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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法院是英国哪里

发布时间:2022-04-12 15:22:36

① 谁能告诉我德国的历史

山东涉外网/国家概况
德国历史

出处:山东涉外网

上个世纪中人们还确信,公元9年是德国历史开始之时。这一年日耳曼族舍鲁斯克部落的一位首领阿米纽斯在托伊托堡森林战胜了3个罗马军团。阿米纽斯被认为是第一位民族英雄。关于他生平的更详细情况,人们却不得而知。1838-1875年间,人们在德特莫尔德附近为他建立了一座巨大的纪念碑。

今天人们不再这样简单地看待事情了。德意志民族的产生是一个延续了许多世纪的过程。“德意志”一词大约始见于公元8世纪,开始时仅表示在法兰克帝国东部地区使用的一种语言。这个在卡尔大帝统治下达到鼎盛时期的帝国,包括许多部族,其语言或属日尔曼语族,或属罗马语族。卡尔大帝死后(814),帝国未几即分崩离析。在分配遗产过程中出现了西部帝国与东部帝国,两者之间的政治界限大致与德语和法语之间的语言界限相当。东部帝国的居民后来才逐渐产生休戚相关的感觉。“德意志”这个名称从语言转为讲这种语言的人,最后才用以称谓他们的居住地区(“德意志国”)。

德国西部边界较早就已确定并始终保持稳定,而东部边界则相反,它在许多世纪中一直变化不定。公元900年前后,它大体上以易北河及萨勒河为界。在后来的几百年中,德意志居民垦殖区向东方纵深扩张,直至14世纪中叶方告停止。当时形成的德意志民族和斯拉夫民族之间的国界一直保持到第二次世界大战。

中世纪全盛时期:人们通常以卡洛林王朝绝嗣,法兰克公爵康拉德一世被选为国王的911年作为东法兰克帝国向德意志帝国过渡的开始。康拉德一世被视为第一位德意志国王(当时的正式称号是“法兰克国王”,后称“罗马国王”;11世纪开始帝国的称号是“罗马帝国”,13世纪后称为“神圣罗马帝国”;15世纪时又附加“德意志民族”于前)。帝国是选举制的君主国;国王由高级贵族选出,同时奉行“血统法”,即:新国王应同其前任有血缘关系。但是,该原则时遭夭折;重复选举的情况屡见不鲜。中世纪时帝国不设都城,国王以巡游为治。帝国无赋税,国王收入主要来自托付他管理的“帝国财产”。他的权威并不理所应当地得到承认:只有靠军事实力和巧妙的联盟政策,他才能获得部族中强大的公爵们的尊敬。康拉德的继承者,萨克森公爵亨利希一世(919-936)做到了这一点,他的儿子奥托一世(936-973)更是青出于蓝。奥托使自己成为帝国的实际统治者。962年他在罗马加冕为皇帝一事就显示了他的权势之盛。

从此,德意志国王就有登基为帝的资格。观念中的皇权是无所不包的,它赋予拥有者以统治整个西方世界的权力。然而,这种观念从未完全在政治上成为现实。为了接受教皇加冕,国王非亲自前往罗马不可。这就开始了德意志国王的意大利政策。他们在意大利北部和中部的统治维持了300年之久,从而在德国的大计上不能遇事亲躬。奥托的继承者们统治期间为此经受了严重的挫折。继任的萨利尔王朝再次出现繁荣。亨利希三世时(1039-1056)德意志王室和帝位均达权力的最高峰;主要是坚决保持了它们对教皇的优先地位。亨利希四世(1056-1106)却无法维持这一局面。在关于主教任命权的斗争中(授职之争),他虽然表面上对教皇格里哥里七世取得了胜利,但是他赴卡诺萨的赎罪之行(1077)对皇位来说不啻是一次不可挽回的丧失声望之举。从此以后,皇帝和教皇就平起平坐了。

1138年开始了施陶芬王朝的百年统治。弗里德里希一世巴巴洛萨(1152-1190)在同教皇、意大利北部诸城市以及同他在德国的主要对手-萨克森公爵雄狮亨利希的斗争中重新振兴了皇室。然而,在他统治期间,领土开始四分五裂,最后削弱了中央权力。巴巴洛萨的继承人亨利希六世(1190-1197)和弗里德里希二世(1212-1250)时期尽管皇室权力强大,这一发展仍在继续。宗教的和世俗诸侯成了拥有半主权的“邦君”。

随着施陶芬王朝的衰亡(1268),西方的无所不包的皇权实际上已然终结。德国内部各种纷争的力量使它无法成为民族国家,而当时这一过程却正在西欧其他国家中进行。这是德国人成为“后起民族”的根源之一。

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哈布斯堡王室中第一个登上皇位的是鲁道夫一世(1273-1291)。皇权的物质基础如今不再是已失去的帝国财产,而是各王朝的王族财产;王族领地权政策成为每个皇帝的主要利益所在。

卡尔四世于1356年颁布的黄金诏书是一种帝国基本法,它赋予7位地位显赫的侯爵(选帝侯)以选举国王的特权以及其他大邦诸侯没有的另外一些优先权。在那些小伯爵、领主和骑士逐渐失去作用的时候,城市的影响因其经济力量而不断扩大。城市同盟的缔结使城市进一步强大。这些同盟中最重要的汉萨同盟成为14世纪时波罗的海地区举足轻重的力量。

1438年开始,帝国虽然表面上仍为选举制的君主国,而王权却实际上由那时已成为最强大地区势力的哈布斯堡王族掌握。15世纪时,要求帝国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第一个不经过教皇加冕而即位的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1493-1519)试图实现这一改革,但无成效。由他创建或改组的帝国议会、帝国专区、帝国法院等机构虽然一直存在到帝国结束(1806),却未能阻止其继续分裂。出现了“皇帝与帝国”的二元制:一方面是帝国首脑,另一方面是选帝侯、各邦侯爵和诸城市。皇帝的权力由于他们在选举时同各选帝侯达成的“屈从”协议而受到限制并越来越有名无实。各邦侯爵,尤其是大邦侯爵以削弱帝国权力来大张旗鼓地扩充自己的权力。然而帝国继续存在:皇冠的光辉尚未消失,帝国的思想仍然生气勃勃。帝国大联合为中小各邦提供保护,使之免受强邻的侵犯。

城市成为经济力量的中心,它们首先从不断发展的贸易中得到好处。纺织工业和采矿业中出现了超越手工业者行会系统,和远途贸易一样带有早期资本主义特色的经济形式。与此同时,在思想方面发生了以文艺复兴和和人文主义为标志的变化。这种新觉醒的批判精神的矛头所向首先是教会的诸种弊端。

宗教分裂的时代:1517年以来,主要在马丁·路德的活动影响下,郁积的对教会的不满在迅速展开的宗教改革中爆发了,其后果远远超出了宗教的范围。整个社会结构陷于动荡之中。1522/23年爆发帝国骑士起义,1525年发生的农民战争是德国历史上政治与社会要求相结合的第一次较大的革命运动。两次起义都遭到失败或血腥镇压。宗教改革的主要受益者是各邦侯爵。经过曲折的斗争,他们在1555年的奥格斯堡宗教和约中获得决定自己的臣民信奉何种宗教的权利。新教被承认为同天主教平等的教会。德国的宗教分裂从此成为定局。斯时在位的皇帝是卡尔五世(1519-1556),他通过继承成为卡尔大帝以来最大的世界帝国的君主。他殚思极虑谋求世界政治的利益,却在德国难酬壮志。他退位后帝国分裂,德意志各侯国和西欧各民族国家构成了新的欧洲国家体系。

奥格斯堡宗教和约时期,德国五分之四为新教势力范围,然而教会之争并未就此结束。后来的几十年中,天主教又夺回了许多地区(所谓的“反宗教改革”)。教派对立因而加剧,导致了宗教党派的出现:新教联盟(1608)和天主教同盟(1609)。波希米亚的一次地方性冲突竟至引起了三十年战争。这场战争后来扩大为政治矛盾和宗教对立迎头撞击的全欧性争斗。1618-1648年间,德国的大片地区田野荒芜,人烟断绝。

1648年威斯特法伦和约将德国部分领土割让给法国和瑞典,并确认瑞士和荷兰退出帝国联合。和约赋予帝国各阶层在处理宗教和世俗事务方面的一切重大主权并允许它们与外国伙伴结盟。

专制主义时代:近于独立自主的各邦国效法法国的政体,选择专制主义制度。它赋予君主以至高无上的权力,采用严格的行政管理制度,实行有条不紊的财政制度和建立常备军。许多侯爵雄心勃勃地想使自己的国都成为文化中心。他们中间的“开明专制主义”代表人物促进科学和批判性的思考-当然是在他们的政权利益范围之内。重商主义的经济政策使专制统治的国家在经济上也强大起来,例如巴伐利亚、勃兰登堡(后来的普鲁士)、萨克森和汉诺威都成为独立的权力中心。奥地利击退了土耳其的进攻,取得了匈牙利和迄今为止的土耳其巴尔干国家的一部分,上升为强国。18世纪时,它遇到了对手-在弗里德里希大帝(1740-1786)统治下成为头等军事强国的普鲁士。两国的部分领土均不属于帝国,都推行欧洲大国政策。

法国大革命时代:冲塌德意志帝国大厦的力量来自西方。1789年法国爆发了革命。在资产阶级的压力下,从中世纪早期延续至今的封建社会制度被荡涤。三权分立和人权保证了所有公民的自由和平等。普鲁士和奥地利企图以武力对这个邻国的事务进行干涉,结果惨遭失败,引起了革命军的反攻。在继承了法国大革命遗产的拿破仑军队的冲击下,德意志帝国最终土崩瓦解。法国占领了莱茵河左岸。为了赔偿这些地区前主人的损失,进行了牺牲较小的,尤其是宗教的侯爵领地的大规模“土地重划”:根据1803年的“帝国代表联席会议”的决定,大约400万臣民换了君主。中等邦国坐享其成。它们中间的大多数于1806年在法国的庇护下结成“莱茵邦联”。同年,法兰茨二世皇帝退位,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就此寿终正寝。

法国大革命并未蔓延至德国。虽然在过去的年月里这里一再有个别人士试图消除贵族和市民阶层之间的界线,也有重要人物将西边的变革当作新时代的开始来欢迎,但是革命的星星之火却无法跃至德国,因为同中央集权的法国相反,帝国的联邦制结构阻碍着新思想的传播。除此之外,革命的发源地法国对德国人来说,乃是敌人和占领国。同拿破仑的斗争实际上变成了一场新的民族运动,最后上升为解放战争。社会变革的力量对德国不无影响。首先在莱茵邦联诸国,然后是普鲁士开始进行改革(同施泰因、哈登贝格、沙恩霍斯特、威廉·冯·洪堡等人的名字联系在一起),其目的是最终拆除封建障碍,建立一个自由的、担负起责任的资产阶级社会:废除农奴制、实现营业自由、城市自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普遍服役义务。但是,许多改革方兴未艾就半途而废。公民在大多数情况下仍不得参与立法;只有几个主要在德国南部的邦君迟疑地制定了宪法。

德意志邦联:对拿破仑的战争获胜后,1814/15年的维也纳会议建立了欧洲的新秩序。许多德国人想建立一个自由统一的民族国家的希望落了空。取老帝国而代之的是各主权国家的松散联合。法兰克福的邦联议会是唯一的机构,却并非选举产生的议会,而是一个使者会议。只有当普鲁士和奥地利这两个大国意见一致时,邦联方能有所作为。在后来的几十年中,邦联认为其主要任务是压制一切争取统一与自由的努力。新闻和出版受到严格的审查,大学被监视,政治活动几乎无任何可能。

在此期间,与这种反动倾向相对抗的现代化经济开始发展。1834年德意志关税同盟成立,从而创造了统一的国内市场。1835年德国第一条铁路通车。工业化开始了。随着工厂的出现,产生了新的产业工人阶级。开始时,他们在工厂中经济境遇较好,但是人口的急剧增长很快导致劳动力过剩。此外由于无任何福利方面的立法,产业工人群众饥寒交迫。社会紧张状态引起了暴力行动,例如遭到普鲁士军队镇压的1844年西里西亚织工起义。最初的工人运动只能缓慢地形成。

1848年革命:与1789年革命不同,1848年法国2月革命在德国立即引起了反响。3月,在邦联的各国中都发生了人民起义,并强使惊慌失措的邦君们作出某些让步。5月,在法兰克福保罗教堂召开了国民大会。大会选举奥地利公爵约翰为帝国摄政王,并设立了一个既无权力,也无威信的帝国部。在国民大会上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争取实现有限选举权的君主立宪制的自由中间派。国民大会从保守派到激进民主派的分崩离析,已略具后来党派纷争的雏形,给立宪带来了困难。即使自由中间派也无法解决在“大德意志”方案和“小德意志”方案的拥护者,即主张或反对德意志帝国包括奥地利在内的人们之间的涉及一切党派的矛盾。经过坚韧不拔的斗争制定了一部民主宪法,它试图将新、旧事物结合起来并规定成立一个对国会负责的政府。但是,当奥地利坚持要将它的包括几十个民族的全部国土并入未来的帝国时,小德意志方案获胜。国民大会建议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继承德国皇位。国王拒绝了这个建议,他不想以九五之尊向一场革命感恩戴德。1849年5月,想“自下而上”地强行实施宪法的人民起义在萨克森、法耳茨和巴登遭到失败。这样,德意志革命败局已定。绝大多数成果得而复失,各国的宪法都作了反动的修改。1850年德意志邦联重新建立。

普鲁士的兴起:50年代是经济蓬勃发展的时期。德国成为工业国家。它的生产规模虽然还远远落后于英国,但是在增长速度方面已超过了它。带头发展的是重工业和机械制造业。普鲁士也在德国的经济中占优势地位。经济力量增强了自由资产阶级的政治自信心。1861年成立的德国进步党在普鲁士成为议会中最强大的政党。当政府打算使军队结构变得反动时,该党拒绝向政府提供资金。新任命的宰相奥托·冯·俾斯麦(1862)接受这个较量,在执政的多年内预算均未按宪法规定经议会批准。进步党的反对不敢超出议会反对党的范围。

