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英国30多座城市爆发大规模示威活动,英国首相到底有哪些权力
主要就是在政治还有人们的权利上,英国首相那肯定是属于第一名的。英国首相全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首相,英国政府首脑,是代表英国王室和民众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官员。而且伴随着卡丽城市的游行,英国首相又增加了阚奎的决策正度。所以在权力的方面,又大了那么几分钟。
根据英国君主立宪制,下院议员由选民普遍直接选举产生,由国王任命在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为首相。所以我首先要参加下院议员选举,成为政党领袖,并在议会大选中获胜,才能当选为首相。我当选为首相后,身兼政府首脑、议会党团领袖和多数党领袖数职,手中握有行政与立法大权,
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我的权力主要表现为拥有各部大臣和主教的提名权、高级文官的任免权、内阁议会主持权、各项重大政策的决策权受国家元首制约不同。两国的国家元首虽然都是虚位元首,但是情况不同。英国王室延续数百年,在英国人心里有崇高的威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制约英国首相,但是德国总统完全没有制约总量的能力。
具体国情不同。虽然英国和德国都是联邦制国家,但是德国的中央政府权威很大,对地方有足够的优势;英国则不痛,除英格兰以外,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都有很大的自治权力,中央政府能够享有的权力有限。
Ⅱ 首相在英国政府扮演什么角色
首相是英国政府首脑。
英国首相,全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首相,简称联合王国首相或英揆,是英国政府首脑,是代表英国王室和民众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官员。
英国首相一般情况下由英国国会下议院的多数党党魁或执政联盟的首领自动成为首相人选,人选经国王/女王任命后正式成为首相。
(2)英国首相都能干什么扩展阅读:
首相的地位和名称是1783年的小皮特内阁正式确定下来的 。1878年首相迪斯累里签订《柏林条约》时 ,首相名称第一次见于公文。早期,首相多由贵族议员出任,后来下院议员任首相者居多。1902年起形成首相只能由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并由英王任命的宪法惯例。
1905年,亨利·坎贝尔-班纳文爵士获任命为英国首相。在任命他的英王敕令上,首相一词首次出现,成为一个正式的英国官衔。至1937年《国王大臣法》颁布,首相一词始为法律确认。
Ⅲ 英国的社会制度,首相都管哪些东西,军队归不归首相管
英国首相(Prime Minister),简称英揆(揆,本意即宰相),代表英国王室和民众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官员,英国政府首脑。一般情况下国会下议院的多数党党魁或执政联盟的首领自动成为首相人选,人选经国王/女王确认并任命后才正式成为首相。
首相的职权虽然绝大部分没有法律正式规定,但根据惯例首相拥有非常广泛的权力。正因为权利广泛,内阁必须接受议会的监督,因此首相有责任回答议会的质询,向议会报告政府的工作。因此首相每年都必须接受一次英议会的质询。
任何制度下的实权首脑都有最高决策权,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只要不违反宪法和其他法律就可以,但决策不等于执行,执行之前需要相关人员的“举手表决”。 实际过程中,首相要干什么事情,一般很容易,小问题不需要经过议会,比如首相要给自己更换保镖或者修建一条马路。但议会可以监督,如果违反了什么法律,可以事后追究。 大问题则需要经过议会审议,比如你说的战争问题。首相要发动战争,必须得到议会授权。
