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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政府是指什么

发布时间:2022-04-17 11:11:52

1. 你对英国的政府知道多少

英国的政府
英国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代议民主制国家主,其代议民主制度起源于1000多年以前。其它一些国家也有如此悠久的政治历史,但这些历史往往经受突然的暴力性剧变。尽管英国历史上也曾有过政治不稳定时期,但相对于法国、美国或中国而言,英国的建国历史是一个逐渐演变而不是革命性剧变的过程。这样长久持续的历史在英国现今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中仍然有所体现。(政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有关政权、政府制度及政策制定的理论和价值观等。
君主政体
最古老的政府制度是君主政体(由国王统治)。这可以追溯到从公元5世纪开始统治英国直到1066年被诺曼人征服的撒克逊人。埃格伯特国王于公元829年将英格兰统一在自己的统治之下,而现在的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是他的直系后代。
君王的权利主要来自古老的信条“君权神授”。它认为君主的权威性是来自上帝的,而不是来自他的臣民们。虽然有时不同的家庭之间有王位之争,都坚持说自己是王位的合法继承人,但由于有这种神圣的权利,很少有人质疑过君主制是否应该存在。1000多年来,英国一直是由世袭国王和女王统治。但有一次短暂的例外。在17世纪,英格兰共和派“圆颅党人”(之所以称“圆颅党人”是因为这些人公然藐视流行时尚,而把头发剪得非常短)和保皇派之间有一次内战。圆颅党人由奥列佛·克伦威尔,他想废除君主制,而保皇派卢继续维持它。1642年,圆颅党人成功地罢黜了国王查理一世,统治了整整11年之后,王朝复辟了。
虽然在理论上,君主有上帝撑腰,但实际上,甚至是在中古时代,人们就认为君主不能无限先例权力,而是应该乐于接受杰出人物的建议。
一群封建地主和都会反对约翰国王(1199-1216)的一些政策。这种反对势力如此强大以致于国王最终同意给予他们一个自由宪章和一些政治权利,这个自由宪章现在仍然用的是中古时代的拉丁文名称“Magna Carta”(“大宪章”)。大宪章对于国王进行一些限制,使他不能滥用皇家的权利,这仍然被看作是英国市民有权反对王室的一次典型表现。
议会
英文中的“国会”(parliament)这个词来源于动词“parley”, 意思是讨论或谈话。该术语在1236年被第一次正式使用,用来描述封建贵族和来自各个郡、市的代表们的聚会。当时,国王需要筹集资金时偶尔召集这些人来开会。传统上,中世纪的国王应该用自己的财富满足他们皇室自己的开支。如果需要额外的资源――比如,国王想要发支战争,这是国王们经常要做的事――他就会极力劝服“大议会”给他一些额外的钱。大议会是一群地位显赫的,富有的,一年被国王召集起来聚会几次的贵族们。到13世纪,国王们发现若仅从这一小群人中要钱已不能相抵,因此他们把大议会的范围拓宽了,把各郡、市、镇的代表们包括进来,使他们为他的工程贡献钱财。