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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幼儿园保险多久生效

发布时间:2022-10-09 13:08:59

1. 中国人寿买保险后多久生效,在合同哪里才能看见

中国人寿保险的生效时间与你购买的保险种类有关,一般来说不同的险种的生效时间不一样。在签订的合同上仔细阅读条款,就可以找到保险何时生效。生效时间有两种:不指定生效时间的,则在签订合同次日生效,如果指定生效日的话,就是在指定日期生效。保险生效时间要根据具体险种、保险公司规定等因素决定。一般情况下,所有保险公司的消费型意外险都是自合同签订起,次日零时生效。健康险存在30-180天不等的等待期。
人寿保险多久生效与保险合同上面的条款约定有关系。用户投保人寿保险产品之后会有等待期(又叫做观察期)限制,在等待期内若被保人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会赔付,只有过了等待期被保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事故,保险公司才会赔付。所以,人寿保险具体的生效时间与该款保险的等待期长短密切相关。不同的寿险产品等待期不一样,既有60天等待期、也有90天等待期、还有180天等待期的寿险产品。对用户来说,等待期越短对自己越有利。所以如果想要投保人寿保险产品,建议选择较短等待期的产品投保。
综上所述,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需要根据不同的险种来进行确定,同时保险公司的规定也各不一样,对于健康险一类的险种生效时间就要一段等待期,当然还有指定生效日的险种,所以这就要看自己的选择的保险情况。

2. 幼儿园保险多久能报下钱来

十个工作日左右,一般会提前。
这个要看幼儿园负责人和保险公司的理赔进度了, 还有您的索赔资料是否齐全, 其实现在理赔很快的, 特别是商业保险都在提速。 如果您有任何的疑问, 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 追问一下, 理赔的进度就好了。
拓展资料
一般来说,幼儿园保险报销比例如下:医疗费用在五千元以下,报销百分之五十;在五千元零一元到一万元之间,报销百分之六十;在一万零一元到两万元之间,报销百分之七十;当医疗费用在两万零一元到三万元之间时,报销百分之八十。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幼儿园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意外身故/残疾、疾病身故、意外住院、意外门诊、意外住院津贴、疾病住院以及少儿重大疾病。只要家长们为孩子购买了这款保险,那么孩子们便能够获得上述的保障。当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伤害而身故/残疾的时候,被保险人保单的受益人将会根据幼儿园保险合同获得一定的保险赔偿金。虽然这些保险赔偿金并没有多大作用,但是它还是能够为被保险人以及其家人提供一定的补偿。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伤害或者疾病而住院,保险公司都会为被保险人报销部分的医疗费用,同时还会为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住院津贴,这样便能够让被保险人获得更好的治疗。
对于“幼儿园保险多久能报销”要依据以下具体的情况而定:
一、学校给孩子办理的学平险
通常而言,学平险购买了就可以生效了,参保了学平险的幼儿,在校内发生了符合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会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保险金的给付。
二、家长给孩子另外买的儿童意外保险
此类儿童意外保险通常都会有犹豫期的规定,一般是10天,只有过了这个犹豫期,被保的儿童发生的符合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的时候,才可以备齐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报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要注意,犹豫期也即冷静期,具有犹豫期条款的险种,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后的一段时间内,投保人能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保险人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其所缴保险费。

3. 幼儿园保险多久生效

幼儿园为学生买的保险一般是指学平险,投保之后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的次日零时生效。但是,学平险生效之后还会有等待期,大多为30天或90天。等待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公司也是不承担任何理赔责任的,只有等待期过后,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那么保险公司才会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而且等待期通常会在保险合同的条款内注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查阅保险合同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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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幼儿园保险多久能报下钱来

一、学校给孩子办理的学平险 通常而言,学平险购买了就可以生效了,参保了学平险的幼儿,在校内发生了符合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会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保险金的给付。
二、家长给孩子另外买的儿童意外保险 此类儿童意外保险通常都会有犹豫期的规定,一般是10天,只有过了这个犹豫期,被保的儿童发生的符合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的时候,才可以备齐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报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要注意,犹豫期也即冷静期,具有犹豫期条款的险种,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后的一段时间内,投保人能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保险人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其所缴保险费。
发生保险事故的时候,要注意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且把所需要递交的理赔资料准备好: 1、当孩子因罹患疾病办理理赔时所需资料为: 医学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医疗费原始收据; 费用清单及结算明细; 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保险单正本。 2、当孩子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需资料为:医学诊断证;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复印件;本人或监护人的授权委托书;保单正本。 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通常在7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学生家长接到通知后,即可凭本人身份证去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拓展资料:在幼儿园给幼儿买的保险是学平险,也就是团体险,或者少儿意外险,学平险是保险公司专门针对幼儿和在校学生的,这种保险保费很低,保障比较全面。
在学校期间,幼儿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幼儿因遭受意外伤害致残,保险公司按照合同中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比例乘以约定保险金额赔付残疾保险金。

