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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官是哪里人

发布时间:2022-07-24 17:59:02

⑴ 中国历史上有哪些着名大法官

1、梅汝璈

字亚轩,江西南昌人,律师、法学家。1946年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参与了举世闻名的东京审判,对第一批28名日本甲级战犯的定罪量刑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梅汝璈1904年出生在南昌青云谱朱姑桥梅村。1916年至1924年之间在清华学校学习,1924年考取公费赴美留学项目,入读斯坦福大学,1926年获得文学士学位,进入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学习,1928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1929年归国后曾任教多所大学,曾任行政院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部长王世杰的助手;1946年,并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任中国代表法官,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之审判日本对亚太地区引发大规模战争和伤害所应负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案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1973年在北京逝世,终年68岁。

2、倪征燠

国第一位国际大法官,我国着名的法学家。倪征燠可以说是与中国二十世纪法制史同行一生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我的一生没有离开过一个‘法’字。”

1906年出生于苏州府吴江县(今苏州市吴江区)的黎里镇,中学毕业后,他立志学法,报效国家。他先在东吴大学法学院读法律专业( 1915年法学院设立于上海),1928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

之后留学于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获得博士学位,受聘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荣誉研究员。1931年起先后在上海东吴大学、大夏大学、持志大学讲授国际法、国际私法、比较民法、法理学等课程。1946年-1948年参加东京审判。1987年当选为国际法研究院联系院士,2003年逝世。

3、刘墉

字崇如,号石庵,祖籍安徽砀山,出生于山东诸城。清朝政治家、书法家。大学士刘统勋长子。

干隆十六年(1751年)中进士,历任翰林院庶吉士、太原府知府、江宁府知府、内阁学士、体仁阁大学士等职,以奉公守法、清正廉洁闻名于世。刘墉的书法造诣深厚,是清代着名的帖学大家,被世人称为“浓墨宰相”。

嘉庆九年(1804年)十二月病逝,时年八十五岁,追赠太子太保,赐谥号文清。

4、海瑞

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今海口市)人。明朝着名清官。海瑞一生,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朝。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谕,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历任州判官、户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宝丞、两京左右通政、右佥都御史等职。

他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徇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

5、包拯

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

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及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后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知谏院时,多次论劾权贵。

再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升任枢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海瑞

