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工作准则
会计职业道德主要内容有八项,包括以下方面: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㈡ 会计职业道德八大准则是什么
会计职业道德主要内容有八项,包括以下方面: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2)英国会计职业道德守则如何制定扩展阅读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物质财富不断增加,各种社会诱惑也随之增加,而会计作为我国各职业岗位中有着关键性作用的职业,其工作人员在利益驱使或权力的胁迫下某些时候会进行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操作,如进行会计造假,伪造、篡改、隐匿会计资料,进行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造假,以权谋私,利用职位之便谋取私利,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造成该种现象原因大体分析如下:
(一)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素养有待加强
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高学历、高职业道德的会计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但我国会计行业从业人员整体职业道德素养水平却仍存在不足,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
①部分会计人员职业能力不强,在执行会计业务时墨守成规,不愿学习新的会计职业技能,对于新的会计思想、方法不愿接受,尤其是部分从事会计行业多年的老会计人员,不愿创新,不愿接纳新的事物,导致知识、技能的老化,不能很好促进企业会计的发展,使之真正推动企业的发展。
②部分会计人员不能很好的主动学习,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他们甚至对国家最新出台的一些会计法律法规都不能很好的了解掌握。
③一些会计人员在利益面前经不住诱惑,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坚持原则,做一些违法违规的事情,或存在上级领导因利益对会计人员进行施压,造成部分会计人员为了明哲保身,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为领导的私利服务。
(二)领导者原因
多数会计人员是在企业上级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一些领导者的意志往往会被强加给会计人员,如果某些上级领导的职业道德素养不高,就会导致一些会计人员放弃职业道德,为领导服务。
如部分上级领导在各种利益驱使下或为了追求过高目标额的实现等满足一己私利的行为而放弃职业道德,利用职位之便胁迫会计人员为其私利服务,而部分会计人员会在利益的诱惑或领导者以将其辞退等行为的胁迫下放弃职业道德,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会计信息造假等各种违规操作,致使会计信息失真,损害企业集体利益。
(三)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不够重视
经济发展,物质财富增加,各种利益诱惑随处可见,在如此物欲横流的社会背景下,增加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就显得更为重要,而目前我国关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培养却不足,整个社会的职业道德重视度并不高,职业道德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不断加强,但其本身的教育培养也不容忽视。
首先,学校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不足够重视,学校往往只注重对学生知识的培养,忽视了职业道德教育,而知识学习阶段价值观的培养,对以后进入职场有着重要的影响力。
其次,进入会计行业之后的职业道德教育多以公司培训为主,但公司培训也多为职业能力的培训,忽视了对职业道德的培训。对职业道德教育的不重视成为职业道德素养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监督机制不完善
虽然我国已制定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会计人员行为,但关于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处罚办法的法律规定却仍不健全,无法达到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人员实现严惩严办以警示的作用,导致部分会计人员无视法律的存在,铤而走险,谋取私利,法律对其监督存在一定的漏洞。
我国对会计行为的其他监督还包括审计监督、财税监督等,但这些监督部门往往各自为政,缺少有效的沟通协作,不能真正的发挥对会计人员的有效制约。会计监督体系的不完善使得会计管理存在一些漏洞,而有些会计人员钻了会计管理的漏洞,进行一些违法违规操作,丧失了职业道德。
㈢ 注册会计师应该遵守怎样的职业道德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对于执业注册会计师来讲,职业素质体现在两个方面职业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1.职业专业素质
现今社会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要求是越来越高。考取注册会计师仅仅是一个起步。根据眼前的市场需求,注册会计师有较好的职业发展,要拿到“三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注册审计师。
此外,工作中接触的服务对象很广,注册会计师除了拿国内的证书外,可以再考一个国际认证的证书。根据中国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有权签署企业财务和审计报告。而从个人晋升和谋取高薪的角度看,可以考国际的注会证书像英国注册会计师(ACC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GA)、美国注册会计师(AICPA)等涉外执业资格。
2.职业道德素质
国际职业会计师资格指南也明确将执业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守则作为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应达到的目标是职业精神的最高水准,职业表现的最高水平,服务于公共利益的最好形象。这实际上也是职业道德的要求。
具体来讲,职业道德的四项要求是良好的声誉、高尚的职业精神、优质的服务质量和严谨的保守秘密的工作原则。职业道德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客观的职业方法,严谨负责的胜任能力,应有的职业谨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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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国外管理会计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有哪些
美国管理会计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于1982年颁布的“管理会计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是目前世界上较为完整的关于管理会计师职业道德的规定。
①专业能力
⑴不断加强自身知识和技能,使专业能力保持在一定水平上;
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履行自己的职责;
⑶在对相关的和可靠的信息进行分析后,编制完整、清晰的报告与建议书。
