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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秃头叫什么

发布时间:2025-03-11 18:48:50

Ⅰ 英国人和美国人的姓名有什么区别

西方人的姓氏真可以说是千奇百怪、五花八门,尤其是美国人,堪称全球之冠。比如说有人姓Apple,Orange;有人姓Rice, Wheat(麦子);有人姓Ham(火腿),Wolf;还有人姓Armstrong(胳膊粗壮),Coward(懦夫);有人明明是白人,却偏偏姓Black(黑);也有金发碧眼的“白雪公主”,却姓Blackman(黑男人);有的教授满腹经纶竟姓Farmer(农夫),而识字不多的农夫竟姓Wiseman(聪明人)。

为什么这样呢?这是因为他们的姓氏来源比较特殊。有人以社会地位作姓:像King金(国王),Pope波普(教皇);有人以祖先职业为姓:Farmer法莫(农夫),Smith史密斯(铁匠);也有人以长相特点为姓:像Strong斯特朗(健壮的),Long朗(高个的),Short肖特(矮子);还有人以颜色为姓:Black布莱克(黑色的),White怀特(白色),Brown布朗(棕色)。另外还有以祖先居住的地方为姓,以鸟兽名为姓,以景物为姓的等等。

据《美利坚掠影》介绍,美国人的名字很简单,虽号称3500多个,但实际常用的,女孩不过500个,男孩约800个,这些名字绝大多数是从《圣经》上抄下来的,不外约翰、彼得、约瑟、玛丽等。美国父母为孩子取名,不像中国父母那样绞尽脑汁,大做文章,只要照着《圣经》选一个满意的就行了。

相形之下,倒是美国人的姓极其复杂。美国是“民族大拼盘”,世界各色人种混居杂处,带来各自的文化、语言、血统,也带来各自的姓氏,稀奇古怪、五花八门,美国姓氏之杂必居全球之冠。五大洲各色移民且不论,仅来自英伦三岛的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移民姓氏之怪,就让人大开眼界。
例如,有人姓苹果(Apple),有人姓桔子(Orange)、大米(Rice)、小麦(Wheat)、玉蜀黍(Corn)一类粮食水果皆有姓之。
有人姓熏猪肉(Bacon)、火腿(Ham)、咳嗽(Cough)、狼(Wolf)、狐狸(Fox)、(灰(Ash)、毒药(Poison)、公鸡(Cock)、公鸭(Duck)、鱼(Fish),未免令人觉得可笑。有人姓鸟(Bird),虽然中国人中不乏姓牛姓马的,但称呼“鸟先生”、“鸟太太”,在中国人听来,总有几分滑稽。
有人姓胳膊粗壮(Armstrong)。祖上必是大汉,壮得可以。有人姓懦夫(Coward),有人姓疯狂(Crazy),姓棺材(Coffin),姓扫帚(Broom),甚至姓扫帚把(Broomstick)。还有人姓死(Death),姓地狱(Hell),这可就有些晦气了,坟墓、死人都是大不吉利之词,在美国亦敢姓之,其余可想而知。
有些人明明是白人,却偏偏姓黑(Black),而黑得发亮的人却姓白(White);不少碧眼金发的“白雪公主”,别人却叫她黑男人(Blackman)、蛋头(Egghead)小姐、秃头(Bald)小姐,阴差阳错。有的教授富五车,满腹经纶,大名竟是农夫(Farmer),而一字不识的农夫,却堂而皇之姓起聪明人(Wiseman)来。

姓富人(Richman)的不一定真有钱,有人姓一辈子银行(Bank)、银行家(Bankman)、金人(Goldman)、金质的(Golden)、珠宝(Jewelry)、戒指(Ring)、银子(Silver)、股票(Stock)、现金(Cash),却依然是一个穷光蛋,一文不名,姓穷人(Poorman)的却可能是一个大富翁;自由人(Freeman)可能犯了法,锒铛入狱,不得自由,而罪人(Sinner)却可能品行优良,一向奉公守法,何罪之有。

当然,成神成圣、光宗耀祖人人向往,东西文化莫不如此,所以在美国,姓基督(Christ)、圣经(Bible)、教皇(Pope)、国王(King)、女王(Queen)、王子(Prince)、公爵(Duke)、伯爵(Lord)……者大有人在。

有人戏称,美国人文化太浅,胡姓一气,美国人连“性”(Sex)都敢姓,连“强奸犯”(Raper)都敢堂而皇之作为家族姓氏代代相传,这些家族的开山老祖必定都是目不识丁,否则怎会开此玩笑。

据美国学者艾尔斯登·史密斯在他的专着《美国姓氏》一书中考察美国姓氏的来龙去脉,英美姓氏大致四种来源:

1、取自父(或祖)的名字,姓由父(或祖)的名字演变而来,例如约翰逊(Johnson),是约翰(John)的儿子,理查森(Richardson),是理乍得(Richard)的儿子。
2、姓以地形、地势而得。例如伍德(Wood)、丘吉尔(Churchill)等。这一类姓氏最多,约占英美总姓氏的40%。
补充:
3、由浑名而成。祖上有人有某些生理特征,家族由此而得姓。例如布朗(Brown,棕色)、布莱克(Black,黑色)、朗(Long,长)等。

4、由祖先职业而成。例如史密斯(Smith,铁匠)、贝克(Baker,面包师)、费舍尔(Fisher,渔夫)、法默(Farmer,农夫)、泰勒(Taylor,Tailor的变体、裁缝)等。

当然,上述这四类都是指盎格鲁一撒克逊血统美国人的姓氏而言,德、法、意、西俄、日本及阿拉伯等移民姓氏不在其内,如果都加在一起,据史密斯估计,全美国大约有150万个不同姓氏。

据“钩子”(赫克,J·N·Hook)先生研究,美国万人以上的大姓有3000多个。美国十大姓氏排名次序是:史密斯(Smith)、约翰逊(Johnson)、威廉斯(Williarms)、布朗(Brown)、琼斯(Jones)、米勒(Miller)、戴维斯(Davis)、马丁森(Martinson)安德森(Anderson)和威尔逊(Wilson)。史密斯名列第一,全美国约有200多万人姓之。
补充:
英国人的姓氏