网络-倪征燠

网络-梅汝璈

⑵ 新中国第一位国际大法官是谁

关于中国籍的国际大法官
关于中国籍的国际大法官,近年来有不少介绍文字,有些涉及常识性差错。有一位作者这样写道:
海牙国际法庭恢复我国席位后,派谁去当国际大法官呢?又是这批人。倪征奥以85高龄就任,一直干到91岁。接替他的也是东吴大学毕业的李浩培,他逝世在国际大法庭任内,时年91岁。(顾文:《我说人与人》,《读书》,1999年第7期)
首先,当选为国际大法官的是“倪征(日奥)”,并非是“倪征奥”,他是新中国的第一位国际大法官。1984年11月7日,倪征(日奥)以绝对多数票当选为国际大法官,1985年2月6日宣誓就职,至1994年2月任期届满,凡9年整。并非如文中所言,只有“6年(85岁至91岁)”。倪征(日奥)生于1906年,离任时为88岁,并非91岁。
其次,“国际法庭”与“国际法院”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这里要多说几句。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法等国政府代表于1919年在巴黎和会上签订了凡尔赛和约,并通过了作为该和约第一部分的《国际联盟盟约》。1920年1月,国际联盟正式建立。次年8月,根据《国际联盟盟约》和《国际裁判常设法庭规约》,国际常设法庭(Permanent Court of International Justice,全称“国际裁判常设法庭”)在荷兰海牙成立。常设法庭最初由11名法官组成(后增至15名),任期9年,设正副庭长各一人(均从法官中推选)。自1921年8月14-15日国际常设法庭举行第一次选举,直到1939年9月最后一次开庭,先后有两位中国资深法学家、外交家担任国际常设法庭法官。他们是:南京临时政府首任外交总长、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宠惠和南京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政务次长郑天锡(后任驻英国大使)。由于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国际常设法庭停止工作。1940年纳粹德国军队占领海牙后,常设法庭遂迁至日内瓦,海牙仅留法官一人及荷兰籍书记官若干。至此,国际常设法庭已名存实亡。1946年1月31日,国际常设法庭法官全体辞职。
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正式成立。根据《联合国宪章》所附的《国际法院规约》(The-A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作为联合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3个主要机构之一的国际法院(其他两个机构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和联合国大会)于次年在荷兰素有“和平圣地”之称的海牙和平宫宣告成立。1946年2月5日,国际法院正式选出15名法官,两个月后全体法官集会。4月18日,国际常设法庭随国际联盟宣告解散而撤消。当天,国际法院在海牙和平宫举行了隆重的成立典礼。
由15名不同国籍的独立的法官组成的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主要的国际司法机关。这15名法官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从各国政府委派的由最着名的国际法专家组成的各国团体所提名的候选人中分别选举产生。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上同时获得绝对多数票的当选为国际法官。国际法院法官的任期9年,每3年改选5名,可连选连任。从国际法院在海牙和平宫诞生至今的半个多世纪里,先后有4位中国人当选为国际大法官,但其中没有李浩培。这4人是:徐谟(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常务次长、政务次长)、顾维钧(北洋政府外交总长、内阁总理,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驻美国大使),以及上文所述的倪征(日奥)和现任的史久镛。
第三,倪征(日奥)先生1985年2月6日在海牙国际法院宣誓就职,1994年2月5日任期届满。他生于1906年6月,此时正好是79岁,并非如顾文中所说“91岁”。而接替倪征(日奥)先生的是史久镛先生,而不是李浩培先生。李浩培从未担任过国际法院的法官。1993年6月,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成立“联合国前南斯拉夫问题特设国际刑事法庭”(简称“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其职责为起诉和惩治在前南斯拉夫境内武装冲突中犯有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的人。李浩培先生于1993年当选为中国籍首位法官(任期4年)。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和国际法院均设在海牙,但两者各自独立,不存在隶属关系。
有几位作者这样写道:
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合适人选出任国际大法官职务,中国驻海牙国际法院前法官倪征(日奥),以及他的东吴同班同学李浩培先生都有这种顾虑,1984年,倪征(日奥)往海牙国际法院就职时年已79岁,1993年,李浩培就职时更达到了88岁高龄,离任时已届91岁。(万静波吴晨光谢春雷:《被遗忘30年的法律精英他们被忽视的代价》,《南方周末》,2003年1月9日,A2版。)
倪征(日奥)当时担任国际法院的法官,系联合国工作人员(即“国际职员”),并不代表中国,故而不是“驻”海牙国际法院,更非代表“中国”“常驻”国际法院。而且倪征(日奥)离京赴任海牙是1985年2月2日晚,并非“1984年”。李浩培与倪征(日奥)同岁(李长倪20余天),就职海牙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时应是87岁。1997年11月6日,李浩培不幸病逝于海牙红十字会医院。离任期届满仅差10天。也就是说,李浩培先生是在“任上”病逝的,还未到“离任”。
上述几位作者还写道:
从1930年代到1990年代,国际法院一共有过6位中国籍法官,从顾维钧开始,一直到1997年的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法官李浩培,都是东吴法学院的教授或毕业生。(万静波吴晨光谢春雷:《被遗忘30年的法律精英他们被忽视的代价》,《南方周末》,2003年1月9日,A1版。)
这段话的明显错误有3处。首先,国际法院成立于1945年,30年代存在的只可能是“国际常设法庭”。其次,如前所述,迄今为止,当选为国际法院法官的中国人只有4位,他们是:徐谟、顾维钧、倪征(日奥)和史久镛,并非从顾维钧始。如果真要从国际常设法庭算起,则再加上王宠惠和郑天锡。即令如此,也不可能包括李浩培先生。因为,再如前所述,李浩培先生当选的是前南国际刑事法庭的法官,而非国际法院法官。虽说都是法官,但此法官非彼法官,因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和国际法院不是一回事。特别要强调的是,国际法院的4位中国籍法官和国际常设法庭的2位中国籍法官并不是“都是东吴法学院的教授或毕业生”。王宠惠1900年毕业于北洋大学法科专业,尔后获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郑天锡早年就读香港皇仁书院,1916年获伦敦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徐谟1917年毕业于北洋大学法律系,后获华盛顿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年代、30年代曾分别任教于南开大学、中央政治大学(兼)。顾维钧早年就读于上海圣约翰书院,后留学美国,获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史久镛的“学历”与顾维钧相仿,1948年自上海圣约翰大学政治系毕业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获硕士学位。6位法学家中只有倪征(日奥)是东吴大学出身,他1928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后曾负笈美国斯坦福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30年代初、40年代末至50年代中期两度执教于东吴大学法学院,先后兼任法律系主任、教务长。
又有一位作者这样写道:“……因为自从1946年国际法院成立以来,第一任(15名)法官中就有一名中国人——许默(引案:应为徐谟)。……此后,1994年和1997年,史久镛与王铁崖先生也分别被选为国际法院的大法官。”(杜若岩:《第一位在国际法庭上辩护的中国人》,《中华读书报》,2003年3月5日,第5版。)
1997年11月17日,北京大学教授王铁崖继李浩培后出任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法官,他并不是国际法院的法官。顺便提及,2000年3月,王铁崖先生因病辞职,由原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驻牙买加大使刘大群完成其剩余任期(至2001年11月16日)。

