.史密斯第三。
2、法国人姓名
法国人姓名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一般由二节或三节组成。前一、二节为个人名,最后一节为姓。有时姓名可达四、五节,多是教名和由长辈起的名字。但现在长名字越来越少。如:Henri Rene Albert Guy de Maupassant译为:亨利.勒内.阿贝尔.居伊.德.莫泊桑,一般简称Guy de Maupassant居伊.德.莫泊桑。
3、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姓名
西班牙人姓名常有三、四节,前一、二节为本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一般以父姓为自己的姓,但少数人也有用母姓为本人的姓。
如:Diego Rodrigueez de Silva y Velasquez译为迭戈.罗德里格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de是介词,Silva是父姓,y是连接词“和”,Velasquez是母姓。
已结婚妇女常把母姓去掉而加上丈夫的姓。通常口头称呼常称父姓,或第一节名字加父姓。如西班牙前元首弗朗西斯科.佛朗哥(Francisco Franco)。
其全名是:弗朗西斯科.保利诺.埃梅内希尔多.特奥杜洛.佛朗哥.巴蒙德(Francisco Pauolino Hermenegildo Teolo Franco Bahamonde)。前四节为个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简称时,用第一节名字加父姓。
相关知识
1、较早产生的姓氏源于圣经,希腊罗马神话的教名通常不借用为姓氏。
2、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 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 Ronald W. Reagan。
3、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职务军衔之类。Dr., Prof., Pres. 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或世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