早期居住在英国本土的人,一生下来就只取一个名,如:John(约翰)、Hilda(希尔达)。当时,人们群居共处,就地扎寨,因人稀寨小,取名John,Hilda的人屈指可数,人们不易混淆。随着岁月的流逝,小村寨扩展成了大村庄,有些大村庄变成了市镇。这样,在同一地方就有好几个人取名相同。那么人们是怎样区别这些同名的人呢?
第一个办法就是在原来的名词后面加上本人的职业名称。譬如两个人都叫John,一个的职业是织布工(the weaver),另一个的职业是厨师(the cook)。人们就分别叫他们John the Weaver(织布工约翰),John the Cook(厨师约翰)。类似的例子还有:John the Miller(磨坊工约翰),John the Shepherd(羊倌约翰),John the Thatcher(盖屋匠约翰)。不久这些叫法就成了:John Weaver(约翰·威弗尔),John Cook(约翰&·库克),John Miller(约翰·米勒),John Shepherd(约翰•谢泼德),John Thatcher(约翰•撒切尔)。这样英语中的第二个名字即英国人现在用的姓便产生了,而且很快用在小孩的身上。如:约翰·威弗尔的孩子可能叫做:Hilda Weaver(希尔达·威弗尔),Charles Weaver(查尔斯·威弗尔)等。
古英语中有个名字叫Wright,原意是工人或制造者。制造两轮马车的人叫cartwright,造车轮子的叫wheelwright、造船的叫shipwright。英国人至今还使用许多类似Wright(赖特),Cartwright(卡特赖特)和Wainwright(韦恩赖特)的姓。
更为常见的姓是Smith(史密斯)。英语中的smith一字原意是用金属材料制造东西的人,如:goldsmith(金匠),blacksmith(铁匠),tinsmith(锡匠),coppersmith(铜匠)。历史上有很长一段时期smith一直是个重要的职业。现在虽很少提到它,但在英国人的姓氏中却仍被使用。
补充:
第二个办法是在原名字后加上住处名称。这样,同一村庄里名叫Tom(汤姆)的人,可根据他们住处区别开来,如:居住在山崖下的汤姆,紧挨林边居住的汤姆和家舍坐落在田野里的汤姆,从而出现了一系列以处所命名的姓:
英文姓氏 英文字意 汉译
Wood 树林 伍德
Field 田地 弗尔德
Ford 小津 福特
Street 街道 斯特里特

Cliff 悬崖 克利夫
Tree 树 特里
Lane 小巷 莱恩
Bush 灌木丛 布什
Brook 小溪 布鲁克
Pond 池塘 庞德
Lake 湖 莱克
Forest 森林 福雷斯特

有些姓是通过区别同名人的外表得来的:
英文姓氏英文字意汉译
Short矮的 肖特
Brown 棕色的布朗
Long长的朗
第三个办法是用某某人之子的说法。用此种方法可以把三个同叫亨利的人称为:
Henry son of John. (亨利·约翰之子)
Henry son of Robin. (亨利·罗宾之子)
Henry son of William.(亨利·威廉之子)
最后这些名字就演变成了Johnson(约翰逊),Robinson(罗宾逊),Williamson(威廉逊)。

