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英国皇室贵族女性的称号
公主,女王,男爵/方爵/伯爵/公爵夫人,王妃,女伯爵/公爵/爵士,一等/二等/三等宫廷命妇[大都是身份高贵的已婚女性]
⑵ 英国为什么是女皇
因为前任国王去世后同级别的王位继承人中没有男性。前提是英国法律允许女性继承人继承王位。
伊丽莎白二世于1951年开始代表英王乔治六世出席各种正式场合。1952年2月6日国王逝世,她继承王位。1953年6月2日加冕。女王是英国世袭国家元首,除英国外,女王同时也是澳大利亚、新西亚、加拿大等国家的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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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史上的女王和女性继承王位问题
阅读欧洲历史,就如同品位一届精彩绝伦的欧洲足球锦标赛,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和层出不穷的英雄带给人无数激情和惊喜,在这其间,有一群女人曾经站在历史舞台的中心,给历史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她们是欧洲历史上的女王们。 这使人感到兴趣:她们是如何登上王位的? 在女性能否继承王位及如何继承王位的问题上,欧洲各国由于传统、观念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规定。这绝对不是小事,由于不同国家对女性继承王位的问题理解不同,因而常常引起了王位的纷争甚至导致了国家间的大型战争。在历史上,因为对女性继承王位的理解不同而导致的战争,典型的就有英法百年战争、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西班牙的卡洛斯战争等。
(一)女王概况
不知你是否知道,在今日的欧洲君主制国家的在位国王之中,有三个是女王: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荷兰女王贝亚特里克丝、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她们都不是本国历史上第一个女王。 在欧洲历史上,无论是古希腊、古罗马,还是中世纪的骑士时代,皇帝、国王这些名词从来都只是男人的专利,只有东罗马帝国出了几个影响不大的女皇帝。但从14世纪开始,在一个又一个的国家,一个又一个的女王(皇)断断续续地出现了,一直到当代,累计有三十来位。(我统计一下,英国6位,俄国4位,荷兰3位,卢森堡2位,西班牙3位,葡萄牙2位,瑞典2位,丹麦2位,奥地利1位,波兰1位,匈牙利1位,还有苏格兰、纳瓦拉、那不勒斯等现在已为人兼并的国家也出过女王(不过有些女帝王严格来说不能算是“继承”王位,而只能说是“夺取”王位,如俄国的叶卡捷琳娜等)。不知有无错漏,请各位大虾不吝指教。 三十来个,在欧洲庞大的帝王群体中只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她们不但将欧洲历史谱写得更加丰富多彩,而且也实实在在在史书上留下了足以流芳后世的业绩。总的说来,欧洲女王的表现还算不错。其中丹麦的玛格丽特一世(1387—1412年在位)、英国的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西班牙的伊莎贝尔一世(1474—1504年在位)、俄国的叶卡捷琳娜二世(1762—1796年在位)、奥地利的玛丽亚·特蕾西亚(1740—1780在位)分别被本国的史学界认为是本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帝王之一。其他女王基本上处于中上或中下的位置,而甚少有荒淫无道祸国殃民之辈,唯一一个被推翻的女王是西班牙的伊莎贝尔二世(1831—1868年在位),但使国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是她的祖父和父亲,她本人要负的责任其实也不多矣。 她们走上女王宝座的路径不外乎两种:从公主到女王和从王后到女王。身为王后,在国王丈夫死后,继承人尚年幼或没有合适的继承人,便自己走上权利舞台的中心,进而即位称尊的情况,在世界各国历史上司空见惯,在欧洲则以俄国的两个叶卡捷琳娜为典型代表。