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英国的中产阶级包括哪些人
工党(LabourParty):现任执政党,1900年成立,领袖托尼·布莱尔。该党在1997年大选中获胜,2001年6月大选蝉联执政。工党近年来倾向于中产阶级的利益,与工会关系有所疏远。布莱尔当选工党领袖后,政治上提出“新工党、新英国”的口号,取消党章中有关公有制的第四条款;经济上主张减少政府干预,严格控制公共开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增长,建立现代福利制度;对外主张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对欧洲一体化持积极态度,主张加入欧元,主张同美国保持特殊关系。2001年工党有党员近40万名,是英国第一大党。2003年因在伊拉克问题上的分歧,有大量党员退党,截至2003年3月,党员人数下降至约27万名。·保守党(ConservativeParty):主要反对党,领袖伊恩·邓肯-史密斯。该党从1979至1997年4次连续执政,成为20世纪在英国占主导地位的政党。在1997年和2001年两次大选中,保守党惨败于工党。保守党的支持者一般来自企业界和富裕阶层,主张自由市场经济,通过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和减少公共开支等措施来压低通货膨胀,主张限制工会权利,加强“法律”和“秩序”。近年来,该党提出实行“富有同情心的保守主义”,关注教育、医疗、贫困等社会问题;强调维护英国主权,反对“联邦欧洲”,反对加入欧元,主张建立“大西洋共同体”以加强英美特殊关系;强调北约仍是英国安全与防务的基石。保守党现有党员约30万名。·自由民主党(TheLiberalDemocratParty):1988年3月由原自由党和社会民主党内支持同自由党合并的多数派组成,领袖查尔斯·肯尼迪。该党主张继续维持与工党的合作关系,推动工党在地方选举及下院选举中实行比例代表制,在公共服务、社会公正、环境保护等问题上采取比工党更“进步”的政策。该党现有党员约10万名。(根据外交部资料整理)英国其他政党还有:苏格兰民族党(ScottishNationalParty)、威尔士民族党(PlaidCymru)以及北爱尔兰一些政党如:北爱尔兰统一党(UlsterUnionistParty)、民主统一党(DemocraticUnionistParty)、社会民主工党()、新芬党(SinnFein)等。
Ⅱ 英国的国体是什么
国体是资产阶级专政。
从国体上来说,英国属于君主立宪制国家,实质是资本主义制度国家。英国是议会至上,议会分上议院(也称贵族院)和下议院。上议院议员是荣誉性质的,在立法上只具有一定影响力,不具有实际立法权。下议院议员代表选区民众的权利,是真正的立法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
英国实行普选制,将全国按人口划分成若干选区,按人口比例选举出认为能代表其权益的政党候选人作为本区域下议院议员。英国是多党制国家,主要是两大政党即保守党和工党。哪个政党在议会选举中其议员数量超过半数即获胜,该党领袖即获得组阁权并成为内阁首相。
但首相的产生在法律程序上要经过下议院全体会议选举,但理所当然是多数党领袖当选,首相对议会负责。英国首相任期四年可联选连任,与议会议员任期一致。首相亦是下议院议员。首相在认为有必要时有权提前解散议会提前举行大选。英国首相是政府首脑,名义上国家元首是英国女王。
(2)英国政治由什么阶层组成扩展阅读:
国体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阶级、各阶层在国家中所处的统治与被统治地位;二是各阶级、阶层在统治集团内部所处的领导与被领导地位。
不同类型国家的宪法对国体的表现方式却很不一致。资本主义国家宪法通常以“主权在民”“全民国家”等超阶级的字样规定国体,否认国家的阶级本质。从国体上来说,英国属于君主立宪制国家,实质是资本主义制度国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体
Ⅲ 鸦片战争时期英国政治是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和君主立宪吗
鸦片战争时期英国政治是君主立宪。
英国的”光荣革命“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开启了先例。一般君主是终身制的,君主的地位从定义上就已经高于国家的其他公民(这是君主与一些其他元首如独裁者的一个区别),往往君主属于一个特别的阶层(贵族),此外世袭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个特点。
世界上最早的君主立宪制国家是英国。
1688年,英国爆发光荣革命,在确立议会主权的同时保留了君主。国王开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到20世纪初,欧洲所有剩余的君主(假如不将教皇列入计算)都是立宪的君主。立宪的君主虽然依然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但他们的权力和义务或多或少受到宪法明确地规定。
这样君主的权力多少受到限制,有一些君主的权力被限制到仅仅作为国家的代表,而没有实际的权力,称为“虚位元首”——英国、日本、泰国等都是此类例子,但君主依然很受人民爱戴和尊重。今天也依然有一些立宪的、拥有很大权力(比如组织或解散政府、指挥军队)的君主,例如位于中欧的列支敦士登;君主的权力被限制到仅仅作为国家的代表者,往往前身是走向“军国主义”之“帝国主义”却先胜后败之君主,例如:1945年日本昭和天皇。
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则仍为现代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如英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西班牙、卢森堡、瑞典、泰国、日本、柬埔寨等。