Ⅱ 外国人有姓queen的吗

肯定有!最近看过一篇文章,答案在这找。

一起探寻欧美人姓氏的秘密
一、英国人的姓氏早期居住在英国本土的人,一生下来就只取一个名,如:John(约翰)、Hilda(希尔达)。当时,人们群居共处,就地扎寨,因人稀寨小,取名John,Hilda的人屈指可数,人们不易混淆。随着岁月的流逝,小村寨扩展成了大村庄,有些大村庄变成了市镇。这样,在同一地方就有好几个人取名相同。那么人们是怎样区别这些同名的人呢?
第一个办法就是在原来的名词后面加上本人的职业名称。譬如两个人都叫John,一个的职业是织布工(the weaver),另一个的职业是厨师(the cook)。人们就分别叫他们John the Weaver(织布工约翰),John the Cook(厨师约翰)。类似的例子还有:John the Miller(磨坊工约翰),John the Shepherd(羊倌约翰),John the Thatcher(盖屋匠约翰)。不久这些叫法就成了:John Weaver(约翰·威弗尔),John Cook(约翰&·库克),John Miller(约翰·米勒),John Shepherd(约翰•谢泼德),John Thatcher(约翰•撒切尔)。这样英语中的第二个名字即英国人现在用的姓便产生了,而且很快用在小孩的身上。如:约翰·威弗尔的孩子可能叫做:Hilda Weaver(希尔达·威弗尔),Charles Weaver(查尔斯·威弗尔)等。
古英语中有个名字叫Wright,原意是工人或制造者。制造两轮马车的人叫cartwright,造车轮子的叫wheelwright、造船的叫shipwright。英国人至今还使用许多类似Wright(赖特),Cartwright(卡特赖特)和Wainwright(韦恩赖特)的姓。更为常见的姓是Smith(史密斯)。英语中的smith一字原意是用金属材料制造东西的人,如:goldsmith(金匠),blacksmith(铁匠),tinsmith(锡匠),coppersmith(铜匠)。历史上有很长一段时期smith一直是个重要的职业。现在虽很少提到它,但在英国人的姓氏中却仍被使用。
第二个办法是在原名字后加上住处名称。这样,同一村庄里名叫Tom(汤姆)的人,可根据他们住处区别开来,如:居住在山崖下的汤姆,紧挨林边居住的汤姆和家舍坐落在田野里的汤姆,从而出现了一系列以处所命名的姓:英文姓氏 英文字意 汉译Wood (树林 伍德)Field (田地 弗尔德)Ford (小津 福特)Street (街道 斯特里特)Cliff (悬崖 克利夫)Tree (树 特里)Lane (小巷莱恩)Bush (灌木丛布什)Brook(小溪 布鲁克)Pond(池塘庞德)Lake(湖 莱克)Forest(森林)福雷斯特有些姓是通过区别同名人的外表得来的:英文姓氏英文字意汉译Short矮的 肖特Brown 棕色的布朗Long长的朗
第三个办法是用某某人之子的说法。用此种方法可以把三个同叫亨利的人称为:Henry son of John. (亨利·约翰之子)Henry son of Robin. (亨利·罗宾之子)Henry son of William.(亨利·威廉之子)最后这些名字就演变成了Johnson(约翰逊),Robinson(罗宾逊),Williamson(威廉逊)。二、美国人的姓氏据《美利坚掠影》介绍,美国人的名字很简单,虽号称3500多个,但实际常用的,女孩不过500个,男孩约800个,这些名字绝大多数是从《圣经》上抄下来的,不外约翰、彼得、约瑟、玛丽等。美国父母为孩子取名,不像中国父母那样绞尽脑汁,大做文章,只要照着《圣经》选一个满意的就行了。相形之下,倒是美国人的姓极其复杂。美国是“民族大拼盘”,世界各色人种混居杂处,带来各自的文化、语言、血统,也带来各自的姓氏,稀奇古怪、五花八门,美国姓氏之杂必居全球之冠。五大洲各色移民且不论,仅来自英伦三岛的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移民姓氏之怪,就让人大开眼界。例如,有人姓苹果(Apple),有人姓桔子(Orange)、大米(Rice)、小麦(Wheat)、玉蜀黍(Corn)一类粮食水果皆有姓之。有人姓熏猪肉(Bacon)、火腿(Ham)、咳嗽(Cough)、狼(Wolf)、狐狸(Fox)、(灰(Ash)、毒药(Poison)、公鸡(Cock)、公鸭(Duck)、鱼(Fish),未免令人觉得可笑。有人姓鸟(Bird),虽然中国人中不乏姓牛姓马的,但称呼“鸟先生”、“鸟太太”,在中国人听来,总有几分滑稽。有人姓胳膊粗壮(Armstrong)。祖上必是大汉,壮得可以。有人姓懦夫(Coward),有人姓疯狂(Crazy),姓棺材(Coffin),姓扫帚(Broom),甚至姓扫帚把(Broomstick)。还有人姓死(Death),姓地狱(Hell),这可就有些晦气了,坟墓、死人都是大不吉利之词,在美国亦敢姓之,其余可想而知。有些人明明是白人,却偏偏姓黑(Black),而黑得发亮的人却姓白(White);不少碧眼金发的“白雪公主”,别人却叫她黑男人(Blackman)、蛋头(Egghead)小姐、秃头(Bald)小姐,阴差阳错。有的教授富五车,满腹经纶,大名竟是农夫(Farmer),而一字不识的农夫,却堂而皇之姓起聪明人(Wiseman)来。姓富人(Richman)的不一定真有钱,有人姓一辈子银行(Bank)、银行家(Bankman)、金人(Goldman)、金质的(Golden)、珠宝(Jewelry)、戒指(Ring)、银子(Silver)、股票(Stock)、现金(Cash),却依然是一个穷光蛋,一文不名,姓穷人(Poorman)的却可能是一个大富翁;自由人(Freeman)可能犯了法,锒铛入狱,不得自由,而罪人(Sinner)却可能品行优良,一向奉公守法,何罪之有。当然,成神成圣、光宗耀祖人人向往,东西文化莫不如此,所以在美国,姓基督(Christ)、圣经(Bible)、教皇(Pope)、国王(King)、女王(Queen)、王子(Prince)、公爵(Duke)、伯爵(Lord)……者大有人在。有人戏称,美国人文化太浅,胡姓一气,美国人连“性”(Sex)都敢姓,连“强奸犯”(Raper)都敢堂而皇之作为家族姓氏代代相传,这些家族的开山老祖必定都是目不识丁,否则怎会开此玩笑。据美国学者艾尔斯登·史密斯在他的专着《美国姓氏》一书中考察美国姓氏的来龙去脉,英美姓氏大致四种来源:1、取自父(或祖)的名字,姓由父(或祖)的名字演变而来,例如约翰逊(Johnson),是约翰(John)的儿子,理查森(Richardson),是理乍得(Richard)的儿子。2、姓以地形、地势而得。例如伍德(Wood)、丘吉尔(Churchill)等。这一类姓氏最多,约占英美总姓氏的40%。3、由浑名而成。祖上有人有某些生理特征,家族由此而得姓。例如布朗(Brown,棕色)、布莱克(Black,黑色)、朗(Long,长)等。4、由祖先职业而成。例如史密斯(Smith,铁匠)、贝克(Baker,面包师)、费舍尔(Fisher,渔夫)、法默(Farmer,农夫)、泰勒(Taylor,Tailor的变体、裁缝)等。当然,上述这四类都是指盎格鲁一撒克逊血统美国人的姓氏而言,德、法、意、西俄、日本及阿拉伯等移民姓氏不在其内,如果都加在一起,据史密斯估计,全美国大约有150万个不同姓氏。据“钩子”(赫克,J·N·Hook)先生研究,美国万人以上的大姓有3000多个。美国十大姓氏排名次序是:史密斯(Smith)、约翰逊(Johnson)、威廉斯(Williarms)、布朗(Brown)、琼斯(Jones)、米勒(Miller)、戴维斯(Davis)、马丁森(Martinson)安德森(Anderson)和威尔逊(Wilson)。史密斯名列第一,全美国约有200多万人姓之。三、德国人的姓氏中国人的姓氏总的来说比较庄重,有些词如赵魏韩秦只能当作名字来用,其他的姓也基本上没有特别的意思。德国人的姓氏就有趣的多,因为作为姓氏的那个词常常另有一个意思,这个词的意思可能是一个职业、一种动物、一种颜色乃至器皿、品性、动作等等五花八门无奇不有。 德语名字翻译成中文都是用音译,所以不懂德语的中国人想不到大名鼎鼎的前德国总理科尔(Kohl)有这样一个不体面的名字——“卷心菜”(Kohl),超级赛车手舒马赫的名字也好不到哪里去——“舒马赫”原来是鞋匠的意思(Schuhmacher)。