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古代,国外是不是也是一夫多妻那像英国女王这种,是不是反过来了
古代国外并非普遍实行一夫多妻制,至少在西欧,从罗马时代到中世纪,日耳曼人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婚姻模式,以核心家庭(一夫一妻制)为单位生活。这种模式导致西欧民族的结婚年龄晚,生育率低,未婚和未生育女性在人口中占比较高。这种现象并非工业革命后才出现,而是自古就有。尽管人口增长缓慢,但这种婚配和家庭模式带来了财富的集中、人均可支配资源的增加和人口素质的提升。
在19世纪之前,欧洲长期处于战争和动乱之中,男性战死率很高,导致许多底层女性无法婚配。据经济学家统计,工业革命前10%-25%的女性未能结婚。这些女性的缺失使得人均资源和人口素质得以提高。对于西欧贵族而言,一夫一妻制使得财产能在少数几个孩子之间继承,人均财富减少不多。而在中国,贵族的财产往往难以集中,因为嫡出和庶出子女都有继承权。
西欧内部的情况也有所不同。例如,英国实行限嗣继承,贵族头衔和封地只能在直系父系亲属间继承,这使得财富集中并造就了强大而稳定的贵族阶级。相比之下,欧洲大陆国家实行分家继承,贵族力量不如英国强大。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英国更容易走向君主立宪,而欧陆国家更可能出现君主集权。
西欧的地理环境和耕作技术在工业革命之前限制了人口数量,而且长期的精英战争模式(战争频率高,烈度低)导致平民长期缺乏高生育率所需的食物和社会政治稳定。
社会形态结合自身的生产方式、习俗、文化、宗教和法律制度,形成了强大的模式。尽管经历了工业革命和人权革命等重大变革,这些习惯依然以某种形式存在。例如,今天的欧洲女性结婚率依然较低,而中国社会对未婚女性仍存在歧视(如剩女问题)。社会形态似乎拥有自我意志和生命,在历史的大部分时期,它吸收并复制那些增强旧有再生产模式的因素和制度,抵制与之不符的因素和制度。
㈡ 19世纪英国女性的地位
19世纪的英国是男权制社会,当时的社会观认为,两性自然本质不同,妇女较男人体质弱,经济上不能自立,也不需要自立,只有男性承担养活妻儿的责任。因此,妇女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任何保护。1851年英格兰、威尔士总人口17927609人,其中女性9146384人,20岁以上未婚女子1444556人。(注:Martha Victinus,Independent women 1850-1920,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1985,P.27。)这些妇女分为工资劳动者和家庭妇女两种类型。1851年600万成年妇女有300万为生计而工作。(注:Pat Hudson and W.R.Lee,Women's work and the family economy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Manchester University 1990,P.125.)大部分劳动妇女就业于非熟练的、无组织、报酬很差的服务业和血汗行业。1851年,20岁以上的妇女18%受雇于家内服务业,16.3%在成衣业和鞋业,1.9%是教师,1.2%在丝织业,其余的是制造业部门工人、营业员、小商店店主,房东等。(注:Sally Alexander Becoming a Women and other Essays in 19th and 20th Century Feminist History,Britain Mackays of Chatham P.L.C,Kent,P.15-16。)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妇女受教育机会的扩大,她们逐渐进入原属于男性的职业领域。但是妇女的工资始终低于男性,在同一部门,一般她们的工资是男性的1/3或一半,最高的也只有男性的2/3。(注:Sally Alexander Becoming a Women and other Essays in 19th and 20th Century Feminist History,Britain Mackays of Chatham P.L.C,Kent,P.25。)家庭妇女只是无偿地管理家庭,操持家务,或者充当客厅里的装饰物。19世纪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几乎都站在男性的立场上承认这不平等的两性分工,否定妇女在公共领域的劳动权,否定妇女劳动的经济、社会价值,从而否认妇女的劳动权益。
㈢ 同性恋合法的国家和不合法的国家分别是
2001年,荷兰正式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官方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截止到2021年,同性恋合法化的国家有中国台湾、美国、法国、荷兰、德国、英国、比利时、南非、加拿大、西班牙瑞典、、挪威、葡萄牙、阿根廷、冰岛、丹麦、新西兰、巴西、芬兰、卢森堡、爱尔兰、马耳他、哥伦比亚、、奥地利、澳大利亚,斯洛文尼亚、总共26个国家一个地区。
目前中国大陆同性恋还不能登记结婚。根据我们国家今年1月1号最新颁布生效的民法典当中,婚姻家庭编明确规定,婚姻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形成的婚姻关系,因此,同性婚姻什么时候在我们国家合法化仍是个未知数。
根据目前中国法律,两个成年同性如果去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民政局可以不给予受理,因为登记同性间婚姻缺乏法律依据,不属于其受理登记范围。我们的《婚姻法》完全是从异性婚姻考虑进行设计的,其第二条中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没有考虑的同性婚姻问题。
同性恋是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保护的。据此,由于同性间婚姻现行关系不受中国婚姻法整合,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受中国婚姻法的保护,当事人不能根据婚姻法来主张配偶权等专属于男女夫妻关系的权利。
按照现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同性是无法登记结婚的。但是,这并不等于我们的法律将同性婚姻完全排除在外,也不等于同性婚姻在我们这里就一定不合法。《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这就是说至少我们的公民可以与同性的外国人在开放同性婚姻登机的国家或者地区进行婚姻登记,我们承认其同性婚姻的合法性。但同性恋属于民法领域的范畴,在民法领域,实行的是“法不禁止皆自由”。所以,我们的法律现状是,既不能完全排除其合法性,但又没有允许其进行合法登记的法律依据。
㈣ 同性恋合法的国家和不合法的国家分别是
2001年,荷兰正式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官方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
2003年,比利时正式承认同性婚姻合法,成为全球第二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2005年有西班牙、加拿大;
2006年有南非;
2009年有挪威、瑞典;
2010年有葡萄牙、冰岛、阿根廷;
2012年有丹麦;
2013年法国、乌拉圭、巴西、新西兰;
2014年英国;
2015年有卢森堡、斯洛文尼亚、爱尔兰。
也就是说,到2021年为止,全世界一共有19个国家官方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分布在欧洲、北美洲、非洲、南美派孙洲、大洋洲。
我国法律规定
2019年12月20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第三次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孙好仲明表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次审议稿征求意见过程中,有则羡铅意见认为,同性婚姻合法化应该写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2019年8月2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主任臧铁伟回应,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一男一女结为夫妻基础上的婚姻制度,这个规定是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的。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因此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也维持现行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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