②保密
⑴除法律规定外,未经批准,不得披露工作过程中所获取的机密信息;
⑵告知下属应重视工作中所获取信息的机密性,并且监督下属的行为以保证保守机密;
⑶禁止利用或变相利用在工作中所获取的机密信息为个人或通过第三方谋取不道德或非法利益。
③诚实正直
⑴避免事实上或表面上可能引起的利益冲突,并对任何潜在冲突的各方提出忠告;
⑵不得从事道德上有损于履行职责的活动;
⑶拒绝接受影响或行将影响他们作出正确行动的任何馈赠、好处或招待;
⑷不得积极地或消极地破坏企业合法的、符合道德的目标;
⑸找出妨碍业务活动的可靠判断或顺利完成工作的限制与约束条件,并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
⑹告知有利和不利的信息以及职业的判断及意见;
⑺不得从事或支持各种有损企业的活动。
④客观性
⑴公正而客观地交流信息;
⑵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帮助使用者对所公布的报告、评论和建议获得正确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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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会计师事务所制度中的职业道德怎么制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规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1988年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1992年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试行)》;1996年12月26日,经财政部批准,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2年6月25日,为解决注册会计师职业中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基本原则,二是具体要求。基本原则包括注册会计师履行社会责任,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履行对客户的责任以及对同行的责任等。具体要求包括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保密、收费与佣金、与执行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工作、接任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以及广告、业务招揽和宣传等。注册会计师为实现执业目标,必须遵守一系列前提或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包括独立、客观、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保密,职业行为,技术准则。一、独立、客观、公正 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中的三个重要的概念,也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一)独立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的灵魂,因为注册会计师要以自身的信誉向社会公众表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真实与公允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主要依赖财务报表判断投资风险,在投资机会中做出选择。如果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不能保持独立,存在经济利益、关联关系,或屈从外界压力,就很难取信于社会公众。那末,什么是独立性呢?较早给出权威解释的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47年发布的《审计暂行标准》(The Tentative Statement of Auditing Standards)中指出:“独立性的涵义相当于完全诚实、公正无私、无偏见、客观认识事实、不偏袒。” 传统观点认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包括两个方面——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职业行为守则中要求:“在公共业务领域中的会员(执业注册会计师),在提供审计和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与形式上的独立。”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道德守则也要求执行公共业务的职业会计师(执业注册会计师)保持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根据国内外有关文献,我们给出独立性的定义:“独立性,是指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实质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发表意见时其专业判断不受影响,公正执业,保持客观和专业怀疑;形式上的独立,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或鉴证小组避免出现这样重大的情形,使得拥有充分相关信息的理性第三方推断其公正性、客观性或专业怀疑受到损害。”(二)客观注册会计师应当力求公正,不因成见或偏见、利益冲突和他人影响而损害其客观性。注册会计师在许多领域提供专业服务,在不同情况下均应表现出其客观性。在在确定哪些情况和业务尤其需要遵循客观性的职业道德规范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 注册会计师可能被施加压力,这些压力可能损害其的客观性。
2. 在制定准则以识别实质上或形式上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客观性的关系时,应体现合理性。
3. 应避免那些导致偏见和受他人影响,从而损害客观性的关系。
4. 注册会计师有义务确保参与专业服务的人员遵守客观性原则。
5. 注册会计师既不得接受,也不得提供可被合理认为对其职业判断或对其业务交往对象产生重大不当影响的礼品和款待,尽量避免使自己专业声誉受损的情况。(三)公正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服务时,应当坦率、诚实,保证公正。公平不仅仅指诚实,还有公平交易和真实的含义。无论提供何种服务,担任何种职务,注册会计师都应维护其专业服务的公正性,并在判断中保持客观性。二、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关注 (一)专业胜任能力注册会计师应当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能够胜任承接的工作。“专业胜任能力”既要求注册会计师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又要求其经济、有效地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了广阔的发展机会。进入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人士,并不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可以用一只笔或一台计算机就能开始执业生涯,但必须具备相当的教育程度和一定的能力。为何要把专业胜任能力提高到道德层次?这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如果不能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就难以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事实上,如果缺乏足够的知识、技能和经验提供专业服务,就构成了一种欺诈。