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欧洲封建等级制度是什么
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就像莱茵—巴拉定选侯自己是行宫伯爵但还是皇帝的骥厩总管。勃兰登堡侯爵还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样,他们的官衔也成了采邑只是拥有的人太少而没能成为爵号而已)。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中间加中缀词。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着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chy;大公国, Arch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 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着。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着,也难获此殊荣。
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 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 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伯爵(^_^ 说我呢):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 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零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英国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 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乍得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英国的诗人拜伦的伯父是世袭贵族,他去世后,侄子拜伦获得了世袭的爵位。《威尼斯商人》中的少年男爵福根勃琪也属于这一类。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 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着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在政局动荡、战事连绵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封建君主为了使各级贵族在骑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业、效忠国王,除了利用贵族爵位科赐臣下之外,还别出心裁地设立了划分为不同等级名分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
在英格兰,最着名的勋位是创立于4世纪中叶的嘉德勋位(the Order of Garter)。据传,爱德华三世设立这个勋位是为了纪念一次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在一次庆祝攻陷加莱城的舞会上,姿态秀美的索尔兹伯里女伯爵落下一只蓝色袜带,被爱德华三世捡起,缠在自己的腿上,旁观者见了哄堂大笑,爱德华斥责他们说:"凡是认为这是坏事的人可耻"。以后这句话成为国王在 1449年建立袜带骑士团和颁发勋位的格言,它同蓝色袜带和圣乔治十字架图形一起出现在勋章上,激励武士们在战争——当时主要是百年战争——中蔑视死亡,奋勇厮杀。爱德华本人也是袜带骑士团的成员。他与宠爱的武士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多次主持武士们的比武演技,使已经衰落的骑士精神有所振作。并使嘉德勋位成为以后英国最诱人的贵族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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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欧封建等级制度(feudal hierarchy),一般指西欧封建主之间依据土地占有和人身依附关系而形成的一种等级关系。封建等级制度又称为中世纪等级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等级的划分及其之间的关系首先以一种人身的依附关系为依托,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在西欧典型地表现为封君封臣制度。
西欧的封建制度是从6世纪开始,到11世纪前后基本确立的一种新的社会制度。西欧封建制度,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两个不同的社会历史交叉,两种社会历史因素相互综合的结果。
2.等级君主制是王权借助等级代表会议实施统治的一种政权形式,贵族和市民阶层共同参政,并在一定程度上分享权力。这是西欧“封建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在等级君主制时期司法和军事等方面的权利渐渐集中到中央,等级代表会议则主要掌控国家赋税的批准权和分摊权,市民阶层的利益和要求开始受到重视。等级君主制相对于中世纪早期的政治混乱和割据状态而言,具有历史进步意义,推动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1265年召开的英国议会和1302年举行的法国三级会议,标志着英、法两国等级君主制的初步形成。