俾斯麦通过外交方面的成功加强了他在内政方面的不利地位。在德-丹战争中(1864),普鲁士和奥地利迫使丹麦割让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先由普奥两国共管。然而,俾斯麦一开始就蓄意吞并这两个公国,不惜同奥地利公开冲突。在德意志战争中(1866),奥地利败北,不得不脱离德意志邦联。德意志邦联解体,代之而起的是包括美因河以北所有各邦在内的北德邦联,俾斯麦任邦联宰相。

俾斯麦帝国:俾斯麦这时按小德意志方案精神致力于完成德国的统一。在德-法战争中(1870/71),他粉碎了法国的抵抗。这次战争的起因是围绕西班牙王位继承问题的一场外交冲突。法国不得不割让阿尔萨斯和洛林并支付巨额赔款。在战争的爱国主义激奋下,南德各国同北德邦联联合成德意志帝国;1871年1月18日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在凡尔赛加冕为德国皇帝。

德国的统一不是“由下而上”地由人民决定,而是“自上而下”地通过侯爵条约实现的。普鲁士权压群邦,诸国皆有新帝国即“大普鲁士”之感。帝国议会按普遍、平等的选举法选举产生。它对政府的组成虽无影响,却可通过参与帝国立法以及审批预算的权利影响政府活动的进行。帝国宰相虽然只对皇帝而不对议会负责,但是他必须在议会中为自己的政策争取多数。各邦国的人民代表机构的选举还不统一。11个德意志邦国还在实行取决于税收收入的等级选举法,其他的4个邦国还存在着将人民代表机构按社会等级划分的老一套做法。议会传统较悠久的南德诸邦国于20世纪初改革了选举法。巴登、符腾堡和巴伐利亚都在适应帝国议会选举法。德国向现代化工业国的发展加强了经济上卓有成效的资产阶级的影响。尽管如此,贵族和主要由贵族阶层人士组成的军官团在社会上始终举足轻重。

俾斯麦任帝国宰相长达19年。他试图通过坚持不懈的和平政策与联盟政策在欧洲新的力量对比关系中为帝国创立一个稳固的地位。他的对内政策与这一具有远见卓识的外交政策全然相悖。对于当时的民主倾向,他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政治上的反对派被他一概斥之为“反帝国分子”。他执着地,最后终于一事无成地反对自由资产阶级的左翼,反对政治天主教会并且特别反对由于“社会主义者法”而遭特别法迫害达12年之久(1878-1892)的有组织的工人运动。这样,尽管有先进的福利法规,正在茁壮成长的工人阶级同国家仍然离心离德。1890年俾斯麦被年轻的威廉二世皇帝罢黜,最终成为自己所定制度的牺牲品。

威廉二世想亲自执政,但是缺乏为此所需的知识和毅力。他更多的是通过言论而不是通过行动给人以威胁和平的暴君的印象。在他的统治下进行了向“世界政治”的过渡;德国试图赶上帝国主义列强的优势地位,却越来越陷于孤立。威廉二世试图争取工人阶级支持他的“福利帝国”而未迅速获得希冀的结果,于是在内政方面很快就采取反动的路线。他的辅佐们依靠的是保守派和资产阶级营垒中变化无常的联合。社会民主党虽然是拥有百万选民的最强大政党之一,却仍然发挥不了任何作用。

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年6月28日奥地利皇储遇刺,导致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关于谁应该对这场战争承担罪责的问题始终存在争议。以德国和奥地利为一方,以法国、俄国和英国为另一方,双方肯定都无意打仗,但是都准备冒一定的风险。各交战国从一开始就有明确的战争目标。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即使动武也在所不惜。德国打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征服法国的计划并未奏效。实际上,德国在马恩河一仗败北后,西线战势就僵持不下,成为阵地战,最后又以双方损失惨重,军事上毫无意义的消耗战而达到顶点。战争伊始,德皇即退居次要地位,软弱的帝国宰相们在战争过程中越来越屈从于以陆军元帅保罗·冯·兴登堡为名义统帅,由埃里希·鲁登道夫将军掌握实权的陆军最高司令部的压力。1917年美国参战,终于决定了端倪早现的战局,即使俄国革命和东线的停战也无法改变这个结局。虽然德国已元气大伤,鲁登道夫由于错误地估计形势,直至1918年9月仍坚持“胜利的和平”,但却出人意料地要求立即停火。随着军事上的失败而来的是政治上的崩溃。1918年11月皇帝与各邦国君毫无抵抗就逊位了,无人再去为保卫这个靠不住的帝国出力。德国变成了共和国。

魏玛共和国:政权落入社会民主党人手中。他们中大多数人早已放弃了早年的革命观点,认为自己的主要任务是确保旧政体按部就班地向新政体过渡。工业和农业中的私有财产依然不可侵犯;思想上多半是反对共和国的旧官员和法官全被留用;帝国的军官团保留了对军队的指挥权。左翼激进势力企图将革命继续朝社会主义方向推进,遭到武力反对。1919年1月选举产生的、在魏玛召开的会议上通过了帝国新宪法的国民议会中拥有多数票的是社会民主党、德国民主党和中央党这3个彻底共和主义的政党。但是,在20年代时,对民主国家或多或少持保留态度的那些力量在人民和议会中越来越强大。魏玛共和国是“没有共和党人的共和国”。敌人必欲将其除之而后快,而拥护者却只是三心二意地在捍卫它。特别是战后的经济困境以及德国在1919年被迫签字的凡尔赛和约的苛刻条件引起了人们对共和国的重重怀疑,其结果是国内政局愈益不稳。

1923年战后的混乱达到高潮(通货膨胀、鲁尔区被占、希特勒政变、共产党的颠覆企图);嗣后,随着经济的复苏,出现了政治上一定程度的平静。古斯塔夫·施特雷塞曼的外交政策通过洛迦诺公约(1925)和加入国联(1926)使战败的德国重获政治上的平等权利。艺术和科学在“黄金的20年代”经历了一个短暂而活跃的繁荣期。1925年,第一任帝国总统,社会民主党人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去世后,前陆军元帅兴登堡作为右翼候选人被选为国家元首。他虽然严守宪法,但内心里对共和制国家却从无好感。随着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的发生,魏玛共和国开始每况愈下。左翼和右翼激进主义都利用了失业和普遍的贫困。议会中已无具有执政能力的多数;各届内阁都仰仗总统的支持。迄今为止无足轻重的阿道夫·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运动以貌似革命的宣传将极端反民主的倾向和疯狂的排犹主义结合起来,从1930年起扶摇直上,并于1932年成为最强的政党。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成为帝国总理。在内阁中,除了他的党羽外还有几名右翼营垒的政治家和无党派专业部长,因此,存在着阻止国家社会主义分子独裁的希望。

国家社会主义专政:希特勒很快就除掉了自己的盟友。他利用各资产阶级政党都赞同的一项“授权法”为自己确保了几乎是无限的权力并取缔了除纳粹党外的一切政党。各个工会均被捣毁,基本权利名存实亡,新闻自由被取消。执政当局对己所不悦之士进行肆无忌惮的恐怖镇压。成千上万的人不经法庭程序就被关进了匆忙建立的集中营。议会的各级机构被取缔或被剥夺了权力。1934年兴登堡去世,希特勒大权独揽,身兼总理和总统,并作为最高统帅掌握了在此之前还有些独立性的国防军。

在魏玛共和国的短暂年月里,对自由民主制度的认识还没有在多数德国人心中扎根。首先是长期内政混乱、政敌之间的武斗直至流血巷战以及由于世界经济危机造成的大批失业等现象都极大地动摇了人们对国家权力的信任。而希特勒却通过各种就业和扩军计划恢复了经济并迅速减少了失业。此外,世界经济危机的结束也为他提供了有利条件。

希特勒开始时几乎能势如破竹地达到他在外交政策上的目的,也更加加强了他的地位:1935年,一直由国联管理的萨尔地区回归德国,同年,帝国恢复了国防主权;1936年德国军队进入从1919年以来就已非军事化的莱茵河地区;1938年奥地利并入帝国,西方国家纵容希特勒吞并苏台德地区。所有这一切使希特勒得以容易地实现其另外的目标,尽管社会各阶层中都有勇敢地抵抗独裁者的人士。

甫得政权,纳粹当局立即开始实行它的反犹太人计划。犹太人的各项人身权利和公民权利被逐渐剥夺。谁有办法,就设法逃亡国外以摆脱迫害。

对政治上的反对者进行迫害和压制言论自由同样使成千上万的人离开祖国。许多最优秀的德国知识分子、艺术家和科学家逃亡国外。

第二次世界大战及其后果:然而,希特勒的野心更大。他一开始就在准备一场他借以统治整个欧洲的战争。1939年3月他让军队开进捷克斯洛伐克就已证明了这一点。1939年9月1日,他进攻波兰,从而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这场战争历时5年半,使欧洲的大片土地成为废墟,夺走了5500万人的生命。

德国军队首先征服了波兰、丹麦、挪威、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南斯拉夫和希腊;在苏联境内几乎兵临莫斯科城下;在北非已危及苏伊士运河。在被占领国内建立了冷酷无情的占领政权。然而,抵抗运动不断发生。1942年纳粹政权开始“最后解决犹太人问题”:凡是能被抓到的犹太人都被关进集中营并被杀害。被害者总数估计达600万人。这一滔天罪行开始的那年,战争发生了转折;从此德国在各个战场上节节败退。

纳粹政权的恐怖统治以及军事上失利加强了国内对希特勒的抵抗。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来自人民的各阶层。1944年7月20日一场主要由军官发动的起义失败。希特勒在他的大本营逃过了一次定时炸弹的暗杀,于是进行血腥报复。参加反抗的社会各阶层4000多人在后来的几个月中被处决。抵抗运动的杰出人物,代表着所有的牺牲者的有路德维希·贝克上将、施陶芬贝格伯爵上校、前莱比锡市长卡尔·戈尔特勒和社会民主党人尤利乌斯·勒伯尔。

战争在继续。希特勒不顾巨大伤亡仍顽抗至全国被盟军占领。1945年4月30日,这个独裁者自戕殒命,他在遗嘱中指定的接班人海军上将邓尼茨8天后无条件投降。
1945年后的历史定向:1945年5月8日/9日德国军队无条件投降后,在海军上将邓尼茨领导下的最后一届帝国政府还存在了两个星期。随后,政府成员被逮捕。后来战胜国在纽伦堡法庭上控告他们和纳粹专政统治的其他高级官员犯有破坏和平及违反人道的罪行。

战胜国-美国、英国、苏联和法国-于6月5日掌握了在帝国土地上的最高权力。他们的主要目的是,根据伦敦会议纪要(1944年9月12日)以及后来达成的协议行使对德国的绝对管辖权。这一政策的基础所造成的结果是德国分为3个占领区和一个分为3部分的首都柏林以及3个军事司令官组成的共同管制委员会。

在1945年2月的雅尔塔(克里米亚半岛)会议上,法国被三大国纳入它们的圈内,作为第4个管制国并获得自己的占领区。在雅尔塔宣布的意图是取消德国国家的存在,而并非分割帝国的领土。斯大林对保留德国这个经济统一体尤为关心。他要求赔偿苏联由于德国的入侵所遭受的巨大损失,其赔款数额之高绝非一个占领区所能承担。除了200亿美元的战争赔款外,莫斯科还要求将德国全部工业企业的80%完全转让给苏联。

在提出最初几个内容迥然不同的计划之后,美、英也转而主张保留一个有生存能力的整体德国。这样做并非出于对战争赔款的贪欲,而是因为,大约从1944年秋季开始,美国总统罗斯福在对全球的均衡体系作通盘考虑时,正谋求中欧局势的稳定。在这一点上,德国经济的稳定是不可缺少的。于是,他当机立断,摒弃了臭名昭着的摩根陶计划(1944年9月)。根据该计划的建议,德国人民将来应以农耕为生,德国将划分为北方德国和南方德国。

然而,战胜国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因此,波茨坦会议(1945年7月17日至8月2日)的原来目标-建立欧洲战后秩序-很快就退居次要地位:只是在非纳粹化、非军国主义化、废除经济上的中央集权以及教育德国人信奉民主等的问题上的意见是一致的。另外,西方战胜国同意将德国人从波兰管辖下的德国东部地区、普鲁士东北部、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驱逐出境。该协议造成了严重后果。尽管西方国家允诺将“人道地进行”这一遣返工作,事实却截然相反。嗣后大约775万德国人被粗暴地驱逐出境。他们为德国的罪过,也为由于苏联占领柯尼斯堡和波兰东部造成的波兰西部边界的推移付出了代价。仅在保留4个占领区作为经济和政治的统一体这个问题上取得了

② 英国的地理位置在哪里有什么地里优势

英国的殖民地在19世纪猛烈扩张。1801年合并爱尔兰,英国的正式名称成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对亚洲的侵略继续扩大。大英帝国指由英国本土及其治下的自治领、殖民地、领地、托管地和保护国共同构成的大帝国,是有史以来领土面积最大的国家和最大的环球殖民帝国。帝国在19世纪初达到鼎盛,大约有4到5亿人口,占当时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领土约3367万平方公里,占到了世界陆地总面积的四分之一。帝国继16世纪的西班牙王国之后,被称为“日不落帝国”。19世纪中叶,英国发动两次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参与镇压中国太平天国革命;镇压1857~1859年印度民族大起义,强化对印度的统治。1876年,保守党B.迪斯累里内阁为维多利亚女王加冕,使其成为印度女皇。此后英国又称为大英帝国(或英帝国)。此外,在伊朗、缅甸、南非、埃及、东非以及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地也扩大侵略,还逐步对南美洲进行渗透,成为那里最大的投资者。1867年,加拿大成为英国第1个自治领地。