但更加有欧洲特色的是从公主到女王的情况,欧洲历史上的女王大多属于这一类。 在即位之后,基本上男性国王能承担的事务,她们也能承担,但亲自带兵打仗除外,不过,17世纪之后,国王亲自带兵打仗的情况已越来越少见,因此也不见得是严重的问题。女王结婚之后与丈夫之间权力如何分配也是一个问题。有不少女王,结婚后就将主要王权交给丈夫,甚至把王位也让出,如瑞典女王埃里奥诺拉,也有的女王结婚后能将丈夫和整个江山都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如奥地利女皇玛丽亚·特蕾西亚,更有甚者,有的女王选择了终身不婚,以保证自己的权力不旁落,如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和俄国女皇叶丽萨维塔。说来话长,本文主要讨论女性继承王位问题,这些就此略过。
(二)
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这首先涉及的问题是,女性对父母的财产和地位的继承权问题。古代法兰克蛮族国家的《萨利安法典》曾规定妇女没有继承权,但《圣经·民数计》中则说道:“一个人时候应该由女儿继承。”(意为无子嗣的时候)。欧洲各国历史上的情况不大相同,但大体上是女性有继承权,但要排在相应的男性后面(这与亚洲国家女性根本没有继承权,一出嫁就完全成了别人的还是不同的)。 欧洲各国情况的不同,表现在欧洲的中心地区和“边缘地区”的不同。欧洲中心传统色彩较浓厚的地区,如法国、德国等,女性继承王位一直是被禁止的,如法国国王腓力五世就曾组织学者会议,搬出《萨利安法典》,确认女性没有王位继承权,即使在国王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情况下,王位也只能由国王的其他男性亲属继承。但在“边缘地区”,如英国、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女性则在名义上有继承王位的可能性。在东欧,除了波兰和匈牙利在14世纪的一例特殊情况,在其他时代,女性都不得继承王位。而俄国的情况比较特殊,在18世纪这个“女皇世纪”,接连有四个女沙皇产生,但在其他世纪,女性继承皇位则通常是被禁止的。 但一个女王的出现,总是会带来一系列复杂和棘手问题,因此即使在那些女性名义上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国家,一个女王的产生仍然会面对种种阻力,这也是欧洲历史上女王只是很少数的缘故。但当一个国王只有女儿而没有儿子的情况出现时,他通常又会谋求将王位传给他的女儿而不是其他男性旁系亲属,这就使女性继承王位的问题成为一个“模糊问题”,不同的国家、家族、个人有不同的理解和打算,而欧洲各国王室之间都有错综复杂的婚姻血缘关系,对同一个王位,常常有多个国家的王室成员可以提出自己有继承权的依据,这就是欧洲历史上女性继承王位的问题为何会引起那么多的纷争甚至战争的原因了。 1328年,法国国王查理四世无嗣而亡。他的堂兄,瓦卢瓦公爵腓力继位为王,是为腓力六世。但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认为自己才是法国王位的继承人,原因是,他是查理四世的外甥,也即法国前国王、查理四世之父腓力四世的外孙,而除了他,腓力四世所有的儿孙都已死亡,至于腓力六世,充其量只是腓力四世的旁系后代而已。而腓力六世则认为,按法国的传统,女性是没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因此不买这个“腓力四世的外孙”的帐。因此爆发了英法两国之间的战争,这场战争被他们的后代一直延续下去,从1338年一直打到1453年,史称“英法百年战争”,英国国王一度在法国加冕为王,不过最后还是被赶出法国。英法两国在领土、经济利益等方面的矛盾,是这场战争的真正原因,而英法两国在女性继承王位问题上的理解不同,则是这场战争的导火线。 1713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地利大公查理六世正在为自己的后嗣问题深深担忧。他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玛丽亚·特蕾西亚,他想让他的女儿即位,不愿让他的皇位落到德意志邦联其他王公手里。因此,他颁布了历史上有名的“国本诏书”,规定若无男嗣,女儿也可即位。