现任德国黑森州州长的名字翻译成科赫(Koch),其实本意是“厨师”。爱因斯坦(Einstein)是“一块石头”,巴赫(Bach)是“小溪”,茨威格(Zweig)是“树枝”……原来很多德国名人都有有趣的名字!当然这些词作为名字时它们的本来意义就应该自动隐去。德国人见到一个“磨坊主”(Müller)先生,或者是“园丁”(Gärtner)夫人、“面包师”(Bäcker)小姐,不会以为他们真的是什么磨坊主、园丁和面包师。这一类的名字还有很多,像“裁缝”(Schneider)、屠户(Metzger)、铁匠(Schmied)、瓦匠(Mauerer)、木匠(Zimmermann)、农夫(Bauer)、渔夫(Fischer)、牧羊人(Schäfer)。许多古老的农牧业和手工业行当都成了姓氏。形容词也能成为姓氏,似乎不合语法,不过语言是千百年来约定俗成的东西,所以不能事事全讲语法。也许很少有公司愿意雇用一个姓“贵”(Teuer)的采购员,不是工作能力的问题,而是因为听到这个名字不舒服。倘若一个姓“恶劣”(Schlimm)的老师班上有一个姓“聪明”(Klug)的学生,而这可怜的学生偏偏智力平平成绩很差,那么班上肯定有笑话可讲了。颜色在中文里作姓氏的不多,比如“白”和“黄”,在德语里白(Weiß)也是姓氏,此外还有“褐色”(Braun)、“黑色”(Schwarz)、红色(Rot)绿色(Grün)等等。动物名字成为姓氏,对于中国人来说很新鲜。我们会看到“狼”(Wolf)先生、“狮子”(Löwe)先生、“鸟”(Vogel)小姐、“猪蹄”太太(Schweinefuß)满街跑——德国真是一个奇妙的国度。有些有消极意义的字眼也可以成为姓氏,中国人恐怕难以接受。因为我们喜欢取积极向上的和赞美性的名字。可是德国人似乎不在乎自己来自“杀手”(Killer)之家。姓“火灾”(Brand)的德国人不见得以纵火为乐。最尴尬的是那些姓“刽子手”(Schlachter)的大夫,德国诊所门口都挂着一块写明医生行当和名字的大牌子,就算是名字不好听也得挂上去,所以“刽子手”大夫们只好任凭路过的行人看着牌子发笑。四、法国人的姓氏人人都有名有姓,这不足为奇,不过如果要根据你的胖瘦高矮、你的职业或住处来决定姓什么的话,那就有趣了。法国人的姓氏就是这样有意思。最早用绰号互相区别世界上最早使用姓氏的国家之一当属中国,至今约有5000年的历史了。相比之下,西方姓氏的变迁和使用要晚很多。12世纪,随着人口的膨胀,人群聚集到了市镇,人们不得不开始用绰号来区别你我,以避免搞混。后来,有绰号的人又把绰号传给他们的子孙,这便是很多西方姓氏的起源。在法国姓名最初只是一个符号,比如启蒙思想家卢梭,可谓尽人皆知,但“卢梭”这个姓的意思是“红头发”,因为他的祖先很可能是长着红头发的人。其实,法国人还有些姓氏更让人忍俊不禁。比如“埃布尔”的意思是“呼吸”;“伯纳德”意思则是“像熊一样勇敢”。还有个别人的姓氏,翻译过来竟然是“屁股”的意思!“垃圾桶”也能当姓法国人姓氏来源有多种。一是由从事的职业而来。比如“邦尼特”是指“制造女帽的人”。据说这个姓氏的家族最早的职业就是制造女式礼帽。姓“布朗热”的祖先是开面包店的。尴尬的姓氏当然也有,比如“波比勒”意思竟是“垃圾桶”。据考证,他们的祖先是造垃圾桶的人,所以就这么传了下来,后代只好跟着委屈一下。此外,有些姓还和外貌、体形等生理特征有关。比如“鲁克斯”指“红脸汉子”。如果你见到一个脸膛红红的法国人,说不定他就是这个姓。而“杜兰德”的含义则是“强壮而有耐力”。显然,这个家族的祖先非常健康。相比起来,“珀蒂”这个姓的意思是“长得矮小”。不过现在姓“珀蒂”的法国人中已经有很多身形高大挺拔,并不输给“杜兰德”家的人。有根据住处而定的,比如“米歇尔·莱格利斯”,就是“住在教堂隔壁的米歇尔”,因为“莱格利斯”在法语中是“教堂”的意思。法国姓氏中的“德”字,是法国贵族家庭的标志。例如出身没落贵族家庭的文豪莫泊桑以及现任法国总理德维尔潘,姓氏中就有“德”字。在以前,法国人非常注重这个贵族身份标志,甚至有人故意给自己取一个含“德”的名字。五、俄罗斯人的姓氏在俄罗斯经常遇到这种情况:迎面碰到熟人,不能脱口得体地叫出对方姓甚名谁,颇感尴尬。一次,向莫斯科大学的一位汉学家道出与俄罗斯人交际时的这一苦衷,老教授很风趣地说,中国人的姓比俄罗斯人的姓难掌握。中国人的姓的含义不能一望而知,所以只能死记硬背;而俄罗斯人的姓只要了解其含义,是不难记忆的,如“戈尔巴乔夫”意思是驼背,“普希金”含“大炮”之意,“托尔斯泰”可解为“肥胖”……受教授的启发,笔者对俄罗斯的姓氏做了一番考察,发现其中的确大有学问。原来,14世纪前,俄罗斯人没有姓。“姓氏”一词是彼得大帝学习西欧引进俄语的。再晚些时候,俄罗斯人有了姓,但只是豪门贵族的特权,贫民百姓不能使用姓。最早出现的姓来源于河的名称。例如“库尔布斯基”这个姓,就来源于库尔巴河,意思是“住在库尔巴河边的人”。有些姓原本是根据一些人的外貌特征和举止风度所起的绰号,但随着光阴的流逝,这些绰号便成了姓,如:“尔布恩.尼希”是“驼背乞丐”的意思;“别列科夫”最初是长浅黄头发的人的绰号,现在自然长黑头发的人也可以用这个姓了。有趣的是,有些俄罗斯人的姓取自动物的名称,如“扎伊采夫”(兔子)、“科罗温”(牛)、“乌特金”(鸭子)。据说,古代俄罗斯人非常迷信,许多传说中,某些动物、禽类不是呼风唤雨的神,便是点石成金的仙。于是人们就以它们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求具有那些“神仙”的本领,或者求得它们的保佑。我们还可以从一些人的姓中分别出其祖先所从事的职业,如:“洛特尼克夫”(铁匠)、“邦达列夫”(箍桶匠)等等。俄罗斯姓氏起源各种各样,不胜枚举。有些姓竟出自一些食物和蔬菜的名称,如:“眄拉瓦耶夫”(大面包)、“卡普什金”(白菜)。还有的姓氏与日常生活用品及生产工具有关,如:“舒宾”(皮袄)、“捷列金”(马车)等。十月革命后,由于连年战争,苏联出现了大量不知生身父母姓氏的孤儿,其中很多人给自己起了带有浓烈时代色彩的姓,譬如“马尔林”就是以马克思和列宁两个人的姓的第一音节组合的。据说,“斯大林”(钢铁)的姓是列宁给起的,列宁认为他的性格像钢铁一样坚强,而列宁本人的姓则取自俄罗斯着名的勒拿河,此河流经西伯利亚,是列宁流放的地方,由此可体会到列宁博大胸怀。为什么欧洲人姓黄,黑,白,绿,紫,红……这个问题我查了一下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一本《英语说文解词》,书里面指出“充当姓名的颜色词反映出持姓名的祖先偏爱某种颜色借以表达一种意向,或属于某类肤色的人种。”里面列举了一些常用的表示颜色的姓,比如Black,Blue,Brown,Dark,Gray,Green,Orange,Pink,Red,Scarlet,Violet,White,其中解释了一些姓,比如Black,黑色是肤色黑的或黑发的人,Brown是头发或皮肤带褐色的人,Gray,灰色头发或灰色胡子的人,Green,爱穿绿色衣服者,Scarlet,鲜艳织物的印染者,所以对于你关于why的提问,我的理解是这些姓都反映了姓氏持有者祖先的特征,而这些特征恰好跟颜色有关,因此英语中就会有五彩缤纷的颜色做为姓氏了。而是不是每个颜色都能做姓,我想应该不是的,毕竟英语中颜色太多了,都做姓应该不太可能。 其实英语中还很多有意思的姓名,比如有以动物为姓名的,如Bee,Bird,Bull,Sheep,有以植物为姓名的,比如Apple,Lily,Peach,还有我的名字Laurel也是,还有以国家为姓名的,比如Roman,Spain,Angles,还有以职业,官职,身份为姓名的,比如Baker,Duke,Urban,以地形,地貌为姓名,如Hill,Land,Pool,还有表示季节,月份,日期的如Summer,Spring,March等,更搞笑的是还有人以武器,器物为姓名,所有有Sword(剑),Stone(石头),Glass(玻璃),Coke(焦炭),而且居然还有人姓棺材(Coffin),(姓这个的人日子还怎么过啊!我先替他寒一个~)另外还有以人体部位,如Arms,Foot,以绰号,如Swift(飞毛腿)为姓名的。 总之英语的名字里学问很大哦。