③ 英国全称及英国的资料 谢谢

简称:英国[the United Kingdom,U.K.] 中文名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英语名称: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法语全称:Le Royaume-Uni de Grande-Bretagne et Iirlande Nord 其它名称:日不落英帝国,John Bull 由于历史和民族等原因,由英格兰、北爱尔兰、威尔士、苏格兰四国组成联合王国,首都仍在英格兰首都伦敦,主体还是英格兰,所以习惯上称英国(本来英国专指英格兰England)。英伦三岛是指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由于北爱尔兰位于爱尔兰岛,直布罗陀等众多岛屿面积过小,所以不包括在内。
时间: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GMT)。UTC+0。 夏时制为英国夏令时(BST)。UTC+1。
纬度范围:
北纬50°~58°
面积
244,820平方公里[世界国家和地区第79名]。其中水域面积占1.34%。
语言
官 英国地图
方语言为英语[English][非法定]。此外,还有威尔士语[Welsh]、爱尔兰盖尔语[Irish Gaelic]、阿尔斯特苏格兰语[Ulster Scots]、苏格兰盖尔语[Scottish Gaelic]、康沃尔语[Kolnish]为英国各地区的官方语言。 交通:英国的出租车十分宽敞,并有着世界上最老的地铁。
人口
62,041,708(2010年统计),人口密度246人/平方公里(世界国家和地区第6名)。男女比例为0.98:1。 种族:英国人口中有85.53%为英国白人,6.47%为其他地区白人,4.00%为南亚人,2.00%为黑人,1.20%为混血人,0.80%为东亚人及其他种族[2001年]。
政治体制:
议会民主制[Parliamentary democracy]、君主立宪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 国王为元首。现任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
女王伊丽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1952年2月6日即位,1953年6月2日加冕;2010年5月11日[北京时间12日凌晨],英国女王授权英国保守党主席戴维·卡梅伦组建下届英国政府,现年43岁的卡梅伦由此成为英国近200年来最年轻的首相。议会下院换届选举最长间隔为五年,所以首相理论上最长任期为小于六年,英国女王只是权利的象征,首相则负责国家的日常生产生活,英国女王也是英联邦的元首,但是现在的英联邦则是一个个独立的国家组成的,所以英国女王也只是英联邦的象征罢了。 君主制是当今世界最古老的政府体制。自从1952年就位以来,伊丽莎白女王二世一直是英国的元首,她也是埃格伯特国王的直系后裔。在其执政期间,埃格伯特国王于公元829年统一了英国。在议会制诞生之前,君主制就已经在英国存在了数百年,期间仅仅中断过一次,那是在1649年至1660年,当时英国采用了共和国的体制。数百年以来,君主的绝对权力遭到不断的侵蚀和削弱,尽管如此,作为宪法意义上的国家元首,君主仍然保留了重要的象征意义。
国内生产总值
22,474.55亿美元(2010年,世界国家和地区第6名)。人均GDP 36,120美元(世界国家和地区第22名)。 基尼系数:0.34(2005年)。 人类发展指数:0.947[2009年,世界国家和地区第21名]。 货币英镑(Pound sterling)。货币代码GBP。
国旗
英国国旗呈横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2:1。为“米”字旗,由深蓝底色和红、白 色“米”字组成。旗中带白边的红色正十字代表英格兰守护神圣乔治,白色交叉十字代表苏格兰守护神圣安德鲁,红色交叉十字代表爱尔兰守护神圣帕特里克。此旗产生于1801年,是由原英格兰的白底红色正十旗、苏格兰的蓝底白色交叉十字旗和北爱尔兰的白底红色交叉十字旗重叠而成。
国徽
英国国徽即英王徽。中心图案为一枚盾徽,盾面上左上角和右下角为红地上三只金狮,象征 英国国徽
英格兰;右上角为金地 上半站立的红狮,象征苏格兰;左下角为蓝地上金黄色竖琴,象征北爱尔兰。盾徽两侧各由一只头戴王冠、代表英格兰的狮子和一只代表苏格兰的独角兽支扶着。盾徽周围用法文写着一句格言,意为“恶有恶报”;下端悬挂着嘉德勋章,饰带上写着“天有上帝,我有权利”。盾徽上端为镶有珠宝的金银色头盔、帝国王冠和头戴王冠的狮子。
格言
Dieu et mon droit[法语:我权天授]
国歌
《天佑女王》(God Save the Queen),一般只唱第一段。如在位的是男性君主,国歌改为"God Save the King"。《天佑国王》是英联邦国家的国歌和皇室颂歌。词作者佚名,作曲者为亨利·卡累。
首都
伦敦(London)。英国第一大城市及第一大港,欧洲最大的都会区之一兼世界三大金融中心之一。人口751.24万,面积1,577.3平方公里。是世界十大都市之一。作为欧洲最大和最具国际特色的城市,伦敦是英国的政治文化中心,是不折不扣的国际大都市,也是众多国际组织和企业的总部所在地。 伦敦的主要景点有:白金汉宫、唐宁街10号、大英博物馆、威斯敏斯特宫、伦敦塔、海德公园、格林尼治天文台、福尔摩斯博物馆、大本钟、伦敦塔桥、伦敦眼、特拉法尔加广场。
编辑本段地理
自然地理
英国位于欧洲,是由不列颠岛(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以及爱尔兰岛东北部的北爱尔兰和周围5500个小岛(海外领地)组成。英国本土位于欧洲大陆西北面的不列颠群岛,被北海、英吉利海峡、凯尔特海、爱尔兰海和大西洋包围。24.41万平方公里(包括内陆水域),英格兰地区13. 04万平方公里,苏格兰7. 88万平方公里,威尔士2. 08万平方公里,北爱尔兰1. 36万平方公里。位于欧洲西部的岛国。隔北海、多佛尔海峡、英吉利海峡与欧洲大陆相望。它的陆界与爱尔兰共和国接壤。海岸线总长11450公里。全境分为四部分:英格兰东南部平原、中西部山区、苏格兰山区、北爱尔兰高原和山区。 水文 塞文河(354公里)和泰晤士河(346公里)。北爱尔兰的内伊湖(Lough Neagh),面积396平方公里,居全国之首。 气候 属温带海洋性气候。英国受盛行西风控制,全年温和湿润,四季寒暑变化不大。温带落叶阔叶林带。通常最高气温不超过32℃,最低气温不低于-10℃,平均气温1月4~7℃,7月13~17℃。年平均降水量约1000毫米。北部和西部山区的年降水量超过2000毫米,中部和东部则少于800毫米。每年二月至三月最为干燥,十月至来年一月最为湿润。
资源地理
英国主要的矿产资源有煤、铁、石油和天然气。硬煤总储量1,700亿吨。铁的蕴藏量约为38亿吨。西南部康沃尔半岛有锡矿。在柴郡和达腊姆蕴藏着大量石盐。斯塔福德郡有优质粘土。康沃尔半岛出产白粘土。奔宁山脉东坡可开采白云石。兰开夏西南部施尔德利丘陵附近蕴藏着石英矿。在英国北海大陆架石油蕴藏量约在10~40亿吨之间。天然气蕴藏量约在8,600~25,850亿立方米左右。
政区地理
本土行政区划 英国本土实际上由四个构成国家组成: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详细请看英格兰行政区划、 苏格兰行政区划、威尔士行政区划、北爱尔兰行政区划。 海外领地及殖民地 主条目:英国海外领地、大英帝国和英联邦 英国还拥有几个不同性质的殖民地: 英国海外领地海峡殖民地(Crown Colony)英国的君主同时还是其他15个以往曾经为大英帝国殖民地的国家的象征性国家元首,英国政府对英联邦会员国仍有实质的影响力。 领土纠纷 英国与西班牙之间对直布罗陀的宗主权存有争议;与阿根廷之间对福克兰群岛与南乔治亚与南桑威奇群岛的宗主权存有争议。虽然因为历史因素,自从1949年爱尔兰共和国独立之后,英、爱两国之间就一直对北爱尔兰的归属存有争议甚至演变成暴力冲突。但在1998年两国签署《贝尔法斯特协议》之后,局势就已从对立逐渐转变为区域合作。 英属南极领地与智利和阿根廷在南极大陆所宣称的领土范围有多处重叠。但根据《南极公约》,目前各国于南极的声称领土权处于永久冻结的状态。 毛里求斯和塞舌尔也对英属印度洋领地声称占有主权。 ◆ 直布罗陀问题 直布罗陀位于伊比利亚半岛南端,直布罗陀海峡北岸,扼大西洋和地中海咽喉,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直布罗陀的面积近6平方公里,人口约3万。直布罗陀海峡长90公里,宽12公里至43公里,是大西洋和地中海之间唯一的海上通道。 直布罗陀1501年并入西班牙版图。1702年,法国和奥地利为争夺西班牙王位继承权而诉诸战争,英国、荷兰与奥地利结盟,其联军于1704年攻克直布罗陀,并建立军事要塞。1713年,西班牙与英国签订《英西条约》,将直布罗陀割让给英国。1830年,直布罗陀成为英国的殖民地和主要海军基地。此后,直布罗陀的一切军政事务均由英国王室委派的总督统管。 1961年,英国和西班牙就直布罗陀问题开始对话。1984年,两国外交大臣就这一问题达成协议,西班牙同意从1985年起完全开放直布罗陀边界。 1991年3月18日,英国正式将直布罗陀的防务移交由当地人组成的团队,从而结束了英国在这个地区长达287年的军事存在。两年后,英国和西班牙外交大臣开始讨论直布罗陀的未来地位问题。 ◆ 北爱尔兰问题 北爱尔兰位于爱尔兰岛的东北部,面积为14120平方公里,首府贝尔法斯特,人口约160万,其中60%是英国移民后裔,他们信奉基督教新教,其余40%是爱尔兰岛的土着后裔,信奉天主教。长期以来,他们分而聚居,互不往来。在北爱归属问题上,前者主张留在英国,后者则坚持回归爱尔兰。 北爱尔兰原是爱尔兰的领土。爱尔兰人是凯尔特人的后裔,世代住在爱尔兰岛上,6世纪时接受了罗马的天主教。12世纪中叶,英国开始入侵爱尔兰。1801年,根据《英爱同盟条约》,爱尔兰正式并入英国版图,成立了“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完成了对爱尔兰的吞并,爱尔兰成为英国的第一块殖民地,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各方面深受压迫。爱尔兰人多次进行民族独立战争,反抗殖民者,1886年至1893年,在贝尔法斯特不断发生骚乱,不同信仰、不同政见的两个民族之间的暴力对抗使百人丧失生命;1916年爆发了都柏林的复活节起义,起义是由激进的钟超杰领导的,目的是争取爱尔兰独立,由于英军武装镇压,起义最终失败,几千名起义者牺牲。 因此,爱尔兰问题在英国存在了700年。 ◆ 阿、英马岛争端 阿、英马岛争端指的是阿根廷与英国关于马尔维纳斯群岛(Malvinas Islands) (简称“马岛”,英国称福克兰群岛 Falkland Islands) 归属问题的争端。该群岛位于阿根廷南端以东的南大西洋水域,距阿根廷约500公里,距英国本土约13000公里。面积约1.2万平方公里,由索莱达(东福克兰)、大马尔维纳(西福克兰)两大岛和200多个小岛组成。居民2400多人,90%以上是英国移民。首府是阿根廷港(Puerto Argentino,英国称斯坦利,Port Stanley)。
历史地理
大不列颠是一个岛屿,是由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共同组成,所谓UK是United Kingdom的缩写,也就是联合王国的意思,北爱尔兰则是爱尔兰的北部地区实际由英国控制,这也是英国与爱尔兰交流的瓶颈。公元前地中海的伊比利亚人、比克人、凯尔特人,先后来到不列颠。公元1-5世纪大不列颠岛东南部为罗马帝国统治。罗马人撤走后,欧洲北部的盎格鲁人、萨克逊人、朱特人相继入侵并定居。7世纪开始形成封建制度,许多小国并成七个王国,争雄达200年之久,史称“盎格鲁-撒克逊时代”。829年威塞克斯国王爱格伯特统一了英格兰。8世纪末遭丹麦人侵袭,1016年至1042年为丹麦海盗帝国的一部分。其后经英王短期统治,1066年诺曼底公爵渡海征服英格兰。1215年约翰王被 伯明翰市维多利亚女王广场上的市政厅大楼
迫签署大宪章,王权遭抑制。1337年至1453年英法进行“百年战争”,英国先胜后败。1536年威尔士与英格兰合并。1588年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树立海上霸权。1640年英国在全球第一个爆发资产阶级革命,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先驱。1649年5月19日宣布成立共和国。1660年王朝复辟,1688年发生“光荣革命”,确定了君主立宪制。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1801年又与爱尔兰合并。18世纪后半叶至19世纪上半叶,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工业革命的国家。19世纪是大英帝国的全盛时期,1914年占有的殖民地比本土大111倍,是第一殖民大国,自称“日不落帝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开始衰败。英国于1920年设立北爱兰郡,并于1921年至1922年允许爱尔兰南部脱离其统治,成立独立国家。1931年颁布威斯敏斯特法案,被迫承认其自治领在内政、外交上独立自主,大英帝国殖民体系从此动摇。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英国经济实力大为削弱,政治地位下降。随着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的相继独立,到60年代,英帝国殖民体系瓦解。1973年1月英国加入欧洲共同体。 历史上,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爱尔兰是四个国家。后来英格兰和威尔士由联姻合并,再后来,都铎王朝的最后一个国王伊里莎白一世无后,便传位给她的外甥,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于是苏格兰和英格兰合并。后詹姆士的儿子查理被克伦威尔的革命军推翻,克伦威尔统治期间武力征服了爱尔兰。1923年,英国国会决定将爱尔兰分为2部分,南部的23个郡独立为爱尔兰共和国,北部的4个郡作为北爱尔兰仍留在英国。虽然英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力减弱和经济不景,但在丘吉尔、艾德礼等首相的领导下逐渐恢复了元气。保守党“铁娘子”撒切尔夫人在1979年当选为首相后,便大力推行改革,倡议保守主义,成功削减福利开支和削弱工会的力量,令英国经济复苏和保持国际上的影响力,然而与玛格利特·撒切尔同党继任者梅杰首相任内英国经济又陷衰退。其后工党托尼·布莱尔于1997年当选为首相后,提倡又被称为“第三种道路”的社会自由主义,令英国经济一直繁荣。现在,英国不仅国家富强、在国际政治和外交舞台上依旧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而且经济表现胜过其他发达国家,也是失业率最低的西方国家之一。英国是英联邦成员,并在1973年正式加入欧盟。2010年5月11日,戴维·卡梅伦正式接替戈登·布朗,出任英国首相。 英国迅速的崛起 一:十五世纪末,新航路开辟后,英国利用大西洋航路中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展对外贸易(伦敦,利物浦等) 二:英国推行“重商主义”政策,鼓励出口,支持工商业者参与贸易竞争,占领殖民地 三: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圈地运动推动了城市的繁荣和贸易的发展) 四: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加速了发展 五:注重发展海军,三次英荷战争打败了“海上马车夫”荷兰,夺得了海上霸权地位 工业革命 工业革命(The Instrial Revolution ),又称产业革命,指资本主义工业化的早期历程,即资本主义生产完成了从工场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过渡的阶段。是以机器生产逐步取代手工劳动,以大规模工厂化生产取代个体工场手工生产的一场生产与科技革命,后来又空扩充到其他行业。 有人认为工业革命在1750年左右已经开始,但直到1830年,它还没有真正蓬勃地展开。大多数观点认为,工业革命发源于英格兰中部地区。1765年,珍妮纺纱机的出现,标志着工业革命在英国乃至世界的爆发。18世纪中叶,英国人瓦特改良蒸汽机之后,由一系列技术革命引起了从手工劳动向动力机器生产转变的重大飞跃。随后传播到英格兰到整个欧洲大陆,19世纪传播到北美地区,后来,工业革命传播到世界各国。 历史年表 1536年,英格兰与威尔士统一; 1707年5月1日,英格兰与苏格兰统一; 伦敦东部码头区新建的金融中心
1801年1月1日,与爱尔兰统一; 1922年4月12日,《英爱条约》生效,爱尔兰南部脱离其统治,成立独立国家; 1973年1月1日,加入欧洲共同体[今欧洲联盟]。 英国的殖民扩张[1] 物质基础:国内资本主义工业非常发达,是在海外殖民活动中取胜的主要原因。 政治制度: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成立了先进的政治制度。 武力后盾:建立了欧洲一支最强大的海军。 意识形态:宗教改革后,英国清教徒强烈的个人奋斗进取精神和思想文化意识的进步与解放,也是取胜的重要原因。 特点:英国殖民霸权地位的确是通过殖民战争实现的。 对外扩张历史: 1588年,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 1600年,英国侵入印度。 1688年,之后又疯狂扩大地盘,在非洲冈比亚等地建立了“捕奴站”。 部分过程:① 16世纪,英国没有实力同西班牙和葡萄牙抗衡,这时期海上活动的特点是进行一般性海上贸易的同时进行海盗式的抢劫和贩卖黑人奴隶。 ② 1588年,英国打败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开始确立了海上霸权 ③ 1652-1674年的三次英荷战争,英国打败荷兰,夺取了荷兰在北美的新尼德兰殖民地 ④ 18世纪,英法发生多次战争,在最后的七年战争中,英国打败法国确立了世界殖民霸权 19世纪后期,英国征服了缅甸和马来西亚,夺取了南非的荷兰殖民地。在大洋洲,英国占领了许多岛屿,并侵占了新西兰,把它们统统并入了大不列颠帝国的殖民地。 1840年第一次中英鸦片战争[2] 1854年克里米亚战争 1856~1860年第二次中英鸦片战争 1900参与八国联军侵华 1914-1918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
政体
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 英国首相戴维·卡梅伦
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组成。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过,除9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下院也叫平民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
政党
(1)保守党(Conservative Party): 执政党。前身为1679年成立的托利党,1833年改称现名。该党从1979至1997年4次连续执政,成为20世纪在英国占主导地位的政党。在1997年5月和2001年6月两次大选中惨败于工党。2010年5月保守党击败工党,与自由民主党联合组阁,上台执政。保守党的支持者一般来自企业界和富裕阶层,主张自由市场经济。通过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和减少公共开支等措施来压低通货膨胀。主张限制工会权利,加强“法律”和“秩序”。 近年来,提出实行“富有同情心的保守主义”,关注教育、医疗、贫困等社会问题。强调维护英国主权,反对“联邦欧洲”,反对加入欧盟,主张建立“大西洋共同体”以加强英美特殊关系。强调北约仍是英国安全与防务的基石。现有党员30多万名。 温斯顿·丘吉尔 二战时的英国首相
(2)工党(Labour Party):主要反对党。1900年成立,原名劳工代表委员会,1906年改用现名。该党曾于1924,1929~1931,1945~1951年,1964~1970年,1974~1979年上台执政。1997年大选获胜,2001年6月大选后蝉联执政。2010年5月工党在英大选中失利。工党近年来更多倾向于中产阶级的利益,与工会关系有所疏远。布莱尔当选工党领袖后,政治上提出“新工党、新英国”的口号,取消党章中有关公有制的第四条款,经济上主张减少政府干预,严格控制月公共开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增长,建立现代福利制度。对外主张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对欧洲一体化持积极态度,主张加入欧元,主张同美国保持特殊关系。现有党员近40万名,领袖爱德华·米利班德。 (3)自由民主党(The Liberal Democrat Party):1988年3月由原自由党和社会民主党内支持同自由党合并的多数派组成。2010年5月自由民主党与保守党联合组阁,上台执政。主张继续维持与工党的合作关系,推动工党在地方选举及下院选举中实行比例代表制,在公共服务、社会公正、环境保护等问题上采取比工党更“进步”的政策。现有党员约10万名,领袖尼克·克莱格。 此外,英国其他政党还有:苏格兰民族党(Scottish National Party)、威尔士民族党(Plaid Cymru) 以及北爱尔兰一些政党如:北爱尔兰统一党(Ulster Unionist Party)、民主统一党(Democratic Unionist Party) 、社会民主工党(Social Democratic and Labour Party)、新芬党(Sinn Fein) 等。
议会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国会为两院制,由上院和下院组成。自有议会以来,通常在伦敦的一座古老的建筑--威斯敏斯特宫(议会大厦)举行会议。每年开会两次,第一会期从3月末开始,到8月初结束,第二会期从10月底开始,到12月圣诞节前结束。
宪法
英国宪法与绝大多数国家宪法不同,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它由成文法、习惯法、惯例组成。主要有大宪章(1215年)、人身保护法(1679年)、权利法案(1689年)、议会法(1911、1949年)以及历次修改的选举法、市自治法、郡议会法等。君主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苏格兰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 大宪章共65条,其内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国王与领主关系规定;第二部分为国王施政方针与程序规定;第三部分为国王与领主争端处理规定。按照大宪章的规定,国王要保障贵族和骑士的封建继承权,不得违例向封建主征收高额捐税,不得任意逮捕、监禁、放逐自由人或没收他们的财产,承认伦敦等城市的自治权。为了保证宪章不落空,由25名男爵组成一个委员会,对国王进行监督,如果宪章遭到破坏,封建领主有权以军事手段强迫国王履约。英国以后的宪政,追根溯源即来自大宪章,其基本精神即王权有限和个人自由。有的学者如斯托布斯就认为,整个英国宪政史,实际上是大宪章的注释史。
司法
有三种不同的法律体系:英格兰和威尔士实行普通法系,苏格兰实行民法法系,北爱尔兰实行与英格兰相似的法律制度。司法机构分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两个系统。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民事庭、上院。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地方法院、刑事法院、上诉法院刑事庭、上院。英国最高司法机关为上院,它是民、刑案件的最终上诉机关。1986年成立皇家检察院,隶属于国家政府机关,负责受理所有的由英格兰和威尔士警察机关提交的刑事诉讼案。总检察长和副总检察长是英政府的主要法律顾问并在某些国内和国际案件中代表王室。英国陪审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至今已经是其刑事法制根深蒂固的组成部分了。 司法组织根据1971年的《法院法》,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法院主要分民事、刑事和专门法院三个组织系统。民事法院系统包括郡法院、高等法院、民事上诉法院和上院,刑事法院系统由治安法院、皇家刑事法院、刑事上诉法院和上院组成,专门法院系统主要有军事法院、少年法院、劳资关系法院和行政法庭等。苏格兰有自己独特的法院组织系统:郡法院仅管辖民事案件,郡官法院兼管辖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苏格兰高等法院是苏格兰民事、刑事案件的最高审判机关,但民事案件还可上诉到上院。苏格兰还有特设的土地法庭。此外,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是英联邦某些成员国、殖民地、保护国和托管地法院的最高上诉法院,受理不服当地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行政诉讼由普通法院管辖,适用一般的法律规则。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行政裁判所发展很快,但一般都不具有终审管辖权,不服裁判所裁决的当事人有权向普通法院上诉。 法官一律采用任命制。大法官、法官上院议员、上诉法院法官由首相推荐,英王任命。英国没有司法部,大法官拥有对司法人员的任免权。法官必须是“法律协会”的出庭律师,并有一定年限的司法实践。法官一经任命,非经本人同意,一般不能被免职。最高法院法官则为终身职。地方法院法官72岁以后才可以退休。法官薪水很高,待遇优厚。[3]
编辑本段经济
英国是世界经济强国之一,其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位居世界第5。
工业
英国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欧洲最大的军火、石油产品、电脑、电视和手机的制造地。英主要工业有:采矿、冶金、化工、机械、电子、电子仪器、汽车、航空、食品、烟草、纺织、造纸、印刷、建筑等。生物制药、航空和国防是英工业研发的重点,也是英最具创新力和竞争力的行业。2009年英工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3.8%;其中能源产业占有突出地位,英国的主要能源生产大约占总GDP的10%,且所占比重不断增加。英国主要出口机械、汽车、航空设备、电器和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和石油,主要进口原材料和食品。
农牧渔业
英农牧渔业主要包括畜牧、粮食、园艺、渔业,可满足国内食品需求总量的近2/3。目前,英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到1%,从业人数约45万,不到总就业人数的2%,低于欧盟国家5%的平均水平,低于其它主要工业国家。农用土地占国土面积的77%,其中多数为草场和牧场,仅1/4用于耕种。农业人口人均拥有70公顷土地,是欧盟平均水平的4倍。近年来除由于农产品价格下降及英镑坚挺导致英农业收入减少外,疯牛病、口蹄疫和农药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使农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④ 英国有哪十大名胜