这一诏书遭到了德意志邦联各王公的强烈反对,他们的依据是,神圣罗马帝国历史上还没有过女皇的先例。而玛丽亚·特蕾西亚的支持者则反驳说,虽然历史上没有过女皇,但也没有规定过女人不得继承皇位。查理六世将“国本诏书”作为他一切外交政策的核心,为换取国际上对“国本诏书”的支持,他可以在其它方面作出牺牲。1740年,查理六世病逝,玛丽亚·特蕾西亚顺利即位,但与此同时巴伐利亚选侯阿伯特宣称自己才是帝国皇帝,并伙同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及法国军队入侵奥地利,这场战争历史上称为“奥地利皇位继承战争”(1740—1748年)。幸而奥地利取得英国的帮助,最后战争打成平手,普鲁士承认了玛丽亚·特蕾西亚的皇位,但从奥地利割走了西里西亚地区。 1833年,西班牙国王斐迪南七世病死,他只有两个女儿,遗嘱中由他的长女伊莎贝尔继承王位,是为女王伊莎贝尔二世。但斐迪南七世的弟弟卡洛斯认为女性没有继承权,自称自己才是王位合法的继承人,集结了一批持异议的政治、宗教派别,发起了“王室正统运动”的战争,史称“卡洛斯战争”,失败后流亡国外,他的后代还一直在谋求西班牙王位,以至于西班牙王族分化成两个世袭,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国外。类似的,叔叔和侄女争夺王位的战争,还有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和王叔米格尔的战争。 以上三个例子,分别是不同国家之间,同一国家内部不同王族世袭之间,以及同一王族内部由于对女性继承王位的理解不同而引发的战争的典型代表。当然,这些战争本身还有更深的政治社会背景,女性继承王位的问题,只是一个导火线。
(三)
新时代的继承王位问题 进入20世纪,欧洲君主制遭到了沉重打击,不再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的中心,但20世纪中叶,女性继承王位问题在欧洲一隅的丹麦,再一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丹麦国王斐特烈九世只有三个女儿,按照丹麦王位传男不传女的传统,他的弟弟克努特亲王被指定为王位继承人。但再战后丹麦女权运动高涨的背景下,很多人为斐特烈九世的长女玛格丽特不能继承王位感到愤愤不平。1950年,“丹麦妇女协会”首先挑起争论,她们利用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宣传,认为应该由玛格丽特继承王位。争论持续了两年,连篇累牍的社论、专题、特写、报道不一而足,闹得沸沸扬扬。最终,此事件被丹麦首相埃里克森利用,他将女性继承王位问题和他主张的将议会由两院制改为一院制的问题合在一起进行公民投票表决,以便提高投票率。结果,在1953年的公民投票中,多数人赞成修改王位继承法,确立女性的王位继承权,玛格丽特得以取代她的叔叔克努特亲王成为王储,并于1972年即位至今。有评论认为,此事件实际上反映了当代的欧洲人实际上更喜欢由一位女王来统治(不过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不久前在日本关于能否接受一位女天皇的民意测验中,90%的人明确表示无法接受)。 时至今日,欧洲君主制国家已经所剩无多,而且都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只是作为民族团结的象征而存在的“橡皮图章”,由一个男人还是女人来当国王已不再是那么重要。加上当代欧洲国家中女议员在国会中占有20%到30%的席位已不足为奇,甚至有达到40%的(如瑞典),至于女首相、女部长、女党魁等在欧洲国家中已司空见惯,死抱只有男性才能继承王位的观念已显得与时代格格不入,尽管王室的制度总是落后于社会制度的改革。当前,瑞典、挪威已立法规定男女王族成员具有完全同等的继承王位的权利;在英国、西班牙、丹麦、荷兰,女性王族成员虽然在王位继承顺序上要排在血缘关系相同的男性王族成员后面(如姐姐要排在弟弟后面),但也已经有无可非议的王位继承权;例外的是,在比利时和摩纳哥,仍然只有男性王族才拥有王位继承权。
⑶ 关于欧洲王室的称谓
1、女王的丈夫
第一种称呼是“jure uxoris king”。jure uxoris是拉丁语,意思是“因其妻而具有的权利”。这种“国王”是在妻子成为女王后得到加冕的,他们与女王共同统治这个国家,相当于是共治者。