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大议会后来逐渐包括那些享有世袭贵族头衔的家族、大封建领主(上议院)和公众的代表们(下议院)。这两个院直到现在仍然存在,统称“国会”。下议院很快就赢得了政治上的优势。他们很乐意帮助国王征税和通过法律。但作为回报,他们想要对国王的所作所为有更大的发言权。作为对这种发言权的认可,亨利四世在1407年颁布,所有发放的补助金都要先经过下议院的考虑和批准之后,再提交上议院考虑,这作为一个惯例延续至今。到15世纪,下议院还获得了制定法律的权利。这是一种以前只有国王和他的顾问们才享有的特权。
17世纪把圆颅推上政权高峰的内战起源于国王与议会的权利之争。詹姆斯一世和他的继任者查理一世都坚持“君权神授”理论。他们认为代表人民大众的国会的存在并不是因为有真正的政治权利,而是因为国王允许他们存在。正是为了重申议会的权利,才发生了内战。保皇派军队被打败了,国王查理一世于1649年被处死。但是到1660年,王朝复辟了,查理一世的儿子当上了国王,称查理二世。
其下一任国王詹姆二世很明显几乎没有从前几十年中吸取教训。他也企图不经议会的准许而执政。主要的政治家和教会的权威们要詹姆斯的女婿威廉·奥伦治来取代他。作为回报,威廉向这些代表们许诺他将宣布凡是没经过议会同意的统治是不合法的。这本来可能会导致另一场战争的爆发,但詹姆斯二世逃跑了,威廉接任了。1689年,议会通过了“权利法案”,保证了国王将永远不能忽视议会的存在。
首相和内阁的产生
为使王室和议会保持良好关系,国王或女王常定期与议会一些主要议员碰面,这些人后来逐渐被称为“内阁”。虽然内阁大臣是由君主任命的,但他们必须在下议院得到足够的支持,以使他们能够国会通过法律和投票决定税收制度。
1714年,执政女王去世,但她没有子嗣继承王位,因此,英国不得不从德国“进口”了一位英国的皇家成员来统治英国。这位新的国王乔治一世英语讲得很差,而且怎么也对政治不感兴趣。因此,他把主持内阁成员会议的工作留给了他的一位大臣。很快,这位大臣就被称为“首相”。
虽然对政治不感兴趣的国王或女王仍然非常有影响力,但同时,议会慢慢地变得强大起来,尤其是当它变得更加有组织性的时候,其势力越来越大了。1832年,当通过大众选举来挑选下议院代表的选举制度取代了君主任命制时,现代政治体制诞生了。国会议员们组成各种团体,向选民们宣扬他们的政策和观点以取得支持,这些团体最终逐渐演变成政党。在下议院中赢得最多支持者的政党组建政府,按惯例,该政党的领导就成为首相。
如今的英国政府
从上述简史中,我们可以看出如今的英国政府深受其悠久历史的影响。英国既是一个代议民主制国家,又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虽说国家的官方首脑是女王,但她的权利大部分只是传统意义上的和象征性的。国家级和地方级的政府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根据英国的宪法原则统治国家。
由于过去大英帝国的历史,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曾被英国统治过,人们发现在许多殖民地国家存在着类似的政体。按照英国的代议民主制的原则来统治的国家还有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和印度。除了印度,所有这些国家都承认英国的女王是他们的国家元首。在这样的君主立宪制中存在一位王室的代表“总督”,以行使君主的职责。
宪法