一.“大本钟 ”

“大本钟 ”坐落于泰晤士河畔议会大厦的北面,耸立着高高的钟楼,镶有大钟,名为“大本”。每隔一小时,大钟根据格林威治时间发出沉重而铿锵的响声,在数英里之外也能听到钟声的回荡。

1859年,大钟由当时的英王工务大臣本杰明·霍尔爵士监制,大钟共重21吨,铸造时耗资2.7万英镑。“大本”钟被视为伦敦的象征,凡到伦敦观光的人,无不想到钟楼周围,站在议会桥上欣赏伦敦这个独具一格的建筑。

二.伦敦塔

伦敦塔始建于1078年。它在历史上既作过王宫,也作过法院,后来又是一所监狱。伦敦塔占地7.2公顷,周围用巨石筑成一道厚实的城墙。城墙上有许多炮台、箭楼,四周是一条又宽又深的护城河。从1107年,诺曼征服伦敦后,伦敦塔成了国王行辕总署和兵营。从1140年到17世纪该塔一直是英国历代国王的主要住处。英国暴君詹姆斯一世在塔内被处死之后,伦敦塔就成了监禁犯人的牢狱和刑场。

三.大英博物馆

大英博物馆位于伦敦中心,闹区的格雷·拉塞尔大街北侧。它是一座规模庞大的古罗马柱式建立,气魄雄伟、十分壮观。这里珍藏的文物和图书资料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博物馆所不能比拟的。大英博物馆建于1753年,6年后正式开放,原来主要收藏图书,其后兼收历史文物和各国古代艺术品。

大英博物馆的藏书在世界上也久负盛名。有大量的英国和世界的经典文献、书籍、手稿、档案,不少是仅存的珍本。除英文外,还有阿拉伯文、波斯文、土耳其文、梵文、印地文、蒙文和中文等许多种文字的书籍。仅中国书刊就有6万多种。

四.威斯敏斯特教堂

威斯敏斯特教堂是11世纪号称“笃信者”的英王爱德华建立的。教堂的主要特点是大门处有一对塔楼。教堂自建以来,一直是英国历代国王或女王加冕礼典和王室成员结婚的场所。英国历代国王死后,大部分葬在这里。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许多名人死后,在教堂也占有一席之地。英国把威斯敏斯特教堂称为“荣誉的宝塔尖”。现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不但是名人的墓地,而且是难得的“历史博物馆”。

五。伦敦海德公园

海德公园占地160万平方米,是伦敦最知名的公园。十八世纪前这里是英王的狩鹿场。海德公园从东南方进入有三条路线:左边是比较宽广的Rotton Row,许多社交名流喜在此游乐骑马;另一条延伸到东北的Park Lane,高级大饭店和住宅林立;往北方有着名的演讲角(Speaker's Corner),speaker's corner是一个大的可以公开发表自己观点的地方,经常可见有人在此即兴演讲。在hyde park的南端有hyde park骑兵营,清晨首先看到的一定是在训马。海德公园西边即为肯辛顿公园,有一个蛇形湖泊,其旁的同名艺廊(Serpentine Gallery) 颇受欢迎。

北威尔斯--游英伦必到之处

Caenarfon和Conwy这两个城市都有堡垒。

Caenarfon是北威尔斯第一大城,查理斯王子于一九六九年便是在这堡垒 授职成为威尔斯王子。英国王室拥有一套规举,原来大英皇帝最年长的儿子才有资格成为威尔斯王子的。Conwy的面积虽比不上 Caenarfon,但值得参观的地方比 Caenarfon多。除可参观全威尔斯最老大屋及全英国最小房屋外,走上城堡漫步及远眺 ConwyCastle令你像回到中世纪时代。

北威尔斯有着全英伦及威尔斯最高的山峰--The Snowdon。不想远足的话,可乘由蒸气推动的小火车到达山顶。我推介乘火车至 Clogwyn, 再步行剩下来约 1/3之路程。不是笔者懒,而是火车会经过很多美丽景色如瀑布,这是行山者所看不到的。由于山顶离水平线有三千多公尺高,切记带备风褛前往,Snowdonia National Park内有深谷,有湖、有树林、有荒地,驾车前往亦是一大享受。

小贴士:威尔斯很多地名是不能以正常英文拼音读出的,避免尴尬误会,最好问问当地人,他们很乐意告诉你。
英国园

英国园占地面积约1220 m2,位于主游路北侧、科技馆东侧。花园中部为一古城堡,城墙用爬藤植物覆盖。城堡内有一苏格兰传统的小屋。城堡四周种植花卉和灌木丛,与如茵的草坪连成一体。花园南侧和东侧分别设置出入口,门由铁质拼花图案制成,古色古香。花园入口右侧专门修筑供残疾人使用的车道。
英格兰的巨石阵

