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英国为什么没有皇帝
因为前任国王去世后同级别的王位继承人中没有男性。前提是英国法律允许女性继承人继承王位。
伊丽莎白二世于1951年开始代表英王乔治六世出席各种正式场合。1952年2月6日国王逝世,她继承王位。1953年6月2日加冕。女王是英国世袭国家元首,除英国外,女王同时也是澳大利亚、新西亚、加拿大等国家的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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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史上的女王和女性继承王位问题
阅读欧洲历史,就如同品位一届精彩绝伦的欧洲足球锦标赛,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和层出不穷的英雄带给人无数激情和惊喜,在这其间,有一群女人曾经站在历史舞台的中心,给历史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她们是欧洲历史上的女王们。 这使人感到兴趣:她们是如何登上王位的? 在女性能否继承王位及如何继承王位的问题上,欧洲各国由于传统、观念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规定。这绝对不是小事,由于不同国家对女性继承王位的问题理解不同,因而常常引起了王位的纷争甚至导致了国家间的大型战争。在历史上,因为对女性继承王位的理解不同而导致的战争,典型的就有英法百年战争、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西班牙的卡洛斯战争等。
(一)女王概况
不知你是否知道,在今日的欧洲君主制国家的在位国王之中,有三个是女王: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荷兰女王贝亚特里克丝、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她们都不是本国历史上第一个女王。 在欧洲历史上,无论是古希腊、古罗马,还是中世纪的骑士时代,皇帝、国王这些名词从来都只是男人的专利,只有东罗马帝国出了几个影响不大的女皇帝。但从14世纪开始,在一个又一个的国家,一个又一个的女王(皇)断断续续地出现了,一直到当代,累计有三十来位。(我统计一下,英国6位,俄国4位,荷兰3位,卢森堡2位,西班牙3位,葡萄牙2位,瑞典2位,丹麦2位,奥地利1位,波兰1位,匈牙利1位,还有苏格兰、纳瓦拉、那不勒斯等现在已为人兼并的国家也出过女王(不过有些女帝王严格来说不能算是“继承”王位,而只能说是“夺取”王位,如俄国的叶卡捷琳娜等)。不知有无错漏,请各位大虾不吝指教。 三十来个,在欧洲庞大的帝王群体中只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她们不但将欧洲历史谱写得更加丰富多彩,而且也实实在在在史书上留下了足以流芳后世的业绩。总的说来,欧洲女王的表现还算不错。其中丹麦的玛格丽特一世(1387—1412年在位)、英国的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西班牙的伊莎贝尔一世(1474—1504年在位)、俄国的叶卡捷琳娜二世(1762—1796年在位)、奥地利的玛丽亚·特蕾西亚(1740—1780在位)分别被本国的史学界认为是本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帝王之一。其他女王基本上处于中上或中下的位置,而甚少有荒淫无道祸国殃民之辈,唯一一个被推翻的女王是西班牙的伊莎贝尔二世(1831—1868年在位),但使国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是她的祖父和父亲,她本人要负的责任其实也不多矣。 她们走上女王宝座的路径不外乎两种:从公主到女王和从王后到女王。