Ⅳ 英国首相的权力有多大
根据宪法惯例,首相享有下述各种权力:
1.首相有权解散议会。
2.首相可向议会提出立法动议权。
3.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全部情况。
4.代表政府在议会中为政府的重大政策进行辩护。
5.向英王提出任命内阁成员和其他部长名单,也可要求他们辞职或变更他们的职务。
6.主持内阁会议,决定内阁议事日程。
7.向英王推荐高级法官、主教和对某些其他官员的任命。
8.决定各部职权的划分,决定部的成立、合并和废除。
9.对各部业务进行总的指导,解决各部之间的争议。
10.首相掌握着三军的总指挥权,有宣战权。
现任首相
特雷莎·梅(Theresa May)。
1956年10月出生,就读于牛津大学圣休学院。1997年当选议会下院议员,1999年以来历任保守党影阁教育和就业、交通、家庭、文化和媒体等事务大臣,下院领袖及党主席,系保守党首位女性主席。2010年5月任内政大臣,2015年连任。2016年7月13日就任英第76任首相,是继撒切尔夫人之后英历史上第二位女首相。已婚。
Ⅳ 英国首相有哪些权力拜托各位了 3Q
首相的职权虽然绝大部分没有法律正式规定,但根据惯例首相拥有非常广泛的权力。英国政治制度上首相的地位由宪法惯例产生,其权力也由宪法惯例决定。 根据宪法惯例,首相享有下述各种权力: 1.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全部情况。 2.代表政府在议会中为政府的重大政策进行辩护。 3.向英王提出任命内阁成员和其他部长名单,也可要求他们辞职或变更他们的职务。 4.主持内阁会议,决定内阁议事日程。 5.向英王推荐高级法官、主教和对某些其他官员的任命。 6.决定各部职权的划分,决定部的成立、合并和废除。 7.对各部业务进行总的指导,解决各部之间的争议。 8、内阁必须接受议会的监督,因此首相有责任回答议会的质询,向议会报告政府的工作。但是,首相作为议会多数党领袖能操纵议会,并且有权建议英王解散议会,宣布重新大选。 1742年沃波尔内阁因失去议会支持而集体辞职,由此开创了组阁政党必须在议会中占多数并集体负责的先例。 1784年,小皮特内阁因得不到下院支持而提请国王解散下院,并提前大选,获胜后继续组阁,这一作法也成为惯例。实际上,英国首相的权利比美国总统的权利都大。美国总统对内阁人员只有提名权,而英国首相有任命权。
Ⅵ 英国首长的职务是干嘛,他要做什么
您好!英国首相是代表英国王室和民众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官员,英国政府的首脑,相当于我国的国务院总理。一般情况下国会下议院的多数党党魁或执政联盟的首领自动成为首相人选,人选经女王确认并任命后才正式成为首相。英国首相从沃波尔到2013一共53位,现任英国首相为戴维·卡梅伦。根据宪法惯例,首相享有下述各种权力:1.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全部情况。2.代表政府在议会中为政府的重大政策进行辩护。3.向英王提出任命内阁成员和其他部长名单,也可要求他们辞职或变更他们的职务。4.主持内阁会议,决定内阁议事日程。5.向英王推荐高级法官、主教和对某些其他官 员的任命。6.决定各部职权的划分,决定部的成立、合并和废除。7.对各部业务进行总的指导,解决各部之间的争议。8、内阁必须接受议会的监督,因此首相有责任回答议会的质询,向议会报告政府的工作。但是,首相作为议会多数党领袖能操纵议会,并且有权建议英王解散议会,宣布重新大选。1742年沃波尔内阁因失去议会支持而集体辞职,由此开创了组阁政党必须在议会中占多数并集体负责的先例。1784年,小皮特内阁因得不到下院支持而提请国王解散下院,并提前大选,获胜后继续组阁,这一作法也成为惯例。实际上,英国首相的权利比美国总统的权利都大。美国总统对内阁人员只有提名权,而英国首相有任命权。谢谢阅读!