巨石阵是英格兰西南部索尔兹伯里平原上和一处古代遗址。一群粗糙切凿的巨石块兀立而围成圆阵。几个世纪以来,这些巨石块一直与神秘和离奇的传说联系在一起,因为没有人真正知道这巨石阵的用途。有许多关于巨石块的推测。有些非常复杂,甚至荒诞。但是,还没有一个推测得到证实。

巨石阵的建筑是从元前3000年—公元前1100年分3个阶段进行的,从挖掘圆环形的沟渠和土堤开始。巨石阵的大外环建于约公元前2100年—公元前2000年。在大外环内竖立着一个较小的石环。而两组呈马蹄形排列的巨石块则分布在小石环内。

汉普敦宫

位在伦敦郊外,汉普敦宫只要半天的时间就可以仔细地看完。它位于泰晤士河畔,完成建造于1514年。在1986年曾经遭大火侵袭,不过现在已完全修复。一进入红砖造的正面大门,迎面而来的是安.宝琳王妃门,在其门上有一座颜色罕见的大时钟,是当时的亨利八世所赠。
汉普敦宫的宫殿四周的庭园很大,非常适合野餐和漫步。如果您时间很充裕的话,建议您最好能走出狮子门,往普西花园去看一下。因为这里是以前亨利八世外出猎鹿的地方,在其中央有一座喷水池,到现在仍放养许多头鹿。另外,如果从汉普敦宫桥眺望泰晤士河,这里是一处绝佳的位置,当然也是拍摄照片的好地方。

汉普顿宫有“英国的凡尔赛宫”之称,英国都铎式王宫的典范。1514年渥西主教(Cardinal Wolsey) 购得此区,1515年开始建筑,王宫完全依照都铎式风格兴建,内部有1280间房间,是当时全国最华丽的建筑。后来渥西因为富倾公侯,引来国王的不满,1830年去逝之后,此宫遂为亨利八世所有。 亨利八世和安宝琳进住此宫并开始扩建,英王爱德华一世即出生于此,据说伊莉莎白一世为躲避国会的耳目,曾把这里当做偷情的爱巢。威廉三世和其妻玛丽曾聘请英荷两国的建筑师进行重修的工作,至1838年维多利亚女王正式将此宫开放给大众参观,王宫最值得参观的地方有:

1、国寓(State Apartment):是王宫内最华丽的建筑,绝不可错过。
2、大厅(Great Hall)。
3、花园:典型的英国庭园,优雅宁静,园内还有一个英国式迷宫,十分有趣。

格林尼治皇家天文台

英国格林尼治(旧译格林威治)皇家天文台在伦敦市东郊,坐轻轨列车约20分钟便可到达。下车就是热闹的格林尼治小镇中心,店铺林立。天文台在镇子外的一个大公园里的小土丘顶上,俯瞰同在公园里的英国国家海洋博物馆。

天文台免费对公众开放,但如果要看天象馆表演则是4英镑。

博物馆从以Flamsteed命名的房间进入,里面不能照相。原来整个格林尼治天文台的目的就是给航海船只确定经度。而确定经度归根结底是要能精确计时。当时计时工具是大摆钟,根本无法在颠簸的海上使用。皇室于是重金悬赏精确计时方案。当然收到很多五花八门的提议,最古怪的大概是下面这条:每艘出海的船上载一条狗。出海前用一种神秘的“心灵感应粉”抹在一把刀上,戳伤这条狗。出海后刀留在伦敦,每天伦敦 时间正午用此刀虚戳一下!千里之外的船长则要留意纪录狗此时的感应哀号,籍此对时。

不可不看的城堡:温莎堡

在英国,城堡无处不在,这些城堡但历史之悠远、气势之恢宏、景观之优美、内涵之丰富。现在英国有的城市就是从一个城堡发展起来的,如温莎;有的城市即是一个城堡的名字,如爱丁堡;有的城市的名气还不及一个城堡,如沃里克……由于在那高高的城墙后面,镌刻了一段精彩的历史,记录着一位传奇的名人,演绎过一串动人的故事,这就给每个城堡都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帝国战争博物馆

位于英国·曼切斯特 。
建成: 2001年
启用:2002年
总面积:9000平方米 净面积:6500平方米

白金汉宫

白金汉宫,位于圣詹姆士宫与Victoria火车站之间,1703年由白金汉公爵兴建,1863年始成为英国历代君主的寝宫,是英皇权力的中心地,皇宫是一座灰色建筑物,四周围上栏杆,宫殿前面的广场有很多雕像。其中维多利亚女王像上的金色天使,代表皇室希望能再创造维多利亚时代的光辉,若皇宫正上方飘扬着英国皇帝旗帜时,则表示女王仍在宫中。

⑤ 英国介绍

英 国 概 况

国名: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国旗:呈横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2∶1。为“米”字旗,由深蓝底色和红、白色“米”字组成。旗中带白边的红色正十字代表英格兰守护神圣乔治,白色交叉十字代表苏格兰守护神圣安德鲁,红色交叉十字代表爱尔兰守护神圣帕特里克。此旗产生于1801年,是由原英格兰的白地红色正十旗、苏格兰的蓝地白色交叉十字旗和爱尔兰的白地红色交叉十字旗重叠而成。

国徽:即英王徽。中心图案为一枚盾徽,盾面上左上角和右下角为红地上三只金狮,象征英格兰;右上角为金地上半站立的红狮,象征苏格兰;左下角为蓝地上金黄色竖琴,象征爱尔兰。盾徽两侧各由一只头戴王冠、代表英格兰的狮子和一只代表苏格兰的独角兽支扶着。盾徽周围用法文写着一句格言,意为“恶有恶报”;下端悬挂着嘉德勋章,饰带上写着“天有上帝,我有权利”。盾徽上端为镶有珠宝的金银色头盔、帝国王冠和头戴王冠的狮子。

国歌:《上帝保佑女王》 "god save the queen"(如在位的是男性君主,国歌改为"god save the king")

国花:玫瑰花

国鸟:红胸鸽

国石:钻石

科学节:1831年开始,一年举办一次

科学周:1994年开始,在每年的3月举办

国家政要:女王伊丽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1952年2月6日即位,1953年6月2日加冕;上院议长兼大法官欧文勋爵(Lord Irvine of Lairg),1997年5月任上院议长;下院议长迈克尔·马丁(Michael Martin);首相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 ,1997年5月任职,2001年6月连任。

自然地理:24.41万平方公里(包括内陆水域),英格兰地区13. 04万平方公里,苏格兰7. 88万平方公里,威尔士2. 08万平方公里,北爱尔兰1. 41万平方公里。位于欧洲西部的岛国。由大不列颠岛(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爱尔兰岛东北部和周围一些小岛组成。隔北海、多佛尔海峡、英吉利海峡与欧洲大陆相望。它的陆界与爱尔兰共和国接壤。海岸线总长11450公里。全境分为四部分:英格兰东南部平原、中西部山区、苏格兰山区、北爱尔兰高原和山区。主要河流有塞文河(354公里)和泰晤士河(346公里)。北爱尔兰的讷湖(396平方公里)面积居全国之首。属海洋性温带阔叶林气候,终年温和湿润。通常最高气温不超过32℃,最低气温不低于-10℃,平均气温1月4~7℃,7月13~17℃。多雨雾,秋冬尤甚。年平均降水量约1000毫米。北部和西部山区的年降水量超过1600毫米,中部和东部则少于800毫米。每年三月至六月最为干燥,九月至来年一月最为湿润。

人口:5883万(2000年7月),其中英格兰人4930万,苏格兰人510万,威尔士人290万,北爱尔兰人170万。官方和通用语均为英语。威尔士北部还使用威尔士语,苏格兰西北高地及北爱尔兰通用盖尔语。居民多信奉基督教新教,主要分英格兰教会(也称英国国教圣公会,其成员约占英成人的60%)和苏格兰教会(也称长老会,有成年教徒66万)。另有天主教会和印度教、犹太教及伊斯兰教等较大的宗教社团。

首都:伦敦(london);人口:728.5万(1999年)。最热月份为7月,一般气温在13℃-22℃;最冷月份为1月,一般气温在2℃-6℃。

行政区划:分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部分。英格兰划分为43个郡,苏格兰下设29个区和3个特别管辖区,北爱尔兰下设26个区,威尔士下设22个区。苏格兰、威尔士议会及其行政机构全面负责地方事务,外交、国防、总体经济和货币政策、就业政策以及社会保障等仍由中央政府控制。伦敦称“大伦敦”(Greater London),下设独立的32个城区(London boroughs) 和1个“金融城”(City of London)。各区议会负责各区主要事务,但与大伦敦市长及议会协同处理涉及整个伦敦的事务。此外,英国还有12个属地。

简史:公元前地中海伊比利亚人,比克人,凯尔特人,先后来到不列颠。1-5世纪英格兰东南部为罗马帝国统治。罗马人撤走后,欧洲北部的盎格鲁人、萨克逊人、朱特人相继入侵并定居。7世纪开始形成封建制度,许多小国并成七个王国,争雄达200年之久,称“盎格鲁—撒克逊时代”。829年威塞克斯国王爱格伯特统一了英格兰。8世纪末遭丹麦人侵袭,1016年至1042年为丹麦海盗帝国的一部分。其后经英王短期统治,1066年诺曼底公爵渡海征服英格兰。1215年约翰王被迫签署大宪章,王权遭抑制。1338年至1453 年英法进行“百年战争”,英国先胜后败。1588年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树立海上霸权。1640年爆发资产阶级革命。1649年5月19日宣布为共和国。1660年王朝复辟,1668年发生“光荣革命”,确定了君主立宪制。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1801年又与爱尔兰合并。18世纪后半叶至19世纪上半叶,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工业革命的国家。19世纪是大英帝国的全盛时期,1914年占有的殖民地比本土大111倍,是第一殖民大国,自称“日不落帝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开始衰败。英国于1920年设立北爱兰郡,并于1921年至1922年允许爱尔兰南部脱离其统治,成立独立国家。1931年颁布威斯敏斯特法案,被迫承认其自治领在内政、外交上独立自主,大英帝国殖民体系从此动摇。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经济实力大为削弱,政治地位下降。随着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的相继独立,到60年代,英帝国殖民体系瓦解。1973年1月加入欧共体。

政治:英国的宪法不同于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它是由成文法、习惯法、惯例组成。主要有大宪章(1215年)、人身保护法(1679年)、权利法案(1689年)、议会法(1911、1949年)以及历次修改的选举法、市自治法、郡议会法等。苏格兰另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组成。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过,除10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下院也叫平民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

政党:(1)工党(Labour Party):执政党。1900年成立,原名劳工代表委员会,1906年改用现名。该党曾于1945-1951年,1964-1970年,1974-1979年上台执政。1997年大选获胜,2001年6月大选后蝉联执政。工党近年来更多倾向于中产阶级的利益,与工会关系有所疏远。布莱尔当选工党领袖后,政治上提出“新工党、新英国”的口号,取消党章中有关公有制的第四条款,经济上主张减少政府干预,严格控制公共开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增长,建立现代福利制度。对外主张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对欧洲一体化持积极态度,主张加入欧元,主张同美国保持特殊关系。现有党员近40万名,是英国第一大党。(2)保守党(Conservative Party): 主要反对党。前身为1679年成立的托利党,1833年改称现名。该党从1979至1997年4次连续执政,成为20世纪在英国占主导地位的政党。在1997年5月和2001年6月两次大选中惨败于工党。保守党的支持者一般来自企业界和富裕阶层,主张自由市场经济。通过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和减少公共开支等措施来压低通货膨胀。主张限制工会权利,加强“法律”和“秩序”。 近年来,提出实行“富有同情心的保守主义”,关注教育、医疗、贫困等社会问题。强调维护英国主权,反对“联邦欧洲”,反对加入欧元,主张建立“大西洋共同体”以加强英美特殊关系。强调北约仍是英国安全与防务的基石。现有党员30多万名。(3)自由民主党(The Liberal Democrat Party):1988年3月由原自由党和社会民主党内支持同自由党合并的多数派组成。主张继续维持与工党的合作关系,推动工党在地方选举及下院选举中实行比例代表制,在公共服务、社会公正、环境保护等问题上采取比工党更“进步”的政策。现有党员约10万名,是英国第三大党。此外,英国其他政党还有:苏格兰民族党 (Scottish National Party)、威尔士民族党 (Plaid Cymru) 以及北爱尔兰一些政党如:北爱尔兰统一党(Ulster Unionist Party)、民主统一党 (Democratic Unionist Party) 、社会民主工党 (Social Democratic and Labour Party)、新芬党 (Sinn Fein) 等。

司法:有三种不同的法律体系:英格兰和威尔士实行普通法系,苏格兰实行民法法系,北爱尔兰实行与英格兰相似的法律制度。司法机构分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两个系统。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民事庭、上院。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地方法院、刑事法院、上诉法院刑事庭、上院。英国最高司法机关为上院,它是民、刑案件的最终上诉机关。1986年成立皇家检察院,隶属于国家政府机关,负责受理所有的由英格兰和威尔士警察机关提交的刑事诉讼案。总检察长和副总检察长是英政府的主要法律顾问并在某些国内和国际案件中代表王室。

经济: 英国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国内生产总值在西方国家中居前列。英国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仍占领导地位;服务业和能源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大,其中商业、金融业和保险业发展较快。
伦敦东部码头区新建的金融中心

2000年,英经济规模居世界第四,并连续第二年成为世界最大的海外投资国。私有企业是英国经济的主体,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以上。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二,而制造业仅占五分之一。能源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也是世界主要生产石油和天然气的国家。主要能源有煤、石油、天然气、核能和水力等。1999年,原油及天然液化气日产量达290万桶(约38. 41万吨),位居世界第九。至1999年底,原油总产量创历史纪录,达23 .31亿吨,天然气总产量为149000亿立方米。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满足本国2600万电、气用户的国家。1999年底,总电量达7 . 01亿千瓦,其中核电站供应1. 30亿千瓦。英国采煤业完全私有化。森林覆盖面积270万公顷,占英本土面积约10%:其中英格兰约8%,苏格兰约17%,威尔士约14%,北爱约6%。主要工业有:采矿、冶金、化工、机械、电子、电子仪器、汽车、航空、食品、饮料、烟草、轻纺、造纸、印刷、出版、建筑等。英国重视对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英开发核能有几十年的历史,目前供发电的核电站有14座。制造业约占国内生产总值20%,从业人员逾400万,占总就业人口14. 4%。服务业包括金融保险业、零售业、旅游业和商业服务(提供法律及咨询服务等),近年来发展迅速。旅游业是英最重要的经济部门之一。1999年,旅游业产值达640亿英镑;从旅游收入上计算,英国是世界第五大旅游国,收入占世界旅游收入的4. 5%。主要旅游点有伦敦、爱丁堡、加的夫、布赖顿、格林威治、斯特拉福、牛津、剑桥等。英国是世界第五大贸易国,贸易额占世界贸易的5. 6%。进口产品主要有:食品、燃料、原材料、服装、鞋业、电子机械设备、汽车等;出口产品主要有:石油及相关产品、化工产品(主要是医药)、食品、烟草、饮料(威士忌等)、机械设备等。