当然,注册会计师依法取得了执业证书,就表明在该领域具备了一定的知识,但能否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只有自己才清楚。这意味着,一个合格的注册会计师不仅要充分认识自己的能力,对自己充满信心,更重要的是,必须清醒认识到自己在专业胜任能力方面的不足,不承接自己不能胜任的业务。如果注册会计师不能认识到这一点,承接了难以胜任的业务,就可能给客户乃至社会公众带来危害。注册会计师作为专业人士,在许多方面都要履行相应的责任,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就是其中之一。(二)应有关注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服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专业胜任能力和 勤勉,并且随着业务、法规和技术的不断发展,应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在一定水平上,以确定客户能够享受到高水平的专业服务。应有的关注是指专业人士对其所提供服务承担的勤勉尽责的义务。具体到审计服务而言,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运用其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获取和客观评价审计证据。 三、保密 注册会计师能否与客户维持正常的关系,有赖于双方能否自愿而又充分进行沟通和交流,不掩盖任何重要的事实和情况。只有这样,注册会计师才能有效地完成工作。如果注册会计师受到客户的严重限制,不能充分了解情况,就无法发表审计意见。另外,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的沟通,必须建立在为客户保密的基础上。因此,注册会计师在签订业务约定书时,应当书面承诺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这里所说的客户信息,通常是指商业秘密。一旦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被利用,往往给客户造成损失。因此,许多国家规定,在公众领域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不能在没有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泄露任何客户的秘密信息。四、职业行为 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应符合本职业的良好声誉,不得有任何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这一义务要求注册会计师履行对社会公众、客户和同行的责任。(一)对社会公众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个显着标志是对对社会公众承担责任。社会公众利益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之服务的人士和机构组成的整体的共同利益。注册会计师作为一个肩负重大社会责任的行业,应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根本目标。(二)对客户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对社会公众履行责任的同时,也对对客户承担着特殊的责任,包括:1.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客户服务 。2. 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业务约定履行对客户的责任。3.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4. 除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形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形式为客户提供鉴证服务。(三)对同行的责任 对同行的责任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在处理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相互关系中所应遵循的道德标准,包括:1. 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配合同行工作。 2. 注册会计师不得诋毁同行,不得损害同行利益。3.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雇用正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4.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四)其他责任能否争取到业务、拥有较多的客户,关系到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因而在业务承接环节也最易发生败坏职业声誉的行为。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得有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包括:1. 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得有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2.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等方式招揽业务。3.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4.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向他人支付佣金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也不得向客户或通过客户获取服务费之外的任何利益。5.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不得允许他人以本所或本人的名义承办业务。五、技术准则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相关的技术准则提供专业服务。注册会计师有责任在执业时保持应有的关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在遵守公正性、客观性要求的范围内提供优质服务;在执行审计时,还应当遵守独立性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以下技术准则:(1)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企业会计准则;(3)与执业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
㈥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遵照本准则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烙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第七条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第三章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合理运用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不能胜任的业务。
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时,应当妥善规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或提出建议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不得以其职业身份对未审计或其他未鉴证事项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注会计师不得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做出保证。