如今的英国的统治方法是以宪法的条款为基础的。以色列和英国是仅有的两个没有书面的成文的宪法的国家,而大多数国家都有这样的宪法。没有一个特定的书面文件来列明关于如何治理一个国家的基本条款,英国政体的基础是成文法、普通法(判例法)和习惯法。成文法是指由国会通过的法律;普通法是指英国法庭历来通过判决而形成的法令;普通法是指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但却对政体的运行非常重要的一些传统的规则和习惯。它的其它
议会
议会有许多不同的职能。首要的是,通过法律。另一个重要的作用是通过投票决定税收制度,为政府工作的开展提供资金。其它作用还有:详细审查政府的政策、行政管理工作和费用支出情况,并且就当前主要问题展开辩论。
由于议会能独立修改宪法的条款,因此在英国政体中具有最高地位。例如,英国决定要加入欧盟,就需要对宪法做一些修改,因为加欧盟就意味着承认欧盟的法律在某些情况下比英国的法律更加重要。
对于议会的权利,没有法律上的限制。议会可以制定或修改法律,修改或推翻已成定规的习惯法,甚至可以不用征得选民同意而推迟选举日期。然而,它并不宣称这种至高无上的权利,而是把普通法铭记在心,根据先例行事。
严格来说,如今的国会由女王代表的王室,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任何提议的法规都必须经过这三个机构的一致同意才能得以通过。
然而,如今大多数人日常所说的议会指的是上议院和下议院,而把王室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这是因为尽管必须经女王同意方能通过一项法律,但是女王总是理所当然同意的。皇室的最后一次拒不同意是在1707年。
王室
如今君王的作用主要是象征英国的传统和国家统一。显然,首相及执政党任何时候都只会代表选举他们的那部分人。然而,女王没有任何政治倾向,属于每一个人。按照宪法的规定,女王的其它职责是:她是法律意义上的行政首脑,立法机构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司法机构的首脑,军队最高统帅,以及英国国教的最高领袖。
在1988年的一次民意测验中,大多数不列颠人认为女王最重要的工作是在国内外代表英国,她的第二重要的工作是为良好公民和家庭生活制定标准。虽然女王确实是过着可作为典范的生活,她的孩子们却因为行为表现不好面而遭到非议。她的继任者,也就是她的儿子,查尔斯王子与他的戴安娜离婚了。报刊上许多报导都说他们俩都有婚外情。她的二儿子安德鲁也与妻子莎拉·弗格森(通常被人称为“弗吉”)离婚了。尤其是安德鲁与弗吉,因为乘坐喷气飞机飞来飞去的阔老般的生活方式以及对钱的挥霍无度而遭到大众的批评。
尽管女王本人很富有,但王室的许多资金开支来源于纳税人,大概是对王室代表人民利益尽责的一种承认。近几年来,这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安德鲁与弗吉分手以后,1992年报纸登载了这样一幅照片:袒胸露乳的弗吉和她的“财政顾问”懒洋洋地躺在游泳池边上。这激起了民愤,因为他们纳税的钱竟然是用来资助这样堕落的行为。不久之后,查尔斯与戴安娜也宣布分手。关于他们各自婚外情的指挥也开始出现在报刊上。对女王子女行为的指责引起人们对君主制的广泛批评。1992年11月温莎堡遭火灾破坏,更使这场争论达到了高潮。政府立即拿出5千万英镑的税款作为其修缮费用。选民们非常愤怒:英国正处在经济衰退期,一些基本的设施如医院、学校已经因为公共资金短缺而被迫精简机构。女王那么富有而且不用纳税,却不必担负一丁点温莎堡的维修费用,选民们认为这太不公平了。纳税人一直在支付白金汉宫、温莎堡、另外三个宫殿、一首皇家渡船、一辆皇家火车和一架皇家飞机的经营费用。由于人们的争议,女王主动提出自己开始纳税而且减少公共资金对自己家庭的资助。为了筹集修缮费用,她还开始在夏季将白金汉宫向游客开放。她乐意接受大众要求的行为再次使她得到了人民的爱戴。不过,她的孩子们仍然不受欢迎。