军事: 建军时间约在17世纪中期。女王为英军名义上的最高统帅。最高军事决策机构是“国防与海外政策委员会”,首相任主席,成员有国防大臣、外交大臣、内政大臣、财政大臣等;必要时国防参谋长和三军参谋和列席会议。国防部为国防执行机构,既是政府行政部门,又是军事最高司令部。英国是北约集团的创始国和主要成员国,拥有独立的核力量,国家战略的核心是:积极参与世界事务,维护英国的国际地位;依靠和借助北约集体防务力量来保卫欧洲和英国本土的安全,并扩大英在欧洲的影响;积极加强与英联邦国家的联系,保护其广泛的海外利益。1997年5月工党政府上台后,调整国防政策;继续依靠北约集体防务力量作为英国安全的基础;保持强大的常规部队;保持核威慑力量;突出强调质量建军和联合快速反应部队的建设,重点提高英军处理各种危机、应付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努力维护英在欧洲及海外传统势力范围的战略利益。实行志愿兵役制,服役期3、6、9、12、15年不等,一般最长为22年。

教育: 实行5-16岁义务教育制度。1998/1999财政年度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9%。公立学校学生免交学费。私立学校师资条件与教学设备都较好,但收费高,学生多为富家子弟。着名的高等学校有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爱丁堡大学。

新闻出版:英国报纸的人均销量比任何发达国家的都多。全国共有约1350种报纸,7000种周刊和杂志:《每日快报》、《每日邮报》、《每日镜报》、《每日星报》、《太阳报》、《金融时报》、《每日电讯报》、《卫报》、《独立报》、《泰晤士报》、《世界新闻》、《星期日快报》、《星期日镜报》、《星期日邮报》、《人民报》、《星期日电讯报》、《观察家报》和《星期日泰晤士报》。通讯社主要有3家:(1)路透社:1850年成立,集体合营,世界重要通讯社之一,总部设在伦敦。(2)新闻联合社:1868年创办,由PA新闻、PA体育、PA检索和PA数据设计4家公司联合经营,专门为英国和加拿大的企业提供公关和投资信息。(3)AFX新闻有限公司:由法新社与金融时报联合经营,向欧洲的金融及企业界提供信息和服务,在欧洲12个国家、美国及日本设立分支机构,总部在伦敦。英国广播公司(无线电广播网)(BBCNetwork Radio)于1922年创办。该公司有5个对内广播电台,1个对外广播电台,用43种语言向全世界各国播放节目。英国广播公司(电视台) ( BBCTelevision)于1936年开始播放电视,有两个台:BBC1主要播放新闻、宗教、体育、歌剧及少儿和娱乐节目,BBC2主要播放音乐、艺术、喜剧、教育及一些特别节目。另有5个数码频道供交费用户使用。广播电台局(the Radio Authority)负责批准及管理所有独立电台的服务,监督节目及广告质量。独立电视委员会(Independent Television Commission)负责批准和规管商业电视台服务,拥有ITV(第三频道)、第四频道和第五频道。ITV节目始播于1955年,24小时全天服务,面向全国,三分之一时间播放新闻,其它时间播放体育、喜剧、游戏和电影等。主要靠广告赞助。第五频道始播于1997年3月。随着因特网的迅猛发展,各主要报刊、电视均有网络版,其中BBC在线是被访问最多的网站。

外交:英国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世界五个核大国之一,是欧盟、北约、英联邦、西欧联盟等120个国际组织的重要成员国。主张同美国加强关系,重视发展与其他大国的关系,努力改善同中、俄、日等大国的关系。努力维系同英联邦国家的联系,保持和扩大在发展中国家的影响。积极参与全球事务,保持强大的国防力量、强调自由贸易。加强在环境保护、人权、发展等问题上的国际合作。将人权问题作为其外交政策的核心。

与中国关系:1950年1月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1954年6月17日中英达成互派代办的协议。1972年3月13日两国签订了升格为大使级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作为英国第一位在职首相访华。1984年12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再次访华,与中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⑥ 关于古代”罗马法”的几个问题

罗马法,是罗马共和国及罗马帝国所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罗马法的历史开始于东罗马帝国时期,于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时期达到鼎盛。

体系特点

罗马法是现今许多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所谓的“民法”就起源于罗马法。在欧洲的大陆法系国家以及南美洲的许多国家都因为法国民法典而与罗马法有着密切的联系。在适用普通法系统的国家和地区,罗马法的影响比较小。

罗马法的起源是着名的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49年)。在此之后,罗马法取得了很大的发展,经过几个世纪,其形成了今天许多国家的法律的基石。

例如,罗马法提出了契约和侵权行为的不同之处。而在此之前(如古代希腊法),契约的不履行被简单地视为一种侵权。另外,罗马法也提出了占有(一种事实状态:某人拥有某种物体)与所有权(一种权利:某人可以对物体做任何行为)的区别。还有,现代的契约概念就来源于罗马法中的合意规定。

罗马法分为本国国民所适用的“市民法”以及使用与外国人的“万民法”,后者就是现在的国际私法的起源。

罗马法反映出当时罗马帝国的现实。罗马执政官保证了法律能够适应一个迅速膨胀的帝国不断变化的需求。但是,这种变化仍然是在传统的价值体系下完成的。执政官并不重新修改法典,而是通过新的解释或者修订来解决新的问题。这种对传统的依赖以及对变动的怀疑态度正是罗马人的思维特点。

编纂过程

狄奥多西一世皇帝于公元438年将帝国的法律汇编成《狄奥多西法典》(Codex theodosianus)。这部汇编只是把君士坦丁大帝(306年-337年)之后的历任皇帝所签署的宪令进行汇集。一个世纪后,查士丁尼大帝对大部分罗马法进行了重新整理汇总,编纂成一部有四部分构成的《民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又译作“国法大全”)。该法典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

第一部分为《法典》(Codex),收集了自哈德良皇帝(117年-138年)以后的各代皇帝敕令。第二部分为《学说汇纂》(Digesta或Pandectae),收集了罗马帝政时代被赋予“解答权”的法律学者们的学说。这一部分共有50卷,费时3年,于533年完成。皇帝也同时命令编辑了一本法学入门教材《法学阶梯》(Iustiniani Institutiones),这部教材非常经典,以至于到今天仍然作为法学学生的使用书籍。该书有四卷构成,旨在对学习罗马法的学生提供一个概览。与普通教科书不同,该书的内容被赋予了法律的效力。这部教材也是《民法大全》的第三部分。查士丁尼死后,法学家们整理其在位期间颁布的宪令,定为一编,名为《新律》(Novellae Constitutiones Justiniani)。《新律》共收有百余条,以希腊文和拉丁文两种文本行世,流传至今的有152条。1583年,法国法学家丹尼斯·高第弗洛依首次使用《民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来指称包括《新律》在内的查士丁尼编纂的全部法典。

在整个编纂工程完成之后,任何对于《民法大全》的评论或者其他立法都被禁止。

罗马法的发展被分成三个历史时期:罗马王国,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第一个时期即法律诉讼(legis actiones)时期包括王国及共和国的初期。公元前3世纪罗马法进入程式诉讼(formulas)时期。从元首制罗马帝国早期开始,罗马法进入了最后一个阶段,就是法律认知(cognition)时期。

罗马法的接受和影响

罗马法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罗马法是资本主义前的商品生产的完善的法,但是它也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律关系”它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第一个世界性法律”。

随着罗马帝国的灭亡,罗马法失去了国家法律效力。然而,作为人类重要文化遗产之一,仍然以其强大的魅力,影响着世界法制史发展的进程。现代西方两大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均在不同程度上继续借鉴和吸收罗马法的精华。

罗马法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以及人法、物法、诉讼法的体系一直成为大陆法系各国民事立法的依据。人法理论导源于古希腊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学说,然而罗马法学家却在先驱者提供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基础上创立了“自然人”和“法律人格”的理论,这一理论,奠定了“民事权利主体”和“法人”学说的基础。后世民法关于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界定,在罗马法里早已得到了详尽的论证。

罗马法里的“对物的诉讼”(actiones in rem)和“对人的诉讼”(actiones in personam),实际上指的是“对物权”和“对人权”,它是物权和债权划分的理论依据。

罗马法关于所有权是所有人“对物的最完全的支配权”的定义以及关于占有、使用、受益、处分各种权能的理论,直接被归纳到拿破仑法典的第544条中;其他像关于所有权的取得包括先占、添附、加工、埋藏物、孳息、时效、交付、遗赠、分割裁判、公卖等原始取得和传来取得方式,关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极为详细的具体制度,关于物的分类和物权保护等学说,也不同程度地渗透到后世各国私法之中。

在债权法方面,1805年德国法学家胡果(g•hugo,1764-1844)依据罗马法已经阐明的权利主体所从事的旨在设定、保护、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各种“适法行为”(negozio giuridico)的必备条件和原则概括出法律行为的概念(它首先被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所采用),成为现代民法学最为流行、最被普遍遵循的概念;关于契约、准契约包括“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监护”、“海损”等的学说,关于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学说,关于违约的法律责任和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等,备受当代各国民法学界的推崇,陆续被各国民法所采用。

在当代的商法、海商法以及其他民、商法具体制度里,到处都可找到罗马法的痕迹。

当然,罗马法的某些领域例如刑法,比之民商法对后世的法律的影响就比较小。

自中世纪开始,罗马法对欧洲各国的影响从未间断过,它在东罗马帝国境内完全适用,7-9世纪之间,它是拜占庭帝国的重要法律渊源,并影响到斯拉夫国家和俄罗斯人的法律。仅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公元5世纪),罗马法才被那里的日尔曼人所燃起的战火硝烟所淹没。然而,与此同时,各“蛮族国家”在推行日尔曼法和天主教教会法的同时,却又按照属人主义原则对原西罗马帝国的居民适用罗马法。

尽管这时适用的罗马法并非优士丁尼的法律汇编,而是经过选择适用当时社会需要的规范,但为应付急需,一些日尔曼王国不得不对流散于民间的罗马法进行编纂和整理,其中以西哥特王国阿拉利克二世(alaric ⅱ 400-507)组织编纂的《阿拉利克罗马法辑要》最享盛名,影响也最大。同时,有不少“蛮族法典”(日尔曼法习惯汇编)确认日尔曼法与罗马法的共存关系和罗马法的法律效力。例如,东哥特国王狄奥多理的“告示”规定,对罗马人适用罗马法。公元643年编定的《伦巴德法典》明确规定对罗马人之间发生的争执,适用罗马法。

从地区来看,公元6世纪意大利东哥特王国的法律一直处于罗马法的控制之下。尽管后来伦巴德人很快入侵意大利并长期定居下来,但这个国家的南部沿海城市直到11世纪中期仍受罗马帝国法律的支配。在法国南部,《阿拉利克罗马法辑要》经久不衰,该地区并因此得名为罗马法区。由此可见,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法以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继续存在于欧洲各地。

从12世纪开始,西欧各国先后出现了一股研究罗马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refmation)。通过这次复兴,罗马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各国结合自己的实际接受罗马法,罗马法成为西欧的“普通法”。其根本原因在于中世纪后期的法律状况,不能适应发展起来的商品货币经济关系。在旧有城市逐渐恢复、新的城市纷纷建立的情况下,人们开始从注重不动产而转移到对动产的重视,许多新的关系不断出现,而占主导地位的地方习惯法和法律的分散性,显然不能满足这种需要。当时虽然有了商法,但商法只调整商人之间以及商人与非商人之间因商业活动所发生的关系,商业法院仅设在城市,并不受理商人以外当事人的案件。再者,14世纪以前,西欧除英国以外尚处于封建割据状态,各国君主一般只能在自己管辖领地内行使权力,自然也缺乏依靠王室法令和王室法院的判决来满足日益增长的新的经济需要的前提 。于是,人们很自然地会被罗马法所吸引,因为正如恩格斯所说“在罗马法中,凡是中世纪后期的市民阶级还不自觉的追求的东西,都已经有了现成的了。”

罗马法的复兴是从意大利开始的。1135年在亚马菲城(amalfi)发现了优士丁尼《学说汇纂》的原稿,引起了意大利法学家研究罗马法的兴趣。其实这种说法并不确切,德国法学家萨维尼在其《中世纪罗马史》中证明:中世纪早期欧洲各国教会藏书库中均保存有优士丁尼法律汇编的抄本,并被教会法学者经常引用。在7-11世纪,意大利城市的世俗和教会文法学校里也都未间断对罗马法的研究。普罗旺斯(provence)、帕维亚(pavia)、拉文那(ravenna)尤其是波伦亚(bologna)的法律学校,都在讲习罗马法。

波伦亚大学被称为现代大学之母,于1158年由德国皇帝授予特许状成立。13世纪,欧洲各国的学生到这里来研习罗马法的达万人。学者们采用注释方法研究罗马法(因而得名为“注释法学派”)其创始人是伊尔纳留斯(irnerius),他因对研究罗马法作出了重大贡献而被誉为“法律之光”(lamp of the law)。伊尔纳留斯的得意门生有柏加努斯(bulganus)、马丁努斯(martinus)。柏加努斯专攻严格注释法条,马丁努斯则力图发现衡平的解释方法。此外着名法学家亚祖(azo),亚库修斯(acurius)是标准注释法学派集大成者,他们对罗马法的复兴都作出了重大贡献。

为了使罗马法同中世纪欧洲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到14世纪,“评论法学派”应运而生。它肇始于法国,根据时代的需要将罗马法的原则和制度适用于改造法国落后的习惯法,因而使罗马法的研究有了新的突破。