3.封建君主制是对5-17世纪中叶西欧封建国家的主要的政治形态的一种统称。它是西欧封建社会的产物。君主专制,实行君主独裁的政体形式。主要特点是:君主拥有无限的权力,他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法律,臣民必须绝对服从。君主依靠官僚军事机构,维护其专制统治,对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
附:
⑶ 西欧封建社会的封建制度是怎样的,等级又是怎样划分的
关于封建等级,从地位高下来说,国王是最大的封建主,以下大、中、小封建主依次降等。地位越低,人数越多,因此封建等级制度被喻为封建金字塔。但是从分封关系来说,并不限于国王只封大封建主,大封建主只封中等封建主,以此类推。封君分给封臣的土地,有多有少,依从于封君的封臣,可大可小。特别是骑士,骑士制度是随着采邑制的推行而发展起来的。原来法兰克军队由自由农民组成,随着自由农民的不断破产,兵源减少,于是改用以服骑兵兵役为条件封赐土地的办法,以充实国家的战斗力量。骑士土地较少,自备盔甲、武器、战马。他们作为以战斗为业的队伍,对各级封建主来说,都很需要。因此国王有自己直属的骑士,其他封建主也一样。遇到战争,骑士有义务随封君作战。后来由于火炮的应用、雇佣兵的服役,骑士的作用减少,骑士阶层趋于贫困没落。《堂吉诃德》所反映的正是这种情况。
关于封建金字塔下面的劳动者,原来高中课本提到被压在塔下面的是农奴,而本书图解中注的是农民和城镇平民。这是为了更全面地反映剥削关系。农奴处在封建社会的底层,是基本的被剥削群众。但是大小封建主的剥削对象,并不限于农奴。独立的小农和其他身分的农业劳动者,都处在封建主的统治下,其所受的剥削与农奴相比,在程度上会有差别,但受剥削则是其基本的方面。因此,这里的农民总的指农村广大的劳动者,含义比较广泛。至于城镇平民,也同样受封建主的压榨,只是形式有所不同而已。城市最初是在封建主的领地上重新兴起的,封建主以种种手段加以勒索,城市越富,勒索越重,城镇居民都受其害,普通平民尤其不堪负担。因此图解将城镇居民也列在金字塔下面。
关于封建等级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按照惯例,封君必须保护封臣,裁决封臣之间的纠纷。封臣的最高义务是效忠封君,并在封君被俘需赎金,或有其他需要时,献上一定的助金。这种关系发展的结果,会形成“我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的现象。根据西方一些学者研究,这种情况历史上曾存在于今天法国的一些地区,但还不能说极其普遍。法国由于封建主的强大,查理大帝死后,王权日渐衰落。后来历代国王经过几百年的努力,才建立起中央集权制度。而在英国,情况有所不同。诺曼征服以后,威廉一世即申明国王是一切土地的唯一所有者。法律规定,依附农民的份地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国王。威廉并要求大小封建主,包括封臣的封臣,一律宣誓效忠于他,并服军役。这与法兰克国家只要求直属封臣效忠的情况不同。因此威廉从一开始就建立起强有力的国家权力。
⑷ 君主等级制和等级君主制的区别是什么
君主制可分为无限(绝对)君主制和有限君主制。无限君主制的典型是君主专制制。有限君主制包括等级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
等级君主制是王权借助等级代表会议实施统治的一种政权形式,贵族和市民阶层共同参政,并在一定程度上分享权力。这是西欧“封建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在等级君主制时期司法和军事等方面的权利渐渐集中到中央,等级代表会议则主要掌控国家赋税的批准权和分摊权,市民阶层的利益和要求开始受到重视。等级君主制相对于中世纪早期的政治混乱和割据状态而言,具有历史进步意义,推动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⑸ 英国的贵族等级制度
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而除了英国王室以外,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们属于平民,而非贵族。
⑹ 英国封建时期的等级制度是怎样的
英国议会制度的历史最为古老,从1259年召集“模范议会”为开端,至今已有700多年历史,且中间王权和议会权之间斗争矛盾深刻,复杂,英国也曾经有过长期的专制的君王集权统治阶段,说其斗争的深刻和复杂,因为在那个时代,普片都是承认王权而不知议会制度,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想推翻王权建立议会制度无疑是相当困难的,代表中产阶级(这个中产阶级和今天的中产阶级完全两码概念)的议会也曾经和王权做过长期的斗争,议会通过税务问题参政,弹劾权臣、奸臣,抨击昏君、暴君,议员频频向国王请愿,为此英国历史上并不缺乏解散甚至打击议会的国王,当议会无法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和王权之间的矛盾的时候,议会就组织军队,代表中产阶级的议会军最终打败了代表贵族阶级的国王军。在议会和王权斗争的500多年时间里议会最终架空王权,建立相对民主的共和国,使国王最终失去对国家的掌管和控制,仅仅成了国家的象征。利用战争打败王权,利用架空术架空王权。爵位是英国封建地主阶级的等级和荣誉标志,爵位制是封建统治阶级维持统治的重要手段。按照英国“贵族爵位法”的规定,“凡是对于国家有功勋或是在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有杰出贡献”的人,都可以由首相建议,由英王加封为贵族;凡是内阁大臣,退休后都可以授予贵族爵位。即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五等爵位。