Ⅶ 英国首相有哪几方面的权力
(1)英王任免内阁成员和其他政府官员、主教和教士、以及册封终身贵族,都由首相提名,首相有权改组内阁,选择内阁阁员人选。(2)有权决定内阁议事日程并主持内阁会议,首相的总结性发言就是内阁对有关问题的决定,首相宣布某项新的政府政策,内阁成员必须拥护和支持。(3)作为政府首脑,代表内阁在议会为政府的重要政策进行解释和辩护,负责回答下院对政府总政策及政府行为的质询。(4)当下院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首相有权也是提请英王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5)按传统习惯,首相也是首席财政大臣和文官大臣,通过领导财政常务次官、文官首脑和内阁次官掌握高级文官的任免权,保持对常任公务员的控制。(6)作为执政党领袖,首相可通过党纪约束在议会占据多数的本党议员,从而影响和左右议会的立法活动。(7)首相还有权通过内阁提请英王宣布“全国处于紧急状态”,政府可在紧急状态下行使广泛的非常权力,等等。
Ⅷ 英国首相丘吉尔在政治和军事上的才能如何
个人认为:没有什么证据能表明丘吉尔在军事方面有什么过人的才华,政治才能也似乎并没有达到出众的程度。
Ⅸ 英国首相有什么权利,简单点
根据英国宪法惯例,首相享有下述各种权力:
1.首相有权解散议会。
2.首相可向议会提出立法动议权。
3.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全部情况。
4.代表政府在议会中为政府的重大政策进行辩护。
5.向英王提出任命内阁成员和其他部长名单,也可要求他们辞职或变更他们的职务。
6.主持内阁会议,决定内阁议事日程。
7.向英王推荐高级法官、主教和对某些其他官员的任命。
8.决定各部职权的划分,决定部的成立、合并和废除。
9.对各部业务进行总的指导,解决各部之间的争议。
10.首相掌握着三军的总指挥权,有宣战权
参考网络:http://ke..com/view/108168.htm
Ⅹ 首相是个什么职位
首相为“首席宰相”的缩写,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中内阁首脑的中文通称。如英国、日本的内阁首脑。首相的产生各国规定不一。英国首相只能由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并由英王任命;日本首相由国会提名经议员选举产生,并经天皇任命,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议会中占多数议席的政党(执政党)的领袖(总裁)是当然的首相。首相是内阁的首脑,享有非常广泛的权力。英国首相有权任免内阁成员和其他非阁员大臣;领导内阁,决定内阁议事日程,主持内阁会议;用自己的观点归纳内阁会议的讨论,形成内阁决议;在议会中代表政府为政府的决策辩护;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政府工作;提请英王任命高级法官、主教和其他高级官员;决定政府各部的职权的划分,决定部的合并、成立和撤销,对各部的业务进行指导,解决各部的争议等等。日本首相又称内阁总理大臣,是日本最高行政首脑,有权任命内阁其他各国务大臣。尽管内阁要接受议会的监督,但首相有权建议君主解散议会,宣布重新大选。 “首相”称号的由来 英国第一任首相罗伯特·沃波尔当时担任财政大臣的职务。由于乔治一世对英国事务不感兴趣,也不懂英语,不能参与内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阁讨论,因此首席大臣罗伯特·沃尔波尔主要负责国家的政治事务。在罗伯特·沃尔波尔之前,英国君主自己行使首相的职责,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与组织政府。从罗伯特·沃波尔之后,君主的影响力衰退,首相的职务逐渐由议会中多数党的领导人担任。“首相”最初被用来形容专制君主的首席大臣,也用来指国王的走狗。像罗伯特·沃波尔、乔治·格林委拉(George Grenville)和诺斯伯爵(Lord North)都强烈抗议自己被称为首相。1937年议会通过《国王的大臣法》后,“首相”这个称号被正式定下来,同时首相兼任第一财政大臣的职务。但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习惯用第一财政大臣的称号胜于首相的称号。 在君主立宪制下,首相多为国会多数党的党魁或多数派的首领。 在君主独裁制度下,首相通常由君主任命,替君主执行命令的内阁最高官员。 在议会制中,例如英国的西敏寺制度,首相是政府的首脑,而国家元首(国王或总统)只有仪式上的职能。在一些君主立宪的国家中,首相可实行宪法上授予君主的权力,而无需经国会批准。首相除了是政府首脑,首相也有其他职能,例如,英国的首相兼任“第一财政大臣”(en: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英国首相丘吉尔兼任国防大臣。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1972年以前政府的首长也称首相,由最高人民会议产生,负责召集并领导内阁会议。 某些非君主制国家政府首脑也沿用这个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