5. 在学校买的中国人寿保险多长时间

摘要 您好,你的问题我收到了,正在查询中,尽快给您答复。

6. 幼儿园保险要3个月后才生效吗

这个90天的观察期和你投保的险种有关。 有的险种有,有的没有;有的长,有的短。 这些内容是各保险公司用于控制投保人道德风险的一般手段,至于那些条款有,有多长,虽然也有一些经营规则,但是以各保险公司产品部门的设定要求为准。
拓展资料
一.幼儿园给幼儿买的保险是学平险,也就是团体险,或者少儿意外险,学平险是保险公司专门针对幼儿和在校学生的,这种保险保费很低,保障比较全面。 在学校期间,幼儿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幼儿因遭受意外伤害致残,保险公司按照合同中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比例乘以约定保险金额赔付残疾保险金。
二.少儿超能宝保险是太平洋保险集团于2016年5月20日全新推出“少儿超能宝”保障计划。少儿超能宝保障计划保障涵盖60种重大疾病及12种特定疾病(轻症),共计72大类疾病,少儿发病率最高的白血病就在保障范围之内。
三.投保少儿超能宝保障计划以后,若被保险少儿在合同有效期发生身故或全残(若之前没有发生重疾),公司退还应缴的保费的150%,合同终止。“少儿超能宝”每份重疾保额10万元,轻症保额2万元,而且轻症保额完全独立,轻症理赔后不影响后续重疾保障及满期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出生满30天至17周岁均可投保太平洋保险“少儿超能宝”保障计划,投保人不超过65周岁,保险期间达30年。
四.1、少儿医疗保险,小孩身体功能没有发育完整,很容易受到疾病的侵袭,少儿医疗保险是针对未成年少儿所患有保险保障内的一些疾病,而产生出来的住院、治疗、手术等医疗费用的保障。 2、少儿意外保险,小孩最大的天性就是好奇,并且活泼好动,所以很容易受到身体上的伤害,意外风险不断,该类保险可以积极防范儿童成长过程中由于外部突发的意外事故而产生的风险。 因为市场上针对儿童的保险五花八门,家长在选择时第一要考虑的是孩子的身体的安全,所以一般情况下,正确的儿童保险的投保顺序是,少儿意外险、少儿健康医疗保险、少儿教育险

7. 中国人寿买保险后多久生效,在合同哪里才能看见

中国人寿保险的生效时间与你购买的保险种类有关,一般来说不同的险种的生效时间不一样。我们可以在签订的合同上仔细阅读条款,就可以找到你购买的保险什么时候生效。生效时间有两种:不指定生效时间的,则在签订合同次日生效,如果指定生效日的话,就是在指定日期生效。保险生效时间要根据具体险种、保险公司规定等因素决定。一般情况下,所有保险公司的消费型意外险都是自合同签订起,次日零时生效。健康险存在30-180天不等的等待期。
人寿保险指保障期限内,被保人若不幸发生身故或者全残,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的一类保险产品,人寿保险保障期限有长有短,既可以保障到具体的年限或到被保人具体的年龄,也可以保障终身的寿险产品。
人寿保险多久生效与保险合同上面的条款约定有关系。用户投保人寿保险产品之后会有等待期(又叫做观察期)限制,在等待期内若被保人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会赔付,只有过了等待期被保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事故,保险公司才会赔付。所以,人寿保险具体的生效时间与该款保险的等待期长短密切相关。不同的寿险产品等待期不一样,既有60天等待期、也有90天等待期、还有180天等待期的寿险产品。对用户来说,等待期越短对自己越有利。所以如果想要投保人寿保险产品,建议选择较短等待期的产品投保。
综上所述,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需要根据不同的险种来进行确定,同时保险公司的规定也各不一样,对于健康险一类的险种生效时间就要一段等待期,当然还有指定生效日的险种,所以这就要看自己的选择的保险情况。