女王的一人不为人知,但又对英国非常重要的职责是:做首相们的密友。每周二,首相在白金汉宫与女王进行私人会面。40年在位期间,女王曾先后与9位首相坚持每周交谈,这些首相声称,女王长期积累的经验和她政治上的中立态度,使她能为日常国家管理事务提出有价值的意见。
有趣的是,据说女王与工党的首相们比与保守党的首相们相处得好。
上议院
女王下面是上议院,由神职议员和世俗议员组成。前者是指英国国教的大主教和知名主教,后者是指其他非主教或大主教的贵族议员。上院议员通常被称为贵族,不是选举产生的,除了代表他们自己,不代表任何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在上院中有席位,是因为他们从祖先那时继承了这一席位(爵位只能父子相传)或者因为他们在首相的提议下由国王任命为贵族。(这是1958年开始实行的)。这些人后来被称为终身贵族。
因为贵族们是任命产生的,或是由于生在贵族家庭而拥有这样的权利,所以他们在国会中只代表个人讲话和投票,而不是代表国家的更大的利益――不过,当然也有关心公益的贵族们,不只是代表他们个人的利益而是尽力为国家服务。不象那些下议院的议员们,上院的贵族们不拿薪水,而且许多人根本也不出席议会。1993年,有1213名上议院贵族,其中名为世袭贵族,391人为终身贵族,20名为法律贵族(选来协助上议院行使司法职责的一个特殊群体),剩下的都是神职议员。其中,平均只有375人定期出席国会的会议。
现在,人们认为上议院的组成成分既表现出性别歧视,又体现出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因为大多数贵族爵位是父子相传的。英国很有可能在接下来的10年中将会努力改造上议院以使其成为更有效、更现代化的机构。
最后还有一个下议院,上前大约有650名国会议员组成,他们是由选民们选出来在议会中代表他们的利益的。国会议员代表某一特定地区的选民,被称为选区或是席位。席位的数量随着人口的变动而稍有变化,国会议员的任期就是议会的任期,即两届大选之间的那段时间。在新的大选中,又有新一轮的国会议员被选举出来。然而,国会议员可以被再次选中,且次数不限。因此受欢迎的国会议员们一生的职业就是做国会议员。不象上议院的贵族们,国会议员们一年可得薪俸约31000英镑。这相当于一个中产阶级的专业人士,如医生、会计平均一年的收入。因此,人们认为国会议员应该能够与他们所代表的“典型”的投票者志同道合。他们还可享受聘请秘书津贴和研究员所用津贴、旅行津贴等。
大多数国会议员都属于政党――工党、保守党和自由民主党是最大的政党。首相当然是在大选中赢得最多席位的领袖。现在,他或她的内阁通常由执政党中的大约20个国会要员组成,都是由首相挑选出来在内阁中担任政府大臣的人。内阁履行制定政策、协调政府各部门工作、以及对政府进行全面管理等职责。下议院是英国的政治生活的中心所在――就是在这里,当选的代表们制定政策,并进行讨论――因此,其职能将在关于英国政治的那一章详加叙述。

