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英国政体是什么
英国的政体为君主立宪制。
德国的政体为议会民主制和联邦制,共16个州,每个州有自己的宪法、议会和政府
❷ 英国政治体制是什么
君主立宪,君主没实权,由政党选举成功产生的首相组成内阁,是英国最高权利机构,对英国人民负责。(人家的内阁才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旦英国人民觉得内阁首相伺候得不舒服,首相的位置立马不保)
❸ 英国的政治体制是什么,最好能详细点
政治体制
政体
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 英国首相戴维·卡梅伦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组成。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过,除9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下院也叫平民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 政党 (1)保守党(Conservative Party): 执政党。前身为1679年成立的托利党,1833年改称现名。该党从1979至1997年4次连续执政,成为20世纪在英国占主导地位的政党。在1997年5月和2001年6月两次大选中惨败于工党。2010年5月保守党击败工党,与自由民主党联合组阁,上台执政。保守党的支持者一般来自企业界和富裕阶层,主张自由市场经济。通过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和减少公共开支等措施来压低通货膨胀。主张限制工会权利,加强“法律”和“秩序”。 近年来,提出实行“富有同情心的保守主义”,关注教育、医疗、贫困等社会问题。强调维护英国主权,反对“联邦欧洲”,反对加入欧盟,主张建立“大西洋共同体”以加强英美特殊关系。强调北约仍是英国安全与防务的基石。现有党员30多万名。 温斯顿·丘吉尔 二战时的英国首相(2)工党(Labour Party):主要反对党。1900年成立,原名劳工代表委员会,1906年改用现名。该党曾于1924,1929~1931,1945~1951年,1964~1970年,1974~1979年上台执政。1997年大选获胜,2001年6月大选后蝉联执政。2010年5月工党在英大选中失利。工党近年来更多倾向于中产阶级的利益,与工会关系有所疏远。布莱尔当选工党领袖后,政治上提出“新工党、新英国”的口号,取消党章中有关公有制的第四条款,经济上主张减少政府干预,严格控制月公共开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增长,建立现代福利制度。对外主张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对欧洲一体化持积极态度,主张加入欧元,主张同美国保持特殊关系。现有党员近40万名,领袖爱德华·米利班德。 (3)自由民主党(The Liberal Democrat Party):1988年3月由原自由党和社会民主党内支持同自由党合并的多数派组成。2010年5月自由民主党与保守党联合组阁,上台执政。主张继续维持与工党的合作关系,推动工党在地方选举及下院选举中实行比例代表制,在公共服务、社会公正、环境保护等问题上采取比工党更“进步”的政策。现有党员约10万名,领袖尼克·克莱格。 此外,英国其他政党还有:苏格兰民族党(Scottish National Party)、威尔士民族党(Plaid Cymru) 以及北爱尔兰一些政党如:北爱尔兰统一党(Ulster Unionist Party)、民主统一党(Democratic Unionist Party) 、社会民主工党(Social Democratic and Labour Party)、新芬党(Sinn Fein) 等。 议会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国会为两院制,由上院和下院组成。下院拥有最终立法权。自有议会以来,通常在伦敦的一座古老的建筑--威斯敏斯特宫(议会大厦)举行会议。每年开会两次,第一会期从3月末开始,到8月初结束,第二会期从10月底开始,到12月圣诞节前结束。 宪法 英国宪法与绝大多数国家宪法不同,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它由成文法、习惯法、惯例组成。主要有大宪章(1215年)、人身保护法(1679年)、权利法案(1689年)、议会法(1911、1949年)以及历次修改的选举法、市自治法、郡议会法等。君主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苏格兰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 大宪章共65条,其内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国王与领主关系规定;第二部分为国王施政方针与程序规定;第三部分为国王与领主争端处理规定。按照大宪章的规定,国王要保障贵族和骑士的封建继承权,不得违例向封建主征收高额捐税,不得任意逮捕、监禁、放逐自由人或没收他们的财产,承认伦敦等城市的自治权。为了保证宪章不落空,由25名男爵组成一个委员会,对国王进行监督,如果宪章遭到破坏,封建领主有权以军事手段强迫国王履约。英国以后的宪政,追根溯源即来自大宪章,其基本精神即王权有限和个人自由。有的学者如斯托布斯就认为,整个英国宪政史,实际上是大宪章的注释史。 司法 有三种不同的法律体系:英格兰和威尔士实行普通法系,苏格兰实行民法法系,北爱尔兰实行与英格兰相似的法律制度。司法机构分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两个系统。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民事庭、上院。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地方法院、刑事法院、上诉法院刑事庭、上院。英国最高司法机关为上院,它是民、刑案件的最终上诉机关。