身为王后,在国王丈夫死后,继承人尚年幼或没有合适的继承人,便自己走上权利舞台的中心,进而即位称尊的情况,在世界各国历史上司空见惯,在欧洲则以俄国的两个叶卡捷琳娜为典型代表。但更加有欧洲特色的是从公主到女王的情况,欧洲历史上的女王大多属于这一类。 在即位之后,基本上男性国王能承担的事务,她们也能承担,但亲自带兵打仗除外,不过,17世纪之后,国王亲自带兵打仗的情况已越来越少见,因此也不见得是严重的问题。女王结婚之后与丈夫之间权力如何分配也是一个问题。有不少女王,结婚后就将主要王权交给丈夫,甚至把王位也让出,如瑞典女王埃里奥诺拉,也有的女王结婚后能将丈夫和整个江山都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如奥地利女皇玛丽亚·特蕾西亚,更有甚者,有的女王选择了终身不婚,以保证自己的权力不旁落,如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和俄国女皇叶丽萨维塔。说来话长,本文主要讨论女性继承王位问题,这些就此略过。
(二)
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这首先涉及的问题是,女性对父母的财产和地位的继承权问题。古代法兰克蛮族国家的《萨利安法典》曾规定妇女没有继承权,但《圣经·民数计》中则说道:“一个人时候应该由女儿继承。”(意为无子嗣的时候)。欧洲各国历史上的情况不大相同,但大体上是女性有继承权,但要排在相应的男性后面(这与亚洲国家女性根本没有继承权,一出嫁就完全成了别人的还是不同的)。 欧洲各国情况的不同,表现在欧洲的中心地区和“边缘地区”的不同。欧洲中心传统色彩较浓厚的地区,如法国、德国等,女性继承王位一直是被禁止的,如法国国王腓力五世就曾组织学者会议,搬出《萨利安法典》,确认女性没有王位继承权,即使在国王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情况下,王位也只能由国王的其他男性亲属继承。但在“边缘地区”,如英国、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女性则在名义上有继承王位的可能性。在东欧,除了波兰和匈牙利在14世纪的一例特殊情况,在其他时代,女性都不得继承王位。而俄国的情况比较特殊,在18世纪这个“女皇世纪”,接连有四个女沙皇产生,但在其他世纪,女性继承皇位则通常是被禁止的。 但一个女王的出现,总是会带来一系列复杂和棘手问题,因此即使在那些女性名义上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国家,一个女王的产生仍然会面对种种阻力,这也是欧洲历史上女王只是很少数的缘故。但当一个国王只有女儿而没有儿子的情况出现时,他通常又会谋求将王位传给他的女儿而不是其他男性旁系亲属,这就使女性继承王位的问题成为一个“模糊问题”,不同的国家、家族、个人有不同的理解和打算,而欧洲各国王室之间都有错综复杂的婚姻血缘关系,对同一个王位,常常有多个国家的王室成员可以提出自己有继承权的依据,这就是欧洲历史上女性继承王位的问题为何会引起那么多的纷争甚至战争的原因了。 1328年,法国国王查理四世无嗣而亡。他的堂兄,瓦卢瓦公爵腓力继位为王,是为腓力六世。但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认为自己才是法国王位的继承人,原因是,他是查理四世的外甥,也即法国前国王、查理四世之父腓力四世的外孙,而除了他,腓力四世所有的儿孙都已死亡,至于腓力六世,充其量只是腓力四世的旁系后代而已。而腓力六世则认为,按法国的传统,女性是没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因此不买这个“腓力四世的外孙”的帐。因此爆发了英法两国之间的战争,这场战争被他们的后代一直延续下去,从1338年一直打到1453年,史称“英法百年战争”,英国国王一度在法国加冕为王,不过最后还是被赶出法国。英法两国在领土、经济利益等方面的矛盾,是这场战争的真正原因,而英法两国在女性继承王位问题上的理解不同,则是这场战争的导火线。 1713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地利大公查理六世正在为自己的后嗣问题深深担忧。