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为何奥巴马政府会一次次在WTO里起诉中国
每每看到大国之间的博弈,我都会无意识的联想到三国时期及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前的各种情景。说到这有人会问:这跟奥巴马政府会屡次在WTO里起诉中国有什么关系呢?其实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
当是时也,今世界也呈现出三国鼎立之现象,即较综合国力可以抗衡的美国、俄罗斯及中国。但有时也会呈现秦、韩、赵、魏、楚、燕、齐七国相互抗衡的情形,即美国、俄罗斯、中国、日本、印度、韩国、欧盟之间的抗衡局面。然而各国之间的相互合作、相互牵制都影响到各国的利益,其中当然不乏各种政治手段,委婉点可以说是政治举措。这样一来各国为了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及统治地位,其各国谋臣志士都会相继为国效力出谋划策,以在竞争之中能保全或利于不败之地。
就以奥巴马政府屡屡在WTO起诉中国来说吧:其前后也有15次,但中国还是多次被诉中取得了胜利,这就像南海问题一样,有你美国施加阻力,反而被中国将其转化为助力,其实通过相互起诉也是国家之间保全彼此利益较为常见且合理一种方式,对此我们也不必过于偏激的来看待奥巴马政府。我们只需以静制动尔文则文、尔武则武。
② 在中国的经济受害者在美国如何起诉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1、如何起诉美国法院,如果人在国内要起诉境外的公司,首先应当提供国外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2、还需要提供公司董事信息和公司董事代表身份证明,还需办理公证认证。(2)美国起诉中国在哪里起诉扩展阅读:办理公证认证时间为3到5个工作日,办理公证认证完成后还应当由该国的公证律师进行资格认证。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③ 美国法院起诉国内企业需要理会吗
需要理会
美国法院的管辖权相当复杂,法学院里面 “民事程序” 课通常最枯燥,其中重要内容就包括管辖。
美国有两套基本上并行的司法系统:州法院,和联邦法院。美国建国后经过二三十年痛苦纠结之后才确定了“Constitution”是法律,联邦法院的审判效力大于州法院(因为联邦法院裁判的是宪法法律和宪法下派生的联邦发条),且最后联邦的最高法院有对宪法的终极解释权。同时,与宪法无关的法律(如公司法、婚姻、人身伤害、大部分刑法)还是归州法院管辖。除了以上关于哪一类法律对于哪类法院(subject matter jurisdiction),还有关于具体哪个州的联邦和州法院有人身管辖(personal jurisdiction),以及两个来自不同州或不同国家的当事方,通常去联邦法院而不是州法院(diversity jurisdiction),为了避免州法院的地方保护主义
④ 外国人在中国起诉的地域管辖问题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4)美国起诉中国在哪里起诉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第三十六条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⑤ 国际法庭的起诉程序是那些
一、国际法院管辖权
该管辖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咨询管辖权、二是诉讼管辖权,其中咨询管辖权是指有资格提出诉讼的国家。国际法院只能审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端。但并不是每一个国家都可以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只有理约国的会员国有这种权利。那么理约国非会员国能否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可以,但必须借助安理会关于国际法院规约的条件。例如瑞士,瑞士不是理约国的会员国,但他就借助了安理会关于这方面的规定。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有资格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不等于国际法院有管辖权。我来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大家还记得南斯拉夫危机时美国炸了我们的大使馆吧,当时我们国内很多人都主张把这个案子交给国际法院来裁决,这样就造成了两国紧张的局势。中国做为理约国的会员国有权向国际法院起诉美国这一行为,但问题在于中国能否提出诉讼,提出诉讼的条件就涉及到法院管辖权的问题。法院管辖权行使的前提必须是当事国双方自愿,大家考虑一下,如果中国对美国起诉法院的管辖权在什么地方?换个说法,如果被起诉方不同意国际法院该如何解决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例条第六款如果双方对管辖权发生异议将由双方自行解决管辖权问题。那么一个诉讼当事国怎样表达对法院管辖权的问题,当事国决定法院管辖权有几种办法:第一种是借助法院规约第三条第二款即强制执行管辖权;第二种是当事国双方签订专门协定;第三种是制定解决争端的条款。第一种办法就是说当事国可以事先发表声明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的执行,假定当事国双方都事先发表这样一份声明,那么事情就比较好解决了。在中美使馆这个问题上,如果中美同时发表过类似声明,那么我们说国际法院就有权执行管辖权。但在这个问题上绝大多数国家在发表声明时都持有一定的保留,并且国际法没有规定保留范围。例如美国曾经发表过在内政争端方面不接受管辖权,甚至美国还对内政这个词做了更进一步的解释,内政即由美国来决定的事。大家不难看出,事实上美国对内政这个词的解释就是对国际法管辖权的完全否认。因此在国际法院中有一部分法官认为这是非法的,而另一部分法官认为国际法对这方面的规定是不明确的,那么这个问题至今没有解决。第二种办法是当事国双方在谈判无效的情况下将案件交给国际法院裁判,双方通过裁判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一般情况下这种方法是最好的。第三种办法就是如果当事国对公约中规定条款的解释和适用性发生分歧时可以通过国际法院进行裁决,但这只是公约的附加条件。例如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最后就有类似的条款,但这个公约的特点是如果你参加就没有保留权。大家都知道,中国和日本之间有一个旧的化学武器的问题。二战时日本在中国留下的化学武器问题根据公约日本就必须帮助中国解决,如果双方发生分歧可以通过国际院进行裁决。这里还有第四种办法,关于第四种办法有一个例子:英国与阿尔巴尼亚曾经在一次海上事故中产生争端。当时英国的船只在靠近阿尔巴尼亚领海的海域内被阿的水雷击中沉没,英国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但阿认为国际法院没有执行管辖权的依据。而国际法院对阿的拒绝也做出了回答,国际法院的依据是:阿曾经在这之前对安理会关于在规定海域内有意阻挠别国船只航行并涉嫌武力攻击的国家,交予国际法院裁决的声明表示支持,而英国正是根据这一声明对阿进行起诉地,因此根据这一点国际法院认为有管辖权。