1986年成立皇家检察院,隶属于国家政府机关,负责受理所有的由英格兰和威尔士警察机关提交的刑事诉讼案。总检察长和副总检察长是英政府的主要法律顾问并在某些国内和国际案件中代表王室。英国陪审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至今已经是其刑事法制根深蒂固的组成部分了。 司法组织根据1971年的《法院法》,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法院主要分民事、刑事和专门法院三个组织系统。民事法院系统包括郡法院、高等法院、民事上诉法院和上院。苏格兰有自己独特的法院组织系统:郡法院仅管辖民事案件,郡官法院兼管辖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苏格兰高等法院是苏格兰民事、刑事案件的最高审判机关,但民事案件还可上诉到上院。苏格兰还有特设的土地法庭。此外,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是英联邦某些成员国、殖民地、保护国和托管地法院的最高上诉法院,受理不服当地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行政诉讼由普通法院管辖,适用一般的法律规则。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行政裁判所发展很快,但一般都不具有终审管辖权,不服裁判所裁决的当事人有权向普通法院上诉。 法官一律采用任命制。大法官、法官上院议员、上诉法院法官由首相推荐,英王任命。英国没有司法部,大法官拥有对司法人员的任免权。法官必须是“法律协会”的出庭律师,并有一定年限的司法实践。法官一经任命,非经本人同意,一般不能被免职。最高法院法官则为终身职。地方法院法官72岁以后才可以退休。法官薪水很高,待遇优厚。 女王 国王为元首。现任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女王伊丽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1952年2月6日继位,1953年6月2日加冕。英国女王只是权利的象征,首相则负责国家的日常生产生活,英国女王也是英联邦的元首,但是现在的英联邦则是一个个独立的国家组成的,所以英国女王也只是英联邦的象征而已。 自从1952年就位以来,伊丽莎白女王二世一直是英国的元首,她也是埃格伯特国王的直系后裔。在其执政期间,埃格伯特国王于公元829年统一了英国。在议会制诞生之前,君主制就已经在英国存在了数百年,期间仅仅中断过一次,那是在1649年至1660年,当时英国采用了共和国的体制。数百年以来,君主的绝对权力遭到不断的侵蚀和削弱,尽管如此,作为宪法意义上的国家元首,君主仍然保留了重要的象征意义。
❹ 英国的政治体制是什么
从国家管理形式(政体)上讲,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家,
从政党制度上讲,英国是典型的两党制国家。
从国家结构形式上讲,英国是典型的地方分权型的单一制国家。
❺ 英国是什么政治体制
英国政体为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
❻ 英国确立了怎样的政治体制
17世纪初,斯图亚特王朝开始统治英国,其国王詹姆士一世和他的继承者查理一世都宣扬“君权神授”,厉行君主专制和宗教专制,经常触犯资产阶级的利益,迫害非国教徒,特别是迫害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清教徒”,引起资产阶级对斯图亚特王朝的强烈不满,导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发生.因此,从17世纪初斯图亚特王朝开始统治英国到1649年英国宣布为共和国时止,英国的政治体制属于封建君主专制.\x0d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后,通过内战,议会军打败了王党军队,英国议会于1649年以叛国罪处死查理一世并宣布为共和国.在此期间,掌权的新贵族和资产阶级采取了一系列的对内对外政策,反映了英国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尽管年英国出现了克伦威尔的军事独裁的“护国主”政府,并多次解散议会,但其政治体制至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前仍然属于资产阶级统治的共和制.\x0d由于克伦威尔死后,高级军官们争权夺利,造成英国政局混乱,严重影响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为了巩固统治秩序,不得不考虑寻找新的途径.这时,逃亡在外的查理一世的儿子洞悉了英国国内的政局变化,乘机在法国发表宣言,表示如果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同意他回国恢复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将不追究革命期间处死其父亲的责任,不改变革命期间造成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的变动,并尽力维护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同意流亡在海外的查理一世之子返回伦敦,登上王位,称查理二世.虽然,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同意查理二世回国,是以不改变革命成果为条件的,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专政的国体也未改变,但查理二世登上王位表明从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开始,英国的政治体制已经由前面的共和制转变为君主制了.