2. 英国政府是指什么,与内阁,议会有关系么

英国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组成。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过,除9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下院也叫平民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

简单的说:
1、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
2、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

3. 英国政府

英国实行的是议行合一的政治制度,有议会和政府

议会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
上议院-House of Lords-成员都是任命的
下议院-House of Commons-成员是有选举产生
议会下议院是在全国通过选举产生的
议会选举中的多数党成为执政党

政府是由执政党组织内阁,选出政府各部门的大臣,执政党的领袖则称为首相,内阁是由议会产生的,当然是对议会负责

4. 英国政府是内阁吗内阁全体成员集体对政府负责,他的政府是什么

英国政体是君主立宪制。英国女王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目前英国女王的权利是接受磋商权、警告权和奖励权。磋商权是指首相就某些事务征询女王意见,但决顶权仍掌握载内阁和首相手中。警告权是指女王对政府的某项行为认为不妥而发出警告,但这种情况极少发生。奖励权是指女王接受政府的建议,册封贵族和对有贡献的人受勋的权利。但是,君主在礼仪上、形式上仍是至高无上的,在国内、国际的国事活动中,享有荣誉和尊崇。

在制定英国政体的黑暗的奴隶时代,它是光荣的。在字内暴政肆虐的时候,尽量不脱离这种政体,那也是一种光荣的出路。现在这个政体是不完备的、不稳固的、不能产生它应有的效果的。专制政体有这样的好处,就是它们来得简单。可是英国的政体十分复杂,全国人民可能受苦多年而根本发现不出这是哪一方面的过错;有些人会这样说,有些人会那样说,每一个政治医生开的药方也各不相同。要克服地区的或由来已久的偏见是困难的,可是如果耐心考察一下英国政体的组成部分,就会看出它们是羼杂着一些新的共和政体因素的两种古代暴政的肮脏残余。
第一,由国王所体现的君主政体暴政的残余。
第二,由上议院所体现的贵族政治暴政的残余。
第三,由下议院所体现的新的共和政体的成分;而英国的自由使是以下议院的效能为基础的。
前两种是世袭的,与人民无关;因此,从法治上讲,它们对于国家的自由是毫无贡献的。
说英国的政体是三种势力合一,互相牵制;这句话不是毫无意义,便是不折不扣的自相矛盾。
所谓下议院是对国王的一种牵制,这话包含两层意思。
第一,如果没有人监督,对国王是不能信任的;或者换句话说,渴望保持专制政权的欲念是君主政体的固有的弊病。
第二,为此而被任命的下议院议员不是比国王贤明,便是更值得信任。
可是,这同样的政体先是授权下议院,使它可以用不同意国家预算的办法来牵制国王,以后却又授权国王,使他有权否决下议院的其他议案,借此来牵制下议院。
这个体制首先因国玉的身份使他昧于世事,然而国王的职务却要求他洞悉一切;因此这两种不同的方面,由于它们出乎常理地相互敌对和破坏,证明那整个的人物是荒唐的和无用的。
有些作家曾经这样地解释英国的政体:他们说国王是一方面,人民是另一方面;上议院是代表国王的议院,下议院是代表人民的议院;可是这种解释把议会的一切特征割裂开来,不能自圆其说。这种解释包含一个问题,那就是说,既然国王所凭借的权力是人民不敢信任的,并且常常不得不加以牵制,那么这个国王怎么会产生的呢?这样一种权力决不会是贤明的人民所赋予的,任何需要牵制的权力也不会是从上帝那里得来的;然而宪法的条文却规定这样的权力要存在的。
在这个政体中哪一种权力最为重要,因为那种权力将起着支配作用:虽然其他的权力或其中的一部分,可以阻碍或所谓牵制它的运转的速度,但是只要它们无法使它停止,它们的努力总是白费的:第一个动力终将为所欲为。
国王是英国政体中这个压倒一切的部分,这一点是不必明说的,而他仅仅因为给人以地位和津贴,才获得他那全部的势力,这一点也是不言而喻的;因此,虽然我们曾经对专制君主政体关门下锁,但同时我们也曾让国王掌握了钥匙。
英国人支持他们自己的由国王、上议院和下议院统治的政府,这种偏见一半来自理智,一半来自民族自傲,甚或以后者的成分居多。在英国,个人无疑地要比在其他国家安全一些:但是国王的意志无论在英国或法国都同样是国家的法律,所不同的是,英国国王的意志不 是直接从他的口里表达出来,而是通过议会法令的可怕的形式交给人民的。
因此,撇开所有那些赞成形式和结构的民族自傲与偏见不谈,真理是:英国国王所以不象土耳其国王那样暴虐,这完全是由于人民的素质,而不是由于政府的体制。
对于英国政权形式的体制方面的错误作一番探讨,在目前是非常必要的;当我们还受到任何顽固的偏见的束缚的时候,我们也就不能对自己作出公平的论断。任何赞成一个腐朽政体的成见也将使我们不能识别一个好的政体。

5. 英国的议会制,法国的半总统制,政府指的是什么,求解答

这个的话政府的话很简单呀,呃,英国的话是君主立宪,法国的话是总统内阁制。

6. 英国政府的职能是什么谢谢!!!