⑺ 英国封建分封制的特点
特点:
1、先有地后有爵
英国的封建领主,往往先通过武力、联姻、继承等手段取得土地,然后再宣誓效忠某位更高级领主,获得爵位。
2、从属关系
英国各级封建主之间只效忠于直接上级,隔级之间无效忠关系,因此有谚语“我的骑士的骑士,不是我的骑士”。
3、继承权
英国虽然有着更加严格的长幼制度(即长子继承全部,幼子什么也得不到。),但在继承权上相当松,女儿有继承权,外戚也有继承权,这就造成了大诸侯跨国领有土地、同时从属于两个上级领主、继承纠纷国际化等情况的产生。
4、贡赋制度
英国各级封建领主之间的供赋更像是租税,经济意义十分明显。内容以农牧产品为主。封建领主的日常生活主要就是靠直接农民的地租和下级领主的供赋来维持的。领主之间主要是经济从属。
衍生知识点——采邑制:
1、背景
英国从威廉一世开始实行采邑制,规定每个骑士采邑供养一名骑士,为国王服役。
此后,国王下面的大封建主也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下属,而这些下属又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自己的下属,从而形成了一个以土地为纽带的领主与下属之间的关系,这样领主既要负起保护下属土地的责任,而下属也有义务效劳,为领主作战。
2、影响
采邑制这种形式对于提高国家的战斗力很有帮助,而且通过采邑制逐渐形成了一种封建等级制度:国王、公爵、侯爵、 伯爵、子爵、男爵、 骑士。
拥有采邑的封建主在自己的土地内享有完全的行政、司法、军事和财政权,称为特恩权。转化成为世袭领地的采邑,习惯上称作封土(英文feoff,拉丁文feom)。
采邑的封赏使一些农民沦为封建主的依附农民,促进了西欧封建土地制的发展和封建主阶级的强大。
⑻ 英国古代的爵位等级排列是什么
传统世袭贵族为“公、侯、伯、子、男”五爵。
公爵作为世袭贵族的第一等,其词源原意是“领袖、统帅”,早在罗马帝国时期,这一封号常常被授予开疆拓土的功勋统帅。
侯爵最早来自德文,原意是藩侯、方伯, 即我们所谓的封疆大吏,在英国历史上,侯爵最早指的是威尔士地区的边疆领地主,大约到了15世纪,侯爵慢慢演变为了英国贵族阶层的第二级爵位。
伯爵是最为大家所熟知也是英国历史上出现最早的爵位,词源也来自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
子爵这一称号源于法国,原意类似于我们说的“郡守”,子爵处于世袭贵族的第四级,最早是伯爵的副手,不过在历史上,子爵有时也会是权倾一方的诸侯。
男爵是五等贵族阶级里的最末一等,也是进入英国上议院(House of Lords)的最末一等。英国的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把大部分的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
欧洲爵位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几乎每年除夕,英国皇室都公布一份名单,颁布年度荣获英王或女王封勋授爵或颁赠奖章的人员。英国封爵起源于14世纪中叶。始创于1350年的“嘉德勋衔”至今仍是英国历史最悠久、地位最高的勋位。
英国勋衔可以分三大类:一是皇族勋位(royal orders),赐封予皇族或最高级的贵族(安妮公主之类);二是贵族勋位(noble or family orders),赐予一般贵族(该隐那一级的世袭贵族),三是功绩勋位(orders of merit),赐予有重大贡献的人士(英国首相,撒切尔女男爵)。
皇族与贵族的勋衔(peerages)共分五大级,其名称与它们的相对女性称谓如下:公爵Duke(Duchess)、侯爵Marquis(Marchioness)、伯爵Earl(Countess)、子爵Viscount(Viscountess)、男爵Baron(Baroness)。但男爵之下还有从男爵(Baronet),是世袭爵位中最低级者。
一般只有皇室的至亲(如英王之兄弟、英王之丈夫等)才可获公爵勋衔。公爵在世时,其长子尊为侯爵,以次类推,平民是与此等爵位无缘的。
⑼ 英国的封建领土等级制度
英国的封建制度与中国完全不同。因为有宗教等等信仰上的契约,使得国王从最开始就把土地分给了星罗棋布的大大小小的骑士和贵族,这是从罗马占领英国就开始的习惯。国王依赖于骑士的武装和承诺来维护王权。因此国王本身没有武装,或者说没有具有威慑力的军队。因此即使在查里一世(斯图亚特时期)时代,国王根本没有军队和警察来实行专职,人民服从于他的保证完全是一种不稳固的信仰。
另一方面,由于英国的分封制度是非常零散的,整个国家可以说是被分成了无数的小块,因此当人民要表达意愿的时候,代议制就是必要的选择。因为没有区域性的大的代表,谁也不能代替另一个封建领主说话,而每个领土上的人都依赖于领主,所以只有领主(士绅、骑士)可以有代表权,因此必须产生一个由多人组成的政治组织,即议会。而古代中国,虽然同样是分封,但是每个王侯都有相当大的领地,可以说已经能够独立形成一套政治体系(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经常会有诸侯造反的原因,虽然英国历史上也有许多伯爵、王室后代的反叛,但是他们并不是因为拥兵自重,而是因为对于谁应该继承王位右不同的观念,或者宗教信仰、理念不同造成的),而他们数量也不多,所以不具备产生议会的条件,同时皇帝绝对拥有军队的统治,王侯和人民对皇帝的服从建立在军队的威慑,而不是某种宗教信仰或者信念。因此,中国的“封建”不可能产生议会。可以说,英国的这种封建制度是不稳固的,随着地方领主的开明和富有,他们在议会中会要求更多的内容,而不觉得这和以前有什么不同。由于欧洲是经商为主的经济发展,因此财富更多的产生于人民自发的贸易活动,他们的意愿直接决定了国王的税收,再加上他们有表达意愿的场所——议会,所以要求不断提高和议会权力的不断增大是必然的。
⑽ 英国封建等级制的形成和发展
封建等级制度(feudal hierarchy)是指各地封建主之间依附土地占有和人身依附关系而形成的一种等级关系。英国由王-公侯伯子男爵-骑士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