⑶ 东京大审判的中国法官是谁,为我国做出了哪些贡献

东京大审判的中国法官是谁,为我国做出了哪些贡献?

一、东京大审判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东京大审判是在二战结束之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的东京对二战中的日本战犯进行的审判。当时的法庭由11个国家的11名法官组成。在审判中,中国代表团受到了种种的困难和挫折,然而,整个法庭上不赞成对这些战犯处以死刑的人居然占了大多数。中国的法官和检察官们在面对其他各国法官们的偏见和刁难的时候,他们斗智斗勇,克服了对美国法律了解等种种的不利因素,终于在庭审辩论上取得了上风。这次审判持续了长达两年的时间。最终在中国犯下滔天罪行的7名日本甲级战犯被判处死刑。

⑷ 中国近代有名的法官都有谁呢

倪征燠 (1906-2003),

中国第一位国际大法官,我国着名的法学家。倪征燠可以说是与中国二十世纪法制史同行一生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我的一生没有离开过一个‘法’字。”

1906年出生于苏州府吴江县(今苏州市吴江区)的黎里镇,中学毕业后,他立志学法,报效国家。他先在东吴大学法学院读法律专业( 1915年法学院设立于上海),1928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之后留学于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获得博士学位,受聘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荣誉研究员。1931年起先后在上海东吴大学、大夏大学、持志大学讲授国际法、国际私法、比较民法、法理学等课程。1946年-1948年参加东京审判。1987年当选为国际法研究院联系院士,2003年逝世。

⑸ 东京审判中国法官是谁

东京审判中国法官是梅汝璈。(1904年11月7日—1973年4月23日),字亚轩,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律师、法学家。1946年曾代表中国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审判日本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参与了举世闻名的东京审判,对第一批28名日本甲级战犯的定罪量刑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人物评价

他代表中国人民参与的东京军事法庭审判,不仅为中国人民赢得了正义,它和此前的纽伦堡审判一道,确立了国际法上对侵犯和平罪、反人道罪的司法准则,对国际法的发展和维护国际正常秩序起到了历史性的作用。

⑹ 请介绍一下参加过东京审判的中国法官梅汝璈如题 谢谢了

梅汝璈(1904年~1973年),字亚轩,江西人,自幼聪颖好学,少年时代的梅汝璈在江西省立模范小学读书。因父亲梅晓春家教极严,梅汝璈每日必须早早起床到外面拾猪粪牛粪当农田的肥料。每日出门拾粪时,他总要带本英语书,一边拾粪一边苦读,常常到了忘我的境界。 12岁那年,梅汝璈小学毕业,旋即以优异成绩考取清华留学预备班(清华大学前身)学习。1924年,梅汝璈赴美国留学。1926年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获得文科学士学位。1926年夏—1928年冬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1929年回国以后,他考虑到山西大学历史悠久,而且与清华大学同样有“庚子赔款”的渊源,有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融会贯通的特点,加上梅汝璈的同学冀朝鼎的父亲、时任山西省教育厅厅长的民国时期着名法学家、山西大学法学院的创始人冀贡泉的邀请,到山西大学法学院出任教授。任教期间,他主要讲授英美法、政治学、民法概论、刑法概论、国际私法等课程。 梅汝璈在强调“法治”重要性的同时,还经常以清华人“耻不如人”的精神勉励学生。他谆谆告诫同学们:“清华大学和山西大学的建立都与外国人利用中国的‘庚子赔款’有关,其用意是培养崇外的人。因此我们必须‘明耻’,耻中国的科技文化不如西方国家,耻我们的大学现在还不如西方的大学,我们要奋发图强以雪耻。” 4年后即1933年,梅汝璈又应聘到张伯苓担任校长的南开大学任教。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后,南开迁往昆明与北大、清华合并成立“西南联大”。梅汝璈途经重庆,应在中央政治学校兼职的清华校友顾毓琇的邀聘,担任中央政治学校的法律系教授。抗战胜利后,梅汝璈回到上海,出任复旦大学法律系的教授。 以上出自http://www.daynews.com.cn/mag6/20060907/ca485836.htm