到16世纪,新的法学派大多属于人文主义者(humanist)。研究罗马法的方法也转向从探讨罗马法的历史发展和沿革,发现罗马法的真义,因而成为近代历史法学派的先声。与此同时,优士丁尼法因与《教会法大全》相对应被确切的称为《民法大全(cpus iuris civilis)》。这一名称不是原来就有的,自1583年在热那亚出版了苟托弗雷多(gotofredo)的全集之后,这个称谓开始被人们通用。从那时起,罗马法已经成为欧洲大多数国家的普通法,补充着各国法律和习惯的不足。正如基克(a•gierke)所指出:“活的意大利法……已经越过了阿尔卑斯山”。

如所共治,罗马法的接受并不是同步进行的,也不是立即的,而是延续了几个世纪,并且根据各国的历史与现状而各异。瑞士和斯堪的那维亚国家受罗马法的影响最小。

除意大利以外,罗马法对荷兰的影响比较大些。15世纪,罗马法被荷兰所接受。到17世纪,荷兰的统治者巧妙的将罗马法和本国的习惯法结合起来,因而有“罗马荷兰法”之称。荷兰的法院普遍适用优士丁尼法,以补充当地法律的不足。然而经过一段法国占领之后,1836年荷兰才制定自己的民法典,从而有了罗马荷兰法的典型形式。在此之前,法国占领者在荷兰推行拿破仑法典。

法国也是接受罗马法最早的国家之一。12世纪开始,有大批学者到波伦亚大学学习。大约在此后200年间,法国法学基本受意大利注释法学派支配。法国效法意大利成立了许多大学,例如图卢兹大学、巴黎大学、奥尔良大学等。各大学均设法律系,罗马法作为一门主课受到教师和学生的重视。16世纪人文主义法学派在法国崛起之后,法国对罗马法的研究超过了意大利,取得了全欧领导地位。

人文主义法学派的研究活动,推动法国南、北两大法律区域在接受罗马法的道路上取得了不同的发展程度。罗马法对南部成文法区的影响继续扩大,而对北部习惯法区,罗马法原则也渗透到王室法院、地方法院的司法判决之中。当然,与南部地区不同,北部地区只是承认罗马法的理论权威,接受其原则和精神,而不直接承认其效力。

尽管法国境内存在着大量的地方习惯法,此外还盛行着教会法,法律的纷繁和分散程度使人经常想起伏尔泰的一句名言:一个越过法国的旅行者就像经常更换他人的马匹一样,经常更换他能适用的法律。然而,15世纪以后,人们大抵习惯于这样一种法律生活:遗嘱由教会法管辖,契约由罗马法管辖。法国大革命后情况继续发生变化:拿破仑民法典完全接受了优士丁尼法学阶梯关于人和物划分的体系,不加掩饰地因袭优士丁尼《民法大全》地原则和制度。这部法典不仅在法兰西帝国内部适用,而且成为其他许多欧洲国家制定法典的基础。恩格斯称他使“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这部法典经过一些修改,直到今天仍然成为法兰西共和国现行民法典。

西班牙的拉伐尔、巴塞罗那由于和意大利、法国接壤,都属于罗马法的管辖范围。拉伐尔所适用的罗马法是附有意大利注释法学派注释的罗马法。巴塞罗那的法学家公认优士丁尼法有补充法律的效力,称本地法为“国内法”(municipal law),称罗马法为“普通法”(common law)。巴塞罗那实施的名叫“优沙提西”(usatici)的地方习惯法,其中一部分直接引用《学说汇纂》的原文,不少章节取材于罗马法其他文献资料。西班牙曾派许多学者到意大利研究罗马法,意大利的法学家也不断到西班牙讲授罗马法。

西班牙卡士提利亚王国的斐迪南三世以及其继承人都延聘罗马法学家进入国王参事府和王室法院任职。尔后,罗马法学家为王室编纂成《国王法典》,并且吸收优士丁尼法的原则和精神,制定了一系列王室法令、诏书和议会法规。阿方索十世于1265年颁布了一部《七编法典》(code of seven parts),包含了罗马法的大部分内容,作为普通法实施。1348年,《七编法典》作为大学指定教材。该书后来北纳入中、南美洲国家、墨西哥和美国路易斯安那的部分法律之中。

中世纪的德意志如同法国一样,长期处于割据状态,皇帝由七个选侯轮流担任。然而德意志民族始终认为自己是罗马帝国的延续,从10世纪起就称自己的国家为“神圣罗马帝国”,15世纪又改称“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因此,罗马法对德国的影响也自然不逊色。德国历届皇帝都宣布罗马法的效力遍及全国。在现实生活中,从帝国法院至地方普通法院都适用罗马法。凡受过罗马法训练的法官和律师,均依罗马法工作。16世纪还形成了一种制度:法院对疑难案件的判决,事先要征询大学法科师生的意见。与此相联系,法学家和职业法官们巧妙地将罗马法同德国习惯法、地方法乃至教会法融合为一体,从而制定出一系列成文法典。

巴伐利亚在法典编纂中走在前列,之后是普鲁士,但最引人注目地是德国统一后于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它以优士丁尼《学说汇纂》为蓝本,其体系结构虽然不像拿破仑法典那样明显的效法《法学阶梯》,但于罗马法一脉相承至少一样事实。正如萨莱利斯(saleilles)当时所说:“要想撇开罗马法去制定一部法典,就可能会产生一部没有德国法的德国法典”。

英格兰由于没有经历过罗马法复兴运动的洗礼,走着一条不同于西欧大陆法律独特发展的道路。但即使如此,它也无例外地接受了罗马法的影响。英王爱尔弗利特大帝(alfned the great 871-901)和爱德华(edward the confess 1043-1066)都以重视立法着称,爱尔弗利特曾于855年游历罗马,能阅读和书写拉丁文,从罗马法里学到很多知识。爱德华早年因逃避丹麦人入侵,大部分时间流亡法国,长期生活在诺曼底僧侣中间。他们的立法无不出自天主教僧侣的手笔,尔僧侣们都熟悉罗马法,自然会将罗马法输入英国法律之中。爱德华回国时带了许多熟悉罗马法的诺曼底僧侣,委派他们担任法官和其他要职。

当西欧进入罗马法复兴时期,1149年,意大利学者、落发马学家威卡留斯(vacarius)应坎特伯雷大主教提奥伯立特(theobald)的邀请到牛津讲授罗马法,罗马法在英国正式开始传播。威卡留斯并且出版了一部关于优士丁尼法典和学说汇纂的着作。这个时期英国发表的一些法律着作,都程度不同地吸收了罗马法原理,这一点可以从格兰威尔约于1188年出版的《法律论》、布拉克顿约于1259年发表的《英国法律与习惯》中反映出来。这两部着作对英国法律的发展具有深刻持久的影响。据考证,布拉克顿曾向威卡留斯学过罗马法,他在上述着作的序言里也说明了这一点。该着作的前三卷分别以人法、物法、诉讼法为体系,从而说明是以优士丁尼法学阶梯为借鉴的。这部着作的其他部分,大多取材于意大利注释法学派亚祖的《法律大全》和《法典研究》。

14世纪中叶,英国还吸收了罗马外事裁判官以所谓“公平”、“正义”的判决弥补“市民法”缺陷的经验创设了“衡平法院”,从而产生了英国的“衡平法”。衡平法的主要内容之一——信托(trust),吸收了罗马法的用益权和信托遗嘱的经验。其他如商法、海商法、遗赠、合伙、诈骗、抵押以及未成年人和心神丧失者的法律行为能力等,也大多渊源于罗马法。

罗马法对英国法的影响尚可通过地役权取得时效来验证。通过时效取得地役权是罗马法的古老制度,最先见于《十二表法》,其基本原则是:地役权(例如通行权)的基础是在一段必要时间内,连续地、世界地使用而获得权利。发展到优士丁尼时期,法律规定:当一个地役权被非暴力地、公开地、稳定地(nes vi,nec clam,nec precario)享受10年或20年(视供役地所有人是否在当地而有所区别),一项有效的、合法的地役权就被确认了。

在确定“实际使用获得权利”这个词语的含义时,英国法院采用了罗马法的“非暴力地、公开地、稳定地”(nes vi,nec clam,nec precario)术语。在1879年司塔吉斯诉布雷奇曼(sturges v. bridgman)一案中,法官西赛吉(thesiger)勋爵说:“时效制度的基础包含着供役地所有者的同意或默许。对不明确的同意的推断,即这种同意的行为或实际使用,必须被证明为下面特征之一种或那种,用罗马法的术语来说,即“非暴力地、公开地、稳定地”。

⑦ 除: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外,英国还有的12个属地是

国名: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国旗:呈横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2∶1。为“米”字旗,由深蓝底色和红、白色“米”字组成。旗中带白边的红色正十字代表英格兰守护神圣乔治,白色交叉十字代表苏格兰守护神圣安德鲁,红色交叉十字代表爱尔兰守护神圣帕特里克。此旗产生于1801年,是由原英格兰的白地红色正十旗、苏格兰的蓝地白色交叉十字旗和爱尔兰的白地红色交叉十字旗重叠而成。

国徽:即英王徽。中心图案为一枚盾徽,盾面上左上角和右下角为红地上三只金狮,象征英格兰;右上角为金地上半站立的红狮,象征苏格兰;左下角为蓝地上金黄色竖琴,象征爱尔兰。盾徽两侧各由一只头戴王冠、代表英格兰的狮子和一只代表苏格兰的独角兽支扶着。盾徽周围用法文写着一句格言,意为“恶有恶报”;下端悬挂着嘉德勋章,饰带上写着“天有上帝,我有权利”。盾徽上端为镶有珠宝的金银色头盔、帝国王冠和头戴王冠的狮子。

国歌:《上帝保佑女王》 "god save the queen"(如在位的是男性君主,国歌改为"god save the king")

国花:玫瑰花

国鸟:红胸鸽

国石:钻石

科学节:1831年开始,一年举办一次

科学周:1994年开始,在每年的3月举办

国家政要:女王伊丽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1952年2月6日即位,1953年6月2日加冕;上院议长兼大法官欧文勋爵(Lord Irvine of Lairg),1997年5月任上院议长;下院议长迈克尔·马丁(Michael Martin);首相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 ,1997年5月任职,2001年6月连任。

自然地理:24.41万平方公里(包括内陆水域),英格兰地区13. 04万平方公里,苏格兰7. 88万平方公里,威尔士2. 08万平方公里,北爱尔兰1. 41万平方公里。位于欧洲西部的岛国。由大不列颠岛(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爱尔兰岛东北部和周围一些小岛组成。隔北海、多佛尔海峡、英吉利海峡与欧洲大陆相望。它的陆界与爱尔兰共和国接壤。海岸线总长11450公里。全境分为四部分:英格兰东南部平原、中西部山区、苏格兰山区、北爱尔兰高原和山区。主要河流有塞文河(354公里)和泰晤士河(346公里)。北爱尔兰的讷湖(396平方公里)面积居全国之首。属海洋性温带阔叶林气候,终年温和湿润。通常最高气温不超过32℃,最低气温不低于-10℃,平均气温1月4~7℃,7月13~17℃。多雨雾,秋冬尤甚。年平均降水量约1000毫米。北部和西部山区的年降水量超过1600毫米,中部和东部则少于800毫米。每年三月至六月最为干燥,九月至来年一月最为湿润。

人口:5883万(2000年7月),其中英格兰人4930万,苏格兰人510万,威尔士人290万,北爱尔兰人170万。官方和通用语均为英语。威尔士北部还使用威尔士语,苏格兰西北高地及北爱尔兰通用盖尔语。居民多信奉基督教新教,主要分英格兰教会(也称英国国教圣公会,其成员约占英成人的60%)和苏格兰教会(也称长老会,有成年教徒66万)。另有天主教会和印度教、犹太教及伊斯兰教等较大的宗教社团。

首都:伦敦(london);人口:728.5万(1999年)。最热月份为7月,一般气温在13℃-22℃;最冷月份为1月,一般气温在2℃-6℃。

行政区划:分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部分。英格兰划分为43个郡,苏格兰下设29个区和3个特别管辖区,北爱尔兰下设26个区,威尔士下设22个区。苏格兰、威尔士议会及其行政机构全面负责地方事务,外交、国防、总体经济和货币政策、就业政策以及社会保障等仍由中央政府控制。伦敦称“大伦敦”(Greater London),下设独立的32个城区(London boroughs) 和1个“金融城”(City of London)。各区议会负责各区主要事务,但与大伦敦市长及议会协同处理涉及整个伦敦的事务。此外,英国还有12个属地。
伦 敦 塔 桥

简史:公元前地中海伊比利亚人,比克人,凯尔特人,先后来到不列颠。1-5世纪英格兰东南部为罗马帝国统治。罗马人撤走后,欧洲北部的盎格鲁人、萨克逊人、朱特人相继入侵并定居。7世纪开始形成封建制度,许多小国并成七个王国,争雄达200年之久,称“盎格鲁—撒克逊时代”。829年威塞克斯国王爱格伯特统一了英格兰。8世纪末遭丹麦人侵袭,1016年至1042年为丹麦海盗帝国的一部分。其后经英王短期统治,1066年诺曼底公爵渡海征服英格兰。1215年约翰王被迫签署大宪章,王权遭抑制。1338年至1453 年英法进行“百年战争”,英国先胜后败。1588年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树立海上霸权。1640年爆发资产阶级革命。1649年5月19日宣布为共和国。1660年王朝复辟,1668年发生“光荣革命”,确定了君主立宪制。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1801年又与爱尔兰合并。18世纪后半叶至19世纪上半叶,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工业革命的国家。19世纪是大英帝国的全盛时期,1914年占有的殖民地比本土大111倍,是第一殖民大国,自称“日不落帝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开始衰败。英国于1920年设立北爱兰郡,并于1921年至1922年允许爱尔兰南部脱离其统治,成立独立国家。1931年颁布威斯敏斯特法案,被迫承认其自治领在内政、外交上独立自主,大英帝国殖民体系从此动摇。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经济实力大为削弱,政治地位下降。随着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的相继独立,到60年代,英帝国殖民体系瓦解。1973年1月加入欧共体。
伦 敦 大 本 钟