Ⅲ 欧洲历史上英法等国的国王分别叫什么

英国国王:
诺曼王朝
1、威廉一世(征服王)(法文:Guillaume le Conquérant; 英语:King William I The Conqueror; 拉丁文:Willielmus Rex Anglorum,1028年9月-1087年9月9日)诺曼底公爵(1035年-1087年)、英格兰国王(1066年-1087年在位)。 2、威廉二世·鲁弗斯 (英文名William II Rufus,约1056年~1100年8月2日),英格兰国王,由1087年到1100年在位。 3、亨利一世 Henry I (1068年—1135年12月1日),英格兰诺曼底王朝国王(1100年—1135年在位)。 4、斯蒂芬(英文名Stephen,1096年~1154年10月25日),英格兰国王,由1135年到1154年在位。
安茹王朝
1、亨利二世(短斗篷)Henry II Curmantle(1133年3月25日—1189年7月6日)是英格兰国王(1154年—1189年在位),他也是法国的诺曼底公爵(1150年起)、安茹伯爵(1151年起)和阿基坦公爵(1152年起)。 2、理查一世(Richard I,1157年9月8日-1199年4月6日),又名狮心王理查(Richard the Lionheart),是英国金雀花王朝的第二位国王,他在位期为1189年至1199年。 3、约翰(英文名John,1166年或1167年12月24日~1216年10月18日或19日),英格兰国王,由1199年到1216年在位。 4、亨利三世 (英文名Henry III,1207年10月1日~1272年11月16日),英格兰国王,由1216年到1272年在位。虽然他的在位时间相当长,他是英格兰历史上最无名的国王之一。 5、爱德华一世 (英文名Edward I,1239年6月17日~1307年7月7日),英格兰国王,由1272年到1307年在位。 6、爱德华二世 (英文名Edward II,1284年4月25日~1327年9月21日),英格兰国王,由1307年到1327年在位。 7、爱德华三世 (英文名Edward III,1312年11月13日~1377年6月21日),英格兰国王,1327年到1377年在位。 8、理查二世 (英文名Richard II,1367年约1月6日~1400年2月14日),英格兰国王,由1377年到1399年在位。
兰开斯特王朝
1、亨利四世 (英文名Henry IV,1367年4月3日~1413年3月20日),英格兰国王,由1399年到1413年在位。 2、亨利五世 Henry V(1387年8月9日或9月16日—1422年8月31日)英格兰兰卡斯特王朝国王(1413年—1422年在位)。 3、亨利六世 Henry VI (1421年12月6日—1471年5月21日或5月22日)兰卡斯特王朝的最后一位英格兰国王(1422年—1461年;1470年—1471年)。
约克王朝
1、爱德华四世 (英文名Edward IV,1442年4月28日~1483年4月9日),英格兰国王,由1461年3月4日到1483年4月9日在位。 2、爱德华五世 (英文名Edward V,1470年11月4日~约1483年),英格兰国王,1483年在位。 3、理查三世(英文名Richard III,1452年10月2日~1485年8月22日),英格兰国王,1483年到1485年在位。
都铎王朝
1、亨利七世(英文名Henry VlI ,1457年1月28日~1509年4月21日),英格兰国王,1485年8月22日到1509年4月21日在位。 2、亨利八世(生于1491年6月28日–卒于1547年1月28日)是英国都铎王朝的第二位国王,亨利七世次子。他自1509年4月22日开始在位。 3、爱德华六世(英文名Edward VI,1537年10月12日~1553年7月6日),英国国王,1547年1月28日到1553年7月6日在位。 4、琴·格蕾或者简·格雷(可能1537年10月12日出生,1554年2月12日逝世)是一位英格兰女王。她在位仅于1553年内数日。但她的女王地位有争论(在位只有九天,一般不正式算作英国女王)。 5、玛丽一世,(Mary I, 1516年2月18日-1558年11月17日)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理论上她是从1553年7月6日, 实际上从7月19日在位一直到1558年11月17日她去世时)。 6、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I,1533年9月7日出生于格林尼治,即今日伦敦的格林尼治,1603年3月24日逝世于萨里),于1558年11月17日至1603年3月24日任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是都铎王朝的第五位也是最后一位君主。
[编辑本段]大不列颠联合王国
斯图亚特王朝
1、詹姆士一世(英文名James I,1566年6月19日~1625年3月27日),英国国王,1603年3月24日到1625年3月27日在位,并成为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英文名James VI),1567年7月24日到1625年3月27日在位。 2、查理一世,英国斯图亚特王朝的国王(Charles I,无头查理,1600~1649,1625~1649在位)。詹姆斯一世之子。 3、查理二世 (King Chales II,复辟,1630~1685,1660~1685在位) 4、詹姆斯二世(KING JAMES II,1633~1701,1685~1688在位) 5、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 (King William III,1650~1702,1689~1702在位, Queen Mary II,1662~1694,1689~1694在位) 6、安妮女王 (Queen Ann,1665~1714,1702~1714年在位)
汉诺威王朝
1、乔治一世 (King George I,1660~1727,1714~1727在位) 2、乔治二世 (1683~1760,1727~1760在位, George II) 3、乔治三世 (King George III,1738年6月4日-1820年1月29日,1760年~1820年在位)是英国及爱尔兰的国王,汉诺威王朝的第三任君主。乔治二世的孙子,1760年即位,直到1820年去世,终年81岁。 4、乔治四世( King George IV,1762~1830,1820~1830在位) 5、威廉四世 (King William IV1765~1837,1830~1837在位) 6、维多利亚女王(Alexandrina Victoria 1819年5月24日 - 1901年1月22日,1837年~1901年在位) 是英国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也是第一个以“大不列颠和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和“印度女皇”名号称呼的英国君主。
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
爱德华七世 (King Edward VII,1841~1910,1901~1910在位)
温莎王朝
1、乔治五世( King George V1865~1936,1910~1936在位) 2、爱德华八世(King Edward VIII1894~1972,1936年在位11个月) 3、乔治六世(King George VI,1895年12月14日~1952年2月6日),原名艾伯特·弗雷德里克·阿瑟·乔治·温莎(1)(Albert Frederick Arthur George Windsor)英国国王,1936年12月11日至1952年2月6日在位。他是最后一位印度皇帝(1936-1947)、最后一位爱尔兰国王(1936-1949),以及唯一一位印度自治领国王(1947-1949)。 4、伊丽莎白二世女王陛下(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II,生于1926年4月21日,1952年2月6日即位),全名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Elizabeth Alexandra Mary Windsor),现任英国君主,是英国和英联邦15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同时也是英格兰教会的最高首领。她的头衔全称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其国土和领地之女王,英联邦元首,(基督教)信仰的保护者”。她于1953年6月2日加冕,是目前在位时间第三长的国家元首,在她作为国家元首的国度中大约生活着1.25亿人。