\x0d后来,由于查理二世的背信弃义,实行反攻倒算政策,激起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失望和不满,特别是查理二世的继承者詹姆士二世力图在英国恢复天主教,这不仅激怒了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也使英国旧贵族的既得利益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联合一部分旧贵族于1688年发动宫廷政变,推翻詹姆士二世在英国的统治,邀请其女儿和女婿(荷兰执政)来英国担任国王.为了避免国王专权损害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益,保证英国资本主义的顺利发展,他们吸取了查理二世复辟以来的教训,对王权进行限制.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权利法案》,规定国王“四不准”,后来又通过了《王位继承法》等一系列的法案,进一步削弱了国王的权力,英国国王最终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到19世纪中期,英国资产阶级的统治在君主立宪制的框架内确立起来.因此,从1689年开始,英国的政治体制应属于君主立宪制.根据我们对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期间的政治体制的变化过程的分析,可以看出,从1640年至1689年,英国的政治体制的变化应该是封建专制→共和制→君主制→君主立宪制,
❼ 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的国体和政体分别是什么知道的说下,谢谢了!
国体都是资产阶级专政;美国政体是总统共和制、英国政体是君主立宪制、法国政体是半总统半议会制、德国政体是议会共和制、日本政体是君主立宪制。
资产阶级专政的方式不同于封建专制国家。它以民主共和制或君主立宪制取代封建割据君主制、等级君主制或君主专制制。作为封建专制制度对立物的资产阶级政党制度、议会制度以及公民享有某些权利的法律制度的产生,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7)英国共和国是什么政治体制扩展阅读
在资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和掌握国家政权的条件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如同资产阶级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机器一样,本质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手段和工具。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资产阶级强化其军事官僚机器,对内加强统治,对外加紧瓜分殖民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变换方法,采用吸收工人参加管理,制定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等政策,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事业,促进经济发展。
建立福利国家,调节和缓解国内的阶级矛盾。采取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资产阶级专政的性质,并未能彻底解决资本主义国家固有的生产社会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根本矛盾。
❽ 英国的政体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一般有君主的国家都是君主立宪制,
议会共和制有两种:总统共和制、民主共和制。
总统共和制中总统是国家元首,民主共和制中总理是国家元首,象印度、加拿大、德国等
❾ 中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美国、俄罗斯的政体分别是什么
中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英国的政体: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法国的政体:半总统共和制。
德国的政体:议会制共和制。
日本的政体: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美国的政体:总统制共和制。
俄罗斯的政体:半总统共和制。
(9)英国共和国是什么政治体制扩展阅读:
根据立法与行政的关系,民主共和国可以分为议会共和国、总统共和国和半总统共和国。
在议会共和国,议会有权对政府(内阁)进行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内阁)由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织,政府对议会负责,议会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后,政府必须辞职或请愿国家元首解散议会并重新选举。
在一个总统制共和国,总统不仅是指挥军队的国家元首,而且还是接管行政权力的政府首脑,当选总统组织政府,议会有权立法和监督政府,实行总统共和制的国家包括韩国、美国、巴西、印度尼西亚等。
在半总统制共和国,总统负责外交和军事事务,而不是议会,首相领导政府,对议会负责,总统令由总理和有关部长会签,议会可以通过不信任决议迫使首相辞职,同时,经议会领袖同意,总统可以解散议会,总统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没有否决权。
❿ 请问英国的政体是什么
君主立宪制
国王是英国名义上的最高领袖,但是没有决定权只有同意权,简单讲就是内政外交全部由首相为首的内阁执行,任何文件内阁送到女王面前女王能做的事情只有签字同意,没有其他,另外英女王还是所有英联邦国家名义上的最高领袖。
虽然当今英国的政体不是二元制,但早期还是是属于的,那时有些类似中国早期封建王朝,是君臣共治的局面,但后来几任国王都由于各种原因疏于政事,慢慢就把自己的权利也全部转移到内阁身上了,到后来想收回也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