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英国是怎样划分行政区域的
1. 英国的行政区划主要由四个国家组成,分别是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
2. 在英格兰,行政区划主要由43个郡构成。
3. 苏格兰的行政区划包括29个区和3个特别管辖区。
4. 北爱尔兰的行政区划由26个区组成。
5. 威尔士的行政区划由22个区构成。
6. 苏格兰和威尔士的议会以及它们的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地方事务,但是外交、国防、总体经济和货币政策、就业政策以及社会保障等事务仍由英国中央政府控制。
7. 伦敦,也被称为“大伦敦”,由32个独立的城区和一个“金融城”(City of London)组成。
8. 大伦敦的各个城区议会负责各自区域的主要事务,但是也会与大伦敦市长及议会协同处理涉及整个伦敦的事务。
9. 除了上述地区,英国还有12个属地。
10. 英国的司法体系包括三种不同的法律体系:英格兰和威尔士实行普通法系,苏格兰实行民法法系,北爱尔兰实行与英格兰相似的法律制度。
11. 英国的司法机构分为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两个系统。
12.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民事庭、上院。
13.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地方法院、刑事法院、上诉法院刑事庭、上院。
14. 英国的最高司法机关为上院,它是民、刑案件的最终上诉机关。
15. 1986年成立的皇家检察院,隶属于国家政府机关,负责受理所有的由英格兰和威尔士警察机关提交的刑事诉讼案。
16. 总检察长和副总检察长是英政府的主要法律顾问,并在某些国内和国际案件中代表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