他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玛丽亚·特蕾西亚,他想让他的女儿即位,不愿让他的皇位落到德意志邦联其他王公手里。因此,他颁布了历史上有名的“国本诏书”,规定若无男嗣,女儿也可即位。这一诏书遭到了德意志邦联各王公的强烈反对,他们的依据是,神圣罗马帝国历史上还没有过女皇的先例。而玛丽亚·特蕾西亚的支持者则反驳说,虽然历史上没有过女皇,但也没有规定过女人不得继承皇位。查理六世将“国本诏书”作为他一切外交政策的核心,为换取国际上对“国本诏书”的支持,他可以在其它方面作出牺牲。1740年,查理六世病逝,玛丽亚·特蕾西亚顺利即位,但与此同时巴伐利亚选侯阿伯特宣称自己才是帝国皇帝,并伙同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及法国军队入侵奥地利,这场战争历史上称为“奥地利皇位继承战争”(1740—1748年)。幸而奥地利取得英国的帮助,最后战争打成平手,普鲁士承认了玛丽亚·特蕾西亚的皇位,但从奥地利割走了西里西亚地区。 1833年,西班牙国王斐迪南七世病死,他只有两个女儿,遗嘱中由他的长女伊莎贝尔继承王位,是为女王伊莎贝尔二世。但斐迪南七世的弟弟卡洛斯认为女性没有继承权,自称自己才是王位合法的继承人,集结了一批持异议的政治、宗教派别,发起了“王室正统运动”的战争,史称“卡洛斯战争”,失败后流亡国外,他的后代还一直在谋求西班牙王位,以至于西班牙王族分化成两个世袭,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国外。类似的,叔叔和侄女争夺王位的战争,还有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和王叔米格尔的战争。 以上三个例子,分别是不同国家之间,同一国家内部不同王族世袭之间,以及同一王族内部由于对女性继承王位的理解不同而引发的战争的典型代表。当然,这些战争本身还有更深的政治社会背景,女性继承王位的问题,只是一个导火线。
(三)
新时代的继承王位问题 进入20世纪,欧洲君主制遭到了沉重打击,不再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的中心,但20世纪中叶,女性继承王位问题在欧洲一隅的丹麦,再一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丹麦国王斐特烈九世只有三个女儿,按照丹麦王位传男不传女的传统,他的弟弟克努特亲王被指定为王位继承人。但再战后丹麦女权运动高涨的背景下,很多人为斐特烈九世的长女玛格丽特不能继承王位感到愤愤不平。1950年,“丹麦妇女协会”首先挑起争论,她们利用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宣传,认为应该由玛格丽特继承王位。争论持续了两年,连篇累牍的社论、专题、特写、报道不一而足,闹得沸沸扬扬。最终,此事件被丹麦首相埃里克森利用,他将女性继承王位问题和他主张的将议会由两院制改为一院制的问题合在一起进行公民投票表决,以便提高投票率。结果,在1953年的公民投票中,多数人赞成修改王位继承法,确立女性的王位继承权,玛格丽特得以取代她的叔叔克努特亲王成为王储,并于1972年即位至今。有评论认为,此事件实际上反映了当代的欧洲人实际上更喜欢由一位女王来统治(不过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不久前在日本关于能否接受一位女天皇的民意测验中,90%的人明确表示无法接受)。 时至今日,欧洲君主制国家已经所剩无多,而且都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只是作为民族团结的象征而存在的“橡皮图章”,由一个男人还是女人来当国王已不再是那么重要。加上当代欧洲国家中女议员在国会中占有20%到30%的席位已不足为奇,甚至有达到40%的(如瑞典),至于女首相、女部长、女党魁等在欧洲国家中已司空见惯,死抱只有男性才能继承王位的观念已显得与时代格格不入,尽管王室的制度总是落后于社会制度的改革。当前,瑞典、挪威已立法规定男女王族成员具有完全同等的继承王位的权利;在英国、西班牙、丹麦、荷兰,女性王族成员虽然在王位继承顺序上要排在血缘关系相同的男性王族成员后面(如姐姐要排在弟弟后面)