8. 中国人寿幼儿园团体险

如果你说的是指学平险,全称“中小学生平安保险”,是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种,也是团体保险的一种,是针对中小学生特点的一种保险。往往由学生入学时自愿投保。由学校代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只需交纳几十元的保费就可以获得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医疗在内的多项保障。是少年儿童投保范围最广,最普遍的一种保险。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保费便宜而保障范围较为广泛,比较适合未成年学生。各个保险企业一般都制订有自己的学平险条款,各个公司的条款对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赔偿规定等会有一些差别。下面所示的只是一种条款。如果需要完全准确,最好是能通过投保学校和渠道拿到条款。
网上找的条款,基本大同小异,希望可以帮你找到你需要的答案: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学平险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条款(1999·8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在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可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疾病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及时续保者不受本款90日规定的限制。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四、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五、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1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者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十三、被保险人首次投保前所患未治愈疾病;
十四、被保险人首次参加本保险或者非及时续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罹患疾病。发生以上情形,被保险人死亡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保险费。第五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时止。
一、保险金额由本合同双方约定,最低为人民币3000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二、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收,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率见附录。
三、续保时,本公司有权调整保险费率。
第七条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八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1人或者数人为死亡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死亡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投保人指定或者变更死亡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或者其监护人书面同意。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者变更。
第九条保险事故的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杏、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十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被保险人死亡的,由死亡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1、保险单;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3.公安部门或者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4、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6.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残疾的,由被保险人或者其监护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l、保险单2.申请人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3.由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者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或者第二款所列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或者第二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O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五、如被保险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六、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一条地址变更投保人住所或者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的最后住所或者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二条合同内容变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单;2.保险费收据;3、解除合同申请书;4.投保人身份证明。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于接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三、已领取过保险金的,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来达成协议的,可依达成的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无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时,可向保险单签发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释义及时续保:是指保险期间届满日前,经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就本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续签本合同的行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潜水:是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攀岩运动:是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武术比赛:是指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贻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探险活动:是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者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者人迹罕见的原始森林等活动。特技:是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末满期保险费(l年期):是指保险费×(1-经过月数÷12),不足月的日数按经过1个月计算。本公司:是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附录:保险费率为2‰。体育院校学生,签单公司可在本款规定的保险费率基础上,视风险程度在50%幅度内加收特别风险保险费。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1999·8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本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合同为准。主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合同无效,本合同亦无效。主合同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第二条投保范围在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在参加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的同时,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而诊疗,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扣除人民币5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二、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15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三、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1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一、主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列情形;
二、被保险人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
三、被保险人以家庭病床、挂床治疗等;
四、被保险人洗牙、洁齿、验光、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者助听器等;
五、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
六、未经本公司同意的转院治疗。
第五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须与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一致。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由本合同双方约定,最低为人民币3,000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二、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收,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率见附录。
三、续保时,本公司有权调整保险费率。
第七条受益人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者变更。
第八条保险事故的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其受益人应于治疗结束后10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由被保险人或者其监护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l、保险单及主合同的保险单;2.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3、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病历;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三、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四、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木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解除主合同时,本合同亦随之解除。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附录:保险费率为3‰。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1999.8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本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合同为准。主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合同无效,本合同亦无效。主合同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第二条投保范围在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在参加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的同时,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如日后因疾病住院治疗(及时续保者不受如B规定的限制),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以上部分,本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下表规定分级累进、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人民币1,00元以上至1,000元部分50%
人民币1,0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60%
人民币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70%
人民币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80%
人民币30,000元以上部分90%
二、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满次日起,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三、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1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主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列情形;
二、被保险人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
三、被保险人以家庭病床、挂床治疗等;
四、被保险人洗牙、洁齿、验光、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者助听器等;
五、被保险人罹患性病、精神病、精神分裂症;
六、被保险人投保前所患未治愈疾病及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
七、被保险人首次参加本保险或者非及时续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罹患疾病直至痊愈所支出的医疗费用;
八、未经本公司同意的转院治疗。
第五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须与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一致。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由本合同双方约定;最低为人民币20,000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二、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收,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率见附表。
三、续保时,本公司有权调整保险费率。
第七条受益人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者变更。
第八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由被保险人或者其监护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1、保险单及主合同的保险单;2、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3、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病历;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三、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费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四、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第九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解除主合同时,本合同亦随之解除。
附表:保险费收费标准(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被保险人保险费学生8+保险金额额×0.2‰"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9. 中国人寿学生儿童保险交了第二天可以用吗

可以
中国人寿意外险投保成功后次日的零点生效,若是有特别约定,则以约定的生效时间为准,因为意外险没有等待期,所以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出险,符合理赔条件,那么,保险公司就需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因为中国人寿意外险的保险期间有长有短,若是投保的意外险产品保险期间只有几天,那么,在投保时一定要注意保单生效时间,以免浪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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