他们正式被称为“某某几世”,可以以君主的身份被正式载入史册。但一旦妻子去世,他们就会丧失权力,王位将由女王的继承人继承。
第二种情况是“king consort”,相对应于“queen consort”。这种“国王”没有统治国家的权力,也不能称“某某几世”,因此不算真正的国家元首。
最着名的king consort是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他在1554年娶了英国女王玛丽一世后成为了英国的“king consort”,但是没有统治英国的权力。
2、国王的母亲
最常见的情况是“queen dowager”,直译过来就是“孀居的王后”。即使新国王是太后的儿子,太后的地位仍然低于王后。
太后还有一个称谓,叫“queen mother”。得到这种头衔的太后一定要具备两个条件:首先,她必须曾经做过王后;其次,新国王必须是她的儿子。
3、国王的孩子
纯粹的家庭私人之间,就是父亲、母亲,父母对子女直呼其名。如果有外人在场或正式场合,根据需要会称父母为“my king”(国王陛下)或者“my queen”(母后)。反过来王对子女会称xx王子(公主),子女有封爵则称名字+爵位名。
4、古罗马退位的皇帝
罗马历史上的两位太上皇,并且有称号: Diocletian - Aeternae Augusto (Eternal Emperor)和 Maximian - Semper Augusto (Always Emperor) 。
这个Aeternae与Semper是有一定区别的,都是“永恒皇帝”的意思,但是前者较有神秘感。 Maximian比较像中国的太上皇,因为他退位之后还在亲生儿子统治下。 -罗马历史上除了两位太上皇,没有其他主动退位的皇帝了。
5、近代退位的国王
英国Edward 8th(爱德华八世)。现在女王的伯伯。 他统治英国一年左右(1936年)。因为爱上了美国平民女孩(又是天主教女孩,更不适当)选择把皇位让给弟弟乔治了。
后来活到了1972年,包括16年在弟弟统治下,20年在侄女统治下。退位后根本没什么特殊太上皇称号,只被封一个“温莎公爵”。
荷兰Juliana女王,Beatrix女王。分别是现在荷兰国王的妈妈、外婆。 Juliana,1948-1980年统治。让位给女儿。 Beatrix,1980-2013年统治。让位给儿子Alexander。
两个女王退位以后,只保留了“Princess”(公主)称号。因为这是他们加冕之前的称号。可能还有民间的“Queen-Mother”(太后)之类的说法。
⑷ 英国皇室的称谓有哪些
1. 皇帝 :
2. 国王:
3. 大公:
4. 亲王:
5. 公爵;
6. 侯爵:
7. 伯爵,
8. 子爵,
⑸ 在英国王室里,为什么受到崇敬的总是女王
英国王室:英文常简称Er,是现存最古老的王室之一,每代君主的加冕仪式都严格奉行完全一样的传统,这使得英国王室的加冕典礼成为现存的、依然举行的最古老的仪式。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英国王室只作为凝聚国家力量的象征,并不具备实质性权力。
(5)英国皇室如何称女王扩展阅读: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英国王室作为凝聚国家力量的象征。
虽然英王的确拥有实质性权力例如解散议会、宣战、警告权等(与日本天皇没有实质性权力的区别)。但英国国王只是形式上的最高统治者和三军总司令,他的权力早已在1689年《权利法案》让与政府的实际领导人首相和议会(现时都是通过民选产生)。
首相可就重大事项与国王磋商,国王可以行使建议权、警告权,但决定权由议会和首相做出,不过最终也要在国王的同意权下认可生效。
⑹ 求英国王室各等级称号
女王陛下
爱丁堡公爵殿下(菲利普亲王)(王夫)
王储(威尔士亲王)和康沃尔公爵夫人(女王长子及妻子)
剑桥公爵夫妇(威尔士亲王长子及妻子)
哈里王子殿下(王储次子)
约克公爵殿下(女王次子)
比阿特丽斯公主殿下(约克公爵长女)
尤金妮公主殿下(约克公爵次女)
埃塞克斯伯爵夫妇殿下(女王幼子及妻子)
路易丝温莎小姐(埃塞克斯伯爵夫妇之女)
长公主殿下(女王之女)
格罗斯特公爵夫妇(女王堂弟及妻子)
肯特公爵夫妇(女王堂弟及妻子)
肯特的迈克王子夫妇(女王堂弟及妻子)
亚历山德拉公
⑺ 英国的女王制从何年开始的诸如伊丽莎白、维多利亚。。
从1553年开始,那时候就有女王继承王位的传统了。
第一位英格兰女王珍·格雷