㈡ 英国为何仍然有国王为什么有存在的必要为何不对其取消
因为任何事情都有交换。没有皇帝的国家根本不懂。皇帝为什么存在。在古代,皇帝是相对稳定的。因为,皇帝是几个儿子在夺。总统是所有人都有机会。所以古代的皇帝相对稳定。
但是到了现代,就是大问题。皇帝是世袭的。能力本身不够。选择范围也小。但是要废除皇帝唯一的办法是战争。比如中国的辛亥革命。结果是四十年的民国。我们换来了共和国。但是四十年的民国。战争是可怕的。
所以就有了,君主立宪制。皇帝交出权利。让国会跟内阁来管理国家。这样就能不用战争。和平的得到权利。所以外国的皇帝很重要。他们避免了战争。得到了永远的地位。这是合理的交易。如果废除皇帝,就是过河拆桥。而且对于仍然忠诚皇帝的人来说。可能还是战争。
在日本,天皇曾经有过兵权。是二战后才取消的。如果废除一个有兵权的皇帝。可能又要打仗。
㈢ 英国为何不直接废除国王制度
英国实行的是“君王立宪制”,君主立宪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用宪法限制君主权力的政治制度。一切都要由法律决定,君主没有实权,而且本身也要遵循法令。 简单地说吧,国王相对来说像国家的象征多于像国家地领袖,“统而不治”是他最大的特点。实际上所有君王立宪制的国家都有他的历史背景,每个国家的政府都会有亲王派的存在,这也是这些国家的君主能保持自己地位的一个杀手锏。热心问友2010-03-28养的是一种文化···一种国度的传承····MX&FD16级2010-03-28是由当时特定历史环境决定的, 实际上是工业资产阶级、新贵族同封建地主阶级、贵族们妥协的产物 ,因为当时封建势力仍然很强大,只是因为 在光荣革命中国王是被请来的 ,实权还没有掌握,被议会逮住了机会,要求限制君主的权利,促进新兴工业资产阶级的发展和壮大。 英国的君王立宪制是 工业资产阶级、新贵族、封建地主阶级、贵族们妥协的产物
㈣ 现代还有帝王制的国家吗
有,不如南非的斯威士兰,英国、泰国、日本是君主立宪制
㈤ 英国的封建制度什么时候瓦解的它衰亡的原因是什么
英国的封建制度从1889年开始瓦解,原因是英国的自由贸易体制下,外国农产品进入英国市场。英国土地不利于大规模经营,土地贵族堕落性增大。
19世纪晚期,农业危机使许多贵族放弃农业经营,土地闲置,从而促进足球、高尔夫球等体育事业发展。农业危机引发了爱尔兰危机。
19世纪末期,爱尔兰力求政治上自制,1903年,在爱尔兰可能发生革命的情况下,英国主持了爱尔兰土地改革,英国的温和改革作了重大让步。把原来爱尔兰的土地重新退还给爱尔兰人,但是要交付部分补偿金,分68.5年还清,英国政府提供低息贷款。20年代爱尔兰最终独立。
(5)英国什么时候取消了帝王制度扩展阅读:
英国的封建制度瓦解的历史意义:
中世纪是一个不平等的社会,贵族是欧洲社会的主流和核心。然而极盛之后便是衰落,晚期中世纪贵族已经开始走向衰败。首先表现在作为贵族制度的基础的封建制度(封君封臣制)已经渐趋消亡,封建的等级、封建的土地关系、封建的社会关系都发生了变化。
经济上的变化瓦解了封建经济基础,为资本主义生产发展提供了劳动力和市场。阶级关系的变化形成了推翻封建制度,进行资产阶级革命的领导阶级和革命力量。
政治上的变化进一步激化了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之间的矛盾,为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创造了条件。总之,这些发展和变化冲击了封建专制制度,加速了资本主义在英国的确立。
㈥ 英国为什么不废除君主制度
从史实的角度呢英国在资产阶级革命1649-1660是有过共和国时期,克伦威尔独裁掌权,他死后,各势力混乱,因此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为了维护革命成果,邀请查里一世回国.但此时仍不是君主立宪.查里一世与詹姆士二世实行政治与宗教上的反攻,导致了"1688光荣革命"然后 权利法案 的颁布,确立了君主立宪.
所以说,英国的体制是历史的遗留,你当然可以说是妥协或者是保留了封建残余.
现在女王的权利是礼仪上的,比如签署文件,赐与贡献者爵位与荣誉,访问各国等,
如果废除应该没有影响,并不是每个英国人都乐意用税去养皇室的,尤其眼下危机,而且关于皇室用费过大的指责在英国每年都有...