法国国王:
波旁王朝(1589-1848) 1. 亨利四世(1589-1610) 又一位伟大的国王,在继位之初,为了获得国内天主教民众的支持,于1593年毅然再次宣布改宗,改信天主教。不久顺利进入巴黎,得到了大多数法国人的支持。1596年,亨利四世击败天主教派领袖马延公爵,摧毁了天主教联盟,结束了内斗。1598年,将西班牙干涉军逐出法国,同年颁布南特敕令,给予新教徒相当大的自主权,结束了宗教战争。1609年,亨利四世与英国、荷兰、意大利结盟,准备再次与西班牙开战,但一年后被刺身死。幼子路易继位。 2. 路易十三(1610-1643) 初期由其母玛利亚摄政,1614年亲政。后与其母发生矛盾,放逐其母,引起了内战,直到1620年母子二人方停战和好。1621年,路易十三的亲信律因病死,玛利亚及其亲信黎塞留掌握了大权。黎塞留励精图治,努力加强王权。1628年,攻陷了新教徒最后一个堡垒拉罗舍尔,自此法国新教徒不再拥有军事力量。1630年,黎塞留挫败了太后玛利亚企图推翻他的阴谋,迫使太后及反对派首领逃往国外。后黎塞留使法国加入欧洲的三十年战争,反对世仇哈布斯堡家族。但他没能等到战争结束就于1642年病死,其任首相18年,发展工商业,打击割据力量,贡献很大。马萨林继黎塞留为首相,继续推行黎塞18年,发展工商业,打击割据力量,贡献很大。马萨林继黎塞留为首相,继续推行黎塞留的政策。1643年,路易十三继黎塞留之后死去,幼子路易继位。 3. 路易十四(1643-1715) 欧洲着名帝王,号“太阳王”,是法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国王。继位后因年幼,由其母安娜摄政。法国继续参与三十年战争,并多有胜利。1648年,战争结束,法国获得了阿尔萨斯、凡尔登等大片土地。同年,不满首相马萨林统治的巴黎法官发动了第一次投石党运动,但不久即与王室妥协。1651年,发生了以大贵族为首的第二次投石党运动,其领袖是三十年战争中的名将孔代亲王。最终迫使安娜罢免马萨林。但在后来的权力角逐中,孔代丧失了民心,被迫于年逃出巴黎,投靠西班牙,马萨林东山再起。随后,孔代率西班牙军攻入法国,战争持续到1655年,最后法西议和,孔代得到赦免,返回法国。1661年,马萨林死,路易十四亲政,任命柯贝尔为财政大臣,推行重商政策。后法国与荷兰、西班牙、帝国发生了多次战争,法军屡战屡胜,获地甚多。1685年,路易十四撤销南特敕令,迫使很多新教徒逃离法国。1686年,帝国、西班牙、荷兰、瑞典等国组织大联盟共同反法,战争持续了十一年之久,法军虽占有优势,但在战后签订的和约中获益甚少。1700年,西班牙国王病死,遗命其外孙即路易十四之孙菲利浦继位,引起了各国的极大不满,战事再起,英国加入反法联盟,西班牙则支持法国。但由于缺乏良将,法西军屡败,西班牙在尼德兰和意大利的领地丧失殆尽,法国在海外的殖民地很多也被英国夺走。1713年双方达成和约,菲利浦成为西班牙国王,但承诺法西永不合并,自此波旁家族进入了西班牙王室。但西班牙在意大利的领地落入了哈布斯堡家族之手。1715年,路易十四病死,其孙路易继位。 4. 路易十五(1715-1774) 初期由其叔奥尔良公爵摄政。1717年,为解决财政困难,任用苏格兰冒险家约翰建立银行、公司多家,约翰的金融业曾辉煌一时,但终于三年后失败,使很多中小市民倾家当产。1726年路易十五亲政,先后参加了波兰王位继承战争、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七年战争,但均遭失败,造成国库空虚,民不聊生,法国在海外的殖民地也全部为英国夺走。1768年,从热那亚购入科西嘉岛。1774年死后由其孙路易继位,此时的法国已是危机四伏。 5. 路易十六(1774-1793) 继位时法国财政问题十分严重,所以立刻着手解决,但连续撤换了多位财政大臣,都无法解决问题。又于1778年加入美国独立战争,耗费了大量经费。1789年,被迫召开三级会议,以寻求解决财政问题的办法。 但资产阶级提出的条件无法为国王接受,路易十六试图逮捕其首领人物,但遭到失败。巴黎人民随即发动起义,建立了共和国。1791年,路易十六试图逃出法国,但遭到失败。1792年,巴黎人民再次起义,攻下杜伊勒里宫,国王被囚禁。1793年,路易十六被推上断头台。其正在狱中太子路易被流亡的保皇党人拥立为国王。 6. 路易十七(1793-1793) 并没有继位就死在了监狱里。路易十六逃亡在外的弟弟普罗旺斯伯爵路易遂成为王位继承人。 7. 路易十八(1814-1824) 被反法联盟拥立复辟,1823年派兵入侵西班牙,帮助同是波旁家族的西班牙国王复位。1824年病死,其弟查理继位。 8. 查理十世(1824-1830) 极端反动,1825年颁布赔偿法,要求赔偿法国贵族在大革命时期的损失,引起全国上下极大不满。1827年又解散国民自卫军。1830年颁布敕令五条,妄图进一步加强专制,巴黎人民随之发动起义,查理十世下台。其侄奥尔良公爵路易·菲利浦继任为摄政王。 9. 路易·菲利浦(1830-1848) 比较倾向资产阶级,也有一定能力。1832年占领了安特卫普,1845年,在非洲又侵占了多处殖民地。1847年,全欧爆发了经济危机,法国国内也矛盾激化。1848年,巴黎人民推翻了七月王朝,路易·菲利浦逃亡国外。波旁王朝彻底灭亡,共计259年。 波旁王朝在法国的统治结束了,但西班牙的王室仍然属于波旁家族,并一直延续至今,这恐怕是当初路易十四没有想到的。

