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计划生育属于那个部门管
计生办属于计划生育部门管辖,隶属关系从大至小为国家计生委—省计生委—市计生委—区(县)计生局—街道(乡、镇)计生办(科)。
计生办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帮助群众树立文明、科学、进步的婚育观,保证宣传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主动向计生对象做好说服、动员等工作。
3. 掌握育龄群众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和生殖健康动态情况,按时发放避孕药具;做好每季度的查环查孕的组织工作,动员应落实节育措施或计划外环孕对象落实节育措施或补救措施;做好育龄对象术前及术后随访、慰问工作。
4.督促、协助村(居)民及时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养老保险等有关手续和证件。
5.协助街道征收社会抚养费。
6.做好统计工作,按规定真实、准确、无误地做好各类数据的统计。依时上交,并确保卡、册、表的清洁整。
⑵ 计划生育协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经民政部门注册,在党的领导下以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主要任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
⑶ 计划生育协会属于什么部门
目前属于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届的事业单位
⑷ 计划生育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法律分析:1、 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国务院将卫生部与计生委合并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各地按照中央安排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与卫生局合并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或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⑸ 计划生育委员会属于哪个部门什么性质
全称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性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设立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内设机构21个,并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指导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计划生育政策,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等。同时,将人口计生委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同时,不再保留卫生部、人口计生委。2013年3月17日,国家卫生部摘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挂牌。
⑹ 计划生育协会,计生委,计生局都是一个单位吗
计划生育协会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经民政部门注册,在党的领导下以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主要任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
计生委和计生局是一个单位。是政府组成部门,国家行政机关。
⑺ 什么是计划生育协会
简称计生协,是村(居)民自治的一部分,属于群团组织。理论上承担着组织育龄群众学习各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等。
⑻ 计划生育协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经民政部门注册,在党的领导下以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主要任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政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等,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家庭发展能力。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特殊家庭的生活、生产、生育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做强生育关怀行动品牌。
⑼ 计划生育部门归什么部门管
法律分析:计生办属于计划生育部门管辖,隶属关系从大至小为国家计生委—省计生委—市计生委—区(县)计生局—街道(乡、镇)计生办(科)。
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第五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并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国家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鼓励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