㈦ 为什么现在还有一些国家在实行帝王制度
那首先要看看那个国家的历史像英国的话,我想那不叫做帝王制,确切的说是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制是指一节都由法律决定,他那里首相是最大的,他具有罢免国王甚至是女王的权利,而实行这种制度的原因其实是关于英国历史政治制度的长期演变和发展的产物,也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的矛盾斗争和互相妥协的结果。所以说国家实行的制度大部分是跟一个国家演变的历史有关的,不同的国家实行不同的制度也是结合他国家的国情决定的
㈧ 英国的国王有实权吗谁供给他们吃喝
1668年,英国发生“光荣革命”,确定了君主立宪制。 这是一场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并没有完全颠覆帝王的制度,而是建立了君主立宪制,它是资本主义国家君主权力受宪法限制的君主制,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 从此,英国议会的地位逐渐取代王室,如今的英国王室已经成为象征,真正的权利则在首先和它所领导的议会手中。
㈨ 欧美与中国的专制王(皇)权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欧洲的皇权要从罗马帝国开始说起,是欧洲的第一个皇帝是罗马元老院“第一公民”屋大维(虽然当时“皇帝”的称呼并不普及),理论上讲,此后的欧洲各国的所有皇帝,继承的都是屋大维传下的罗马皇冠,否则就是不合法。屋大维到戴克里先,虽然帝国的中心向东转移,但罗马在名义上还是帝国的首都。戴克里先即位后,实行“四帝共治”,帝国的四个首都中根本不包括罗马,这标志着罗马帝国开始丧失向心力、丧失统一的政治基础。公元4世纪末,罗马帝国正式分裂为东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和西罗马帝国(狭义的罗马帝国),象征分裂的“双头鹰”从此成为帝国徽章。这样,欧洲就有了两个合法的皇帝系统。其中西罗马帝国很快于公元5世纪灭亡,皇冠无人继承;而东罗马的皇帝系统则一直维持下去,直到1453年被土耳其人灭亡。
西罗马帝国覆灭后,西欧经历了一段“没有皇冠的”时代。虽然法兰克王国的势力非常强大,也诞生了克洛维、丕平这样的强大君主,但他们毕竟是“国王”,是继承蛮族法统的地方君主,不是继承罗马法统的“欧洲共主”。直到公元800年,法兰克国王查理在罗马大教堂接受了教皇的加冕,教皇宣布他为“罗马人皇帝”“奥古斯都”,这才结束了西欧300多年没有皇帝的历史。“罗马人皇帝”可不仅仅是一个荣誉称号,它意味着查理是罗马帝国的合法继承人,罗马帝国的权利和义务都转移到了查理及其继承人的身上,早已灭亡的西罗马皇帝系统,现在由查理重新接续。
但是查理的帝国很快分裂,皇帝头衔由查理的孙子、中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继承。中法兰克王国继续分裂,帝国皇冠落到了意大利北部的一群小王公手中,丧失了它的神圣性。直到公元11世纪,出身东法兰克(今天的德意志)贵族的奥托从罗马教皇手中再次接过了皇冠,宣布建立“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从此直到19世纪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一直是名义上的欧洲共主,一切其他国家君主都没有资格称帝,在名义上都必须服从神圣罗马帝国管辖。神圣罗马帝国的疆土,包括今天的德国、奥地利、匈牙利、捷克、意大利北部和法国东部、荷兰、比利时等地区,但这个帝国是由许多封建领地构成的,很不稳定,皇帝根本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到了13世纪以后,皇帝不再世袭,而是由波希米亚(捷克)国王、科隆大主教、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边地侯等“七大选侯”选举产生。从16世纪开始,来自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又逐渐把持了皇帝位置,“选举”成为走过场。由于东罗马帝国已经于1453年灭亡,因此欧洲只剩下一个合法的皇帝,那就是来自哈布斯堡家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东罗马帝国的灭亡,给了同为东正教的俄罗斯以可趁之机。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在东正教教士的强烈建议下,决定以“东罗马帝国继承人”的姿态出现,将莫斯科称为“第三罗马”,自称“沙皇”(恺撒),到了彼得大帝时期又改为“皇帝”(但一般习惯上仍称“沙皇”),这也是欧洲历史上诞生的第四个帝国(前三个分别是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神圣罗马帝国)——俄罗斯帝国。俄罗斯帝国虽然在名字上与“罗马”没有什么关系,但历代沙皇都称莫斯科为“第三罗马”,并声称自己继承的是东罗马的东正教传统,因此从法统上来说,沙皇的皇冠仍然是来自罗马帝国。