Ⅳ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与作用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是英国“光荣革命”后建立起来的。大约在13世纪中期,贵族在同英王亨利三世的斗争中获胜,成立议会。13世纪末以后,议会经常召开,议员由贵族、市民和骑士组成,由于各个阶层的利益不同,常常不在一起开会,14世纪以后,议会逐渐分成上下两院。此后,下院的权力不断扩大,15世纪末,下院已经有提出财政议案和法律议案的权力。但是,这一时期议会仍然是封建性质的等级代议机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后,议会成为资产阶级同代表封建势力的斯图亚特王朝斗争的政治中心。光荣革命以后,议会相继通过《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从法律上确认“议会主权”原则,进一步限制王权。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废除法律或中止法律的实施;并规定,国王必须信奉英国国教,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不得继承王位。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初步确立。
传统马克思主义认为立宪君主制优于专制君主制,但共和制又优于立宪君主制,英国保留君主制实行君主立宪制是封建残余浓厚的表现——但现在有很多学者对此有不同看法。比如历史学家刘宗绪、刘祚昌、唐德刚等都反对简单地把君主制与封建残余等同,认为在特定历史环境下君主立宪制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可能更大。
比如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大大削弱了国王的权力,议会及政府逐步掌握了治理国家的权力,结束了英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使得英国走上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的道路,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它代表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历史的一大进步。不仅对巩固资产阶级在英国的统治起了巨大的作用,而且对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建立新的制度,也有着巨大影响。
Ⅳ 英国政治体制是什么
君主立宪,君主没实权,由政党选举成功产生的首相组成内阁,是英国最高权利机构,对英国人民负责。(人家的内阁才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旦英国人民觉得内阁首相伺候得不舒服,首相的位置立马不保)
Ⅵ 概括指出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是英国“光荣革命”后建立起来的。大约在13世纪中期,贵族在同英王亨利三世的斗争中获胜,成立议会。13世纪末以后,议会经常召开,议员由贵族、市民和骑士组成,由于各个阶层的利益不同,常常不在一起开会,14世纪以后,议会逐渐分成上下两院。此后,下院的权力不断扩大,15世纪末,下院已经有提出财政议案和法律议案的权力。但是,这一时期议会仍然是封建性质的等级代议机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后,议会成为资产阶级同代表封建势力的斯图亚特王朝斗争的政治中心。光荣革命以后,议会相继通过《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从法律上确认“议会主权”原则,进一步限制王权。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废除法律或中止法律的实施;并规定,国王必须信奉英国国教,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不得继承王位。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初步确立。
传统马克思主义认为立宪君主制优于专制君主制,但共和制又优于立宪君主制,英国保留君主制实行君主立宪制是封建残余浓厚的表现——但现在有很多学者对此有不同看法。比如历史学家刘宗绪、刘祚昌、唐德刚等都反对简单地把君主制与封建残余等同,认为在特定历史环境下君主立宪制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可能更大。
比如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大大削弱了国王的权力,议会及政府逐步掌握了治理国家的权力,结束了英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使得英国走上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的道路,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它代表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历史的一大进步。不仅对巩固资产阶级在英国的统治起了巨大的作用,而且对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建立新的制度,也有着巨大影响。
Ⅶ 英国的政治体制是什么,最好能详细点
政治体制
政体