1、总检察长办公室职能:担任政府的总法律顾问,在司法程序中代表政府,守护公共利益。2、苏格兰总检察长办公室职能:就苏格兰法律担任政府的总法律顾问,在苏格兰法庭的司法程序中代表政府,守护公共利益。3、商业、创新和技能部在整个政府中为企业界代言,打造对商业和消费者有利的经营环境,制定产业政策和技能培训政策,发展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发展科研基地,促进科技产业化,扩展学徒制,鼓励创新,维护有利于企业和技能的监管环境,与地方发展署合作促进各地方的经济增长,与欧盟合作制定影响欧盟共同市场开放度和英国公司竞争力的欧盟监管制度和政策,促进英国出口和对英投资。下设执行机构:l公司注册署:负责有限公司的注册和解散,根据有关法律审核并存储有关公司信息,使公众能获得有关公司信息。l破产署:管理并调查破产事宜,在没有私人破产管理人的情况下担任破产管理人,处理公司纠纷中关于认定董事不称职的请求,授权并管理破产相关从业人员,在雇主不愿或不能向被解雇职工支付法定补偿金,就破产相关事宜向商业部长和其他政府部门提供建议。l国家度量衡署:负责维护英国的度量衡体系。l英国知识产权署:负责专利、工业设计、商标、版权。4、内阁办公室职能:协助首相确定并实现政府的工作目标,协助内阁确保跨部门政策措施的协调、质量和实现,加强公务员队伍以确保公务员队伍得到有效组织并具有必要的技能、价值观和领导能力以实现政府工作目标。5、儿童、学校和家庭事务部职能:使儿童和青年人健康快乐成长,保证他们的安全和健康,给予他们高质量的教育,帮助他们走正确的道路。6、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部职能:建立更多更好的家园,减少无家可归者,改善地方公共服务,重建经济衰败地区以创造更多工作机会,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应对反社会行为和极端主义。在英格兰负责制定有关地方政府、住房、城区重建、规划、防火和营救方面的政策,在英格兰和威尔士负责制定监管体系、防火安全和其他房屋问题。7、文化、传媒和体育部职能:通过文体活动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支持旅游、创意和休闲产业。支持伦敦奥运会相关事宜。8、国防部职能:保卫英国及其海外属地、英国人民和利益,作为加强国际和平和安全的力量。9、能源和气候变化部职能:负责制定实施英国能源政策并代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10、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职能:在国内和国际两方面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发展对环境有正效应的农业和食品产业,指导经济和社会防御环境灾害,建立强有力的农村社区,确保可持续的安全健康的食物来源。11、外交和联邦事务部职能:在海外支持英国公民,帮助维护英国的安全,资助有关项目,与其他国家和利益相关者确立良好的关系,提供文件和法律服务,表彰杰出人士。12、政府平等事务部职能:在整个政府内促进平等,增进所有人的机会,保护妇女权益,资助平等和人权委员会和全国妇女委员会,支持全国平等小组的工作。负责性别平等和性取向方面的政策,负责将残疾、年龄、种族、宗教信仰纳入整体平等框架。13、卫生部职能:促进英国人民的健康和康乐。14、内政部职能:保护公众免遭恐怖、犯罪和反社会行为侵害,提供有效的警察服务,保卫边境安全和管理移民和访问者,保护个人身份安全。15、国际发展事务部职能:负责促进各国的可持续发展并减少贫困。16、司法部职能:改进司法系统,使司法易于公众获得,增进对司法的信任,保卫并革新宪法,负责选举事宜,支持公民人权、信息和民主权利,减少累犯保护公众。17、议会下院领袖办公室职能:负责在议会下院安排政府有关事宜,规划并监督政府的立法计划。18、北爱尔兰事务部职能:维护并支持根据《星期五和平协议》和《圣安德鲁协议》达成的权力下放安排,确保按北爱尔兰议会要求下放司法和警察权力,在北爱尔兰议会2007年5月8日复会后只保留了有限的权力。19、苏格兰事务部职能:在英国政府中代表苏格兰的利益,保障权力下放安排的实施。20、交通部职能:营造和维护可靠和高效的交通网络,改进交通对环境的影响,加强交通安全,增加包括社会弱势群体在内的大众获得有关工作、服务等的机会。21、财政部职能:制定并执行英国政府的财政经济政策,确保健康的公共财政,确保可持续的高水平经济增长,确保所有人分享经济发展和福利。22、威尔士事务部职能:在英国政府中代表威尔士的利益,保障权力下放安排的实施。23、就业和养老金事务部职能:向就业人士、雇主、养老金领取者、家庭、儿童和残疾人提供养老金、残疾人和职业支援、就业方面的服务,帮助人们实现经济独立并帮助减少儿童贫困。(驻英国使馆经商处马宇驰)

