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首相和外相的区别
主要区别有,性质不同、职责不同、任免不同,具体如下:
一、性质不同
1、首相
首相是君主制国家内阁的首脑。君主制国家是君主立宪制政府,政府执政是靠参院选举产生领导人,然后领导人组织内阁来进行国家管理,这样的领导人叫首相。
2、外相
实行君主制的国家,它的官员仍称“大臣”,负责外交工作的称“外交大臣”或“外相”。
二、职责不同
1、首相
是国家政权管理的执行者。
2、外相
处理外交事务,对外进行交涉。
三、任免不同
1、首相
首相通常由国会提名,君主任命。
2、外相
由首相任免,君主认证。
② 外长是个什么职务
外长是外交部长的简称。
③ 关于英国外相
在下E文不好.E文全称不清楚.这个是外交部长的E文
the Minister of (for) Foreign Affairs; Foreign Minister
E国现任外相是米利班德 是个人权叫嚣者.
外相主管外交(外务省负责人)是一个国家的对外的代表,外相要对外代表自己的国家进行一些表态,对一些国际上的事情也要有所参与。有时候还要出访一些国家,进行一些外事活动。外相所做的表态也代表了国家的意见,所以作为一个外相,一定要擅长外交辞令,例如我们的周总理,他就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外长。
④ 西方国家的“内阁三大宝座”是指财长、外长和什么
国防部长,军权的重要性是毋拥质疑的,司法部长一般
排第四,内政部长第五。
⑤ 中国外长是什么级别
从中国的政府机构组成来看,外交部是国务院重要的工作部门之一,正部级。外长就是正部级官员,但实际工作中往往由更高级别的官员来出任(高配)或兼任。在国务院务几十个部委的名单排列中,如外交部、公安部、国防部、发改委等排名靠前,说明这些部门的重要性。但不同的历史时期,外交工作的突出性和紧迫性又决定了国家对外交工作的重视程度,因此,在外长的任任命或配级上有不同的安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迅速打开新中国的外交局面,是重中之重的工作。所以,当时的中国首届外长由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兼任(1949-1958年),第二届外长由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兼任(1958~1972)。以后各任分别由副总理、国务委员兼任,如第五任外长黄华(国务委员兼外长,1976-1982年,后任副总理)、第六任外长吴学谦(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1982-1988年,后任副总理)、第七任外长钱其琛(副总理兼外交部长,1993-2003 )、第八任外长唐家璇(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1998-2003.3 )。有第三任外交部长姬鹏飞(1972-1974)、第四任外交部长乔冠华(1974-1976)、第九任外交部长李肇星(2003-2007)、第十任外交部长杨洁篪(2008-2013)和第十一届(现任)外长王毅没有“国务委员”以上的职务。但外长往往都会在缷任后担任国务委员或副总理的。
⑥ 英国外长是什么级别
应该相当于中国外交部部长]
⑦ 外交部长什么级别
外交部长(Foreign Minister),是一个国家的对外的代表, 外交部长要对外代表自己的国家进行一些表态,对一些国际上的事情也要有所参与。外交部长为外交部总负责人,负责外交部日常办公和行政管理,带领全体外交人员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和筹划各项活动,监督和检查外交部全体成员的工作。有时候还要出访一些国家,进行一些外事活动。外交部长所做的表态也代表了国家的意见。
中文名
外交部长
外文名
Foreign Minister
身份
一个国家的对外代表
职责
处理外交事务的对外进行交涉
第一任
周恩来
其他责任
监督和检查外交部全体成员的工作
部门职责
4张
中国外长