琴·格蕾或者译作珍·格雷(Lady Jane Grey) (1537年10月12日出生,1554年2月12日逝世)是第一位英格兰女王。她在位仅仅数日,而且她的女王地位也有争论(在位只有九天,一般不正式算作英国女王)。她的继位违反了英国的议会法令,在这一点上虽然她在英国历史上并非独一无二的,但后来她的王位也被否认了。就连她登基的日期在历史上也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她是1553年7月6日,英王爱德华六世逝世当日,成为女王的,按这个说法她也被称为“十三日女王”,但根据英国皇室官方网页上显示,她是在7月10日正式成为女王的,在这一天她的继位被公布。按这种说法她是一位“九日女王”。她于7月19日被罢黜
⑻ 请知道的同志帮我回答一下:古代英国和中国皇室的称谓有哪些
英国
Rex et Imperator / Regina et Imperatrix 国王兼皇帝/女王兼女皇,1876年维多利亚女王加冕为印度女皇,至1947年印度独立期间,英国君主的称号
King/Queen 国王/女王
Crownprince 王储,在英国称Prince of Wales,即威尔士亲王
Prince 亲王或王子。通常只表示“君主之子”(或女君主之夫)之意,而非具体的爵位。女性称Princess(公主),国王长女称Princess Royal,即“大公主”
Royal Duke 大公
Duke 公爵
Marquess 侯爵
Earl 伯爵
Viscount 子爵
Baron 男爵
Baronet 从男爵
Knight 骑士
其中皇帝/女皇和国王/女王称“Your Majesty”,亲王和公主称“Your Highness”,公爵称“Your Grace”,公爵之子、侯爵、侯爵之子和伯爵统称lord,即勋爵。
中国
皇 帝 中国在公元前22重年,秦王羸政统一六国后,自认为"德兼三皇,功高五帝",称"始皇帝",从此历代封建君主都称皇帝。
万 岁 皇帝的代名词,一种说法认为在朝贺时对君主经常使用,久而久之,便成了皇帝的尊称;另一种说法认为是从西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汉武帝登华山后,由他开始用"万岁"自称,而相沿下来的。
天 子 古代君王的尊称。夏、商、周代,天子的正号是王,如周武王即可被称天子;在秦汉至清代,天子则指皇帝。所谓"天子",意指君主君临天下,犹天之子。
皇 后 皇帝的正妻称皇后。秦汉以后历代沿称。
太上皇 帝王尊其父为太上皇;历代皇帝传位于太子,并自称太上皇;天子之父参与国政,称太上皇帝。
皇太后 皇帝的母亲称皇太后,秦汉以后历代沿称。
皇太子 皇帝所指定的继承人,一般为皇帝的嫡长子,但常有例外,由皇帝选定册立。清代自雍正以后不立皇太子。一般称预定继承君位的长子为"太子"。
贵 嫔 妃嫔的称号。汉元帝时始置,原为妃嫔中之第一级。自魏晋至明均设置,但地位已经下降。
昭 仪 妃嫔的称号。三国魏文帝时始置,仅次于皇后,晋及南北朝多沿置。才 人 妃嫔的称号。始设于晋武帝,自南北朝至明多曾沿置,唐制,才人初为宫中之正五品,后计正四品。
贵 妃 妃嫔的称号。南朝宋武帝时始置,位次于皇后,自隋至清多沿置。七 子 女官名,位在美人、良人下,在长使少使上。良 人 西汉妃嫔的称号。
美 人 妃嫔的称号。
贵 人 妃嫔的称号。东汉位次于皇后,清代贵人已降在妃嫔之下。
世 子 帝王示诸侯的正妻所生的长子,也称太子,清代则封亲王的嫡长子为世子。
孺 子 太子妃嫔名,太子有妃、良娣、孺子,共三等,又古代贵族的妾也称孺子。
太 孙 皇帝的长孙称太孙。历代王朝往往于太子殁后册立太孙为预定之皇位继承人。
公 主 帝王之女的称号。始于战国,汉制规定,皇帝之女称公主,帝之妹称长公主,帝姑称大长公主,后历代大致沿用。
翁 主 汉代制度,诸王之女称翁主,即后世的郡主。
附 马 皇帝的女婿称驸马,非实官。清代称"额驸"。
帝 姬 古代对皇帝女公主、姊妹、姑母等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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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英国国王为什么都是女王
没有男性的王位继承人,只能由有皇室血统的女性担任君主。
英国君主是英国及英国海外领地的国家元首,现在的男性君主称为国王(King),女性君主称为女王(Queen)。