7. 英国的政府由哪几部分组成,国王,议会和首相吗

不完全是。议会和政府不是一回事。英国政府包括首相及其内阁(各部部长)组成。

8. 英国的内阁议会政府三者是什么关系

议会制是议会内阁制或责任内阁制的简称。议会是由大选产生的,内阁则由议会产生,并必须对议会负责。获得议会中多数议员支持的个人、派别、政党或政党联合就取得了组阁权。一旦失去多数的支持,则或更换内阁或解散议会举行新的大选。内阁首脑(总理或首相)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阁员由政府首脑从议员中挑选产生,并经国家元首任命。如果议会对整个内阁的执政能力失去信任,或议会拒绝通过内阁的重要议案,或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投票时,内阁或要辞职,或要解散下院,举行大选。如果大选后原执政党仍占多数,并对内阁表示信任,内阁就可以继续执政,否则内阁必须辞职。各部部长如果被议会判定对其部门管理不善,亦须引咎辞职。 议会制是最早出现的现代自由民主的制度形式,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议会制民主政体的国家。因英国的议会设在威斯特敏斯特寺,故议会制民主政体又被称作威斯特敏斯特模式。英国的议会制政府是内阁负责的政府,立法与行政结合在一起,英国内阁是下议院多数党的代表,多数党的党魁自然出任首相。采用英国议会制模式的国家,有希腊、日本、西班牙、葡萄牙、德国、奥地利、意大利、荷兰、卢森堡、爱尔兰、加拿大、澳大利亚、北欧诸国等。

9. 英国是一个什么类型的政府

英国全称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看似两个国家的联合.
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讲, 英国并非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但现任政府最近在苏格兰及威尔士成立了地方分权机构,如设在爱丁堡的苏格兰议会及设在卡地夫的威尔士议会。英国还试图成立北爱地方分权政府,但是由于各政党之间存在纷争,以至于被暂时搁置下来。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立法、司法制度与苏格兰、北爱尔兰大不相同。同样,苏格兰的法律与英格兰的法律也有不少的差异。虽然北爱尔兰有不少议会法令,但大部分都遵从英格兰的惯例。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拥有全国统一的最高法院(上议院),目前英国许多立法适用于英国全境。

10. 英国政府职能机关有哪些什么是联邦政府

英国枢密院
Privy Council of Britain
英王的私人顾问机关,也是代表王权的最高行政机关。它是由国王的佃户总管、宫廷官员和国王选定的其他人组成的王国法院演变而来的。中世纪时,成为协助国王处理立法、司法和行政事务的中央政府机构。1688年“光荣革命”后,英国逐步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枢密院遂失去实际权力。18世纪初,原枢密院外交委员会发展为内阁。从此,枢密院名义上仍是英国最高政府机构,实际上大部分权力由内阁行使。其任务主要是主持王室典礼和内阁宣誓就职仪式,处理某些上诉案件,以枢密院令的形式宣布议会的召开、休会和解散,对外宣战或媾和以及发布内阁制定的部分政府命令等。枢密院成员包括全体入阁大臣、大主教 2人、全权大使、下院议长、大法官以及国内的和英联邦的着名人士等等,总计约 300多人。他们均由首相提名,英王任命,任期终身。院全体会议只在英王加冕或结婚、内阁就职时召开,法定人数为 3人。院内设有科学和工业研究委员会、农业研究委员会、医药研究委员会等各种委员会,担负重要的研究责任。其中司法委员会最为重要,它负责审理教会法院、捕获法院以及英联邦某些成员国和殖民地司法机关的上诉案件。

上院
贵族院又称上院。它的议员不是选举产生的,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法律贵族、家权贵族、终身贵族、苏格兰贵族、爱尔兰贵族组成。由于女王可以临时增封爵位,而议员死亡无需增补,所以贵族院议员人数不定。1986年贵族院共有1196名议员,其中有64名女议员,有349名终身贵族,其余全部是世袭贵族。 贵族多数是保守党人,而且老人占多数,贵族院平均年龄为63岁,80岁以上的有95人。这些贵族不拿薪金,但上一天班可拿一定的车马费。所以恩格斯讽刺地称贵族院为"退休政界人物的养老院"。(马恩全集第1卷,第682页)