法院的管辖权分为这几种方式,但这也不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当事国双方是通过特殊协议将案件提交给国际法院的,否则他们不会接受国际法院的裁决。因为他们都会强调管辖权的问题,这里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法院没有管辖权;第二种情况是法院有管辖权但不允许法院来解决。
有这样一个例子能够反映第一种情况。大概在去年,巴基斯坦向印度提出诉讼。因为印度在印巴边界上用导弹击落了巴基斯坦的一架海军飞机,当时巴基斯坦在国际法管辖权方面的依据是根据印巴两国曾经在借助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方面发表过联合声明。但印度方面认为当时在作联合声明时他们是有保留地。其中声明中有这样一条:“曾经参加过英联邦的国家,不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因此印度认为国际法院没有管辖权。印度这种说法事实上是针对巴基斯坦的,因为印度曾经在印巴冲突中由于同时与巴基斯坦接受管辖权而遇到过这方面的教训。为此印度立即在事后修改了声明中的一些条款,例如刚刚提到的那一条。巴基斯坦方面对印度提出的说法给予了反驳,巴认为印度的这些条款是对巴的歧视。但法院是怎样解决地呢?法院认为印度的保留是有根据的,因此法院宣判印度胜诉。说到这里大家肯定会问为什么要判印度胜诉。因为国际法院与一个国家的法院有着本质的区别。国家法院是由直接政府控制地,因此在审理案件时不会考虑自身有无管辖权。而国际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考虑到公正性以及一些国际关系方面的问题,因此必须依照国际法和一些相关的国际公约来受理。
另一种情况有这样一个例子。伊朗曾经起诉美国,原因是在两伊战争时美国炸毁了伊朗在海上的几个钻井平台,要求美国为此赔偿。管辖权的依据是什么?因为伊朗并没有接受法院的强制管辖权,而美国因为在尼加拉瓜案件上的失败也退出了强制管辖权。1949年伊美之间曾经建立了《合并通商友好条约》,伊朗提出美国违背了条约的规定。而美国反驳伊朗,说这不涉及到自由通商法的问题,这与中立法和战争法有关,因此美国认为法院没有管辖权。那么法院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呢?法院认为这个案件与自由通商法有着直接的联系,因为伊朗的海上石油平台有很多石油管道是与其他国家相连地,这就说明伊朗和其他国家有石油生意。那么法院认为这个案件触及了自由通商法,因此法院就有管辖权。但法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始审理此案,因为当事国双方都想再等一等。
通过以上这两种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并不是由当事国单方面提出诉讼或认同才能执行地,因为这涉及到当事国双方的认同协议以及对法律适用性的认可。
二、国际法院简介
1.国际法院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提交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或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民事法院,只受理主权国家之间的争端,它没有刑事管辖权,不能审判个人,例如战犯。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国际法院才能做出裁决。
2.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解决国家间争端和向经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构和专门机构提供咨询意见),没有附属机构。
然而,1946年以来设立的大量区域法院和特设法庭造成了一些混乱。
国际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例如战犯)。这项任务属于国内管辖、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前南问题国际法庭)和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等由联合国设立的特设刑事法庭及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法院还必须区别于专门处理与欧洲联盟事务有关案件的欧洲法院(位于卢森堡),以及根据人权公约设立的审查指称违反人权公约情事的欧洲人权法院(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和美洲人权法院(哥斯达黎加圣何塞)。这三个法院可审查私人(诉国家和其它被告)提交的案件,而这类案件国际法院不能受理。
国际法院还有别于国际海洋法法庭(海洋法法庭)等专门国际审判法庭。
国际法院不是各国司法机构可以上诉的最高法院,不是个人提出最终申诉的法院,也不是任何国际法庭的上诉法院。但是,在其具有管辖权的案件中,国际法院有权就仲裁裁决的效力作出裁定。
⑥ 我现在人在美国,持有绿卡,在中国有经济纠纷,要通过什么途径向中国有关部门诉状
你可以可以直接向中国法院起诉,国籍并不影响你作为原告的资格。
补充回答:你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你的案子具体是什么啊?是国际货物贸易还是其他案件,说清楚才能给你回答啊!
有没有仲裁协议?有的话就仲裁解决,然后申请承认执行。
如果美国的法院有管辖权,你可以在美国的法院起诉,通过域外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
⑦ 国内个人如何于美国个人打官司国内人如何与美国个人打官司
在国内违法就到国内的法院起诉,如果是在美国违法,就当美国的法院去起诉,国内就请国内的律师,国外就请国外的律师,具体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建议,你咨询律师,然后按照律师提供的意见照着做。
⑧ 美国人侵犯了中国人的肖像权,中国人应该向美国法院起诉还是向中国法院起诉
都可以。如果你们现在在中国,可以向中国的法院起诉。侵权可以向侵权行为地,当事人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等几个地方法院起诉。你就要看哪里便于你起诉咯,这得使用涉外关系法