政治:英国的宪法不同于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它是由成文法、习惯法、惯例组成。主要有大宪章(1215年)、人身保护法(1679年)、权利法案(1689年)、议会法(1911、1949年)以及历次修改的选举法、市自治法、郡议会法等。苏格兰另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组成。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过,除10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下院也叫平民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

政党:(1)工党(Labour Party):执政党。1900年成立,原名劳工代表委员会,1906年改用现名。该党曾于1945-1951年,1964-1970年,1974-1979年上台执政。1997年大选获胜,2001年6月大选后蝉联执政。工党近年来更多倾向于中产阶级的利益,与工会关系有所疏远。布莱尔当选工党领袖后,政治上提出“新工党、新英国”的口号,取消党章中有关公有制的第四条款,经济上主张减少政府干预,严格控制公共开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增长,建立现代福利制度。对外主张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对欧洲一体化持积极态度,主张加入欧元,主张同美国保持特殊关系。现有党员近40万名,是英国第一大党。(2)保守党(Conservative Party): 主要反对党。前身为1679年成立的托利党,1833年改称现名。该党从1979至1997年4次连续执政,成为20世纪在英国占主导地位的政党。在1997年5月和2001年6月两次大选中惨败于工党。保守党的支持者一般来自企业界和富裕阶层,主张自由市场经济。通过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和减少公共开支等措施来压低通货膨胀。主张限制工会权利,加强“法律”和“秩序”。 近年来,提出实行“富有同情心的保守主义”,关注教育、医疗、贫困等社会问题。强调维护英国主权,反对“联邦欧洲”,反对加入欧元,主张建立“大西洋共同体”以加强英美特殊关系。强调北约仍是英国安全与防务的基石。现有党员30多万名。(3)自由民主党(The Liberal Democrat Party):1988年3月由原自由党和社会民主党内支持同自由党合并的多数派组成。主张继续维持与工党的合作关系,推动工党在地方选举及下院选举中实行比例代表制,在公共服务、社会公正、环境保护等问题上采取比工党更“进步”的政策。现有党员约10万名,是英国第三大党。此外,英国其他政党还有:苏格兰民族党 (Scottish National Party)、威尔士民族党 (Plaid Cymru) 以及北爱尔兰一些政党如:北爱尔兰统一党(Ulster Unionist Party)、民主统一党 (Democratic Unionist Party) 、社会民主工党 (Social Democratic and Labour Party)、新芬党 (Sinn Fein) 等。
大 英 博 物 馆 的 圆 形 阅 览 室

司法:有三种不同的法律体系:英格兰和威尔士实行普通法系,苏格兰实行民法法系,北爱尔兰实行与英格兰相似的法律制度。司法机构分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两个系统。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民事庭、上院。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地方法院、刑事法院、上诉法院刑事庭、上院。英国最高司法机关为上院,它是民、刑案件的最终上诉机关。1986年成立皇家检察院,隶属于国家政府机关,负责受理所有的由英格兰和威尔士警察机关提交的刑事诉讼案。总检察长和副总检察长是英政府的主要法律顾问并在某些国内和国际案件中代表王室。

经济: 英国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国内生产总值在西方国家中居前列。英国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仍占领导地位;服务业和能源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大,其中商业、金融业和保险业发展较快。
伦敦东部码头区新建的金融中心

2000年,英经济规模居世界第四,并连续第二年成为世界最大的海外投资国。私有企业是英国经济的主体,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以上。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二,而制造业仅占五分之一。能源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也是世界主要生产石油和天然气的国家。主要能源有煤、石油、天然气、核能和水力等。1999年,原油及天然液化气日产量达290万桶(约38. 41万吨),位居世界第九。至1999年底,原油总产量创历史纪录,达23 .31亿吨,天然气总产量为149000亿立方米。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满足本国2600万电、气用户的国家。1999年底,总电量达7 . 01亿千瓦,其中核电站供应1. 30亿千瓦。英国采煤业完全私有化。森林覆盖面积270万公顷,占英本土面积约10%:其中英格兰约8%,苏格兰约17%,威尔士约14%,北爱约6%。主要工业有:采矿、冶金、化工、机械、电子、电子仪器、汽车、航空、食品、饮料、烟草、轻纺、造纸、印刷、出版、建筑等。英国重视对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英开发核能有几十年的历史,目前供发电的核电站有14座。制造业约占国内生产总值20%,从业人员逾400万,占总就业人口14. 4%。服务业包括金融保险业、零售业、旅游业和商业服务(提供法律及咨询服务等),近年来发展迅速。旅游业是英最重要的经济部门之一。1999年,旅游业产值达640亿英镑;从旅游收入上计算,英国是世界第五大旅游国,收入占世界旅游收入的4. 5%。主要旅游点有伦敦、爱丁堡、加的夫、布赖顿、格林威治、斯特拉福、牛津、剑桥等。英国是世界第五大贸易国,贸易额占世界贸易的5. 6%。进口产品主要有:食品、燃料、原材料、服装、鞋业、电子机械设备、汽车等;出口产品主要有:石油及相关产品、化工产品(主要是医药)、食品、烟草、饮料(威士忌等)、机械设备等。

行 进 在 摩 尔 大 街 上 的 英 国 皇 家 炮 兵 团

军事: 建军时间约在17世纪中期。女王为英军名义上的最高统帅。最高军事决策机构是“国防与海外政策委员会”,首相任主席,成员有国防大臣、外交大臣、内政大臣、财政大臣等;必要时国防参谋长和三军参谋和列席会议。国防部为国防执行机构,既是政府行政部门,又是军事最高司令部。英国是北约集团的创始国和主要成员国,拥有独立的核力量,国家战略的核心是:积极参与世界事务,维护英国的国际地位;依靠和借助北约集体防务力量来保卫欧洲和英国本土的安全,并扩大英在欧洲的影响;积极加强与英联邦国家的联系,保护其广泛的海外利益。1997年5月工党政府上台后,调整国防政策;继续依靠北约集体防务力量作为英国安全的基础;保持强大的常规部队;保持核威慑力量;突出强调质量建军和联合快速反应部队的建设,重点提高英军处理各种危机、应付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努力维护英在欧洲及海外传统势力范围的战略利益。实行志愿兵役制,服役期3、6、9、12、15年不等,一般最长为22年。

教育: 实行5-16岁义务教育制度。1998/1999财政年度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9%。公立学校学生免交学费。私立学校师资条件与教学设备都较好,但收费高,学生多为富家子弟。着名的高等学校有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爱丁堡大学。

路 透 社 的 采 编 人 员 在 工 作

新闻出版:英国报纸的人均销量比任何发达国家的都多。全国共有约1350种报纸,7000种周刊和杂志:《每日快报》、《每日邮报》、《每日镜报》、《每日星报》、《太阳报》、《金融时报》、《每日电讯报》、《卫报》、《独立报》、《泰晤士报》、《世界新闻》、《星期日快报》、《星期日镜报》、《星期日邮报》、《人民报》、《星期日电讯报》、《观察家报》和《星期日泰晤士报》。通讯社主要有3家:(1)路透社:1850年成立,集体合营,世界重要通讯社之一,总部设在伦敦。(2)新闻联合社:1868年创办,由PA新闻、PA体育、PA检索和PA数据设计4家公司联合经营,专门为英国和加拿大的企业提供公关和投资信息。(3)AFX新闻有限公司:由法新社与金融时报联合经营,向欧洲的金融及企业界提供信息和服务,在欧洲12个国家、美国及日本设立分支机构,总部在伦敦。英国广播公司(无线电广播网)(BBCNetwork Radio)于1922年创办。该公司有5个对内广播电台,1个对外广播电台,用43种语言向全世界各国播放节目。英国广播公司(电视台) ( BBCTelevision)于1936年开始播放电视,有两个台:BBC1主要播放新闻、宗教、体育、歌剧及少儿和娱乐节目,BBC2主要播放音乐、艺术、喜剧、教育及一些特别节目。另有5个数码频道供交费用户使用。广播电台局(the Radio Authority)负责批准及管理所有独立电台的服务,监督节目及广告质量。独立电视委员会(Independent Television Commission)负责批准和规管商业电视台服务,拥有ITV(第三频道)、第四频道和第五频道。ITV节目始播于1955年,24小时全天服务,面向全国,三分之一时间播放新闻,其它时间播放体育、喜剧、游戏和电影等。主要靠广告赞助。第五频道始播于1997年3月。随着因特网的迅猛发展,各主要报刊、电视均有网络版,其中BBC在线是被访问最多的网站。

伯明翰市维多利亚女王广场上的市政厅大楼

外交:英国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世界五个核大国之一,是欧盟、北约、英联邦、西欧联盟等120个国际组织的重要成员国。主张同美国加强关系,重视发展与其他大国的关系,努力改善同中、俄、日等大国的关系。努力维系同英联邦国家的联系,保持和扩大在发展中国家的影响。积极参与全球事务,保持强大的国防力量、强调自由贸易。加强在环境保护、人权、发展等问题上的国际合作。将人权问题作为其外交政策的核心。

与中国关系:1950年1月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1954年6月17日中英达成互派代办的协议。1972年3月13日两国签订了升格为大使级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作为英国第一位在职首相访华。1984年12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再次访华,与中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⑧ 英国的五个爵位竟那五个

英国的贵族男爵,头戴六颗珍珠的帽子。
子爵以上应该戴冕。
子爵所戴的珠冕,珍珠的数目并不限制。伯爵所戴之冕,珍珠应缀在
冕顶,中间饰莓叶,毒叶应在珍珠之下。侯爵所戴之冕,珍珠应与毒叶并列。普通公爵戴花形冕,无珠饰。皇族公爵戴十字冠,饰以百合花。威尔士亲王所戴之冠与国王同,唯中间应留一缝。
公爵是“最高最有权威的亲王”。侯爵与伯爵是“最尊贵最有权威的老爷”。子爵是“尊贵的有权威的老爷”。男爵是“真正的老爷”。
对公爵应称“殿下”。对其他爵士应称“阁下”。
爵士的人身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贵族院与法院(concilium et curia)悉由爵士组成,掌理立法与司法事宜。
“最可敬的①”比“可
①原文是英文most honourable,系对侯爵或巴斯爵士的尊称。
敬的①”地位高。
①原文是英文right honourable,系对伯爵以下的贵族的尊称。
对爵士称老爷,是“正统的老爷”。对没有爵位的贵族称老爷,只是尊称;只有爵士才是老爷。
对国王与法院,爵士不须起誓,只说“凭我的人格”就够了。
众议员自人民中选出,众议员被传到贵族院时,应脱帽,态度谦恭,爵士不应脱帽。
众议院如有议案交贵族院,应由众议员四十人送去,交议案时应深深三鞠躬。
贵族院如有议案交众议院,可派书记一人送交。
两院意见不同时,同在彩色大厅协商,贵族院议员们坐着,不脱帽,众议院议员应脱帽侍立。
根据爱德华六世颁布的法律规定,爵爷有无故杀人的特权,爵爷只要不预谋杀人,即不问罪。
男爵与主教的地位相同。
要做一个英国贵族男爵,必须从国王那儿得到一块采地,per baroni am integram,也就是说,完整的男爵采地。
完整的男爵采地包括十三又四分之一块贵族领地,每一块贵族领地值二十镑,折合四百马克。
男爵采地的中心,caput baronie,是一个像英国本身一样的世袭宫堡;也就是说,没有儿子才能传给女儿,在这种情况下,传给大女儿,coeter is filiabus aliunde satisfactis①。
①拉丁文:尽可能照顾到其他女儿。(于苏斯注,在墙边。)——原注
男爵称爵爷,撒克逊话叫作“拉福尔”,纯粹的拉丁话叫作dominus
①,拉丁土话叫作“拉尔都斯”。
①拉丁文:主人。
子爵和男爵的儿子是帝国第一流的绅士。
爵士的长于有优先获得嘉德骑士勋爵的权利,幼子不得享受。
子爵的长子的地位,在男爵和准男爵之间。
爵士的女儿称“夫人”,其它的姑娘称“小姐”。
所有的审判官都比爵士的地位低。执达吏穿羔皮披肩;审判官穿“千张子”de minuto vario,也就是说是用各种白色的小皮拼起来的,但不能用银鼠皮。
只有爵士和国王能用银鼠皮。
对爵士不得签发supplicavit①。
①拉丁文:拘捕状。
不得拘束爵士的人身自由。除非犯了蹲伦敦塔的案子。
被国王召见的爵士有权在御园里杀一两只鹿。
爵士可以在自己的城堡设立爵士法庭。
爵士不得只穿大氅,带两个跟班上街。必须有大群家丁卫护。
贵族院议员列队乘车赴议会;众议院议员不得乘用。有几个爵士可以乘四轮轿车入西敏寺。轿车和大马车饰着纹章和冠饰。这种式样的车子只有有爵位的人可以使用,表示他们的尊贵。
只有爵士可以对爵士罚款,罚款水远不得超过五先令,只有对公爵可以罚十先令。
爵士家里可以收留六个外国人,普通的英国人只能收留四个。
爵士可以有八桶酒不纳税,普通英国人只有四桶。
只有爵士可以不受出逃的州长的传唤。
爵士不纳民兵税。
爵士如果高兴,可以招募一支军队献给国王;亚索尔公爵、汉密登公爵和诺诚勃兰公爵殿下都献过军队。
爵士只受爵士的管辖。
要是陪审官里面连一个骑士也没有的话,爵士可以对民事案件要求停审。
爵士可以指定自己的牧师。
男爵指定三个牧师,子爵四个,伯爵和侯爵五个,公爵六个。
爵士即使犯了叛逆罪,也不能被送上拷问台。
爵士手上不能打烙印。
爵士是一个学者,尽管他不识字。因为在法律上他算是识字的。
只要国王不在场,公爵在任何地方可以用华盖。子爵可以在自己家里用。男爵可以使用一种象征性的华盖,只在喝酒的时候可以放在酒杯底下。
男爵夫人有权在子爵夫人面前用一个男子来给她曳裙据。
八十六位爵士或爵士的长子主持着每天在王宫里举行的八十六桌宴席,每桌有五百人参加,费用由王宫周围的地区负担。
平民打了爵士,就要割掉一只手。
爵士差不多就是国王。
国王差不多就是上帝。
大地是爵士的领土。
怪不得英国人称上帝为“我的爵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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