第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的事项,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适当处理。
第四章对客户的责任
第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客户服务。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业务约定履行对客户的责任。
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十一条除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形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形式为客户提供鉴证服务。
第五章对同行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同行保持良好的上作关系,配合同行工作。
第二十三条注册会计师不得低毁同行,不得损害同行利益。
第二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雇用正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第二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第六章其他责任
第二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得有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等方式招揽业务。
第二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第二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向他人支付佣金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也不得向客户或通过客户获取服务费之外的任何利益。
第三十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不得允许他人以本所或本人的名义承办业务。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准则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㈦ 国外管理会计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有哪些
美国管理会计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于1982年颁布的“管理会计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是目前世界上较为完整的关于管理会计师职业道德的规定。
①专业能力
⑴不断加强自身知识和技能,使专业能力保持在一定水平上;
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履行自己的职责;
⑶在对相关的和可靠的信息进行分析后,编制完整、清晰的报告与建议书。
②保密
⑴除法律规定外,未经批准,不得披露工作过程中所获取的机密信息;
⑵告知下属应重视工作中所获取信息的机密性,并且监督下属的行为以保证保守机密;
⑶禁止利用或变相利用在工作中所获取的机密信息为个人或通过第三方谋取不道德或非法利益。
③诚实正直
⑴避免事实上或表面上可能引起的利益冲突,并对任何潜在冲突的各方提出忠告;
⑵不得从事道德上有损于履行职责的活动;
⑶拒绝接受影响或行将影响他们作出正确行动的任何馈赠、好处或招待;
⑷不得积极地或消极地破坏企业合法的、符合道德的目标;
⑸找出妨碍业务活动的可靠判断或顺利完成工作的限制与约束条件,并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
⑹告知有利和不利的信息以及职业的判断及意见;
⑺不得从事或支持各种有损企业的活动。
④客观性
⑴公正而客观地交流信息;
⑵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帮助使用者对所公布的报告、评论和建议获得正确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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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你如何看待国际会计职业道德准则的不断完善与发展
摘要 你好,亲,很高兴为你解答
㈨ 会计职业道德的道德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根据会计职业的特点提出的,要求会计人员在会计活动中应普遍遵循的职业道德要求,它贯穿于整个会计规范体系之中。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如下特点: 美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改革委员会于1990年曾发布一份题为“会计师教育的目标”的报告。该报告要求会计毕业生应具备基础知识、组织与商业知识、会计知识等内容。这可视为对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总体要求。
会计职业道德鉴于我国企业会计人员分工较为细致,很多会计人员只从事某一环节或少数几个环节的会计工作,因而,对他们的业务素质要求可相应降低一点。但是,对企业会计主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则要有一个高标准的要求。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条规定,“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一个具备了相应的业务知识、但不能胜任所担负工作的会计人员,他是很难完成所担负的任务的。因此,会计人员应该要具备相应的能力。会计人员的能力素质包括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与人际交流技能。首先,作为企业会计人员,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对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因此运用会计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是对每一个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
其次,会计人员还应具备良好的“情感智慧”,良好的人际交流技能,特别是会计主管人员,更应如此。只有这样,才有助于会计人员推行正确、合理的会计方法。 道德品质事关个人道德修养,因而,任何与个人修养有关的品质要求,会计人员都必须要具备。
从企业会计人员所处的特定地位来考虑,以下两条道德品质应特别强调:
(1)诚实.
(2)正直。
这两条品质将约束会计人员不隐瞒任何事实,以及不从事任何欺骗管理当局和股东的不道德行为。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人员职业品德方面的要求是: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和保守秘密。
㈩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由国务院制定的吗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可以由国务院财政部制定,也可以由地方制订。一个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包括会计职业道德的制定、评价和监督等环节。会计职业道德新规范的制定可以由国家统一制定,也可以由民间组织如协会、学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