贵族院议长不是选举产生,他由贵族院中大法官兼任。上院开会时他担任主席,议长权力不大,院内一切程序都要按院会决定。
贵族院开会时间与平民院相同。开会法定人数仅3人,通过法案的人数为30人,经常出席会议的人只有100多人。只有当议案的内容涉及到议员切实利益时参加的人才多些。
贵族院的职权逐渐被削弱。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后,英国议会都是以贵族院为主体,甚至到了19世纪,首相的人选仍在贵族院中物色。由于贵族院主要代表着保守的资产阶级、贵族和教会的利益,一贯坚持故步自封政策,不能适应迅速发展的资本主义的要求,经常拒绝通过政府的一些重要法案。1909-- 1911年因累进税法案引起了平民院和贵族院的冲突,1909年贵族院否决了政府提出的财政法案,致使政府陷入困境,经过斗争,1911年在首相阿斯魁士(Herbef Asguifh)的领导下议会通过了国会法,其中规定:1平民院通过的财政法案送交贵族院后,在一个月内不能通过,该法案就可直接送交国王公布实行; 2对某一法案是否属财政立法如有争议,则由平民院议长裁定;3平民院通过的其他法案,虽被贵族院否决,但经平民院在二年内连续三个会议中连续通过,则该法案不经贵族院审议,呈请国王公布为法律。这样贵族院对财政法案已无权加以阻挠,对法案也只有二年的延搁否决权。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工党执政,在推行福利和社会改革政策时,又经常遭到贵族院用二年延搁否决权加以阻挠,于是1949年4月议会通过"议会法",其中规定:"公共法案若经平民院连续二个会议通过,虽经贵族院的否决,也可成为法律",所以贵族院的延搁否决权从以前两年减为一年,贵族院权力进一步被削弱了。
贵族院的另一职权,是行使英国的最高的司法权,它是英国本土各级法院的最高上诉法院,有权审理除苏格兰刑事案件以外的所以民、刑事案件。 1870年自由党执政时,以贵族院不是司法人才为理由,打算取消掉上院的司法权,后来双方进行妥协,保留了贵族院的司法权,而以加封法律贵族的方法来弥补缺乏法律知识的缺陷。
贵族院的权力虽一再被削弱,但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仍然不能忽视,因为:
第一,贵族院还保留财政法的讨论权。由于贵族院有不少人担任过国家的重要职务,富有经验,他们对财政法案的意见仍然产生重大影响。
第二,贵族院还保留对法案的一年延搁否决权,这对平民院的法案仍起阻碍作用,特别是对带有时间性的议案拖延一年,就可使它实质性失效。
第三,贵族院掌握最高司法权。
第四,对下院通过的法案经贵族院审查后可以纠正法案中存在的缺点和流弊,使法案更加完备,更有利于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
对于贵族院的存废问题,自19世纪以来一直成为英国政治生活中争论的问题,争论的中心是废除还是改造?保守党始终主张改造,不是废除。工党对这一问题先后主张不一致。1958年保守党执政后制定了终身贵族法,其中规定首相可以把公共事务、文艺、科学、企业家、军人、工会官僚等各阶层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提请英王封为终身贵族,取得男爵的封号,进入上院。资产阶级希望在保留贵族院的基础上,扩大贵族院的范围,增加贵族种类的办法,在贵族院身上挂上几笔民主的色彩以缓和群众的反对。
从资产阶级的角度看,如果把贵族院废除掉改为民选的上院,那么就会发生两院职权的分工问题,民选的上院是不会甘心屈居于下院的从属地位。同时还会产生内阁同时向两院负责的问题,这必将给内阁制的政治体制实施带领困难,因而继续保留贵族院会给政权稳定带来好处。
当然英国人民的保守的爱惜国家传统的性格也是上院得以存在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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