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 英国首相戴维·卡梅伦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组成。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过,除9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下院也叫平民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 政党 (1)保守党(Conservative Party): 执政党。前身为1679年成立的托利党,1833年改称现名。该党从1979至1997年4次连续执政,成为20世纪在英国占主导地位的政党。在1997年5月和2001年6月两次大选中惨败于工党。2010年5月保守党击败工党,与自由民主党联合组阁,上台执政。保守党的支持者一般来自企业界和富裕阶层,主张自由市场经济。通过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和减少公共开支等措施来压低通货膨胀。主张限制工会权利,加强“法律”和“秩序”。 近年来,提出实行“富有同情心的保守主义”,关注教育、医疗、贫困等社会问题。强调维护英国主权,反对“联邦欧洲”,反对加入欧盟,主张建立“大西洋共同体”以加强英美特殊关系。强调北约仍是英国安全与防务的基石。现有党员30多万名。 温斯顿·丘吉尔 二战时的英国首相(2)工党(Labour Party):主要反对党。1900年成立,原名劳工代表委员会,1906年改用现名。该党曾于1924,1929~1931,1945~1951年,1964~1970年,1974~1979年上台执政。1997年大选获胜,2001年6月大选后蝉联执政。2010年5月工党在英大选中失利。工党近年来更多倾向于中产阶级的利益,与工会关系有所疏远。布莱尔当选工党领袖后,政治上提出“新工党、新英国”的口号,取消党章中有关公有制的第四条款,经济上主张减少政府干预,严格控制月公共开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增长,建立现代福利制度。对外主张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对欧洲一体化持积极态度,主张加入欧元,主张同美国保持特殊关系。现有党员近40万名,领袖爱德华·米利班德。 (3)自由民主党(The Liberal Democrat Party):1988年3月由原自由党和社会民主党内支持同自由党合并的多数派组成。2010年5月自由民主党与保守党联合组阁,上台执政。主张继续维持与工党的合作关系,推动工党在地方选举及下院选举中实行比例代表制,在公共服务、社会公正、环境保护等问题上采取比工党更“进步”的政策。现有党员约10万名,领袖尼克·克莱格。 此外,英国其他政党还有:苏格兰民族党(Scottish National Party)、威尔士民族党(Plaid Cymru) 以及北爱尔兰一些政党如:北爱尔兰统一党(Ulster Unionist Party)、民主统一党(Democratic Unionist Party) 、社会民主工党(Social Democratic and Labour Party)、新芬党(Sinn Fein) 等。 议会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国会为两院制,由上院和下院组成。下院拥有最终立法权。自有议会以来,通常在伦敦的一座古老的建筑--威斯敏斯特宫(议会大厦)举行会议。每年开会两次,第一会期从3月末开始,到8月初结束,第二会期从10月底开始,到12月圣诞节前结束。 宪法 英国宪法与绝大多数国家宪法不同,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它由成文法、习惯法、惯例组成。主要有大宪章(1215年)、人身保护法(1679年)、权利法案(1689年)、议会法(1911、1949年)以及历次修改的选举法、市自治法、郡议会法等。君主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苏格兰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 大宪章共65条,其内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国王与领主关系规定;第二部分为国王施政方针与程序规定;第三部分为国王与领主争端处理规定。按照大宪章的规定,国王要保障贵族和骑士的封建继承权,不得违例向封建主征收高额捐税,不得任意逮捕、监禁、放逐自由人或没收他们的财产,承认伦敦等城市的自治权。为了保证宪章不落空,由25名男爵组成一个委员会,对国王进行监督,如果宪章遭到破坏,封建领主有权以军事手段强迫国王履约。英国以后的宪政,追根溯源即来自大宪章,其基本精神即王权有限和个人自由。有的学者如斯托布斯就认为,整个英国宪政史,实际上是大宪章的注释史。 司法 有三种不同的法律体系:英格兰和威尔士实行普通法系,苏格兰实行民法法系,北爱尔兰实行与英格兰相似的法律制度。司法机构分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两个系统。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民事庭、上院。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地方法院、刑事法院、上诉法院刑事庭、上院。英国最高司法机关为上院,它是民、刑案件的最终上诉机关。1986年成立皇家检察院,隶属于国家政府机关,负责受理所有的由英格兰和威尔士警察机关提交的刑事诉讼案。总检察长和副总检察长是英政府的主要法律顾问并在某些国内和国际案件中代表王室。英国陪审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至今已经是其刑事法制根深蒂固的组成部分了。 司法组织根据1971年的《法院法》,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法院主要分民事、刑事和专门法院三个组织系统。民事法院系统包括郡法院、高等法院、民事上诉法院和上院。苏格兰有自己独特的法院组织系统:郡法院仅管辖民事案件,郡官法院兼管辖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苏格兰高等法院是苏格兰民事、刑事案件的最高审判机关,但民事案件还可上诉到上院。苏格兰还有特设的土地法庭。