⑺ 东京法庭的中国法官 主要内容

梅汝璈(1904—1973),江西南昌人,1916年至1924年之间在清华学校学习,1924年考取公费赴美留学项目,入读斯坦福大学,1926年获得文学士学位,进入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学习,1928年获得法律博士学位;1929年归国后曾任教多所大学,曾任行政院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部长王世杰的助手;1946年,并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任中国代表法官,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之审判日本对亚太地区引发大规模战争和伤害所应负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案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1973年在北京逝世,终年68岁。

⑻ 有哪几位中国人担任过国际法院的法官

1、王宠惠

王宠惠(1881.10.10.-1958.3.5),字亮畴,祖籍广东省东莞市,出生于香港荷李活道75 号的道济会堂。王宠惠是近代中国第一张新式大学文凭的获得者,曾任中华民国外交部长、代总理、国务总理,并为海牙国际法庭任职中国第一人。

2、郑天锡

郑天锡(1884-1970,Cheng Tien-Hsi),字云程,号茀庭,广东香山县人(今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 。中国着名法学家、外交家。 伦敦大学法学系毕业,曾任大理院大法官,多所大学法学教授,司法官次长,国际联盟法官,民国最后一任驻英大使。

3、徐谟

徐谟(1893-1956),字叔谟,笔名平章,江苏苏州人,原籍江苏吴县人,曾任国际法院法官,是首位出任国际法院法官的中国人。

4、顾维钧

顾维钧(1888年1月29日-1985年11月14日),字少川,汉族,江苏省嘉定县(今上海市嘉定区)人,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是中国近现代史外交家。

1912年回国后,任袁世凯总统英文秘书、内阁秘书、外务部顾问和宪法起草委员等职。后任中华民国国务总理摄行大总统职,国民政府驻法、英大使,联合国首席代表、驻美大使,海牙国际法院副院长;被誉为“民国第一外交家”。

5、倪征燠

倪征燠[yù](1906年7月—2003年9月2日),中国第一位国际大法官,我国着名的法学家。1984年,倪老以他高尚的品格和资深的阅历当选为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享受到国际司法界最高荣誉的国际法官。

6、史久镛

史久镛,男,着名国际法学家。1926年10月9日生于浙江宁波。早年就读于上海圣约翰大学,获政治学学士学位,后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修法学,获国际法学硕士学位,1951年毕业后留校从事国际法学研究。

1994年2月6日,任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2000年2月至2003年2月任国际法院副院长,2004年2月6日当选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这也是自联合国国际法院1946年成立以来首位中国籍法官担任院长。

7、薛捍勤

薛捍勤,女,中国山东省人,资深外交官和国际法专家,2010年5月12日当选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主席,2010年6月29日当选国际法院法官。

⑼ 在东京大审判中我中国人哪个是大法官

梅汝璈(1904~1973)中国法学家。字亚轩 。江西南昌人 。
1973年逝世,享年69岁。

⑽ 东京审判前,中国法官被赠予宝剑,这人是谁

经历了14年旷日长久的抗日战争,中国人终于将日本人赶出国土,然而中国却付出了3500万军民的损伤。相较于古代战败方惨遭屠城、国民沦为奴隶来对比,一战二战的结束显得十分的“文明”,但文明并非没有血性,比如在远东军事法庭上的中国法官代表梅汝璈就曾经有过这样有血性的一幕。

回国之后,梅汝璈在新中国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案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但是因为新中国推崇苏联的法律制度,梅汝璈只能虔诚的学习俄语,也正是因为他经常批评苏联的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处,他晚年的生活过的不是那么的幸福,1973年他在北京逝世,享年6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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