Ⅳ 外媒称威廉王子被评为“最性感秃顶男人”,为何有网友不服

被称为世界上最性感的秃顶男人英国威廉王子,但美国演的粉丝并不买账,称这一称号应该授予图齐。

英国整形外科机构公布了《全球10大最性感秃头男》的排行榜 ,冠军竟意外由王室的威廉王子夺得,跌破许多人的眼镜,其中巨石强森更是开玩笑要求“重新计票”,掀起了热烈讨论。

凯特当年在学校参与的这部话剧名叫“红谷仓谋杀案”,片中的她身穿白色长裙,看起来十分高挑,但仍显青涩。一名饰演预言家的男同学说,凯特与一名叫做威廉的王子相爱,两人的爱情会开花结果,而且王子日后会当上国王……

凯特·米德尔顿小时候在一家寄宿学校上学时就认识了威廉王子,他们当时拍的照片一直挂在她房间的墙上。

但也有网友不服,既然预言家那么厉害,有没有预言王子会秃顶呢?

威廉王子是王储威尔士亲王查尔斯与原配妻子戴安娜王妃的长子,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与菲利普亲王的孙辈。他也是英国王位第二号继承人,仅次于自己的父亲。

具体怎么评选的我们就不深入讨论了,懂的都懂!

Ⅳ 英国人姓氏在前还是后

英文中通常是名在前,姓在后,中间为父名。
来自英伦三岛的盎格鲁 ——撒克逊血统移民姓氏例如,有人姓苹果(Apple)、桔子(Orange),有人姓大米(Rice)、小麦(Wheat)、玉蜀黍(Corn)等,还有人姓熏猪肉(Bacon)、火腿(Ham)、咳嗽(Cough)、狼(Wolf)、狐狸(Fox)、灰烬(Ash)、毒药(Poison)、公鸡(Cock)、公鸭(Duck)、鱼(Fish)。也有人姓鸟(Bird),虽然中国人中不乏姓牛姓马的,但称呼“鸟先生”、“鸟太太”,在中国人听来,总有几分滑稽。
有人姓胳膊粗壮(Armstrong),有人姓懦夫(Coward),有人姓疯狂(Crazy)、姓棺材(Coffin)、姓扫帚(Broom),甚至姓扫帚把(Broomstick)。还有人姓死(Death)、姓地狱(Hell),这可就有些晦气了。坟墓、死人都是大不吉利之词,在美国亦敢姓之,其余可想而知。
有些人明明是白人,却偏偏姓黑(Black),而黑得发亮的人却姓白(White),不少碧眼金发的“白雪公主”,别人却叫她黑男人(Blackman)、蛋头(Egghead)小姐、秃头(Bald)小姐,阴着阳错。有的教授学富五车、满腹经纶,尊姓竟是农夫(Farmer),而一字不识的农夫,却堂而皇之姓起聪明人(Wiseman)来。
在中国,“屠夫”是骂人的脏话,很不中听,但在美国却是堂堂正姓。别人姓姓倒也无妨,偏偏有些医生也姓这吓人的姓。天有不测风云,人们免不了要去医院看病,若碰到刽子手(Slaughter)大夫、杀人(Dr·Killman)博士,相信定会“心胆俱裂”;病人若知道由屠夫(Butcher)医生或碎骨(Bonecrusher)大夫给他主刀做手术,一定会吓得浑身发抖,拔腿就跑。
有人戏称,美国人文化太浅,胡姓一气,美国人连“性”(Sex)都敢姓,连“强奸犯”(Raper)都敢堂而皇之作为家族姓氏代代相传。这些家族的开山老祖想必都是目不识丁,否则怎会开此玩笑?!
美国学者艾尔斯登·史密斯在他的专着《美国姓氏》一书中考察了美国姓氏的来龙去脉,称英美姓氏大致有四种来源:
1.取自父(或祖)的名字,姓由父(或祖)的名字演变而来。例如约翰逊(Johnson),是约翰(John)的儿子,查理森(Richardson)是理乍得(Richard)的儿子。
2.姓以地形、地势而得。例如伍德(Wood)、丘吉尔(Churchill)等。这一类姓氏最多,约占英美总姓氏的40%。
3.由诨名而成。祖上有人有某些生理特征,家族由此而得姓。例如布朗(Brown,棕色)、布莱克(Black,黑色)、朗(Long,长)等。
4.由祖先职业而成。例如史密斯(Smith,铁匠)、贝克(Baker,面包师)、费舍尔(Fisher,渔夫)、法默(Farmer,农夫)等。
当然,上述这四类都是指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美国人的姓氏而言,德、法、意、西、俄、日本及阿拉伯等移民姓氏不在其内,如果都加在一起,据史密斯估计,全美国大约有150万个同姓氏。
据“钩子”(赫克,J·N·Hook)先生研究,美国万人以上的大姓有3000多个。美国十大姓氏排名次序是:
史密斯(Smith)、约翰逊(Johnson)、威廉斯(Williams)、布朗(Brown)、琼斯(Jones)、米勒(Miller)、戴维斯(Davis)、马丁森(Martinson)、安德森(Anderson)和威尔逊(Wilson)。