外交部和外交部长是一国受权能当然地和经常地代表国家处理外交事务和对外进行交涉的机关和首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的规定,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名义同外国谈判和签署条约或协定,一般由外交部提出建议并拟订条约或协定的中方草案,报请国务院审批;如由其他政府部门提出建议和拟订草案,则需会同或会商外交部以后才能报请国务院审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名义同外国谈判和签署条约或协定,按前述《程序法》的规定,如派出的代表为外交部长,则同国务院总理一样,无须出具全权证书;如为其他人员,则需出具全权证书,而全权证书除需由国务院总理签署者外,也可由外交部长签署。此外,外交部相当于随员以上的各级官员都具有外交代表的身份,俗称外交官。他们都可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处理日常外交事务和对外进行交往。按中国的现行规定,他们在出国时都可持有外交护照,享受外交特权和豁免,而其他政府部门,则只有副部长以上官员才能持外交护照。外交部以外的政府部门及其首长在需要时也能进行对外交往,甚至同外国相应的部门签订专门的协定,但非经特别授权,他们不能代表国家和政府,而只能代表本部门处理同本部门有关的对外事务,而且在必要时仍应会商外交部。这都说明,外交部和外交部长具有对外代表本国国家和政府的特殊职责,这是所有其他政府部门所不具有的。所以,凡专设外交部的国家都把外交部列为最重要的政府部门之一,而外交部长则为内阁的当然成员,并常占仅次于政府首脑的重要位置。
中国在建国之初,外交部长一职曾由政务院(后为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兼任。第二任外交部长由副总理陈毅兼任,陈毅同时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常驻建交国和国际组织的外交代表机关都是外交执行机构,但是外交部是在总体上代表国家和政府的总执行机构,而作为在国外执行外交任务的外交代表机关只能在某一建交国或国际组织内代表国家和政府。这一职能上的差别决定了外交部是所有驻外外交代表机关的上级部门。外交代表机关向本国政府请示报告以及具报调查所得,就是向外交部请示报告和具报,并通过外交部向外交决策机构汇总上报。所以,外交部是联结外交决策机构和驻外机构的总枢纽,起承上启下,运筹调节的作用,这是外交部的另一重要职责。
外交部和外交部长是专职的外交执行机构和外交执行者,也能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外交的决策。美国外交学者马丁·梅耶在《外交官》一书中说:“一个外交部的根本工作就是收集、估计和沟通情报”。外交部通过直属机构和驻外机构,收集来自世界各地的讯息,加以综合和分析,作出判断,以至提出建议,并将讯息、判断以至建议及时地提供给决策机构。从这一意义上说,外交部是外交决策机构的参谋部,外交部即以这种方式参与外交决策。至于外交部长,由于他或是内阁的当然成员,或是有更高位置的政府成员,一般在外交决策过程中都能起到程度不等的重要作用。外交决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尽管外交决策最后需由一国最高决策机构或决策人“拍板”,但在正常情况下,最高决策机构或决策人在作出决策时总要首先听取外交部,特别是外交部长的意见。所以,协助和参与外交决策也是专职外交执行机构---外交部和外交部长的重要职责。
⑧ 外长与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哪个级别高
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级别高
他的另一个职位 中央政治局委员
外长 只是国务委员
担任外办主任的,一般都是 前一任的外长
⑨ 请问:部长、首相、总理 三者之间有什么区别他们的权力大概是怎么划分的谢谢
根据国家体制不同,说简单点吧,以几个大国为例
一、国家最高行政长官 美国、法国、俄罗斯是总统,英国和日本是首相(君主立宪制,他们的国家元首分别是女皇和天皇,但是没有实权),德国是总理,中国是国家主席(但是经过历史证明,总书记、国家主席和军委主席由三职由一人担任比较稳定)
二、首相,英国和日本的首相,也叫总理,但是一般称为首相,是国家最高长官
三、总理,美国的国务卿相当于总理和外交部长之间的一个人物,美国也没有总理,也没有外长。
德国总理是最高行政长官,其总统没有实权。法国比较特殊,总统和总理双首长,总统职位高些,但是各个时期不同,容易产生总理的影响超过总统的情况。中国就不用说了,你知道的
四、部长,负责某一领域具体事务的长官,以外交部长为例。日本的外交部长称外相,就是刚辞职那哥们,一般比别的部长级别高些。美国的国务卿大概相当于外长,英国的外长称为外交大臣(其他的部长基本也称为大臣),其他的大同小异,跟中国的部长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