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产假多少天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法律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B. 南昌市产假陪产假分别有多少天
南昌市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
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C. 30个省份延长产假 都有哪些地方
既然你在提问中已明确了“30个省份延长产假”,怎么还问“都有哪些地方”呢?
全国有23个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 山东省、河南省、 湖北省、湖南省、 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 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 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以上的,除了台湾省和2个特别行政区,其他的32个省(市、自治区)都有“延长产假”。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D. 婚假产假全国哪个城市休最长
全国统一吧!
E. 孝感市应城市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
孝感市应城市产假最多休12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地方规定产假30天。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母乳喂养的规定,为母乳喂养提供条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F. 海南省海口市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
法律分析:海南省海口市产假最多休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90天。
法律依据:根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其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和计算工龄;(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G.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产假多少天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H. 绍兴市产假能够休多长时间
浙江省产假为128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I. 各地产假婚假新政策 婚假产假全国哪个城市休最长
各地产假婚假新政策 婚假产假全国哪个城市休最长?
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二孩实施,各省份也加紧修订《计划生育法》,2016年各省最新产假规定有哪些?法律快车小编汇总整理了已出台新《计划生育法》的产假规定。其中,广东新《条例》规定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2016年各省份产假新规定。
广东2016产假新规定
产妇:128天或158天
一孩或二孩顺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合法生育奖励价=128天;
一孩或二孩剖腹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合法生育奖励价+30天剖腹产假=158天;
丈夫:陪产假15天。
山东2016年产假新规定
新《条例》增加了产假,主要是让合法生育二孩也享受同等待遇。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均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山西2016年产假新规定
《条例》修改完善了计划生育奖励假和婚假制度,以鼓励按政策生育和促进优生优育。依据人口与计生法,将原来有关晚育产假的规定,修改为合法生育延长产假的规定,凡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再享受产假60日。将原来有关晚育护理假的规定,修改为有关合法生育护理假的规定,天数不变,仍为15日。
安徽2016年产假新规定
对于假期奖励,条例作了调整,取消晚婚假期,延长产假60天。对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二)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条例明确将适用的对象拓展为所有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这意味着,无论是一孩夫妻还是二孩夫妻,都能享受上述假期奖励,共计158天。
江西2016年产假新规定
修改后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生育假做了调整。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日生育假外,江西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将至少可休158日产假。男方护理假由原来的10天增加到15天。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宁夏2016年产假新规定
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公民,不再享受14天晚育假(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待遇。按照新修改的《条例》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同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广西2016年产假新规定
第二十四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扶持、救助政策的家庭,继续享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扶持、救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浙江2016年产假新规定
备受关注的“奖励假”也有了具体规定,而且男方和女方的待遇都有变化: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30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工资、资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原条例中,关于晚婚晚育应当给予奖励照顾的内容被删去。
此外,条例对未婚生育行为也作了明确规定。对于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6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0.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胎的,按照1倍征收。
J. 山东省东营市产假可休息多长的时间
法律分析:山东省东营市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
法律依据: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