英国人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内只有名,没有姓。直到11世纪,一些贵族家庭才开始用封地或住宅名称来称呼一家之长,后来世代相袭成了英美人的姓氏。
英美人的姓氏来源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有些姓氏来自某些身份或职业,如:
Baker 贝克 (面包师)
Hunter 享特 (猎人)
Carter 卡特 (马车夫)
Smith 史密斯 (铁匠)
Cook 库克 (厨师)
Miller 米勒 (磨房主)
Turner 特纳 (车工)

2、有些姓氏来自某些地名或建筑名称,如:
London 伦敦 (英国首都)
Hall 霍尔 (礼堂)
Kent 肯特 (英格兰东南部之一)
Mill 米尔 (磨房)

3、某些姓氏与地理、地貌或环境特征有关,如:
Brook 布鲁克 (小溪)
Churchill 邱吉尔 (山丘)
Hill 希尔 (山)
Lake 雷克 (湖)
Field 菲尔德 (田野、原野)
Green 格林 (草地、草坪)
Wood 伍德 (森林)
Well 韦尔 (水井、泉)

4、有些姓氏反映个人的特征(肤色、高矮、长相或品德),如:
Brown 布朗 (棕色的)
White 怀特 (白色的)
Longman 朗曼 (高个子)
Short 肖特 (个子矮的)
Sharp 夏普 (精明的)
Hard 哈代 (吃苦耐劳的)
Yonng 扬 (年轻的)
Sterling 斯特林 (有权威的)

5、有些姓氏来自人体部位名称,如:
Back 巴克 (背)
Hand 汉德 (手)
Finger 芬格 (手指)
Brain 布雷恩 (头脑)

6、有些姓氏来自动植物名称,如:
Bird 伯德 (鸟)
Bull 布尔 (公牛)
Fox 福克斯 (狐狸)
Hawk 霍克 (鹰)
Bush 布什 (灌木丛)
Stock 斯托克 (紫罗兰)
Cotton 克顿 (棉花)
Reed 里德 (芦苇)

7、有些姓氏来自教名或教名附加适当词缀,如:
George 乔治 Henry 亨利
David 大卫 Clinton 克林顿
Macadam 麦克亚当 St.Leger 圣 ·里格

( 1 )英美人的姓名排列次序为名在前,姓在后。如Herbert George Wells(赫伯特· 乔治· 威尔斯),第一、第二两个词是名,末一词是姓。 ( 2 )英美习俗,通常在婴儿受洗礼时,由教士或父母亲朋起名字,献为教名,排列在姓名的最前面。此外,长辈或本人也可起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这就是英美人常常有两个甚至更多名字的原因。名字可以来自许多方面。有人因其母系属于名门望族或有其他特殊荣誉,把母姓作为子女的第二个名字。也有借用名人或亲属或与家庭有密切交往者的姓为名的。有时,子孙完全袭用父辈名字,这时需在姓名后加Junior(略作Jr.或Jun.)一词或加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Ford Jr.(小约翰· 福特)。Thomas Daly Ⅲ(托马斯· 戴利三世) 。 ( 3 )英语名字,数达几千个。有些用来作姓,但也有也可用来作名的,如Henry。为了书写或口语方便,往往将本名缩短,如Frederick 缩为Fred。Margaret 缩为Maggy等。亲友之间,常用昵称,以示亲切。昵称一般比本名短,但也有比本名长的,如Johnny 是John 的昵称。一个名字的省略形式和昵称有时不止一种,如William 可以分别为Bill、Billy、Willy 等。 ( 4 )英国人在历史上一个很长时期内,只有名,没有姓。约到十一世纪,一些贵族家庭用宅邸的名称来称呼一家之长,后又传诸子孙,
世代相袭,形成了姓。姓的使用首先兴起于伦敦等城市。其形成大致有以下几种: ① 表明血统关系:有的在父名后加s、son 等词尾,以表明系某某之子,例如父名Adam ,子以Adams 为姓,父名Jack ,子以Jackson 为姓;有的在父名前冠以Fits、O’、Mac、Mc。(均有“之子”、“的”等表示从属关系之意)等词头,如父名Gerald , 子以Fitsgerald 为姓,父名Brian,子以0'Brian 为姓,MacDonald,意为Donald之子,而McMahon,则为Mahon 之子。 ② 起源于出生或居住地名:有的直接以地为姓,如London(伦敦)、cleveland(克利夫兰),有的以ton、ham(含有村庄、部落之意)等为词尾,如Washington、Needham 等,还有些姓的词尾是brook(小溪)、wood(树林)等,表示居住地的环境,如Holbrook(谷中小溪)、Heywood(绿色森林)等。 ③ 表明容貌、特征,如现ack(黑色)、Longfellow(高个子)等。 ④ 来源于职业,如Smith(工匠)、Tyler(看门人)等。 ⑤ 名字缩写时,按英国习惯一般把名字全缩写,例如G. P. Thomson,或缩写第一个名字,如G. Paget Thomson ;美国则习惯于缩写中间的名字,如George P. Thomson。一般没有将姓加以缩写的习惯。但一些举世知名的人物,也有全部姓名都用缩写形式的,例如G. B. S., 即George Bernard Shaw(肖伯纳), F. D. R.即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富兰克林· 罗斯福)等。 ⑥ 口语中对一个人怎样称呼才算合适、得体,则看具体场合、关系
而定。过去晚,辈对长辈,从不直呼其名;现在有少数青年人,不论对父母还是师长,均直呼其名不讳。已婚妇女一般不用原姓,用丈夫姓名冠以Mrs 一词。例如女子Mary Lakins 与男子John Cumings 结婚,女方改称Mrs. John Cumings 或Mrs. Cumings(约翰· 卡明斯夫人或卡明斯夫人)。也可在夫姓前写自己本名以代替夫名,如Mary Cumings。丈夫死后的妇女,就不再用丈夫的名字,必须写成Mrs. Mary Cumings。现代提倡女权的妇女,则有破旧俗,用原姓的。 ⑦英国贵族姓名,常加上其封地名,如Lord Greenhill Harrow(哈罗· 格林希尔勋爵),习惯上也可写为Lord of Harrow ,其中Harrow 是地名。 ⑧以上说明,同样适用于加拿大、澳大取亚、新西兰的英语姓名,也适用于英联邦一部分成员国中使用英语姓名的白人移民。
希望我能帮助你解疑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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