此外,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是英联邦某些成员国、殖民地、保护国和托管地法院的最高上诉法院,受理不服当地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行政诉讼由普通法院管辖,适用一般的法律规则。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行政裁判所发展很快,但一般都不具有终审管辖权,不服裁判所裁决的当事人有权向普通法院上诉。 法官一律采用任命制。大法官、法官上院议员、上诉法院法官由首相推荐,英王任命。英国没有司法部,大法官拥有对司法人员的任免权。法官必须是“法律协会”的出庭律师,并有一定年限的司法实践。法官一经任命,非经本人同意,一般不能被免职。最高法院法官则为终身职。地方法院法官72岁以后才可以退休。法官薪水很高,待遇优厚。 女王 国王为元首。现任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女王伊丽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1952年2月6日继位,1953年6月2日加冕。英国女王只是权利的象征,首相则负责国家的日常生产生活,英国女王也是英联邦的元首,但是现在的英联邦则是一个个独立的国家组成的,所以英国女王也只是英联邦的象征而已。 自从1952年就位以来,伊丽莎白女王二世一直是英国的元首,她也是埃格伯特国王的直系后裔。在其执政期间,埃格伯特国王于公元829年统一了英国。在议会制诞生之前,君主制就已经在英国存在了数百年,期间仅仅中断过一次,那是在1649年至1660年,当时英国采用了共和国的体制。数百年以来,君主的绝对权力遭到不断的侵蚀和削弱,尽管如此,作为宪法意义上的国家元首,君主仍然保留了重要的象征意义。
Ⅷ 英国确立了怎样的政治体制
17世纪初,斯图亚特王朝开始统治英国,其国王詹姆士一世和他的继承者查理一世都宣扬“君权神授”,厉行君主专制和宗教专制,经常触犯资产阶级的利益,迫害非国教徒,特别是迫害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清教徒”,引起资产阶级对斯图亚特王朝的强烈不满,导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发生.因此,从17世纪初斯图亚特王朝开始统治英国到1649年英国宣布为共和国时止,英国的政治体制属于封建君主专制.\x0d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后,通过内战,议会军打败了王党军队,英国议会于1649年以叛国罪处死查理一世并宣布为共和国.在此期间,掌权的新贵族和资产阶级采取了一系列的对内对外政策,反映了英国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尽管年英国出现了克伦威尔的军事独裁的“护国主”政府,并多次解散议会,但其政治体制至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前仍然属于资产阶级统治的共和制.\x0d由于克伦威尔死后,高级军官们争权夺利,造成英国政局混乱,严重影响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为了巩固统治秩序,不得不考虑寻找新的途径.这时,逃亡在外的查理一世的儿子洞悉了英国国内的政局变化,乘机在法国发表宣言,表示如果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同意他回国恢复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将不追究革命期间处死其父亲的责任,不改变革命期间造成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的变动,并尽力维护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同意流亡在海外的查理一世之子返回伦敦,登上王位,称查理二世.虽然,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同意查理二世回国,是以不改变革命成果为条件的,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专政的国体也未改变,但查理二世登上王位表明从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开始,英国的政治体制已经由前面的共和制转变为君主制了.\x0d后来,由于查理二世的背信弃义,实行反攻倒算政策,激起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失望和不满,特别是查理二世的继承者詹姆士二世力图在英国恢复天主教,这不仅激怒了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也使英国旧贵族的既得利益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联合一部分旧贵族于1688年发动宫廷政变,推翻詹姆士二世在英国的统治,邀请其女儿和女婿(荷兰执政)来英国担任国王.为了避免国王专权损害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益,保证英国资本主义的顺利发展,他们吸取了查理二世复辟以来的教训,对王权进行限制.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权利法案》,规定国王“四不准”,后来又通过了《王位继承法》等一系列的法案,进一步削弱了国王的权力,英国国王最终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到19世纪中期,英国资产阶级的统治在君主立宪制的框架内确立起来.因此,从1689年开始,英国的政治体制应属于君主立宪制.根据我们对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期间的政治体制的变化过程的分析,可以看出,从1640年至1689年,英国的政治体制的变化应该是封建专制→共和制→君主制→君主立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