身为王后,在国王丈夫死后,继承人尚年幼或没有合适的继承人,便自己走上权力舞台的中心,进而即位称尊的情况,在世界各国历史上司空见惯,在欧洲则以俄罗斯的叶卡捷琳娜一世和叶卡捷琳娜二世为典型代表。
欧洲皇室内部、皇室之间长期近亲结婚。导致王室子嗣困难。婴儿出生死亡率高、甚至严重生理缺陷或者疾病,以致没有男性继承。
拓展资料
继承资格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这首先涉及的问题是,女性对父母的财产和地位的继承权问题。古代法兰克蛮族国家的《萨克利法典》曾规定妇女没有继承权,但《圣经·民数计》中则说道:“一个人死后应该由女儿继承。”(意为无子嗣的时候)。
欧洲各国历史上的情况不大相同,但大体上是女性有继承权,但要排在相应的男性后面(这与亚洲国家女性根本没有继承权,一出嫁就完全成了别人的还是不同的)。
欧洲各国情况的不同,表现在欧洲的中心地区和“边缘地区”的不同。欧洲中心传统色彩较浓厚的地区,如法国、德国等,女性继承王位一直是被禁止的。
如法国国王腓力五世就曾组织学者会议,搬出《萨利安法典》,确认女性没有王位继承权,即使在国王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情况下,王位也只能由国王的其他男性亲属继承。
但在“边缘地区”,如英国、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女性则在名义上有继承王位的可能性。在东欧,除了波兰和匈牙利在14世纪的一例特殊情况,在其他时代,女性都不得继承王位。
⑽ 为什么英国只有女王而没有国王呢
英国国王不都是女性,也有国王,只是现任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在位时间太长,造成英国只有女皇的错觉,伊丽莎白二世于1952年2月6日即位,到2015年9月9日,已经超维多利亚女王成为英国历史上在位最久君主。
伊丽莎白二世的父亲是乔治六世(1895年12月14日—1952年2月6日),英国国王。乔治六世没有儿子,只有两个女儿,伊丽莎白二世是乔治六世的长女,她的父亲继位为英国国王,按照《王位继承法》她也成为王位的继承人。
与古代中国不同,在英国王室,男性成员与女性成员都享有王位继承权。上任英国国王乔治六世没有儿子,只有两个女儿,现任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是乔治六世的长女,具有英国王位的第一顺位继承权。
因此,在1952年乔治六世去世以后,伊丽莎白二世成为了英国女王,至今已经有66年,是英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
英国女王即英国女性君主。英国君主是英国及英国海外领地的国家元首,现在的男性君主称为国王(King),女性君主称为女王(Queen)。
现任的君主是1952年2月6日确定并于1953年6月2日正式登基加冕的伊丽莎白二世女王。
(10)英国皇室如何称女王扩展阅读:
英国女王可以继承王位的历史来源:
从1649年的克伦威尔的资产阶级革命后一直保留国王。
进入20世纪,欧洲君主制遭到了沉重打击,不再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的中心。但20世纪中叶,女性继承王位问题在欧洲一隅的丹麦,再一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丹麦国王斐特烈九世只有三个女儿,按照丹麦王位传男不传女的传统,他的弟弟克努特亲王被指定为王位继承人。
但二战后丹麦女权运动高涨的背景下,很多人为斐特烈九世的长女玛格丽特不能继承王位感到愤愤不平。1950年,“丹麦妇女协会”首先挑起争论,她们利用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宣传,认为应该由玛格丽特继承王位。
争论持续了两年,连篇累牍的社论、专题、特写、报道不一而足,闹得沸沸扬扬。最终,此事件被丹麦首相埃里克森利用,他将女性继承王位问题和他主张的将议会由两院制改为一院制的问题合在一起进行公民投票表决,以便提高投票率。
结果,在1953年的公民投票中,多数人赞成修改王位继承法,确立女性的王位继承权,玛格丽特得以取代她的叔叔克努特亲王成为王储,并于1972年即位至今。有评论认为,此事件实际上反映了当代的欧洲人实际上更喜欢由一位女王来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