从以上的历史事件,我们可以看到,直到18世纪,“皇帝”这个称号都是与罗马帝国分不开的,只有罗马帝国精神的继承人,才有资格称为“皇帝”。18世纪欧洲最强大的君主是“太阳王”路易十四,但他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自称“皇帝”,因为法国王位与罗马帝国并没有什么联系,而且西欧当时还存在唯一合法的皇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但是到了19世纪初拿破仑掌权时,形势就大不一样了。拿破仑将教皇召到巴黎,要求其为自己加冕,称自己为“法兰西人的皇帝”——这也是近2000年来,皇帝的称号第一次脱离“罗马”二字。但是,拿破仑此后又迅速解散了神圣罗马帝国,取消了哈布斯堡家的“皇帝”称号,事实上也是想造成一种“法兰西皇帝是欧洲正统”的印象,而这个“正统”与罗马也是分不开的,否则拿破仑又何苦一定要罗马教皇为自己加冕,且封自己的儿子为“罗马王”呢?拿破仑帝国只存在了短暂的十多年,但拿破仑却开辟了一个称帝的先例,那些和罗马皇位没有任何关系的君主也都蠢蠢欲动,准备称帝。拿破仑覆灭后,哈布斯堡家族迫不及待地再次自称“皇帝”,但这时神圣罗马帝国已经灭亡,哈布斯堡家族只好改称“奥地利皇帝”。英国本来与罗马皇位没有任何关系,而且英国的民主传统也不允许其君主自称“皇帝”,但既然印度已经成为英国的殖民地,英国君主也就改称“英国国王兼印度皇帝”,和哈布斯堡、罗曼诺夫家族平起平坐。1849年,拿破仑的侄子路易•波拿巴篡夺了法国政权,建立“法兰西第二帝国”,自称继承拿破仑帝国的法统。这样,在欧洲就同时存在三个半皇帝——奥地利皇帝,法兰西皇帝,俄罗斯皇帝和英国国王兼印度皇帝(算半个),是有史以来最多的一次。
1871年建立的德意志帝国,是欧洲历史上的最后一个帝国。普鲁士王国连续战胜了丹麦、奥地利和法国,成为欧洲大陆最强大的国家,威廉一世在巴黎的凡尔赛宫加冕为德意志皇帝。虽然德意志帝国是在奥地利、法兰西两个帝国的废墟之上建立起来的,但普鲁士人并不认为自己的皇位是从奥地利或法兰西“夺取”的,而是高傲地宣称自己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继承者,因此这个帝国也被称为“第二帝国”,与后来希特勒的“第三帝国”遥相呼应。虽然德意志帝国认为自己才是正宗的罗马帝国继承人,但他们也并没有取消奥地利人的皇位,只是法兰西帝国被革命推翻而已,欧洲仍然维持“三个半皇帝”的状态,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三个帝国纷纷被推翻。
(注:国内翻译往往称阿拉伯、奥斯曼乃至英国为“帝国”,这是不太准确的。阿拉伯的君主自称“哈里发”,即“先知的继承人”;奥斯曼的君主自称“苏丹”,即“军事长官”;英国虽然也偶尔自称“帝国”,但英国国王只担任印度皇帝,而不担任整个大不列颠的皇帝,他们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皇帝”)
再来看中国,中国的第一个皇帝是秦始皇嬴政,之后历代帝王纷纷效仿,一直到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被推翻后,在中国存在了2000多年的封建帝王制度消灭了,虽然后来由袁世凯和张勋等人的复辟但是,已经无法阻止历史的大潮流了。之后中国经历了短暂的资本主义社会(蒋介石的国民政府)之后就是社会主义社会,欧洲和中国都消灭了皇权,消灭了那个天下共主(在欧洲没有多少人敢自称皇帝,却有很多人自称国王,因为皇帝是整个欧洲的共主,尽管到了神圣罗马帝国时期他们的皇帝都没有实权.....)但是王权思想仍旧在一些国家存在,因为当时他们国家革命的原因,国家政体是君主立宪制,保留了王。当然王本来就是一个国家的君主,所以一般不会受别的国家共和思想的攻击和引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